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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第十五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神子救主是真葡萄樹】

一、真葡萄樹的比喻:

1. 基督、神與信徒三者的關係(1~3節)

2. 多結果的秘訣 —— 住在主裡面(4~8節)

二、住在主裡面的積極徵狀:

1. 住在主的愛裡(9~11節)

2. 信徒彼此相愛(12~17節)

三、住在主裡面的消極徵狀:

1. 被世界所恨惡、逼迫(18~21節)

2. 但他們必要擔罪(22~25節)

四、住在主裡面的使命 —— 為主作見證(26~27節)

貳、逐節詳解

【約十五1】「『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

〔原文字義〕
「真」真正的,真實的;「栽培的人」農夫,耕種土地的人。

〔背景註解〕
在舊約聖經裡面,常用葡萄樹來象徵以色列人,表明他們是神所揀選和栽培的族類,期待他們為神多結果子,但他們的情形卻相當令神失望(參詩八十8~19;賽五1~7;耶二21;結十五2~4;十九10~14),因此他們是有名無實的葡萄樹。

〔文意註解〕
「我是真葡萄樹」:本句在原文是:『我是葡萄樹,那真實的』,這樣的敘述法明顯有意將祂自己和舊約裡的葡萄樹(以色列人)作一對比。祂是『真』葡萄樹,生命在祂裡頭(參一4),所以祂能完成神栽培的目的。

「我父是栽培的人」:『栽培的人』即栽種和培植葡萄樹的人,從事鬆土、澆灌、施肥、修剪、除草等工作。

〔話中之光〕
(一)「我是真葡萄樹」:基督是我們一切真實供應的源頭;一切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參一17)。

(二)「我父是栽培的人」:意即神親自負責栽培看護;我們在基督裡的生命和生活,既由全智全能的神留心照顧,還需要我們掛慮什麼呢?

(三)基督與教會,乃是神永世以來所定計劃的中心(參弗三4~11)。

【約十五2】「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凡結果子的,祂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

〔原文字義〕
「剪去」除去,拿起;「修理乾淨」清除。

〔背景註解〕
葡萄樹有兩種枝子:(1)一種是『徒長枝』,它會大量吸取樹的水分和養料,徒叫自己長得肥大,卻不結果子;(2)一種是『結果枝』,它會結出果子,但果子的多寡不等。

〔文意註解〕
「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這種枝子究竟何指,解經家有兩種完全對立的解釋:(1)指雖然得救,但沒有活出神生命的『真信徒』;(2)指並沒有得救,不過是掛名的『假信徒』。

認為是『真信徒』的理由如下:(1)『屬我』這話是主親自說的,主絕不會誤把假信徒當作是屬祂的人;(2)主這一段話是對祂的門徒說的(猶大並不在聽眾之列),並且這段話已經越過了救恩的階段,而是向得救的人進一步在『見證』的事上有所訓勉;(3)所謂的『剪去』,並不是指被主永遠棄絕,乃是指因為他們失去了生命的功用,而無法繼續從葡萄樹得到生命的供應;(4)『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6節),並不是指永遠的沉淪,乃是指他們由於失去了生命的供應和滋潤,就變成枯乾,將來必要被主懲治,丟在外面,無分於國度的享受(參太廿五30),這種人雖然得救,卻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參林前三15)。

認為是『假信徒』的理由如下:(1)『屬我』僅止於名義上的相屬,而沒有真實的生命關係;(2)『剪去』指主的審判,他們遲早要顯出真相,若非因為勝不過迷惑、試探、逼迫而自行離開,便要在末日被主剪去,如同把稗子(假信徒)從麥田裡薅出來(參太十三40);(3)『人拾起來,扔火裡燒了』(6節),指火湖的刑罰,稗子要被丟在火爐裡燒(參太十三42),若是真信徒,必不致遭受如此的刑罰;(4)主也必不容許讓真信徒失落(參六39;十27~28)。

綜觀上述正反雙方的理由,本書編者同意根據全段聖經的觀點來推斷,此不結果子的枝子指的是『失敗的真信徒』,這也反應了實際的情形:今天在教會中,『屬主不結果子』的基督徒何其多!

「祂就剪去」:這被『剪去』的枝子,並非指那些未重生的掛名信徒,乃指屬主的信徒。可是因為他們不結果子,就被剪去,無法繼續從葡萄樹得到生命汁漿的供應,而成為枯枝。所以『剪去』並不是指被永遠丟棄,乃是指暫時與主中斷了生命的聯結。

『剪去』的原文又作『拿起』(參八59),拿起枝子,使它能多得陽光、空氣,使之更容易結果;故也可解釋為對不結果子枝子的一種激勵和鼓舞。

「凡結果子的」:『果子』是指內在生命的流露和表顯。什麼樣的樹,就會結出什麼樣的果子(參太七17);基督徒從基督這棵真葡萄樹上吸取豐盛的生命,必然會結出神聖生命的果子來。

基督徒所結的『果子』,至少有下列幾類:(1)生命上的果子 —— 指神生命的自然流露,叫人如同看見神或基督自己(參太七20;提前三16;腓一20);(2)生活上的果子 —— 指神性情的自然流露,顯出各樣的美德(參加五22~23;弗五9;腓一10;雅三17~18);(3)工作上的果子 —— 指領人歸主(參羅一13);(4)嘴唇上的果子 —— 指感謝讚美神(參來十三15)。

「祂就修理乾淨」:『修理』指除掉多餘的葉子、枝梢、小枝子等,換句話說,就是除去一切有礙於生命長進和結果子的東西。

「使枝子結果子更多」:表明修理乾淨的目的,是要叫枝子結果子更多。

〔話中之光〕
(一)在同一棵葡萄樹上,有結果子的枝子和不結果子的枝子;結不結果子,全在乎是什麼樣的枝子。我們要作怎麼樣的基督徒,主讓我們有很大的選擇決定權。

(二)「凡結果子的,祂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修理不只包括洗淨,更包括剪除。所以我們不僅須要好好的除淨一切的罪污,更得好好的接受對付,去掉身上一切不該有的東西 —— 使我們不能結果子,或不能結更多果子的東西。

(三)枝子須被修理乾淨,才能多結果子;基督徒必須付出痛苦的代價,才能成為主有用的器皿,為主作見證。一直接受主的修理對付,才能一直帶領人蒙恩得救。

(四)如果主不使修剪的刀臨到我們,而讓我們自由的生長,我們就要失去基督徒生命該有的特質;如果我們離開主,照著自己的方式任意而活,我們就會失去基督徒生命的特色。

(五)結果子是葡萄樹生命最高的流露,也是最能使栽培的人得到滿足的。

(六)能結果子的枝子雖然好,但仍不夠好,必須多而又多;「結果子更多」:乃是我們每位信徒該有的目標。

(七)萬靈之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能結出更多果子來(參來十二10~11),因此我們要歡喜接受神的管教。

(八)一棵葡萄樹需要除蟲、除霉、除真菌;基督徒也要清理附在身上許多不該有的事物。

【約十五3】「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

〔原文字義〕
「道」常時的話,長篇大道(logos);「乾淨」潔淨,清潔。

〔文意註解〕
『乾淨』指罪過蒙神赦免,洗淨一切的不義(參十三10;約壹一9)。本節指門徒因領受主耶穌所給的教訓,而成為蒙恩得救的人。

〔話中之光〕
(一)人得乾淨並非靠自己的行為,乃是藉著『道』中的水,成為聖潔(參弗五26)。

(二)信徒得救以後,若要在裡面的生命上脫去舊造的一切,而得在新造裡長大,就必須常有聖經的話,在我們裡面顯出洗淨的能力和功用。

(三)主的道(聖經)是人得乾淨的工具和媒介;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參提後三16~17)。

【約十五4】「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

〔原文直譯〕
「你們要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你們裡面。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住在我裡面,也是這樣。」

〔原文字義〕
「常在」留在,保持,住在;「自己」從自己。

〔文意註解〕
「你們要常在我裡面」:『你們』是指信徒;『常在我裡面』原文是『住在我裡面』,指信徒因信與主聯合,接受祂生命的供應,並以祂為生活的範疇。

『在主裡面』和『住在主裡面』,是有分別的。『在主裡面』是得救的問題,『住在主裡面』是交通的問題。我們一得救,就是在主裡面了;但我們必須住在主裡面,才能和主有親密的交通。

「我也常在你們裡面」:原文是『我也住在你們裡面』,指主在我們生命中不斷的運作、管理、教導並帶領。

「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枝子不是靠一次的接合,或一次吸收豐富的汁漿,就能結果子;若沒有葡萄樹不斷的供應水分和養料,就不能生存,更何況談到結果子呢!同樣,信徒必須與主聯合,不斷地從主得著生命的供應,才能結出果子來。

〔話中之光〕
(一)「你們要常在我裡面」:基督徒已經在基督裡,那裡是他所屬的地方。每天的生活,他要與主保持親密的交通。我們這些在基督裡的人,藉著禱告、讀經並遵從主的道、與主的肢體交通,便能時刻感受到主與我們聯合在一起。

(二)「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原文);生命的果子誠然不是我們自己所能結出的,因此我們要守住地位,住在主裡面,不斷與主保持交通與聯繫。

【約十五5】「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

〔原文直譯〕
「...住在我裡面的,我也住在他裡面...」

〔原文字義〕
「離了」沒有,離開,除了。

〔背景註解〕
聖經用葡萄樹說到我們與主的關係,是很有意義的。一株葡萄樹除了結出葡萄之外,幾乎沒有別的用處:(1)葡萄樹的花非常小,人幾乎看不見它的花,並且開花期也很短,所以它不是為開花供人觀賞;(2)葡萄樹的枝幹並不堅實,不但不能用它來作走路的拐仗,連作燒火的材料都沒有多少用處;(3)葡萄樹除了葡萄和葡萄的產物(葡萄乾、葡萄汁和葡萄酒等)之外,沒有什麼別的副產品可供人們利用。由此可見,葡萄樹完全是為著結果子。

〔文意註解〕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葡萄樹和枝子之間的關係,正說明主與我們之間的關係是如何的密切,彼此不能分開:(1)葡萄樹沒有枝子,就不成其為葡萄樹,枝子沒有葡萄樹,就立刻枯死;(2)葡萄樹和枝子之間,乃是一個內在生命的關係,主是我們的生命供應者,我們是主生命的表顯者;(3)葡萄樹和枝子說明我們和主合而為一;(4)眾枝子之間是同一個生命,並沒有第二個生命,我們基督徒在基督裡同有神的生命,不分彼此。

「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離開主就不能作什麼,因為生命的源頭被切斷了。

〔話中之光〕
(一)「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葡萄樹的生命、品質和能力,怎樣在枝子上顯明;基督的生命、品質和能力,也是怎樣在信徒身上顯明的。

(二)「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枝子所有的供應如何都在於樹,同樣,我們一切的供應都在於主耶穌。祂是我們的一切,凡和祂聯結的,有福了!

(三)「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葡萄樹如何必須依靠枝子才能長出葡萄,同樣,我們的主竟然需要依靠我們來為祂結果子。我們需要主,主也需要我們;祂需要我們在地上表現出祂的生命來。

(四)「你們是枝子」:不管你是多麼的軟弱、失敗,也不管你是多麼的荒涼、下沉,只要你是一個得救的人,你就是主身上的『枝子』,是一個聯於主的人。

(五)「你們是枝子」:這一個『是』字非常寶貴。看見自己『是』枝子,會給我們的屬靈生命帶來極大的轉機。中國內地會創辦人戴德生,多日苦思自己如何才能住在主裡面,一無所獲;但後來因看見自己『是』枝子,從那一刻開始,他就變成一個新的戴德生了。

(六)『住在我裡面的,我也住在他裡面』(原文);我們住在主裡面,就得著主住在我們裡面。主住在我們裡面,是作我們的生命、能力、喜樂、平安和一切,叫我們在實際的經歷中,享受祂自己和祂生命的一切豐盛。

(七)傳福音不能光靠能力,也得靠生命。什麼種的生命,定規產生什麼種的果子。必須有常與主交通的優美豐盛的生命,才能結出美好的果子。

(八)葡萄樹的枝子沒有別的事可作,只有一個本分,就是結果子。傳福音就是結果子,因此所有基督徒日常生活上應盡的本分就是傳福音,救罪人。

(九)問題不是枝子為葡萄樹而活,而是要讓葡萄樹的生命流遍枝子。你越享受祂,你才越能為祂作什麼。你這個枝子越住在樹裡面,就越讓樹的本質住在你裡面,讓樹的汁漿都從你經過,然後就從你結出果子來。這一個就是神所要我們作的。

【約十五6】「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

〔原文字義〕
「枯乾」變乾,萎縮;「拾起來」收集起來。

〔文意註解〕
「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枝子枯乾,是因為不能從主幹吸收水分和養料。『枯枝』不是指假基督徒,因為整個比喻指的是真基督徒。

「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火燒』在這裡不是受永刑的意思,而是說信徒若不在祂裡面會變成無用,就好像脫離了主幹的枝子,變成枯枝,只可當柴燒。人們不但不會尊重那失去見證的基督徒,反而會把他們引為笑談,叫他們覺得羞愧,如同被扔在火裡燒了。

〔話中之光〕
(一)信徒若斷絕與主的交通,裡面就會缺少生命的運行、滋潤和流通,結果必然導致靈命的枯死。

(二)靈命枯乾的信徒,不但是在主手中沒有什麼用處,甚至世人也會鄙視他們。

【約十五7】「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

〔原文直譯〕
「你們若住在我裡面,我的話也住在你們裡面...」

〔原文字義〕
「話」應時的話(rhema);「願意」心願,想望;「祈求」請求,求問;「成就」變成,成為事實。

〔文意註解〕
「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意思是主的話豐豐富富的存在他們的心裡(參西三16),以致主的話成了他們生活的準則、思想的引導、行為的動機、選擇的依據。

「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這裡的『願意』,在原文的意思是指『意志主動的去要』;『祈求』是指專一的禱告。所以這一句話的意思是:你們的意志如果主動的要什麼,祈求就給你們成就。換句話說,主相信有的人的願意是合乎神的旨意的。

主在本節的意思是說:當信徒住在主裡面到一個地步,主的話也就住在他們的裡面,故此,他們能從主的話中知道神所要的,也知道神所不要的;這樣的人,他們所願意的,也就是神所願意的,他們根據裡面的認識所發出來的祈求,當然是合乎神的旨意,所以一祈求,主就給他們成就。

〔話中之光〕
(一)一個住在主裡面的人,就不致缺少主話的啟示。

(二)基督徒正確的禱告,是基於對主話的正確認識。

(三)本節給我們看見,住在主裡面,與主相交,乃是我們禱告得著成就的條件。我們的禱告必須合乎主的旨意,才能得著主的成就。要我們的禱告合乎主的旨意,就必須住在主裡面,與主相交,使我們能知道主的心意和旨意。

(四)禱告得答應的訣竅:神要作事,先把祂的心意藉著膏油塗抹在人心裡,人照這心意禱告,祂就成全。

(五)一個能得著祂垂聽的禱告,乃是以兩件事為根據:一件是我們必須住在祂裡面,一件是祂的話也必須住在我們裡面。所以這裡乃是提到用讀經來配合禱告。一個正常的基督徒,讀經和禱告是缺一不可的。

(六)這裡是先有主的話,後有祈求;而詩篇則是先有醒過來的呼求,後才仰望默想主的話語(參詩一百十九147~148)。有時候我們是先有讀經,後有禱告;有時候則是先有禱告,後有讀經。讀經與禱告,乃是並行且配合的。

(七)當你讀到神的話,神的話點亮你的裡面,神的話就變作禱告的負擔和引導。這一個禱告,就是出乎神的禱告,當然很容易得著神的垂聽。

(八)人若學習一直和主交通,活在主裡面,主的話就要住在他裡面。一個正確讀經的人,應該是一個住在主裡面的人。

(九)一個禱告的人,應該是一個住在主裡面的人。活在主面前固然是好,但是很可能你和主還是兩個,主是主,你是你。惟有活在主裡面的時候,你和主才能成為一個。那時你才能對主說,主,我在這裡禱告,不是我自己禱告,乃是你和我、我和你一同禱告。

(十)如果一個禱告對我的生活沒有什麼影響,也沒有使我成為更能結果子的人,那就不是一個真正的禱告。

(十一)住在主裡面,是成功禱告的竅門。我們多親近主,就多以基督的心思為念。我們從祂的話中多認識祂,就多明白祂的旨意,我們的意願與祂的意願愈相近,我們就愈肯定禱告必然得到答應。

(十二)信徒最屬靈的禱告,乃是主自己在我們的裡面禱告 —— 祂的心意成了我們的心意,祂的話成了我們的話。

【約十五8】「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

〔文意註解〕
「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榮耀』乃是神彰顯出來(參出四十34);多結果子,就是讓神的生命多有彰顯。如此,神就經由信徒的多結果子得著彰顯,因此得榮耀。

「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表明結果子就是作主門徒的證據。

〔話中之光〕
(一)父是藉著子的工作得榮耀(參十三31~32),祂也藉著信徒的結果子得榮耀。實際上,信徒的結果子,也就是主工作的成果。

(二)我們無論是表顯神的生命,或是蕃衍神的生命,終極的目的都是為著榮耀神。榮耀神,乃是我們生存的目的和意義。

【約十五9】「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

〔文意註解〕
「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主對我們的愛,與父對子的愛相同;兩種愛,在質與量都是一樣的。

「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常在』原文乃是『住在』(參4節);『住在主的愛裡』,就是接受主愛的浸潤、激勵和推動,以主的愛為我們日常生活的原動力。

〔話中之光〕
(一)我們應當不斷感受主的愛,在生活中享受這愛。

(二)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叫我們這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4~15)。

(三)惟有住在主的愛裡,才能多給主機會愛,也才能以主的愛來愛別人。

【約十五10】「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裡。」

〔文意註解〕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當信徒住在主裡面時,主的話也就住在我們的裡面(參7節),這時,主的話也成了祂的命令,須要我們去遵行。

「就常在我的愛裡」:遵守主命令的原動力乃在於主的愛,惟有住在主的愛裡,使我們有力量去遵守主的話。

「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裡」:主這話表示:(1)祂以身作則,率先遵守父的命令;(2)祂以經歷證實,遵守命令的結果,必然會住在愛裡;(3)祂的命令是可以遵守的,正如父的命令是可以遵守的一樣;(4)祂的愛是寶貴的,正如父的愛是寶貴的一樣。

〔話中之光〕
(一)沒有遵守就沒有愛;遵守與愛是形影不離的。

(二)與主聯合的生活,乃是一種由愛所掌管的生活;它表現出我們對主命令的順從,從而在我們身上彰顯出祂的愛來。

(三)父對於基督怎樣,基督對於我們也怎樣;父怎樣愛基督,基督也怎樣愛我們。

【約十五11】「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文意註解〕
「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這些事』指一至十節『住在主裡面』和『住在主的愛裡』的事。

「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注意,這裡是說『我的喜樂』,意即『主的喜樂』。這話指出:(1)『住在主裡面』和『住在主的愛裡』,乃是讓主感到喜樂的事;(2)主的喜樂能夠轉存在我們的心裡,對我們產生切身的影響,叫我們也能有主所有的喜樂(參十七13)。

「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這話表明:(1)基督徒的喜樂,乃是根據主的喜樂能不能存在我們心裡,沒有主的喜樂,就沒有我們的喜樂;(2)我們因主的喜樂而產生的喜樂,乃是滿足的喜樂。

〔話中之光〕
(一)主的喜樂是屬天的,不受環境的影響。

(二)愛乃是喜樂的源頭;我們若要嘗到喜樂的滋味,只須讓自己浸透在主的愛裡。

(三)基督徒的道路從來不該是愁雲密布的,因為主樂意叫我們的喜樂得到滿足。

【約十五12】「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

〔文意註解〕
「你們要彼此相愛」:『愛』字的原文是指『神聖的愛』(agapao),也就是『捨己犧牲的愛』;信徒之間的『彼此相愛』,不同於人間的愛(參十三34註解)。

「像我愛你們一樣」:主的愛,是信徒彼此相愛的模範和標準。

「這就是我的命令」:換句話說,我們若有下列兩種情形,便是違背了主的命令:(1)沒有彼此相愛;(2)我們對別人的愛,不像主對我們的愛。

〔話中之光〕
(一)愛是命令的總綱;這也是律法上最大的誡命(參太廿二37~40)。

(二)愛神的心,是在愛人上顯明的。人若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怎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呢(參約壹四20)?

(三)信徒「彼此相愛」,有三點的講究:(1)是在主同一的生命裡相愛;(2)是在主同一的愛裡相愛;(3)是在主同一的使命裡相愛。

【約十五13】「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

〔原文字義〕
「命」魂生命。

〔文意註解〕
「人為朋友捨命」:『朋友』指主耶穌所愛的人。

「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為所愛的捨命,乃是愛的最高表現。按上下文來看,這裡不是強調人類那種為他人犧牲己命的愛,乃是強調主耶穌為愛『所捨的命』超絕無雙。

〔話中之光〕
(一)基督的愛,不單表現在祂的言語上,也表現在祂犧牲的死;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三18)。

(二)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7~8)。

【約十五14】「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

〔文意註解〕
遵行主所吩咐的,就是作主朋友的條件和本分。

【約十五15】「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

〔文意註解〕
「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僕人通常只作他主人所吩咐他作的事,而且很多時候不明白主人的用意。

「我乃稱你們為朋友」:『朋友』的關係,基於互信與互愛。彼此之間不存秘密,互相傾心吐意,分享自己的感受,無所保留;事無大小,彼此商量。

「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意即他們已蒙主帶領認識了父神的意思,並且接受了神聖的真理和教訓,這樣的蒙恩,是前所未有的。

〔話中之光〕
(一)「我乃稱你們為朋友」:主稱我們為『朋友』,一面說出祂是何等降卑,來和我們站相同的地位;一面也說出祂在凡事上體諒我們,同情我們,幫助我們,甚至為我們『捨命』(參13節)。

(二)人多羨慕作主的朋友,少願作主的僕人。其實,要作主的朋友,必須先作主的僕人;人若不願作主的僕人,也就不得作主的朋友。主的真僕人,也就是主的真朋友。

(三)我們要作主的僕人,也要作主的朋友;我們不但要與主同工,更要與主同心、同住、同行。

【約十五16】「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祂就賜給你們。」

〔原文字義〕
「揀選」挑選,選擇;「分派」安放,安排,設立。

〔文意註解〕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一般猶太人是門徒揀選他們所想跟從的拉比;但主耶穌的門徒卻非如此,是主揀選了他們。

「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被揀選之後,去為主工作之前,要經過『分派』,也就是差派的階段。注意,『去』字的原文含有『離此而去彼』的意思,所以這裡的『結果子』是重在指工作上的結果子 —— 領人歸主,而不是指品格上的果子。

「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信徒作工的果效將要永遠隨著我們(參啟十四13),所以領人歸主的果子是存到永生的(參路十六9)。

「使你們奉我的名」:原文作『使你們在我的名裡』,主的名就是主自己;所以在主的名裡,意思就是在主的裡面,與主聯合為一,支取主的權柄。

「無論向父求什麼,祂就賜給你們」:注意,通常我們期望先有美好的禱告生活,好讓我們可以多結果子,但這裡的次序卻恰好相反。先是主耶穌使我們有能力結果子,然後天父垂聽我們的禱告。

〔話中之光〕
(一)我們跟隨主,不是出於偶然的機緣,而是主揀選了我們。

(二)不是我們的眼光比別人好,揀選了主;乃是主以永遠的愛主動揀選了我們。祂的恩賜與選召是沒有後悔的(參羅十一29)。

(三)我們不但要出去領人歸主(「去結果子」),並且還要照顧和餵養新蒙恩的信徒,使他們不致跌倒(「叫果子常存」)。

(四)奉主名的禱告,就是我們在所禱告的事上與主聯合為一;主的事就是我們的事,我們的事也就是主的事。惟有這樣的禱告,才能合乎主的意思,也才能很容易的得到主的答應和成就。

(五)我們到神面前,不能靠著自己禱告;因為我們這個人在神面前是不蒙悅納的。我們必須奉靠主的名禱告,也就是必須在主裡面禱告,才能蒙神垂聽。

(六)我們若要奉主的名祈求,就得與祂有親密的交通,否則我們就不能明白主的心意。我們與主愈親近,我們就愈明白祂的心意。

【約十五17】「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

〔文意註解〕
有解經家認為本節不是十六節的結論,而是十六節的根基;惟有信徒『彼此相愛』,才能夠:(1)結常存的果子;(2)禱告蒙神垂聽。

〔話中之光〕
(一)愛是遵行主吩咐的能源;愛也是完成主使命的條件。

(二)主叫祂的門徒要彼此相愛,乃因為他們在世上,必被世人所恨(參18節),所以需要用愛來見證我們與世人的不同。

【約十五18】「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或作該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

〔文意註解〕
「世人若恨你們」:『世人』在這裡是指撒但用來抵擋神的系統,在此特指宗教世界。

「已經恨我了」:『恨』字原文乃完成時態,表達一個固定的態度,含有『延伸』的意味,以致把這『恨』延伸至門徒身上。本段經文中的『恨』帶有『拒絕』之意。

【約十五19】「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

〔文意註解〕
「你們不屬世界」:信徒的主要本質,即他的新生命,是特別從神而來,因此他與那些抵擋神的人並不相同。

〔話中之光〕
我們有了與基督的聯結,自然就斷絕了與世界的聯結;我們被世界恨惡,原因就是在此。所以逼迫的臨到,反而證明我們與基督有實際的聯結;若在身上毫無受逼迫的傷痕,就經歷而言,可能已經失去與主的聯結了。

【約十五20】「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

〔文意註解〕
「僕人不能大於主人」:意即我們作為主的僕人,不應期望世人會待我們比待主好。

〔話中之光〕
(一)「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我們若是受到世人的逼迫和為難,並非反常的事,反而證明我們是屬乎主的人,與主遭受同樣待遇。主說這樣受逼迫的人,是有福的,所以應當歡喜快樂(參太五10~12)。

(二)凡是神的兒女,都是神的僕人。主的話告訴我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我們的主在地上的道路是如何,我們在地上的道路也是如何;祂在地上所受的一切,我們也得受。

【約十五21】「但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

〔文意註解〕
「但他們因我的名」:主的名是代表主和主的一切教訓。信徒在世上肩負主名的見證,行為舉止像祂,就必招致世人的恨。

「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這一切的事』是指一切恨惡、逼迫門徒的事。因為基督徒不屬於這個世界,從世界來的逼迫就不可避免;其基本的原因,是世人不認識並拒絕父(參十六3)。

【約十五22】「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

〔原文字義〕
「推諉」藉口,辯論,裝假。

〔文意註解〕
「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這些人見過神的兒子,聽過祂口出雋語。

「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權利和責任是連在一起的。猶太人已獲得神的兒子在他們中間的特權,又從舊約聖經領受神特殊的啟示,因此他們拒絕主耶穌,就使他們全然有罪,無法推諉。假若主耶穌不來到他們中間,他們仍然是罪人,但至少不會有直接拒絕主的罪(參24節)。

〔話中之光〕
人因為對主的話無知而違背了主的話,乃是罪;但明白了主的話還違背,乃是罪加一等。

【約十五23】「恨我的,也恨我的父。」

【約十五24】「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恨惡了。」

【約十五25】「這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的恨我。』」

〔原文字義〕
「無故的」徒然的,白白的。

〔文意註解〕
「這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他們的律法』在此泛指舊約聖經。儘管有罪的人以為他們抵擋成功,但神的定旨到最後總會成就。

「他們無故的恨我」:這句話引自詩卅五19;六十九4。

【約十五26】「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祂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

〔文意註解〕
「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從父出來』原文的意思不僅是『從』父而來,而且是『同』父而來;聖靈臨到我們,並未離開那是源頭的父,乃是帶著那是源頭的父同來。

「祂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聖靈的主要工作,是為基督作見證;而祂作見證的方法乃是:(1)作我們的保惠師 —— 在我們遭遇逼迫時(參18~25節),幫助和護衛我們;(2)作父和子的真理 —— 將神和基督顯給我們,使我們經歷三一神的實際。

〔話中之光〕
主耶穌是神所差來的第一位保惠師(參約壹二1)。祂升回天去,就差聖靈來作第二位保惠師,在地上代替祂,也是代表祂。實在說來,作保惠師的聖靈,就是基督的化身,來住在我們裡面,為基督作見證,將基督啟示在我們裡面,給我們認識,作我們的生命。

【約十五27】「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

〔文意註解〕
「你們也要作見證」:這是加強語氣的話;信徒接受聖靈為基督所作的見證(參26節),自然會導致信徒也為基督作見證。

「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因為』表明使徒們有責任作見證,因為他們特別蒙基督親自揀選與教導,並且是祂榮耀的目擊見證人;『起頭』指主耶穌開始公開傳道的時候。

〔話中之光〕
聖靈來,乃是為基督作見證(參26節);我們在聖靈裡與基督聯合,也是要為基督作見證。所以與主聯結,不僅是為解決我們的問題 —— 得著無限供應的源頭,更是為達成父神榮耀的旨意 —— 基督的見證。我們若看見這奧秘的聯結,就必願,也必能承受這神聖的託付。

叁、靈訓要義

【基督徒的三大關係】

一、與基督的關係(1~11節)

二、與信徒的關係(12~17節)

三、與世人的關係(18~27節)

【結果子的條件】

一、屬主(2節上)

二、修理乾淨(2節下~3節)

三、住在主裡面(4節)

四、主也在在他裡面(5節)

五、主的話也住在他裡面,禱告有功效(7~8節)

六、順服主(16節)

【結果子的不同情形】

一、結果子(2節中) —— bearing fruit

二、結果子更多(2節下) —— much fruit

三、多結果子(5,8節) —— more fruit

四、結永存的果子(16節) —— remaining fruit

【結果子的目的】

一、不被剪去(2節) —— 與主維持生命的交通

二、榮耀神(8節上) —— 彰顯神

三、證明是基督的門徒(8節下) —— 彰顯基督

四、叫果子常存(16節中)

五、使所求的都得答應(16節下)

【住在主裡面的意義】

一、與主保持生命的聯結(4節)

二、裡面有主的話(7節上)

三、藉禱告祈求,與主同心意(7節下)

四、住在主的愛裡,遵守主的命令(9~10節)

五、作主的朋友,知道主所作的事(14~15節)

【本章中的幾個『住』(常在)】

一、住在主裡面(4節上)

二、主住在人裡面(4節中)

三、主的話住在人裡面(7節中)

四、住在主的愛裡(10節)

五、主的喜樂存在人心裡(11節)

六、所結的果子『常存』(16節,原文是『住』)

【住在主裡面的徵狀】

一、積極的徵狀:

1. 我也住在他裡面(4~5節) —— 有主明顯的同在

2. 這人就多結果子(5節) —— 流露生命,並且傳福音有果效

3. 我的話也住在你們裡面(7節中) —— 常得主話的啟示與引導

4. 祈求就給你們成就(7節下) —— 禱告有功效

5. 住在主的愛裡(9~10節) —— 常受主愛的感動

6. 遵守我的命令(10節) —— 有力量遵行主的話

7. 有主的喜樂存在心裡,且喜樂可以滿足(11節)

8. 彼此相愛(12節)

9. 作主的朋友,知道主所作的(13~15節)

10. 為主作見證(27節)

二、消極的徵狀:

1. 被世人恨惡(18~19節)

2. 被世界逼迫(20節)

【住在主裡面的好處】

一、就多結果子(5節)

二、主的話也住在我們裡面(7節中)

三、凡我們所願的,祈求就給我們成就(7節下)

【主與信徒的關係】

一、葡萄樹與枝子(5節) —— 生命上的關係

二、老師與門徒(8節) —— 道路上的關係

三、朋友(14~15節) —— 生活上的關係

四、主人與僕人(15節) —— 工作上的關係

【信徒三項特別的福氣】

一、必得成就的祈求(7,16節下)

二、滿足的喜樂(11節)

三、常存的果子(16節中)

【信徒彼此相愛的果效】

一、叫主的喜樂常存心裡(11節上)

二、叫我們的喜樂可以滿足(11節下)

三、遵守主的命令(12節)

四、作主的朋友(13~15節)

五、使所求都得著神的答應(16~17節)

【主愛的表現】

一、為信徒捨命(13節)

二、向信徒披露父神的事(15節)

三、揀選並差派信徒(16節)

【世人恨基督徒的原因】

一、因他們恨基督(18節)

二、因基督徒不屬世界(19節)

三、因他們逼迫主(20節)

四、因他們不認識神(21節)

五、因他們無故的恨(25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約翰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約翰福音提要」結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