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十三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神子救主給門徒洗腳的榜樣和教訓】
一、愛的服事 —— 祂親自給門徒洗腳(1~11節)
二、愛的教訓 —— 教訓門徒應當彼此洗腳(12~17節)
三、愛的對待 —— 指點猶大(18~30節) —— 他雖被洗腳,但無分於交通
四、愛的命令 —— 賜給門徒彼此相愛的新命令(31~35節)
五、人不認識自己的愛 —— 彼得誇口(36~38節) —— 他被洗腳且有分於交通,但卻失敗了
貳、逐節詳解
【約十三1】「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原文字義〕
「離」離開,轉移;「愛」神聖的愛(agapao)。
〔文意註解〕
「逾越節以前」:就是快要接近吃逾越節筵席的時候;按猶太人的計日法,逾越節是從那天黃昏日落時分才開始算起的(參出十二6)。
「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是父神賞賜給祂,相信、接待祂的人(參十七2;一12~13)
「就愛他們到底」:『到底』在原文有兩個意思:(1)指時間上的到底,即恆久不斷;(2)指程度上的到底,即達到極點,故也可譯為『到最完全的地步』。主耶穌對我們的愛,兼含這兩個意思。
〔話中之光〕
(一)信徒雖然處在世間(參十七11),卻不屬世界(參十七16),乃是屬主的人。
(二)主已經用重價買了我們,所以我們不再是屬自己的人(參林前六19~20),乃是屬主的人了。
(三)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8)。
(四)主耶穌愛我們愛到極處,甚至為我們捨己(參弗五25)。
(五)主對我們的愛,乃是愛「到底」的愛;祂既然愛了我們,就絕不至於中途改變,不再愛我們了。
(六)主的愛比死堅強(參歌八6),所以任何人、事、物,都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參羅八35)。
(七)我們熱心、剛強時,容易覺得主是何等愛我們;但在軟弱、下沉時,往往會懷疑主到底還愛不愛我們,甚至不敢來親近主。但是主的話是說:「愛他們到底」,所以我們大可不必再顧慮自己的情形如何,只管靠著祂到底的愛,時刻坦然無懼的來親近祂、享受祂。
【約十三2】「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
〔原文字義〕
「賣」交付,交給;「放在」拋擲;「心」心腸,心懷。
〔文意註解〕
「吃晚飯的時候」:即吃逾越節筵席的時候(參太廿六19~20;可十四16~18;路廿二13~14)。
「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意指猶大在此刻以前,就已經存心出賣主耶穌(參路廿二3~6)。
〔話中之光〕
(一)魔鬼一直在人的身上作工,要破壞人與主耶穌的關係:(1)若是可能,牠要阻止人成為基督徒;(2)人即便是已經成了基督徒,牠仍可使他們的心裡對主冷淡,甚至離棄主(賣耶穌)。
(二)魔鬼在充滿一個人之先,是先把一種意念往人的心懷裡送,直到那個意念成為他自己的意志之後,這個人就成了魔鬼的奴僕。
(三)魔鬼雖常會將一種惡意射進人的心裡,但是此時人若加以拒絕,不隨從牠的引誘,牠就無法將人陷在罪裡(參雅四7)。
【約十三3】「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裡,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去」:
〔文意註解〕
「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裡」:『萬有』意指一切受造之物,在此處特別重在指『門徒』,就是屬祂自己的人(參1節)。主『知道』父已將門徒賜給祂,這是說明主洗門徒的腳(參4~5節)的第一個原因。
「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去」:這是第二個『知道』,也是主洗門徒的腳的第二個原因。主『從神出來』,將神表明給祂的門徒(參一18),使門徒得以與神建立一個正常的交通關係;主現在『要歸到神那裡去』,留下門徒在地上,今後如何維持神與門徒之間正常的交通關係,成了主離世之前的一個最重要的課題,所以就在下面示範了洗腳的舉動,藉以向祂門徒啟示『維持與神交通』的秘訣。
〔話中之光〕
(一)感謝神,祂已經將我們信徒賜給了主耶穌,誰也不能從主的手裡把我們奪去(參十28~29)。
(二)《約翰福音》一至十三章,乃記述主耶穌「從神出來」,如何在肉身裡,使人認識神而得著神;十四至廿一章,則記述祂要「歸到神那裡去」,如何藉著死而復活,將人帶到神面前。
(三)主耶穌知道自己的權柄何等無限,自己的源頭何等神聖,並自己的去向何等榮耀,但仍然謙卑自己;今天有多少人明知自己算不了什麼,卻仍自高自大。
(四)我們若真的能知道自己在神面前的地位,也知道自己從何而來,往何而去,我們在生活和事奉上的態度就會完全改觀,也就會更多為神並為別人著想。
【約十三4】「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
〔原文字義〕
「脫了」放在一邊,丟棄一旁,捨棄;「衣服」外袍(複數)。
〔背景註解〕
古時猶太人外出,一般都穿無鞋幫的拖鞋,只要走一段路,腳上就免不了沾染灰塵,所以一進門後,就要脫鞋並洗腳,否則便會覺得很不舒服。最低微的奴隸,所要作的工作之一,就是替他的主人或來客解鞋帶、脫鞋並提鞋,然後拿盆水來替他們洗腳。
在吃逾越節筵席(參1~2節)的時候,主的門徒們曾彼此爭論誰為大(參路廿二24)。他們發生爭論的原因,很可能是想要得出一個結論,誰是最小的,誰就要作眾人的奴僕,替大家脫鞋並洗腳。
〔文意註解〕
「就離席站起來」:表明主耶穌與祂門徒的想法完全相反,不是為大的坐席,為小的服事人;乃是為大的、為首的倒要服事人(參路廿二25~27)。祂『離席站起來』,就是站在服事人的地位上,準備有所行動。
「拿一條手巾束腰」:『手巾』指一種亞麻布作的手巾。
〔靈意註解〕
「就離席站起來」:『離席』象徵離開尊榮的地位。
「脫了衣服」:『衣服』象徵行事為人;脫除衣服,意即除去榮耀的外表,也就是降卑、倒空自己。
「拿一條手巾束腰」:有兩個象徵性的意思:(1)表示祂以謙卑束腰(參彼前五5);(2)表徵祂取了奴僕的形像(參腓二7)。
〔話中之光〕
(一)在教會中服事主的第一先決條件,就是要從自己的寶座上下來;凡一味地矜持身分與地位的人,不能作好主的僕人。
(二)驕傲的人眼中沒有別人;目中無人的人,沒有人願意接受他的幫助。
(三)謙卑乃是愛的另一種形式表現;驕傲的人愛自己,惟有謙卑的人能愛別人。人若愛自己太多,就不能愛別人;所以愛就是謙卑,謙卑就是樂意捨棄自己、拒絕自己、把自己倒空。
(四)真正偉大的人,就是能把自己的榮耀放下的人;一個人越是尊大,就越沒有自己;一個人越是『有』,就越看自己為無有。
(五)凡因害怕自己的尊嚴受損,而不肯服事人的人,只不過顯明他並沒有什麼尊嚴;凡不顧自己的尊嚴,樂於服事人的人,反而多有尊嚴。
(六)人的自己始終是屬靈的事上的大難處;主耶穌在此有意讓祂的門徒明白自己的缺欠,學習降卑,學習愛弟兄過於愛自己。
(七)「拿一條手巾束腰」:我們心中的腰也要束上 —— 即失去自由。我們越甘心為別人受到束縛,我們就越能服事別人。
【約十三5】「隨後把水倒在盆裡,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
〔靈意註解〕
「把水倒在盆裡」:『水』表徵:(1)聖靈(參多三5);(2)生命(參十九34);(3)神的話(參十五3;弗五26)。
『倒在盆裡』表徵基督藉著釘死十字架,將祂生命傾倒出來(參賽五十三12)。
「洗門徒的腳」:『腳』乃是人走路時與地面接觸的部分;基督徒走在世界上,難免會沾染屬地的污穢。主耶穌洗門徒的腳,象徵祂藉著聖靈的更新、生命的供應和話中的水,在靈性上洗滌我們,除去我們身上所沾染屬地的污穢。
「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表徵基督的服事無微不至。
〔話中之光〕
(一)主今天也常洗我們的腳。每次當我們親近主時,就深深覺得,一切屬世的污穢,自然而然都被主的生命洗淨,全人立覺輕鬆舒適,正如洗過腳那樣暢快。
(二)舊約聖經裡面,在祭壇和會幕之間有洗濯盆;信徒每一次要進到神面前,必須先被主洗滌我們的手腳(參出卅18~21)。
(三)創造宇宙萬有的手,竟然也是洗滌我們污腳的手!反過來說,甘心樂意替人洗腳的手,乃是宇宙間最尊貴的手。親愛的信徒們,切勿將替人洗腳當作是一件卑下的事。
(四)沒有水就沒有洗滌;我們若要洗別人的腳,就必須「把水倒在盆裡」 —— 把主的話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參西三16),得著更豐盛的生命(參十10),並且被聖靈充滿(參弗五18)。
(五)惟有供應靈與生命給別人,才能除去別人身上屬地的玷污。洗腳的重點,還不在於消極的除去,乃在於積極的供應。
(六)洗了腳以後,若不用手巾擦乾,就仍未完成任務。我們作任何主的工作,都必須有始有終。
【約十三6】「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祂說:『主啊,你洗我的腳麼?』」
〔文意註解〕
「主啊,你洗我的腳麼?」這話的意思是說,『你』竟然要洗『我』的腳,這種事太不合宜,我不配受,我也不敢當。
【約十三7】「耶穌回答說:『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
〔文意註解〕
「你如今不知道」:『知道』指裡面主觀的知覺。
「後來必明白」:『後來』是指主耶穌死而復活之後;『明白』指外面客觀的認識。
〔話中之光〕
(一)信徒對臨到他們的事,往往當時不明白其所以然,等到事過境遷,從經歷上學取一些屬靈的功課,才發覺萬事都是為著他們的益處(參羅八28)。
(二)可惜有更多的信徒,由於當時不明白主的旨意,而心生疑慮和抗拒,以致不能領受該得的教訓,白白受苦,卻失去了神賜恩典的機會。
(三)在教會中所發生的許多事件,在真相大白之前,最好不要妄下斷語(參林前四2~5)。
(四)主作事的法則,不是根據人的明白不明白,而是根據神所定的旨意;主作事永遠不受人的限制。
【約十三8】「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
〔文意註解〕
「你永不可洗我的腳」:『永不可』含有『無論如何也不可以』的意思;他說這話,是因認為這種事乃大逆不道。
〔靈意註解〕
「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指彼得若不接受『洗腳』所象徵的屬靈意義,就無法與主相交(參約壹一6~10)。
『無分』在此不是指在救恩上無分,而是指在靈性的交通上發生難處,彼此無法保持聯結。
〔話中之光〕
(一)屬血氣的人不領會屬靈的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神深奧的事(參林前二14)。
(二)有些不信的人,他們憑著自己天然的觀念,認為主的救恩太不合邏輯,罪人豈可白白領受恩典,因而不肯接受救恩。
(三)謙卑固然是一種美德,但出自天然的謙卑,並不能給信徒帶來屬靈的益處,反而往往有害。
(四)「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我們能否享用主,全在乎讓不讓主來潔淨我們生活上的污點;因為那些污點若得不到潔淨,就會阻塞我們與主之間的管道,叫主的豐富不能輸送到我們身上來。
(五)信徒身上屬地的玷污愈被潔淨,與主之間的交通就愈加通暢,生命的享受也就愈加豐富,結果屬靈的敏感度提高了,與世界分別的效果也就更好。
(六)信徒的難處常在於我們的『腳』 —— 我們常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參林前三3),所以我們理應被主『洗腳』 —— 照主所行的去行(參約壹二6)。
【約十三9】「西門彼得說:『主啊,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
〔文意註解〕
彼得的反應趨向另一個極端,剛才是完全不肯讓主洗腳(參8節),現在反過來,卻要讓主洗全身;兩種反應都是錯誤的。
〔話中之光〕
(一)過猶不及;信徒在屬靈的事上,應當看得合乎中道(參羅十二3)。
(二)我們對神的話不可隨意加添或刪減(參啟廿二18~19);神所沒有說的,不要擅自追加;神所說過的,不要擅自削減。
【約十三10】「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
〔背景註解〕
「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古時猶太人赴宴時,先在自己家裡洗澡,抵達主人家後只須洗掉腳上的灰塵,便全然乾淨了。
〔文意註解〕
「然而不都是乾淨的」:指猶大存心出賣主,所以他在主面前是污穢、有罪的(參11節;太廿七4)。
〔靈意註解〕
「凡洗過澡的人」:『洗澡』象徵重生時的洗滌(參三5;多三5);信徒的罪惡在重生時已被主的寶血所清洗,故『洗過澡的人』指因信主而蒙神赦罪的人,亦即已經得救蒙重生的人。
「只要把腳一洗」:信徒日常生活行走在地上,由於腳部須與地接觸,難免沾染污穢,故須經常洗腳。『洗腳』象徵生命的活水除去我們日常的失敗、軟弱、虧欠。
「全身就乾淨了」:『全身』指全人,包括靈、魂、體;『乾淨』指罪過蒙神赦免,洗淨一切的不義(參約壹一9)。
〔話中之光〕
(一)在基督徒生命的經歷中,開始時只有一次重生的洗澡,但此後的洗腳乃是多次不斷繼續的。
(二)一次的洗澡,叫我們得著生命;多次的洗腳,叫我們恢復生命的新鮮,並且滿有生命。
(三)血的洗,叫我們在神面前能站立得住;水的洗,叫我們裡面覺得新鮮、舒暢、有精神。
(四)零碎的對付(洗腳),必須根據十字架基本的拆毀(洗澡);必須先有十字架基本的認識,然後枝節的潔淨,才有屬靈的價值,而不是人工的。
(五)信徒得救以前所有的過犯,在得救之時已經完全得著赦免;得救以後若有什麼過犯,只需要針對那一個過犯認罪悔改就夠了,不需要念念不忘舊罪,再三承認同一個罪。
【約十三11】「耶穌原知道要賣祂的是誰,所以說:『你們不都是乾淨的。』」
〔文意註解〕
「耶穌原知道要賣祂的是誰」:主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要出賣祂(參六64,70~71)。
【約十三12】「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作的,你們明白麼?」
〔文意註解〕
「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他們』包括猶大在內。
【約十三13】「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
〔文意註解〕
「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夫子』指教導別人的人;『主』指擁有主權可以指揮和使用別人的人。
〔話中之光〕
基督是我們的「夫子」,我們理當注意、明白並領受祂的教訓;基督是我們的「主」,我們理當順服、聽從並遵行祂的命令。
【約十三14】「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
〔文意註解〕
「尚且洗你們的腳」:『尚且』表明我們沒有理由不照樣去作。
「你們也當彼此洗腳」:『彼此洗腳』有時也可以指是一項按著字面去作的實際舉動(參提前五10)。在聖徒們中間,如果真有主的感動,可以因著愛心和謙卑的緣故,有彼此洗腳的事,但千萬不要把它當作一項儀式,像有些教派所作的,對我們並沒有真正的益處。
〔靈意註解〕
「你們也當彼此洗腳」:主這個命令,應是著重在『洗腳』所象徵的屬靈意義(參10節註解)。在教會中,我們若發現弟兄姊妹有沾染污穢之處,應當本著愛心,以謙卑的態度,彼此有所對付(參太十八15)。
〔問題改正〕
聖徒『彼此洗腳』這事,我們原有主耶穌的榜樣、解釋、教訓和補充例證,按理,應當能夠被實行得好。但是綜觀教會二千年來的歷史,它竟被許多教派和信徒個人誤解和誤用,而成了一項最不容易實行的真理,其原因如下:
(一)誤以『實事』當作『虛禮』,結果僅有洗腳的動作,卻無洗腳的意義。
(二)主耶穌替門徒洗腳的動機是祂『愛到底』(參1節)的愛,缺乏這個『極度之愛』的洗腳,只有形式,而無內容。
(三)主耶穌替門徒洗腳所顯的榜樣,乃是從『最尊高』(參3節)降為『最卑下』(參4節),凡不能從自己心中的寶座上下來的,必然實行不好。
(四)洗腳所用的『水』(參5節上)出了問題:(1)不純,加添了人意;(2)太熱,直言定罪,使人難於忍受;(3)太涼,不切實際,使人難於幡然悔悟。
(五)洗腳時的『動作』(參5節中)出了問題:(1)沒有下跪,不肯遷就人;(2)潦草敷衍了事,不夠周全細緻。
(六)洗腳後沒有用手巾擦,或擦而未乾(參5節下):沒有成全到底。
(七)洗腳的目的是叫別人恢復與主的正常關係(參8節),但許多人卻由於看不慣別人而給他洗腳,結果變成洗腳是為叫自己心裡覺得痛快、舒服。
(八)洗腳的部分是『腳』,不是『全身』(參10節),但許多時候卻在不知不覺中擴大洗的範圍,變成了數人罪狀,挖人瘡疤。
(九)認真地說,本章所謂的洗腳,並不是以罪為主要的對象,而是以生命和能力為對象,目的是為恢復生命的新鮮。
(十)『彼此洗腳』必須是『彼此相愛』的表現(參34~35節),但許多人常常捨本逐末,捨棄了愛人、要得著人的本意,而去追求事情的對付乾淨,結果事情不但沒有處理得好,反而叫洗腳的對象受到傷害。
(十一)由本章中所舉兩個被主洗腳之門徒的事例來看,洗腳對於下列兩種情形,似乎並無助益:(1)裡面被撒但所佔有 —— 猶大(參11,18節);(2)天然的己生命很強 —— 彼得(參38節)。
〔話中之光〕
(一)「你們也當彼此洗腳」:彼此洗腳就是在教會中彼此用生命供應其他的肢體。洗腳的工作,是教會應當繼續執行的。在基督徒互相的幫助中,沒有一件事比彼此洗腳更寶貴,沒有一件事比以生命供應別的肢體更緊要。
(二)「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洗腳是彼此的。我們在主面前要學習供應別人,同時也要學習從別人身上得著供應。
(三)一般說來,人都喜歡得著別人的服事,而不大喜歡去服事人,但是主在這裡乃是要我們「彼此」服事。
(四)我們如果要在主的面前好好走前面的路,就要有受別人洗腳的經歷,也要有為別人洗腳的經歷。
(五)聖徒們應當時常藉著聚會、唱詩、禱告、交通,流出基督生命的活水,彼此洗除身上屬世的污穢。
(六)我們若要洗別人的腳,自己先得是新鮮的。如果神在我們身上常有新的作為,我們對於別人就能常常有新的供應。
(七)如果我們是活在主面前,摸著了生命,那麼,每一次我們碰著人的時候,就能用生命供應別人,不知不覺就有生命的水流到別人身上,叫他們的腳被洗淨了,彼此之間就有甜美的交通。
(八)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六1)。
【約十三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
〔文意註解〕
「我給你們作了榜樣」:『榜樣』不僅是指所作的事,並且也指作事的人,特別是作事之人的存心與態度。
「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主在此絕不是設立一項『洗腳』的儀式,叫我們定期舉行洗腳的禮儀。
【約十三16】「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
〔原文字義〕
「僕人」家奴,奴隸;「差人」被差遣的人,使徒。
〔話中之光〕
(一)我們是主的奴僕,理當凡事順服祂。
(二)主的腳蹤乃是事奉主者追隨的榜樣;事奉主的人必須走十字架的道路,這是注定不可避免的。
【約十三17】「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文意註解〕
注意本節的三個次序:(1)知道;(2)去行;(3)有福。
〔話中之光〕
(一)信徒「知道」屬靈事物的目的,乃為著『遵行』,這樣,才能帶來『祝福』;『知』而不「去行」,就必多受責打(參路十二47~48)。
(二)「知道」而不能「去行」,等於不知;能付諸實行的知,才是真知。
(三)人最大的福氣,就是在『知行合一』中,既叫別人得福,也叫自己得福。
【約十三18】「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
〔原文直譯〕
「...與我一同吃餅的人,提起他的腳跟反對我。」
〔原文字義〕
「吃」咀嚼。
〔背景註解〕
「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按當時的習俗,與人同席吃飯,也就等於宣告說:『你是我的朋友,我絕不會作任何傷害你的事。』
〔文意註解〕
「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這話』就是指第十七節的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意思是『不是全指你們所有的人』,亦即猶大並不在內,因為他不會去行,也不會得這福。
「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經上的話』指詩四十一9。
「同我吃飯的人」:即關係密切的人。
「用腳踢我」:原文是『提起他的腳跟反對我』,有兩種的解釋:(1)形容一匹桀驁不馴的馬,提起腳跟準備踢人;(2)形容一個懷有敵意的人,提起腳跟準備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參路九5)。
〔話中之光〕
我們的『腳』,究竟是被主所用,為主奔跑前程呢?或是被魔鬼所用,『用腳踢主』,踢弟兄姊妹呢?
【約十三19】「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基督。」
〔原文字義〕
「如今」從現在起,從今以後;「成就」發生,變成。
〔文意註解〕
「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事情』指猶大將要出賣祂的事。
「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主耶穌事先告訴門徒的動機,乃是為門徒著想,而不是為祂自己。
「可以信我是基督」:原文沒有『基督』二字;『信我是』意即『信耶穌是神』。
【約十三20】「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
〔文意註解〕
當信徒真實地相信並遵行主的話,他就可以在人面前代表主。人接待他,就是接待祂自己;接待主,就是接待神。
〔話中之光〕
信徒一方面是主所差遣的,何等榮耀的身分!所以有資格被人接待;另一方面也應當學習接待被主差遣的人,因為接待他們,就是接待主。
【約十三21】「耶穌說了這話,心裡憂愁,就明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
〔原文字義〕
「心裡」靈裡;「憂愁」攪擾,困惑,煩惱。
〔文意註解〕
「心裡憂愁」:表明主為猶大而心裡傷痛。
〔話中之光〕
(一)信徒行事,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參弗四30)。
(二)主耶穌不但實際地洗猶大的腳,而且還再三用暗示的言語提醒猶大(參10,18節);主這種當面的指點,也就是洗他的腳。今天在教會中,經常看見背後的批評,卻少看見當面用愛心說誠實話(參弗四15)。
【約十三22】「門徒彼此對看,猜不透所說的是誰。」
〔文意註解〕
「猜不透所說的是誰」:這話一面表明門徒們對人心的險惡完全無知,另一面也表明猶大的善於做作,叫人看不出來。
【約十三23】「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裡。」
〔背景註解〕
古時猶太人坐席的姿勢乃是側身斜臥,左手肘支撐著身體,頭部靠近桌子,腳部伸向後邊。
〔文意註解〕
「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一般解經家均相信,這個主所愛的門徒就是使徒約翰。這話並不表示主不愛其他的門徒(參1節),乃是說主對他的愛顯得比較特殊。
「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裡」:這話顯示,約翰原就斜臥在主耶穌的右邊,他將身子稍向後挪移,便有如挨近主的懷裡。
【約十三24】「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告訴我們,主是指著誰說的。』」
〔文意註解〕
「點頭對他說」:『點頭』即如作手勢、用動作表示;全句乃指『向他示意』。
【約十三25】「那門徒便就勢靠著耶穌的胸膛,問祂說:『主啊,是誰呢?』」
【約十三26】「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
〔背景註解〕
「蘸了一點餅」:猶太人的逾越節大餐,是大家團聚,共享羊肉、餅、苦菜等食物;吃時,有一盤用水果、醋等熬成的調味醬,各人拿一小塊餅(或夾肉)蘸著盤裡的調味醬吃。
〔文意註解〕
「我蘸一點餅給誰」:蘸餅遞給別人,是友好及尊敬的表示。主或許是在作最後的努力,盼望對方能夠明白祂的大愛,幡然悔悟,及時懸崖勒馬。
〔話中之光〕
(一)猶大蓄意賣主,主早已知道;但是主不但沒有責備或仇視他,反而直到最後,仍是對他滿了恩情,為他洗腳(參12節),並且蘸餅給他。這是說出,基督直到死地,還向敵對祂的人滿有生命(水和餅)的供應。
(二)主只把心事告訴約翰,而不告訴別人,乃因約翰不會性急而憑血氣行事,因此不至於把事情弄壞。能蒙主說悄悄話的人,乃是一個安靜能勒住自己的人。
【約十三27】「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穌便對他說:『你所作的快作罷。』」
〔原文字義〕
「心」(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
「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猶大接受主耶穌遞給他的餅,卻絲毫不為所動,從此他便完全受制於撒但。
「你所作的快作罷」:主耶穌的話表明祂掌管一切,祂乃是按著自己主動的策劃而死,而非出於反對祂者的計謀。
〔話中之光〕
先是撒但把賣主的意思放在猶大的心裡(參2節),如今是撒但自己進入了他的裡面(原文);人若不拒絕撒但的試探,最後必然全人被撒但所得著。
【約十三28】「同席的人,沒有一個知道是為什麼對他說這話。」
〔話中之光〕
(一)主耶穌在對猶大的指點提醒之中,仍為他保留顏面,沒讓其他的門徒知道;我們在指責別人的時候,也應當學習主的態度。
(二)如果有弟兄得罪了你,要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不要隨意大事張揚,讓別人知道對方得罪你的事(參太十八15)。
【約十三29】「有人因猶大帶著錢囊,以為耶穌是對他說,你去買我們過節所應用的東西;或是叫他拿什麼賙濟窮人。」
〔文意註解〕
「你去買我們過節所應用的東西」:此時正值逾越節期,接下去乃長達七天的無酵節(參利廿三5~6)。
【約十三30】「猶大受了那點餅,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
〔文意註解〕
「那時候是夜間了」:這個細節的描述,不但是在交代當時的時間,也在描繪猶大心靈的黑暗 —— 黑暗在他裡面掌權,使他成為黑暗之子。
〔話中之光〕
(一)離開主是一件頂危險的事,我們什麼時候沒有了主,什麼時候就是屬靈的黑夜。
(二)跟從主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參八12)。我們跟從主,雖然前程如何,常不得而知,但我們儘管放心跟隨,因為祂就是世界的光。
【約十三31】「他既出去,耶穌就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
〔文意註解〕
「他既出去」:原文的口氣表示他的出去是自動的。
「如今人子得了榮耀」:『榮耀』乃指神的彰顯(參出四十34);這裡指藉著死而復活,神聖的成分得以從主身上完全釋放出來。主說這話時,祂知道受難的時刻將近,死而復活的景象正展現在祂眼前。
「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表明父的榮耀與子的榮耀密切連在一起;神的自己藉著主耶穌的釘十字架而得以彰顯。
〔話中之光〕
(一)猶大是自動出去的,他是自己趕逐自己出去。神允許我們人有選擇的自由;所以任何人的墮落與滅亡,不能怪神不愛他們。
(二)只有看見前面榮耀的人,才能坦然奔走十字架的道路;因為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參林後四17)。
【約十三32】「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並且要快快的榮耀祂。」
〔原文直譯〕
「神既在祂(人子)身上得了榮耀,神也要在自己身上榮耀祂,並且要立刻榮耀祂。」
〔文意註解〕
「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指神自己因從耶穌得著榮耀,故此也讓神子耶穌分享天父的榮耀。
【約十三33】「小子們,我還有不多的時候,與你們同在;後來你們要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話我曾對猶太人說過,如今也照樣對你們說。」
〔文意註解〕
「小子們」:這個稱呼含有親切、體恤、矜憫、掛懷的意思。
【約十三34】「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原文字義〕
「命令」誡命;「愛」神聖的愛(agapao)。
〔文意註解〕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舊約已有『要愛人如己』的命令(參利十九18),主這個命令的所以『新』,是因為:(1)新範圍 —— 『你們彼此』指新約的信徒;(2)新源頭 —— 『我怎樣愛』指主的愛;(3)新程度 —— 『你們也要怎樣相愛』指像主的愛一樣;(4)新效果 —— 『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參35節)指這愛是新約信徒的標記。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本節的『命令』:(1)命令的由來 —— 主所賜;(2)命令的數字 —— 條;(3)命令的性質 —— 新的;(4)命令的內容 —— 彼此相愛;(5)命令的標準 —— 主怎樣愛我們;(6)命令的功用 —— 使眾人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參35節)。
「我怎樣愛你們」:『怎樣』的意思包括基督之愛的性質、度量、樣式和目的(參十五12;約壹四11)。
〔話中之光〕
(一)「彼此相愛」是主給我們的「一條新命令」。命令不需要我們贊成、擁護,也不需要我們研究、分析;除了我們絕對順服之外,沒有其他要求了。所以我們若不能彼此相愛,那就是抗拒主的命令了,那就是背叛主了。
(二)主要我們奉獻,只是以神的慈悲來勸我們(參羅十二1);主要我們愛祂,只是以祂自己的愛來激勵我們(參林後五14);主要我們跟隨祂,走上十字架的窄路,祂容許我們自己選擇,自己計算代價(參路十四27~33);惟獨主要我們「彼此相愛」,祂不是勸我們,不是激勵我們,不是聽憑我們自決,祂只是用「命令」來吩咐我們。信徒「彼此相愛」,在主看來是何等重要的一回事!
(三)主耶穌在與門徒分離之前,才特別賜給他們這條「彼此相愛」的命令,表明他們此刻還沒有學好這一個愛的功課,留待最後才一面示範,一面諄諄勉勵。
(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主對我們的大愛,乃是我們彼此相愛的根源。
(五)本節原文所用的「愛」字,都是指『神聖的愛』(agapao),也就是『捨己犧牲的愛』;信徒之間的「彼此相愛」,並不是因對方的情況可愛,也不是因對方先愛我們,我們才以愛回報,乃全然是因主耶穌愛對方,所以我們也愛對方。
(六)我們對信徒的愛,不是以人的愛來愛,乃是以基督的愛來愛。人的愛只能愛他所認為可愛的人,人的愛只能愛那些愛他的人;但是基督的愛是廣大無邊的,包括仇敵也在內(參太五44)。
【約十三35】「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文意註解〕
「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表示這種愛有別於世人的愛,乃是基督徒的獨特標誌(參約壹三23;四7~8,11~12,19~21)。
〔話中之光〕
(一)「彼此相愛」不只是主要我們遵守的一條『命令』(參34節),也是主與我們維持的一個『見證』。基督徒中間,如果真有「彼此相愛」,那麼,四周的眾人就要認出他們是基督的門徒,並且也羨慕作一個基督徒了。
(二)我們不但要『口裡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參羅十9~10),我們也要藉著「彼此相愛」活出基督徒的見證。
(三)基督的本質就是愛;流露愛,也就是流露基督。所以我們若是「彼此相愛」,就能彰顯基督的形像。
(四)基督徒的標誌,不是在頸項上或衣領上掛一個十字架的飾物,而是在心裡面存有對其他基督徒的愛。
(五)愛是基督徒最好的記號。基督徒若沒有愛,恐怕他的得救有問題。
【約十三36】「西門彼得問耶穌說:『主往那裡去?』耶穌回答說:『我所去的地方,你現在不能跟我去;後來卻要跟我去。』」
〔文意註解〕
「我所去的地方,你現在不能跟我去」:『地方』不是指主釘十字架的各各他,因為那裡門徒們也跟著去觀看(參十九25~27),而是指祂藉死進榮耀的路徑;彼得當時的屬靈情況尚未達到可以與主同死的地步,甚至曾三次不認主(參38節;十八17,25~27)。
「後來卻要跟我去」:據初期教會的傳說,使徒彼得到了年老時,確曾為主殉道(參廿一18~19),他不但也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甚且是被『頭下腳上』顛倒過來釘。
〔話中之光〕
與主同釘十字架,並非每一個信徒都有此經歷;必須生命成長到某種程度,才有可能開始學習與主同死的功課。
【約十三37】「彼得說:『主啊,我為什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
〔原文字義〕
「命」魂,魂生命。
〔文意註解〕
「我願意為你捨命」:彼得確實有與主同死的心願,只是他因為不認識自己的軟弱,才會說出如此不負責任的話。
〔話中之光〕
(一)太過於自信,往往是我們信徒失敗的根源(參36節),因為自信叫我們疏於防範。
(二)許多時候,我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所以總要儆醒禱告(參可十四38)。
(三)『心有餘而力不足』 —— 光有心願而沒有能力,仍舊不能成事;信徒作事,千萬不可靠血氣之勇。
【約十三38】「耶穌說:『你願意為我捨命麼?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文意註解〕
「雞叫以先」:意即今晚三更以前(參可十三35)。
〔話中之光〕
(一)環境是神最佳的工具,用來顯明我們的『己』;主有時會量給我們一些黑暗的環境(「雞叫以先」),容許我們經歷一些挫折、跌倒(「你要三次不認我」),使我們能認識自己。
(二)失敗的經歷,對我們未嘗沒有好處 —— 能叫我們不敢再靠自己,而完全依靠祂(參林後一9)。
(三)彼得的失敗,是我們信徒的鑑戒。凡自以為站立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參林前十12)。
(四)人最大的意願,最強的心志,仍不足以叫人有力量面對十字架的苦難,所以切勿對自己太過自信。
叁、靈訓要義
【主耶穌給門徒洗腳以前的三個『知道』】
一、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1節)
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裡(3節上)
三、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去(3節下)
【主耶穌替門徒洗腳的榜樣】
一、洗腳的動機 —— 『愛他們到底』的愛(1節)
二、洗腳者的身分 —— 『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裡』(3節上) —— 至高的尊貴者
三、洗腳的時機 —— 將『要歸到神那裡去』(3節下)
四、洗腳的態度 —— 『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4節) —— 降卑自己
五、洗腳的媒介 —— 『水』(5節上) —— 聖靈、生命與話
六、洗腳的對象 —— 『門徒』(5節下)
七、洗腳的功用 —— 若不被洗腳,就與主『無分』(8節) —— 維持生命的交通
八、洗腳的意義 —— 『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10節) —— 除去重生之人身上所沾染的屬地污穢
【主耶穌替門徒洗腳的過程靈意】
一、『離席』(4節上) —— 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腓二6)
二、『脫了衣服』(4節中) —— 反倒虛己(腓二7上)
三、『拿一條手巾束腰』(4節下) —— 取了奴僕的形像(腓二7下)
四、『把水倒在盆裡』(5節) —— 傾倒生命,以至於死(腓二8)
五、『穿上衣服,又坐下』(12節) —— 神將祂升為至高(腓二9),坐在神的右邊
六、『稱呼我主』(13節) —— 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腓二11)
【彼此洗腳的命令】
一、乃是主所給的命令 —— 『你們也當彼此洗腳』(14節)
二、乃是依照祂的榜樣 —— 『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15節)
三、自『大』乃是遵行主命令的攔阻(16節)
四、遵行主命令的三個步驟 —— 『知道、去行、有福』(17節)
五、彼此洗腳就是『彼此相愛』(34節上)
六、要用主的愛來相愛(34節下)
七、結果叫眾人認出是基督的『門徒』(35節)
【猶大墮落的軌跡】
一、魔鬼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他心裡(2節)
二、存心不正,所以雖被主洗腳,卻仍不乾淨(10~11節)
三、對主耶穌洗腳的愛無動於衷,亦即用腳踢祂(18節)
四、對主耶穌暗示祂知道有人要賣祂,仍不受警惕(21節)
五、對主耶穌蘸餅遞給他吃的特殊禮遇,絲毫未受感動(26節)
六、撒但進入他的裡面,全人被撒但所得著(27節)
七、離開主耶穌出去,全人進入黑暗中(30節)
【彼得的無知】
一、他的無知顯於天然的謙卑裡面(6節)
二、他的無知顯於天然的悟性裡面(9節)
三、他的無知顯於天然的感情裡面(23~24節)
四、他的無知顯於天然的意志裡面(37~38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約翰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約翰福音提要」結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