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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十七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儆醒等候主的生活】

一、不要絆倒人,而要饒恕人(1~4節)

二、要憑信心行事(5~6節)

三、無用僕人的比喻 —— 要完全為著主的享受(7~10節)

四、醫治十個長大痲瘋的教訓 —— 要存感恩的心(11~19節)

五、要活在神國的實際裡面:

1. 神的國就在人的心裡(20~21節)

2. 人子降臨的日子將突然來到(22~32節)

3. 那日的審判,端視今日如何活著(33~37節)

貳、逐節詳解

【路十七1】「耶穌又對門徒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原文直譯〕
「...要避免絆倒人的事『發生』(或『來』、『成為事實』)是不可能的...」

〔文意註解〕
「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絆倒』指動搖在主裡的信心,以致偏離正路甚或犯罪。凡有人的地方,就免不了有絆倒人的事,只是輕重有別而已。

「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有禍』是說必將遭受神的懲治。

〔話中之光〕
(一)主看絆倒人是一件很嚴重的事;信徒絆倒人雖不至於失去永生,但在國度裡必多受虧損。

(二)雖然在教會中,或有心或無意,總免不了有絆倒人的事;但若是可能,總要小心儘量避免。

(三)絆倒人或被人絆倒的主要原因,乃在於驕傲;驕傲的人,不是絆倒別人,就是被人絆倒。

【路十七2】「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裡,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裡的一個絆倒了。」

〔文意註解〕
「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裡」:『磨石』指磨房裡用來磨碎穀物的扁圓石頭,相當沉重;『這人』是指那絆倒別人的人。

用磨石來拴在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裡,不但會使之沉到海底,並且難再浮出水面。

「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裡的一個絆倒了」:『這小子』指年幼的聽道者(參十21;太十八6;可十24)。

主的意思是,與其讓他絆倒別人,還不如讓他消失在海裡。

〔靈意註解〕
「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頸項』表徵人倔強的意志(強項);『把磨石拴在頸項上』表徵使人的倔強意志受到挫折。

「丟在海裡」:『海』表徵外邦人的世界;『丟在海裡』表徵表示看待他如同不信的外邦人,不和他交往(參帖後三14),免得他繼續傷害別人。

「把這小子裡的一個絆倒」:『這小子裡的一個』指任何一個平凡、幼稚的信徒。

〔話中之光〕
(一)信徒在教會中應當作一個供應靈糧(「磨石」)的人;但若常會絆倒別人,他就是有再大的屬靈本事,也無用處。

(二)磨石能幫助人磨糧,供人生存;也能將人沉壓海底,使人失去生存的意義。一物正反兩用,端視人自己的屬靈光景如何。

(三)在教會中難免有絆倒人的現象,究其原因,常導因於我們的驕傲、強項。

【路十七3】「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

〔文意註解〕
「你們要謹慎」:意指下面的『勸戒』和『饒恕』,很少人能夠行得恰當。

「你的弟兄」:表示同是信主的人。

「得罪你,就勸戒他」若不勸戒,他可能不知道自己的錯誤。

「他若懊悔,就饒恕他」:『懊悔』即表示知罪、認罪並悔改。本句指明我們饒恕弟兄,必須根據對方已經確實表達懊悔之意。

〔問題改正〕
「他若懊悔,就饒恕他」:有許多信徒引用本句經節,認為對方並沒有真心懊悔,所以不肯給予饒恕。其實主在這裡並未要我們辨明對方存心的真假,而只要他口頭上有懊悔的表示,就必須饒恕;懊悔的真假,是他和主之間的事,而不是我們的事,因為我們無從判斷。

〔話中之光〕
(一)你被人得罪事小,得罪你的弟兄不知錯事大。

(二)為著讓他知錯,不再往錯謬裡直奔(猶11),好『得』回你的弟兄,所以須要給他勸戒,指出他的錯來(參太十八15)。

(三)指出錯誤不是責備,不是控告,而是盼望使人歸正。

(四)要『當面』指出錯誤,而不要『背後』訴說錯誤。凡不敢對弟兄當面說的話,就不要在他背後說。

(五)要設身處地,替對方著想,不到非不得已,不可讓別人知道他得罪你的事。

(六)信徒作『對』的事,也要有『對』的態度和作法;態度和作法若是錯了,即使是作『對』的事,也無法收到『對』的果效。

(七)饒恕不在乎對方得罪你有多少,乃在乎:(1)他是你的弟兄;(2)又能聽你的勸戒;(3)並能表示懊悔。

(八)當一個基督徒被另一個基督徒惡待時,他應該先從心裡饒恕那個得罪他的人(參弗四32),保守他自己的靈裡免去仇恨和惡毒的意念。

【路十七4】「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

〔背景註解〕
按猶太拉比的傳統說法,饒恕弟兄最高可達四次。

〔文意註解〕
「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七次』是完全的數字,七次的得罪乃是指得罪到無以復加的地步。一生七次也許不算多,但一天七次便不算少,這種情形簡直不可能。一般人在這種情形下,會認為他的『回轉』不是出於真心誠意。

「你總要饒恕他」:換句話說,饒恕人應當沒有限度。『饒恕』原文意思是『不留住』、『讓它去』,也就是把被得罪的事忘掉的意思。饒恕人而記得饒恕『幾次』,這表示他並沒有忘記被得罪過多少次,所以不能算是饒恕。

〔話中之光〕
(一)神赦免了我們的罪,就不再記念我們從前所犯的罪愆(參來八12;十17)。我們饒恕別人,也不該再記念他們的過錯。

(二)我們被弟兄得罪時,一方面要為對方著想,盼望能使他歸正;另一方面在我們自己心裡,不應當有不平、懷怨、受傷的感覺。

(三)真實的饒恕人,根本不記得被弟兄得罪了多少次,因為從前被得罪的事已經都忘了。

(四)人饒恕人是有限度的,但主饒恕人是無限度的。因此我們彼此饒恕,不是用人為的包涵,乃是憑主裡的寬容。

【路十七5】「使徒對主說:『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

〔文意註解〕
「使徒對主說」:『使徒』的原文是複數詞,表示有多位使徒作此請求。

「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使徒們作此請求,乃因他們聽到主有關饒恕人的教訓(參3~4節),不管對方的懊悔真心或假意,總要饒恕他;他們對自己在這種情形之下,是否仍有足夠的恩典去饒恕人,覺得沒有信心,因此求主加增他們的信心。

〔話中之光〕
(一)饒恕人(3~4節)的事,行之維艱,所以需要有信心;信神使我能饒恕人,我就必能饒恕人。

(二)我們必須用信心去抓住還未見到的事,以期在現實生活中對那些永恆的事物越過越有把握,否則就不能活出主所要求的那種生活標準。

(三)信心並不在乎我們自己,不是我們說要相信就能相信,乃是神所賜的(參弗二8)。

(四)我們須要仰望那位是我們信心的創始成終者(來十二2)。

(五)信心的問題本不在大小,乃在有無信心(參太十七20)。但我們的信心往往:(1)似信又不信,似不信卻又相信;(2)有時相信,有時卻又懷疑。因此須要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

(六)我們多少的禱告得不著答應,是因我們的缺乏信心,所以要先求主幫助加增我們的信心,然後才能求主幫助解決我們的難處。

【路十七6】「主說:『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棵桑樹說:「你要拔起根來,栽在海裡。」它也必聽從你們。」

〔背景註解〕
桑樹的根通常長得很深,難以拔除。

〔文意註解〕
「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含有二意:(1)信心像『芥菜種』一樣,它是會長大的;(2)信心即使像『芥菜種』那樣的小(參可四31),也不成問題。信心的問題不在大小,乃在有無信心。

〔靈意註解〕
「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芥菜種』表徵生命的能力;信心的裡面蘊藏著生命,能發揮無比的生命力。

「桑樹」:表徵堅頑而不易根除的難處,在此特指那阻礙我們不斷地饒恕弟兄的硬心和頑梗。

「拔起根來,栽在海裡」:表徵不但能以克服難處,並且是一勞永逸,一次解決便永遠解決。

〔話中之光〕
(一)信心的多寡並非問題,信心素質的良窳才是重點;並且問題也不在於多得信心,乃在於運用已有的信心。

(二)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九23);信是信靠神,讓神去作,在祂沒有難成的事(創十八14)。

(三)惟有像芥菜種那樣有堅強生命力的信心,才能實現人認為不可能的事。

(四)基督徒要記住:我們的工作並不孤單,因為信心已把我們的工作和神的工作捆在一起了。

(五)信徒因為不信,故不能與主聯合為一,支取祂的權能。

(六)我們的信心雖小,卻能調動國度的權能,因此就沒有一件事是不能作,沒有一個難處是不能勝過的。

(七)信徒沒有驕傲的理由,妄自尊大的存心必須被連根拔起。

【路十七7】「你們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從田裡回來,就對他說:「你快來坐下吃飯」呢?」

〔背景註解〕
當時一個奴隸(「僕人」的原文)有五個標記:

1. 他沒有所謂的人權,他必須願意接受無休止的工作。

2. 他必須瞭解,他的工作不會被人體諒,也不會受人感謝。

3. 他不屬於自己,他所作的一切都是為著主人的享受。

4. 他即使盡了全力,仍須承認自己是無用的僕人。

5. 他必須承認,他所作的和所忍受的一切,不過是他該盡的本分。

〔靈意註解〕
「耕地」:是開荒、撒種,表徵傳福音、拯救罪人的工作(參八5~8,11~15;林前三6~9)。

「放羊」:是牧養羊群,表徵餵養、看顧信徒的工作(參彼前五2;約廿一15~17)。

「坐下吃飯」:表徵有所安息和享受。

〔話中之光〕
(一)一個基督徒乃是一個屬於基督的人(「僕人」),我們的時間與一切所有的都屬乎祂。

(二)我們信徒作主的僕人,傳揚福音和照看信徒乃是我們所該作的工作;並且我們無論作了多少工,永遠沒有完工的時候。

(三)我們工作的成果如何,不能作為我們安息和享受的依據。

【路十七8】「豈不對他說:「你給我預備晚飯,束上帶子伺候我,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可以吃喝麼?』」

〔文意註解〕
「束上帶子伺候我」:意即要打起精神來事奉主自己。

〔靈意註解〕
「束上帶子伺候我」:意即束上真理的腰帶(參弗六14)。

〔話中之光〕
(一)作一個奴僕的人,沒有任何權利可以決定自己作到什麼程度就可以休息了;他必須隨時聽候主人的命令。

(二)現在,我們生活在地上,正是生活在事奉主的義務中,必須絕對遵循主人的吩咐,『不可擅動』,也『不可稍懈』。

(三)「束上帶子伺候我」:主的僕人事奉時,必須受真理的約束。心中沒有約束,就沒有伺候;什麼時候心中被真理束上,什麼時候就立刻有了伺候。

(四)「束上帶子伺候我」:我們什麼時候放鬆,什麼時候就沒有伺候,就沒有能力,就沒有道路;我們一束上心中的腰(彼前一13),我們就有力量,也就有謙卑,會殷勤,會儆醒。

(五)「束上帶子伺候我」:束上帶子的伺候,才是真伺候,也才是合格的伺候;不束上帶子的伺候,不能叫被伺候的主喜悅。

(六)田裡的工作,不如家裡的工作;地和羊(7節)不如主自己。我們的事奉,表面上是服事人,但實際上乃是服事主 —— 主自己才是我們事奉的目標。

(七)「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可以吃喝」:我們的事奉工作,應當先讓主享受,然後我們才享受;讓主先滿足,然後我們才滿足。事奉無論如何勞苦,若主無可享受,不能滿足,就是全然虛空。

【路十七9】「僕人照所吩咐的去作,主人還謝謝他麼?」

〔話中之光〕
(一)奴僕在事奉主人的工作上,總是債務人;但在獲得主人的獎賞上,永遠不會成為債權人。

(二)神並不欠我們感謝;我們若從神有什麼所得,都完全是出於神的憐憫與慈愛,白白的賞給我們恩典,而不是由於我們為祂作了什麼。

【路十七10】「這樣,你們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作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

〔原文字義〕
「無用」不配,沒有用處。

〔文意註解〕
「我們是無用的僕人」:這並不是指僕人只會白白吃口糧,而毫無用處;乃是指他們的工作本就是他們應當作的,並沒有給主人帶來額外的利益,從而可以期望主人的報償。

〔話中之光〕
(一)甚至屬靈的人也可能會有屬靈的驕傲,認為他們對主的事奉,應該得著某種程度的報償。

(二)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沒有所謂的功勞存在;當他克盡自己最大的努力時,他仍然是一個「無用的僕人」。

(三)縱令我們粉身碎骨來服事祂,但若與祂對我們的犧牲與恩惠相比,我們只能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

(四)「我們是無用的僕人」:這話也說出我們真實的光景;我們實在是無用的,若非主的能力托住,我們根本無力事奉神。

(五)奴僕向主人貢獻出全部的力量,乃是理所當然的;我們向著主無論作了什麼或作了多少,乃是我們應該盡的本分。

【路十七11】「耶穌往耶路撒冷去,經過撒瑪利亞和加利利。」

〔文意註解〕
「耶穌往耶路撒冷去」:這是路加第三次提及主耶穌向耶路撒冷行進(參九51~53;十三22)。

「經過撒瑪利亞和加利利」:指經過兩區之間的走廊地帶。

【路十七12】「進入一個村子,有十個長大痲瘋的迎面而來,遠遠的站著。」

〔文意註解〕
「遠遠的站著」:大痲瘋患者必須與人群保持一段距離,並要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參利十三45~46),提醒人別靠近,以免傳染給人。

〔靈意註解〕
「有十個長大痲瘋的」:跟據舊約聖經的事例,『長大痲瘋』與背叛權柄和不聽從命令有關(參民十二1~10;王下五19~14),所以那十個長大痲瘋的,乃是預表悖逆的人,特別是指以色列人(羅十21)。在聖經裡面,『大痲瘋』預表人污穢的罪:

1. 它是從裡面發出來的,表徵罪是出於人的天性。

2. 它是不易醫治的,表徵罪性難改。

3. 它是容易傳染的,表徵罪具有傳染性。

4. 它會使人變作腥臭腐爛至死,表徵罪的污穢可憎,結局悲慘可怕。

〔話中之光〕
(一)我們人的肉體和天然本性,滿了罪污,時常頂撞神,在神的眼中看,都是「長大痲瘋的」。

(二)「迎面而來」:一個真心尋求主耶穌的人,應當面向祂,不可背向祂。

【路十七13】「高聲說:『耶穌,夫子,可憐我們罷。』」

〔原文字義〕
「夫子」主人,作主督率,監督。

〔話中之光〕
(一)我們罪人得醫治的條件:(1)要認識自己的敗壞無救;(2)向主承認自己的罪;(3)相信主有醫治的能力;(4)求主耶穌。

(二)「可憐我們罷」:這是謙卑悔改的呼求,憂傷痛悔的靈,神一定不輕看(詩五十一17)。

【路十七14】「耶穌看見,就對他們說:『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

〔原文字義〕
「身體」自己。

〔背景註解〕
按舊約的律法,痲瘋病患者要去給祭司察看(參利十三9~10),以判定是否潔淨。若果長大痲瘋,在得醫治之後仍須去給祭司察看,經祭司認定已潔淨後,他就可以獻祭;既獻了祭,就在眾人面前有了見證,成了一件推不翻的事實了(利十四2~20)。

〔文意註解〕
「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意即按照舊約律法去向祭司取得潔淨的證明,所以這句話包含著可得潔淨的應許,亦即表示當他們到達祭司那裡時痲瘋病就會痊癒,因祭司並沒有能力醫治他們。

「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去』字表示他們是因信而聽從主耶穌的話(參19節),故此得了潔淨。可貴的是他們連問也不問一聲,立刻就遵照主吩咐去見祭司。

〔問題改正〕
主耶穌叫他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並不表示祂要所有新約的信徒仍照舊約律法的規條行事。祂所以這樣吩咐他們,是因主耶穌尚未釘死十字架、完成救贖大工,當時還未正式進入恩典時代,而仍在新舊兩約的過渡時期,所以猶太信徒仍須按照舊約律法的規條行事。

〔話中之光〕
(一)主耶穌並非完全不顧律法上的義(參太三15)。信徒不可藉口屬靈,而不理會在人面前作合理合法的見證。

(二)「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如果他們等待,要看見他們的肉潔淨了,然後再去,那他們決不會得到醫治。神等待著潔淨他們,只要他們的信心一開始活動,祝福就來了。

(三)真實的信心是要有主的話語作根據的;信心必要建立在主的話語上,否則就會成為迷信。

(四)信心的道路是要走出來的 —— 乃是邊走邊信,邊信邊經歷。

【路十七15】「內中有一個見自己已經好了,就回來大聲歸榮耀與神。」

〔文意註解〕
「就回來大聲歸榮耀與神」:表示他相信他得以痊癒乃是出於神的作為。

【路十七16】「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祂;這人是撒瑪利亞人。」

〔文意註解〕
「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祂」:『俯伏』指敬拜的正確心態;『在耶穌腳前』指敬拜的正確對象。

〔靈意註解〕
「這人是撒瑪利亞人」:撒瑪利亞人素為猶太人所看不起,在此預表非猶太的外邦人將會有分於主的救恩(參徒十一18)。

〔話中之光〕
(一)我們必須先從自己的寶座上下來,帶著謙卑的心來到主面前(「俯伏在耶穌腳前」),才能經歷主的權能。

(二)感恩是得恩的秘訣;感恩越多,得恩也越多。

【路十七17】「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麼?那九個在那裡呢?」

〔話中之光〕
(一)感恩的只有十分之一;信徒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毛病,就是蒙恩而不知感恩。

(二)九個人只求得醫治,所以在得醫之後,就棄主於不顧了;這惟一的一個卻寶貴主自己,所以在得醫之後,還要來尋求主自己。

(三)「那九個在那裡呢?」主這話表示祂盼望所有得祂醫治、蒙祂恩典的人,都能常回到祂面前,記念祂、感謝祂、讚美祂。

【路十七18】「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麼?』」

〔文意註解〕
「這外族人」:指撒瑪利亞人(參16節);他們是以色列人和外邦人的混血種,被視為外族人。

〔話中之光〕
(一)我們得救的原因是由於我們的信心;但信心是神恩典在人身上的彰顯,不是人自己的功勞。神雖不要求人圖報,我們卻應該心存感謝。

【路十七19】「就對那人說:『起來走罷,你的信救了你了。』」

〔文意註解〕
主的話證明他得著醫治,乃是因為對主有信心。

【路十七20】「法利賽人問:『神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說:『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

〔原文字義〕
「眼所能見的」詳察,細審,窺探(在原文帶有敵意)。

〔文意註解〕
「神的國幾時來到?」『神的國』是指神掌權的範圍。就著廣義而言,宇宙萬有無時無刻不在神的權柄之下,故無論何時何地,均可謂在神的國之內;但就狹義而言,因著撒但的背叛和人的墮落,神的旨意有礙難通行之處,故神的國仍未能實際臨到(參十一2)。

法利賽人問此問題,含有反面諷刺的味道;意思是說,你既然自認是彌賽亞,那麼何時才能建立起神的國呢?

「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指明神的國不是物質的,乃是屬靈的,故非人的肉眼所能看見。

〔話中之光〕
(一)神執行權柄於諸天,是通行無阻的,但在我們身上,卻需要我們意志的投降。

(二)神的國不可以數字估量成功 —— 教會不在乎人數多少;也不可以外表的情況來測定 —— 因為最深的工作未必是最顯著的,很多工作在表面上看不清楚,但日久必有鉅效。

【路十七21】「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心裡或作中間)。』」

〔文意註解〕
「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意指神的國不是區域性的,乃是無所不在的。

「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這句話有兩種不同的解釋:

1. 『你們』指向主耶穌問話的法利賽人;『心裡』原文是『中間』。神的國不是在他們的裡面,乃是在他們的中間。主耶穌這話暗示祂自己就是神的國;祂在他們中間(約一14),也就是神的國在他們中間(參十一20)。

2. 『你們』可泛指『人們』;救主基督活在相信祂之人的心裡(參約十四20;羅八10),也就是將神的國帶給他們。因此,今天神的國就在教會裡面(參羅十四17)。

〔話中之光〕
(一)神既是無所不在的神,神的國也是無所不在的國。那裡有人尊主為大,讓祂作王,那裡就是神的國。

(二)神的國不是外在的(參約十八36),乃是內在的;不是物質的,乃是屬靈的。

(三)神若我們信徒中間有了寶座,有掌權、有統治,大家同心合意,就是神的國在我們中間(參太十八19~20)。

【路十七22】「祂又對門徒說:『日子將到,你們巴不得看見人子的一個日子,卻不得看見。」

〔文意註解〕
「日子將到」:指主耶穌離世升天的日子將到。

「人子的一個日子」:這句話有兩種不同的解釋:

1. 指主再來的日子,因為下文都是講主再來及末日的景況。主耶穌離世升天以後,門徒們大受逼迫與患難,巴不得主速速再來,但卻不得看見。

2. 指『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參太九15),亦即指主尚未離世時的日子。當主受難、復活、升天以後,祂的門徒巴不得能夠回到過去與主同在的日子,得以恢復與祂甜蜜的相交。那一段日子在某種意義上,是主再來以後日子的預嘗。

〔話中之光〕
苦難對我們也有好處,因為人在苦難中,會更渴慕主的顯現,巴望祂來拯救我們。

【路十七23】「人將要對你們說:「看哪,在那裡;看哪,在這裡。」你們不要出去,也不要跟隨他們。」

〔文意註解〕
「看哪,在那裡;看哪,在這裡」:『這裡』或『那裡』均指的是某一處地方,這表示他們所講的基督都是在地上興起的(即屬地的人物),而非從天降臨(參太廿四30)。雖然沒有人能預見主的再來,但當祂降臨的時候,每個人都能見到。

「你們不要出去,也不要跟隨他們」:意即不要輕易的離開自己的崗位,也不要盲目的去跟從人。

〔話中之光〕
(一)主不要我們隨便聽信人言,因為主離我們不遠,就在我們口裡,就在我們心裡(參羅十8)。

(二)主基督再來不是只向一小部分人顯現,而是要給所有的人看見(參太廿四30)。

(三)基督是超越的,是充滿萬有的,絕不受任何人為的限制。

(四)今日凡自稱是基督投胎降生人間者,必是假基督無疑。

【路十七24】「因為人子在祂降臨的日子,好像閃電,從天這邊一閃,直照到天那邊。」

〔文意註解〕
「人子在祂降臨的日子,好像閃電」:『閃電』耀眼且疾速,照遍天際,這是形容當主降臨時,其情形如下:(1)料想不到,出乎意外;(2)如同迅雷,等到發覺時已經措手不及;(3)是眾人都能有目共睹,並不是隱秘的;(4)是震撼人心,非常可怕的。

附註:主的再來有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降到空中雲裡,是隱藏的,那時,主將提接得勝者;第二個階段是從空中駕雲而降(參啟一7;徒一11),是公開的,那時,主將審判所有的世人和失敗的基督徒。第一個階段將會持續一段時間,然後才有第二個階段的突然來臨。

【路十七25】「只是祂必須先受許多苦,又被這世代棄絕。」

〔文意註解〕
主在此鄭重地告訴門徒,在祂榮耀再臨之前,必須先受苦並受死(參五35;九22,43~45;十二50;十三32~33;十八32;廿四7)。

【路十七26】「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樣。」

〔文意註解〕
「挪亞的日子怎樣」:『挪亞的日子』有如下的特點:

(1)世人敗壞邪惡(參創六5~13);(2)照常吃喝嫁娶(參27節);(3)不以為洪水會突然臨到(參彼後二5);(4)不信從方舟的救法(參彼前三20)。

「人子降臨也要怎樣」:由於本段經文是針對新約信徒的教訓 (參22節『祂又對門徒說』),因此主的意思乃在說明,信徒有可能像世人一樣,只沉迷於肉身的需要(即照常吃喝嫁娶),而不知準備好自己去面對主再來時的審判(不知不覺洪水來把他們沖去)。

【路十七27】「那時候的人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洪水就來,把他們全都滅了。」

〔文意註解〕
「人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吃喝』指維持肉體的生存和魂的享受;『嫁娶』指延續肉身生命和魂的喜樂。

本節表示主要在人們不知不覺時突然降臨,施行審判。

〔靈意註解〕
「挪亞進方舟」:預表人藉著相信耶穌基督,得以在祂裡面享受十字架的救贖,免去受神忿怒的審判(洪水)。

〔話中之光〕
(一)不信主的世人,只顧為肉體安排(「又吃又喝,又娶又嫁」),追求屬地的享樂,卻硬心不肯接受救恩(「進方舟」)。

(二)我們這在末世的信徒,應當時刻活在基督裡面,以免被神審判。

(三)凡是與基督無關,基督以外所有的人事物,都要被洪水沖去;我們所要追求的,就是不會被沖去的東西。

【路十七28】「又好像羅得的日子;人又吃又喝,又買又賣,又耕種,又蓋造;」

〔文意註解〕
「人又吃又喝,又買又賣,又耕種,又蓋造」:這些事原都是人類正常合理合法的活動;問題乃在於人們只為這些事而活,在他們的思想裡沒有神的地位,也沒有把絲毫的時間留給神,對神的勸告置若罔聞。就在他們沒有警醒提防、想不到的時候,主將突然降臨。

【路十七29】「到羅得出所多瑪的那日,就有火與硫磺從天上降下來,把他們全都滅了。」

〔背景註解〕
當日所多瑪城罪惡甚重,神定意毀滅全城,但因亞伯拉罕的代禱蒙神記念,乃差遣天使引領羅得全家逃離城外,然後從天上降火與硫磺,毀滅所多瑪城(參創十八20;十九15,23~25,29)。

【路十七30】「人子顯現的日子,也要這樣。」

〔文意註解〕
「人子顯現的日子」:指主再來的日子;『顯現』指那時所有的人都會清楚看見祂(參林前一7;帖後一7;彼前一7,13;四13)。

「也要這樣」:指主再來的日子,也要把惡人都滅了,把他們扔在火湖裡(參27,29節)。

【路十七31】「當那日,人在房上,器具在屋裡,不要下來拿;人在田裡,也不要回家。」

〔原文直譯〕
「當那日,人在房頂上,而他的東西在房子裡,就不要下來拿走它們;在田裡的,也照樣不要回去拿背後的東西。」

〔背景註解〕
古猶太人的房子係平頂屋,屋外有階梯可上屋頂。

〔文意註解〕
「當那日」:指末日主再來的日子。

「人在房上」:『房上』指屋頂,乃在屋子外面。

「不要下來拿」:意即不要從外梯下來進屋取物。

本節意指當時的情勢急迫,不容許任何遲延,要立刻逃跑。

〔靈意註解〕
「人在房上」:表徵已達到屬天的境界者;「器具在屋裡」:表徵屬世和物質的事物。

「人在田裡」:表徵服事主的僕人(參7節);「回家」:表徵回到從前世俗的地位。

本節的屬靈含意是說:不可戀慕地上的事物,不可捨不得罪中之樂,要注目屬天的事,更要專心注目主耶穌。

〔話中之光〕
(一)凡已有相當屬靈造詣的信徒(「人在房上」),仍要自己小心,避免被地上的事物拖累了下來(「不要下來拿」)。

(二)主真實的僕人(「在田裡的」),在任何境遇中,都要以主的旨意為重,而不可受到肉身親情的影響(「不要回家」)。

(三)清心愛主的(「在田裡的」),不要回到原來的生涯中(「不要回家」)。

【路十七32】「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

〔背景註解〕
當日天使引領羅得全家出城時,曾囑咐他們速速往山上逃命,不可回頭觀看;但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參創十九17,26)。

〔文意註解〕
「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意即羅得妻子的故事,可供我們這末世的人作為鑑戒(參林前十11)。

〔話中之光〕
(一)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參九62)。

(二)信徒本來是世上的鹽(太五13),對罪世具有防止並消殺罪惡的功用;但若自己心裡貪戀世界,就不但會失去鹽的功用,並且會變成無用的鹽柱,而成為被人羞辱並警戒的記號。

(三)信徒雖然是已經得救了的人,但若在世上沒有好的見證,當主再來的時候,就要被主責罰。

(四)羅得的妻子離開了所多瑪,但所多瑪卻沒有離開她;今天也有許多人雖然在外表上自稱是基督徒,實際上罪惡並沒有離開他們。

【路十七33】「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

〔原文直譯〕
「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失喪它;凡失喪魂生命的,必得著它。」

〔原文字義〕
「想要」尋求;「保全」買得,守住;「喪掉」除滅,失去,毀掉;「救活」存活。

〔文意註解〕
『生命』原文是『魂』,包括心思、情感、意志。

本節的意思有二:

1. 凡在今生追求安逸,讓自己的魂滿足的,必要在來世叫魂痛苦,失去魂的享受;凡在今生為著主的緣故,使魂受苦的,必要在來世得著魂的滿足。

2. 在大災難期間,凡只顧肉身安全而不理會靈魂的,必喪掉生命;凡因為對主忠心而喪掉生命的,實際上必救活生命到永恆。

〔話中之光〕
(一)救則喪,喪則得;賺則賠,賠則得(參可八36)。知所先後,才不致遺恨永年。

(二)『失喪魂』,就是『捨己』和『背十字架』;十字架最終所要治死的,就是己和魂生命。

(三)背十字架、捨棄自己,總是會叫魂感覺痛苦的;凡不能叫魂感覺痛的,還算不得是十字架。

(四)迎接神的國,惟在失去自己的魂生命;但願我們肯接受十字架的死,願意讓魂受傷,好有分於基督王權的實際 —— 國度。

(五)我們不要因掛心物質而失去生命,要注意生命的事;要為得著主,作暫時的犧牲,則反而得到生命。

【路十七34】「我對你們說,當那一夜,兩個人在一個床上,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原文字義〕
「取去」提接,帶著同行;「撇下」留下,棄置。

〔文意註解〕
「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取去』原文的意思是『帶著放在身邊』;『撇下』就是沒有帶走的意思。『取去』與『撇下』,何者是好,何者是壞,要看是誰把他們取去或撇下;因這一段經文是說到人子降臨與顯現(參24,30節),故可斷定被主取去是福,被主撇下是禍。被取去不是去受審判。取去與撇下應是主來審判的結果(帖前四13~18)。

『取去一個,撇下一個,』並不是說有一半的人要被提接,另一半的人要被撇下;而是說只有兩類的人,一類被提接,另一類被撇下,此外並沒有第三類。

〔問題改正〕
『兩個人』究係何所指,過去大多數解經家認為係指所有的世人(包括得救的和未得救的人),而被『取去』的一個是指得救的人被提,被『撇下』的一個則指未得救的人被主丟棄。但我們認為這種解法相當不妥,理由如下:

1. 這一段有關主再來的話(22~37節)是對門徒說的,並不是對所有的世人說的。

2. 倘若所有信徒在他們得救以後,無論屬靈的情況好壞,都要在主再來時被提接和主一同享受國度的榮耀,則明顯不符合聖經中一貫的賞罰原則,也有違『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的話(彼前四17)。

3. 我們相信每一位真實的信徒都會得著永生,在新天新地裡享受永遠的福樂,直到永遠;但在基督再來以後,必有一段時間懲治那些失敗的信徒,供他們在『受虧損』(參林前三15)中學習功課。

4. 被『撇下』並不一定意味著永遠丟棄、永遠滅亡,在此應當是指暫時懲罰性質的丟棄與撇下。

總而言之,當主再來的時候,祂要先隱秘地來在空中雲裡,把活著信徒中的得勝者提到雲裡,與主同在,這就是被『取去』的意思。至於不夠儆醒的信徒,仍要被『撇下』在地上經歷為期三年半的大災難,然後才見主面。

〔話中之光〕
(一)「兩個人在一個床上」:不問人在世間的關係如何親密(同在一個床上),到主來時一個也許要被主懲治,另一個要蒙主獎賞。世上親密的關係,決非來日能在一起的保證。

(二)我們所信的主是公義的,也是智慧的,祂乃是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來激勵我們信徒,叫我們在得救之後不致浪費餘生,而能好好追求靈命的長進。

【路十七35】「兩個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文意註解〕
「兩個女人一同推磨」:一般而言,推磨和在田裡作工(36節)是在白天;在床上(34節)則屬晚間。主在二千年前的預言,符合現代科學原理:地球是圓的,東半球的白天就是西半球的晚上,因此無論主何日再來,總有些人正處白天,而另有些人正處晚上。

本節提到『兩個女人』,次節所提兩個在田裡的人則為男人;當主再來的時候,無論弟兄或姊妹,都有人被提接,也有人被撇下。

〔話中之光〕
(一)「推磨」和種田(參36節),都與糧食有關;信徒在教會中最主要的工作,乃是彼此供應靈糧。

(二)不單弟兄們有責任供應靈糧(在田裡作工),姊妹們也有分於這個事工(「兩個女人一同推磨」),在教會中不分男女(參加三28)。

【路十七36】「(兩個人在田裡,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有古卷在此有本節)

〔文意註解〕
「兩個人在田裡」:『兩個人』與上節的『兩個女人』相對,故當係指男人。

〔話中之光〕
(一)今天,信徒們在外表上好像都一樣,也同樣為生活而勞苦,但主知道誰是愛祂的(參林前八3)。

(二)我們固然應當勞苦作工,但必須是『在主裡面』的勞苦,才不是徒然的(參林前十五58);否則,勞苦作工,仍有被主撇下的可能。

(三)服事主的工人,固然是在建造,但必須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如果建造的工程錯了,有一天都要被火燒掉(參林前三10~15)。

(四)作僕人的,在田裡作工、回家伺候主,都是我們應作的本分(參7~10節),問題是:我們服事主的動機和態度究竟如何?

【路十七37】「門徒說:『主啊,在那裡有這事呢?』耶穌說:『屍首在那裡,鷹也必聚在那裡。』」

〔原文字義〕
「屍首」身體。

〔背景註解〕
當某地有屍首的時候,鷹類猛禽就會從人所不知之地忽爾來臨,牠們可能是由於有非常敏銳的視覺或嗅覺,而不需要人的通知;所以當人看見鷹群盤旋,那兒必有屍體。

〔文意註解〕
「主啊,在那裡有這事呢?」門徒仍然愚鈍,還在問『在那裡』會有此事發生(參23節)?

「屍首在那裡,鷹也必聚在那裡」:原文『屍首』是單數,『鷹』是複數。看見聖經所預言的末世各種異常景象,就知道主再來的日子近了。

〔靈意註解〕
本節有三種不同的解釋:

1. 『屍首』預表團體的罪人,他們在神眼中形同死屍,是沒有生命的(參弗二1);『鷹』預表神的審判,指主和同祂降臨的眾天使,要對世人施行審判(參太廿五31)。

2. 『屍首』預表敵基督及其邪惡的軍兵,牠們在神眼中也是腐臭的屍首;『鷹』預表基督和祂的眾使者,要把前者消滅殆盡(參啟十九17~21)。

3. 『屍首』預表曾被釘死十字架的基督;『鷹』預表神的子民(參賽四十31;申卅二11)。基督在那裡,信祂的人也必聚集在那裡。主的來臨即使突然到像一瞥閃電的地步(參27節),但一切真正的信徒,都會立刻知曉而被集合到祂那裡。

叁、靈訓要義

【教會生活的訣要】

一、如何對待別人 —— 不可絆倒人(1~2節)

二、如何應付別人的對待 —— 勸戒並饒恕那得罪你的弟兄(3~4節)

三、如何作到上述的要求 —— 憑信心而活(5~6節)

【神的僕人】

一、僕人的工作 —— 耕地、放羊(7節) —— 傳福音、照顧信徒

二、僕人的生活 —— 伺候主人(8節) —— 事奉主,叫主得著滿足

三、僕人的精神 —— 不求主人的感謝(9節) —— 甘心知足

四、僕人的態度 —— 自認是無用的僕人( 10節) —— 作完了一切,仍覺得虧欠主

【主僕人應具有的美德】

一、應當在凡事上順服神(7節)

二、必須在事奉中,克盡自己的力量(8節)

三、我們無權在順服主的事上,要求主特別的讚許或報償(9節)

四、事奉中必須要有真誠的謙卑(10節)

【主醫治十個長大痲瘋的】

一、十個長大痲瘋的預表世人都生在罪惡中(12節)

二、惟有主耶穌能拯救人脫離罪惡(13節)

三、信而順從主的話,乃是得蒙拯救的條件(14節)

四、得救後能夠知恩、感恩的信徒實在不多(15~18節)

五、感恩的信徒才能夠憑信站立,並且向前奔走(19節)

【認識神的國度】

一、神的國度是屬靈的,不是眼所能見的(20節)

二、神的國度是基督在世人中間,也是主在信徒裡面(21節)

【基督再來的預言】

一、信徒渴慕主的再來,但不可輕易相信人言(22~23節)

二、主的再來乃是忽然來臨的事(24節)

三、世界棄絕主,主的再來要毀滅世界(25~30節)

四、信徒不可留戀世俗,以免在主再來時遭受懲罰(31~32節)

五、信徒不可愛惜魂生命,期能在主再來時得著獎賞(33節)

六、信徒今日的追求,是主再來時或獎或罰的根據(34~36節)

七、主再來時必要有所審判(37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路加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路加福音提要」結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