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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一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人子救主降生前的預備】

一、本書序言(1~4節)

二、先鋒施洗約翰出生的預言和成孕(5~25節)

三、天使加百列預言耶穌的成孕和降生(26~38節)

四、耶穌孕母和施洗約翰孕母的相會和稱頌(39~56節)

五、施洗約翰的出生和成長(57~80節)

貳、逐節詳解

【路一1~2】「提阿非羅大人哪,有好些人提筆作書,述說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是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

〔原文字義〕
「提阿非羅」神的朋友,愛神的人,神所愛的,神所寶貴的;「好些」許多;「提筆」著手,從事;「成就」充分信服,完滿成功;「傳道的人」遞送話語(信息)的差役;「傳給」交給,交出。

〔文意註解〕
「提阿非羅大人」:『大人』是對一個相當有社會地位者的稱呼(參徒廿三26;廿四3;廿六25)。

「有好些人提筆作書」:這話表示路加並不是惟一的福音書作者,也不是第一個寫福音書的人。

「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我們』指主耶穌的信徒;『所成就的事』指按照舊約聖經的預言,已經完滿應驗的事蹟,包括主耶穌和施洗約翰的出生、職事、教訓和離世等生平事蹟。

「傳道的人」:指蒙主呼召、與主同在並奉主差遣的門徒。

「從起初親眼看見」:表明他們所傳講的,並不是捏造的虛言,而是他們親眼見過的事實(參彼後一16;約壹一1~4)。『親眼看見』的原文是一個醫學名詞,與『驗屍』有關,表明他們對於有關主耶穌的事,不是一般平常的看見,乃是親自經過仔細的檢查、觀看,獲得了第一手確實的見證資料。

「傳給我們」:『傳給』的原文是一專門術語,指傳遞那可被當作權威傳統的資料。這也指明本書的作者,承認他自己並不是第一手的見證人。

【路一3】「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你」:

〔原文字義〕
「起頭」上頭。

〔文意註解〕
本節表示路加的著述具有三項特點:

1. 「從起頭」:追溯到主耶穌為人的起點,而不是從祂出來傳道時才開始的。

2. 「都詳細考察」:連細節也多方考證,因此內容詳實準確。

3. 「按著次序寫」:按照事情發生的時間次序來編排,因此井然有序。

〔話中之光〕
(一)「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起頭』的原文字義暗示,《路加福音》不僅是路加考察所得,也實在是從上頭來的啟示。

(二)人若不「詳細考察」,聖靈常不憑空啟示;聖靈的啟示仍得加上人的努力,與之配合。

(三)聖經是神的默示(提後三16),並非完全超越過人的思想、才能和功夫。神的默示必須藉著人所奉獻的思想、才能和功夫,來表達祂的旨意;所以在聖經裡面,也活生生的顯出了作者的個性。

(四)神的旨意必須有人的「定意」來與之配合;凡是意志不堅定、見異思遷的人,在神的手中沒有多大的用處。

(五)神的帶領,常是很有「次序」的;屬靈的事也不是混亂的。在教會中,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林前十四40)。

【路一4】「使你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

〔原文字義〕
「確實」穩妥,安全。

〔文意註解〕
「你...所學之道」:這話意指提阿非羅或許是一位信主的人。

「都是確實的」:這話表明我們所相信的福音書內容,都是確實可靠的,絕非一些虛構、荒謬、扭曲或錯誤的事,因為:

1. 所記載的,並不是臆說,而都是真人真事。

2. 這些事實都是傳道人親眼看見的,他們的見證可靠。

3. 這些事也都經過寫書人詳細考察,按次序記載下來。

〔話中之光〕
(一)利用文字來傳達信息,往往比口傳更具準確性。

(二)基督徒信仰的基礎,乃是建立在千真萬確的事實上。

【路一5】「當猶太王希律的時候,亞比雅班裡有一個祭司,名叫撒迦利亞;他妻子是亞倫的後人,名叫以利沙伯。」

〔原文字義〕
「撒迦利亞」神的記念;「後人」女兒;「以利沙伯」神的誓言。

〔背景註解〕
「亞比雅班裡」:舊約祭司共有廿四班,『亞比雅班』是第八班(參代上廿四4~16),每班供職七天。

〔文意註解〕
「當猶太王希律的時候」:『猶太王希律』即歷史學家稱呼的『大希律』,他本身是以東人,卻被羅馬皇帝封為猶太地的王,統治期間從主前卅七年至主後四年。當主耶穌降生時,殘殺伯利恆一帶男嬰的就是他(參太二16)。

「他妻子是亞倫的後人」:意即她是祭司的女兒,因亞倫的後代都是祭司,故亞倫和祭司乃同義詞。

〔話中之光〕
(一)信和不信的原不相配(林前六14);信徒不但要以信徒為擇偶的對象,並且最好雙方都是愛主的。

(二)年輕信徒不要單憑外貌擇偶,而要觀察對方的家庭(特別是父母親)在神面前的情形。

【路一6】「他們二人,在神面前都是義人,遵行主的一切誡命禮儀,沒有可指摘的。」

〔原文字義〕
「義人」公正的人;「誡命」命令;「禮儀」典章,條例,判定。

〔文意註解〕
「在神面前都是義人」:並不是指他們完全沒有罪,可以在神面前稱義(參羅三10)說的;而是指他們遵守了律法的誡命和禮儀(參腓三6)。

「主的一切誡命禮儀」:『禮儀』按原文宜繙作『典章』。舊約的律法可細分為誡命、律例、典章三項。『誡命』乃基本的命令,共有十條誡命(參出廿2~17);『律例』或譯作條例、規條,乃誡命的申述、詳解和補充(參出廿22~26);『典章』基本上與律例的意思相同,但除了對誡命加以申述、詳解和補充之外,另多了一項判定(參出廿一1~廿三19)。

「沒有可指摘的」:指在律法禮儀上沒有可指摘的,並不是指各方面均完全無可指摘。

【路一7】「只是沒有孩子,因為以利沙伯不生育,兩個人又年紀老邁了。」

〔背景註解〕
猶太人認為沒有兒子傳宗接代是人生很大的遺憾,婦女不生育也是很羞恥的事(參25節;創卅23;撒下六23)。

〔話中之光〕
(一)撒迦利亞和以利沙伯雖然都很虔敬,且照規矩事奉神(參6,8節),但就是「沒有孩子」、「不生育」。這表明行律法並不能叫人得生命(加三2,11),因為律法和生命是截然兩回事。

(二)在教會中,不要單顧自己的靈命長進,也要顧到屬靈的「生育」 —— 藉著傳福音,生養屬靈的後代。

【路一8】「撒迦利亞按班次,在神面前供祭司的職分」:

〔文意註解〕
『班次』指祭司輪流在聖殿中事奉的次序。

【路一9】「照祭司的規矩掣籤,得進主殿燒香。」

〔背景註解〕
在聖殿裡至聖所和聖所之間有一金香壇,祭司的任務之一,就是確保香壇上的香要日夜燃燒;並且要在獻早祭前換上新香,獻晚祭後也是如此(參出卅6~8;撒上二28;代上廿三13;代下廿九11)。而同一班次有許多位祭司,並非人人都可進去執行此一任務,故以掣籤來決定,惟有中籤者才得進去。按當時共有一萬多名祭司,故中籤進殿燒香的機會,一生頂多只有一次,可見這乃是一個獨特且光榮的權利。

〔話中之光〕
(一)聖所內要經常燒香,充滿香氣;我們在教會中事奉神,也要經常禱告,將感謝、讚美和祈求傳達神前。

(二)人在禱告的時候,最容易得到神的啟示(參11節)。

【路一10】「燒香的時候,眾百姓在外面禱告。」

〔文意註解〕
「眾百姓在外面禱告」:『外面』指聖所外面殿牆以內的院子。

〔靈意註解〕
「燒香」:象徵禱告的內涵實際(參啟五8)。

【路一11】「有主的使者站在香壇的右邊,向他顯現。」

〔背景註解〕
『香壇』是在聖所之內,一般人不得進入。

〔靈意註解〕
「站在香壇的右邊」:『香壇』是禱告的地方;『右邊』是蒙恩寵的位置。本節象徵禱告蒙神悅納。

〔話中之光〕
(一)禱告是親近神、與神交通;惟有常禱告的人,才能常看見屬天的異象。

(二)不禱告,無答應;少禱告,少答應;多禱告,多答應。

【路一12】「撒迦利亞看見,就驚慌害怕。」

〔原文字義〕
「就」降在,擠壓;「驚慌」憂愁,困擾;「害怕」懼怕,敬畏。

〔話中之光〕
屬天的異象,常是人天然的觀念所不能理解的(參二9),因此難免「驚慌害怕」。

【路一13】「天使對他說:『撒迦利亞,不要害怕;因為你的祈禱已經被聽見了,你的妻子以利沙伯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約翰。」

〔原文字義〕
「撒迦利亞」神的記念;「以利沙伯」神是我的誓約,守約的神,神的誓言;「約翰」耶和華是有恩惠的,主是恩慈的,神的恩賜。

〔文意註解〕
「你的祈禱已經被聽見了」:『祈禱』的原文意思是向神作特別的懇求,而不是一般的『禱告』(參10節)。

〔話中之光〕
(一)神的恩典(「約翰」的字義)乃是神記念(「撒迦利亞」的字義)祂的誓約(「以利沙伯」的字義)所產生的結果。

(二)信徒的祈禱,乃是要讓神「聽見」的;也惟有讓神「聽見」的禱告,才會蒙神應允。可惜,我們許多的禱告,只是要叫別人聽見而已。

【路一14】「你必歡喜快樂;有許多人因他出世,也必喜樂。」

〔文意註解〕
「你必歡喜快樂」:『喜樂』乃是本書的特點之一,尤其是頭幾章的主調。

【路一15】「他在主面前將要為大,淡酒濃酒都不喝,從母腹裡就被聖靈充滿了。」

〔背景註解〕
猶太人中分別出來歸耶和華為聖的『拿細耳人』,其誓願乃一生滴酒不沾(參民六1~4)。

〔文意註解〕
「他在主面前將要為大」:意指他將神面前成為一個有用的人物。

〔話中之光〕
(一)在人面前為大,沒有什麼價值;在主面前為大,才有真實的價值。

(二)『被酒灌滿』和『被聖靈充滿』,從外表看好像差不多(參徒二13~18),實際上前者會使人放蕩(弗五18),後者卻使人受神的節制。

(三)被酒充滿的人,就不能盼望也被聖靈充滿;我們必須先脫離卑賤的事物(酒所象徵的),然後才能成為聖潔,合乎主用(提後二21)。

【路一16】「他要使許多以色列人回轉,歸於主他們的神。」

〔話中之光〕
(一)使人從錯誤的路上回轉,最要緊的是叫他們歸向神;可惜許多基督徒,卻歸向道理、教條、好行為,而置神於一邊。

(二)沒有歸向神的回轉,還不是真回轉。

【路一17】「他必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行在主的前面,叫為父的心轉向兒女,叫悖逆的人轉從義人的智慧;又為主預備合用的百姓。』」

〔原文字義〕
「心志」靈;「轉向」回轉,復原;「轉從」(原文無此字,但在此有『轉向』的意思);「智慧」明智,聰明,精明。

〔背景註解〕
「他必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以利亞』是舊約時代最著名的先知,他曾單獨對抗巴力的數百個先知,將他們全部殺絕(參王上十八19~40),使以色列從拜巴力的時代,轉變為拜耶和華的時代。

「叫為父的心轉向兒女,叫悖逆的人轉從義人的智慧」:這句話源出《瑪拉基書》,那裡曾預言先知以利亞將奉差遣來挽回人心,免得神咒詛遍地(瑪四5~6)。惟下半句原為『兒女的心轉向父親』,路加在此卻完全更改了。

〔文意註解〕
「他必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施洗約翰並不是以利亞的肉身再臨(參約一21),而是具有與以利亞同樣的『心志能力』,叫與他同一時代的猶太人悔改轉向神。

「叫為父的心轉向兒女,叫悖逆的人轉從義人的智慧」:其意思有二:

1. 由於下半句是由『兒女的心轉向父親』(瑪四6)更改的,故依對比平行法,此句是指『義的父親關心悖逆的兒女,悖逆的兒女轉從義的父親的智慧』;意即使當代不敬畏神、悖逆的百姓(兒女)歸回正途,與以色列敬虔的列祖(父親)一樣。

2. 如果將『為父的心』解作猶太人祖先的『硬心』,而將『兒女』解作如同小孩子般『謙卑、柔軟』,則此句是說『叫剛硬的心轉為柔軟,叫悖逆不義的人轉從義人的智慧』。

「又為主預備合用的百姓」:『合用的百姓』即指『轉從義人的智慧的人』,也就是回轉歸向主,願意被祂差遣使用的人。

【路一18】「撒迦利亞對天使說:『我憑著什麼可知道這事呢?我已經老了,我的妻子也年紀老邁了。』」

〔文意註解〕
「我憑著什麼可知道這事呢?」既有天使向他顯現,再求憑據,乃是不信的表示(參20節)。

【路一19】「天使回答說:『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奉差而來,對你說話,將這好信息報給你。」

〔原文字義〕
「加百列」神人,神是我的英雄,神大能的勇士。

〔背景註解〕
「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加百列』大概是天使長之一,曾奉差遣向但以理解釋他所見的異象,啟示關乎彌賽亞的事(參但八15~26;九21~27)。

【路一20】「到了時候,這話必然應驗;只因你不信,你必啞吧不能說話,直到這事成就的日子。』」

〔文意註解〕
「只因你不信」:這裡的『不信』,是指人懷疑神的話,不把神所要作的事當作是真實的。

〔話中之光〕
(一)「到了時候,這話必然應驗」:神的話若是還沒有應驗,原因乃是時候還沒有到,所以我們應當憑信忍耐等候。

(二)信,使我們開口讚美並見證(參林後四13);不信,使我們啞口無言。

(三)撒迦利亞因為一直注意自己的軟弱 —— 老邁(參18節),就難以相信神復活的大能,因此成為啞吧,不能為神作見證;我們要為神作見證,就應該把眼目從自己轉向主。

(四)撒迦利亞從變成啞吧直到約翰出生,其間至少有九個多月。這段時間對他來說,未嘗不是蒙福的機會,因為他不能與人交通,促使他轉向神、並與神交通,更多認識並經歷神,所以他恢復說話以後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讚美神(參64節)。

【路一21】「百姓等候撒迦利亞,詫異他許久在殿裡。」

〔文意註解〕
「百姓等候撒迦利亞」:即等候他從聖所出來,宣佈祭司亞倫的祝福(參民六24~26)。

「詫異他許久在殿裡」:指他超過了通常逗留在聖所裡面所需的時間。

【路一22】「及至他出來,不能和他們說話;他們就知道他在殿裡見了異象;因為他直向他們打手式,竟成了啞吧。」

〔原文字義〕
「異象」景象,顯像(vision)。

【路一23】「他供職的日子已滿,就回家去了。」

〔背景註解〕
祭司每隔六個月在聖殿中供職七天,其餘的日子便回家從事維持一家生活所需的工作。

【路一24】「這些日子以後,他的妻子以利沙伯懷了孕,就隱藏了五個月」:

〔文意註解〕
「就隱藏了五個月」:高齡孕婦在前面五個月屬危險期,最容易流產;可能她想等到成為無可否認的顯明事實後,才要讓公眾知悉她懷孕之事。

【路一25】「說:『主在眷顧我的日子,這樣看待我,要把我在人間的羞恥除掉。』」

〔原文字義〕
「眷顧」觀看,注視,照顧;「看待」作,行。

〔背景註解〕
猶太人認為不生育是被神懲罰(參出廿三26;申七14;撒上一6),故引以為羞恥。

【路一26】「到了第六個月,天使加百列奉神的差遣,往加利利的一座城去,這城名叫拿撒勒;」

〔背景註解〕
加利利是未曾出過先知的無名之地(參約七52),拿撒勒是人所藐視的城(參約一46)。

〔文意註解〕
「到了第六個月」:指從施洗約翰在母親懷裡成胎的日子開始計算。

【路一27】「到一個童女那裡,是已經許配大衛家的一個人,名叫約瑟,童女的名字叫馬利亞。」

〔背景註解〕
古時猶太女子在十來歲就與人訂婚(「許配」),大約一年後完婚。

〔文意註解〕
「到一個童女那裡」:『童女』指未婚的年輕女子。

〔靈意註解〕
「童女」:預表清心愛主、不受罪世玷污的人。

【路一28】「天使進去,對她說:『蒙大恩的女子,我問你安,主和你同在了。』」

〔文意註解〕
「蒙大恩的女子」:意即蒙神恩典,被選中來擔當某種任務的女子。

「主和你同在了」:意即『主的眷顧臨及你身上了』。

【路一29】「馬利亞因這話就很驚慌,又反復思想這樣問安是什麼意思。」

〔話中之光〕
(一)我們遇到新奇的事情,不要立刻下自己的斷案,而應放在心裡「反復思想」,安靜等候神下一步的帶領,或許說不定因此成為神的器皿,完成祂的旨意。

(二)「反復思想」主的事,是給主作工的機會,使我們得著引導。

【路一30】「天使對她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

【路一31】「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祂起名叫耶穌。」

〔原文字義〕
「耶穌」耶和華救主,耶和華的救恩。

〔文意註解〕
「給祂起名叫耶穌」:『耶穌』這名表明祂就是耶和華自己來作我們的救主,使我們得著神的救恩。

【路一32】「祂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祂祖大衛的位給祂;」

〔文意註解〕
「稱為至高者的兒子」:『至高者』指明至高無上者,新舊約聖經常用此名來稱呼神(參創十四18)。

「祂祖大衛的位」:指應許給那將要來的彌賽亞的王位,這彌賽亞乃是大衛的子孫(參撒下七13,16;詩二6~7;八十九26~27;賽九6~7)。

主耶穌一面是『至高神的兒子』,一面是『大衛王的子孫』,表明祂兼具神子和人子兩種身分。

【路一33】「祂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祂的國也沒有窮盡。』」

〔文意註解〕
「祂要作雅各家的王」:意指祂要作神選民的王,『雅各家』乃以色列民的別稱。

「祂的國也沒有窮盡」:請參閱《啟示錄》十一章十五節。

〔靈意註解〕
「祂要作雅各家的王」:『雅各家』預表教會,因基督徒乃真猶太人(參羅二28~29)。

【路一34】「馬利亞對天使說:『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

〔文意註解〕
「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意即『沒有經過男女同房的手續,我怎麼可能懷孕生子呢?』她這話乃詢問懷孕生子的方法,並非表示『不信』天使的話(參20節),因此她仍被稱為『相信的女子』(參45節)。

【路一35】「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或作所要生的必稱為聖稱為神的兒子)。」

〔文意註解〕
「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表示使她受孕乃是聖靈的工作(參太一18,20)。

「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蔭庇』是保護的意思。

「所要生的聖者」:『聖者』指主耶穌乃分別為聖歸於神者,且祂一生從未犯過罪(參林後五21;來四15;七26;彼前二22;約壹三5),才有資格作我們罪人的救主。

「必稱為神的兒子」:『兒子』承受父親的生命特性,故是父親的彰顯。主耶穌是『神的兒子』,具有完全的神性。祂一面全然是『神』,另一面也全然是『人』。

〔話中之光〕
(一)主耶穌是「聖靈」臨到馬利亞身上,藉她的身體孕育而生的,所以祂兼有神人二性,亦即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

(二)主耶穌是神又是人,因此才有資格作人的救主,消極方面可以代替人擔罪,積極方面可以將神的生命賜給人。

(三)馬利亞之懷耶穌,乃是「聖靈」成功的;但另一方面,聖靈雖滿有大能,仍須我們的順服,聖靈才有機會作工在我們裡面。

【路一36】「況且你的親戚以利沙伯,在年老的時候,也懷了男胎;就是那素來稱為不生育的,現在有孕六個月了。」

〔文意註解〕
「你的親戚以利沙伯」:以利沙伯與馬利亞的親戚關係,究係表姊妹或姑姨表,無從查考;但由此話仍可推知,施洗約翰是主耶穌的遠親,且比耶穌約年長半歲。

〔話中之光〕
(一)不但主自己是童女馬利亞所生,連主的先鋒施洗約翰也是兩個年紀老邁不能生育的父母所生。這說出基督和一切屬基督的,其源頭惟有神那超然無限的生命大能;所有的天然和人工,在此均無絲毫地位。

(二)在人看是不能的事,但在神卻凡事都能(太十九26)。

【路一37】「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

〔原文字義〕
「話」應時的話,即時的話(原文rhema,與logos有別,後者乃『道』,即『常時的話』)。

〔話中之光〕
(一)神的話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諸世界是藉著神的話造成的(來十一3)。

(二)印在聖經上的話,是對一般人說的客觀的話(logos),必須成為我們個人主觀的、應時的話(rhema),才能在我們身上產生效力。

(三)人若信靠神的話,就能永遠堅固,並讓神的旨意通行。

【路一38】「馬利亞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天使就離開她去了。」

〔背景註解〕
馬利亞是一個尚未出嫁(參34節),但已經許配了的女孩子(參27節)。在當時的社會中,未出嫁的女子懷孕生子,不但是最不名譽的事,也是最危險的事;因為她不但極可能會被父母從家裡趕出,被未婚夫休掉,並且還可能被任何人用石頭打死。

〔文意註解〕
「我是主的使女」:意即我的身體和性命都是屬於主的,願意聽憑主的安排與吩咐。

「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意即願意放下一切的顧慮,即使犧牲名節,甚至性命,也在所不惜,只求神的話語能夠成就。

〔話中之光〕
(一)我們必須知道自己的地位不過是「主的使女(僕人)」,才會順服下來,「情願」讓神的旨意成就在我們的身上。

(二)神作事需要有人作祂的器皿,神話中的能力才得以施展;因此神話語的成就,需要我們人的配搭合作 —— 即接受祂的話。

(三)必須是愛神過於一切,甚至過於自己的性命的人,才配作主有用的器皿。

(四)神的聲音也常常在我們心中,祂的話不會沒有能力。當我們一知道神對我們說話,讓我們也能回應說:「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

【路一39】「那時候馬利亞起身,急忙往山地裡去,來到猶大的一座城;」

〔文意註解〕
「往山地裡去」:『山地裡』是猶大地的代名詞,因為猶大地比加利利多山。

【路一40】「進了撒迦利亞的家,問以利沙伯安。」

〔文意註解〕
請注意路加在39~40節裡,用了很巧妙的修辭法 —— 『起身...往...到...』(39節),「進...問...」,一步一步,由遠而近,由大的地方而逐漸縮小到人物,都用動詞導引。

【路一41】「以利沙伯一聽馬利亞問安,所懷的胎就在腹裡跳動,以利沙伯且被聖靈充滿;」

〔文意註解〕
「以利沙伯且被聖靈充滿」:路加似乎有意描述她們兩人之間的甜美交通,乃是出於聖靈的感動。

【路一42】「高聲喊著說:『你在婦女中是有福的,你所懷的胎也是有福的。」

〔文意註解〕
「你所懷的胎」:原文是『你腹中的果子』,在新約裡,有時也將『果子』譯作『後裔』(參徒二30)。

〔話中之光〕
(一)基督是聖靈在馬利亞裡面所結的『果子』;我們若是讓聖靈在我們身上自由運行,也必能結出聖靈的果子(加五22)。

(二)天使稱馬利亞為『蒙大恩的女子』(28節),以利沙伯在此說她「在婦女中是有福的」,連她自己也說『萬代要稱我有福』(48節),原因乃在她:(1)為著主耶穌而被神使用;(2)得著主耶穌的內住。是的,人最大的恩典、至高的福分無他,就是得著主耶穌並為祂所使用。

【路一43】「我主的母到我這裡來,這是從那裡得的呢?」

〔文意註解〕
本節意即『竟然蒙我主的母親光臨寒舍,實在榮幸之至』。

【路一44】「因為你問安的聲音,一入我耳,我腹裡的胎,就歡喜跳動。」

〔話中之光〕
(一)馬利亞和以利沙伯的甜美交通,說出聖徒彼此能有真實的交通,乃在於內住的基督。我們若憑裡面內住的基督,和屬基督的人交通,也就能從裡面「歡喜跳動」。

(二)深淵與深淵響應(詩四十二7);凡是出乎聖靈的,都必能彼此感應。

(三)我們的見證必須是從靈裡深處出來的,才能感動人的心靈。

【路一45】「這相信的女子是有福的;因為主對她所說的話,都要應驗。』」

〔原文直譯〕
「這相信主對她所說的話都要成就的女子是有福的。」

〔話中之光〕
(一)當我們四面的出路都被封了起來,對於神的應許發生了疑問的時候,就該想到神的應許是不能不應驗的。因為『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祂也都是實在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林後一20)。

(二)神的永久信實使聖經中的應許『又寶貴,又極大』(彼後一4)。人的應許常是一無價值的。許多毀約使人心碎。但是神從創世以來,從來沒有向祂的孩子失信過一次。

【路一46】「馬利亞說:『我心尊主為大」:

〔原文直譯〕
「馬利亞說,我魂有寬大的地方(magnify)為著主。」

〔原文字義〕
「尊...為大」顯大,誇大,讚美。

〔文意註解〕
「我心尊主為大」:『我心』指我魂裡的整個意識,包括心思、情感和意志;『尊主為大』指尊崇主,讓祂居首位(西一18)。

〔話中之光〕
我們對主真實的事奉,乃源於心裡「尊主為大」。

【路一47】「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

〔原文字義〕
「樂」歡騰。

〔文意註解〕
本節引自《以賽亞書》六十一章十節。

〔話中之光〕
(一)馬利亞也和我們一樣,需要一位救主,所以我們並不拜馬利亞。

(二)馬利亞先是『心尊主為大』(46節),然後才能在靈裡「以神我的救主為樂」;心裡敬畏主,是靈裡喜樂的原因。

(三)當我們的心和靈被主充滿時,我們的口也就會充滿了歡樂讚美的聲音。

(四)馬利亞能夠發出如此美好的讚美,乃是由於她肯犧牲自己的道德和名譽,來接受基督。是的,真實的讚美,都是由於犧牲自己、得著基督而發出的。

【路一48】「因為祂顧念祂使女的卑微;從今以後,萬代要稱我有福。」

〔文意註解〕
本節引自《撒母耳記上》一章十一節。

〔話中之光〕
(一)自我謙卑順服,乃是蒙福的先決條件。

(二)知道如何卑微是得到高升的條件(參十四11;腓二5~10)。

【路一49】「那有權能的為我成就了大事;祂的名為聖。」

〔文意註解〕
本節引自《詩篇》一百廿六篇三節。

【路一50】「祂憐憫敬畏祂的人,直到世世代代。」

〔文意註解〕
本節引自《詩篇》一百零三篇十七節。

〔話中之光〕
敬畏神乃是蒙神憐憫的最佳上策。

【路一51】「祂用膀臂施展大能;那狂傲的人,正心裡妄想,就被祂趕散了。」

〔文意註解〕
本節引自《詩篇》八十九篇十節。

「正心裡妄想,就被祂趕散了」:指心中狂傲的念頭被神的大能打消了。

【路一52】「祂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

〔文意註解〕
本節引自《約伯記》五章十一節。

〔話中之光〕
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參十四11)。

【路一53】「叫饑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

〔文意註解〕
本節引自《詩篇》一百零七篇九節。

〔話中之光〕
(一)「叫饑餓的得飽美食」:惟有饑餓的人,才能得飽美食;神所有屬靈的恩典,都是為著靈裡饑餓的人(參太五3,6)。

(二)蒙神賜福,或屬靈長進,或經歷主的豐滿,惟一的條件就是虛空;我們一路都當倒空自己。

【路一54】「祂扶助了祂的僕人以色列」:

〔文意註解〕
本節引自《詩篇》九十八篇三節。

〔話中之光〕
信徒所以能完成神的託付,是由於神的扶助。

【路一55】「為要記念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施憐憫,直到永遠,正如從前對我們列祖所說的話。』」

〔文意註解〕
本節指神在履行祂的話上是信實的。

【路一56】「馬利亞和以利沙伯同住,約有三個月,就回家去了。」

〔文意註解〕
「約有三個月」:馬利亞是在以利沙伯懷孕六個月時(參36節)去與她同住的,所以是住到以利沙伯即將生產時才回家的。

【路一57】「以利沙伯的產期到了,就生了一個兒子。」

【路一58】「鄰里親族,聽見主向她大施憐憫,就和她一同歡樂。」

【路一59】「到了第八日,他們來要給孩子行割禮;並要照他父親的名字,叫他撒迦利亞。」

〔背景註解〕
猶太人男嬰生後第八天須受割禮(參創十七9~14,22~27),即割除一小塊包皮。按照猶太人的風俗,通常是在孩子受割禮時給他取名。

【路一60】「他母親說:『不可;要叫他約翰。』」

【路一61】「他們說:『你親族中沒有叫這名字的。』」

〔話中之光〕
約翰是照著超然的原則而生的,所以不可照著平常的規矩命名。這說出真實屬靈的產物,常是超越傳統,甚至破壞傳統的。

【路一62】「他們就向他父親打手式,問他要叫這孩子什麼名字。」

【路一63】「他要了一塊寫字的板,就寫上說:『他的名字是約翰。』他們便都希奇。」

〔文意註解〕
「他要了一塊寫字的板」:『寫字的板』係用木頭作成的小塊木板,上面塗有一層薄蠟。

【路一64】「撒迦利亞的口立時開了,舌頭也舒展了,就說出話來,稱頌神。」

【路一65】「周圍居住的人都懼怕,這一切的事就傳遍了猶太的山地。」

【路一66】「凡聽見的人,都將這事放在心裡,說:『這個孩子,將來怎麼樣呢?因為有主與他同在。』」

〔話中之光〕
神的同在乃是我們生活和工作的根據;有神同在,生活才有見證,工作才有能力。

【路一67】「他父親撒迦利亞,被聖靈充滿了,就預言說:」

〔文意註解〕
「就預言說」:『預言』不只是預告未來的事,也是指宣講神的話而言。

〔話中之光〕
(一)聖靈感動人說出當說的話(參太十19~20);所以我們必須「被聖靈充滿了」:才能為神說話。

(二)聖靈原是為榮耀基督的;凡真被聖靈感動的,都要稱頌基督為主(參林前十二3)。

【路一68】「『主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祂眷顧祂的百姓,為他們施行救贖;」

【路一69】「在祂僕人大衛家中,為我們興起了拯救的角」:

〔文意註解〕
「為我們興起了拯救的角」:動物的力量表現在頭角上,『角』因此是力量的象徵(參申卅三17;詩廿二21;彌四13)。『拯救的角』是指那要來的一位有大能的救主(參撒下廿二2~3)。

【路一70】「(正如主藉著從創世以來,聖先知的口所說的話。)」

【路一71】「拯救我們脫離仇敵,和一切恨我們之人的手;」

〔靈意註解〕
「仇敵」:指魔鬼撒但;「恨我們之人」:指被魔鬼所利用的世人(參約十五18~19)。

【路一72】「向我們列祖施憐憫,記念祂的聖約;」

〔文意註解〕
「記念祂的聖約」:『約』指神在祂的話中所給人的『應許』,惟『約』和『應許』稍有區別;『應許』之後,再用誓言(參73節)加以確認並印證,就成了『約』。可見應許在先,約在後;神的約是憑著祂的應許立的(參來八6)。

〔話中之光〕
神是信實的,祂必記念並履行祂向人所說『承諾的話』。

【路一73】「就是祂對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所起的誓」:

〔文意註解〕
『起誓』是神指著自己的神格確認,必定履行祂向人所作的應許。『應許』經過神用起誓加以確認的手續,便成了『約』(參72節)。

【路一74】「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

〔話中之光〕
以色列人在埃及法老的手中,是無法事奉神的,所以必須先「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才能事奉神(參75節)。

【路一75】「就可以終身在祂面前,坦然無懼的用聖潔公義事奉祂。」

〔原文直譯〕
「...在聖潔和公義裡,坦然無懼事奉祂。」

〔文意註解〕
「用聖潔公義事奉祂」:『聖潔』指虔誠、不俗,『公義』指公正、無邪;前者重在對神,後者重在對人。

〔話中之光〕
(一)「就」字表明我們必須先從仇的撒但手中被拯救出來(74節),才「可以終身」活在神的面前。

(二)我們既然已經得救了,問題是:我們有沒有好好活在神的面前?有沒有好好事奉神呢?

【路一76】「孩子阿,你要稱為至高者的先知;因為你要行在主的前面,預備祂的道路;」

〔原文字義〕
「預備」準備妥當,使適合。

〔背景註解〕
古時君王出巡時,有一批先遣人員在前呼喝開路,遇道路有坑洞或崎嶇難行時,必先修補使之平坦。

〔文意註解〕
「你要行在主的前面」:『主』指耶穌基督;這裡表明施洗約翰要作主耶穌的先鋒。

「預備祂的道路」:這裡是『祂的道路』,而不是我們所要走的道路;指明施洗約翰的任務就是替主舖路 —— 促使人的心思回轉歸向主,好讓主有平坦的道路能進到人的心中,施行拯救(參三4~6)。

〔話中之光〕
(一)主僕的首要任務是為主預備道路;凡不是讓主在人的裡面越過越有路的工作,就不是服事主的工作。

(二)主的道路不是一些外面的教訓、規條、方法、制度,而是我們這些『人』;『人』對了,主才有路。

【路一77】「叫祂的百姓因罪得赦,就知道救恩;」

〔文意註解〕
本節是說明救恩的起頭乃是赦罪,因為人『得蒙救贖乃是罪過的赦免』(弗一7原文另譯)。

【路一78】「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

〔靈意註解〕
「清晨的日光」:指基督榮耀福音的光(參林後四4)。

〔話中之光〕
(一)若非出於「神憐憫的心腸」,沒有一個人能認識救主基督;神的憐憫和慈愛,乃是我們得救的根源。

(二)救恩的第一步乃是光照,基督就是光(參約一4,9;九5);主來了,就是光來了,這是我們的福音。

【路一79】「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

〔話中之光〕
(一)我們原是「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因為心眼被撒但所蒙蔽(參林後四4),所以是在黑暗中,不認識神,也不認識自己。

(二)撒但不只叫人「坐在黑暗中」,也坐在「死蔭裡」;牠常叫人感覺死亡、下沉,了無生氣,動彈不得。

(三)光乃是生命的源頭,光帶來了生命;那裡沒有光照,那裡就是一片死亡的景象。

(四)必須是被『清晨的日光』(78節)「照亮」的人,他們的腳才能走到「平安的路上」。

(五)凡未被基督的光「照亮」的,無論行走世界的路,或是屬靈的路,都不能有「平安」。

(六)基督的光越照明,我們的道路就越「平安」。

【路一80】「那孩子漸漸長大,心靈強健,住在曠野,直到他顯明在以色列人面前的日子。」

〔背景註解〕
在主耶穌誕生前後,猶太教有一個名為『愛色尼教派』,教中人生活嚴謹,刻苦禁慾,隱居曠野,自食其力,故又稱作『戒行派』。有些人相信施洗約翰出身此派,後來蒙神呼召出來傳道,作耶穌的先鋒。

〔靈意註解〕
「住在曠野」:曠野乃遠離文化和宗教之地,預表不受屬人的文化和宗教影響的環境。

叁、靈訓要義

【認識耶穌基督】

一、祂是人子 —— 你要懷孕生子(31節上)

二、祂降世為要拯救罪人 —— 給祂起名叫耶穌(31節下;參太一21)

三、祂在萬有中居首位 —— 祂要為大(32節上;參西一18)

四、祂是神子 —— 稱為至高者的兒子(32節中)

五、祂是承受國度的君王 —— 主神要把祂祖大衛的為給祂(32節下)

六、祂的國度沒有窮盡(33節;參啟十一15)

【如何才能彰顯基督(35節)】

一、必須藉著聖靈 —— 聖靈要臨到你身上

二、必須靠神的能力 —— 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

三、必須分別為聖歸於神 —— 所要生的聖者

四、必須出於神的生命 —— 必稱為神的兒子

【從馬利亞的稱頌學習如何讚美主】

一、我心尊主為大(46節) —— 嘴唇的讚美必須出自內心的尊敬

二、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47節) —— 必須由於靈裡的享受

三、祂顧念祂使女的卑微(48節) —— 因祂的眷顧而感讚

四、那有權能的為我成就了大事(49節上) —— 因祂的祝福而感讚

五、祂的名為聖(49節下) —— 因祂的『所是』而稱頌

六、祂憐憫敬畏祂的人(50節) —— 因祂的憐憫而感讚

七、祂用膀臂施展大能(51節) —— 因祂的能力而稱頌

八、祂叫卑賤的升高(52節) —— 因祂的俯就而感讚

九、祂叫饑餓的得飽美食(53節) —— 因祂的餵養而感讚

十、祂扶助了祂的僕人以色列(54節) —— 因祂的扶助而感讚

十一、記念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55節) —— 因祂的信實而稱頌

【從撒迦利亞的讚美認識救恩】

一、拯救我們脫離仇敵的手(71~74節) —— 得以脫離魔鬼的轄制

二、就可以終身在祂面前(75節上) —— 為要叫我們活在神面前

三、用聖潔、公義事奉祂(75節下) —— 為要使我們能正當地事奉神

四、行在主的面前,預備祂的道路(76節) —— 叫主有平坦的道路

五、叫祂的百姓因罪得赦,就知道救恩(77節) —— 使神揀選預定的子民,藉經歷而主觀地認識救恩

六、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78節上) —— 救恩出自神的憐憫

七、叫清晨的日光,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78節下~79節上) —— 帶來生命的光,除去死亡的陰影

八、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79節下) —— 使我們能在平安裡往前行走

【基督徒蒙恩的階段】

一、預備(76節) —— 引領我們到神面前

二、赦罪(77節上) —— 得以與神和好

三、認識(77節下) —— 主觀地經歷救恩

四、走在平安的路上(78~79節) —— 奔走永生的道路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路加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路加福音提要」結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