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人子救主受難前夕】
一、設計殺害(1~6節)
二、預備逾越節的筵席(7~13節)
三、最後的晚餐(14~23節)
四、門徒爭論誰為大(24~30節)
五、預言彼得不認主(31~34節)
六、告訴門徒今後要懂得保護自己(35~38節)
七、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39~46節)
八、被賣和被捕(47~53節)
九、彼得三次否認主(54~62節)
十、被戲弄和審問(63~71節)
貳、靈訓要義
【人們對於同一位即將釘十字架的基督不同的反應】
一、祭司長和文士 —— 想法子怎麼才能殺害耶穌(1~2節)
二、猶大 —— 商量怎樣可以把耶穌交給祭司長等人(3~6節)
三、一個不知名的家主人 —— 為主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7~13節)
【人子救主受難的表記】
一、逾越節的羊羔 —— 人子救主為人被宰殺(7節)
二、逾越節的筵席 —— 祂受害成為信祂之人的享受(15節) 三、餅 —— 表徵祂的身體為我們而捨(19節)
四、杯 —— 表徵祂的血為我們而流,藉此立的新約(20節)
【主的桌子(即所謂『聖餐』)】
一、狹義的預表:
1. 餅 —— 主的身體為我們而捨(19節)
2. 杯 —— 主的血為我們而流(20節)
二、廣義的預表(參林前十16~17):
1. 餅 —— 眾信徒藉著『吃』它而有分於基督的身體
2. 杯 —— 眾信徒藉著『喝』它而有分於基督的福分
【分享主的晚餐所該有的認識】
一、是主自己所預備的(7~13節)
二、是主與信祂的人一同坐席(14~15節)
三、是神國裡筵席的預表(16~18節)
四、是主用祂自己的身體和血成為我們的享受(19~20節)
五、是神的預定計劃和人的罪行所成功的(21~23節)
六、坐席的人要彼此謙卑,互相服事(24~27節)
七、坐席的人要存著在神的國裡得賞賜的盼望(28~30節)
【信徒面臨險惡環境所該有的認識與態度】
一、難處的根源 —— 撒但想要得著我們,好篩我們(31節)
二、難處中的扶持 —— 主已經為我們祈求(32節上)
三、難處中的力量 —— 持守的信心(32節中)
四、難處中的經歷 —— 有助於日後堅固弟兄(32節下)
五、難處中的學習:
1. 認識天然的己不足倚仗(33~34節)
2. 認識是主負責我們一切的供應(35節)
六、面對難處所該有的準備:
1. 要為生活與工作有所準備 —— 帶著錢囊和口袋(36節上)
2. 要懂得如何自衛 —— 賣衣服買刀(36節下)
3. 要有屬天的智慧 —— 從經上的話和主應時的話認識神的心意(37~38節)
4. 要禱告,免得入了迷惑(39~40節)
5. 要在禱告中放下自己的意思,只求成就神的意思(41~42節)
6. 要懇切禱告,才能得到屬天的幫助(43~44節)
7. 要在禱告中儆醒,避免睡著了(45~46節)
【從彼得身上學習功課】
一、彼得的失敗:
1. 不認識自己,自以為剛強(33節)
2. 不能與主一同儆醒禱告,睡著了(45節;參可十四37)
3. 用血氣的兵器削掉大祭司僕人的耳朵(50節;參約十八10)
4. 遠遠的跟著(54節下) —— 保持距離
5. 坐在火光裡(56節中) —— 倚賴屬世和屬人的溫暖
6. 經不起一個使女的詢問(56~57節) —— 經不起一個小小的試驗
7. 顯出加利利的口音(59節;參太廿六73) —— 露出馬腳來
二、彼得的回頭:
1. 主為他祈求,叫他不至於失了信心(32節)
2. 主預告他的失敗(34節)
3. 主勸勉他起來禱告,免得入了迷惑(40,46節)
4. 主為他收拾局面 —— 治好那僕人的耳朵(51節)
5. 主利用環境來提醒他 —— 雞叫(60節)
6. 主眼目的注視 —— 主轉過身來看彼得(61節)
7. 他澈底承認自己的軟弱和失敗 —— 出去痛哭(62節)
【主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39~46節)】
一、主耶穌獨自憂傷 —— 門徒根本不能領會十字架的苦難(這杯)
二、主耶穌獨自禱告 —— 門徒都因軟弱,不能同祂儆醒禱告
三、主耶穌尋問這杯與父神旨意的關係 —— 只求父旨意的成全
四、主耶穌三次禱告 —— 直到清楚明白父神的旨意
五、主耶穌坦然面對即將來臨的事 —— 因為清楚明白父神的旨意
【主耶穌受難前的磨難】
一、被同桌吃飯的門徒出賣(3~6,21~22節)
二、一同坐席的門徒彼此爭論誰為大(24節)
三、彼得不認識自己(33節)
四、門徒不能瞭解祂所說的話(38節)
五、在客西馬尼園裡受煎熬(44節)
六、門徒不能與祂一同儆醒禱告(45~46節)
七、被猶太教領袖捉拿,如同拿強盜(47~53節)
八、被彼得在人前三次否認(54~62節)
九、被看守的人戲弄並打祂(63~65節)
十、被公會審問並定罪(66~71節)
【主耶穌和彼得的對比】
一、一個使女說:『這個人素來也是同那人一夥的。』彼得卻不承認(54~60節)
二、公會問祂:『你是神的兒子麼?』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70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路加福音註解》
叁、其他綱目
【害主?賣主?還是愛主?】
經文:路22:1~13
引言:誰在害主?又是誰在賣主?還有沒有愛主的人啊?
一、逾越節害主的人:祭司長、文士 1~2
1. 除酵節 1節
「逾越節」 —— 是猶太人每年三大節期之一,乃為紀念他們的祖先蒙神拯救出埃及,在猶太曆正月(尼散月)十四日晚上舉行,其後的七天都要吃無酵餅,就是「除酵節」(出12:15~19)。主耶穌乃是神的羔羊,為著除去世人的罪孽(約1:29),而在逾越節被殺。
2. 殺害耶穌 2節,(羅3:13;加6:7)
祭司長和文士竟至被撒但所利用,要殺害主耶穌;撒但不但利用一般世俗罪人,牠也利用聖品階級人士,可見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5:19)。
二、逾越節賣主的人:加略人猶大 3~6
1. 魔鬼入心 3
猶大的心機不對,將心門向惡打開,因此讓撒但乘虛而入。他的心沒有抵擋魔鬼(彼前5:9),讓牠輕易的進到心裡面了。
2. 貪財入心 4~5,(提前6:10)
馬利亞因為愛主,就不惜那值三十兩銀子的香膏(可14:5);猶大因為愛錢,竟為三十塊錢出賣了主。作馬利亞或是作猶大,全在於「愛主」或是「愛錢」(約12:4~6)。
3. 詭計入心 6,(弗5:15~17)
馬利亞是「抓住機會」 是愛惜光陰,把她自己交給主(可14:7);猶大是「找機會」 卻是浪費光陰,要把主交給黑暗的權勢。
三、逾越節愛主的人:不知名的人 7~13
1. 是出來打水的人 7~10
耶穌預備筵席,也要我們參與預備筵席這項事工。
(1)除酵 —— 過聖潔的生活
(2)預備 —— 常常有一顆預備的心靈
(3)打水 —— 生命的活水要經常出來「打水」。
2. 是樂意奉獻的人 11~13
(1)他奉獻一間房子 11
(2)他奉獻一棟大樓 12~13
—— 這個世界沒有地方給主(路2:7),但在信祂、愛祂者的心裡,有擺設整齊的大樓房。這棟大樓大概就是五旬節之前,一百二十名門徒聚集禱告的樓房(徒1:13~15),後世稱那樓房為「馬可樓」。
—— 毛南春陽
【你們應當如此行】
經文:路22:14~23
引言:這是一次非常有意義的最後晚餐 —— 「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今天又是聖餐禮拜的時間,為什麼要吃聖餐呢?聖餐有什麼意義呢?耶穌又為什麼叫我們應當如此行呢?
一、耶穌擺上筵席要我們吃喝 14~18
1. 這是出於耶穌的心願 14~16
(1)願將自己的生命舍去,好取回來。(約10:17~18)
(2)願與門徒一同分享祂的受苦與榮耀。(羅8:16~17)
2. 這是出於耶穌的應許 17~18,(彼後1:11)
(1)「你們拿這個,大家分著喝」 —— 這是飯前的杯,表示苦杯。本來這個苦杯是我們世人第個人都當「分著喝」的,但因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已經為我們喝了那苦杯(約18:11)。所以,今天主耶穌把「苦杯」變成了「福杯、甜杯、救恩的杯」(詩23:5;116:13)。
咒詛祂受,祝福我享,苦杯祂飲,愛筵我嘗……
(2)「耶穌接過杯來,祝福了」 —— 即主是以感謝的態度來接受十字架的苦杯,不像我們一有難處就發怨言。祂祝福了,然後祂就感恩著領受……。
(3)「直等神的國來到」 —— 神的國一定會很快地來到,主耶穌願意我們豐豐富富地得以進入基督永遠的國。彼後1:11。我們今天擘餅、喝杯,是預嘗「神的國」的筵席。哈利路亞!
二、耶穌設立餅杯要我們照行 19~20
1. 餅 —— 主的身體為我們而舍 19,(賽53:5)
(1)生命的浪。(約6:47~51)
(2)教會的生活 —— 我們同領基督的身體。(林前11:24;10:16~17)
2. 杯 —— 主的寶血為我們而流 20,(弗1:7;約壹1:7;約6:54~58)
(1)祝福的杯、救恩的杯(詩23:5;116:13)。(弗1:7;約壹1:7)
(2)立約新的憑據 —— 釘十字架的基督。凡相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36)
3. 「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 —— 今天基督徒擘餅、喝杯,是表明主的死:我們如此行,為的是紀念祂。(林前11:24~26)
三、耶穌呼叫罪人要我們省察 21~23
1. 借聖餐提醒罪人省察 (林前16:13;彼前5:8)
有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不儆醒自己,即或被「獅子吞吃」後,不但自己不省察自己,反而責怪他能責怪的人、推卸他能推卸的環境,實在不能就責怪推卸給魔鬼,甚至埋怨神不愛他、不幫助他、不聽他禱告等等。
有人省察時,專為別人(家人、朋友或教會裡的牧者同工弟兄姊妹)省察,這不叫省察,乃叫控告。
人有省察是省察了,省察的目的是為了能吃到這次的聖餐而已。
這些都不是正確的省察!
2. 借聖餐警戒罪人犯罪 林前10:12
這節聖經提醒我們,自以為站得穩的,就必須要慬慎,免得跌倒。有人認為我自己沒有犯什麼罪呀,都是別人得罪我,不須要省察,即使省察也不過是做給旁人看看而已。其實,一個人過度的自信,會帶來驕傲,驕傲會帶來疏忽,疏忽會帶來跌倒。(提前4:16)
3. 借聖餐呼籲罪人悔改 (林前11:28~29;路13:3;徒3:19)
省察的目的:悔改。就如一個人經常檢查自己的身體,一旦發現有某種疾病,就要醫治,因檢查身體的目的是健康。如果查出疾病了卻又不願醫治,那麼檢查身體就毫無用處。
我們在吃聖餐之前當省察的目的就是悔改。有些人認為我罪孽又重又多,不敢省察,所以乾脆不吃聖餐,免得吃喝自己的罪。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知道嗎?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2~23)
—— 毛南春陽
【撒但想要得著你們】
經文:路22:24~38
引言:基督徒時常警醒是得勝的有力武器之一,耶穌說:你們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警醒吧!不要給魔鬼留地步。
一、撒但的詭計之一:虛榮心 24~30
1. 爭論 —— 追求權力 24,(約5:44)
(1)追求地上的地位。(2)追求地上的國度。(3)追求地上的虛榮。
2. 為大 —— 謙卑服事 25~27
(1)外邦人為大的態度 25 —— a.有權統治人。b.掌權稱恩主。
(2)基督徒為大的態度 26~27 —— a.為大的人要謙卑。b.為大的人要服事。(太23:12;路14:10;羅12:3;彼前5:5~6)
「如同服事人」:(太10:42;腓2:3~4)。效法主的榜樣,(約13:5;弗6:7;腓2:5~8)。
3. 忠心 —— 跟主到底 28~30,(雅4:10;太20:21~23)
二、撒但的詭計之一:膽怯心 31~34
1. 警告 —— 撒但要攻擊你 31~32
(1)脫去信心 31,(提前1:6~7;林後2:11;11:3)
(2)堅固信心 32,(林前10:13;弗6:12~13) 失了 —— 回頭 —— 堅固
2. 提醒 —— 彼得要否認我 33~34
(彼前5:8) 彼得像似剛強,卻是軟弱的。
三、撒但的詭計之三:血氣心 35~38
1. 耶穌的意思 —— 憑信心生活 35~37
(1)要帶生活用品:錢囊、口袋、鞋子、小刀。
「錢囊」指金錢的儲備,」口袋」指食物的儲備;主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9:14),因此,主的工人奉差遣到神的子民中間作工,不必為日常生活作多餘的預備。「沒有鞋,」不是指沒有「穿」鞋,而是指沒有「攜帶」額外的鞋。當時的人旅行時習慣帶刀,正如帶錢囊和口袋一樣。
(2)要明白所走路:苦路 (賽53:12)
2. 門徒的誤解 —— 憑血氣行事 38
「請看,這裡有兩把刀,」門徒誤會了主的意思,以為「有兩把刀」,便可用來防衛主和他們自己。「耶穌說,夠了,」不是指兩把刀夠了,而是指主的意思被他們曲解了,因此談話到此為止,不要再講了(申3:26)。
—— 毛南春陽
【一次特別的禱告會】
經文:路22:39~46
引言:這是門徒經歷的一次非常特別的禱告會,這也是他們生命最低谷的時候,又是魔鬼最猖獗的時候。
一、山上特會 39,(路21:37)
「照常往橄欖山去」 —— 橄欖山的山坡上有一橄欖園,名叫「客西馬尼」(太26:36;可14:32),它位於汲淪溪的另一邊,離耶路撒冷城牆約一點二公里,為耶穌和祂的門徒常去之處(約18:1~2),據說此園也是屬於馬可家的產業。
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裡的禱告,預表祂在那裡獨自被壓榨、受煎熬、流出油(預表聖靈)來,作我們的保惠師(約7:39;16:7)。
二、跪下禱告 40~44
1. 禱告的需要 40~41,(來4:15~16;弗6:12~13;彼後3:17)
2. 禱告的內容 42,(來2:9~11;5:8~9;林後5:21)
3. 禱告的態度 43~44 —— 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帶血滴下
三、心裡軟弱 45~46
1. 門徒因憂愁而缺乏禱告:睡著了。(太26:41;西4:2)
2. 起來禱告,免得入了迷惑。(彼前5:8)
—— 毛南春陽
【黑暗掌權了】
經文:路22:47~53
引言:這時候,魔鬼好像得勝掌權了。
一、有人出賣耶穌 47~48
1. 他是門徒中的門徒 (耶9:4~6;17:9)
2. 他是罪人中的罪人 (來3:12)
3. 他是詭計中的詭計 (詩38:11~12;太26:4)
二、有人誤解耶穌 49~51
門徒(彼得)誤解耶穌,用武力爭戰。 (弗6:10~17;亞4:6)
三、有人無視耶穌 52
藐視祂,把祂當作強盜對待。 (來11:6)
「如同拿強盜麼?」主這話一面暴露了宗教徒的不義,一面也點明祂將與「強盜」同釘(可15:27),正應驗了祂要被列在罪犯之中的話(賽53:12)。
世界的辦法是「帶著刀棒」,但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弗6:12),所以凡是想靠血氣兵器的,就已落到屬世的原則底下,也許人以為打了勝仗,其實是一敗塗地。
四、有人反對耶穌 53
(西1:13~14)
(1)當人們任意妄為之時,乃是「黑暗掌權」之時。
(2)主被捉拿,「黑暗」就「掌權」了;主得釋放,黑暗就消除了。所以若要消殺黑暗的權勢,充滿神的亮光,只有讓主得著所有的地位,完全釋放出來;反之,那裡基督被拘禁、被扣住,那裡必是黑暗掌權。
—— 毛南春陽
【否認耶穌的悲劇】
經文:路22:54~62
引言:被稱為「石頭」(剛強)的彼得,這個時候也顯得軟弱無能了、膽怯了,就在一個小女孩的問話中否認了耶穌。
一、假裝不認耶穌 54~57
1. 彼得遠遠地跟著 54 —— 表示與主保持一種距離,還沒有與基督的心為心(林前2:14~16;腓2:4~10)。
2. 彼得穩穩地坐著 55,(林後6:17~18) —— 表示耶穌與自己無關。
3. 彼得怕怕地說著 56~57,(提後1:7~8;太10:33;彼前3:15)
二、明明不認耶穌 58
(可8:38;提後1:8;申31:6)
三、發誓不認耶穌 59~62
參(太26:69~75;箴4:14;得後3:17;多1:16;腓1:28)
彼得悔改:(路22:31~32;約壹1:9;箴28:13;耶3:13)
—— 毛南春陽
【耶穌驚人的自稱】
經文:路22:63~71
引言:耶穌從來沒有隱瞞過自己的身份,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沒有否認、沒有造假、也沒有謊言。
一、耶穌受苦 —— 被打罵 63~65
1. 傷害祂的身體 63
2. 嘲笑祂的靈力 64
3. 辱駡祂的人格 65
二、耶穌自稱 —— 是基督 66~70
1. 人子要坐在神權能的右邊 66~69,(約4:25~26;羅1:4;腓2:9~11)
2. 你們說的是 70,(約3:16~18)
三、耶穌被拒 —— 不接受 71
(雅4:17;太20:28)
注意:大祭司等人定主耶穌的罪,不是因為祂「是」神的兒子,而是因為祂「見證」祂是神的兒子。他們根本就不想去證明祂究竟是不是神的兒子,只不過要找一個定罪的藉口而已。
1. 宗教徒斤斤計較于言詞、名目(徒18:15;提後2:14),而忽略了屬靈的實際,以致將神的兒子定了死罪。
2. 公會的人定意要除掉耶穌,並不是因為他們關心神的事,而是因為耶穌的言行,嚴重威脅了公會的權益;今天,若有任何個人或團體將他們的利益置於神的旨意以上,也會扮演殺害主的角色。
3. 最先定主死罪的,不是外邦政權,卻是猶太教人士 —— 神的子民;信徒若沒有神的啟示,即使是最熱心事奉主的人,也可能作出最為害主的事!
—— 毛南春陽
【神是愛我,為我舍己】
經文:路22:39~54
引言:
在耶穌的受難節,與各位思想主的受難。這次的經文,讓我們看見主的愛和主的舍己。
一、主是愛我(路22:39~46)
1. 祂自己面臨最大的危難,但仍與我們同在(路22:39),並沒有逃難不顧門徒。
2. 祂自己在爭戰之中,但不要門徒在爭戰中失敗。所以教導他們得勝的方法: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3. 祂獨自面對魔鬼的大爭戰,而仍差天使看顧祂的門徒。
4. 為了拯救我們,祂完全順服父神的旨意,流血至死,叫人的罪得赦。祂捨命為的是叫我們得生命,以義的代替不義的。
5. 祂盡最後的本分提醒門徒,如何儆醒,作得勝的人。
二、祂為我舍己
1. 祂舍去生存的權利,任憑愛徒出賣(路22:47~48)。
2. 祂舍去武力,不以武力救自己(路22:49~51)。
3. 祂舍去神性的權能,不作刑罰的事,乃醫治仇敵。
4. 祂舍去神子的身分,即舍去自己的榮譽,任人如強盜般把祂捉去(路22:52~54)。
5. 祂舍去反抗,任由父的旨意成全。當父許可黑暗掌權時,祂也不強求,只是完全順服。
三、愛我和舍己的回報
1. 因為這樣愛我們,今日才得千萬人真心愛主。
2. 祂舍去生命,今日才能得千萬人的生命免去死亡,得永生。
3. 祂舍去一切為我,今日才能叫我也舍去一切為祂。
我們當為著愛主的緣故,舍去一切以報主愛。
結論:
神如此愛我,我愛祂多少?祂為我完全舍己,我為祂舍了多少?
—— 黃彼得
【默想主的杯】
經文:路22:20
引言:
主在十架前設立此聖餐,特別是完成新約。今日單思想此杯。
一、杯就是新約的記號
看見杯,就看見新約;是恩典的約,因信得稱義的約,得赦罪的約。
二、杯也給我們看見主的寶血
是聖潔沒有犯罪的。這血能潔淨我們的一切罪。主寶血的能力,可潔淨一切的罪,並贖回我們(彼前1:19)。
三、杯的血
給我們看見主的生命。是聖潔慈愛的生命,豐盛的生命。這生命是為我們舍去的。
四、杯倒出來
給我們看見寶血傾倒在信的人身上,不但潔淨他們的罪,叫他們得生命,且得更豐盛的生命。而這生命是天天供給我們生命的需要。
結論:
我們在新約之下,因信得稱義,得蒙赦罪。主的血使我們天天過聖潔的生活,得豐盛的生命。我們是如此嗎?
—— 黃彼得
【耶穌禱告的榜樣】
經文:路22:39~46
引言:
耶穌降世為人,雖受肉身的限制,仍用各種方法時刻保持與父神有密切的交通。
耶穌的禱告不是宗教的儀式,而是靈命的生活。茲就路加福音書的記載來學習耶穌禱告的生活。
一、開通天門的禱告(路3:21~22)
天門啟開,聖靈降臨,天父宣告悅納那順命受洗盡諸般義行的耶穌。
二、清晨工前的禱告(路4:42; 參可1:35)
每天工作生活之前,禱告求父神指示當作的事和當說的話,如此才會天天遵行天父旨意。
三、名聲傳揚的禱告(路5:15~16)
美名四揚叫人失去自我平衡。及時退去禱告,才能從神得力保持平衡的人生。
四、揀選同工的禱告(路6:12~13)
朋友容易同工難。若不是父神的主權安排配合,而憑自己的喜好揀選,將難同工作共患難。
五、改變面貌的禱告(路9:28~36)
與先知面對面談論天國大事,蒙天父榮光照耀,心靈明白前面的道路,自然容光煥發。
六、聖靈感動的禱告(路10:21~24)
在聖靈感動下,明白天父啟示旨意的方法最為美好,故用贊詞歌頌天父的智能。
七、堅固門徒的禱告(路22:32~33)
耶穌面對十架苦難,但仍顧念即將遭撒但嚴格考驗的門徒,故以禱告來支持,使他們不至失敗。
八、順服父旨的禱告(路22:39~46)
耶穌在自己的位格中有自己的意思,但當祂的意思與天父的旨意不同時,就用禱告來否認自己的意思,放棄自己的意思。
九、赦免人罪的代禱(路23:43)
世人污辱侵犯耶穌,祂不求天父替祂報仇,反以世人無知為理由,求天父赦免全人類的罪。
十、交托靈魂的禱告(路23:46)
靈魂是人類真實永恆的我。耶穌離世時,將最寶貴的真我交在永生的父神手中。靈魂從神而來,當歸回父神手中。
結論:
路加記載耶穌十項禱告的生活,可作基督徒禱告的十大原則。我們要天天在禱告上學習,使我們在禱告的生活上,作祂的好門徒。
—— 黃彼得
【魔鬼害人所趁的七種機會(路廿二1~62)】
一、貪財(5節)
二、嫉妒(24節)
三、爭論(24節)
四、自信(33節)
五、迷惑(40節)
六、貪睡(46節)
七、撒謊(57節)
—— 丁良才
【彼得屬靈轉機(路廿二31~32)】
一、彼得的危機 —— 撒但想要得你(彼前五8~9)
二、彼得的庇護 —— 我已為你祈求(羅八34;來七25)
三、彼得的任務 —— 堅固你的弟兄(約廿一15~19)
—— 張志新《彼得書信》
【彼得跌倒始末(路廿二章)】
一、忘記主話(31節)
二、誇張自是(33節)
三、打盹睡覺(45節)
四、擅自動刀(50節)
五、遠遠跟隨(54節)
六、與敵為伍55節)
七、三次不認(57,60節)
—— 張志新《彼得書信》
【耶穌受苦受難 路加福音22章】
一丶主的門徒出賣救主22:1~6
二丶主的說話大有權柄22:7~13
三丶主設聖餐叫人紀念22:14~23
四丶主的門徒彼此爭大22:24~30
五丶主預彼得三次否認22:31~34
六丶主差門徒出去作工22:35~38
七丶主叫門徒警醒禱告22:39~46
八丶主受被捕乃顯慈愛22:47~53
九丶主的門徒失敗痛苦22:54~62
十丶主受鞭打無知拒主22:63~71
—— 作者不詳
【被釘前夕】
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一、除酵節的筵席
1. 都預備好了
2. 神聖的交接
3. 爭論那一個可算為大
二、猶大出賣耶穌
1. 撒但入了他的心
2. 領人來捉拿耶穌
3. 治好了那人的耳朵
三、彼得不認耶穌
1. 三次不認主
2. 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
3. 出去痛哭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
一、撒但進入猶大的心(廿二1~6)
二、最後的晚餐(廿二7~23)
三、基督門徒間的爭論(廿二24~30)
四、彼得的悲劇(廿二31~38,54~62)
五、願你的旨意成就(廿二39~46)
六、叛徒之吻(廿二47~53)
七、嘲弄·鞭笞·審訊(廿二63~71)
—— 《每日研經叢書》
【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
一、陰謀殺耶穌(二二1,2)
二、猶大賣主(二二3~6)
三、預備逾越節的筵席(二二7~13)
四、最後的逾越節(二二14~18)
五、第一次主餐(二二19~23)
六、服侍才是真偉大(二二24~30)
七、耶穌預言彼得不認主(二二31~34)
八、新行軍命令(二二35~38)
九、客西馬尼園的傷痛(二二39~46)
十、耶穌被賣和捉拿(二二47~53)
十一、彼得不認主並痛哭(二二54~62)
十二、兵丁戲弄人子(二二63~65)
十三、早上在猶太人議會面前受審(二二66~71)
——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逾越節的最後晚餐(二十二1~30)】
一、設計殺主與賣主(1~6)
二、設立聖餐(7~23)
三、爭論誰為大(24~30)
—— 《新舊約輔讀》
【主對西門的警告(二十二31~38)】
一、預言彼得三次不認主(31~34)
二、奉差遣者的新裝備(35~38)
—— 《新舊約輔讀》
【客西馬尼園之夜(二十二39~71)】
一、客西馬尼園的禱告(39~46)
二、耶穌被賣與被捉拿(47~53)
三、彼得三次不認主(54~62)
四、在公會受審(63~71)
—— 《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