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十四章短篇信息
目錄:
《馬可福音讀經劄記》第十四章 王國顯
《馬可福音信息》第十四章 張志新
看加略人猶大的滅亡 可十四1~2,10~11,17~21,43~46 (余炳甫)
所見不同 可十四1~8 (養 吾)
馨香的奉獻 可十四3 (喬治,屈臣)
香膏抹主 —— 無上的愛 可十四3~9,30 (陳革非 )
除掉猶大的精神 可十四 1~46 (黃六點)
代用品 可十四3~9 ( 吳永華)
盡她所能的奉獻 可十四3~9 (翁添智)
述說這女人所作的 可十四3~9 ( 卿 )
一件美事 可十四3~9 (史祈生)
馬利亞 可十四3~9
美事 可十四3~9 (陳濟民)
美事再思 可十四3~11 (曾永輝)
感恩的奉獻 可十四3~11 (陳惠昌)
八種門徒 可十四3~72 (王 載)
錯用了愛心 可十四3~9 ( 見證人)
親嘴以賣主 可十四10~50 ( 鄭連坤)
聖餐的意義 可十四12~16,22~26
這是我的身體 可十四13~26 (蘇天明)
猶大 可十四17~21
出賣耶穌 可十四17~25 ( 鄭泉聲)
彼得失敗的原因 可十四 26~72 (莊百里)
看彼得的失敗 可十四 27~42,47~54,66~72 (余炳甫)
五旬節以前的彼得 可十四27~72 (朱 腴)
彼得失敗的原因 可十四29,31,38,47,54,72 (蔡清寧)
懺悔 可十四32~36 (林義盛)
他們睡著了 可十四32~42 (王英武)
儆醒 可十四37~38 (雅 各)
誘惑 可十四38 (張清庚)
沉默是金 可十四43~65 (賴忠智)
有一個少年人 可十四51~52 (蘇天明)
使人希奇的事 可十四55~65
《馬可福音讀經劄記》第十四章 王國顯
第二十一講 成全神旨意的僕人
(十四章)
我們感謝主,祂最末後一次上耶路撒冷的時候,在聖殿裡跟門徒們說了好些話。一些是因門徒發的問題而引起的,一些是因那些拒絕神的人所發的問題,好像是要給主難看。感謝主,這些環境所引起的事,讓主把父神在祂身上的定意和神在應許裡所說的事更顯明。到了十四章,我們看到開頭就說出一件事。從十四章開始,裡面所記載的那些,都是弟兄姊妹們所熟悉的,所以我們不看那些事實的過程,我們所留意的,是從這些過程裡,看到聖靈叫我們看見一些什麼是主要我們留意的。
主的一切所作是成全父的旨意
十四章有一個很特別的地方,藉好多不相同的事情,把我們的注意點領到神在創世以前所定規的事去。因為在這裡,好多好多的話特別說到,是「照經上所說的」,「正如經上所說的」。馬可十四章裡說這樣的話,如果我沒有記錯,在其它的聖經裡,在一章內所提到這樣話的次數,十四章是說得很多的。
如果我們稍微留意四福音裡的話,說到要按神的話來應驗的,都是在四卷福音的開頭和末了。開頭是說到主降生的那一些事,馬可沒有說,約翰也沒有說,因為這是和這兩本書的特點有關連。但在馬太跟路加裡,你很清楚的看見,開頭就說到,主到地上來,主道成肉身,主在地上開始的那些經歷,都是「照經上所說的」,「為要應驗經上所說的」。到了我們的主在地上末了的路程,我們又一次看見,「照經上所說的」,「正如經上所說的」這些話又翻覆的出現。在馬可十四章裡,這一個意思又是很明顯的顯出來。特別在馬可十四章叫我們看到一件事,因為在馬可福音裡很明顯的說到我們的主,祂是一個僕人,祂是父的僕人,神的僕人。祂到地上來,祂所作的一切事情,就是為去成全,去執行,去完成父神一切的旨意和安排。
我們留意到這一點的時候,我們就看到一件事。一開始就說,「過兩天是逾越節,又是除酵節」。當然,這兩個節期是連在一起的,我們不去注意這些歷史的過程,我們要注意的是什麼呢?在馬可十四章裡說,再過兩天就是逾越節和除酵節。在這樣的日子裡,祭司集團和那些文士,他們因主在耶路撒冷這幾天所作的事,所說的話,他們感覺實在受不了。因為他們看見我們的主若繼續這樣下去,好像他們的地位受了動搖,甚至整個猶太教好像都要被震動了,他們所有外面的宗教儀文都要受到衝擊。
人的怒氣要成全神的榮美
所以當時他們心裡就產生了一個意念,想辦法來把這一位稱為耶穌的人除掉。這個心思不是從十四章開始,在前面已經提到了。但在那個時候,他們心裡有一個擔心。他們除掉主,這個意思是確定了,但是什麼時候下手,他們就決定不來。按他們當時的想法,越快越好。但是他們又留意到一件事,那就是第二節所說的,「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生亂。」這是用人的想法來說,用人的推測,用人的估計來說。把耶穌除掉這事是事在必行的,但不是在這兩天,不是在這個日子,因為這個日子是過節的日子。
猶太人對逾越節是看得非常重要,在這幾天裡,整個猶大地,甚至可以說,整個以色列地的那些人,都集中到耶路撒冷來。他們看見主所作的事,也聽見主所說的話,他們從心裡就對主很佩服。雖然他們不一定能接受祂就是神的兒子,不一定能完全肯定祂就是彌賽亞,但是這個傾向是非常的明顯。如果在這樣的形勢裡去對付主耶穌,恐怕百姓當中會發生難處,所以祭司長他們就心裡定規了,不在這段日子裡來作這件事。
但是我們讀下去的時候,我們就發現這事好像是由不得祭司們。不管他們怎麼定規,怎麼去執行,好像整個事態的發展是逼祭司們雖然不願意在那幾天裡作這事,但是卻不能不在那兩天裡去作這事。那麼在這事的背後,弟兄姊妹們,你們就看到一個事實,神的手在那裡管理一切,也管理這個時候,好像叫那些祭司,那些文士,非要在那幾天下手不可。
弟兄姊妹們,我們就要注意這件事。為什麼非要在這兩天下手不可?那就要回到逾越節本身所要表明的神的目的。我們讀舊約出埃及的歷史,我們很清楚的看到一件事,不錯,逾越節是歷史上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一個事件,但這一個事件是帶預表的成分,這一個事件是在發表神對人的救贖的心意。所以在逾越節裡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逾越節的羔羊。這羔羊流血的事,在血和羔羊被殺的這一點上,神的百姓就脫離了埃及,就開始進入迦南的路程。
這一個歷史的事實,整個來說,乃是一個啟示,也是一個預表。這啟示和預表乃是要說出神救贖的旨意很關鍵的起頭。沒有這一個起頭,神救贖的計劃就沒有開始。所以,我們的主要在逾越節裡被釘在十字架的這件事,是由不得人去控制的。在當時的情形,人都曉得不能在這段日子作什麼,但是事實的發展由不得人。因為在這一段日子裡,很明顯的,主非要在逾越節被釘死不可。
我們感謝主,十四章在一開頭的時候,輕輕的說了那麼一件事。如果我們沒有很留意到這一個點,我們就覺得這只是記載在當時的情勢下,祭司們準備要怎樣對付主。但是看到下文的時候,我們立刻就領會了一件事情,神管理那事件,神要讓祂的兒子顯明祂確實是逾越節的羔羊。並且就像上邊我們的主所宣告的,「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用祂自己的生命,來服事照神的形象被造的人。
主完全行走在父所定的路程
我們感謝主,我們看到整個事情的發生都是這樣,所以在底下我們就看到有幾處是我特別想和弟兄姊妹提的。因為在十四章裡,我們細細去留意的時候,我們一面看見我們的主是如何沒有保留的行在神的定意裡,所以有「正如經上指祂所說的」,這是二十一節;然後「又因為經上記說」,那是二十七節。然後你又看到「為要應驗經上的話」,那是三十九節。我們感謝主,這裡特別接二連三的提到這一點,乃是叫我們看到,我們的主整個的路程,就是最末了的那幾天在地上的路程,完完全全是在神預先所宣告的行程裡。
這個行程不是人能改變的,也不是人能在那裡影響的。我們實在感謝我們的主,我們掌握了這一點來看十四章,我們就留意到好些事。接下去就說到我們很熟悉的事,祂在伯大尼西門的家裡享用筵席,也就是祂接受馬利亞用香膏來膏祂的那一件事。弟兄姊妹們,我們注意,這一段歷史是我們很熟悉,所以我們不說這一段事的過程,我要特別提的一件事,因為在這一件事裡,和前面那兩節經文作一個比較的時候,我們看到兩個很不相同的方向。
從第一節和第二節你看到,那些抵擋主的氣焰,或者說,抵擋主的那種心思是越過越明顯,明顯到一個地步,要把我們的主從地上滅掉。這是當時的環境。從另一面來看,雖然是很少數人在那裡接待主,但在這些接待主的人中間,大部份的人還是不領會主當時的心思和意念。對主來說,主自己沒有祂個人的選擇,祂所要選擇的,乃是父所給祂的安排和定意。
祂在那筵席上,不單是說在筵席上這一段事件,就是到了耶路撒冷以後的這一段時間,大概有一個星期左右,我們的主心裡一直是看前面的十字架。祂所以每天離開耶路撒冷到伯大尼去住宿,白天又再回來,這樣的動作顯明主知道在耶路撒冷這一個地方,按人這一方面來看,祂在那裡沒有地位,人對祂是抵擋,人對祂不認識,不瞭解,只有反對,拒絕。這一種反對和拒絕,嚴重的來說,是表明在當時的宗教領袖們的心思裡,普遍的來說也顯露在一般人的心思裡。我們看到,就在西門家裡的筵席上面,連門徒也不完全知道我們主所走的路,也不瞭解我們的主朝上十字架來行走這個事實。
只有清心的人能認識主的道路
我們感謝主,在這個比較裡,我們看見雖然跟隨主的人對主沒有完全的領會,但最低限度他們沒有站在與主敵對的地位上。在這些人中間,還是有一些人,雖然是少數,就這一段的記載,我們只能說,僅僅是只有一個人。僅僅是一個人,這一個人就是馬利亞。她用香膏膏主這一件事,顯明了她能體貼我們主的心思,所以她藉用香膏膏主這一件事,來顯出了她心裡對主準確的認識。
一般人平常只是留意到,馬利亞用香膏膏主給主特別紀念,乃是說,她作得正是時候。因為我們的主自己說,「她在我身上作的一件美事,你們不要難為她,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要為我安葬的事預先作在我的身上。」一般人所留意到的只是,第一,馬利亞以主為寶貴。第二,馬利亞及時供應了主的需要。
我們感謝主,這都是對的,但是有一點我想特別和弟兄姊妹們提出來的,那就是馬利亞來用香膏膏主的時候,她只是看見主要被殺,所以她就預先用香膏來膏祂麼?她只是看到這一點麼?她所領會的到了這一點就停下來麼?如果只是看到這一點就停下來,馬利亞所作的這一件事,好是好,但是我想很難在主的口中來印證說「是一件美事」。在主的口中能印證這是一件美事,美在什麼地方呢?我個人有這樣的體會,美是美在馬利亞看見了我們的主所要走的路程,和我們的主前面所要經歷的事。她所看見的,不單是十字架的事,她所看見的也是十字架的死以後的,就是主的復活。
雖然這裡沒有提到這一點,但是我個人實在感覺,馬利亞當時是帶復活這個看見來作這一件事。我會詳細和弟兄姊妹在這一點上交通,但是我不能不指出,她的弟弟拉撒路從死裡復活那一件事,當時主跟馬利亞所交通過的話,或者再加上我們的主過去一直跟門徒們所交通的話,在馬利亞的裡面,或者說清楚一點,在馬利亞的悟性上,實在是發生了果效。門徒不領會我們主要釘十字架,所以在那個時候還爭大。但是馬利亞是默默的在那時用香膏來膏主,主也在她受對付的時候,來說出馬利亞裡面那一個看見,她看見主要經歷復活,所以她在那個時候用香膏來膏主,說明了她看見了神整個的安排。
特別給我個人一個很大的吸引,像馬利亞對主有這樣深的一份感情,竟然在我們的主釘十字架的時候,她沒有出現。如果我們把這事前後連接起來的時候,你就會看到了,你就會問一個問題了。為什麼那麼許多的婦女,她們都跟主到十字架的底下,唯獨這一個馬利亞沒有出現呢?雖然這只是推測,但是這個推測出來的結果,是當時的事實的成分就非常高。因為連同馬利亞所經歷的一些事上面,你實在看見,馬利亞看見十字架,但是她不是單單停留在十字架的這一面,她也看見十字架的另一面。她看見我們的主是要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所以她就為主的安葬來預備香膏。但不是在主釘死以後,而是在主還未被釘死以前。這個時間實在是太寶貝了,她知道我們的主要有一個死的經歷,她用香膏來膏主,一面說出主是配得這樣的愛戴,但是更重要的那件事,乃是藉這一個動作,來說出我們的主在十字架的另一面所帶出的那復活生命的榮耀。
這就是當時主給馬利亞作的印證,主自己很明確的說,「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美到了一個什麼地步呢?美到一個地步,在底下就說,「無論在那裡傳這福音,都要述說這個女人所作的作為紀念。」如果只是在那個動作的表面,那沒有什麼可紀念的,那只是表明有一個人,她愛主愛得很及時,她愛主愛得很準確。但是如果說,在無論那裡都要給紀念的話,若是只有這一點,恐怕還及不上。但主明明說,「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主的死而復活),這個女人所作的都要蒙紀念。」蒙紀念在什麼地方呢?感謝主,蒙紀念是在她完全把自己放在神的旨意的安排裡。她看見神在祂兒子身上所有的安排,她也就按這一個安排來接上去,來跟上去。在這一點上,我個人覺得是需要特別和弟兄姊妹們交通出來。至於其它的那一些,弟兄姊妹們常常都會交通到的,我就不多說了。我們實在感謝主。
沒有一樣是不根據父的安排
馬利亞藉她所作的,表明我們的主要按父的定意去接受十字架。馬可接上去的記載就是猶大賣主,猶大要把主耶穌交給祭司和耶路撒冷那些掌權的人。在這事上面,我們看到主把事情一點一點的顯明出來。馬可福音沒有太多記載猶大賣主的經過,在其它福音書上說得比較詳細。在這裡只是說,他心裡起了個意念,他要把耶穌賣出去。
然後接上去,說到主跟門徒守逾越節的這一段記載。這一段記載在馬可福音裡,也是輕描淡寫的,只是特別提到門徒問說,「我們要在那裡守逾越節?」主就說,「你們去吧!你們進城去,你們會碰到一個人。你就問他說,夫子說,客房在那裡?主要與門徒在那裡吃逾越的筵席。那個人就會指給你們看,有一個預備整齊的樓房在那裡,你們就在那裡去預備。」從別的福音書我們曉得,這兩個門徒,一個是彼得,一個是約翰,但是我們所要注意的不是這個,我們所要注意的乃是這事情的發生是根據什麼。
這裡說,「正如耶穌所說的」。門徒問我們的主,「我們在哪裡吃逾越?」主就說,「你去吧!我不知道,反正你會碰到一個人,你就問他,他就會指給你看。」弟兄姊妹們,當然,我們說,我們的主是神的兒子,祂知道一切的事。這一點我們不疑惑。但是在這一件事上,主讓兩個門徒去執行,祂的目的在那裡?聖經也記載下來這一段事情的經過,究竟那個目的在那裡?如果看歷史的表面,事情就是這樣經過。但是你看到這件事是要表達一個事實,那個事實是什麼呢?就是一切要發生的事,都是按主所說的話來成就。這一點在我個人看來,就是在十字架上很突出的一點。記下這些事情,乃是為門徒們,讓門徒們有一個非常明顯的印象。我們的主祂怎麼說,事情就怎樣的成就。我們的主,祂叫我們作的都是準確的。但是問題不在他們經歷主所說的都是準確的,問題是他們看見一件事,就是連我們的主所經歷的一切,都沒有離開祂的父所安排的。尤其是在馬可福音裡,我們一再強調一個點,就是說,神的兒子在馬可福音裡的形象是僕人。你一直看見,這個僕人的影子在這裡,祂是按父的定意來作成這一些事。
底下立刻接上說到,主顯明猶大賣主那件事。弟兄姊妹們,你留意第二十一節,「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祂所寫的。」經上指祂所寫的,那是神在從前的啟示裡,或者說是在從前的預言裡明明說的。現在我們的主就來接受這一個啟示的應驗,祂就來接受這一個神預先宣告的事發生在祂的身上。
我們一直看下去的時候,你看在這裡提到幾件事,猶大賣主,彼得不認主,釘十字架,加上在客西馬尼的禱告裡所顯明出來的。這些事都是我們的主完完全全知道的。我們就要問一個問題,主既然預先知道這許許多多的事,也預先曉得事情一定是這樣發生,那祂能不能逃避這些事呢?祂能不能在事情發生以前另外作一個安排,好脫離那個環境?如果按我們的主所表明的,祂完全有這個能力,祂也完全有這個權力。
我們感謝主,我們看見這許多的事,都是我們的主早就知道事情要怎樣發生,但是祂不管這些事發生的結果是怎樣,是好也好,是不好也好;是福也好,是禍也好;是很愉快也好,是非常不愉快也好,祂沒有作祂自己的選擇,祂就是這樣的照父的安排,父的定意,父的宣告把事實接過來。我們的主就是這樣顯明祂如何站穩在僕人的地位上,來作成這些事。
我特別舉一個例子給弟兄姊妹們去留意,彼得三次不認主,在路加福音裡,在其他的福音書裡,特別是在路加福音裡,主是這樣說,「今天晚上雞叫以前,你要三次不認我。」馬可福音把這一件事說的更明確一點,不僅是在雞叫以前,而是「在今天晚上,雞叫兩遍以前。」弟兄姊妹你就看到了,事情在前面還沒有發生,主就說得那麼清楚,「今天晚上雞叫兩遍以前,你要三次不認我。」所以你看到在馬可福音十四章末了,頭一次雞叫了,弟兄姊妹你看到,他第一次不認主的時候,雞叫了一次,那是在六十八節。然後到了他第三次不認主的時候,你留意七十二節那裡說,「立時雞叫了第二遍。」那麼細的環節,我們主說得非常清楚。
用人的話來說,我們的主是未卜先知。但這樣就低估了我們的主,雖然這樣的話在人看來已經是不得了,但實際仍是低估了我們的主。我們的主不是未卜先知,而是祂老早就定規了這事是要這樣發生。那麼,如果祂能這樣定規這些事,祂能不能改變這些事?祂當然可以改變這些事。但是感謝神,也感謝我們的主,祂不作任何的改變,因為祂看到這一件事是父神所作的定意,事情必須是如此。我們實在感謝我們的主,因為祂非常柔順的服在父的權柄和管理底下,顯明祂真真實實是一個神的僕人。
主給我們作成「新」的
現在我們回過頭來,和弟兄姊妹看一件比較大的事。我們看到我們的主跟門徒在吃逾越的時候,到末了,那就是主確定了擘餅紀念主這一件事。對於這一件事,弟兄姊妹們在表面上來說我們都瞭解,我們也曉得,主吩咐我們常常該這樣行。我們擘餅,我們喝杯,一般來說,我們弟兄姊妹們都已經瞭解。但是在我們讀到這個地方的時候,我想特別和弟兄姊妹們指出一點,這一點在我們的主執行父的旨意的時候,是很重要的一個點。
祂跟門徒們在擘餅的時候說,「這個是我的身體,為眾人捨棄的。」然後,在二十三節那裡,「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他們都喝了。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神的國裡,喝新的那日子。」我想弟兄姊妹們,我們該留意的是主末了說的這一句話。在別的福音書上也說這個話,在馬太福音那裡說,「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日子。」在馬可福音裡說,「在神的國裡喝新的那日子。」
我們不能不問,這個「喝新的」,那個「新」是什麼意思?平常我們擘餅,很少接觸這一件事。但是我想藉我們今天晚上讀到這裡的時候,我們花點時間來留意這個。許多人有個錯覺,以為說,這個喝新的乃是等到我們主再來了,在地上建立國度了,在國度裡我們紀念主的時候,主才跟我們再喝新的。但是我個人想,恐怕問題沒有這樣簡單,因為在我們每次擘餅的時候,主不僅是叫我們回頭看過去祂替我們作了什麼事,祂也要我們往前面去看,看到祂所作的事要帶出什麼樣的結果。這一件事我們可以簡單的說,就是神的旨意如何在我們的主釘死在十字架這一件事上面來成全。我們是看重祂在十字架上的死,叫我們得赦罪蒙恩的路,因為是祂替我們承擔了罪。也是因祂的流血,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但主當初與門徒頭一次吃餅喝杯的時候,我們的主還有一個很深的意思在其中。
「新」是直指神永遠的計劃完成
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裡,特別提到,「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直等到祂來是指主回來呢?還是祂所指明的還有更大更明顯的意思呢?如果我們回到主當初說這個話的時候,我們很容易就發覺,主說這話不單是給我們看到主再來這一個點,並且一直看到新天新地這一個事實。因為在這裡所提的,「我不再喝這個,直到我在神的國裡。」馬太福音就說是「我父的國裡喝新的那日。」
在這裡我們就要留意,一個是父的國,一個是神的國。另外,不管用什麼說法,都是說到「喝新的」。那個「新的」是什麼?是新的葡萄汁麼?當然不可能,因為我們的主不可能再有一次流血的事。我們的主一次流血,就把神所要作的事完全作好。這裡所說的葡萄汁,主自己說,「這是我立約的血。」我們再喝新的,決不是我們的主再有流血的事,然後我們再去喝。不!不可能,我們的主絕不可能還有第二次流血的事。既然不是第二次流血的事,這個「新」是指什麼來說的呢?
我們感謝主,如果我們能多留意到我們神說話的時候,我們就看到,這個「新」是很有意思,這個「新」是非常非常有意思。有意思在什麼地方呢?我們留意啟示錄第二十一章,我們聽見在寶座上發出一個這樣的宣告,「我把一切都更新了。」神把一切都帶到新的光景裡,都帶到一個新的形像裡去了。我個人有這樣的一個體會,當主跟門徒們提到祂流血立約的事,這一個約一直把我們帶到一個地步,就是神永遠的計劃完全的成就。
「新」的顯明乃是根據主立的約
弟兄姊妹們,你不看神永遠計劃,你就不覺得神永遠的計劃要成就必須要經過多少的艱難。若是我們會看,我們會覺得這些艱難根本不是人所能勝過的。我們不說別的,我們說近一點的事吧。一般來說,現在在全地上,回教的勢力越來越擴充,這是對神的兒女們的一個很大很大的威脅。從眼見這方面來看,你看到整個的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東正教,這些稱為所謂「教」的,籠統的來說,基督教是包括這幾個大宗派,東正教,羅馬教都包括在這裡。從內容上面去看,你看到這些「教」,越來越偏離神的話,越來越偏離神的旨意。
我不知道弟兄姊妹們有沒有注意,早一些時候,你看到現任的教皇向猶太人道歉,向過去被迫害的,受他們天主教迫害的那些人道歉。我不曉得弟兄姊妹們你看到這樣的一些報導的時候,你有什麼反應?我是有感覺的,我的感覺其中明顯的一點,乃是造成要道歉的事的原因和作法有沒有更改?沒有。既然是沒有的話,那這個道歉有什麼意義?這個不是越來越把所謂宗教的事情完全落到一種光景裡,就是根據人的需要,不再理會到神要作什麼,只是去留意人要得什麼。
弟兄姊妹你看,如果我們光看外面的情形,我們實在覺得,要叫神的永遠的計劃能完成的確是很困難。能體會神心意的人,越來越少,願意體會神心意的人,越來越成了稀有的動物。你說在這樣的光景裡,神永遠的旨意可以成就有這個可能麼?但是感謝我們的主!在這一件事上面,祂不跟我們說道理,也不叫我們去看現實的情形是如何,祂只是叫我們去看一個「約」的事實。祂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或者說,「這是我立約所流的血。」
我們的主流血是給我們立了一個約。這約是什麼呢?一般來說,就是新約,就是今天我們都在恩典裡。當然,這是很籠統的來說,我們也可以這樣去領會。但弟兄姊妹們,我們若深一層去摸到那約的時候,你就曉得,約說出了一個帶約束力的事實。主用祂的血立了這個約,對這一個約,我們覺得很希奇。希奇的是什麼呢?這個約是主與我們立的,但是我們卻沒有簽字,簽字的只是主自己,祂是用祂流血的事來簽字。
所以倪柝聲弟兄在「什麼是新約」這本書裡很重的指出這個約是指遺命來說的,那是希伯來書上面所提的。這是我們的主一個人簽的約,但這個約確實把我們包括在裡面。不單是包括在裡面,並且祂既然簽了這個約,祂就負責去完成這個約。這個約完成的時候是怎麼一回事呢?主是說,我們這些蒙恩得救的人,我們可以一直承受神的憐憫,承受神的看顧,承受神的保護,一直到見主的面。感謝主,這些都包括在裡面。但是不只這些,這個約是把我們的主放在一個責任上面,這個責任乃是要把神永遠的旨意完成。所以每次我們去喝這個杯的時候,主都把我們帶到「喝新的那日子」。這個喝新的日子,我個人的體會,乃是新耶路撒冷出現的時候,新天新地來到的時候。我們擘餅的時候,不是只是停留在國度的時間,並且是給我們的主這個立約的事實,一直把我們帶到新天新地,神把一切事都作成的那一個日子。我們實在感謝讚美我們的神。
在這裡,我們又回到剛才和弟兄姊妹們提到的那一個事實上,就是說出一個作僕人的神的兒子,祂是如何的默默成就神所要成就的。祂在逾越節被殺這件事不能改變是一件事,我們剛才用了好多時間去留意到,在設立擘餅的時候,我們的主所說的話,特別在喝那杯這一個點上面所說的話給我們看到,祂已經宣告了,祂從父那裡所接受的責任,一直要到新天新地的時候才完成,祂也就默默的去完成神給祂的這一個托付。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屬靈品格的極峰顯明
我們看到在整個十四章裡,所提的好多件事情,一件又一件,一件又一件,如果你純粹作為一個歷史的事件來看,那你看過就完了。但是你從這些歷史的事實裡,看到究竟聖靈在這裡要向我們說什麼話,我們就看到非常寶貝的主,因為在這裡把一個作僕人的那完美性格沒有保留的顯出來。我再說一遍,弟兄姊妹你會看得更清楚,主說祂接受十字架,但十字架不是祂的終點,所以祂在預先宣告彼得不認主的事上,祂說了這麼一句話,弟兄姊妹們看二十八節,你們先留意一下,「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祂也把復活宣告了,所以弟兄姊妹你看到,我們的主是一直看到前面要發生的事。十字架的這個經歷,前一段是死亡,十字架的後段是復活。
復活當然是很美的一件事,很叫人喜樂的事,沒有人會拒絕的事。但是死亡這一件就不是那麼喜樂的事。當然,我們的主,祂站在人子的地位上面,祂也站在作神僕人的地位上。到地上來站在一個作僕人的這個事實裡,你看到我們的主裡面也是有一點掙扎,祂也實實在在這樣站在人的地位上,來接受父的一切安排。
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
所以我們看到,在客西馬尼園中,我們的主向父禱告的時候,弟兄姊妹你注意一件事,平常我們只是留意,「父啊,這個杯如果可以挪開,求就為我挪去,只是不要根據我的意思,要根據的意思。」平常我們是注意這個,這一個也實在太寶貝了,因為你看見一個毫無保留的服在神權柄底下的主。但在馬可福音裡,聖靈記錄我們的主禱告有那麼一句話,是別的福音沒有說的。是那一句呢?看三十六節,主說,「阿爸,父啊,在凡事都能。」在你凡事都能,這話說出了我們的主在這一個禱告裡,祂真真實實是作一個僕人那樣禱告到父的面前。
弟兄姊妹,你可以想像得到,我們的主在那裡承認一個事實,「父啊!阿爸父啊!在凡事都能!在凡事都能。」這一個在凡事都能,在神的國裡,包括不包括我們的主自己在裡面?完全包括在裡面。也就是說,「父啊,在凡事都能,在我也是凡事都能。但是現在我不強調我能,我是單單承認。我在這樣的承認裡,求父鑒察,如果前面這一個苦杯,這一個十字架,能從我身上挪去,求父挪去。」因為按人的感覺來說,我們的主也承認受不了。
當然,按主的性格與性質來說,這裡面就有很多的痛苦。一位賜生命的主,怎麼可以接受死亡呢?聖潔沒有瑕疵的主怎麼可以受人的罪玷污呢?這些都是很大的難處。但是感謝讚美我們的主,祂既然作為人子,又站在僕人的地位上,祂就完全放棄祂原來所有的權利,和祂的所能。祂在這裡承認,「父啊,在凡事都能,現在這裡的這一件事,我不想憑我的意思來求改變。如果肯,父啊,就改變。如果父看這事不該改變,必須要執行,我就完全毫無保留從手裡接過來。」
活出真實作僕人的榜樣
弟兄姊妹們,我們看馬可福音的這一句話,在其它福音書裡並沒有提到的,你就發現這又給我們看到,我們的主在這裡所站的地位,就是在字裡行間也給我們看到,一個作僕人的神的兒子。我們敬拜讚美我們的主!正因為祂一直是毫無保留的服在父的管理和權柄底下,因此,父所要作的事,在祂的手裡就亨通,像以賽亞書五十三章所說的。我們實在敬拜讚美我們的主!
我們看馬可福音十四章的時候,我們看到很多很多的,一件,一件主在地上最末了所發生的事。但我個人特別的感覺,在這些所發生的事裡,包含一個信息在裡面。這個信息一面是給我們看見我們的主是如何在父的面前作僕人,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主藉祂自己的榜樣,讓跟隨主的人學習如何在父的面前作僕人。所以我們看到,當時所發生的事,都和門徒發生直接的關係。是主的經歷,也是門徒的經歷。主的經歷是主自己完全走在父的定意裡,給門徒作榜樣。門徒的經歷是親自看見他們所跟隨的主如何走上父一切的安排。我們敬拜讚美我們的主!
我們越看越清楚看見,我們的主祂拯救我們,祂也造就我們,祂更負責把我們帶到神的旨意的完成裡。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神!我想在十四章裡,我就和弟兄姊妹們這樣把幾個重點來交通一下。裡面一件一件的事,我們就不作特別交通了。因為弟兄姊妹從字句裡也能瞭解到那些事是怎樣的經過。我們只是注意到,我們的主是如何站穩祂作僕人的地位,去成就父所交托給祂的。
不逃避現實
最末了,我再提一件事,那就是我們的主在大祭司的面前受審的時候,人家怎麼去捏造一些事來對付祂,祂一句話都不說,祂默默的在那裡接受,從不為自己辯護,祂也不為自己說什麼話。但是很希奇,大祭司問到祂那真實的身份時,「是不是神的兒子?是不是基督呢?」你就看到我們的主一點也沒有隱藏祂自己,祂說,「是」。人怎麼踐踏祂,對付祂,祂默默的忍受。但是碰到祂所是的時候,我們的主就非常明確的說,「對,你們說的都對。」
我們感謝主!祂真是神的兒子,是神所立的基督。祂到地上來的時候,並不為祂自己尋求榮耀,也不是為祂自己建立榮耀權柄和能力。祂乃是默默的服在父的管理底下,來成就父要祂所作的一切。我們感謝主,祂實在是神的僕人,並且祂顯明祂接受了父要祂成就的作成在我們這些人的身上,也在整個天地中間。我們感謝主!
只是和弟兄姊妹們在這幾個重點裡交通一點點。求主憐憫我們,弟兄姊妹們自己再讀這些話的時候,讓主把更多的光賞賜給我們。 —— 王國顯《乃要服事人 —— 馬可福音讀經劄記》
《馬可福音信息》第十四章 張志新
第十四章 受膏立約
「基督」這個字義乃是受膏者。照著聖經的歷史,有三種職分在受職的時候是行受膏禮的:即先知,祭司,和君王。所以「基督」的意義就是受膏者,是主耶穌所承受的職分。因此,「主耶穌基督」這個寶貴的名,乃是神道成肉身與人同在;又將自己與舊約中那預見要來的先知,祭司,君王的職分聯於一起。而這些職分在預表方面都是受膏者,所以耶穌基督也受了聖靈的膏(約一33)。聖靈降在聖子耶穌身上,可以有能力展開傳道的工作。而本章的受膏,是為著耶穌將要去世,祂在耶路撒冷將要成的事,安葬的膏。
主耶穌在被賣之夜,所設立的筵席,又稱為「最後晚餐,」一般稱為「聖餐」,也就是「擘餅」。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這一節聖經給我們看見,基督的血雖是為赦罪流出來的,但是,這血卻是「立約的血」。血最初的關係,乃是為著約。血的性質,乃是屬乎約的。血的功用乃是為要使罪得赦。流血固然是為著贖罪、赦罪。但是,乃是立約的血,流出來使罪得赦。若非立約的血,就雖然是流了,也不會有赦罪的功效。
本章重點為「一個破費,一個枉費。」破費就是花費,枉費就是浪費。在四卷福音書中,有馬太、馬可和約翰福音三卷,都記載著馬利亞用香膏抹主的事。馬太和馬可福音只說「有一個女人」,而約翰福音則指出這一個女人,就是伯大尼的馬利亞。當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馬利亞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馬太福音說: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馬可福音說;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而約翰福音則指出這個說話的人: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他說,這香膏為什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耶穌說,由她罷,為什麼難為她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
主稱許馬利亞所作的!用香膏抹主並不枉費,用三十兩銀子買來的東西,澆在主身上,並不枉費。按三十兩銀子為當時的三百個銀圓,等於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資。馬利亞真是枉費嗎?唯一的回答,就是因為「愛,」而且是極貴的愛!「愛,」使人對所愛的人,希望他得著越多越好,「愛」使人忘記了說「夠了,」出於真誠的愛的奉獻是不會「心痛」的!為什麼許多基督徒那麼吝嗇奉獻?因為愛主的心不夠,所以才會斤斤計較。甚至像猶大一樣,不僅不奉獻,馬利亞為主破費,奉獻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猶大卻批評馬利亞的奉獻是枉費,馬利亞為了愛主捨棄三十兩銀子,猶大卻為了貪得卅兩銀子而出賣主。
一、澆極貴的香膏
馬利亞用香膏膏主,是聖經中最「出名」的一件事蹟,其所以出名的緣故,因為它把「愛」表現得最清楚,它告訴我們愛主是怎樣一回事,許多人說愛主,卻不明白什麼叫做愛主,這段聖經,使我們對於愛主的真諦,獲得一些有意義的啟示。真正愛主的人,必會自己找機會來表示他愛主的心,不必等別人催促的。如果你愛一個人,必會自動想法子,作一些事在他身上,而無須別人教你怎樣愛他的。真正愛主的人也是這樣,他會自己私下裡尋思怎樣來愛主,怎樣傳福音,怎樣愛弟兄,怎樣奉獻,怎樣説明文字工作,怎樣藉愛教會而愛主……。
按路加福音記主到伯大尼時(路十38~42),馬利亞的姊妹親自忙碌伺候耶穌,可以推測馬利亞的小家庭,不會是十分富有的,最少不是奢侈浪費的家庭,但這裡馬利亞卻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姊妹們都知道,如果你們買了一瓶面膏回來,一定不會一次就把全瓶面膏都抹在臉上的,但馬利亞卻把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澆在耶穌的頭上,澆是全部倒出來,這不是太浪費了麼?唯一的回答,就是因為「愛」,極貴的愛!
為什麼要把玉瓶打破?因為玉瓶如果不把它打破,裡面的香膏就流不出來,裡面的香味就發不出來。我們也是一樣。我們屬主的人裡面,都有神的生命,但是我們裡面這個神的生命,不能從我們身上活出來,不能從我們身上顯出來。其原因是我們這個人,舊造的生命,就是老自己,把這個神的生命包圍了,自從人犯罪以後,人一直在保持自己的完整,亞當夏娃一犯罪,就看見自己是赤身露體,立時就用樹葉子來遮身,叫自己的羞恥不被暴露,不能看見。所以人的自己一定要把它破碎,一點也不保留,為主使用。同時香膏澆在耶穌的頭上,表示尊耶穌為﹁君﹂,約翰福音卻說馬利亞,用香膏抹耶穌的腳,表示她承認自己為「臣」。(約十二3)
施達德,十九世紀末期,劍橋大學的板球隊長,也是創記錄的英國第一流好手。有富裕而溫暖的家庭,本來可以作律師,但他聽了神的呼召,不顧來自世上最親愛的人的反對,決心去中國傳福音,他和司米德所領導的一隊,就成為傳道史上有名的「劍橋七傑」。他在華北工作了十年,他的戀愛、結婚、是在中國的江西省,他的四個女兒都是在中國出生的,他所承受的財產二萬九千英鎊,是在中國獻出歸神使用的。五十歲時,孤身出發到非洲中部作開荒的工作,廿年後到他回到天上向主交帳的時候,在非洲中心有數以十計的福音工作站和白人教士,以千計的黑人基督徒,和以百計的黑人傳教士。在施達德傳記,首頁刊載著兩張照片,一張是他在英國時所住,好像王宮一般的房子,一張是他在非洲作傳教士時所住的茅草屋,這兩張照片並刊在一起,還刊有一行字:「他看為基督受的淩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來十一26)施達德同馬利亞一樣,為基督作了一件美事。主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紀念。」可見得無論在什麼地方傳了福音之後,就必須緊接述說這段故事。
二、逾越節的筵席
逾越節是猶太節期,紀念當年主的使者越過希伯來人的家庭,未像對待埃及人那樣,殺死他們家中的長子(出十二13、23、27),守此節期要用的羊或羊羔,要在尼散月(三至四月)第十四日宰殺,並在同一天日落和午夜之間吃逾越節的晚餐。
新約聖經以「逾越節」為主基督救贖工作的預表(約一29、林前五6~7)。例如:1.羊羔須無瑕疵,要經過四天的檢驗觀察才可宰殺(出十二3~6)。耶穌在世的生活,純潔無瑕,經得起各種考驗(約八46、十八38)。2.羊羔的血須塗在門上,以保護一家不受災害,基督的血也遮蓋我們的罪,作我們永遠的贖罪祭(來十一11~12、約壹一7)。3.當夜要吃羊羔的肉,基督也是信徒生命之糧(太廿六26~28、林前十一23~26)。吃逾越節筵席為以色列人的義務和權利,卻不是得救的方法。基督徒今天乃因「從創世以來::被殺的羔羊」(啟十三8)基督而得救,但須經常從聖經中領受神的話語,以強壯靈命。
門徒問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往那裡去預備呢?」「耶穌就打發兩個門徒,對他們說,你們進城去,必有人拿著一瓶水,迎面而來,你們就跟著他。」路加說,這兩個門徒是彼得、約翰(路廿二8)。「他進那家去,你們就對那家的主人說,夫子說,客房在那裡,我與門徒好在那裡吃逾越節的筵席。他必指給你們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你們就在那裡為我們預備。門徒出去,進了城,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他們這次所遇見的,正如前幾天進城以前,在橄欖山那裡,受主的吩咐往對面村子裡去,牽驢駒一樣的奇妙,一樣的實在(可十一1~6)。就越發顯明主耶穌的話是可信的,是可靠的。
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曾在神前立約,但因不能守約,已被廢棄。主耶穌來了,另立新約,引導信祂的人進入新約時代(來八9~10)。「耶穌拿起餅來,祝了福,就擘開遞給他們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他們都喝了。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這就是主所設立的聖餐。主要的意義是為著紀念主。主又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神的國裡,喝新的那日子。」所以我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的時候,要有盼望主來的心,等候迎接主來,將來能親自與祂同席。
耶穌帶著彼得、雅各、約翰,進了客西馬尼園,「就驚恐起來,極其難過,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為什麼主這樣憂傷和驚恐呢?是否祂心裡怕死?我們知道全然不是。因為祂老早已經多次宣佈,要上耶路撒冷去受難。又曾經勸勉門徒,對於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太十28)。而且祂預先說明自己死後,三日還要復活。祂這樣傷心,唯一的解釋,乃是祂感覺全人類的罪擔,都壓在祂的身上。主在客西馬尼園,自己懇切祈禱,又吩咐門徒要儆醒禱告,免至入了迷惑。可惜那三個門徒,三次都睡著了。後來彼得三次跌倒,就是因為他忽略祈禱的緣故。
三、主被捉拿審問
「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都來了。他們坐席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與我同吃的人要賣我了。他們就憂愁起來,一個一個的問祂說:是我麼。耶穌對他們說,是十二個門徒中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那個人。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祂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舊約裡有一個上吊身死的亞希多弗(撒下十七23),新約裡有一個上吊身死的猶大(太廿七3~5)。這兩個人的結局相同,這兩個人所作的事也一樣。他們都是忘恩負義,賣主賣友。亞希多弗背叛他的王,猶大出賣他的主。他們作這種事的動機,都是為求自己的利益,到後來他們不但沒有得著利益,反倒遭遇了最淒慘最羞辱的結局。猶大是巴勒斯坦最南端的一個村莊加略人,主耶穌其它的門徒,都是清一色的加利利人。主從開頭就知道猶大不信祂,以後還要賣祂,但仍揀選了猶大,將管錢的重任交給他負責,並且三年多之久帶著他一同出入(約六64~71)。這件事無非是說明了主的寬容和忍耐,給人有悔改的機會。
本章四十三到五十二節告訴我們,主耶穌如何被捉拿。祂在第四十九節對一班捉拿祂的人說:「我天天教訓人,同你們在殿裡,你們並沒有拿我。但這事成就,為要應驗經上的話。」他們知道百姓喜歡聽祂講論,不敢在白天或聖殿這樣的公共場所捉拿祂,卻狡詐的在深夜捉拿祂,如同捉拿強盜一樣。
主耶穌在公會前受審時,對於一班作假見證告祂的人,並不作答。「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雖然他們誣告祂,譭謗祂,陷害祂,祂卻一句也不辯答。四福音書記主耶穌緘默不語,共計四次:第一次在該亞法前(太廿六63),第二次在彼拉多前(可十五1),第三次在希律王前(路廿三9),第四次仍在彼拉多前(十九9)。正如以賽亞書說:「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跌倒了。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馬太則說:﹁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太廿六31)彼得說:「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彼得沒有把主耶穌警戒他的話放在心中,反而自覺靈性高超勝過別人,自誇、自恃、自命不凡,是他失敗的致命傷。主耶穌指明三件事:1.你要不認我。2.雞叫兩遍以先。3.次數是三次。「彼得卻極力的說:我就是必須和同死,也總不能不認,眾門徒都是這樣說。」
主耶穌在公會前受審,彼得遠遠的跟著耶穌,一直進入大祭司的院裡,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裡烤火。竟然與敵為伍。彼得三次不認主:1.他不承認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2.他不承認是與他們一黨的3.他不承認自己是加利利人。「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思想起來,就哭了。」彼得這一哭,不但重新得了力量,重新得了改變,重新得了信心。彼得雖然曾經軟弱、跌倒、犯罪,終因肯認罪悔改,蒙主赦免重用。 —— 張志新《馬可福音》
看加略人猶大的滅亡 余炳甫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1~2,10~11,17~21,43~46節
馬可福音十四章1節中提到:「過兩天是逾越節」,逾越節是紀念當日神擊殺埃及地頭生的,越過以色列人,不使災難臨到他們身上的事設立的。馬太說:「這句話是耶穌對門徒說完了預言聖殿被毀及祂降臨和世界的未了的預兆以後,又對門徒說的。並且還加上一句馬可福音所未記載的『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 (太廿六1~2)。
「又是除酵節」 (可十四1中),逾越節原是一天的節期,就是正月(尼散月)十四日;除酵節本是七天的節期,就是正月十五日至卅一日(參看利三5~6;民廿八16~17)。這兩個節期是緊緊地相連,所以它們的名稱也就可以彼此代替。正如我國以寒食和清明節的名稱互相代替一樣。
「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用詭計捉拿耶穌,殺祂。」 (可十四1下)。他們是和民間的長老,聚集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裡,大家商議預備要這樣行的(參看太廿六3~4)。耶穌為人以博愛存心,祂的言行動作,處處都是于人有益,令人愛慕的。所以祭司長等,因百姓尊敬跟從祂;就嫉妒(參看太廿七18);因受了祂的責備,就向祂懷恨;他們在六個月前,曾不顧法律,打發差役去捉拿耶穌(參看約七30~32),但因耶穌的言語中帶著權柄,行事上滿了愛心,無疵可求,那些差役就不敢下手,便白白的回去了(參看約七44~46)。祭司長等也曾打發奸細裝作好人,想在耶穌的話上得把柄好將祂交在巡撫的政權下,卻是不能(參看路廿20),他們雖是費盡心計,用盡辦法,卻因耶穌的智慧充足,不但達不到目的,反而自己的口卻被塞住了(參看太廿二15~16)。雖然如此,他們仍不死心,並且決定非殺耶穌不可(參看約十一47~54):而且吩咐說:「若有人知道耶穌在那裡,就要報明,好去拿祂。」 (約十一57下)。耶穌雖曾離開(約十一54),不久卻又在聖殿裡明明的教訓人,更是嚴嚴地責備他們,故此他們就大家商議要用詭計殺害耶穌。
「恐怕百姓生亂。」 (可十四2下)。按猶太人的定例,每逢過逾越節,七七節(即五句節),和住棚節這三大節期,以色列的一切男丁,凡十二歲以上的,都須上耶路撒冷去過節(參看申十六16)。這時從各地上來過節的百姓眾多,易生變亂(參看可十二12),故不敢下手。
一、他自甘墮落與惡人結交(走路走歪了)
「十二門徒之中,有一個加略人猶大,」 (可十四10上),在耶穌十二門徒中還有一個人也叫猶大,是雅各的兒子(或兄弟)又名達太(參看路六16;太十3)。新約中還有四個名叫猶大的人: ㈠ 耶穌的兄弟猶大(太十三55),㈡ 加利利人猶大(徒五37), ㈢ 大馬色人猶大(徒九11), ㈣ 稱呼巴撒巴的猶大(徒十五22)。
「去見祭司長」 (可十四10下),路加說:「這時,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門徒裡的一個。他去和祭司長並守殿官商量」 (路廿二3~4),十二門徒原是主耶穌親自揀選的,且要訓練他們成為出外傳福音的使徒,使他們將來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之上(參看太十九28),其地位是何等的高超,其身份是何等神聖。然而猶大竟給魔鬼留地步,作了撒但的工具。枉費他跟從了主耶穌這幾年的工夫,聽了主的道理,受了主的教訓,看了主的行作,蒙了主的恩典。他本應當盡力忠心,努力向上,走完這一段天路。誰知他竟自甘墮落去與法利賽人、文士、祭司長之流的惡人為伍,在他們的惡行上有分,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參看彼前四4)。「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十四12)。看哪,猶大因一念之差,一失足成千古恨!猶大有這樣屬靈的牧者,屬靈的同工,屬靈的栽培,結果尚且仍然是失敗。「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 (林前十12),多少人聰明一世,糊塗一時。弟兄姊妹,「你的眼目要向前正看;你的眼睛當向前直觀。要修平你腳下的路,堅定你一切的道。不可偏向左右:要使你的腳離開邪惡。」 (箴四25~27)。
二、他自投羅網將恩主出賣(聽道聽白了)
「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可十四10下)。馬太說:「加略人猶大,去見祭司長,說:『我把祂交給你們。』」 (太廿六14~15),路加說:「他去和祭司長並守殿官商量,怎麼可以把耶穌交給他們。」(路廿二4)。猶大當初跟隨主的目的,大概是專為世上的利益打算,既然知道主耶穌的國不屬這世界(參看約十八36),而且,明說,祂不但要被猶太人長官長棄絕,也要受大淩辱,被釘在十字架上(參看約十八28~40;十九1~16),就看出自己的熱望,終不得因耶穌而成全,便想下如早與國中掌權者聯絡,或可藉以達到自己本來的目的,所以就違背真道,將心一橫,去討好祭司長,與他們商量,要將已經隨跟了有三年半之久的恩主,交給他們,真是「與虎謀皮」。而祭司長和文士卻正想法子怎樣用跪計捉拿耶穌殺祂。正好是「自投羅網」,莫怪「他們聽見就歡喜」。
「他們聽見就歡喜,」 (可十四11上),祭司長等歡喜,是因得了意想不到捉拿耶穌的好機會,也或者因為承辦這事的,既是他們所要謀害者的門徒,這事就必然不至於失敗,就可廢去所定的計畫(可十四11),當節期還可稱願。猶大所做的是一件惡事,為仇敵所笑,為親者所痛。可歎今日教會也有不少這一類的人。他們外面是基督的門徒,裡面的存心卻和加略人猶大相同。他們跟隨耶穌,完全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他們為求自己的利益,可以高舉耶穌,傳揚耶穌。他們為求自己利益,也可以陷害耶穌,出賣耶穌。他們對耶穌的態度,完全以他們自己的利益為轉移。猶大忘恩負義,不但白聽了三年半的真道,而且在聖經上留下一頁臭史。親愛的弟兄姊妹呀!我們萬不可效法猶大為求自己的利益,而出賣恩主,出賣朋友,傷害別人。我們應當將別人待我們的恩情和好處,銘刻心版,常常思念怎樣感激圖報。更要盡忠為主,至死忠心。
三、他自私自利為貪愛錢財(管錢管壞了)
「又應許給他銀子:」 (可十四11中)。馬太說:猶大去見祭司長:「我把祂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他三十塊錢。」 (太廿六15),路加說:「他們歡喜,就約定給他銀子。」 (路廿二5)。三十塊錢就是三十舍客勒銀子的意思(出卅八24)。按律法定例,三十塊錢是當奴僕之生命的代價(參看出廿一32),祭司長只給猶大三十塊錢,也是為應驗舊約上的話,撒迦利亞說:「我對他們說,你們若以為美,就給我工價,不然,就罷了。於是他們給了三十塊錢,作為我的工價。耶和華吩咐我說:要把眾人所占定美好的價值丟給窯戶。我便將這三十塊錢,在耶和華的殿中,丟給窯戶了。」(亞十一12~13),這三十塊錢一方面也是要羞辱耶穌。
三十塊錢,也是猶大心目中馬利亞一玉瓶真哪哇香膏的價值(參看約十二5)。幾天以前,猶大還慷慨激昂的責怪馬利亞,為什麼不將香膏賣三十兩銀行周濟窮人呢(約十二5)?不過「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假冒為善的猶大終有圖窮匕現的日子。現在竟為三十塊錢,將那教導他、疼愛他的恩主交在惡人手中。而且不幸竟為約翰言中的:「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 (約十二6)。三年半來,猶大賊心未改,原來是管錢管壞了。俗語說:「人心節節高於天,越是多錢越愛錢」。耶穌天天傳講天國的道理,猶大天天聽是為「錢」的道理。以「天」為「錢」,這一錯就錯壞了啊!
四、他自說自話用詭詐騙人(說謊說多了)
「到了晚上,」 (可十四17上),就是逾越節筵席的那一天晚上。
「耶穌和十二門徒都來了。」 (可十四17下),彼得、約翰是預備好了逾越節的筵席回去再來的(可十四13),猶大是出賣了主得了三十塊錢回來了。耶穌是為辭別門徒吃最後的一餐而來的。這是他們最後的一次機會一起團體行動。
「他們坐席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與我同吃的人要賣我了。』」 (可十四18),約翰說:「耶穌說了這話:心裡憂愁。」 (約十三21)唉!想不到要賣耶穌的不是外人,乃是祂親自揀選十二個門徒中的一個,就是與耶穌同處三年之久,蒙了祂的恩愛,受了祂的訓誨,天天與祂同席吃飯的人。正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 (參看詩四十一9;約十三18)。
「他們就憂愁起來,一個一個地問祂說:『是我麼?』」 (可十四19)門徒雖然愛主,大概各人還覺從自己的軟弱,因而一一地間主說:「主啊,是我麼?」但「賣耶穌的猶大問祂說:『拉比,是誰呢?』」 (約十三25),猶大此間是自說自話,自欺欺人了,明明是他,他卻裝假,真不愧是弄詭詐的能手,但他騙人卻不能騙主。馬太說:「耶穌說:『你說的是。』」 (太廿六25)。猶大想眾人既這樣問,我若不問,豈不是承認自己就是那賣主的人麼,於是也照樣一問,你看他實在會做戲。請諸位特別汪意,眾使徒皆稱耶穌為主,惟獨猶大則稱耶穌為拉比(參看太廿六25)。可見猶大到那時還不認耶穌為神的兒子,不過以祂為先知、為善人就是了。
說謊的人常以說謊為生活,說謊說多了,就不覺以說謊為羞恥,反以說謊為他的本領!因為他的良心麻木不仁了,如破了的船一般,又像毒瘡一樣越爛越大。主說:「說謊的是出於魔鬼」 (約八44),結局是在地獄硫磺的火湖裡(啟廿一8)。看哪!猶大不正是「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嗎(參看加六7)?
「耶穌對他們說:『是十二個門徒中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那個人。』」 (可十四20)。約翰說:「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約十三26)。為人如西門者,亦可說倒楣到底,兒子大逆出賣恩主,竟連累父親也在經上記上一筆。這也警告今日為人之父的基督徒,你「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 (箴廿三13~14),所以要「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箴廿二6)。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祂所寫的:」 (可十四21上),耶穌屢次說祂要受害去世,乃是父神的旨意(參看詩廿二1,6~8,15~18;賽五十三3~12;但九26;路廿四26~27;林前十五3~4) 。
「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 (可十四21中),基督果然必須照著經上所記受難,但那賣主的人則必有大禍,因為他是恨惡良善,棄絕慈愛,辜負恩典,強昧良心,故意犯罪的人(參看來六4~6)。主的心是何等憂傷啊!
「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可十四21下),猶大這個名字,本來是讚美的意思,現在卻受了主的咒詛。並且以後再沒有人願意再用這個名字。你看猶大真是害人害己,罪大惡極了。
五、他自鳴得意以親嘴為記(裝假裝慣了)
「說話之間,忽然那十二個門徒裡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那裡與他同來。」 (可十四43)。主在容西馬尼園裡禱告,因見門徒睡著了就勉勵他們要儆醒禱告,就在這時候,猶大帶著捉拿耶穌的兵丁來了。約翰說:「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拿著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裡。」 (約十八3)。
「賣耶穌的人曾給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他。你們把他拿住,牢牢靠靠地帶去。」 (可十四44)。唉!有錢能使鬼推磨,真是一點也不錯,看猶大只不過是為了卅塊錢,不但將他的恩主出賣,並且顧慮如此周到,猶大知道耶穌大有能力,也知道耶穌曾屢次逃出那些要害祂的人手(參看路四29~30;約八59;十39),故此要他們注意,牢牢靠靠地帶去,自古以來,背道的人,逼迫基督徒,也往往比別人更加厲害。這是猶大的傑作,看猶大說這話、想這計謀真有自命不凡、洋洋得意的樣子,活像魔鬼。
「猶大來了,隨即到耶穌跟前說『拉比』,便與祂親嘴。」 (可十四45)。猶大用親嘴的暗號,將耶穌出賣,把「笑裡藏刀,口蜜腹劍」八個字加在他身上,真是再適當不過了。猶大不但用嘴說謊,也會用嘴裝假,原來他早已習以為常,裝慣了假,假冒為善的人啊!不但如此,我們查考四福音,猶大連一次也沒有稱耶穌為主,人非受聖靈的感動,就不能實實在在的稱耶穌為主(林前十二3)。經上說的是不錯的,「仇敵連連親嘴,卻是多餘。」 (箴廿七6),「火熱的嘴,奸惡的心,好像銀渣包的瓦器」 (參看撒下廿9~11)。耶穌雖然十分知道猶大心中的奸計,仍是讓他前來親嘴,這是出奇的容讓(參看太五44)。
六、他自取其咎被惡人棄絕(想到想遲了)
「他們就下手拿住祂。」 (可十四46),這是主自己許可的,馬太說:「耶穌對他說:『朋友,你來要作的事,就作罷。於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穌。」 (太廿六50)。拿耶穌的人,把祂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去(太廿六57),「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就把祂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什麼相干?你自己承當罷!』」 (太廿七1~4 )。猶大雖然因看見主被猶太人淩辱鞭打、判處死刑,而良心受到責備,生出悔恨,但卻沒有生出得救的懊悔(參看林後七10)。他的後悔與舊約上以色列的王掃羅一樣(參看來十二17),對他無益。他雖然知道自己罪大惡極,知道認錯,卻不向神認罪求赦。反而受祭司長、長老們的羞辱、譏笑,並且拒絕他拿回來的錢,要他自己承當自己的罪,這罪是無可推諉(參看約十五22~25)。猶大先被祭司長等利用,後被他們棄絕,如同丟棄一件破壞可厭的器具一樣,惡人往往是這樣對待他們所利用的人。這可作為我們的警戒,但猶大的下場完全是自食其果,自取其咎!哀哉!當猶大想到的時候,已經悔之晚矣,遲了一步了。
七、他自作自受在樹上吊死(害人害死了)
馬太說,當猶大被祭司長棄絕以後,他真是悔恨交加,想想無顏見人,所以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 (太廿七5)。可惜!猶大年青有為,只為了一份不義之財(參看箴十2),竟喪失了一條性命,真是得不償失。猶大賣主已經有罪,但他並無自新之意,因此自盡,罪上加罪了。使徒行傳記載,猶大吊死後「身子臥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了。」 (徒一18),他死得好慘啊!真是害人害「死」了。猶大之死可謂「自作自受」,他怨不了誰。看哪!賣主賣友的人下場是這樣,專門喜歡打打小報告,說說小話,出賣朋友的人,當該醒悟了,你若固執不肯悔改,恐怕你的下場也要如此呢!
猶大出賣他的主,並沒有損害了他的主,反倒成就了神拯救世人的工作,主耶穌也因著喝了十字架上的苦杯被升為至高,得了超乎萬名之上的名。最淒慘的還是猶大自己,弄得走頭無路,後悔莫及,在萬分無奈中,只得走上自殺的道路,借著一條繩子結束了他的一生,悲悲慘慘的下到陰間去了。
舊約上有一個惡希多弗,他也因出賣他的主人大衛而自縊身死(參看撒下十五12~17)。新約上有一加略人猶大也是因出賣他的主而自縊身死。這是一幅好悲慘的圖畫,左邊一棵樹上面吊著一個足智多謀,結果中了自己詭計的亞希多弗,右邊一棵樹,上面懸著一條斷了的繩索,樹下臥著一個肚子破裂,腸子流出的叛徒猶大。什麼時候我們想要忘恩負義,出賣恩人和朋友,就趕快看看這兩個自縊身死的人吧!
所見不同 養吾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1~8節
逾越節前,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馬大伺候,有從死裡復活的拉撒路同席(參看可十四3;約十二1~2)。這時馬利亞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嚏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可十四3下),屋裡就滿了膏的香氣:那將要出賣耶穌的猶大看見了就說:「這香膏為什麼不賣三十多兩銀子周濟窮人呢?」 (可十四5),其實「他說這話不是掛念窮人……」所以耶穌說:「由她罷!為什麼難為她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 (可十四6~8)。
猶大在這件事上所看見的不是窮人,也不是香膏,而是卅兩銀子,他是以銀錢估價一切;怪不得他靈性低落,人格貶值,以致為魔鬼所乘,出賣自己的恩主,良可慨也!馬利亞不看當時的環境,也不顧別人的責難,單單注視那位即將替她受死在十字架上的神的羔羊,那位無罪的、柔和的、謙卑的良善神的兒子 —— 耶穌,是最可敬的,最可愛的,祂配得著一切,所以盡她所有所能的為主擺上了。但願神開我們的心眼,叫我們每天所看見的不是這世上的銀錢,而是那位可愛的主耶穌。
孤單、黃昏
從雅各的人生經歷中,可以學習一門很寶貴的屬靈功課,就是每當人窮途末路,在最孤單的地方,黃昏的時候,特別經歷神的同在與祝福。
創世紀廿八章說到雅各離開故鄉別是巴,獨自向哈蘭走去,身邊除了一根拐杖以外,別無一物,當他到伯特利的曠野時,天晚日落,無處投宿,饑渴疲憊,人地生疏,其孤單無依,懷鄉思親,前途茫茫的感觸,是可以想見的,就在這時候神向他顯現,叫他看見異象,顯明祂的同在與看顧,這對於他們以後重返迦南,大蒙祝福,是有很大的影響的。
雅各第二次的經歷是在雅博渡口,當時他雖擁有妻室兒女和豐富的產業,但因懼怕哥哥以掃記仇,而家破人亡的大禍可能即將臨到,因此他打發所有的都渡過河去,獨自留在渡口,這時又是孤單一人,心情沉重,無所倚靠,當夜神又向他顯現,與他摔跤,直到雅各不再靠自己的計謀行事,完全降服神而被神得著並為他祝福之後才離去。
在我們的人生旅程上,有好多時候的確是在孤單、黃昏,甚至處於漫漫長夜裡,最親愛的人,最知己的朋友,都不在身邊,連自己的計畫打算都失敗的時候,卻是神向我們施恩的時候,因為惟有這時候我們的心才完全轉向神,依靠神,而神的大能與慈愛才能在我們身上顯明出來.
十字架的經歷
十字架 —— 這「羞辱」與「死」的記號,表明人犯罪是可恥的,是可咒詛的,罪的工價乃是「死亡」。神卻使那無罪的耶穌替世人成為罪,代世人受了「羞辱」和「死亡」,使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此,十字架在受苦的主來說雖是「辱」、 「死」,但在我們得救的人來說,卻是「榮耀」、「生命」。
一個得救的基督徒,不僅是靠十字架的救恩得生命就罷了,還需要更深地經歷十字架,好使基督的生命在裡面成長,基督的榮耀在外面彰顯。使徒保羅說:「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他借著十字架把世界和老我都釘死了,世界既已釘死,所以他絲毫無求於世界,無望於世界,世上的榮華富貴,在他看萬物都是糞土,都是死亡的東西。自己既已釘死,所以世上一切的引誘對他都失了功效,雖然魔鬼頂會借著花花世界引誘人犯罪墮落,但對於一個已被釘死的人,也無法施展其慣技了,所以保羅見證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保羅之所以能守住所信的道,打過美好的仗,跑完當跑的路,是因他有十字架更深的經歷。
馨香的奉獻 喬治·屈臣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3節
在馬可福音告訴我們伯大尼的馬利亞,打破盛香膏的玉瓶(參看可十四3),這種寶貴的香膏不能再有別種用途。
這是生命竭誠的傾流 —— 不求代價,毫無保留,只是愛心的泉源,將所有的價值,甚至生命的體殼也可以粉碎成片,而作為孤注的一擲。
我們要達到這種堅定的、火熱的愛神的心,必須願意將一切玉瓶都付諸破碎,就是那些盛放著我們的自己,所發出狡猾的香氣的小房間。
有時候一個隱秘的房間,幾乎不為人知道,而保留在意志中,比如一點膽怯,一些在受苦中自憐的眼淚,在孤單的途中退縮,在英勇的責任前躊躇,或在神顯現中由勢不可當的情形中而逃避,這一切都是很難覺察,且是對神無限制的放肆,很深的保留著,這樣的小房間是應該破碎的。
此外,依戀朋友的心。每一個聖徒當他登上發出香氣的靈性的高山時,在那裡以聖潔和愛心默想時,在他們的經驗中,他們都要斷絕一些與人的交往,一次再一次地打破一些玉瓶,比如人的尊敬,朋友的稱讚,為的是將最後一滴的香膏,將愛的順從傾倒在主的腳前。
有些人要打破他們那愛財的小房間,和愛慕一些窮困的生活;甚至於喜愛貧窮都是不當的,此後基督徒的生活就能毫無餘地的全部傾倒出來,在備方面表現出忠信的生活來。
另外的人,要打破人的愛情,和一切屬地的愛,這些都要離棄或完全的拒絕,以致於沒有他的愛,只有完全融化的,無玷污的,不受束縛,無條件的愛神 —— 毫無阻礙地流通出來的愛。
馬利亞確實看出她的玉瓶最適合給主耶穌無瑕疵的身體,後來這身體完全破碎在加略山上,祂生命流出來的香膏,為她的救恩傾出了最後的一滴。
這是一個真理,基督無限量的生命,要借著我們的破碎而流出去,流出的多少與我們的破碎成正比例,到後來我們才知道聖靈工作的偉大和奇妙,這裡有很多的意念和欲望,或宗教的熱誠,對於我們似乎如香膏一般的純潔,但卻浪費了愛心,這些全要為耶穌而破碎。
協力廠商面,香膏的價值很高,羅馬一個辨士相等于美金一角五分。這一小瓶香膏大約值五十美元,相當於玫瑰精。真純、熱誠的愛,是將最好的、最喜愛的獻上,為求榮耀神;但在別人看來,卻當作一種過度的浪費。
個人對主的愛到了一個地步:心靈必定樂意禁食祈禱,否定自我,並且到了發狂的程度,沉入捨己之中,使內心的香氣,向主傾流出來。這樣的心常是將神放為第一位,並將最好的傾獻給祂。
第四點是香膏的氣味充滿了房間。主耶穌也是這樣,當祂的身體也如玉瓶一般的打破後,天上地土都充滿了祂的香氣,那就是溫柔慈愛的靈。
照樣當我們破碎人性的小房間和自愛的小房間時,就有基督性情的香氣,發散出來。聖靈告訴我們,一個聖潔良善的人,他真正的名字要像香膏一樣的倒出。
在世界上最馨香的品性是完全破碎自己的人,並將自己的智命不吝惜地為主傾出來。但是,請注意,當馬利亞以頭髮擦祂的腳時,這香膏又染回到她自己的頭上來。這是何等的一個真理啊!那些獻上一切的人將得到最上等的報答。
我們裡面傾流出的 —— 就是現在用愛心的事奉,有一日將要得回報答像香氣充溢在頭上一般。神的賞賜是精確的,不會誤失的,且是永存的,如永生的年代一樣長久。
最後一點,馬利亞的動作,竟使一些門徒十分驚訝,使他們狹小的,長於計慮的靈受打擊。猶大是主要的批評者,但是別的傳道人告訴我們,有些其他的門徒在馬利亞的奉獻上吹毛求疵。凡完全奉獻的人,都不免使冷淡的門徒們驚訝的(參看太廿六8可十四4)。
甚至於在聖徒中間,曾將愛心像火燒在祭壇上,有此經驗的人,必須忍受神的兒女們的誤會和批評,以為你寶貴的奉獻不過是一時的興奮,何必如此過份的浪費呢?
但是我們這一顆火熱的心,在各方面為主所傾流出的,最後變成神真正的智慧,天國的顯現,並得到報酬,就是凡福音所傳到的,都要述說。這是基督生活在地上最後甜美的一段。
「我實在的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紀念。」(可十四9)。
香膏抹主 —— 無上的愛 陳革非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3~9,30節
主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紀念。」 (可十四9)。因為這是主的吩咐,所以主的僕人時常傳講這信息。今天我們要再重溫一通馬利亞愛主的事蹟;她愛主是值得我們效法,是一件美事。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約翰福音都有記載這件事,但只有約翰特別提名是馬利亞。從馬利亞香膏抹主的故事,我們特別來思想七點無上的愛:
真實無假的愛
哪噠是一種植物,是能發出香液的。哪噠是有真假的;同樣,信心有真假,基督徒亦有真假。我們要特別思想,馬利亞所拿的是「真」哪噠香膏,使徒行傳十六章15節記載 —— 呂底亞對保羅說:「你們若以為我是真信主的,請到我家裡來住……」由此我們可以看到信主也有真假之分。猶大賣主前亦曾與主請安,與主親嘴,外表好像很愛主,但實在是口蜜腹劍,笑裡藏刀,這正如馬可福音七章6節記載:「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以西結書卅三章31節記載:「他們的口多顯愛情,心卻追隨財利。」巴不得我們每人都能效法馬利亞這純真、專一的愛。
虛己尊主的愛
馬利亞用真哪噠香膏抹主的腳,又用自己的頭髮去擦,這動作是需要彎腰俯首的,她肯謙卑自己,尊主為大,高舉基督,隱藏自己。我們不應該藉基督高舉表現自己,奪取主的榮顯,施洗約翰對門徒說:「祂必興旺,我必衰微。」 (約三30)。我們要效法施洗約翰的謙卑,巴不得主的榮耀增加,而自己的榮耀減少,但願我們每人都有馬利亞虛己尊主的愛。
坦然無懼的愛
當馬利亞香膏抹主時,猶大及其他的門徒非常不滿意,諸多批評。今天在教會裡亦有很多人不肯作工又不愛主,但當他們看見別人熱心事奉主,他們便不歡喜,且批評、嫉妒,甚至多方攔阻。我們應該效法馬利亞事奉主的態度 —— 應做的要做,不怕環境,更不怕人的權勢。
盡心竭力的愛
馬可福音十四章8節主耶穌說:「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有什麼話比這句話更得安慰呢?主耶穌要看我們事奉的心。寡婦的兩個銅錢比財主所獻的更為有價值,因為這是她用以養生的。我們愛主應該毫無保留,正如主所吩咐:「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可十二30)。但願我們每人都能有馬利亞這毫無保留的愛。
靜默無聲的愛
有很多人愛主是為著自我宣傳,聖經沒有告訴我們馬利亞在席上說過什麼,這靜默無聲的愛是我們基督徒應該舉習的一門功課。
善用機會的愛
當門徒批評馬利亞時,主為她辯護,主說:「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可十四8)。尼哥底母在主死後才為主預備香料(參看約十九39),但馬利亞能夠把握機會,她所作的比尼哥底母所作的更值得稱讚,如果我們一有聖靈的感動就應該把握機會,因為機會是很容易失去的。
蒙主紀念的愛
深得主心的愛,主耶穌說她所作的是一件美事。馬太福音廿六章13節及馬可福音十四章9節,主都吩咐門徒:「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紀念。」主悅納馬利亞的愛,主並沒有對別人的事奉有同樣的讚美和吩咐。我們事奉主這麼久,到底有什麼值得紀念的呢?
除掉猶大的精神 章胃點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1~46節
加略人猶大雖是主十二個門徒之一,但他竟然把主耶穌出賣了,猶大因此遺臭萬年。如今,我們也是耶穌的學生之一,應該儆醒除掉猶大的精神,才能與主同席,耶穌舉杯取餅祝謝舉行聖餐之時,猶大已離席。在我們守聖餐之禮前,茲列猶大的精神于左共同儆戒:
一、愛主或愛世間財利?
馬可福音十四章記載馬利亞打破至貴香膏之時,猶大為難她說:「為何不把香膏賣卅兩銀子拿來周濟窮人呢?」馬利亞充滿愛主的心與猶大的心完全不同。
二、出賣恩主
猶大為著卅兩銀子將主耶穌賣給敵人(參看可十四10~11)。我們有時為著自己的利益,為著自己的喜悅就很便宜地把主賣掉,應當儆醒呀!
三、假冒為善
主說祂要被賣,門徒彼此間來問去說:「主啊,是我嗎?」猶大也如別的門徒說:「是我嗎?」(參看可十四18~19),其後猶大竟以親嘴為暗號把耶穌交給敵人(參看可十四44~45),這種假裝以為不知,卻來問:「主啊,是我嗎?」或無愛心的親嘴,皆是假冒為善的。我們不可假冒為善,因這是主所不喜悅的。
代用品 吳永華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3~9節
有很多人曾經在第二次世界大戰裡,經歷過缺乏物質的痛苦。窮則變,許多人不得已就採用代用品。我當時疏散在鄉下,經常騎腳踏車往返教會之間,當輪胎破損時,沒有新輪胎可換,不得已,就使用萬年胎。一條萬年胎的代價是二斗米,得來不易,暗自歡喜。代用品雖不是理想的,但是在缺乏時,無可奈何。然而有許多人不是在物質上使用代用品,而是在精神上。我們對恩人應該特地造訪陳謝,但往往疏於此行,而偶爾在路上相見時才臨時說些敷衍的話。我曾經為孫牧師娘的保護所去採訪一位少年的家庭,那裡環境頗好。回來保護所和流浪兒談話才明白他的母親喜歡打麻將,常常用零用錢打發孩子到外面。他的母親就是用一元、五角來代替母愛,孩子才會淪落在外頭。許多人在宗教方面也使用代用品。
一、偶像崇拜
在宗教上使用代用品的第一個證據就是偶像崇拜。原始民族尋找真神,找不到就用木頭、石頭來代替,這就是用代用品來代替真神,他們的尋找就停止在那裡,不再努力追求真神了,以致現今仍有許多人繼續作偶像崇拜。宗教生活的真理是和神的密切交通,偶像崇拜則非如此。
二、似是而非的宗教生活
有些人馬馬虎虎、隨隨便便地生活著,為了滿足他們靈性上的需要,用道德之美名掩蓋不義,利用信仰主張自己,滿足自己良心。馬利亞對耶穌所表現的敬虔行為受了猶大的指責,他說為什麼不把那些香膏出售以周濟貧窮人(參看可十四3~9)。猶大就是利用宗教以建立自己的地位。我們大部份的人都是讚賞馬利亞所作的不是件浪費的事。
三、代用的信仰生活
偉大的平信徒亨德利克·克利瑪說:「福音是神對人活活的作為,而宗教卻是人對神的反應的歪曲表現!」宗教需要在福音的批判下才能存在。布論那說教會是信仰和愛的共同體,要和制度化的教會分開。在過份的制度化中失去活活的交誼時就要檢討:失去信仰而沒生命的教會就變成代用品。嬰兒需要東西時就哭號,有時我們拿別的東西去騙騙他,以吸引其注意力到別的東西上。宗教活動有時也有像欺哄嬰兒那樣的作法。當耶穌受釘在十字架上時,兵丁只注意關心分耶穌的衣服(參看可十五24),他們竟忘記他們的救主在十字架上為他們受苦。我們一週一次來教會和神交通,這不能用社交來代替,我們不要得十字架下的衣服,乃是要得十字架上的耶穌,這一切並非能用代用品來滿足的。
盡她所能的奉獻 翁添智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3~9節
奉獻就是將我們所有的交在主的手中,讓主擘開,雖是極少,也能成為神蹟、成就大事。在這一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一個婦女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膏澆在耶穌的頭上,對於這件事,人與耶穌的看法不同。
人心中很不喜悅,以為是枉費,他們向那女人生氣(參看可十四4~5);但是耶穌卻稱讚她:「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 (可十四6)。好事人們應該做,也有人做,而比好事更好的就是美事,主耶穌所以稱讚這位女人的奉獻,是因為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參看可十四8)。這裡給我們一個奉獻的原則,就是奉獻應該盡我們所能的,而毫無保留,如此才配稱為美的奉獻。
反觀那些反對這女人作美事的人,實在是令人失望,許多時候,我們所行的縱使是美事,也會遭到人的冷言冷語,有些人是因自己不如人而譏笑別人,有些人則人云亦云,到頭來不知所云,我們對這些絆倒人的言語要持不理會的態度,不管人們如何的譏誚,我們有主的安慰,有主稱讚我們,別人的誹謗就不算什麼了!
這個女人所行的美事 —— 打破玉瓶,用真哪噠香膏澆耶穌的頭,正是在逾越節前,也就是在耶穌受難之前,因此耶穌說:「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 (可十四8 ),她所作的正合其時,適時的奉獻是美的。主復活的早晨,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其他兩位婦女也拿香膏要去膏耶穌,但她們到達時,主已復活了,他們雖然願意奉獻,卻時不我予,機會溜走了(參看可十六1~8 )。由此教訓我們,奉獻要把握機會,當教會需要的時候,當你手中有的時候,否則機會一去就不回來了。
這女人盡她所能的奉獻,在耶穌正需要的時候適時地奉獻,雖然周圍的人不高興,主仍稱讚她行了美事。主不但稱讚她,同時告訴祂的門徒(當著那些反對這女人奉獻的人的面)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紀念。」 (可十四9 )。盡所能的奉獻,不但是美事,而且是值得紀念的,為什麼您不願盡所能的奉獻?
述說這女人所作的 卿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3~9節
馬可福音十四章3~9節記載:「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耶穌說:『……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紀念。』」
路加福音七章36~38節說:「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吃飯;耶穌就到法利賽人家裡去坐席。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穌背後,挨著祂的腳哭,眼淚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祂的腳,把香膏抹上。」
主耶穌從天降下,道成肉身顯現在地上,工作了三年半。「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 (徒十38),直到將要被釘十字架為萬民獻祭贖罪為止。至少祂: ㈠ 將人從來沒有見過的神表明了出來(參看約一18;十四9)。 ㈡ 更借著各式各樣的神蹟顯示了祂的神性。 ㈢ 給世人作了認識神、榮耀神、順服敬畏神的榜樣(參看約十七4,25;十八11)。 ㈣ 將神的道 —— 法則與作為 —— 賜給跟從的人(約十七14)。 ㈤ 使人知道祂有赦罪的權柄(參看可二10;路七48)。但一般人很少認識祂;比較認識而且還能給祂一點安慰的,恐怕就是我們上面讀過的這個有罪的女人。所以耶穌特別吩咐說:「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紀念。」這個女人作了什麼?她怎樣的作法呢?
一、首先是她的認識與信心:她看准了耶穌就是摩西律法上所寫的那一位,就是他們的神(參看賽廿五9:四十9),而且就要成功地救贖她,代她受死,贖罪獻祭的(賽五十三5~6,10)。因此她不計毀譽,不看環境,任由請客的主人批評、門徒們責備,她只管抓住機會作她要作的。
二、她作了什麼?她作了美好的奉獻,大大安慰了主的心。就是「香膏」、「眼淚」、「頭髮」和「嘴唇」。這包括身外之物(香膏)、身上之物(頭髮)、身內之物(眼淚)以及虔誠聖潔的愛(嘴唇),都是最寶貴的。
三、她怎樣作呢?獻了多少?作在那裡?主承認她是盡她所能,是作在主身上的(參看可十四8 )。她沒有看環境,也分一些給請客的主人或指責她的門徒們,她單單全然地愛主榮主。正如東方博士的朝拜,雖然「進了房子,看見小孩子和祂母親馬利亞,就俯伏『拜那小孩子』」 (不是連馬利亞也拜!),「揭開寶盒,拿黃金、乳香、沒藥為禮物獻給祂」 (不是獻給他們 —— 太二11)。所以主說這是一件美事 —— 完全作在主身上的事。與善事有些分別:榮神益人的事是善事,把善事行在人前,則變成了好事(參看太六1~2)。這女人所獻所作的,不僅表達了她本身的虔誠與敬愛,也代表了主心意中將要救贖的教會本分。
㈠香膏:是猶太婦女身外之物中最寶貴的,是她們出嫁時用以膏飾以取悅于新郎的。現在她遇見了更美更可愛更尊貴的主,便打破玉瓶 —— 勝過傳統,不但獻膏,也說明她毫無保留地捨棄一切,滿心愛主討主喜悅,要全然屬祂。她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也抹在耶穌的腳上,說明她不但要耶穌作她的頭、她的主、她的王(參看林前十一3),還要隨著祂的腳蹤行主走的路;先受苦後得榮耀的路(參看約壹二6 ) 。這不正是主對祂的教會所要求的嗎?
㈡眼淚:人的眼淚,乃身內之物,是奇妙的東西,它代表人說不出的心聲 —— 非有外感內憂,不會輕易流出。嬰孩雖然一哭就有淚,是因他一切的需求都用眼淚來表達。一般而言,眼淚大多因傷慟而流出,但也有喜極而泣的,這女人在這裡所流的,就是兩者混合的:她是個罪人 —— 她毫不遮掩,正因她是個罪人,所以才來到主耶穌背後,挨著祂的腳,為罪而哭,向主痛悔。同時也意識到這「女人後裔」
「像在爐中鍛煉光明的銅」的腳(參看創三15;啟一15),將要為她的罪被釘受死,使她的罪得以赦免,便不禁油然受感喜極而泣。她看見了自己的罪,更看見了神的救恩,一種莫名的激動使她旁若無人,將自己敞開在主腳前,她安慰了主的心,也從主得到預見的安慰(參看太五4)。經上說:「你們要哀慟哭泣」 (參看雅四9;路六21),這個女人正是這樣。這也是教會應有的認識和活出的態度。
㈢頭髮:頭髮是身上之物,是女人的榮耀(參看林前十一15),她用頭髮擦耶穌的腳,說明在跟隨主腳蹤,走十字架道路的服事上,沒有自己的榮耀,全然歸榮耀於主。教會在地上事奉敬拜主,見證主,也應如此。
㈣嘴唇:她用嘴連連親耶穌的腳,正是以嘴親子(參看詩二12)。說明她心中全然交托、愛主的一種說不出的感謝與頌贊。這正是經上的教訓:「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贊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 (來十三15;參看詩五十14,23)。「當歸向耶和華,用言語禱告祂說:求你除淨罪孽,悅納善行;這樣,我們就把嘴唇的祭代替牛犢獻上。」 (何十四2 )。但願神的兒女在教會敬拜事奉上,多結嘴唇的果子。
最後讓我們再說,這女人作在主身上的是一件美事,合主旨意,滿足了主的心,因為她把一切上好的都獻上了。如同平安祭中的精華部分:「……要把蓋髒的脂油和髒上所有的脂油,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獻與耶和華為磬香的火祭」 (利三3~5) 。
一件美事 史祈生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3~9節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馬利亞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有幾個人就很不高興,批評她說:『何必浪費呢?用這香膏賣卅兩銀子來周濟窮人,豈不更好?』主說:『由她吧!為什麼難為她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 (參看可十四3~9)。今天我們要作信心認獻的時候,讓我們再來思想:馬利亞的奉獻為什麼是一件美事呢?
一、動機之美
馬利亞的動機完全是愛,對主純真的愛。如果沒有愛,她的奉獻就是虛偽的,她的行動就毫無意義。「我若將所有的周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 (林前十三3 )。路加福音七章講到另一個女人用香膏膏主的事,她的動機也是愛。因著她的愛,她的罪得到了赦免。馬利亞也有許多理由愛主,如她們全家的得救,兄弟拉撒路的復活等:但她的愛表現得那麼真摯動人,使我們覺得她的愛到了一個程度,非在主身上做點什麼心裡就不快樂。馬利亞默默地愛主,她不像馬大,做了許多侍候眾人的事,然而主稱讚她選擇了上好的福份,現在又稱讚她作了一件美事。
馬利亞為了愛主而自動獻上香膏,如果是宴會的主人西門提議,要她把香膏帶來增加熱鬧的氣氛,那意義就完全不同了。因此我不問你信心的認獻有多少?只問:你愛主有多少?主為你捨命,你為主作了什麼?你來眾會,在詩班唱詩或其他的事上服事主,是不是單為了愛祂的緣故?
愛是沒有預算,沒有邏輯的。馬利亞的心思完全在主的身上,沒有顧忌別人的想法。門徒聽不明白主多次說將被害的話,馬利亞卻用愛的耳朵、安靜的心靈聽懂了;因此先用香膏來安慰體恤主。假使她怕這個誤會,那個批評,分析這樣作是否有意義,有價值,那就永遠不會作了。馬利亞也沒有事前跟姊姊商量,跟主人西門打個招呼,事後也不解釋,只是靜靜地用行動表示她愛主的心。猶大恰恰相反,講而不做。主在這裡責備講的人,而替靜默的人講話;愛主的人是主所知道的。
你愛主多少呢?不要看人家奉獻多少就獻多少,不要與別人比較,只要看主,這是你與主的關係。主的愛激勵你,是你奉獻唯一的動機。
二、合時之芏大
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如金蘋果在銀網子裡(箴廿五1)。話合其時,何等美好(箴十五23)。更何況一個合時的行動,豈非美事?馬太福音記載主在這件事前又說過:「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 (太廿六2)。馬利亞用愛心也用信心聽見了,於是趨主受難以前,將香膏澆在祂頭上。她的行動告訴主:「雖然眾人把禰當罪犯,禰卻是我的主我的王。」主的心何其受感動!因此祂告訴大家:「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作的,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參看可十四6~8 )。
抹大拉的馬利亞、雅各的母親馬利亞和撒羅米,也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參看可十六1),但可惜太遲了,耶穌已經復活了,不需要香膏了,機會已經過去了。也許她們的香膏比馬利亞的更多更貴,但她們沒有及時獻上,就失去了作用。許多人從前在大陸有房子,沒有為主用,現在後悔已來不及了。我們中間有一位開衣廠的弟兄拿錢來奉獻說:「現在是旺季,趕快奉獻,怕淡季時沒錢。」他真是明白合時奉獻的道理,神也不虧待他,淡季他的工廠生意比人家多。
列王紀下七章記載四個長大痲瘋的人發現亞蘭軍營滿了食物,而撒瑪利亞城裡正餓得易子而食。他們自己吃飽喝足了,覺得不行,不能這樣自私,彼此說:「今日是有好信息的日子,我們竟不作聲!若等到天亮,罪必臨到我們。」於是連夜去報信,救了全城的人(參看王下七3~10)。末底改通知王后以斯帖說:「你莫想在王宮裡強過一切猶大人,得免這禍。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大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致滅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麼?」 (斯四13,14)。
英歷史家湯恩比說:「廿一世紀是中國人的世紀。」看今天的情勢,我們知道他的話是對的。世界上每四個人就有一個中國人,我們身為中國人不傳福音給自己的同胞,還等誰去救他們的靈魂呢?我們住在美國的華人豐衣足食,如不奉獻財物,還等誰奉獻呢?機會不多了,趁著白日要多作主工,趁著有力量的時候,要多多奉獻。
三、價值之美
馬利亞的香膏值卅兩銀子,等於三百天的工資,是相當大的一個數目。可是香膏的價值不僅如此,主說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盡其所能」才是香膏真正的價值。寡婦的兩個小錢(參看可十二41~44),童子的五餅二魚(參看約六5~14),撒勒法寡婦的一把面一點油(參看王上十七8~16),都有同等的價值。這是主眼光中的價值,是美麗高貴上好的價值。
當時有幾個人只看到香膏在金錢上的價值,卅多兩銀子一下子就倒掉了,真可惜,真是冤枉浪費了。正如今天許多人看奉獻是浪費一樣,以為奉獻是「丟」,丟一個少一個。其實奉獻是「種」,種一個得百個。馬利亞的香膏有沒有浪費呢?沒有!她若不獻出,沒有人知道她有那麼貴重的東西。她獻出了,當時滿屋子都充滿了香氣,一直香到今天,普天下都聞到了。
主耶穌最後說,無論在什麼地方傳福音,都要述說這件事作為紀念。換言之,傳福音就要同時傳奉獻的道理,因為這是便信徒蒙福的方法,也是教會蒙福的途徑。一個相信主為他而死的人,必願意在主身上作一件美事,來表示他的愛。馬利亞是一個好榜樣。但願我的主坐席的時候,我的香膏發出香味(參看歌一12)。
馬利亞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3~9節
馬可福音十四章3~9節記載:「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卅多兩銀子周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耶穌說:『由她罷!為什麼難為她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紀念。』」。
約翰福音十二章1~8節說:「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就是他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之處。有人在那裡給耶穌預備筵席;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馬利亞就拿著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屋裡就滿了膏的香氣。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說:『這香膏為什麼不賣卅兩銀子周濟窮人呢?』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耶穌說:『由她罷!她是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這件事發生的時間,在一個逾越節的前六天,地點是在伯大尼一個長大痲瘋的西門家。不過諸位須記清楚,這件事與路加福音七章36~50節所記載的完全不同,是漠不相關的。那邊的西門是一個法利賽人,這裡的西門是一個長大痲瘋的;那邊的女人沒有名字,人只稱她是個罪人,這裡的女人有姓有名,並且不是一個這麼樣的罪人;那個女人乃是求得救而哭,這裡的馬利亞卻是表現愛主之心。然而怎樣知道馬利亞是為了表現愛主之心而有此舉動呢?
在約翰福音十一章記載耶穌使拉撒路復活的事,接著十二章就記載耶穌在西門家吃飯的事,並且馬大是幫忙的(伺候),拉撒路、馬利亞都在席,這就可證明,這次的請客,乃是拉撒路一家感謝主恩而設立的:至於筵席設在西門家,恐怕是他們的屋子小而借西門的屋子。總而言之,西門借屋子,馬大辦筵席,馬利亞表現愛主之心,這三件事是可以很確定地斷定的。
馬利亞從來不講一句話,在四福音內,她只以行動愛主。這次她來時,帶來一樣東西,很值得注意的,就是一隻玉瓶,裡面是哪噠香膏,是真的,並且是至貴的,大約有多少呢?一斤!它的價值更是驚人!卅兩銀子!各位!香膏乃是當時猶太國的女人用品,有如現在女子用的香水,可是我問你:「現在女子所買的香水值價多少?」頂多用十幾兩銀子去買一瓶,不會再多的了。那麼你想馬利亞愛主的心怎樣?在廿世紀,生活程度極高的時代中,女子頂多用十幾兩銀子買一瓶香水,但在一世紀,生活程度極低的時代中,馬利亞卻用卅兩銀子去買一瓶香膏,抹在耶穌的身上。她愛主之心可說已達到沸點。今日我們在這事上可得十個教訓:
㈠馬可福音十四章8節:「……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馬利亞相信耶穌所講的話,她信,信!聖經中記載耶穌曾三次對門徒說,祂將要怎樣受苦,釘死在十字架上,我想馬利亞一定不在其中,沒有聽見,但有一次,耶穌在馬利亞家,馬大急著預備菜肴,馬利亞卻靜坐在主腳前,細聽其道!我相信在那時耶穌一定也把祂將要怎樣死的事情,都告訴了馬利亞。她聽了深藏在心中,她相信耶穌要死,埋葬,並且復活。還有一個證據可證明她相信的心,相信耶穌雖死卻要復活。當耶穌釘死後,馬利亞不到墓中去尋找耶穌,雖然聖經中記載有兩個馬利亞去尋找,但一個是抹大拉馬利亞,另外一個是雅各的母親馬利亞,這裡的馬利亞並沒有去尋找。那麼她為何不去呢?難道她愛耶穌的心不及那兩個馬利亞嗎?不!不!乃是她信,她信耶穌所說的話。今日你信主嗎?馬利亞信,一點不疑惑,因著信,她甘心花這許多的錢,買了香膏來膏耶穌。
㈡馬可福音十四章6節:「耶穌說:『由她罷!為什麼難為她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這句話是耶穌說的,不容易呢!耶穌每句話都有價值:「她在我身上所作的是一件美事」,實在沒有稱讚過分,這句話她是配受的。然而馬利亞作已作過了,稱讚也已得著了。你作了幾件事受耶穌稱讚?讓耶穌滿足?成為基督徒的目的,本來是要愛主,以便將來得耶穌的稱讚,可惜有許多人只討人喜歡、稱讚,卻不討主的喜歡、稱讚。
㈢馬可福音十四章8節:「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由以上可知馬利亞沒有太多錢,是很貧窮的。我想馬利亞的父母一定不在了,因為聖經中從沒提起過,就是拉撒路死了,聖經中也只說馬大和馬利亞多麼傷心,哭,卻沒有說起他父母怎樣傷心,怎樣……既然如此,家境一定是不充裕的。卅兩銀子不容易呢!耶穌死時尼哥底母一百斤香膏,可說不及馬利亞的一斤,她的一斤遠勝了一百斤,因她已盡她所能,不能再加一些,她的一生家當差不多都在此了。這可證明她是百分之百的愛耶穌,將所有全獻給主了,你能如此嗎?或者你做是做了,不過隨隨便便將剩餘的一部分獻給主,但馬利亞「盡她所能」。今日主也要我們「盡己所能」,將我們一切獻給主。不要說做不到,你與馬利亞一樣是耶穌的信徒,一樣蒙恩典,只要你肯就成。
㈣約翰福音十二章3節:「馬利亞就拿著一玉瓶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有人想,她抹耶穌的腳,是白做的,猶太人出門回家,就要洗腳,一洗腳香膏就沒有了,再者腳是最輕賤的,這又何苦呢?但我們要知道,一個人出於內在真心的愛,將不顧一切,不論是頭是腳都好,都是寶貝的,因著愛主之心使她忘記一切。你肯嗎?你今天肯愛主如同馬利亞一般熱切嗎?
㈤馬可福音十四5節:「他們就向她生氣」。眾人向她發怒了,那時馬利亞如果沒有耶穌的愛在她心裡,她一定也要發怒:「怎的?我愛主,又沒什麼錯!為什麼要你們生氣呢?」但她不!她一句話也不說。由此可見,當一個人愛主時,必要受許多逼迫、譏笑,但因有主的愛在心裡,就一點也不會覺得難過。如果你為耶穌的名,被人逼迫,有發怒的生氣,那麼你就不及馬利亞。她一點都不難過,一句話也沒說,愛心把這個「生氣」消滅了;就是人打她,也情願,何況這區區之「生氣」呢?你肯為耶穌背十字架,看輕一切批評、譏笑嗎?我巴不得我們每個人都肯。
㈥馬可福音十四章6節:「耶穌說:『由她罷!為什麼難為她呢?……』」眾人見了,他們不許馬利亞將香膏抹在耶穌身上,他們也不許耶穌接受馬利亞愛祂的心,但耶穌卻悅納、接受,一點也不拒絕,耶穌要,祂很喜歡。今日你有什麼東西獻給耶穌?耶穌會要的,祂也要接受我們獻上的,像接受馬利亞的愛一樣。(祂在這事上,好像用雙手接受了馬利亞所獻上的。)
今日你要將多少獻給耶穌?耶穌只要你的心傾向祂,百分之百的愛祂就夠了,你可有這樣的獻上給主?
㈦耶穌非但悅納她所獻上的,並且稱讚她,你今天有作什麼事蒙耶穌的稱讚?世上的稱讚,不足為奇,是暫時的,你要得耶穌的稱讚才是,因為我們的惟一目的,是希望在審判台前得主稱讚;你有多少事已得了耶穌的稱讚?
㈧馬可福音十四章7節:「……你們不常有我。」耶穌對那些人說這話的意思是:「你們不常有我,你們未曾想到我將來的死,不體恤我。」今日耶穌也要對我們說「你不常有我」,但馬利亞已經在例外了,她常有耶穌。今日你有嗎?無論吃喝、做事、一切,都常有主,沒有己。如果沒有,那麼希望從今日起,你們要「常有主」。
㈨馬可福音十四章9節:「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紀念。」在此可見耶穌對馬利亞有三件事,就是悅納、稱讚、尊重,不是嗎?一點也不!因為馬利亞在反對、阻止、譏笑她的人之中,表現出她的愛主、尊敬主。可見得這乃是出於真心,她真如保羅所說:「我以認識基督耶穌為至寶」(參看腓三8)。故此馬利亞得到了耶穌的尊重、稱讚、悅納;反過來說,倘若你不以基督為至寶,那麼便沒有真實愛主的心,當然也得不到耶穌的稱讚、尊重、悅納。所以我們要得到主的尊重、悅納、稱讚,除非你先尊敬主,奉獻你的一切,然後主才能尊重你、稱讚你,以及悅納你的一切。
㈩我們細讀三本福音書所記載的,這個馬利亞來到耶穌面前,除了以玉瓶內的香膏抹耶穌和以她的頭髮擦耶穌的行動以外,她始終沒有開過口,說過一句話,像一個啞吧!雖然有許多人譏笑她、反對她、阻止她愛主,但是她始終是「閉口無言」,不同他們爭論。既到了耶穌面前,也沒有向耶穌說一句話,可是她的愛主之心,卻在行為上表現出來了。她得到了耶穌稱讚以後,仍舊一言個發,也不說阻止她的人不好,也不求耶穌為她伸冤,報復那譏笑、反對她的人。因為這時候的馬利亞,在她的內心,得到了平安與喜樂,滿足得連話也說不出來了。各位,你有沒有像馬利亞的喜樂和平安,倘若沒有,你當用你忍耐的心,「閉口無言」地愛主耶穌。為耶穌的緣故,受人的譏笑、反對、阻止,然後主也能賜你像馬利亞般的喜樂和平安了。
綜觀上面所講的幾點,馬利亞已奉獻她一切所有的給主;她另有一美事,就是當她將玉瓶敲碎的時候,毫無吝色。若照平常人的心,或者稍具慳吝心,不肯碎此玉瓶,因為想到這玉瓶的價值要卅兩銀子,但是馬利亞不!不!她想到獻給主,比卅兩銀子的玉瓶香膏更重要,得到主的稱讚,比有卅兩銀子藏在家裡更榮耀,所以她毅然敲碎這個玉瓶。然而當她一打開那玉瓶的時候,香氣便四溢,滿了房中。
這玉瓶可比作我們的身體,我們如果毫不吝嗇地將身體獻給主以後,就有香氣四溢,如果捨不得!那麼香氣永不會四溢在外了。
親愛的讀者,你肯把一切完全獻上給主嗎?如果不肯,那你就不要想會有馨香之氣四散在你周圍環境了。
關於基督的十句默想
㈠基督教若沒有基督,就算不得什麼。
㈡基督徒沒有基督是死的。
㈢佩服基督是在腦海裡,惟有相信基督是在心裡。
㈣基督徒當明白的,就是徒字在下面;當在凡事上信靠順服在上面的基督。
㈤假冒的基督徒哪!豈不知基督被人譭謗,是因著你嗎?
㈥基督不是單要你稱祂為主啊,主啊,而不去行祂所說的話呢!
㈦會唱讚美詩,能背聖經,或是認識某某有名牧師,是不能救你的;惟有真心悔改,相信基督的,才能得永生。
㈧基督是罪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生命。
㈨保羅以「認識基督耶穌為至寶」,你呢?
㈩神使基督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美事 陳濟民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3~9節
今天要與各位一同思想的題目是「美事」。美與好不盡相同:一張空白的紙,可能是好的紙;然而一幅維妙維肖的圖畫,令人欣賞,也得人稱讚。
一、專心事奉救主:那是逾越節前六天,長大痲瘋的西門擺上了一個盛大的筵席。馬利亞深深知道,她的主將為世人賠上自己的生命。這是主耶穌曾多次說過的,她篤信不疑;於是,她決定了,在最後的機會,她應該向愛她的主作出愛的回應。坐席的時候,她打破了一瓶真哪噠香膏,澆在祂的頭上,潑在祂的身上,又抹在祂的腳上,用頭髮去擦。這一瓶香膏,價值起碼是卅兩銀子,約等於普通人一年的勞資,馬利亞卻一次用完了它,在猶大看來,這簡直是頂大的奢侈,是「枉費了」!這許多錢,他妄想,假如放在自己的袋中,那多好,於是,他立刻找到了一個藉口:「這香膏可賣卅兩銀子周濟窮人。」其他門徒也覺得,卅兩銀子孤注一擲,實在是浪費到極點,周濟窮人也不啻是一件好事,所以他們也跟著那視財如命的猶大責難馬利亞。可是主耶穌卻對他們說:「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馬利亞所做的,是出於堅固的信心和專一的愛心,她所作的又是盡她所能的,難怪主耶穌要稱讚她。弟兄們,讓我們在這裡學習一些功課,出於愛心的事奉,我們不要批評,免得我們「難為」了別人;另一方面,我們為主所作的,有些時候可能不但得不著他人的稱讚,甚至會被人嚴責。不過,只要我們自問不是為著自己,而是出於愛主的心,我們就不必灰心,為主所作的絕不徒然。無論我們是付出了時間、金錢,或才幹、愛心的事奉,主必看重。
二、留心實行善事:在教牧書信短短十三章聖經中,保羅前後八次提醒信徒要行善。顯然地,當時教會中有人「認為」自己愛主,也口口聲聲說自己渴慕救恩,然而在生活上毫無表現,始終是自欺欺人。我們得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借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更是主為我們舍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作祂的子民,熱心為善,所以聖經上說:「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然而這「善事」不但包括了一般的善行,也包括了我們整個生命的表現,無論是職業或私生活。「你們中間誰是有智慧見識的呢?他就當在智慧的溫柔上顯出他的善行來……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並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 (雅三13~18)。對於這一切善事,我們不但要作,而且是要留心去作。多少時候,我們實在是談論得太多,計畫得太多,卻作得太少。
三、同心興旺福音:保羅原是逼迫教會的人,蒙主光照以後,就撇下一切,專心做主的工作,到處見證主的福音,也為了福音的緣故,受到了不信主的陷害,以致身陷於羅馬監獄中,當時教會裡的人對保羅的態度可說有兩種,一種是盡力協助,無論是在精神上或物質上,都使保羅得到安慰:另一種是抱著幸災樂禍的心袖手旁觀,這兩種人都傳基督,然而「有的傳基督是出於嫉妒分爭,也有的是出於好意。」 (腓一15)。保羅清楚地知道,為著先前的一等人,他還是喜樂,因為「基督究竟被傳開了」(參看腓一18);可是為著後一等人,他說:「你們和我同受患難原是美事。」 (腓四14)。他們幫助保羅,並不單單出於個人的感情,而是為著福音的緣故,無論保羅是在捆鎖之中,是辨明證實福音的時候,他們都與他一同得恩,興旺福音原是好事,然而能夠在主裡同心興旺福音,則是美事!
最後,讓我們注意,這一切的美事,原不是為了自己的榮耀,也不是要人欣賞自己的美德:這一切,都是以基督為中心,是要叫祂得榮耀,弟兄們讓我們在這些美事上努力追求。
美事再思 曾永輝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3~9節
今天我們的題目是「美事再思」,因這些美事更加激發我們的愛心,我們愛主,主是知道的。我們要一同思想聖經中三位人物所作的美事:
一、亞伯
希伯來書十一章4節記載:「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希伯來書告訴我們亞伯的獻祭與該隱所獻的不同,亞伯生活敬虔,該隱生活則相反,所以神看重亞伯及他的祭物。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亞伯是因信心而獻祭,所以比該隱所獻的更美,他所獻的是信心順服的祭,所以神認為這是美好的祭。神紀念亞伯所獻的祭,亞伯獻祭是主前幾千年前,而希伯來書是主後六十四年所寫的,雖然前後經過幾千年的時間,神仍紀念亞伯所獻的。亞伯在世上沒有名利,但他有一種別人沒有的東西 —— 稱義的見證,成為血證之人,神紀念他的作為從舊約到新約,直到永遠。
二、一位藉藉無名的孩童
約翰福音六章9節記載:「在這裡有一個孩童,帶著五個大麥餅、兩條魚,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什麼呢?」耶穌是生命的糧,要滿足所有的人,這個孩童因為愛主的緣故。將他所有的獻給主,因為他看到主的需要。這個孩童所獻的雖然微小,卻是出於信心,是他所有的,主必使用。當約翰寫約翰福音時,這孩童大概有七十歲,但神仍借著祂的信徒紀念這位藉藉無名的孩童。如果我們愛主,奉獻給主,主是知道的。有一位傳道人到印地安人的地方傳道,當酋長聽到主耶穌離開天上寶座降生到世界,他受感動地將他的刀獻上;當傳道人講到主由富足變為貧窮,他更將他的碗獻上;當他聽到主被惡人所害但仍以愛待他們,他將他的馬獻上。酋長這時已經沒有謀生的工具,他的刀、碗、馬已經獻上,最後當他聽到主為我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他非常感動地將他自己獻上。愛主的奉獻是主所歡喜的。
三、馬利亞
馬可福音十四章3~9節記載:「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卅多兩銀子周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耶穌說:『由她罷!為什麼難為她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紀念。』」馬利亞所作的是一件美事,是盡她所能,為主而作。馬利亞知道主快要受死,她能夠把握機會,主紀念她所作的。
總而言之,神曾經應允我們: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廿6)。
感恩的奉獻 陳惠昌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3~11節
報上常常刊載某人做好事的珍聞,然而卻比不上今早所讀的這段經文。一位婦人她沒有金錢,沒有地位,但她的舉動太感人了。先前她心裡悲傷,終於得到神的恩典與喜樂,感謝心之盛,因此奉獻香膏給神。神的施行恩典,如同沙漠中行走的人,借著駱駝的水,在饑渴中得飽足。我們難免陷於困惑中,然而我們得到神的幫助,在不知不覺中,祂賜給豐盛的五穀,豈能不感謝呢?
這婦人只思感恩之情而將最珍貴的東西獻上,她不受環境所迫,從容行事。美國之所以強盛,乃是因他們非以科學為首,當他們初建國時,舉目仰望神,跪下獻上感謝之祭,先蓋聖殿敬拜神,雖然行過死蔭的的幽谷也是喜樂。由於婦人之舉可得幾點教訓:
一、感恩的奉獻:(有人說獻上香膏的婦人有兩個,環境與人物是一樣,路加特寫有個有罪的婦人亦獻上香膏,這個婦人是因感恩而獻的。) ㈠感謝主赦免她的罪:婦人因主耶穌拯救了她,赦免她一切的罪,所以寧獻上珍品給主。我們從前違背神,神拯救我們,我們豈可不感謝?㈡感謝主叫她的兄弟復活:馬利亞的兄弟拉撒路死了,姊妹馬大悲哀,主來救活了他,因此馬利亞得安慰,更堅定信心。浪子在回父家時,其父感激地說:「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同樣的,馬利亞何等感激呢?
二、犧牲的奉獻:奉獻之意即犧牲。宋尚節博士曾見證,他在美國得三種學位,但為了報主恩,寧棄拋,而到全國並南洋傳福音。馬利亞也居於報答主恩,打破玉瓶,而犧牲了珍物。亞伯拉罕獻上以撒,為信仰之父。我們是否也有此種精神呢?
三、蒙悅納的奉獻:婦人之舉為主所喜悅,普天下以她為念,雖然門徒說是非,然而神卻悅納,不怕他人的非難。
主說你所作在最小一個身上,就是作在我的身上了。主曾在庫房見寡婦獻上兩個錢說:「她所獻上的比富人所獻的更多,因神悅納她。」
八種門徒 王載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3~72節
本章可稱為信徒靈性上的一面鏡子,當中有八種門徒可作今日教會的一個寫照,望大家熟讀謹記,有益於我們效法和警惕。
一、愛主的門徒 —— 馬利亞(可十四3 )
今日教會裡,說信主、愛主的人太多,盡在口頭和言語上,少在行為上表現他真的愛來,真愛主的人,不是在講得多乃在作得多。馬利亞以卅兩銀子換來的香膏,拿來膏主,並且打破玉瓶,整個的獻上,真是世間罕有的奇愛,所以蒙主的悅納,並為她在天下建立了一個愛主的紀念碑。
二、賣主的門徒 —— 猶大(可十四10)
猶大跟主三年之久,簡直是受「名利驅使」,對於主的一切「靈訓忠告」幾視若罔聞,固執的習慣,鐵石的心腸,致使他的良心麻木不仁。他以為主既不能速走捷徑,登王位,就不能以遂其名利的野心,還得要顯最後的一種手段,將祂賣與敵人,或可促其早成大計,豈不名利都在預算之中嗎?詛知結果,罪由自取,吊頸自殺。若把他與馬利亞作比較,一個是打破玉瓶,一個打破肚子,一個流出香膏,一個流出腸子,一個發出香氣,一個發出臭氣。
三、驕傲的門徒(可十四29)
驕傲原有三種:㈠面孔的驕傲。㈡地位的驕傲。㈢靈性的驕傲。第三種驕傲是我們傳道人最容易犯的罪,有時以為我的工作很好,講道又合法,傳道又收效果,好像教會除了我就沒法傳道,學校除了我就要停辦,得人稱讚的時候就歡喜,受人指責的時候就生氣,總想處處將榮耀歸給自己,卻不知是一個隱而未現的大罪,彼得以為在十二使徒是為中首的,又常得主的抬舉,就以為站穩了說出這個誇大的話
「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那曉得許多前輩先賢,都盡葬埋在這驕傲的陷阱裡,望我同道引為殷鑒。
四、睡覺的門徒(可十四37)
禮拜堂裡睡覺,已成了天下人的通病,這病的起由,有時是講道者的錯,講得乏味,無精神,都能引人入夢鄉。第二是聽者自己的錯,一過禮拜,就睡覺,一聞講道,就打盹,好像有催眠術,和瞌睡鬼跟著他似的。請看猶推古的故事,先是在三層樓上的窗臺上睡覺,而後從三層樓跌下,仍然睡覺 —— 長眠不醒了,「扶他起來已經死了」 (徒廿9),因聖經稱死為睡,所以說他仍睡不醒。望我們這次佈道會,首先所注重的就是趕逐瞌睡鬼,不要讓當中有作睡覺的信徒,馬丁路得曾以聖經打睡覺者之頭,望我們今日不要再用此法。聖經說:「睡覺的人哪!應當醒悟起來,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五、血氣的門徒(可十四47)
摩西初出王宮時,曾以血氣之勇,打死異族人。從人情看,摩西是很有革命氣慨,救國精神,伹神以為他仍未脫小孩見識,需要要長期修養,再受造就四十年,才能作以色列人的領袖,所謂「大器晚成」,卒能救民於水火,大功告成。彼得也照樣先以血氣的刀,割掉人的一個耳朵,後來在主裡面受了深造之後,卻在五旬節得著神的能力,憑著聖靈的寶劍,去割了三千人的心。你是否願意拿刀削掉人的耳朵?還是拿著寶劍去割取人黑硬之心?我願大家都作有能力的傳道者,去割盡我們全國人的黑硬之心。
六、逃跑的門徒(可十四51~52)
某兵士常以勇敢自豪。一日上前方作戰,聞敵人炮聲,首先臨陣脫逃者就是他自己。在革命潮流未到之前的中國教會,何等踴躍,一旦逼迫臨到,聞風遁逃者,為數不知凡幾,真是「惡人雖無人追趕也逃跑;義人卻膽壯像獅子。」 (箴廿八1)願各位作如獅子的信徒。
七、不認主的門徒(可十四71)
中國很聞名的某女士,曾在歐美得了博士學位,當她在美國居留的時候,胡佛總統特寫了一張卡片約她至白宮赴宴,她就很以為榮,及至回國後,她還不忘把那請帖懸掛在她客室的牆壁上。一次我到了她家,她亦引我參觀這卡片,一個切實屬主的門徒,也當手記基督給我們的特恩,在人群中彰顯證明出來,「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羅十9)。英國某兵士,有一天在外無意中碰見了他們的皇帝,和他談了一句話,他即引以為榮,誇耀不已,以為皇帝很喜愛他,後來有人去調查皇帝在路上到底同他講的什麼話,其實乃是他擋著了皇帝的聖駕,皇帝就斥責他說:「快些走開」。我們的主基督,遇見人所發出的呼聲乃是一個「來」字,「凡勞苦背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們偏不以為榮,不就近祂,不認識祂,不以為祂向我們所說的話誇口。
八、悔改的門徒(可十四72)
彼得與猶大的分別,就是彼得犯罪肯悔改,猶大不悔改。世界原無義人,連一個也沒有,主來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只要你我誠心懊悔,改變行為,主決不紀念你我的前非舊惡,定然徹底赦免,完全拯救。彼得肯思想主的話語,就是悔改的頭一步,就是他的轉變,就是他的奮興會。請各位效法彼得以後的成功,而不要效法他以前的失敗,他的長處不是別的,就是他跌倒了肯起來,犯了罪肯悔改,肯重新投奔救主。有罪的人哪!請你回想你是從那裡墜落的,並要悔改……(參看啟二5)。未了的話,請諸位在審慎中選擇,選擇首末的兩種,就是第一和第八種,切莫選擇當中六種。
錯用了愛心 見證人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3~9節
「愛心」是神的本性,也是基督徒的恩賜。一個有生命的基督徒就會流露出來「愛心」的行為,在他裡面充滿著「愛心」。正像約翰福音十四章和十五章上所說的我們在神裡面,不單享受神的愛,奉獻自己對神的愛,更自然而然的會彼此相愛,不僅愛弟兄,更愛世上的所有人,甚至愛罪人。當然包括著窮人。
我們也可以肯定的說,「愛心」是人類的本能,但因為犯了罪,本性被罪控制了,常把「愛心」用錯了。如同馬可福音十四章3~9節中所記,一個女人打破了玉瓶香膏,在耶穌面前獻上,卻有幾個人心中產生了不喜悅,向那女人生氣,指摘著說:「這香膏可以賣卅多兩銀子周濟窮人。」在裡面聽來很近人情。但仔細想一下,我們應該知道,行善的愛心當在日常生活中表現。對主的愛心不是善行,而是奉獻。主所要我們的「愛心」是隨時行善,不是把該奉獻的用「愛心」而代替了。基督徒啊!讓我們看約翰福音十二章4,6節,就能明白錯用愛心的是怎樣的一個人了。
親嘴以春只主 鄭連坤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10~50節
今天查經的專題是以「一個人物」及「一個動作」作為查考的中心。所選的人物是加略人猶大,其動作是親嘴以賣耶穌。
一、加略人猶大
加略人猶大是耶穌十二門徒之一,聖經中每次介紹十二門徒時,都把猶大排在最後一個(參看太十2~4;可三16~19;路六14~16),並且都特地加上一句「賣耶穌的」。在使徒行傳一章13節,甚至只介紹猶大之外的十一個門徒。
耶穌開始在加利利傳福音時,揀選了十一位加利利的青年,猶大雖是加略人,但卻是耶穌「照自己的意思而選的」 (參看可三13),因此才得以加入此一重要行列。何況猶大因有特殊才能,而被推任為管理錢財者(參看約十二4~6)。耶穌與門徒一行人經濟並不寬裕,猶大受任以如此艱巨重任,想必十分善於理財,可惜的是,聖經中乃以「賊」,「常偷錢」 (參看約十二6)形容他的心不忠實。
提起猶大賣主的計畫,雖然其他十一位門徒毫不知情,可是耶穌卻早已知道(參看約六70~71)。也許猶大當初跟隨耶穌時,抱著很大的期望,而後來逐漸感到失望;尤其當魔鬼進入他內心後,他就斷然棄絕耶穌並出賣祂(參看約十三2)。
聖經中共有四處經文,記載有關猶大的事蹟:
㈠選十二門徒時(太十2~4:可三13~19;路六12~16)
㈡叛逆前的猶大(約六24;十二4;十七12)
㈢背叛耶穌(太廿六14;可十四;路廿二;約十三18)
㈣猶大之死(太廿七3~5;徒一16)
從創世紀廿九章35節與四十九章8節,可知「猶大」原由「讚美」的動詞產生而出。想是他父母命名之初,懷著大期望,盼他成為「讚美神的人」:怎料到他非但不能讚美神,反而成為賣主的人。有位Edward O.Gerand曾說:「那位強盜從監牢、十字架升到天堂,而這位門徒卻由聖殿、最後的晚餐跌入地獄。」實在令人慨歎!
十九世紀末葉,在蘇格蘭有位著名的講道者Alxander Whyte -曾經編著「聖經人物研究」一書 —— Bible Characters from the O.T and the N T。 —— 全書共一五四章,將新舊約分成兩本,用來討論聖經中之人物,亦可謂為聖經人物的講道集,有趣的是他竟絕口不提猶大的事,是以有關猶大之事,以論及神揀選之神學性研究。則在Karl Barth所n Church Dogmatics(教會教義學)第二卷,第二部份巧節「個人之揀選」中的第四項「披棄者之規定」中,有極詳細且重要的論文,則有志者能研究之,必獲益。
二、耶穌之忠告(可十l8)
這頓晚餐時間是在除酵節的第一日,乃耶穌期待已久的,身為主人的耶穌,理當保持會中愉快的氣氛,但卻說出如此沉痛的話語,可見其心情之苦痛!對一個自己所信賴,親自揀選為門徒的猶大,竟要背叛自己,難道不痛心至極?耶穌誠然知道和門徒最後的聚餐何等重要,但仍忍不住以這種發言作為聚餐的開始。我們可以想像當時的氣氛,以及耶穌痛苦的心境是如何「掛慮著背叛者的存在!」
馬可福音十四章20節記載:「耶穌對他們說:『是十二個門徒中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那個人。』」
馬太福音廿六章25節則是:「賣耶穌的猶大問祂說:『拉比,是我麼?』耶穌說:『你說的是。』」耶穌已清楚指出背叛者;而在馬可福音中,只是提醒十二人中有一位將要賣主,于此宣佈中,包含多少耶穌難言的苦楚,也同時藉這宣告,警告背叛者使他有反省的機會。
三、門徒之疑竇(可十四19)
耶穌的宣佈,令門徒感到震驚,但更令我們震驚的是十二個門徒竟然一個一個的問耶穌:「是我麼?」為什麼他們不敢肯定「絕對不是我!」反而個個沒自信的問:「是我麼?」這不正暴露了人的軟弱與罪性?因為人都有這共同的弱點,不敢在耶穌面前斷然地說:「絕對不是我!」
儘管彼得後來大膽地說:「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 (可十四29),又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 (可十四31 )。事實上,不久之後就三次不認主了,可見他的大話不過是血氣的決意罷了!
「說不定是我?」這種戰兢謹慎與自我反省,是經常應有的精神才對。
四、猶大採取行動
猶大離席,私自去找祭司長,並領許多人帶著刀棒,到客西馬尼園捉拿耶穌。當猶大賣耶穌時,有一個非常特別的行動,就是他以「親嘴」作為暗號,好讓那些捉拿耶穌的人認明物件。馬可福音十四章44~45節記載:「賣耶穌的人曾給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祂:你們把祂拿住,牢牢靠靠的帶去。』猶大來了,隨即到耶穌跟前說:『拉比』,便與祂親嘴。」
我們若研究原文,將發現44節所用「親嘴」與45節用的字眼有異;44節用的( Phileo )是普通用語,但45節猶大親耶穌時,正如羅馬字所譯「不停的與主親嘴」,原文是( Kataphileo ),即普通之親嘴的字眼前頭再加Kata (徹底的意思)。把這兩個字合併使用,乃欲強調其原意。Meyer這句可譯為「擁抱而親嘴」 ( embraced amd kissed ),Vincent說這類請安是「過份誇示的請安J ( ostentatious salute ),天主教版譯作「親密的親祂」。
Kataphileo這字在新約聖經中一共只用了六次,其中猶大親耶穌用兩次(參看太廿六49;可十四45):另外在路加福音七章,那位有罪的女人,進屋後親耶穌的腳時用兩次(路七38,45 —— 同樣在七鈣耶穌對西門所說「你沒有與我親嘴」時是用Phileo 論及那女人「不住的用嘴親我的腳」時則用Kata-phileo -以表示女人是不停地親耶穌的腳),一次是在耶穌所說「浪子回頭」的比喻中,浪子回來,他父親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時所使用(路十五20);最後一次是保羅在米利都告辭以弗所眾長老時,眾人痛哭,抱住保羅的頸項,和他親嘴時用的(徒廿37)。從以上二個故事可以知道路加所用Kata-phileo這字是非常親密親嘴的意思(to kiss tenderly as a lover might tkiss with earnestgesture..Thayer )在客西馬尼園,猶大以這種非常親密的親嘴來出賣耶穌,實在令人無限慨歎!A B.Bruce JG TheExPositor一s Greek Testa-ment說:「在西門家那位女人和猶大兩人正成強烈對比,同樣以強烈的感情,熱烈地親著耶穌,但是一位是願意為主犧牲,甚至捨命,而另一位卻是口是心非地背叛主,將主置於死地,當猶大與耶穌親嘴時,不知耶穌會不會想起那位女人?」
猶大為何會如此親密地與耶穌親嘴呢?是想以這動作來掩飾他叛逆的行為嗎?或是在那麼黑暗的時候,如此才不會捉錯了人?因為他曾告訴那些要捉拿耶穌的人;要「牢牢靠靠」的把耶穌帶走(可十四44;徒二36「確實」;十六23「嚴緊」),是「確確實實不可有差錯」的意思。因此,才不停地親著耶穌,免得那些人捉錯了物件。也有些人認為或許是:以前耶穌每次過有危險,都可化險為夷,沒被敵人捉去(路四30;約六15;八59;十39),猶大恐怕這次也被耶穌逃過,所以才不停地親著耶穌,不讓耶穌有機會逃走。現在姑且不論這些,猶大竟然用這種極其可貴親密表現的Kata-Phileo與耶穌親嘴來出賣自己的恩師,這實在是極可惡的行為。
舊約聖經記載,雅各大膽喬裝成他哥哥以掃,上前與他父親親嘴,以奪取以掃應得之祝福(參看創廿七26~27)。大衛之將軍約押,假裝要與押尼珥說機密話,領他們到城門的甕洞,竟然在那裡刺透押尼珥的肚腹致死(參看撒下三27),另一次,約押左手抓住亞瑪撒說:「我兄弟,你好阿!」就用手抓住亞瑪撒的鬍子,要與他「親嘴」,而用刀刺入他的肚腹,腸子流在地上而死(參看撒下廿99~10)。當我們看了這些記載時,怎不令人不寒而慄?以「親嘴」來害死人!
在目前教育中,可能也有這種現象存在。當面以笑臉相迎,互相請安;背地裡則陰謀陷害。為爭權奪利,滿足私欲,不惜出賣朋友,不擇手段密告、造謠、譭謗……,不一而足,這又何異於舊約聖經中的那些醜聞?以親嘴出賣耶穌的猶大,如今竟然仍活在我們心中!驅使我們以親嘴來出賣朋友!我們豈敢說「我絕對不會?」,我們不是正月一種沒自信的態度問道「是我麼」?
五、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可十四21)
耶穌原本就願意按神的旨意,承受十字架的痛苦,完成救贖世人的重任,所以十字架是不可推卸的。但是為要達到這目的,難道就一定要被人出賣嗎?難道一定要被祂所喜愛的門徒出賣嗎?馬可福音十四章烈節中,「但」賣人子的人……這個「但」字必有特別的涵意,因為無論在任何狀況之下,絕不該有出賣人子的事發生的。其實「出賣」這事乃和用對方之信賴,在對方毫無察覺時作出的;猶大會將神所差的救主出賣,就是利用神的信賴,以為全能的神不會知道你的行為。這種「不遜」及「人的驕傲」暴露時,將是多麼可怕的事!而在神的眼中看來,這又是何其愚昧、幼稚之舉!所以耶穌進一步說「那種人不如不要出世倒好些」,這是一句十分嚴厲的話,自然出賣人子的人,也就得承受這嚴厲的苛責了。神永恆的計畫是不會因人的肯定或否定而有所更改,所以用出賣人子來參與神的計畫是最愚蠢的事了。
義大利名詩人但丁( Alighieri Dante )在其名著神曲( Divine Commedia )中描繪地獄時,將地獄分為十層,而在最深的第十層正是囚禁著猶大以及MarcusBrutus (他刺激了當時羅馬皇帝,也就是他最要好的朋友凱撒)在那裡承受永遠的懲罰。
耶穌雖然話是這麼說,可是等猶大一直與祂親嘴時,卻對猶大說:「朋友,你要作的事,就作罷」,耶穌不像但丁( Dante )一下子就把猶大囚禁於地獄最深的一層,反而以愛心稱他為「朋友」。「朋友」原文( hetairos )足同志、同伴的意思(新約聖經中只用了三次,太廿13;廿二12;廿六50)。普通朋友是用philso 而約中共用廿九次)以這麼悅耳的稱呼,叫那位「用親嘴來出賣祂的叛徒」,可見耶穌全無怨恨之意,非但不審判他,反以滿有愛心的話來打擊他的良知,盼望他能悔改。
在我們的言行當中,是不是經常犯了「出賣耶穌」的錯?猶大不知悔悟,自取滅亡之路,這正可當作我們的借鏡!
聖餐的意義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12~16;22~26
馬可福音十四章12節記載:「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門徒對耶穌說:『禰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往那裡去預備呢?』」。請注意門徒所說的話,「你吃」和「要我們」幾個字,便可看出門徒對主的恭敬,他們並沒有對主說,我們吃,或為我們,而泯沒師徒的階級,將主耶穌和自己列為平等。古話說,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所以基督徒當尊師重道。
「耶穌就打發兩個門徒,對他們說:『你們進城去,必有人拿著一瓶水迎面而來,你們就跟著他。』」 (可十四13)。路加說,這兩個門徒是彼得、約翰(參看路廿二8 ),人們是屢次作同伴的(約廿3;廿一20;徒三1)。
「他進那家去,你們就對那家的主人說:『夫子說:客房在那裡?找與門徒好在那裡吃逾越節的筵席。』他必指給你們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你們就在那裡為我們預備。門徒出去,進了城,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 (可十四14~16)。他們這次所遇見的,正如前幾天進城以前在橄欖山那裡,受主的吩咐往對面村子裡去牽驢駒一樣的湊巧,一樣的實在(參看可十一1~6)。就越發顯明主耶穌的話是可信的(參看提後二13),是可靠的(參看西一16~17)。
「他們就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可十四16下)。猶太人為過逾越節,就除淨一切有酵之物(參看出十二15~19),並預備羔羊、酒、苦菜、無酵餅、沙羅瀋醬(注)、和洗手的水等,假若逾越節不逢安息日,而且所宰之羔羊的肉不夠為坐席的人吃,就可以另外獻個平安祭將這平安祭牲的肉,也擺在席上,使大家得以吃飽。
一、是要叫我們紀念過去(是否思想主愛) (參看可十四22)
「他們吃的時候,」就是吃逾越節的筵席尚未完畢以前,耶穌便吩咐門徒吃餅(參看路廿二19;林前十一23,24),喝杯(參看路廿二20;林前十一25),作為聖餐的禮節。初期教會時代,他們舉行聖餐禮,也是在聚集吃飯的時候(參看林前十一20~22;徒二42~46),並且也是在晚間舉行的(參看徒廿11)。聖餐設立在逾越節筵席之後是有特別意義的。以色列人的歷史中,最大的救贖,就是他們脫離擊殺埃及長子的滅命者,並脫離埃及為奴之地,使他們成為自由國民的救贖。這救贖是以色列人家家戶戶每年逢逾越節時,借著那逾越節的羔羊感謝讚美紀念的。主設立聖餐是叫人紀念祂在十字架上所成就之更大的救贖。聖餐與逾越節是相連的: ㈠ 逾越節是作預表,聖餐是作紀念;逾越節是在那真逾越節的羔羊被殺獻祭以前(參看林前五7),聖餐是在那真逾越節的羔羊被殺以後。 ㈡ 這兩種禮節是表示一樣的真理,就是贖罪之血的功赦(參看來十22;羅八1)。㈢ 這兩種禮節都表明若不流血,就不能贖罪(參看來九22)。 ㈣ 這兩種禮節本來都是盟約的關係(參看詩一0五10;太廿六28)。
「耶穌拿起餅來,」就是拿起桌子上的無酵餅來(因為節期中以色列人只吃無酵餅)。酵在聖經中代表不聖潔(參看利廿一):無酵即聖潔之意,所以有人認為聖餐用的餅應該是無酵的:何況這是表示主的身體。但也有人以為主所用的餅是現成的,不是特別預備的。故此,餅有酵無酵沒有關係,主要的是在於內心的紀念。
「祝了福,」就是耶穌拿起餅來祝謝(參看林前十16),意思是向神獻上感謝(參看可六41;八6),我們也當感謝神,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參看徒二46)。
「就擘開遞給他們,」主耶穌拿起了一塊無酵餅,祝福了,就擘開遞給門徒,因此這禮也稱為擘餅禮(參看徒二42,46;廿7,11;林前十16)。
「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請注意,這餅是代表主的身體。當主說這句話的時候,祂身體還活著,而且祂手裡拿著的這一塊餅,並沒有改變什麼,祂也與門徒一起吃喝。所以主的身體和祂手裡所拿著的這塊餅是有分別的,並且十分明顯的不同。乃是說,這個餅是代表祂的身體。正如耶穌說,我是門(參看約十7~9),我是遒路(參看約十四6),我是真葡萄樹的說法一樣(參看約十五1~5)。聖經上還有許多同樣的說法(參看創四十12:四十一26;四十九9~14;但七17~24;詩八十四11,一一九105;太十三38~39;羅三13;林前十4;加四24~25;啟一20;十七9~12) 。正如我們各人日常所看所用的,譬如指著地圖說,這是某國,指著相片說,這是某人。但並不說這些就是那國、那人,只不過是那國或那人的代表,或表形而已。路加福音在本句下面另加說:「為你們舍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 (路廿二19)。這餅是主作為祂受傷的表示(參看林前十一24),意思是每逢吃這餅的時候,要紀念祂所受的苦;而且是為眾人的緣故。所以當基督徒領受聖餐的時候,當用愛心紀念主,與主相交,他心裡的力量就必然增加,他的愛心、信心、和熱誠,也必發旺,如同身體因著用飯,增長力量一樣。這是因為基督耶穌是信徒靈性的生命、真糧。就是人借著信、愛,可能領受的(參看約一12;三15~16;六47,68~69),有人在領受聖餐時,思想主的愛和祂的受苦,如同看到了當年主在各各他山上的光景,因而得到復興,大發熱心,到處揚傳主愛!今天我們也當思想主愛我,為我捨命,我愛祂到底有多少呢?
注:沙羅潘醬,就是用堅皮果仁葡萄乾,和蘋果等作成的濃醬。
二、是要叫我們省察現在(是否違背主命) (參看可十四23)
「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他們都喝了。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路加說:「這杯是我用血所立的新約。」 (路廿二20)。馬太說:「使罪得赦。」 (太廿六28)。請注意,這杯中所盛的不是酒,乃是「葡萄汁」,這杯葡萄汁是代表主的血,就是立約的血,這約是新約。前約(參看來八7)是神與以色列人借著牛羊的血立的,因為當日摩西將各樣誡命傳給眾百姓的時候,他們都應許遵守,於是摩西就把牛犢、山羊的血和水,灑在書上,又灑在眾百姓身上,說,這血就是神與你們立約的憑據(參看出廿四3~8;來九18~22)。但是因為他們未曾照著所應許的去行(參看來八9),這前約就被廢去了(參看來七18~19;八7~8,13)。神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參看來十9),這在後的新約,不是憑著牛羊的血,乃是靠著基督的寶血,基督無瑕無疵完全聖潔的生活成全的(參看來七26~28;九14,24):這新約不是神與軟弱有罪的世人立的,乃是祂兒子耶穌基督起誓立的(參看來七22;八6:九15;十二24),所以這約是絕不能破壞的,也是永不能廢去(參看來五6~9:六17~18;七22~25)。這新約一面是憑著耶穌完全遵行神的旨意(參看來十7~9) —— 祂雖然為兒子,卻因作人的代表,就受了苦難,學了順從(參看來五8:腓二5~8)。又將祂聖潔無罪的身體獻上,擔當眾人的罪(參看來九14~15) —— 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參看來五9),一面是靠著神永不落空的應許(參看來六17~18),神所應許的,就是要赦免一切信靠主的人(約三16),賜聖靈重生他們(參看約三3~8),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參看約一12),且要賜他們永生(參看約三14~18),叫聖靈時常住在他們心裡(參看約十四16~17,26)。這等人,到基督二次降臨時,就要變成主的形象(參看腓三20~21;林前十五51~54;約壹三2),永遠和祂在一起(參看帖前四17;啟廿一3;廿二3~5),並要和祂一同得榮耀(參看西三3~4)。新約的根基是堅定不移的,新約的應許是確實可靠的,新約的福氣是極大無比的,也是永遠長存的,這都是基督徒因著基督的寶血得來的。
「使罪得赦,」主耶穌祂捨己作萬人的贖價(參看提二6 ):為人人嘗了死味(參看來二9),也為普天下人的罪,作了挽回祭(參看約壹二2)。祂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參看提前四10),神願意萬人得救(參看提二4),祂也為萬人開了得救的門,這樣,萬人都有得救的機會。只是人若不悔改信主耶穌,罪就不得赦免,就不能得享主因捨命流血所成就的救恩。保羅說:「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林前十一27~29)。所以基督徒領餅領杯之前,要好好的禱告,求主聖靈光照,倒空一切,若有人不省察自己,不認罪悔改,就是吃喝自己的罪,這是何等嚴重的一件事。再者,一個人若不能分辨主的身、主的血,就不可以領受主的餅與杯,否則恐怕被主懲治(參看林前十一29~32)。
三、是要叫我們盼望將來(是否等候主來)
「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 (太廿六29)。保羅說:「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 (林前十一26)。主設立聖餐不但叫我們紀念祂,省察自己,並且給信祂的人有盼望,就是將來在神的國裡享受福樂。這是何等的盼望,所以我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的時候,耍有盼望主來的心,等候迎接主來,將來能親自與祂同席。古諺說:「天下無不散的筵席」,人生在世,總有一天要彼此離別,惟有基督徒有將來的盼望,這盼望是借著主所賜的,所以基督徒應當聚會擘餅守聖餐禮拜,常常紀念主,常常省察自己,常常心存盼望。從前有個愛主的家庭,每餐必多擺一副碗筷,保留一個空位。有一天請客,仍然如此,到開筵時客人就問:「是否還有一位客人未來?」主人道:「我每餐都留一個空位乃是為主耶穌的。」你看,這一個基督徒連吃飯也紀念主,盼望一天可以與主同席。
聖餐在英文裡面稱為「與神交通的禮拜」 ( Communion Service )我們的主與門徒在吃完了末後的逾越節筵席,就設立了聖餐,耶穌就分一點無酵餅和一點葡萄汁給他們,吩咐祂的門徒每次這樣做,為的是紀念祂。但人不能因吃聖餐得救,耶穌也沒有告訴我們一年要舉行幾次,但是我們每次舉行的是紀念主的死,直等到祂再來。
這是我的身體 蘇天明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13~26節
以色列民在埃及作奴隸時,神差遣摩西救他們,但法老心剛硬,神就降十災,於第十災殺長子,設立逾越節之禮,他們代代遵守,主耶穌也跟著以色列民遵守,在逾越節的晚上,主耶穌設立聖餐。
一、這是我的身體
耶穌拿起餅來祝福,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太廿六26;可十四22),對於這一句各有不同的信仰觀: ㈠ 天主教:相信餅與酒變成主的身體。事實上主說這話並沒有在酒或餅中增加什麼,餅酒根本沒有變化,耶穌說這話的語法正如祂說「我是真理、道路、生命、真葡萄樹」一樣。「化體」說之錯謬是顯然可見的,正如我們拿一張相片說這是某人,那相片本質不會變成某人,而只是他的影像。同樣主說了這話,餅和酒也不變質。 ㈡ 路德馬丁的信仰,以為餅和酒經主祝福就與主溶為一,如同經火燒紅的鐵裡有火一樣,這也是不正確的信仰。Ucieh zwingli的信仰以為聖餐根本只是主一體的象徵,只有紀念的意義而已。 ㈢ 加爾文的信仰(是長老會的信仰),不同前兩者,不贊同化體說,也不是路德的臨在說,更不是紀念象徵說,加爾文認為聖餐中有主全人格的臨在,包括祂的身體和血,他強調聖餐是信徒與基督全人格的交通。
二、拿起餅來祝福
另一個問題是聖餐用的餅。「耶穌拿起餅來」,就是拿起桌子上的無酵餅來,那是因為猶太人過逾越節都除酵(參看出十二15,18~19),在逾越節的八天他們只吃無酵餅。耶穌拿起餅是表示祂的身體 —— 聖潔,沒有酵。因此有人主張信徒吃聖餐必須用無酵餅。但也有人以為主耶穌所以用無酵餅,是因為那餅是現有的,並不是特為設聖餐預備的,而且最初信徒吃聖餐,也是在他們吃飯的時候,所以主張聖餐所用的餅有酵與否無關緊要。
舊約的大祭司麥基洗德曾帶著餅和酒(維持生活的表徵)迎接亞伯拉罕(參看創十四18)。在會幕(參看出廿五29~30,37~40)和聖殿中(參看王上七48~50),也有餅與酒擺在陳設餅的桌上,猶太人吃逾越節筵席的時候,也常有餅和酒,主耶穌是用這些表像,卻加上一個又新又美的意義,代表祂自己的肉和血。
「祝福」,這聖餐最重要的是他通過神的話,即主耶穌的祝福。聖餐不是酒與餅的問題,乃是因為有主的話 —— 祝福,酒和餅才有新的意義與效力,我們享用聖餐也才有意義。
猶大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節
㈠猶大的出身:他是加略人,是經商的人。聖經中每逢提到猶大,總是強調他是加略人猶大 —— 耶穌的銀錢出入都由他管,因為其他門徒是捉魚,或是其值出身的,只有猶大是經商出身。當馬利亞將玉瓶打碎,用香膏來膏耶穌時,他就說:「這瓶香膏值卅兩銀子……」他識貨,又能評鑒價格,豈不是可以證明他本來乃是一個商人麼?
㈡聖經中雖然沒有提起耶穌幾時呼召猶大,但他至少跟隨耶穌有三年。在這三年裡,他一定常常聽見耶穌講道,得到了許多屬靈的知識。因為耶穌在世上的目的,不是只講道給千千萬萬的人聽,而是最重視祂的十二門徒。由撒種的比喻就可知道了,祂不單要世人懂這比喻的奧秘,也講給十二門徒聽。啊!耶穌在世上很看重祂的十二門徒,可惜卻失了一個。但猶大福氣本來是很大,因為他常聽見許多比喻的奧秘。
當耶穌變餅給五千人吃飽與行別的神蹟的時候,我相信猶大也親眼看見,因為猶大常常與耶穌同在。非但如此,耶穌曾經差猶大出去講道(參看太十一1)。耶穌差祂的門徒兩個兩個的出去傳道,祂與他們同在,有力量加給他們,以致他們能醫病、趕鬼,所以猶大也曾經能為病人禱告,趕去一切汙鬼。
他在三年中,也認耶穌為先生,甚至在賣耶穌前也叫耶穌為拉比(先生)。
以上都是猶大在三年中,跟隨耶穌所得的。然而他在何事上錯了,以致後來犯這罪呢?因為他有一件事違背了神,大大的得罪神。約翰福音十二章6節:「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猶大雖然很好,但他常犯一種上海人所謂「揩油」的罪,這是他的病:「常取其中所存的」,在三年中,一定偷了許多的錢。
猶大的離開耶穌有幾步:1 最危險,我們人人當防備,「常取其中所存的」,他常貪財。「貪財是萬惡之根」,因了他貪財,以致給魔鬼留了地步,保羅說:「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弗四27)。可他卻給魔鬼留了地步,所以魔鬼得步進步,成功了牠(魔鬼)叫猶大離開主耶穌的計畫。2 約翰福音十三章2節:「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魔鬼在外面投一個東西進去,什麼東西?意思,什麼意思?賣耶穌的意思。有效果嗎?有!因為心裡(他的心)已有一個貪念在,如果沒有貪念在他心裡面,魔鬼不是笨漢,絕不會這樣作了。請問你,如果心裡沒有貪念,魔鬼會用:「打發財票去!買跑馬票去呀!頭獎有一萬元!」來引誘你麼?不會的 —— -因為沒有貪心,這些事不能動你的心。諸位,你已給魔鬼留了地步麼?你育麼?如果有!快快求耶穌!不然,與猶大同歸沉淪了。3 那東西被魔鬼投進去了,什麼人來接受呢?他的主人貪心(瑪門)在內,聽見了十分歡喜,連忙大開正門,快快活活地歡迎那個東西(賣耶穌的意思)進來。啊!牠這舉動弄得很得法呀!我聽見我母親說:「賊來偷東西時,壁洞挖好了,他便先將一個頭塞進來,試試裡面有人無人,有動靜沒有,然後真頭才進來。」魔鬼也是如此。牠先將假頭伸入了?有否……何人?
㈢猶大既接受了牠的意思,牠便再進一步。約翰福音十三章27節:「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啊!撒但進來了!撒但進來了!進來了肯出去麼?老實說一聲,進來了,就不輕易出去!如有一種獵狗,不咬人還可以,若被牠咬住了,就是殺去牠的頭,牠還是不放的。各位,今日只怕魔鬼進不來!進來,不肯出去了!啊!牠要進來做我們的主。讓我們當心,如果不當心,等牠一進來,難趕牠出去。若是真的進了你的心,牠必要你做牠的奴僕,聽牠的命令。
㈣魔鬼既進了他的心,做了他的主,就吩咐他作工,他不得不作,沒有法子,只好做。馬太福音廿六章47節:「說話之間,那十二個門徒裡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那裡與他同來。」等他吃好後,魔鬼一入他的心,他就立刻起來,走出去,不再坐一刻,到祭司長和長老那裡去,這時魔鬼不要他等,魔鬼催他,叫他快些,我相信這時猶大很糊塗,如果他心裡明白,是不會作的,但可惜太遲。啊!各位!猶大良心發現得太遲了,以致聽了魔鬼的話,做了魔鬼的事。唉!
㈤做了魔鬼的工作也有代價,你若是不要,還是要你得的,什麼?「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猶大的工價也是死:要有兩次的死,與十字架上一個惡盜一樣。馬太福音廿七章5節:「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使徒行傳一章18節:「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僕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這是他第一個結果,各位!這是他自己要的!他自己要死。外邦人說人吊死,乃是碰到吊死鬼,今日我相信是有的!這鬼就是魔鬼。神不會要他死的,那麼豈不是魔鬼麼?起先魔鬼說:「聽呀!你賣了耶穌,可得卅塊錢,快活呀!快活呀!犯這些罪不要緊,不會致死的,卅塊錢要緊呀!啊!亮晶晶的。」他聽了就說:「啊!你真是我的好朋友,這樣的為我打算,卅塊錢自得,先生(指主耶穌)又不會死 —— 因為猶大以為耶穌能行神蹟,逃去各種患難、危險 —— (參看路四29~30)猶太人又歡喜,人家說一舉兩得,我今天卻是一舉三得哩!」但後來,他懊悔了,去還錢時,猶太人不悅!魔鬼也不管他事,對他說:「你還是去死罷!」他想好的,就去死了。
魔鬼要耶穌死的工作已做完,現在管你猶大怎的!猶太人要耶穌死,現在耶穌將釘十字架了,猶太人管你怎的。啊!猶大上當了,他沒地方去了,沒人喜歡他了。到門徒那裡去,就算門徒都在,沒散開,也要看輕他,恨他了,何況他們都四散呢?到耶穌那裡去,沒面子。只好死,只有死!諸位!你如果討人的喜歡,討魔鬼的喜歡,將來的結果也只有一條路!死!死!
猶大現在懊悔太遲了,不能怪耶穌,將來審判時也只好低下頭,任憑耶穌處置,因耶穌已給他有四次悔改的機會,他都沒悔改,仍硬著他的心。
㈠洗足(參看約十三4~5):耶穌已知他要賣祂,主給他一個機會,要他悔改,但他仍硬著心,任耶穌洗他的足,一點也不悔改。
㈡預告(參看約十三21):耶穌為何先說出有人要賣祂,而不說出賣祂者的姓名呢?因為祂要他悔改,但仍不生效力。
㈢遞餅(參看約十三26):耶穌表明祂自己,雖然猶大要賣祂,仍以猶大為祂的門徒,使他吃餅,但硬心之鬼使他一點兒也不悔改。
㈣稱朋友(參看太廿六50):耶穌稱他是朋友,不稱他冤家、仇敵。祂的意思好像說:「你可賣你的朋友麼?你可賣你的朋友麼?雖然我是你的先生,但我只要你以朋友的情分對我就夠了!你可賣你的朋友麼?」但猶大的心被魔鬼捉住,不肯聽耶穌的話,終於捉耶穌去了!
頂大的問題,猶大有得救麼?約翰福音十七章12節:「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禰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由這節聖經可見猶大沒有得救,這裡滅亡之子明明的是指猶大,是對猶大講的,所以猶大身體死,靈魂也死。然而非但如此,還有一樣,就是他的臭名聲揭遍了全球,遺臭萬年,並且聖經裡送他許多帽子戴著。馬太在馬太福音裡封他為「賣耶穌的猶大」,頂有愛心的約翰稱他為「賊」,路加在使徒行傳裡稱他為「領人捉拿耶穌的猶大」。各位!這三個名字已加在猶大身上了,如果給了你,你可能做人麼?(參看太十4:約十二6:徒一16)
還有一點,就是今天要講的。大慈大悲,最有愛心的耶穌親自說:「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太廿六24)啊!耶穌為什麼這樣說?意思乃是猶大不生在世倒好,一生在世即不好。總而言之,這句話實非口舌筆墨所能形容的一句話。我們基督徒生在世上的目的乃是榮耀神,做一個有用的人,我不希望耶穌將來也對我說:「你這人不生在世上倒好。」不知這裡有這樣的人沒有?所以我們當「不為自己活,為基督活」,如保羅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如果你不為基督活,就是服務一百個社會,還沒有效驗,做極大的善事,也不中用:你做這樣的善事,在神面前只有可咒詛的地步,沒有得稱讚的餘地。所以我們基督徒可不為主活麼?你有為主活?如果沒有!那麼應當從今天起天天為主活。不然,你也是「不生在世上倒好」的人,非但如此,簡直連現在你所活的年數也是冤枉,巴不得你縮回去,回到你初生出來的時候。
末後附猶大本來可得的福分有三種,可惜他已失去了!
㈠使徒行傳一章17節:「他本來列在我們數中,並且在使徒的職任上得了一分。」
㈡馬太福音十九章28節:「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㈢啟示錄廿一章14節:「城牆有十二根基,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
總之,請聽主的話:「我必快來,你要持守你所有的,免得人奪去你的冠冕。」 (啟三11)。
保羅說:「貪心乃萬惡之根」,我們可不懼麼?
出賣耶穌 鄭泉聲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17~25節
今早我們共同思想猶大為何出賣了耶穌,這件事應成為我們的借鏡,以免我們再犯像猶大那般可惡、可恥、可怕的手段,來出賣主耶穌基督,或者,我們沒有謹慎、慎重的來行事時,就是作出賣主耶穌的事情。耶穌在當時的最後晚餐,即讓猶大離開聖餐的桌,去和那些要買耶穌的人會合,經上說:「正在吃飯的時候」,這和平常所吃的並沒有什麼異樣,所排設的食物和平常也無兩樣,所以這句話,實在值得我們去想,平常所吃的三頓飯的時間,正是猶大在吃最後晚餐的時間來賣耶穌。
今日,我們活在世間全是為了食:「辛苦、辛苦,全為了填飽肚子」,人僅僅為了「食」,而產生了相爭、嫉妒的心理,一日三餐確實代表了人生的解剖圖,那正像人們在吃飯的態度和講話和何呢?由此,可以看到人的私欲,亦可以發覺出他人的興趣及涵養如何,各式各樣的表情與態度,隱瞞不了別人,在吃三餐飯時,的確可以讓我們看出人是什麼?因此,是否可以把吃飯的時間成為感謝、安慰、鼓勵、快樂的時間,加以聖化為仰望神,得到能力互相幫助的場所,三餐實在是日常生活最可表現出人的生活、樣式、性格的地方和時間,猶大就是在聖餐時出賣耶穌。
各位,今日在日常生活上(在吃三餐時),是否也有出賣耶穌的行為,而使耶穌蒙了羞恥?從你的說話行為是否讓人體會到你正是拒絕耶穌,出賣了耶穌?我們聚集於神的殿,實在無法看出人類本來的面目,一旦走出這聖殿,進入日常生活,用三餐的時間,將會再次重演人間的喪事,沒有感謝、快樂的生活,這些都表現了我們已出賣了耶穌,而我們的主耶穌,為了你、我能降臨到世上,甚至被釘十字架上,我們豈可再次出賣耶穌及放棄主呢?
當耶穌對門徒說:「你們中間有一人要賣我」,經上記載學生一個一個問耶穌說:「會是我嗎?」「總不會是我吧!」如此回答,好像門徒並不知道有人將出賣耶穌,為何他們不知有人會出賣耶穌,他們深深覺得,當耶穌說出這句話時,門徒內心很難過說:「總不會是我吧!」,他們的頭腦沒有反省的意思,他們是真的不知道,或出於愚昧而不知有人出賣耶穌,或他們驕傲、不肯承認,或是假冒為善,假裝不知道自己內心有出賣耶穌的心意,這句話或許代表我們在推卸責任,就是出賣耶穌並不是我的意思,而是別人的意思,是時勢造成的,是朋友逼我的,是環境造成今日的地步—「總不是我吧:」
所以,今日要出賣你的,不是我,而是我的軟弱,大家聚集在此,要共同來守主的聖餐時,我們需反省應詼用什麼樣的話語、態度來回答耶穌所說的這句話。經上記載:「浪子回頭」的浪子對父親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又耶穌對那些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和文士說:「你們有災禍了」,你們外觀美好,但內心卻充滿了罪呀!由此可知,耶穌所愛及經上所記載的原則,人甘願在耶穌面前認罪悔改,這人正是主所喜愛所要尋找的,若有人驕傲、推卸責任時他將受到主的拒絕。
保羅寫給以弗所教會說:「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弗五8)。「不可愚昧,而應明白什麼是神的旨意」,請自問是否生活在信仰上?今早,我們分享主的聚餐前,應再次檢討自己在日常生活上,是否辜負了神?讓主的心痛苦,而作出出賣耶穌的事?我們若不在主面前再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就是他要賣我」願主協助我們,好讓我們在他面前深深地認罪、悔改,經上說:「人若不審查自己,來守聖餐反而會受到主的責備」,願撒但離開我們,求主讓我們用潔淨的良心,來共同分享主的聖餐。
彼得失敗的原因 莊百里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26~72節
馬可福音的作者馬可,不是使徒,他曾隨保羅出外佈道,因遭遇逼迫難處,害怕而半途折回,為保羅所輕看。後來馬可重新剛強隨巴拿巴工作,再隨彼得一同傳道,他被稱為彼得屬靈的兒子,他所寫的馬可福音亦被稱為彼得福音,因為一切資料多來自彼得口述。試想,當彼得告訴馬可他當日的軟弱失敗,彼得是何等懊悔傷痛,馬可想起自己也曾軟弱,他的心引起何等大的共鳴,這段聖經清楚的記錄,可作為後世基督徒的鑒戒。
今天許多信徒過著不認主的生活,在世人面前不敢承認自己是基督徒,與世俗人一同打牌賭錢,在舞廳夜總會與人跳舞縱樂,飲酒抽煙,不敢作謝飯禱告,多少人今天默默不認主,在生活行動上不認主,過著失敗的生活,將主出賣了。彼得失敗的原因:
一、自誇太多(參看可十四29~31):彼得自以為剛強,自以為愛主,「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我總不能不認你」,呂振中牧師譯作:「我總不」,「我決不否認你」,彼得嘴很硬,很堅決的自誇。小心啊!今天許多自誇的基督徒,許多自以為屬靈的基督徒,當在主面前謙卑,主對彼得說:「我實在告訴你……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主的心憂愁,主提醒他,在教會中弟兄姊妹面前剛強容易,表現屬靈容易,但在世人面前,許多人失去了基督徒的樣式,不要滿足屬靈,不要自誇,要追求長進。
二、禱告太少(參看可十四37~42):今天有許多沉睡的基督徒,靈修沉睡,聽道沉睡,禱告沉睡,生活不儆醒,彼得跌倒因禱告太少,主子近了,片時祂就來到,我們仍然睡覺安歇麼?每天我們用多少時間禱告親近主呢?沉睡的必然跌倒,缺少禱告的必不能得到能力,在末世許多引誘試探,沒有禱告必定失敗跌倒。
教會禱告實在太少了,祈禱會少人參加,信徒少為教會工作禱告,少為傳道人禱告,難怪教會會軟弱,工作發展慢,信徒屬靈生命長進慢,讓我們少講話,多禱告。
三、動作太快(參看可十四47):彼得拔刀削掉人的耳朵,表明他愛主,但動作太快了。許多信徒也是「太快」,攻擊太快,論斷是非太快,傳舌太快,決定行事太快,而使主的工作受虧損,人的靈性受絆跌。彼得動刀太快,結果增加主的麻煩,主要替他收拾手尾,我們凡事要多忍耐,多等候,多禱告,不要走在主的前頭,不要增加主的麻煩。
四、離主太遠(參看可十四54):遠遠跟隨耶穌是彼得跌倒的原因之一,不是不愛主,只是不肯貼近主的身旁,怕遭逼迫苦難,怕付代價,但又不願將主丟下,結果遠遠跟隨主。多少基督徒知道主捨命的愛,不想離開主,有一點愛主的心,但跟主跟得遠遠的,貪愛世界,愛惜自己不與主同背負童傷,若即若離,如風箏遠在天空飄蕩,與主只有一絲相連,啊!何等危險,這種基督徒充滿矛盾痛苦,這種基督徒使主心碎,為什麼跟主不能近些呢?
彼得離主太遠,結果混雜在世俗人中,與褻慢人同坐,結果失敗跌倒了。今天多少青少年與不敬虔放任的人為友,多少成年人生意上的朋友,無所不為、不擇手段,多少信徒與反對、藐視主的人同坐,但卻遠遠跟隨主,結果被拉下沉。弟兄姊妹,為什麼不肯跟隨主呢?跟隨主吧!跟得貼近些。
五、記起主的話太遲(參看可十四71~72):彼得「想起」主警告他的話,可惜太遲了,已經跌倒了。多少時候主藉聖經,借著傳道人的話,借著聖靈來提醒我們,我們是否順服主的提醒,是否及時記起主的話呢?彼得失敗後才想起主曾經提醒的話,可惜太遲了。要將主的話牢記在心,免得我們得罪主,讓主的話作為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
感謝主,彼得出去痛哭,一個成年的男人痛哭非簡單,加利利海捕魚的硬漢流淚非容易,因為他痛悔懊腦,來到主面前求復興,此外別無他法。今天痛哭流淚禱告的人太少,非理智,而是冷卻麻木,對主的愛反應遲頓。當主那滿有體恤憐愛的眼睛,向你投來那憂愁、諒解、安慰、鼓勵的一望,彷佛說:「我知道你的光景,我明白你的困難,不要緊,站起來吧,我願意赦免你。」,請問,你的心受感動嗎?我親愛的弟兄姊妹!來到主的面前吧,讓主除去我們一切的軟弱虧欠,重新再來。
看彼得的失敗 余炳甫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27~42,47~54,66~72節
馬可福音十四章27節記載:「耶穌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跌倒了,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馬太則說:「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 (太廿六31),主耶穌在快要離開世界的那幾個月內,曾屢次對門徒說,祂要怎樣被交在外邦人手裡,釘十字架(參看太十六21;十七22—掐23;廿18~19;廿六2)。但門徒當時還不明白,仍是盼望主在世上設立祂的國,拯救以色列民脫離羅馬國的轄制(參看路廿四21)。他們既沒有領會主的教訓,就要因主耶穌當夜所遇見的事失去盼望,出生疑惑和懼怕,甚至於跌倒。所以主以撒迦利亞書十三章7節的話來提醒他們,要他們謹慎。不幸先知的預言,就在主說這句話的那一夜應驗在門徒的身上(參看約十六32)。
「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 (可十四28)。主耶穌在未死以前,也屢次提到祂自己復活的事(參看可八31;九9,13;十34),來安慰門徒,勉勵門徒,可惜門徒不但沒有領會主的意思,連這節的應許也忘記了,因為在主釘死以後,他們一點也不盼望主復活(參看可十六9~11)。但是主復活後,天使(參看可十六7;太廿八7)和主自己又提醒他們(參看太廿八10),叫他們去加利利,他們果然去了(參看約廿一1~14),主也成全了祂的應許(參看太廿八16~20)。
一、自誇自大自命不凡(不肯謙卑仰望主)
「彼得說,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 (可十四29),馬太說:「彼得說:『眾人雖然為禰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 (太廿六33)。但路加在此補充了馬可馬太所未記載的話:「主又說:『西門!西門!撒旦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彼得說:『主啊,我就同禰下監,同禰受死,也是甘心!』」 (路廿二31~34)。諸位,我們聽彼得的口氣,他不但沒有把主耶穌警戒他的話放在心中,反而自覺靈性高超勝過別人,並且確定自己愛主,比別人更深,那種自恃、自滿、自誇、自大的態度就是他失敗的致命傷!他雖然認明了主耶穌有永生之道(參看約六68),也認明了主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十六16),主也應許要把天國的鑰匙賜給他(太十六19),但這一切都不能保證他不致跌倒。古話說:「驕者必敗」,箴言書說:「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 (箴十六18)。撒旦要想得人,就叫人驕傲自恃,喜歡靠自己,誇耀自己,叫人不聽主的警戒,叫人不要仰望主。彼得剛愎自用,不但叫主耶穌擔憂,他的失敗就是我們的警戒!雅各說:「你們各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 (雅一19),你看彼得回答主耶穌的話,像原子式一樣,快得不得了,一點也沒有考慮,一點都不顧情面,只高抬自己,不管別人如何。我說,他不是在說,乃是在唱,而且唱的是高調,是離了譜的高調。今天教會裡,不也有許多像當年的彼得一樣,專唱高調的人嗎?他們自拉自唱,高抬自己,貶低別人。自誇自大,自命不凡,出賣朋友。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求你們,請你們積積德別再獻醜了。請聽主耶穌怎樣再對彼得說話。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就在今天夜裡,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可十四30)哦!諸位呀!你看到了沒有,彼得的「牛皮」一下就給主耶穌吹破了。主說你不要說「永遠」 「不永遠」了,你連今天夜裡都過不了呢!古人說,「謙受益,滿招損」,真是一點都不錯。主耶穌嚴肅地警戒彼得有三件事:㈠ 指明事實(你要不認我)。㈡ 指明時間(雞叫兩遍以前)。㈢ 指明次數(三次)。主耶穌說話是有憑有據的。所以,基督徒在話語上要小心,沒有憑據,沒有事實,沒有把握的話,最好不要說,也許你說者無意,只為出出風頭,表表醜功,但聽者有心,多少事情,多少同工,就害在你的手上你還不知道呢!雅各說:「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 (雅三2),巴不得主幫助我們,叫我們做一個在話語上沒有過失的人。
「彼得卻極力地說:『我就是必須和禰同死,也總不能不認禰。』」 (可十四31上),彼得此時尚是冥頑不靈,迷悟不醒,不肯謙卑。但事實勝於雄辯,我們繼續往下看吧!
「眾門徒都是這樣說。」 (可十四31下),在任何一個團體裡,總是有一些「應聲蟲」,隨口附和的,你要注意。
二、自入迷惑打盹睡覺(不肯儆醒效法主)
「他們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耶穌對門徒說:『你們坐在這裡,等我禱告。』於是帶著彼得、雅各、約翰同去,就驚恐起來,極其難過,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裡等候,儆醒。』」 (可十四32~34):「和找一同儆醒。」 (太廿六38)。主耶穌是非常注重禱告的,祂雖然心裡憂愁難過,幾乎要死,但仍然需要禱告。因為禱告能叫人心靈儆醒;禱告能叫人產生力量:禱告能叫人忘記憂愁:禱告能叫人激發熱心;禱告能叫人免入迷惑。
看客西馬尼園中的耶穌: ㈠ 祂為世人的罪孽憂傷:1 世人沒有榮耀神(參看羅三乃.,路十七):2 世人沒有高舉神。 ㈡ 祂為世人的不信憂傷:1 世人沒有相信神;2 世人沒有敬拜神。 ㈢ 祂為門徒的軟弱憂傷:1 門徒沒有倚靠神,2 門徒沒有順從神。
「祂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倘若可行,便叫那時候過去。』祂說:『阿爸!父啊!在禰凡事都能;求禰將這杯撒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禰的意思。』」 (可十四35~36)。主耶穌是神的兒子,祂的禱告尚且如此謙卑,不敢妄求,願意討神的喜悅。所以基督徒的禱告,不應妄求(參看雅四3),不可強求(參看申一45;撒上八18),不能亂求(參看雅四3;王上十九4),不信愚求(參看太十七20;路十五12),不要停求(參看路十八1~8;雅四2)。路加說:「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祂的力量。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 (路廿二43~44)。主怎樣懇仍地禱告,我們禱告也應當懇切(參看雅五16~17;徒十二5;太六7;王上十八26) 。
「耶穌回來,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西門,你睡覺麼?不能做醒片時麼?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可十四37~38)。耶穌第一次禱告完了,就回到彼得、雅各、約翰那裡,可惜他們因為憂愁都睡著了(參看路廿二45)。這就應驗了詩篇六十九篇20節的話:「辱駡傷破了我的心,我又滿了憂愁。我指望有人體恤,卻沒有一個;我指望有人安慰,卻找不著一個。」所以特別叫醒彼得,請注意,主耶穌叫彼得,乃是叫他的舊名,就是他沒有得救以前的名字(參看約一42),是要提醒彼得,叫他知道自己的失言,知道自己的軟弱,叫他自覺羞愧。也是提醒他,要他留意主的鑒戒,勿再叫「老我為大」憑血氣說話。「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故此我們應當謹慎自守(彼前四7 ) 祈禱不倦,免入世界的迷惑(如底馬所受的,參看提後四10);情欲的迷惑(如大衛所受的,參看撒下十一2~4;十二1~14);魔鬼的迷惑(如猶大所受的,參看約十三2,27) 。
「耶穌又去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 (可十四39),這是主第二次的禱告(參看太廿六42)。「又來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睛甚是困倦;他們也不知道怎麼回答。」 (可十四40)。這是因為他們不肯儆醒禱告的緣故,若有禱告眼睛就絕對不會困倦,也就不會睡覺了。筆者個人在一次通宵禱告會中(時間從午夜十二點起至次晨六點)也有這樣的經驗。有一位年逾七十一歲的老姊妹,在一個禮拜以後作見證,她說:「感謝主,在這次通宵禱告會中我不但不想睡覺,精神特別好,並且在這一個禮拜中身體特別感覺爽快!」哦!哈利路亞!願榮耀歸給神。但願基督徒要儆醒禱告,切勿打盹睡覺。請看聖經中的教訓:先知睡覺,受人責備(參看拿一6):士師睡覺,被敵拿獲(參看士十六19~22);使徒睡覺,使主歎息(參看路廿二46);愚女睡覺,失赴筵(參看太廿五1~13)。
「第三次來,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夠了,時候到了。看哪,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裡了。起來,我們走吧;看哪,那賣我的人近了!』」 (可十四41~42)。當猶大領了一隊捉拿耶穌的兵丁,拿著燈籠、火把、兵器前來的時候,彼得和他的同伴竟然是如此軟弱,沉睡不起,連一點儆醒的心也沒有。與他所誇口時的情形此較,真是何止天淵之別呢!這就是西門的本像呀!
三、自不量力擅自動力(不肯專心信靠主)
「……他們就下手拿住祂。旁邊站著的人,有一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 (可十四46~47)。路加說,那時左右的人見光景不好,就說:「主啊!我們拿刀砍可以不可以?」 (路廿二49),可惜主還沒有說話,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就自告奮勇拔出來,向大祭司的僕人馬勒古砍了一刀,削掉了他的右耳(參看約十八10~11)。當時他們一共只有兩把刀(參看路廿二38),而捉拿的人卻有一隊,而且人人都帶了兵器,按人的眼光看,無論如何是沒有辦法抵抗的,彼得具是自不量力。何況他沒有得到主的許可,就自作主張,擅自動刀,若不是主及時制止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太廿六52);「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 (約十八11),「到了這個地步,由他們吧!就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 (路廿二51下)。恐怕他們會有殺身之禍!因為這些人必不肯甘休。按屬靈的光景說,「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則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 (林後十4),主耶穌祂有能力,祂有權柄。祂說:「你想,我不能求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麼?」 (太廿六53),主耶穌之所以甘願被捉,是要應驗先知的話(參看賽五十三7~9),成全天父神的旨意。箴言書說:「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 (箴十六32)。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帶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麼?我天天教訓人,同你們在殿裡,你們並沒有拿我。但這事成就,為要應驗經上的話。』門徒都離開祂,逃走了。」 (可十四48~53)。路加說:「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 (路廿53)。主的事在聖經上已經記載了(參看來十7:詩四十7)。當耶穌釘十字架的那一天,所有被賣、受審、釘死、安葬,以及與這些事有連帶關係的廿幾件事,都是應驗自主前一千至主前五百年間先知的預言:㈠ 被賣卅塊錢(參看亞十一12)。㈡被朋友暗賣(參看詩五十五12~14;四十一9;亞十三6)。 ㈢ 價銀丟給窯戶(參看亞十一13)。 ㈣ 門徒離開耶穌逃走(參看亞十三7)。 ㈤ 作假見證的人控告耶穌(參看詩卅五11)。 ㈥ 耶穌受鞭打、淩辱(參看賽五十6)。 ㈦ 耶穌被人控告,一言不答(參看賽五十三7)。 ㈧ 耶穌身受痛苦,體被壓傷(參看賽五十三5)。㈨耶穌無力負十字架(參看詩一O九24)。 ㈩ 耶穌手腳被紮(參看詩廿二16)。 (十一) 耶穌被列在罪犯中(參看賽五十三12)。 (十二) 耶穌為罪人代求(參看賽五十三12)。 (十三) 有人向耶穌搖頭(參看詩一O九25)。 (十四) 有人譏笑耶穌(參看詩廿二8)。 (十五) 有人瞪眼看向耶穌(參看詩廿二17)。 (十六)有人為耶穌的裡衣拈鬮(參看詩廿二18)。 (十七) 耶穌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參看詩廿二1)。 (十八) 有人拿醋給耶穌喝(參看詩六十九21)。 (十九) 耶穌將靈魂交在父手裡(參看詩卅一5)。 (二十) 耶穌的親友遠遠的站立(參看詩卅八11)。 (二一) 耶穌連一根頭髮也不被折斷(參看出十二46;民九12;詩卅四20)。 (二二) 耶穌的心破了(參看詩廿二14)。(二三)耶穌的肋旁被紮(參看亞十二10)。 (二四) 耶穌被安葬在財主的墳墓裡(參看賽五十三9)。
「門徒都離開祂逃走了」,這是應驗主耶穌所預言的話(參看約十六32),門徒見主被捉,怕自己也受連累,故此紛紛逃走。這樣彼得所說:「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 (可十四29)的話就落了空。
「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捉拿他。他卻丟了麻布,赤身逃走了。」(可十四51~52)。有經學家說,這個少年人就是本書著者馬可,因為本節所記與別人沒有關係,不過是他親身的見證,但也表示在眾人都紛紛逃走之際,他尚跟隨耶穌不離開,顯明他有愛主之心。
四、自以為是遠遠跟著(不肯忠心跟隨主)
「他們把耶穌帶到大祭司那裡,又有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都來和大祭司一同聚集。」 (可十四53),就是在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參看太廿六57),約翰說,他們把耶穌捆綁了,先帶到亞那面前,因為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約十八13)。亞那是禦職的大祭司,但當時仍有大權,一方面又是該亞法的岳父,所以千夫長等為尊重他,先將耶穌帶到他面前,可能亞那與該亞法是在同一個院子裡。
「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 (可十四54上),我們若想到他在主面前所誇口的話,「主啊,我就是同禰下監,同禰受死,也是甘心。」 (路廿二33),看到他現在這一付可憐相,就嗤之以鼻。但若想到當時的情況確是危險,彼得縱有愛主之心,願意不離左右同主受死,豈不是白白犧牲,諒也不是主所願意。因為主已經為他祈求,叫他不至於失了信心:並且還託付他回頭以後,要堅固他的弟兄(參看路廿二32)。再想一想,他雖然逃走,現在尚能抖起精神,放膽歸回,跟從主耶穌,則是情有可原了。然而彼得若自以為是,故態復萌,且在他弟兄面前自圓其說,則我們又要說他不忠了。如今在教會裡也有像彼得一樣的信徒,一面做主的門徒,一面卻是遠遠地跟隨,不叫人知道他是主的門徒。這是多麼危險啊!總之,彼得的軟弱是基督徒的鑒戒。我們應站穩自己的立場,取長補短,去蕪存菁,作一個剛強壯膽的基督徒(參看書一6:撒上四9:提後一7:二1)。
遠遠地:㈠ 癩者遠遠地喊叫(懇求恩主醫治);參看路加福音十七章12~13節。㈡ 稅吏遠遠地站著(求告恩主赦罪);參看路加福音十八章13節。 ㈢ 彼得遠遠地跟隨(不認恩主是實);參看馬可福音十四章54節。㈣ 財主遠遠地望天(企慕恩主賜福)—參看路加福音十六章乃節。㈤婦女遠遠地觀看(仰望恩主受苦):參看馬太福音廿七章55節。
五、自暴自棄與敵為伍(不肯聖別歸給主)
「一直進入大祭司的院裡,」 (可十四54中)。約翰說,彼得開始是站在門外;是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出來,和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參看約十八16)。那個門徒也是跟著耶穌,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他比彼得先進入大祭司的院子(參看約十八15)。經學家說,那個門徒就是約翰。
「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裡烤火。」 (可十四54下),約翰說:「僕人和差役因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在那裡烤火;彼得也同他們站著烤火。」 (約十八18),耶路撒冷城比地中海面高二百五十多丈,故此當逾越節時,那裡的天氣,白日雖是暖和,夜間卻往往寒冷,也是常颳風。所以他們生火取暖。彼得大概是一面怕冷,一面怕人,就摻雜在僕人和差役中間,一面烤火,一面躲人耳目。但是因為心神不安,坐立不甯,所以馬可說他坐著,約翰說他站著。殊不知彼得他這樣行,是大有危險,詩人說:「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 (詩一1),要不跌入陷坑,總宜遠離坑邊。保羅說:「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麼相和呢?信主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 (林後六14~15)。主耶穌既然從罪惡中把我們拯救出來:從世界中把我們分別出來;從萬民中把我們揀選出來;我們就當分別為聖歸給主,不可與世俗為友(參看雅四4),
不可與惡人為友(參看箴廿四1)。我們看這位在主面前誇下海口的彼得,「我總永不跌倒」的聲音猶在耳際(參看太廿六32),竟然就去與敵為伍了。人心變得真快啊!所以先知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耶十七9)。諸位,今天在你我的周圍,也有許多朝三暮四的人,他可以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在教會裡,在人面前他是滿口屬靈的話,看上去是一個極為屬靈的人,誰知道在教會外,在人後面又去與世俗為友,與罪惡為伍呢!回頭吧!不要再自暴自棄了,彼得不就是我們的警戒嗎?
六、自欺欺人三次昧認(不肯公開承認主)
「彼得在下邊院子裡;來了大祭司的一個使女,見彼得烤火,就看著他,說:『你素來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彼得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說的是什麼。』於是出來,到了前院,雞就叫了。」 (可十四66~68)。馬太說,彼得是在眾人面前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 (太廿六70)。約翰說,彼得是剛進大祭司的院子,那看門的使女對他說:「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麼?」他說:「我不是。」 (約十八17)。彼得雖然不願意人知道他是耶穌的門徒,並且在眾人面前否認,卻是不能隱瞞,而且敵人屢次認出他來。
「那使女看見他,又對旁邊站著的人說:『這也是他們一黨的。』彼得又不承認。」 (可十69~70上)。馬太說,彼得又不承認,並且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 (太廿六72)。彼得既已昧認了主一次,當時就難以改口,再承認自己是耶穌的門徒,可見一步錯了百步歪,這話是不錯的。
「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又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因為你是加利利人。』」(可十四70下)。馬太說,是因為旁邊站著的人,聽出了彼得的口音(參看太廿六73)。約翰說,說這話的人是大祭司僕人馬勒古的親屬,說:「我下是看見你同祂在園子裡麼?」 (約十八26)。路加說,這時離彼得第二次昧認主大約只有一小時,而且那人極力地指證說他是「同那人一夥的」 (參看路廿二58~59)。
「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 (可十四71),昧認主已經是罪,發咒起誓的昧認,便是罪上加罪。彼得不但不承認自己是主的門徒,更說他不認得主,而且又是主的仇敵(參看太廿六61;路廿三18;約十九12),實在是令人擲筆豪歎!彼得雖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發咒起誓不承認主,但旁邊站著的人仍然不信他的話。
「立時雞叫了第二遍」 (可十四72上);當彼得第一次昧認主的時候,雞就叫了一遍(參看可十四68),四福音都提到彼得正說完話的時候,立時雞就叫了(參看太廿六74;路廿二60;約十八27)。聖經提到神屢次用動物幫助人: ㈠ 以雄雞提醒彼得(參看可十四72上)。 ㈡ 以鴿子指示挪亞(參看創八9~12)。 ㈢ 以驢子警戒巴蘭(參看民廿二27~31)。 ㈣ 以烏鴉供給以利亞(參看王上十七6)。㈤以大魚救活約拿(參看拿一17;二10)。「立時雞叫了第二遍」,這樣就應驗了主的預書:「今天夜裡,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可十四30)。
「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思想起來,就哭了。」 (可十四72下)。路加說,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了主對他所說的話,就出去痛哭(路廿二61~62)。耶穌這不用言傳只可意會的一看,帶著無限的慈愛、憐憫。彼得雖然昧認主,主卻沒有棄絕他(參看提後二13)。耶穌這一看,就叫彼得想起自己的虧欠、軟弱、罪過,就出去痛哭。彼得這一哭,不但重新得了力量,重新得了信心,更重新得了改變(參看詩九十四19)。以後更為主作了許多美好的見證(參看徒四18~20;五1~18)。
自古以來,有許多最有名望的聖徒,因一時的不小心,也會跌倒。如挪亞(參看創九20~23),亞伯拉罕(參看創十二10~20;廿1~18),米利暗(參看民十二1~12),摩西(參看民廿2~13),大衛(參看撒下十一1~17),約拿(參看拿四1~11)。彼得雖然曾經軟弱、跌倒、犯罪,終因肯認罪悔改(參看路廿二62),蒙主赦免(參看約壹二12),蒙主重用。所以,「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加六1~2 )。
弟兄姊妹,若是自己犯罪,就不要推諉責任,錯怪別人,冤枉魔鬼,怨恨環境,當像彼得一樣「痛哭」的悔改。
五旬節以前的彼得 朱腴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27~72節
昨天所講的彼得,跟從主已經三年多了:好比:一個大學生升上四年級,距離畢業是很近了。
如問彼得那時候屬靈的程度怎樣,卻不敢下斷語;為什麼呢?他有時靈眼聰明,認識主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十六16)。有時靈智昏迷,阻攔主上耶路撒冷去受難;甚至主責備他說:「撒但退到我後邊去罷……」 (太十六23),這樣的靈程,並非步步前進,直上郇山,乃是像波浪一般地忽高忽底。
彼得二字的意思,本是磐石,那時候的磐石,是搖動而不穩固的:他自己不儆醒謹防撒但的詭計和火箭(槍彈),以致稍一疏忽,失足跌倒。但是有一點,可以證明的,彼得的跌倒,不是明知故犯,乃是失於謹慎。從此可知如今凡是信主的真門徒,也絕不能明知故犯。
彼得怎樣跌倒,根據馬可記載的,請聽我慢慢道來:
一、自誇(可十四29)
主耶穌明知十字架的苦難,近在眉睫,故在橄欖山的路上且行且談的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跌倒!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 (可十四27),所說的我,是指神:牧人,是指耶穌;擊打,是指受苦;羊,是指門徒 —— 分散,是指門徒因耶穌受難,恐懼失望,各顧性命四散了。所以預言說:「你們都要跌倒!」
別人聽了都默默無聲,惟有彼得回答說:「眾人雖跌倒,我總不能!」 (可十四29),上面說「眾人」,下面說「我」;眾人跌倒,我總不能,兩相比較,何等的伸己屈人,自大自誇。俗語說:「滿飯好吃,滿話難說」:主深知他的毛病,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就在今天夜裡,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可十四30),就在今天夜裡,時間相去何等的近!兩遍雞叫,三次不認,和他自己剛才所說:「眾人跌倒,我總不能。」互相對照,豈不是叫他慚愧呢?經上說:「你在神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 (傳五2)。可惜,彼得仗一時血氣的衝動,感情作用,不肯平心靜氣,領受主的教訓,卻極力地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 (可十四31),這種出於血氣的口頭上愛主,口頭上熱心,時間很短促的,就在今天夜裡;主預先知道他,比他自己更知道:因為他自己不知道將要遇見的事,主卻預先知道他。主也是這樣地知道我們,我們要聽從主,不可自誇。
保羅說:「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 (林前五6)。雅各說:「現今你們競以張狂誇口: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 (各四16)。經上說:「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 (耶九23)。
一日一人自誇,便把倚靠主的信心失掉;人靠自己那有不敗之理?經上說:「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 (林前一29)。
二、睡著(可十四37)
到了客西馬尼,主吩咐門徒坐在這裡,隨身帶著彼得,雅各,約翰,到更深處去禱告:那時候的主,驚恐起來,極其難過;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 (可十四34)唉!人在憂傷的時候,所需要的是什麼呢?不是要一點同情,和得一點安慰麼?主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他卻眼睛困倦打盹,不給主一點同情,和一點安慰。主對他們說:「你們在這裡等候儆醒!」 (可十四34),他們置之不問。主第一次禱告回來,見他們睡著了(可十四37)。第二次禱告回來,見他們睡著了(可十四40)。第三次來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罷!夠了,時候到了,看哪!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裡了。」 (可十41)。可見主整夜禱告,他們整夜睡覺;主警告彼得說:「西門,你睡覺麼?不能儆醒片時麼?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可十四37~38),主為什麼叫他的老名字西門?他這樣的懶惰貪睡,簡直是舊性情,老行為。主要喚醒他,叫他覺悟,在這舊性情,老行為的舊人裡頭是非常地危險;因為舊人是屬於魔鬼的,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可惜,彼得糊裡糊塗,懶惰,睡著,不儆醒,不禱告,毫無準備,忽遭不測,所以就跌倒了。
主說:「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的寶訓,不獨是當時彼得的警告,也是現在我們的暮鼓晨鐘。
三、用武(可十四47)
師生談話之時,猶太同著差役們,帶著刀棒,以親嘴為暗號,下手拿住耶穌;旁邊站著的人,有一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一個耳朵(可十四47)。那個僕人名叫馬勒古,動刀的就是彼得(約十八10)。我曾想:彼得砍掉馬勒古的耳朵,有什麼理由?他們下手拿住主,為什麼不砍掉他們的手?他們有眼不識泰山,不認識主,為什麼不刺瞎他們的眼睛?他們這樣的蠻不講理,以完人當作強盜,為什麼不爽爽快快砍掉他們的頭?彼得的理由想必是因為我們的先生在各處使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太十一5)。博施濟眾,為人民造無量幸福:你雖沒有眼睛看見,難道連耳朵也沒有聽見麼?你沒有耳朵,我就把你的耳朵砍掉!這樣的輕舉妄動,大背主平日的教訓;而且自不量力,不知寡不敵眾,也不知若以武力對抗,何用你拔刀相助;所以主對他說:「收刀入鞘罷!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麼?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樣應驗呢?」 (太廿六52~54)
彼得這樣的用武,固然出於愛主的心理,但是不合聖徒的體統;不過是世人以惡報惡的見識而已。
基督的主義,是無抵抗,基督的精神,是愛仇敵;因此,世人對仇敵可以用武,我們基督徒對仇敵不可用武,只可用愛。譬如:彼得對敵人用武,以世人的眼光看來,不能算錯;而以基督的眼光看來,他把對仇敵的愛心失掉了。
主曾在由上對他們說:「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裡路,你就同他走二裡……。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作你們天父的兒子……」 (太五39~45)。主是愛,一方面責備彼得不該用武,一方面把馬勒古的耳朵治好了(路廿51)。
那時候彼得「外強中乾」,外表雄糾糾,氣昂昂:其實拔刀用武,便是他心靈跌倒的象徵。
四、落伍(可十四54)
主耶穌被捉去了,彼得怎麼樣?經上說:「彼得遠遠的跟隨耶穌。」這豈不是彼得落伍的寫照麼?我們從遠遠二字著想,乃是遠之又遠的意思。可見彼得的目光,與主遠之又遠了;彼得的腳步,離主退而又退了:彼得的膽量,漸漸縮小了;彼得的信心,慢慢減少了:彼得的熱心變冷了:彼得的愛心化淡了。
他曾對主說:「我總不跌倒……,必須和你同死……」口血未乾,言猶在耳,如今為什麼不挺身而出,與主同到法庭,同受苦刑呢?
唉!口頭上的愛主,屬血氣的衛道,五分鐘熱度,轉瞬之間,就沒有了。當時彼得的心靈狀況,可想而知;因為他與主遠之又遠的緣故。好比:遠遠離了燈光,不是近乎黑暗麼?遠遠離了火爐,不是就將寒冷麼?彼得遠遠地跟主,他的心靈景況就將寒冷而近乎黑暗了。
從此,我們要緊緊的跟從主,不論禍福吉凶,要時刻不離主,切切不可退後。經上說:「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來十38~39)。彼得因為落伍,以致跌倒,我們中間有落伍的人麼?要努力趕上前去,與主同行。
五、烤火(可十四54)
彼得遠遠的跟著耶穌 —— 直到大祭司的院裡,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裡煽火。差役是什麼人?不都是來捉拿主的人麼?遠遠跟著主,一遠遠到混入敵方了。一個大使徒,竟然混做一個差役模樣,遠離主的危險,何等的可怕!他雖坐在火光裡,心靈卻幾乎幽暗不明了;身雖在那裡烤火,彷佛處於水窖了;人造的熱,只有使心靈的熱度降低的可能:斷沒有使心靈的熱度增高的希望。
使教會奮興,使信徒心靈的熱度增高的火,不是人造的,乃是天降的靈火。
如今也有一等信徒,在這反教運動的時候,與主疏遠,禮拜堂內,查經班裡,祈禱會中,沒有他的足跡;甚至有的與反對者表同情,有的是投機取巧,有的因迎合潮流,有的竟然趨炎附勢:這都好像遠離主以後的彼得,混入差役中烤火的行為。
六、否認(可十四66~71)
平日主對於彼得的愛何等大?情何等深?恩惠之多,三日難盡:時常不離左右。但是到了今日大難臨頭,甚至三次否認,竟然不出主之所料:豈不可歎?
他第一次假癡假呆的否認:一個使女見他烤火,就看著他說:「你素來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他否認說:「我不知道,也不明白妳說的是什麼?」
第二次脫口而出的否認:那使女看見他,又對旁邊站著的人說:「這也是他們一黨的」!他又不承認。第三次發咒起誓的否認: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又對他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因為你是加利利人」。他就發咒起誓的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
他以前承認主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如今不敢認主是一個加利利人。昨天慷慨激昂,至死不怕,今日聽見一個便女的聲音,嚇得心膽懼碎。且曾誇口說:「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此刻被人指為與耶穌同黨,甚至發咒起誓否認。背信食言,至於此極,辜負師恩,咎不能辭;血氣之勇,那裡靠得住呢?彼得尚且如此,我們豈可靠自己的血氣呢?千萬不可!
講到否認主的問題,關係很大;當時彼得在生死關頭的否認主,尚有一說;如今基督的福音傳遍地極,信主的人數占全世界人數三分之一:我們已經聽信主的道,受過主的洗,進了主的聖教;得蒙主的血,救贖我們脫離罪孽;我們應當在眾人面前為主作見證:豈可否認主呢?試問:我們中間有人在人面前怕認主麼?在人面前認主怕羞麼?怕人反對,打倒你麼?須知為道遭逼迫,為主受苦難,乃是恩賜(可十30)。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提後一8),也不要在人面前承認主怕羞,經上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十9~10)。
你若在人面前否認主,我告訴你一樁朱買臣妻子的故事,在困苦的時候,她否認買臣是丈夫,去另行嫁人:不久買臣富貴了,衣錦還鄉,就否認她是妻子;那日「馬前潑水,潑水難收」,她的末路,只得自縊而死。
主耶穌說:「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祂父的榮耀裡,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 (可八38)。
在彼得一生轟轟烈烈的歷史上,有一缺點,就是三次否認主:這是彼得的大羞恥,不然他的歷史,何等的美滿?可見我們在人面前承認主,不是羞恥,乃是榮耀;否認主,才是真的羞恥。
七、哭泣(可十四72)
三次否認主,立時雞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思想起來,就哭了。
原來否認主的結局是哭:然而彼得為什麼否認主,不是想免掉當時的羞辱和苦難麼?那裡知道,歸根結蒂,仍舊是哭。
主耶穌又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太十32,33)。現在凡是在人面前否認主的,將來主在天上的父面前也否認他;必要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在那裡要哀哭切齒了。由此可知,如今不信主,和否認主的人,將來的結局,也就是哭。
彼得的哭,實在是我們的好榜樣;他想起主的話,發覺自己的罪就哭:並不等到將來哭。我們如今聽了主的話,發覺自己的罪了麼?為自己的罪而哀慟麼?你要哭,快趁現在;若是等到將來才哭,那是很可怕,且無法挽回了。
彼得跌倒的經過情形,給我們很大的教訓,教訓我們要時時儆醒,常常禱告,虛己自卑,不恃血氣,順服主,跟從主:環境不論順逆,際遇不顧生死,在人面前總要承認主,並要為主作見證,切不可貪生怕死的否認主。經上說:「有可信的話說: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祂同活:我們若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祂,祂也必不認我們: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 (提後二11~13)。
彼得失敗的原因 蔡清寧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29,31,38,47,54,72節
馬可福音這一卷的聖經是馬可寫的。而剛才所讀的馬可福音十四章29~72,這一大段的經文是馬可寫出彼得失敗的故事。馬可所寫的這些資料是從那裡來的?有人說:因為馬可曾與彼得一同傳道。既然是隨著彼得一同傳道,可見他們就有機會生活在一起,也有機會彼此交通,因此他所寫的這些資料都來自彼得口述的,當他聽過彼得親口述說,他是怎樣的軟弱失敗,又看到彼得是那樣為自己的軟弱失敗懊悔傷痛,馬可想起了自己也曾軟弱,他的心就與彼得起共鳴,馬可覺得把彼得的失敗寫出來,可作為後世基督徒的鑒戒。
今天有許多信徒也是過著失敗的生活,在世人面前不敢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在餐廳吃飯不敢作謝飯禱告,這就是在行動上不認主,跟彼得差不多。彼得失敗,我們也失敗,現在我要根據這一段經文來說明彼得失敗的原因,願我們先知道,然後可作些防備。
一、自信太過(可十四29)
彼得失敗的第一個原因,就是太過自信,他向主說:「主啊!眾人都跌倒,我總不能。」換句話說就是自以為站得穩。其實,彼得真不會跌倒嗎?不是這一回事。彼得沒有看穿自己是軟弱之輩,是經不起打擊的,老實說連自己都給自己靠不住。所以我們不可太過自信。
二、自誇太多(可十四31)
彼得失敗的第二個原因:就是作人不踏實,專說大話,誇口自己不會這樣,不會那樣。彼得說:我不會跌倒,也不會不承認主,果真是那麼好嗎?不是的。所以凡是「不充實自己」 「不踏實作人的」「平時專說大話」,這種人都會失敗。求主感動我們的心,當承認有虧欠,常覺得自己不夠,一生追求長進。對神、對人都謙卑,才能保守自己不失敗。
三、禱告太少(可十四38)
彼得失敗的第三個原因,就是禱告太少,主耶穌的禱告很多。彼得和耶穌正好相反,彼得的禱告太少,禱告太少有什麼不好?有什麼危險呢?
㈠會失去與神的交通。
㈡會失去上頭的能力。
㈢靈性會漸漸的軟弱。
㈣靈性也會沉睡墜落。
今天教會中充滿了睡覺的基督徒,聽道沉睡、禱告沉睡、生活浪漫,就是因為禱告太少,甚至每天的生活完全沒有禱告,這種沒有禱告的人,必定會失敗。今天臺灣的眾教會,禱告實在太少,禱告會人數更少,有的教會甚至把禱告會取消了。許多信徒不參加禱告會,難怪自己軟弱,教會也軟弱,聖工停頓,沒有辦法發展,這都是因為信徒的禱告太少。
四、行動太快(可十四47)
彼得失敗的第四個原因,就是動作太快。這一節聖經說;彼得拔刀削掉大祭司僕人的耳朵,雖然他有愛主的心。但是這樣動作太快了。我們也常犯這個毛病。我們對一個人還不夠瞭解,我們對他的論斷太快了,用惡言攻擊他也太快了,甚至肉體衝動太快了,血氣行事太快了。使對方受了虧損。彼得動刀太快了,結果增加了主耶穌的麻煩,還要替他收拾他所惹的這個麻煩事。總說:動作太快的人,都會出
事,都會惹禍,結果導致失敗。所以我們不要跑到主的前頭。
五、離主太遠(可十四54)
以上我們看到了彼得身上幾個毛病:㈠自信太過。㈡自誇太多。㈢禱告太少。㈣動作太快。這些都是害他失敗的原因。緊接著我要再說出一點,就是54節所說的:「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這是說到彼得失敗的第五個原因:「離主太遠」。我們不可以說彼得不愛主,彼得愛主的心是有,只是不肯貼近主的身旁,怕遭逼迫苦難,但又不願將主丟下,結果遠遠跟隨主。遠遠跟隨主為什麼會害一個人失敗呢?
因為:
㈠遠遠跟隨主的人 —— 會對主冷淡。
㈡遠遠跟隨主的人 —— 會對罪狂熱。
彼得離主太遠,結果混雜在世俗人中,與褻慢人同坐,結果失敗跌倒了。願我們跟隨主能跟得貼近主身旁一些,像約翰常靠近主胸懷,成為主所愛的門徒。
六、想起主的話太遲(可十四72)
彼得失敗的第六個原因:就是太慢記起主「警告」他的話。我們也是如此,多少時候,主借著聖經,借著講臺,借著主的僕人,向我們一次又一次說了「警告的話」,我們雖然聽了,但是卻不在乎,不把神的話當作話。在態度上表明「無所謂」,你警告你的,我照我心所愛的去行,根本就是沒有把神放在他的眼睛裡。非常驕傲,等到有一天失敗了,才想起了主「警告的話」,可惜已經太遲了。難怪大衛說:「我要將禰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稱」 (詩篇一一九11)。寫希伯來書的作者說:「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 (來十二25),所以我們不可棄絕那向我們說話的,因為主的話怎樣說,必怎樣應驗。多讀聖經,多把主的話放在心裡,是最好的。主的話是亮光,是智慧,是腳前的燈、路上的光。
感謝主,今天借著這一段經文給我們一同領受這樣寶貴的教訓,願我們能謹慎自己,不犯彼得所犯的這六大錯誤。㈠不自信太過。㈡不自誇太多。㈢不可禱告太少。㈣不要動作太快。㈤不要離主太遠。㈥不要對主警告的話,抱著不在乎的態度。以上這些錯誤都會害我們失敗,願大家儆醒謹慎自己。
懺悔 林義盛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32~36節
馬可福音十四章32~36節記載:「耶穌對門徒說:『你們坐在這裡,等我禱告。』於是帶著彼得、雅各、約翰同去,就驚恐起來,極其難過。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裡,等候儆醒』。祂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倘若可行,便叫那時候過去。』祂說:『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禰將這杯撒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禰的意思。』」夜!可怕的黑夜,淒涼悲傷,慘痛、驚恐,尤其在這最後禱告的一夜,萬籟俱寂,千百萬的心思,都齊集在耶穌的心裡,憂傷、痛苦,使祂幾乎要死。
你知道耶穌苦杯中的苦到什麼程度嗎?祂當時的求告就像兒子搖幌著父親的臂膀,似罪犯向法官訴哀一樣。你曾感受到嗎?那正是一個幾乎要死而求生的心靈。我想,你不曾感受到,因為你未曾有過這種極度求生願望的感受,你也絕沒有耶穌這時憂傷幾乎要死的真正悲痛。你知道嗎?你的悲傷和痛苦是無病呻吟。你知道嗎?你的慘痛只不過是表皮性的疼痛,而你的哀號也只是一時而已。如果你知道耶穌那夜憂傷欲死的內心極深處真正的痛苦,是為了我這個罪魁,這個罪無可赦的大罪人而發,你就知道祂真正的悲痛所在了。
祂知道,世上尚有我這大逆不道、罪該萬死的人以及許多與我同類的人。祂為了救我們這批死刑罪徒而悲傷欲死,祂的這些痛苦都是我們這批人所給祂的,祂苦杯裡面所裝的就是我們的罪惡,然而祂必須喝,祂必須為我們受這一罪惡刑罰的痛。可是,祂哀號的卻是說:「你們,尚在睡覺。」你們仍死睡在罪惡中,仍死睡在罪惡的夢鄉,你們還不知道這罪惡的歡樂,將使你們靈魂毀滅,你們仍迷夢在酒色裡,浸習腐爛滅亡。
我們想到耶穌當時的苦痛,再看看這世界,世人啊!你們鋼硬的心要到幾時才軟化呢?你們不言的心要到幾時才受感動呢?你們迷茫的心幾時回轉呢?這不義的世代啊!你們要受所多瑪、俄摩拉的刑罰,到那時候就來不及了。你們這邪惡淫亂酒醉放縱情欲的世代,你們非看神蹟不可。罷了!罷了!時候到了,你們仍睡,這就是耶穌的苦痛所在。
耶穌內心的悲痛何時能停止呢?難道要等候審判的日子嗎?不!祂仍在等待我們這批罪人真實的悔改,祂現在仍在天上為我們這批罪人禱告,祂從不間斷對我們悔改的盼望,祂當年在客西馬尼園時的內心痛苦今仍存在,祂今日仍悲痛欲死,祂還在搖幌著神的膀臂為我們求救,祂已經為我們承受了我們給祂的苦杯。可是,祂所受的卻是增一層的痛苦和更加激烈的戰慄,甚是憂傷。祂已說過多少次了,「不要受迷惑」。但是,我們之中還有人在睡;過著紙醉金述的生活,作著欺詐、不義,盡是泯滅良知的事,取不義之財,完全沒有一些誠實的事可以表現。到了現在,不但逃避人,逃避現實,也要逃避良知、理性,更想逃避神。
只是你如何逃得了耶穌悲痛欲死的心呢?祂不是提起雙手希望你投進祂的懷抱嗎?祂不是還在客西馬尼園裡,為著我和你而祈求神嗎?我知道你也是有過內心的痛苦的,你也似乎有過欲死永生的遮懷。可是,你知道嗎?耶穌為了我們,還得喝我們罪惡的苦杯。
起來吧!不要睡了,快到耶穌的懷抱安歇吧!祂會為了你的悔改而忘掉一切痛苦,祂已經為了你的悔改而承受苦杯。朋友們,不必再逃避了,耶穌正張著雙手在歡迎我們這些罪人。
他們睡著了 王英武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32~42節
在初代教會的歷史中有三個人,那是彼得、雅各、和他的兄弟約翰。他們是最先跟從主的四個人中的三個。在全體使徒的名單中,這三個門徒的名字總是列在最前面,保羅稱他們為教會的柱石。他們是被主在特別的經驗中揀選出來的,那是特賜的恩惠。祂曾帶他們進入睚魯小女兒的房間裡,那個房間是這個女孩子去的地方,耶穌讓他們見到祂給孩子生命,使她復活。祂還帶他們上山,那是祂改變形象的地方,讓他們見到祂的榮光,聽到天上兩位客人的聲音,聽到天父在雲彩裡喊的聲音:「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吩咐他們要聽祂,而現在是祂最痛苦的時間,祂從所有的一大群門徒中挑選他們出來跟從祂,因為這時祂心裡憂傷幾乎要死,而他們卻睡著了。
在他們的中間有兩個人以後為了主的緣故殉道了,然而祂許可約翰延長壽命幾乎近一世紀,用他六十年的經歷來結束那無價的著作。他們全是堅強熱心的人,雖有激烈的個性也是主所深愛的。他們都是加利利海邊的漁夫,在海邊撒網打漁。他們常為了生活和突然而來的暴風雨掙扎。由此可意識到,他們都十分強壯,他們本是一群平凡的漁夫,只有基督能使他們成為不平凡的偉人。
當我們的主極需要的暗候,祂帶他們一同進入幽暗的橄欖樹林,他們跟著祂應該用愛心陪著祂,在祂被試探的時候幫助祂,然而他們都睡著了!
耶穌對門徒說:「你們坐在這裡,等我禱告」。祂回來時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西門,你睡覺嗎?」祂又離開他們,再回來時又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睛甚是困倦,他們也不知道用什麼適當的話回答祂。只是祂自己寬大溫和地說:「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請注意:他們不是拋棄祂,他們不是故意的、無情的、不悔悟的變節者,只是他們肉體軟弱,暫時離棄祂。我們可以指出無數類似的人,像以掃為一碗紅豆湯,為了肉體上的需要出賣了生命靈性上的利益。巴蘭自甘墮落,使摩押人引誘以色列人犯罪,使神的百姓受辱。底馬貪戀現今的世界就離棄基督和福音真理。
彼得、雅各、約翰,他們三個人是經過主審慎揀選出來的,他們脫離了撒但和牠的生活方式,撇棄了一切跟從基督與神聯合。這三個人在黑暗中等基督回來,他們的頭都垂在胸前,他們睡著了,只要他們張開眼睛就知道他自己應該為主做些什麼事情了!
當祂禱告的時候,他們是睡著了。對於這個怠忽有罪的睡覺用什麼理由來解說呢?好吧!有一件事,他們從百農到耶路撒冷參加逾越節至少走了七十五英里。這幾個人已經很疲倦了。他們在異鄉作客,或是他們都睡在樹下,他們避免吃好的食物,他們在這一星期中非常緊張、過於興奮,現在因為體力消耗過度,眼睛困倦,他們不顧一切都睡著了。
在這樣身體疲乏的時候,很容易怠慢違背主。當我們的力氣減弱時,當生命的火在爐中燃燒不烈時,當神經系統衰弱時,當心中厭倦煩惱時,那正是仇敵的箭向我們發射的時候,讓我們謹慎地在四周警戒,振作精神,抵擋意志消沉,免得怠忽離棄主。
總要謹慎,當你生活辛苦勞力,負擔過重,因日子無變化感到單調厭倦時,你當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或許你是一個忠實的信徒,當你的熱情在燃燒時,當你發現了基督的日子,你有高貴的理想、非常的盼望,你們心靈固然願意愛主,有時卻因肉體軟弱而跌倒了。
彼得、雅各、約翰,他們三個人在那個憂傷的晚上,不曾履行主的命令,或許還有別的理由,那是關於靈性上的反應。他們在一周中的靈性生活是怎麼樣的呢?想到他們跟著主走進城,一開始就有那些得勝的事情,他們跟著主在聖殿教訓人,在伯大尼受信徒的款待,又在高樓座席,領受約翰福音十四~十七章的寶貴教訓,聖經內再也沒有像這篇教訓更深奧懇切的了,給愚昧無智昏迷不醒的人帶來了亮光,它是宗教上最深的經歷。當他們得到了安慰:心靈上滿足的喜樂時,他們就緩和而不謹慎了,那是靈性上反應最危險的時期,因此他們都睡著了。他們靠在一棵樹上,他們企圖醒過來:心靈固然是願意,肉體實在軟弱,他們的眼睛甚是困倦,不知不覺地瞌睡來了,當主責問時,他們不知道用什麼理由回答。只有主用祂自己溫柔的慈愛寬恕他們,祂知道他們願意謹慎小心,祂知道他們的心境,那是怎麼樣的心境?
他們認為主的掙扎沒有什麼了不起,沒有多嚴重,需要他們同情説明。他們睡熟了,祂是多麼痛心啊!如果讓我們回想往事,當我們做錯了,用什麼話來請求寬恕赦免呢?在不知不覺中,我們做了多少錯事?
他們能幫助祂,可惜失去了機會,許多機會來了,也像那樣輕易地失去了。請注意,總要謹慎,若是你失去了機會永不會再回來的。他們睡著了,做錯了一件事,立刻就改正過來,終於他們成為大有能力的人。
儆醒 雅各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37~38節
耶穌回來,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西門,你睡覺麼?不能做醒片時麼?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西門,你睡覺麼?不能做醒片時麼?」何時主耶穌對西門彼得說這句話呢?就是在有天晚上主帶領彼得、雅各、約翰三位門徒入客西馬尼園的地方去禱告的時候。那時已經很晚了,由於在未到此地以前,主與十二門徒在耶路撒冷城內一間樓上同吃逾越節的筵席,在那裡主為每一位門徒洗腳,然後吃聖餐。後來耶穌對門徒說了許多寶貴的話(參看約十三31—十六33)並禱告,這是一段相當長的祈禱(約
十七)。最後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從耶路撒冷到橄欖山約有二公里遠,主耶穌與門徒驚恐地到橄欖山的客西馬尼園禱告。我們若從以上的經過來看,就知道當他們到此地時已經很晚了,所以彼得累得睡著了。但是在這時彼得不該睡覺,因為不久耶穌將被抓,門徒也可能被殺,此刻很危急,應該儆醒不可睡覺,因此耶穌對彼得說:「西門,你睡覺麼?不能做醒片時麼?」
讀了這段經節,使我想到現在的世人與彼得在客西馬尼圍時的情況很相似。按照聖經的記載,當耶穌再臨之前,教會普遍受到災難,如今接近最後之時了,主已快再臨。而在此時,我們不能再迷惑、彷徨、睡著了。今日主要叫醒你對你說:「你在睡覺麼?不能做醒麼?」為什麼不能再睡而要儆醒呢?在此我們來看兩個例子:
請看士師記十五、十六章,說到大力士參孫由於被一位婦女大利拉所迷而睡在其腿上被剃了頭髮,以致離開了神失去了他的大力量。這是由於他睡著了。另外一個例子則為大家所熟悉的馬太福音廿五章1~13節,在這段經節裡,主耶穌用猶太結婚的風俗來比喻,借著童女的表現來教導世人要儆醒來等待祂的再臨。
猶太人在結婚時,新娘家要先宴請親友,表示慶賀及送別。到了黃昏時新娘才騎著馬或驢由親友護送到新郎家,並請未婚的女性朋友們當女嬪相(童女),每人都拿著油燈一起去,沿路有打鼓、吹喇叭,甚是熱鬧。而新郎在結婚婚日並不在家裡等新娘,必須到朋友家一同與朋友快樂地吃、喝。一直等到新娘到了他的家,派人來通知他時才回到自己的家。而新郎要回去時,就有人在前面一面跑一面大聲喊:「新郎來啦!新郎來啦!」而在家等新郎的女嬪相們就拿著油燈出去迎接新郎。與新郎一同前來的朋友到了門口就回去,除了親友或男嬪相外,待女嬪相們進入屋內,新郎進門後,大門就關起來,大家一起快樂地享受筵席。而在門外慢到的客人就無法進去了。富者的婚禮有延續七日之久,每位也就享受七日久的宴樂。
上面所談的是猶太人結婚的風俗。主耶穌曾在馬太福音廿五章以十個童文(女嬪相)為比喻,其中有五個是愚笨的,只帶著油燈沒多帶油。她們都在等新郎的回來,卻等得呼呼大睡了。半夜,聽到說新郎回來時,這十個童女就出去迎接新郎,可是那五個愚笨的卻發現她們的油燈快沒油了,火將熄,於是趕快出去買油。但,太可惜了,在她們買油回來時,大門已經被關了。她們陪新娘一塊來,就希望參加婚禮及宴席,而現在只能望著大門歎息了。她們為何會失去這個福份呢?是她們睡著了的緣故,如果她們儆醒,就會發現油將不夠,而快點準備的。主耶穌以這個比喻說明祂的再來就像新郎的回來,假如我們睡著了,沒準備好,結果會失去永恆的福份。
可是我們怎麼知道我們是否在睡?肉體的睡與醒有分明的現象,而在靈性上的睡與醒也有很明顯的不同。在此,舉幾個憑據供各位檢討,監察自己是否在睡:
一、在靈性上睡著的人會失去力量。以前重生者,面對惡有得勝的力量,在大眾面前,有見證耶穌的勇氣,也有力量感動他人尋求主,那時你的禱告有力量。而今你已軟弱如水,這就表示你在睡。
二、對得救沒有把握。假如主在五分鐘後再臨,你能把握在天國裡你也有份?假如現在你的心沒準備要到空中迎接主,那麼你仍在睡中。
三、睡著的人不知饑餓。以前你致力於禱告、讀聖經、上教堂,現在你已不太喜歡了,這是因為你心中不覺得饑餓。一個有感到欠缺靈力的人,才會渴望禱告,一個心靈上感到饑餓的人才會渴望讀聖經。所以你不喜歡禱告、讀聖經、參加聚會,這就表示你在睡。
四、睡著的人雖然旁邊的人有危險,也不知去救他。為何你信了主,而你的家人、朋友卻尚未信主,假如你仍不積極引導他們,那就表示你在睡。
今日,有的人沉睡於酒色,有的人沉睡於金錢、地位、學問、勢力,甚至今天尚未儆醒的仍是許多。
有一次鬼王召集部下開會,鬼王說有什麼辦法能夠禁止耶穌在地上的工作嗎?有一位部下站起來說:「王啊!我有做一件很成功的事,就是我曾看見駱駝載著許多聖經的隊商,正通過撒哈拉沙漠,往阿拉伯去,我為了阻擋福音的傳播,就掀起一陣大風,用沙將這隊商全部掩埋了。」眾鬼聽了除鬼王外都拍手叫好。又有一位說:「我曾在印度洋看見一艘大船,上面有許多傳道師,準備到印度去傳福音,我就用大浪將船弄翻,船上的傳道師都死在海底。」
再次地,除鬼王外眾鬼又高興得歡呼大叫。但鬼王開口了,說:「剛才兩位雖然都做得不錯,可是這樣並不能阻擋教徒看聖經,且到印度的傳道師不只這批,反倒是他們因主耶穌而喪失生命,更能在天國永享快樂。」此時,又有一位部下接著說:「王啊!我曾做了一件小事卻是很成功。就是在十年前,我看見一位做基督徒的,由於忌妒就一直跟隨他有十年之久,十年前他是位儆醒的基督徒,熱心禱告、讀聖經,愛參加聚會,遇到人就傳揚主的福音。我一直跟隨他,如今他已睡著了,成為一位睡著的基督徒,不知祈禱,讀聖經,不愛聚會,也不傳主福音了。」鬼王聽了,馬上拍手,稱讚這位小鬼。
這個故事雖然是人編造的,但它在說明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魔鬼在地上如果對傳福音的工作阻止不了,那就設法使信耶穌的人睡著,睡著的人就與尚未信主,接受生命的人一樣。因此,我們必須儆醒,不可中了魔鬼的計。
我們知道,我們是屬於神的子女,全世界都睡于魔鬼的手中,唯獨我們要時時刻刻儆醒,直等到耶穌再來之時,我們定能一起享受在天國的快樂。
耶穌說:「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 (太廿五13)。
誘惑 張清庚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38節
我們每一禮拜所念的主禱文中,有一句是:「……不叫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這句主禱文,若以平常人或注重道德的人的觀點來看,另有其說法。平常人解作「人」的能力,是從冒險鬥爭或與對敵交戰時才能試驗出來,換言之,一個人要認識自己的能力,必經考驗與試探,從危難中得勝,那「生命」才有價值。注重道德者卻以為「人」需要有好的能力以便考驗自己,好人是因世上有了壞人才有價值,假使世上全是好人,則好人就不成為好人。由此看,道德論者和平常人的看法與聖經的教訓截然不同。聖經教訓我們要如此禱告:「不叫我們遇見試探」,「不叫我們遇到誘惑」,這兩句話,明顯與前面兩種要從危難中考驗自己能力的論調相異。主耶穌強調:不論我們如何虔誠,不論我們如何堅強,如過上「試探」或「誘惑」,我們的一切能力必將陷落在敵人手上,終將被敵人奪去。以賽亞書五十四章7節說:「我離棄你不過片時……」詩篇卅八篇10節亦記載:「我心跳動,我力衰微,連我眼中的光也沒有了。」此二節聖經在說明人受試探,乃是被神離棄並在描述其被神離棄後的心境,神離棄他,朋友離棄他,連心裡的能力也離棄他,其心不平安已任由敵人擺佈。所以,受試探、受誘惑絕非前面二說的考驗自己。
任何人都有機會受魔鬼試探、受誘惑,被撒但誘惑。沒人敢誇口說他不會被試探、受誘惑,或他將勝過試探誘惑。西門彼得曾誇口說:「主啊!我就是同你下監,同你受死,也是甘心。」主回答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我告訴你,今日雞還沒叫,你要三次不認我。」彼得如此,我們還誇口什麼呢?人類的始祖亞當曾被魔鬼誘惑犯罪,主耶穌亦三次受撒但試探。路加福音四章13節記載:「魔鬼用完了各樣的試探,就暫時離開耶穌。」這句「暫時離開」,意味還會再來的意思,連耶穌都無法永久避免試探,何況我們?有一青年,受聘于某商店做雜工,他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他祈求主人允許他主日上禮拜堂敬拜,他常懺悔禱告說:「神啊!求禰不要叫我受試探,因為我軟弱,常受迷惑跌倒、失敗……」,有一次,其主人疑惑問道:「我沒信神都不受試探,你信神的何來那麼多試探?」,該青年聽後亦感不無道理,一時無言以對:心中暗自付道:「對啊!老闆不信神沒什麼試探不試探的,我區區一個雜工何來試探?」,某日,老闆帶他一同上山打獵,一槍擊出,打中了很多鳥,有些打中頭部或心臟的都是一槍斃命,有些打了翅膀或腳部的還在掙扎欲飛,主人吩咐他應從受傷的先捉,再撿死的。該青年於是邊捉邊想,猛然間,他領悟了,他忙向其主人道:「主人!主人!上次的問題,我已得到笞案,你們這些沒信神的是如被魔鬼打中了頭部或心臟,一命嗚呼!無可救藥。而我們信神的像被魔鬼打中了翅膀或腳部而已,尚知痛覺,尚知悔改!」這個比喻,教導我們要閃避誘惑,遠離試探,免被魔鬼打中。如不幸被打中,也要知道痛楚,知所悔改,因神的名得到拯救。哥林多前書十章12~13節記載:「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雅各書一章13節也記載人不是被神試探,而是被自己私欲的誘惑所試探。主禱文中有一句:「……赦免我們的債……」這是指「過去」,求神赦免我們過去所犯的罪。接著是:「……不要叫我遇見試探……」,這是指「未來」,求神不要在未來叫我們遇見試探。「人」,承認自己的軟弱,就應時時儆醒,看「罪」有如毒蛇猛獸的可怕。魔鬼引誘我們犯罪常用兩付眼鏡給我們戴,使我們發生錯覺,第一付眼鏡是在犯罪以前,把大事看成小事,等犯罪成了事實後,卻是一椿大案。第二付眼鏡是將小事看成大事,魔鬼趁機渲染說:「看哪!你所犯的事那麼大,你還好意思信耶穌,你還好意思去教會。」使人餒志,不敵向神認罪,終致滅亡。
約瑟在波提乏家中做奴僕時,受其主母引誘,當時他僅有兩條路可走,第一條是「財色兼收」,第二條是「坐監」,他毅然選擇了第二條。他對其主母說:「我豈能行這事得罪神。」彼得前書五章8節說:「魔鬼像吼獅要吞吃人」,也像毒蛇、細菌專門窺視我們的弱點,無孔不入,防不勝防。「人」,皆有弱點,以掃因貪吃而賣了長子名份,參孫因好色而喪失力量,猶大因貪財而出賣耶穌,魔鬼隨時會利用我們的弱點,攻擊我們的弱點。所以,我們應瞭解我們的弱點,加以防備,以免魔鬼乘虛而入。
聖經記載,耶穌四十天的禁食禱告,使祂得勝魔鬼的試探,除祂以外,無人能勝過試探,甚至信仰之祖亞伯拉罕亦然。因此,主耶穌教訓我們要做醒禱告說:「不要叫我遇見試探。」
沉默是金 賴忠智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43~65節
回顧二千多年前,客西馬尼園的一幕,那個很戲劇性的夜晚,大祭司、文士、長老都聚集在花園裡準備捉拿耶穌,但是花園太幽暗,必需藉某些記號才能指明要捉拿的物件,故叛逆者猶大,選擇了那親熱又可怕的記號 —— 親嘴。「親嘴」在那個時代,乃是表示迎接,拉比中普遍的表示是「尊敬」之意,正如今天的握手、恭敬之禮一樣。用親嘴請安,在希臘文裡乃用為(Plilesen) ,但在45節所用的字眼是Kateplilesen ,這種動詞的用法是強烈的,讓人產生不自然的感覺,其意為「連連親嘴」。猶大也許顧慮光線的不明,記號若不清楚則不易讓人看清楚,於是「連連親嘴」,或者是他作賊心虛,以此熱情的動作掩飾他出賣耶穌的心機。不管如何,這一幕可說是福音故事中,描述人性最為卑鄙的一景。
從共觀福音書中,捉拿耶穌到審判這段故事,清楚道出受難已逼近了。而這種審判卻分為二次,第一次是宗教上的,審判者是猶大當權的領袖,是非正式的,其目的在控告耶穌的罪狀能被證明:另外一次的審判是有關民事的,主審者是彼拉多,這回在清晨主持,亦屬正式的判罪。
當大祭司審問耶穌時,都想假造見證陷害祂,主要目的是讓非正式的審判成為碓實的證據。但是他們的見證竟都是無法對證的,於是他們繼續煽動眾人作假見證。試看耶穌此時的態度如何?馬可福音十四章60節:「大祭司起來,站在中間問耶穌說,禰什麼都不回答麼……」以賽亞書五十三章7節:「祂被欺壓,在受苦的候時卻不開口: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為什麼耶穌不為自己辯解?祂怕嗎?絕不是。耶穌在公會堂中用不說話的態度對付他們,這種態度實在給我們三種的啟示:
㈠一句話立千秋業:一個人若生病了去找醫生,醫生往常正視病者的舌頭,看它呈何顏色後推測其內臟的情況。同樣,人也可以從舌頭窺出其內心所想是什麼。路加福音六章45節:「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口裡就說出來。」舌頭可說是百體中極小的一部份,但其影響是不可漠視的,常言: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舌頭就好比那火。雅各書三章6節寫:「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行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裡點著的。」
我們所以被稱為萬物之靈長,乃是我們可以用語言來表達彼此內心的意念及思想。但是自從亞當犯罪以來,人性呈了每況愈下的腐壞,人類雖然可以任服遙遠的火星,可是卻無法征服舌頭啊!雅各書三章8節:「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惡物,滿了害死人的毒氣。」同章2節:「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所以,我們批評隨意說話者為長舌。論語學而篇雲:「巧言、令色,鮮矣仁。」這是中國人修身功夫之秘訣。中國之諺:「凡喪家亡身,言語占八成」,由此觀之,講話豈不是要很謹慎?傳道書十章12節:「智慧人的口說出恩言,愚昧人的嘴吞滅自己。」所以一句話可以立千秋業,同時也能夠身敗名裂,遺臭萬年。
㈡二而不畏譭謗之言:當眾人指控耶穌時,他們的見證竟無法一致。馬可福音十四章58節:「我們聽見祂說:『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這些人指責耶穌,出言不慎,褻瀆神。這又說明了這般人根本不瞭解耶穌所說的意思,斷章取意,曲解事實。啟示錄二章9節:「我知道你的患難,你的貧窮,也知道那自稱是猶太人所說的譭謗話,其實他們不是猶太人,乃是撒但一會的人。」所以耶穌依然保持平靜。彼得前書二章12節:「你們在外邦人中,應該品行端正,叫那些譭謗你們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金碧勢先生在「效法基督」一書中說:「若有人譭謗你,說些你所不願聽的話,你卻不要憂愁,應該作你自己最嚴厲的審判官,而且總要想你自己比任何人更軟弱,大智之人在患難的日子中總是保持安靜,而且全心向主,不為人言所動。」又說:「不要讓人家的舌頭影響你心中的不安,因為不論他們對你的批評是好是壞,你卻不能因這批評而有所得失。真平安、真榮耀在那裡?豈不是在我裡面麼?凡不求人的喜悅,也不怕人的譭謗的人,必得享受大量的平安。因為一切心中的不寧和紛擾,都是從溺愛和懼怕而來。」因此有智慧的人,應該勇於面對災難,保持鎮靜,全心仰望主,不受人言所誘動。衛靈公篇:「巧言亂德,小不忍,則亂大謀。」由此可見「譭謗」之可畏!故學習主耶穌基督的態度,而不畏譭謗之言。
㈢三寸舌定百年身:按照猶太人律法上的傳統,在公會堂裡不准問會套人犯罪的問題。但是祭司長們,竟問耶穌:「……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於是耶穌開口了。(耶穌在馬可福音中,第一次承認祂自己的身份)。這種自稱神兒子的回答,猶太人視之大逆不道,是褻瀆神的,可是這句話卻又是他們期待已久的。於是罪名既定,等待了整個晚上的群眾,巴不得馬上治死耶穌,接著是更悲哀的一幕,吐沫、拳打、侮辱。主耶穌的三寸舌已定百年身,這苦杯是喝定了。
被吐沫、被侮辱的人,是一個無罪的耶穌,而發起這場卑鄙審判行動的人,卻是一群耶穌的同胞,審判祂為褻瀆神的,逼祂走上十字架,也是人類。這就是救贖全人類,成為「彌賽亞」的路程?耶穌基督深知這杯是苦的,但為了愛人類,祂犧牲,接受無上的侮辱、不公平的審判。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以一句話立千秋業,祂平靜而不畏譭謗之言,最終以「我就是」定百年身,於是天父神的應許便顯明了。讓我們試想「沉默」豈不是需要學習的一門功課嗎?(許美滿記錄)
有一個少年人 蘇天明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51~52節
馬可在新約中是一位平信徒,後來奉獻為主工作,他不是使徒,沒有跟從主耶穌,當耶穌傳道的時候,不過是一位少年人。後來跟從使徒傳福音,從彼得的講道取材寫馬可福音。
一、他的家庭
新約三次記載他的家庭,傳說耶穌與門徒守逾越節的大樓及與門徒聚集祈禱的樓房是同一個地方。見於:「他必指給你們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你們就在那裡為我們預備」 (可十四15),「進了城,就上了所住的一間樓房」 (徒一13)。初代教會在耶路撒冷成立時,就是在他們的樓房,作集會的場所,彼得被捉拿入獄時,信徒都聚集在他們家祈禱神(徒十二12),彼得在獄中被天使帶出去時,他想了一想,就往那稱呼馬可的約翰、他母親馬利亞家去,在那裡有好些人聚集禱告,從這聖經,可推測他家與初代教會有很大的淵源。
二、他的母親
新約中有好幾位馬利亞,即:耶穌的母親馬利亞、抹大拉的母親馬利亞、小雅各與約翰的母親馬利亞、伯大尼的馬利亞、還有馬可的母親馬利亞。每人的家境都不相同。
馬可的母親馬利亞的家境很富裕,在耶路撒冷有一間大樓,耶穌借她的大樓,在那裡守最後的晚餐,可見那個房子相當大,客聽至少可容納十三個人,她的信心與愛主的心不錯,願意將自己的房屋開放,給耶穌使用,表明她愛主,而且初代教會成立在她家集會,每次歡迎主內弟兄姊妹,是表明她的愛心和信心的堅固。希律王迫害教會殺害雅各,彼得入獄,那時大家聚集在她家中禱告,她也不怕,可見她的信心和愛心是多麼的大。
三、少年人馬可
在馬可福音中有兩個記事,有人推測這記載是記馬可本人的事,請查看:
㈠「你們進城去,必有人拿著一瓶水迎面而來,你們就跟著他。」 (可十四13),拿著一瓶水的人,就是馬可,那天晚上耶穌給門徒洗腳的水就是馬可拿來的,他在樓下,一定會聽見耶穌他們守晚餐的情形,並主為門徒洗腳所說的話。
㈡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可十四51~52),那少年就是馬可,使徒與信徒在他家的特則祈禱會(徒十二12),以及初代教會成立聖靈充滿的情形,他都知道,也一一聽見及看見。
由於母親的影響,家庭的環境,加上親身的體驗,無形中他的信仰品德,自小的時候就受感化,加上後來跟隨彼得周遊傳道,使他能寫出耶穌的行傳,並且成為其觀福音的藍本。
使人希奇的事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章55~56節
「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祂。」 (可十四55),這是耶穌第二次在大祭司面前受審問,這些人想拿假見證陷害祂。耶穌總共受了六次的審問,三次在猶太人面前(就是宗教的審問):一次是亞那(約十八13~24),一次是公會(非正式,可十四53~66),一次也是公會(正式,路廿二66~71)。三次是在外邦人面前(就是政治的審問):一次是彼拉多(可十五1~20;約十八28~38),一次是希律(路廿三4~12),另一次也是彼拉多(路廿三13~15;太廿七15~20;約十九4~16)。
「卻尋不著。因為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祂,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 (可十四55下—56),按猶太人律法,若有人被判定死罪,那人被治死的時候,見證人就要先下手(申十七7 )。但這人若以假見證陷害人,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申十九16~21)。可是好些人因為蓄意要治死耶穌,所以就不顧律法來作假見證,但因事先沒有聯絡好,就各不相合,顯明他們所作的見證都是假的。自從主耶穌開始傳道起,猶太的首領就窺探祂(可二2):祂在畢士大醫治卅八年的病人,猶太人就想要殺祂(約五15~18);又在會堂裡醫好一個右手枯乾的人,他們就商議除滅祂(路六11;可二6):他們屢次用石頭打祂(約八59;十30~33);也吩咐人們知道耶穌在那裡要拿袍(約十一57);主耶穌騎驢進城後,他們屢次打發人,就他的話要陷害祂(太廿一23;廿二15;廿三24;廿四35)。雖是這樣,他們被耶穌反問就閉口無言(路廿26),以後沒有人敢問祂(太廿二4~16)。
然而大家還是想用詭計拿住殺祂(太廿六14~16;可十四1~2),後來因猶大賣主(可十四10~11),他們才得了機會拿住祂(可十四43~46;約十八3~12),現在又用假見證控告祂,足見這一班猶太人自始至終,心腸狠毒,肆無忌憚地陷害主耶穌了。
一、祂受屈不喊冤
「又有幾個人站起來作假見證告祂,我們聽見祂說:『我要拆毀這人手造的殿,三日內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他們就是這麼作見證,也是各不相合。」 (可十四卯57~59)。馬太福音作,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既然他們所作的假見證也不相合,自然無效。何況他們所作的見證,是指著耶穌約早三年所說的話;耶穌本來是說猶太人所要行的,那些人卻說是耶穌自己要行的,耶穌所說的是象徵的話,那些人卻看為實語;耶穌所用的聖殿二字,是指自己的身體(約二21),那些人故意謬解耶穌的話(太廿七63);縱然那些人的見證是對的,也不過是指明耶穌說了幾句狂話罷了,絕不能定以死罪。
「大祭司起來站在中間,問耶穌說,你什麼都不回答麼?這些人作見證告禰的是什麼呢?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 (可十四60~61)。公會的座次是弧形的,大祭司的座位在弧形的正中央。受審的人立在弧圈的中間(徒四7)。大祭司或者心裡焦急,就離開主席的座位,走到耶穌所站的地方問耶穌,也不是要采實情,以辯曲直,乃是要尋找耶穌的把柄,定祂死罪。然而「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雖然他們誣告祂、譭謗祂、陷害祂,祂卻一句也不辯答。四福音記主耶穌緘默不語,共計四次,第一次在該亞法前(本節),第二次在彼拉多前(可十五1;太廿七12~14),第三次在希律王前(路廿三9),第四次仍在彼拉多前(約十九9)。
「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就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彼拉多……,祭司長告祂許多的事。彼拉多又問祂說:『禰看,他們告禰這麼多的事,禰什麼都不回答麼?』耶穌仍不回答,以致彼拉多覺得希奇。」 (可十五1~5),因為彼拉多三次為耶穌作見證說:「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 (約十38;十九4,6)。一個沒有罪的人,卻被人當作有罪告他,任何人都要喊冤枉,為自己辯答,為自己伸冤。但我們的主耶穌祂雖然幾次有機會可以替自己辯護,為自己伸冤,但祂卻沒有如此作,所以不得不叫彼拉多希奇,也不得不叫世人希奇。「親愛的弟兄,不要為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十二19~21) 。
二、祂受打不還手
「大祭司又問祂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可十四61~62)。耶穌雖然不為自己伸冤,但當有機會逼自己作見證的時候。祂卻不放過機會,為自己作見證;祂是神的兒子,祂是基督。祂在彼拉多面前也曾作見證。「彼拉多問祂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 (十五2)。
「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你們已經聽見祂這僭妄的話了。你們意見如何?』他們都定祂該死的罪。」 (可十四63~64)。大祭司因不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是基督,是以色列人的王,就以耶穌的話為僭妄,表示憎惡特照例撕裂衣服(王下十八37—十九1;賽卅七1;徒十四14)。這樣主被定該死的罪,釘十字架,不是因犯了什麼罪的緣故,乃是因為祂在公會和彼拉多面前作了美好的見證(提前六13)。也正應驗了先知(徒十三27~28;詩二1~3;賽五十三1~12),和主耶穌自己的預言(可八31;十33;路十九22)。
「就有人吐唾沫在祂臉上,又蒙著祂的臉,用拳頭打祂,對祂說:『你說預言吧!』差役接過祂來,用手掌打祂。」 (可十四65)。馬太還加上一句「基督啊!禰是先知,告訴我們打禰的是誰?」(太廿六68)。經學家說:在數種古卷的原文上,馬太福音廿六章67~68節,馬可福音十四章65節,路加福音廿二章63~64節,共用五種字樣,描摹人怎樣地打耶穌。除了這些人狐假虎威,恃勢淩人,這樣無綠無故地打祂,不明不白打祂;主耶穌還被好些人打過。㈠大祭司的一個差役(約十八22),(二)彼拉多(太廿七26),㈢營裡兵丁(太廿七30)。雖然耶穌也能叫這些人如當年耶羅波安伸出的手枯乾了,不能彎回(王上十三4)。但是耶穌沒有做,反而成全了袍自己的話,「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太五39)。正如先知以賽亞說:「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顋頰的鬍鬚,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 (賽五十6),也應驗彌迦的話:「成群的民
哪,現在你要眾集成隊;因為仇敵圍攻我們,要用杖擊打以色列審判者的臉。」(彌五1)。希奇啊!祂不但被打不還手,甚至從前的先知也早已知道預言了。能不教人希奇嗎?
三、祂受死不害怕
「每逢這節期,巡撫照眾人所求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有一個人名叫巴拉巴,和作亂的人一同捆綁;他們作亂的時候,曾殺過人。眾人上去求巡撫,照常例給他們辦。彼拉多說:『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麼?』他原曉得,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 (可十五6~10)。馬太說:「正坐堂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祂受了許多的苦。』」 (太廿七19)。約翰說,自耶穌對彼拉多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從此就想釋放耶穌,無奈猶太人喊著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該撒的忠臣;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該撒了(約十九11~12)。所以就不敢釋放耶穌。
「只是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給他們。」 (可十五11),巴拉巴是作亂殺人的重犯,耶穌是無罪的羔羊,但他們竟張冠李戴,是非不分,硬處耶穌于死地,方肯甘休。
「彼拉多又說:『那麼樣,你們所稱為猶太人的王,我怎麼辦他呢?」他們又喊著說:『把祂釘十字架!』。彼拉多說:『為什麼呢?祂作了什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地喊著說:『把祂釘十字架!』」(可十五12~14),按彼拉多的意思要釋放耶穌,並且告訴他們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預備責打以後把耶穌釋放了(路廿三13~17)。可是因為眾人大聲催逼,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路廿三23)。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罷!」
(太廿七24),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放釋了,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路廿三24~25)。看哪!當年因餅得飽跟隨耶穌的是這批人(約六—1~26),主騎驢進城,前行後隨高唱和散那的也是這批人(可十一9)。現在大聲喊叫把祂釘十字架的還是這批人!唉!人心善變,搖身一變,不但翻臉不認人,而且是含血噴人,好陰險的世界啊,基督徒應當謹慎!
「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 (可十五15上),請聽保羅說:「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若仍舊討人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一10)。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太五37),不要看人的情面(箴廿四23),不要討人的喜悅,應當立了志向得主的喜悅(林後五9)。
「將耶穌……交人釘十字架。」 (可十五15下),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羅四25)。「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腓二6~8),乃是神為我們眾人把祂自己的兒子舍了(羅八32)。在猶太人以為將耶穌釘十字架,是把祂除滅;在神卻因耶穌釘十字架完成了救贖的計畫,在外邦人卻因耶穌釘十字架有丁得救的盼望。
「釘十字架」,在人是驚恐害怕,在主卻求仁得仁,毫無所懼。因為「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 (太十28),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彼前三14)……,你們不要怕,也不要畏懼。但要尊萬軍之耶和華為聖,以祂為你們所當怕的,所當畏懼的(賽八12~13)。
四、祂受苦不開口
「將耶穌鞭打了,」 (可十五15中),就是吩咐人把耶穌鞭打了,這是應驗主耶穌(路十八32~33)和先知的話(賽五十6;五十三3~5:詩卅五15)。羅馬人素常的辦法,每要釘死一個人,是先鞭打了,然後才釘他在十字架上。羅馬人鞭打人的時候常是剝脫他的衣服,叫他彎著腰,使脊背的皮膚掙緊,將他兩手綁在胸前所靠的一個短柱上(徒廿二25),就拿榆樹條,或鞭打祂(這鞭子是分為數條,各條有數結,各結中扣有鉛或骨塊,使鞭子格外利害,故此也稱為蠍子鞭,按王上十二11;代下十14)。猶太人的審判官打人只打卅九下(林後十一24),免得過數,因為他們的律法是以四十下為限(申廿五3 )。但是羅馬人卻沒有這種限制,用這種蠍子鞭打人,是最殘忍、最可怕的,因為那挨打的人的皮膚都要綻裂(詩一廿九3)。甚至昏迷過去,有時也是因負傷過重,不得復蘇。看哪!我們的主祂是這樣「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祂像羔羊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 (賽五十三5,7),這豈非奇妙得使人希奇啊!
五、祂受辱不出聲
「兵丁把耶穌帶進衙門院裡,叫齊了全營的兵。他們給祂穿上紫袍,」 (可十五16~17上),馬太說,他們給祂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太廿七28)。兵丁給耶穌所穿的,大約是羅馬兵丁或軍官所穿朱紅色的舊軍袍,但因為要戲弄耶穌用這袍打扮祂為王,故稱為紫色袍。因為當時的君王多是穿紫色袍子的。
「又用荊棘編做冠冕給祂戴上」 (可十五17下);荊棘就是被咒詛的表號(創三18;參看加三13 )。但一經編作冠冕戴在耶穌的頭上就成為榮耀的標記。然而兵丁目的是想要淩辱主、苦待主。
冠冕:一 、荊棘的冠冕(太廿七29;可十五17)。二、生命的冠冕(雅一12;啟二10)。三、不壞的冠冕(林前九25)。四、公義的冠冕(提後四8)。五、榮耀的冠冕(彼前五4;帖前二19:腓四1) 。
「就慶賀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又拿一根葦子打祂的頭,吐唾沫在祂臉上,屈膝拜祂」(可十五18~19)。他們這樣戲弄耶穌,也是應驗耶穌自己的預言(路十八32),這是耶穌第三次受戲弄(路廿二63;廿三11),猶太人以先知的知能戲弄祂(太廿六67~68),希律王(路廿三11)和羅馬人(本節)以君王的裝束戲弄祂,並且公會的猶太人也是這樣侮辱耶穌(可十四65)。古今各國的人,都以被人吐唾沫在臉上為極大的羞辱(民十二14;申廿五9;伯卅10)。雖然主耶穌受了這樣的差辱,但祂還是默默的不出聲:對犯罪作惡的人如此(約九31;賽一15);對假冒為善的人如此(約八4~6;10~11),對忍心害理的人如此(太廿六59~63);對反復不定的人如此(約十九6,9):對空求神蹟的人如此(路廿8~9)。
「戲弄完了,就給祂脫了紫袍,仍穿上祂自己的衣服,帶祂出去,要釘十字架。」 (可十五20)。看哪!人類歷史上,將要發生驚天動地最大的慘案了,就是我主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十字架本是羅馬人處決無羅馬民籍的刑具,釘十字架是最醜陋、最羞辱、最殘酷、最痛苦的一種刑罰。我親愛的主耶穌,我無罪的主耶穌,祂就將要在這種刑具和刑罰之下,而悲慘地死去,走上了祂一生的最高峰,就是各各他的十字架上。人的譏笑、辱駡,以及萬人的罪孽,和陰間的死亡,都射集在十字架上我主耶穌的一身。古往今來,所有世人的痛苦,再沒有比我主在十字架上的痛苦,更巨更深了。主這樣受苦、受死的愛我們,弟兄姊妹,捫心自問,我們到底愛祂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