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十二章短篇信息
目錄:
《馬可福音讀經劄記》第十二章 王國顯
一個園戶的慘局 可十二1~12 (陳春雄)
看這個葡萄園的主人 可十二1~12 (余炳甫)
希律黨 可十二13 (蕭之純)
神的物當歸給神 可十二13~17 (余炳甫)
基督徒的本份 可十二13~17 (王長淦)
論到死人復活 可十二18~27 (余炳甫)
要愛神又要愛人 可十二28~32 (楊兆滇)
真實的基督徒 可十二28~44 (於中昊)
最大的誡命 —— 愛神 可十二28~34 (徐複增)
天國邊緣 可十二28~34 (蔡鈴真)
耶穌的吩咐 可十二28~34 (邱以正)
你離神的國不遠了 可十二28~34 (余炳甫)
神的兒子 可十二28~37 (葛理翰)
最後的一題 可十二28~44 (康錫慶)
怎樣才能愛神 可十二30 (林陳碧英)
要愛人如己 可十二31 (葉中光)
愛人如己 可十二31 (耿錫田)
這些人論到基督的意見 可十二35~37 (余炳甫)
你們要防備 可十二38~40 (余炳甫)
從窮寡婦的奉獻所想起的 可十二41~44 (蕭克諧0
寡婦的奉獻 可十二41~44 (張信得)
投了兩個小錢 可十二41~44 (余炳甫)
兩文錢的教訓 可十二41~44 (戴懷仁)
窮寡婦的奉獻 可十二41~44 (鄭德音)
奉獻的意義 可十二41~44 (蘇慶輝)
兩個小錢 可十二41~44 (蘇慶輝)
兩個小錢 可十二41~44 (載正毅)
窮寡婦的奉獻 可十二41~44 (葉明翰)
窮寡婦的奉獻 可十二41~44 (丘安路)
耶穌對銀庫坐著 可十二41~44 (曾玉興)
《馬可福音讀經劄記》第十二章 王國顯
第十八講 最滿足神心意的僕人
(十一27至十二17)
我們看到馬可十一章的時候,我們就特別提到禱告的事。因為是我們的主特別提到,在信心裡禱告來成就神所要作的工,要叫我們能禱告在神的心意裡。叫我們禱告有把握,一個先決的條件,乃是我們常要活在與神暢通的交通裡。我們的主提到這樣的事的時候,祂特別提出一件事來,這一件事是我們在神面前常常容易忽略的。我們感謝主,因主的憐憫,我們和主中間,一般來說,是不會有太大的難處,因為我們承認神是我們的神。我們也知道,能活在與祂的交通裡面,就是一個非常蒙福的生活。
維持與神正常的交通
所以我們和神中間正常的交通,一般來說,受打岔的機會不多。但是常常打岔我們與神的交通的,不是我們與神中間的問題,乃是人與人中間的難處。也許我們的天然裡面有這樣的傾向,我們會重視我們與神當中的交通的實際,但是比較容易忽略人和人中間的難處,常常作成我們和神當中發生難處。因為我們以為我們與人中間的難處是我們與人的事,跟神沒有什麼關連。只有我們跟神發生難處的時候,那才是難處。
但事實上不是這樣,因為神給我們看到,祂把我們拯救回來以後,祂是把我們放在一個身體裡面,祂是把我們放在基督裡。如果我們看到這樣一件事,我們就會發覺,人和人中間的難處,也就是人與神的難處。所以,我們的主特別提到一件事,你要維持與神暢通的交通,我們必須學習作一個饒恕人的人。許多時候,我們就是不肯放過人,我們以為這沒有什麼大不了,但主在這裡說了幾句話是滿嚴肅的,「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在天上的父也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弟兄姊妹你看到這裡有一個事實是非常嚴肅的,你不饒恕人的時候,神也不饒恕你。神不饒恕我們,我們跟神中間的交通就中斷。不是說與神的關係斷掉,關係是不能斷的,因為是生命的關係,我們斷不了。主的生命進到我們裡面,主也住在我們裡面,這個事實不能改變,但是交通的實際會改變。關係不能改變,只是交通會受打岔的。
不僅是我們的主在這裡這樣說,約翰一書第一章,整章就是說這個問題。約翰一書第一章裡就說到,生命引出交通,所以交通是在生命的基礎上。若是我們有一些事在神面前過不去,包括我們與人中間發生難處而不肯饒恕人,這個交通會受打岔的。如果要恢復這個交通的暢通,也就必須要在神的面前接受對付。不僅是解決在神面前的難處,也得解決在人中間的難處。如果在人中間的難處沒有拿掉,那就有一個阻擋在那裡。你可以有禱告的動作,你可以有交通的動作,但是那禱告到不了天上去,那交通出不了這個房子的。
我想弟兄姊妹們會有過這樣的經歷的,我們和神中間沒有阻隔的時候,我們的禱告是很暢通的,這邊從你口裡和心思裡出來,你自己也感覺天上有回應。但有些時候就不是這樣,話語出來了,好像也上去了,但是你感覺,那些話好像被什麼東西擋又彈回來。有些時候是嚴重到一個地步,你根本連禱告都禱告不出來。不是說你不想禱告,但是你好像是被壓制,那個禱告出不來。問題在什麼地方呢?也許是很大的事,但是也常常是很小的事,小到一個地步,就好像我們的主在這裡說,你沒有饒恕人,你不肯饒恕人。我們感謝主,在禱告的操練上面,不僅是去經歷神的信實,也是去經歷神對我們的拆毀和建造。
耶穌往殿裡行走
我們今天晚上從二十七節開始再往下看,一直到十二章,甚至嚴格來說是到十三章,都圍繞一個事實,就是殿。弟兄姊妹你留意到,十一章的當中,不是說到我們的主頭一天進到耶路撒冷,進到聖殿的時候潔淨了聖殿嗎?這一件事是非常大的事,因為我們的主在那裡宣告說,祂要恢復這個殿為萬國向神禱告的殿。雖然主沒有直接說這樣的話,但是你看到那個動作就是朝這一個結果來進行的。殿已經不再成為一個交通的地方,也不再成為一個敬拜的地方,現在主在那裡潔淨這個殿,修理這個殿,把殿裡不該有的事物拿走,騰出位置來,讓神在那裡有地位。這件事的確是很大的事。
所以當第二天,我們的主回到殿裡去的時候,祂繼續在殿裡行走。弟兄姊妹們,你細細去體會,十一章說,主耶穌進了殿,周圍看了各種各樣的物件,然後就引出一個動作潔淨聖殿。第二天再回到殿裡,耶穌在殿裡行走。弟兄姊妹們,在感覺上我們留意到一件事,頭一天進去聖殿的時候,我們的主感覺不太自由,因為太多地方被霸佔了。現在第二天進到殿裡去,主在殿裡行走,這裡沒有什麼形容詞。弟兄姊妹,在感覺上面你看到了,現在主在殿裡可以自由行走,這實在是很嚴肅的一件事。因為現在在耶路撒冷的殿裡,那些霸佔主的地位的事物已經挪開了。在環境上面來說,主可以自由行走,但是不是靈裡面也是一樣的自由呢?現在我們馬上接觸到這個問題。
靈裡面抵擋主
我們的主在殿裡行走的時候,祭司長、文士、長老,他們都一起來,來作什麼呢?來問主一個問題。什麼問題呢?「昨天把牛羊趕走,倒掉那兌換銀錢的人的桌子,也把那些鴿子弄走,誰給這樣的權柄在這裡作這樣的事?」弟兄姊妹們,馬上你就看到,靈裡面的抵擋就來了。弟兄姊妹們你曉得,你到了聖殿,權柄最大的是誰?祭司長。在殿那裡教導人的權柄在誰的手上?文士。在聖殿這個範圍裡維持秩序的,那權柄在誰的手裡?長老。
弟兄姊妹你看到,在這裡提到這三批人,籠統起來說,宗教集團裡的領袖們,他們現在一起來到主的面前,他們在那裡質問主,「誰給權柄在殿裡那樣放肆?是誰?怎麼可以在聖殿裡作這個事情?沒有得我們同意,不可以這樣作,憑什麼來作這個?」弟兄姊妹你看到,當時主面對的形勢是很兇險的,因為都是在殿裡幾方面有權柄的人起來對付祂,「憑什麼權柄在這個地方?誰給這個權柄?究竟是誰?」這些話都是蠻重的。弟兄姊妹你就看到,當時在耶路撒冷裡,當時在聖殿裡,眼見的那些霸佔雖然挪去,但是在靈裡的那些抵擋,一點都沒有移動過。
弟兄姊妹你就看到了,雖然那些在聖殿裡不該有的東西都挪掉了,我們的主還是不能住在殿裡,還是要到伯大尼去。原因在什麼地方呢?現在我們看得很清楚了,因為人的心裡根本就沒有把地位給主。人心裡一直存與主敵對的光景。這樣的情形是彌漫整個耶路撒冷,說準確一點,特別是在那個宗教範圍裡。我們的主當時面對這樣的一種光景,主怎麼回答他們呢?如果主要直接把真相告訴他們,他們就氣得更厲害。若是主不把真相告訴他們,他們就一直在那裡纏祂。那是一個很不容易應付的局面,你告訴他們又不是,不是不可以明說,因為說出來,這些人不能接受的。如果主說,「我就是父差遣我到地上來,來清理神的家的。」如果主是這樣的回答他們,那些人不氣得蹦蹦跳才怪呢!恐怕他們等不到逾越節就要下手了,雖然逾越節到那時候還有六七天的工夫,他們也等不及了。
我們的主也並不是要惹他們的氣,因為我們的主所要作的,乃是要把迷失的人帶回神那裡去。所以主仍然是把機會留給他們,讓他們去領會,去認識他們的問題的答案是什麼。我們的主當時就回答他們說,「我可以回答你們,不過你先回答我一個問題。你們回答了我的問題,我就告訴你們,誰把權柄給我。」主給他們的問題是什麼?主就問他們一件事,「約翰的浸是從那裡來的?是從天上來的?還是從人間來的?你們先告訴我。」弟兄姊妹們,這個話就叫他們作難了,他們立刻就開會來看看應該怎樣回答主耶穌這個問題。
屬天的權柄
我們也許不夠體會這個問題所帶出來的震撼,但是對當時這一批宗教的領袖來說,他們的確是碰到一個非常大的震動。是啊,約翰是在施浸呀,很多人都承認約翰是先知,他所施的浸,究竟是從天上來的?還是從人間來的?他們心裡面知道約翰所傳的信息是從天上來的,因為他們都承認他是先知。既然是先知,他說的就是神先給他說的,他作的是神先告訴他該怎麼作。如果他們說,他所作的是從天上來的,那麼人就要問,既然約翰所作與所說的都是從天上來的,你們為什麼不聽從他呢?如果他們說是從人間來的,他們又害怕百姓在那裡跟他們過不去。所以他們覺得很為難,他們只好說,「我們不知道」,主說,「這樣我也不告訴你們,我憑什麼權柄來作這事。」
弟兄姊妹們留意,主雖然說,我不告訴你們我藉什麼權柄來作這事,但事實上已經告訴了他們,藉約翰的事,主已經告訴他們,因為約翰是神所興起的一個先知,這是當時的猶太人完完全全接受的。這一位約翰一再為主作過見證,連神自己也為祂兒子作過見證,「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弟兄姊妹們,我們的主其實已經回答了他們,因為這些事情在耶路撒冷眾人都知道的。如果他們承認約翰是從天上所興起的,約翰所見證的這一位神的兒子,當然也就是從天上來的,祂的權柄也就是從天上來的。我們很清楚的看到,我們的主實際上已經告訴了他們,祂是從天上給差遣來的。祂的父差祂到地上來,祂是一位神所用的人,目的就是要重新恢復人與神正常的關係。祂就是為這樣的目的,在人中間作僕人。一面是服事天上的神,一面是服事地上的人。我們感謝主!主的確是在父的差遣裡,站在僕人的地位上,來作父所要祂作的工。
用心良苦的勸勉
弟兄姊妹們也許覺得奇怪,為什麼我們的主不明明告訴他們?明明告訴他們,不就是很好嗎?他們也省得麻煩。弟兄姊妹你記得,別的福音書說得比較馬可清楚一點,但是馬可就是這樣的比較隱藏,因為祂是馬可福音裡的主。雖然是這樣,祂卻沒有隱瞞祂真實的身份。接下去十二章,我們就看到問題就越來越明確。主立刻接上去用比喻對他們說,這一個比喻是非常明確的,祂對他們說,「有一個人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自己就往外國去了。到了時候,就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裡,要從園戶那裡收葡萄園的果子。」
我們先把這個比喻的歷史背景來說一說,這是一個比喻,這比喻有一個歷史的背景,就是整個以色列在神的計劃裡給神使用的安排。以色列就是這個葡萄園,這裡所說的葡萄園就是指以色列說的,或者說是指神的百姓說的,神看祂的百姓如同一個葡萄園。神在葡萄園的範圍裡,安排好一切,周圍圈上籬笆就是保護。挖了一個壓酒池,那是要把這個葡萄園裡所收獲的,製造成合用的酒,也許我們可以這樣說,把葡萄園的精華都完全的凝聚在那裡。又蓋了一個樓,就租給人。
弟兄姊妹們,我們留意這個安排,我們不細細去注意也能看出來。這一個葡萄園租出去的,不是一塊荒地,乃是一個很完備的,設備很齊全的一個園子。有居住的地方,有工作的地方,在整個工作裡需要的一切都安排好,這樣租用的人可以很正常的在那裡生活,他們就一定帶出結果來的。弟兄姊妹你看到,我們的主就用這個葡萄園來指整個以色列,在當時來說就是猶太人。到了時候,主人就打發僕人去收果實。
弟兄姊妹們,我們留意這個,到園戶裡收葡萄園的果實是什麼意思?我們轉換一個話來說就很清楚,主要從祂所托付的這些人身上去收取見證的果實。神把一切都安排好了,交托給祂的百姓,神盼望在祂百姓的身上,能帶出神的見證來。這就是這一個比喻的歷史背景。這個歷史的背景,完全就是以色列的歷史。因為在底下我們看到,主打發一個僕人去,人就打傷他,羞辱他,讓他空手回去。再打發一個僕人到他們那裡去,他們還是這樣對待他。再打發僕人去,他們連僕人都殺了。然後,再打發好些僕人去,有些給他們打了,有些給他們殺了。弟兄姊妹們,你回顧整個以色列的歷史就是這麼回事。
神把以色列人從埃及領進迦南地以後,他們就在迦南地建立起來了,他們按神給他們的律法在那裡活,他們按神給他們的安排在那裡活在神的面前,承受神的恩典和祝福。我們記得,他們在出埃及的路程上,在西乃山下,神曾經指他們很明確的宣告,神要他們作一個祭司的國度,要他們作一個屬神的子民。如果用新約的話來說,那就是彼得前書二章九節那裡提到的那幾句話,「我們是有君尊的祭司,為要叫我們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如果用新約的話來說,就是這個話。如果用舊約歷史上面神所說的,就是「你們要作祭司的國度,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那個意思就是說,你們在地上活在萬民中間,你們讓萬民看見神,你們把萬民吸引到神面前來,你們要成為萬民與神中間的橋樑,叫人和神有完全的和好。這是神揀選以色列的那很大的心意。
所以到了相當時間,主就打發僕人到他們當中要收葡萄園裡的果子,但是以色列的反應是怎樣呢?沒有果子好交出來,因為他們已經偏離了神,因為他們已經不再以神為神了。雖然他們有聖殿在那裡,雖然他們有律法在那裡,但這都與他們不再發生直接的關係。他們滿口都是謊言,他們拜偶像,他們在那裡抵擋神,所以就沒有果子能交出來,神的見證也沒有辦法再從以色列人身上顯出來。雖然以色列是經過神多次的拯救,但他們並沒有改變背逆神的光景。所以在以色列的歷史裡,我們看見他們怎樣對待那些先知,因為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
所以神要從他們收見證的果子的時候,他們就沒有果子交出來。這不是一個短時間的事,而是比較長時間的事。所以我們的主在這裡接二連三的說,差遣一個僕人去,他們這樣對付他;又差遣一個去,他們又是這樣對付他;再差遣多一些去,他們還是這樣對付他們。到末了,那個主人就說,我有一個兒子,他們不尊重我的僕人,大概總尊重我的兒子。最末了,祂就差遣祂兒子去收果子,那裡曉得,那些人看見這個作兒子的來了,好極了,這個是祂的兒子,我們把祂也殺了,這樣祂的產業就給我們拿過來。結果他們就把祂的兒子殺掉。我們的主就問那些人,那一個園主人該怎麼處理這事呢?祂就來除滅那些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
表達了主的所是和所作
弟兄姊妹們,這裡就很有意思,我們的主在這個比方裡,一面說出祂是誰,一面說出祂的權柄是從那裡來的,更重要的,在這個比方裡,主也說出,神差遣祂來主要的目的是在什麼地方,是要恢復神的見證。如果我們回到潔淨聖殿這件事上來,併在一起看的時候,我們就看到,我們的主在這個比方裡,把整個問題說得非常清楚。但是因為這是在馬可福音裡的記錄,所以我們也不得不注意馬可福音的特色。因為我們的主說完這些話以後,祂就引用舊約裡經文上說的話,那是第十節,「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祂說,「這些你們沒有念過嗎?」
弟兄姊妹記得,我們的主是向長老、祭司長跟文士說的話,「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如果我們不跟別的福音來作比較,你看不出我們的主在這裡說話時,祂所站的地位。如果跟別的福音書的記錄一作比較的時候,你就看到這裡的特色。你真實看見一個作僕人的神的兒子,祂一面是守祂的身份,一面也沒有讓人誤會祂的地位。弟兄姊妹,你回去的時候,自己翻來作比較就好。你要跟馬太來作比較,在這一段話裡,主說的話是帶權柄的,其中一句話很重的,「所以神的國就從你們那裡奪去了。」弟兄姊妹們,這個話是很重的。也就是說出,在神的國裡,你們這批人不再有份。誰說這個話?王說這話。所以你看見這是在馬太福音裡所記的。
你也看見,在路加福音裡沒有說出帶權柄的話,像在馬太福音裡所說的。但卻是很嚴肅的指出,如果以色列人是這樣的光景,他們的結局會是怎樣。在那裡就說得很明確。但是很希奇,在馬可福音裡,這兩樣東西都沒有,也沒有提到有權柄的話,也沒有指明那個結局的嚴重,只是輕描淡寫說出整個事實。為什麼?因為是僕人在這裡說話,祂不能帶權柄。祂站在僕人的地位說話,所以祂不是一個審判官,祂不是從一個完全的角度裡去說明這件事,所以就很平淡的把事實說明出來就是。
弟兄姊妹們,我們在這裡就留意到一件事,在馬可福音裡,只是輕輕的說「把葡萄園轉讓給別人」。轉給誰?弟兄姊妹們,這也就是這個僕人要作的事。祂要把神的見證,祂要把神與人正常關係的關鍵,從猶太人身上收回,轉給教會。弟兄姊妹們,這一個工作在神的計劃裡是非常大的一個重點,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個關鍵,誰能來作成這個關鍵?只有主自己,因為只有祂才能把這個轉換作得成功。這一個關鍵在什麼地方?是在十字架。也就是這裡所說的,「這個是祂的兒子,我們殺了祂。」是神的兒子被殺了,這個關鍵就作成了,這個轉換也就作成了。除了這一位神的兒子,沒有人可以來作成這件事。
最完美的僕人
從整個來看,弟兄姊妹們你就可以看見,我們的主非常清楚的向這些人說明了幾件事。頭一件事說,你們破壞了神的工作,所以神就不能再使用你們。第二件事,人雖然把神的工作作壞,但神要來恢復祂起初的目的。神在歷史上已經給了以色列人好多的機會,但是以色列人都不接受神這樣的安排。所以第三,神就差遣祂的兒子來作成這樣的工作,來成就神心裡所等候的。弟兄姊妹們,我們從以色列的比方裡來看的時候,我們就看到當時潔淨聖殿這一個點所引出來的屬靈爭戰,已經進到一個面對面的光景裡。因為在這一次的對話裡,那些宗教的領袖們,就準備要很徹底的來對付我們的主。
感謝神,你看見我們的主經過這一段的路程,祂把一個作僕人的美德,還不只是美德,你可以說是品德也不夠表達,因為我們的主在這一件事上的處理,把一個神的僕人的裡裡外外,都非常敞開的顯明出來。你看見這是專一討神的喜悅的僕人,祂沒有討人的喜歡,祂也不因人的反對而改變神的定意。祂面對那些抵擋的人,裡面所存的意念還是要把他們挽回。祂沒有隱瞞他們的愚昧,但是祂也不去激動他們的怒氣,祂只是把整個的事實很準確的發表出來。我們實在感謝主!
籌劃殺害神的僕人
到了這一個地方,我們實在看見,這一位作僕人的神的兒子,祂是如何時刻站穩祂該站的地位。當時那些人反對我們的主,這樣的挽回沒有反應,相反的,還增加了更多的敵意。所以接下去我們就看到,接二連三的,從不同的方面,他們要尋找把柄來對付主,在不同的層面對付主,反映出這個宗教的勢力抵擋神的光景。我們感謝主!不管人是怎樣的在對付祂,我們的主就是沒有離開祂所該站的地位。這一批宗教的領袖離開了以後,他們就打發一些人來找麻煩。十三節那裡說,「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要到主那裡去,要從主的話裡面找把柄來對付祂。」
弟兄姊妹你留意,他們所打發的這兩批人,在他們的理念上面,他們是彼此不相和的。因為法利賽人是非常嚴謹的守宗教的儀文。希律黨的人卻是一個政治的團體。所以法利賽人對希律黨人,根本就不放在眼裡,希律黨人也覺得法利賽人是一批偽君子。但是很希奇,在對付主的事情上,他們兩批人合起來了,並且還是受宗教的領袖們的擺佈來的。
神的物歸神
他們到主那裡就給主一個問題,他們先給主戴一個高帽子,「很誠實,什麼人都不徇情面,因為不看人的外貌,誠實傳神的道,所以現在我們要請教一個問題,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我們該不該納稅給該撒?」弟兄姊妹你注意這裡,這裡搞一個政治問題出來了,本來就根本與政治沒有關連的,現在就搞一個政治問題出來了。弟兄姊妹曉得,那時猶太人是在羅馬的統治底下,羅馬皇帝該撒就是他們的統治者。既然他是統治者,你們是被統治的,你們向他納稅,這個好像是很自然的。但是猶太人一直看自己是神的百姓,尤其是法利賽人,他們說我們是神的百姓,跟外人是沒有關係的。
特別是他們在四福音的時間以前,已經有了一段的日子,那個日子叫做馬加比王朝,他們反對敘利亞,因為敘利亞當時的國王要強迫他們在猶太教不能接受的一些事上跟隨他。猶太人看豬是很骯髒的,那敘利亞王就把一頭豬在聖殿裡去獻祭。在猶太人的律法底下,只有亞倫的子孫才能作祭司的。但是那個敘利亞王,為了要鞏固他的政權,他就立了一些不是亞倫的子孫的人,甚至是外邦人,作猶太人的祭司。所以就激起猶太人的反抗,產生了一個叫做馬加比王朝的年代。他們打敗了敘利亞,打敗了好多次,他們就堅立在那裡。所以猶太人他們一提起馬加比這一段歷史,他們就很自豪。
在敘利亞統治他們以後,他們落在羅馬人的手裡,猶太人心裡也是很不服氣的,在他們當中有很多人反羅馬的情緒是很高的。我們讀四福音的時候,讀到有一些人叫奮銳黨。主的十二個門徒當中有一個就是奮銳黨的人。他們當時就是以反抗羅馬作他們的政綱,這些人當中是跟法利賽人的關係很密的,因為當時馬加比王朝就是祭司集團建立的,跟法利賽人的關係也蠻密的。
希律黨就是擁護當時政治領袖的。換句話來說,他們是站在羅馬統治者那一邊。現在這兩批人來到主那裡,弟兄姊妹們你看到,這裡面有一個詭計,他們一同提出這樣的一個問題,無論主怎麼回答,滿足了法利賽人,就不能滿足希律黨人。滿足了希律黨人,就一定是抵觸了法利賽人。他們就提出這個問題,這個問題的確是很不容易,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說可以,法利賽人就說,不愛國了,作亡國奴了,甘心作亡國奴了。說不該納稅,希律黨的人就說,反叛了,反叛羅馬了。
弟兄姊妹你看,這個問題的確是很不容易,因為一捲入到政治裡面去,什麼話都講不清。所以人家說,政治就是一團骯髒的東西,就是這樣的事。他今天這樣說,明天他翻過來不認賬。感謝主,我們的主寶貝就寶貝在這裡,祂從來不講自己的話,祂也從來不離棄祂所站的地位,祂一直是守祂所站的地位和祂的身份。所以祂就對他們說,「好了,你們把一個上稅的銀錢拿來看看。」他們就拿來了,主就問他們說,「你看這個銀錢裡有一個像,這個像和這個號是誰的?」他們就說,「是該撒的,是羅馬皇帝的。」感謝主,祂就說出明確的話來,「該撒的物歸給該撒,神的物歸給神。」
弟兄姊妹們,這話是相當重要的,因為我們的主當時所說的,不僅是應付他們的問題,也指出了跟隨主的人,就是作主僕人的人,他們整個的生活和工作的態度,或者說心思應該是怎樣的。在這裡你看到,主說,「是該撒的物你就歸回給該撒。」現在是該撒管理你們,你們就給他上稅,這個是很自然的。但是不能因為因這樣的一個原因,就把該撒的東西帶到神的事情那裡去。因為神的物只有神自己能管理,只有是神的物神才能接受,不是神的物,你要叫神去接受,神就說「對不起」。弟兄姊妹們,這是很重要的真理原則,保護歷世歷代的教會和跟隨主的人,屬於神的東西,一點摻雜都不能發生在其中。不是神的東西,神也不插手進去。弟兄姊妹們,這個東西在整個歷史裡面,人一直搞不清楚,從前的人搞不清楚,到現在的人還是搞不清楚,連現在我們所生活的這個美國也搞不清楚,那些不認識神的國家更是不必說了。
我們感謝神,主在這裡指明一個非常清楚的事實,「神的物歸給神,該撒的物歸給該撒。」話雖然是這樣講,但是你要實際活在神的物歸給神,該撒的物歸給該撒,就確實要真真實實有作僕人的品格。沒有一個作僕人的品格,你可以知道有這樣的事,該撒的力量太大的時候,你承擔不起,你就把神的物交出去了,你就把神的事物來改變,來遷就政治的環境。翻過來也是一樣,如果不是很準確的守住作僕人的地位,按神的物歸給神,你看見神以外有很多的事物,好像也蠻不錯的,把它吸引過來,豐富一下神的物也不錯。
弟兄姊妹你曉得,這個想法腐蝕了基督教一千幾百年,自
感謝主,當時主所經過的這些事情,我們覺得是很輕描淡寫的,好多人讀到這些的時候,都稱讚我們的主很有智慧,很有智慧。弟兄姊妹們,如果只是停留在主的智慧,那我們就沒有接觸到聖靈在馬可福音裡記下這些事的目的。聖靈記下這許多的事,是圍繞一個中心,要叫跟隨主的人看見作神僕人的品德。我們承認,我們需要讓主的話語給我們更多的光照,主藉許多人對祂的抵擋,祂都把人帶回正面去認識神和祂的心意。
在納稅的事上受質問,這是涉及權柄的問題,不過是拐一個彎來說,因為納稅給該撒,這是接受權柄的問題。「納稅給該撒,你就得罪神。」有人就是這樣說。我昨天收到一封信,我希奇這個寫信的人,他這麼熱衷搞政治,是搞美國的政治。他說,「你把我這封信翻成中文貼在教會裡,今年投票的時候,只能投布殊的票。如果不投布殊的票,有很多事情神不喜悅,因為你知道該作不作就是罪。」弟兄姊妹們,我不知道是哭好還是笑好。神的物歸給神,該撒的物歸給該撒。你明白這個話很容易,你要活在這個話裡,你必須是一個作僕人的人。不然的話,你就把該撒的物給了神,把神的物給了該撒。
我們感謝主,你實在看見祂在任何情況底下,祂都是從正面把人帶回神的面前來。雖然人把許多負面的東西帶到祂那裡去,祂都把那些轉成積極的東西給人看見該如何活在神的面前。
因聖殿引起的辯論到此告一個段落,弟兄姊妹千萬記得,這一大段的話,十一章,十二章,都是因潔淨聖殿而引出來的。因為潔淨聖殿,乃是一個神要在人中間的恢復。我們也就看見,整個所引出來的問題,都圍繞在神面前的恢復,這一個恢復就根基在我們有沒有看見怎樣作僕人活在祂的面前。願主向我們說更多的話,堅定我們作僕人的心志。 —— 王國顯《乃要服事人 —— 馬可福音讀經劄記》
第十九講 根據裡面的認識服事主
(十二10至十三2)
從主潔淨聖殿這一件事,引起了猶太教裡那些有權勢的人,對主發出許多的抵擋。我們感謝主,在這許多的抵擋裡,主也藉那些機會把神的心意向眾人解開。這個眾人是包括抵擋祂的人,和那些在當時是跟隨祂的人。我們實在看見我們的主的心思是很寬大,祂不僅是紀念那些來尋找祂的人,我們感謝神,祂的心思的確是非常大,把抵擋祂的人和尋求祂的人全都承接過來。對抵擋祂的人,主把他們帶到正面的認識裡去。對尋求祂的人,祂把他們更深的帶進神的目的裡去。
上次末了,我們看到那些人用這手段來對付主。感謝主,主確實把一個明確的跟隨神的人所該有的態度說明,神的物是歸給神,該撒的物就歸給該撒。屬地的跟屬天的不能調配在一起。感謝神,祂就是那麼明確的給我們看見,屬天的就是屬天的,屬地的就是屬地的,這個絕不能混亂。當然那些抵擋主的人並不就此停止。接記錄下來的,就是撒都該人又跟上來對付主。
撒都該人的來歷
我們先來看什麼叫做撒都該人。撒都該人,我們用簡單的話來說,就是當時祭司集團裡的人,他們多是祭司撒督的後裔,自從被擄歸回以後,祭司的集團差不多都是撒督的子孫承擔。在猶大被擄的時候,撒督是沒有跟當時的潮流走迷的一個祭司,所以在以賽亞書上,神就特別提名指這事,雖然以賽亞是被擄前的先知,神在預言裡就指撒督和他的子孫,在神面前是蒙紀念的。因為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撒督仍然站立在他所該站的地位上。所以等到被擄歸來以後,撒督和他的子孫在祭司裡就有了一個相當重要的地位。但是慢慢的,撒督的子孫就起了變化,他們就變成不相信神的話的人。特別是在復活這事上面,他們不能接受。我們不知道為什麼會發展到這樣的一種光景,怎麼可能從一個非常持守神的話的這一批人,變成了一個不相信神的話的人。
到了主耶穌到地上來的那一段日子,撒都該人就成了祭司集團,所有作祭司的人差不多都是撒都該人。法利賽人就沒有人作祭司的。作祭司的都是撒都該人,他們說沒有復活的事,所以在聖殿裡,許多的混亂,就跟這個祭司集團墮落有非常的關係。因為祭司都放棄了神自己的真道,所有外面的宗教活動就沒有意思。但是他們確實是掌權的人,所以他們仍然在猶大宗教裡成了有地位,有身份,有名望的人。
對於復活的問難
現在撒都該人看到法利賽人跟希律黨的人沒有辦法對付我們的主,他們也出頭了。他們就來問主說,從十二章十八節開始,你就看到他們不客氣的問主耶穌說,「夫子,摩西為我們寫說,人若死了,撇下妻子,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子,為哥哥生子立後。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二個娶了她,也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三個也是這樣,那七個人都沒有留下孩子,末了,那婦人也死了。當復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人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
他們不承認有復活的事,也許這個就是他們所持守的根據之一。因為從理性上面來說,復活是我們沒有辦法瞭解的,人死了怎麼還能再活過來?從來沒有見過人死了能活過來。在理性上面就有這樣的結論。從律法的角度來看,他們也找到一些難以解說的事,因為在律法上面有這樣一個定規,那是在申命記二十五章裡提到的。如果弟兄同住在一起,作哥哥的死了,沒有生下孩子,那個作弟弟的,就要把那個嫂子娶過來為妻。第一個生下來的孩子,就歸在哥哥的名下。所以說,頭一個生下來的孩子是歸給哥哥,這是律法上所規定的。我們讀過路得記,我們也曉得波阿斯娶路得就是根據這樣的律法上的定規。
他們在這裡提出一個這樣的問題,是一個假設呢?還是一個事實?我們不必去管它,因為就算是假設的,也是有可能發生的。他說有一個人娶了妻子,沒有生下孩子就死掉了,按律法上來說,他弟弟就要把這個嫂子娶過來。但若他的二弟弟也是照樣的死了沒有孩子,三弟就把這個嫂子又娶過來,兄弟七個人有相同的經歷,也就是說,這一個婦人作過這七個人的妻子。後來婦人也死了,等到將來復活的時候,這個婦人究竟是誰的妻子?如果從人間的倫理上面來說,這的確是一個很大的困難。既然有這樣的困難,而律法上又有這樣的定規,因此不應該有復活的事,因為神不會作一些事是要叫祂自己也為難的。
撒都該人就拿這一件事來對付主,他們以為這事我們的主一定說不上來。既然我們的主說不上來,祂就不是先知,祂就更不是神的兒子,祂稱自己為神的兒子就是撒謊,祂說自己是先知就沒有根據。他們以為這樣一來,就可以把我們的主整個的從根那裡摧毀。的確,如果從物質的觀念來看這事,這事是沒有解決的。但弟兄姊妹們記得一件事,這些人引用這樣的一個例子來說,目的是要推翻沒有復活的事。但是這樣的一個說法,跟復活是完全沾不上關係的。因為我們首先要留意的,律法上這一個定規的目的在什麼地方。所以我們的主說,「你們錯了,你們錯了,你們不明白聖經,你們不知道神說這個事情的目的在那裡。」如果我們返回到申命記二十五章那裡去看,我們就發覺,這一個律法上的定規,乃是讓神的百姓去學習一個屬靈的功課,讓他們重視在神面前蒙紀念,要叫他們的名字永遠在神面前被數算。
留心在神面前蒙紀念
所以看到原來律法的文字的時候,你就看見那個目的是什麼,「你要為哥哥生子立後,叫你哥哥的名字在以色列人中間被人紀念。」說得準確一點,是叫你哥哥的名字在神的百姓中,還是被神數算。所以那一個條例,乃是要讓人去留意到,在神面前蒙紀念比什麼事情都重要。因為在神面前被數算,不僅是一個身份的問題,她是誰的妻子的問題,誰是那一個人的丈夫的問題,這個不是最重要的。因為神紀念那個人,乃是直接從這個人身上看見他滿足了神的心意。一個人在神面前蒙紀念,乃是他在神面前活得對,不只是一件事情上活得對,在神所有顯明的事上面,他們都活得對。所以神就藉這樣的一個條例,讓人自己重視在神面前是不是蒙紀念。
這是當時律法所表達出來的要求,重要的是被紀念,而不是說到人與人中間的關係,而是關於永遠的遠景。我想我們這樣一提,弟兄姊妹們一定能更透徹的明白。能被帶到神面前去的人,都是在基督裡的人,在基督裡的人,彼此中間的關係,我想弟兄姊妹們一定能夠領會,最緊密的那個關係是什麼關係?是與基督合一的關係。這一個關係是超越所有人與人的關係,所以每一個到主面前去的人,都是聯合在基督裡的人,都是合一在基督裡的人。這個人與人的關係,雖然我不敢說會有什麼變動,但是跟與主合一的這一關係相比,就算不得什麼。所以我們的主說,「你們錯了,你們不明白這裡的意思,你們不明白神的大能。」
然後主就指出一個事實來,等到復活的時候,人與人的關係,不在乎外面的關係,因為那一個時候,他們已經是成了屬天的受造之物,就像天上的使者一樣。這個只是一面,主把全面的事情都說出來,不單是叫當時那一批撒都該人啞口無言,對我們來說,也是一個很大的啟示。因為在神的眼中,所有能到神面前去的人,沒有一個是死人,每一個都是活去的,死的事情在那裡就根本沒有地位。一個最根本的事實,乃是神是怎樣的一位神。
神是活人的神
所以我們的主接就跟他們說,「摩西看見火燒荊棘那段經文你們不知道嗎?」神怎麼說出祂自己呢?神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如果沒有主在這裡這一次所說的話,我們在神對摩西所說的「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沒有那樣透亮的體會。我們都以為,神當初是亞伯拉罕的神,因為神選召他。神當然是以撒的神,因為也是神應許他,雅各也是神所揀選和神所造就的,他們都是屬神的。神是他們的神,一點難處都沒有。
但是主在這裡一說話,就把一個很寶貝的事實向我們解開。因為神向摩西說這個話的時候,亞伯拉罕死掉了,以撒也死掉了,雅各也死掉了,都死了好幾百年了。但神對摩西說話的時候,神說,我是他們三個人的神。什麼時候是?不是說話的那個時候是,也不是幾百年以前是,而是神向摩西說話的時候,神說,「我現在還是他們的神。」弟兄姊妹,你就知道了一件事,神是,不是說從前是,也不是說將來是,祂說現在是。現在亞伯拉罕在那裡?現在以撒在那裡?現在雅各在那裡?按人看來,這三個人老早就死掉了,幾百年前就死掉了。但是神說,我是他們的神,神是現在的神,亞伯拉罕現在還在不在?按人看來,不在。以撒還在不在?雅各還在不在?按人看來,都不在了。但是神說,我是他們的神,我是現在的神,他們現在也是在我面前的。
按人看來,他們是死了,但在神眼中,他們是活的。在神的面前,他們是活的,根本就沒有死亡這事能轄制那些屬神的人。這些事牽涉到今天我們對神的恩典的認識有多大的影響!人家就說,那你們屬神的人沒有死亡的事,基督教墳場裡面躺的是什麼人?感謝主,羅馬書給我們看到一件事,我們的身體雖然因罪而死,但是我們的靈卻因義而活。所以我們讀到帖撒羅尼迦前書的時候,我們感覺很喜樂,不像前天馮弟兄說,他起初參加查經班的時候,聽到帖撒羅尼迦前書,他就頭痛了。因為在帖撒羅尼迦前書裡,我們看到一件事,那裡說,「論到那些在基督裡睡了的人」,是睡了的人,不是死了的人,是在基督裡睡了。就像我們現在晚上都睡覺,早上我們又起來,我們根本就沒有死的事實在那裡。
弟兄姊妹你看到嗎?我們的主一提到「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的時候,就把我們帶進這樣一個榮耀的事實裡。所以我們的主說,「神不是死人的神,神是活人的神。你們錯了,你們沒有領會神說的話的意思。律法上的條例,乃是要你們留意,要永遠在神面前蒙紀念,因為屬神的人,在神面前是永活的。」
我們感謝主,人要來對付主,給主一個機會向我們解開天上屬靈的奧秘。我們實在感謝主!當然,如果按馬可福音的主題來看,你看到我們的主真的是一個非常完全的僕人。不管你從那一個角度來跟祂挑戰,祂就是把人帶到神的心意裡去,這是一個作僕人的人。我們感謝主!
最大的誡命
因潔淨聖殿所引來的一連串的談話,有很多人聽見了。其中有一個文士也聽見了,他很佩服我們的主,他說,「主耶穌啊,說得真完全。」但是他也不是接受主。佩服是佩服,但是他還是有一點保留,究竟是因為他自己也弄不清楚呢?還是因為有別的原因,他還是要考一考主耶穌。這個我們不必去追究,我們只是看因他所引起與主中間的對話也就很好了。
從二十八節那裡開始,「有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祂說,誡命中哪條是第一?」哪條是第一呢?這個也許是這個文士自己也弄不清楚。因為神給的律法當中有十條誡命,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十條誡命,十條誡命是同等重要嗎?還是十條誡命中有一條是最大的呢?他自己也弄不清楚。但是讀到申命記的時候,在十條誡命以外的那些律例典章裡又有一句話,好像也表達出十條誡命還不是最重要的,好像還有一些話是比十條誡命更重要。
我相信這個文士本身,從他在這裡給記錄下來的話,他大概對主的敵意沒有那麼強,也對主有點佩服,有點尋求,所以也是很真實的要瞭解這點。因為從他的回應上面,我們看得出來,對他的問題是很不容易回答,誡命中那條是第一呢?我想中文把「要緊的」那幾個字拿掉更清楚,「哪一條是第一呢?」就更清楚。我們的主回答,第一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神,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弟兄姊妹們,主這個回答就沒有摸到十條誡命,這只是申命記上的話,不是十條誡命上的話。那個文士問的是說,誡命中哪是第一,好像我們的主並沒有答中他所要的,好像是答非所問。但是弟兄姊妹,你看進去的時候,你看見,我們的主不僅是說到誡命的問題,同時說到整個律法的精意的問題。
先要真實的認識神
弟兄姊妹們,這是很重要的一點,好像對那個文士說,「你不要單單問誡命,你要問全律法,全律法哪是第一?」主的回答就是,「以色列啊,你要聽,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第一個回答,你要認識你的神是誰?你不能籠籠統統只有一個神的觀念,你必須認識你所相信的神是誰?祂是怎麼樣的一位神?祂是獨一的神。這個獨一的神不僅說到,除祂以外沒有別神。同時也包括了,祂是萬有的起頭,祂也是萬有的歸結;祂是始,祂是終;祂是阿拉法,祂是俄梅嘎。
弟兄姊妹們,我們的主就把這一個事實擺出來,你先要認識你所信的神是誰,你知道你所信的神是誰,你就知道你跟祂的關係是怎樣,你就可以明白你那問題的答案是什麼。這是許許多多人的難處,因為許多信神的人,神的觀念在他裡面是模糊的,好像神只是那麼一個概念,一個觀念而已,而不是一個很具體的實體。祂不是與我們有非常嚴肅的關係的人物,只是含含糊糊說,「這是神」。但主說,你要知道律法裡最重要的,首先你就要知道你的神是誰。你如果知道你的神是誰,你跟就知道其他的事情。祂是獨一的神,除祂以外,沒有別神,一切都是從祂開始,一切都要歸回祂那裡去;一切都在祂的管理底下,祂是一切的準則,祂有絕對的權柄來管理整個的宇宙。
我們感謝神,我們的主說了這一個事實以後,就說出那一個他想要的答案,「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這就是真實的認識神所帶出的反應,或者說是結果。你知道祂是獨一的神,你就有一個準確的態度,你會愛祂,你盡心的愛祂,你盡性的愛祂,你盡意的愛祂,你也盡力的去愛祂。因為你知道祂是一切,沒有祂就什麼也沒有了。沒有了祂,什麼都沒有意義了;沒有了祂,什麼都沒有存在的根基。我們感謝讚美主!
文士問的是說,誡命裡那一樣是最大的,那一個是第一的。弟兄姊妹你留意,十條誡命裡的每一條都教導你怎麼去生活,你怎麼對神,你怎麼對人。對人的事上面,這個事情怎麼處理,那個事情怎麼處理,你都可以說是生活上一些具體的指導。但弟兄姊妹,你回到這裡來看我們的主,祂沒有告訴你,這個是怎麼處理,那又是怎麼處理,這一個是最重要,所以一切事情你先考慮這一個。主不是這樣,主是把人帶回神的面前,先叫我們這個人裡面向神對。
你裡面向神對了,你外面就可以對了。你裡面向神不對,我就告訴你說這是第一,第一你要滿足這一個,你能滿足得來嗎?你沒有辦法滿足得來。你裡面根本就沒有神的地位,你向神沒有敬畏的心,也沒有愛神的心。你說神傷心就隨祂傷心好了,跟我有什麼關係?只要我滿足了就可以了。如果你裡面向神對了,你就不必去思想,你就會先考慮到,我這樣作的時候會不會傷了神的心?我這樣作的時候,會不會叫神因我傷心?如果我愛主,我就不願意我的主因我感覺有過不去。所以我們的主把人帶到神的面前的時候,祂不是叫我們先看我們作什麼,祂是讓我們看見我們向神的心思是什麼,我們向神的態度是什麼。我們這個人對了,我們所作的,對的可能性就有了。如果一個人在神面前不對,他作的事連對的條件都沒有,更談不上那個是第一的。
我們感謝主,我們的主把整個律法裡面最精華的擺出來,你就知道神是獨一的神。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去愛主你的神。不是叫你「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乃是叫你知道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祂是主,我們是站在僕人的地位上,是我們聽祂的,不是祂聽我們的。還有,這一位神不是他的神,是你的神。弟兄姊妹們,你留意到我們的主,把人帶回到神的面前,是帶到這樣緊密的地步。祂是主,祂是你的神。祂不是只讓神成為我們的一個觀念,祂讓我們接觸一個具體的關係,整個律法的精意就是在這裡,回到神的面前,站在一個準確的地位上,去執行神心裡所定規的。弟兄姊妹們,如果你按馬可福音的主題來看,這不就是叫我們回到神的光中,站在一個作僕人的地位上來等候神嗎?這是頭一條。
準確的人際關係
然後我們的主又說,記得那個人問的問題是哪一條是第一?現在主的回答還有第二,所以祂說「其次就是愛人如同自己」,要愛人如同自己。然後又說「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弟兄姊妹,你又說笑了,十條誡命裡就沒有這一條,在十條誡命裡,你在哪裡看見「愛人如己」這四個字呢?怎麼我們的主在這裡弄出這樣一句話來?弟兄姊妹你記得,我們的主是把整個律法的精意帶出來。我們都曉得,十條誡命,頭三條是說到人怎樣對神,第四條是說到人怎麼活在神的面前。然後,五、六、七、八、九、十是說到人怎樣活在人中間。弟兄姊妹們,如果我們把十條誡命歸納出來,頭四條就是愛神,後六條就是愛人,你愛人愛到一個什麼地步呢?愛到如同你自己一樣。
弟兄姊妹,你看我們的主,人在那裡問主一些事,祂不是在那裡點點滴滴的告訴人說怎樣怎樣。祂是整個把神的心意放在那裡,你看見了神的心意,你說誡命裡什麼是最大?我們的主說,頂要緊的就是你要有準確的心思向神,然後你就愛人如同自己,再沒有比這兩條更大了。這兩條其實是一條,所以也是一,所以是第一的。為什麼呢?弟兄姊妹們,我們回頭來看我們自己,「愛人如己」這個話誰都會講,什麼宗教裡都可以有這個內容。但是問題在這裡,你怎麼能活出「愛人如己?」
愛人如己的真意
嚴格來說,我們的神也知道我們的缺欠,祂根本不是說「愛人如己」,因為說要「愛人如己」,你怎麼可能呢?我們的主說的是「愛你的鄰舍如同自己」。愛你所接觸到的人如同你的自己,這就把那範圍縮得很小了。我們所接觸到的人是我們的鄰居,當然,如果我們讀路加福音的時候,我們就讀到有另外的意思在這裡。因為從具體的操練上面來說,我們還要在這裡多說一點。你怎麼能愛你所接觸到的人如同你自己?只有一個可能性,就是我們這個人已經完全讓基督的生命來作生命,也就是完全讓基督來代替了我們活。只有在這種光景的底下,我們才能活出愛人如己的實際。所以弟兄姊妹們,我們常常看到許多這樣的見證,你就看見這些能帶出這樣見證的人,他們都是把主放在第一位的人,他們都是樂意跟隨主的腳蹤行的人。所以我們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兩條其實是一條,一個是生活的態度上的建立,一個是生命實際的建立。
如果我們轉到路加福音去看什麼是鄰居,你就看見,這一個鄰居也不是指你周圍的人,仍然是指主自己才是鄰居,因為這一個鄰居就是主自己。你看到在路加福音裡,說到那個被強盜打得半死的人,他所碰到的他的鄰居是那一個?是那個撒瑪利亞人。你看到底下的時候,主就說到「你當愛你的鄰居」。究竟你的鄰居是誰?主就說出來。你聽到主當時所說的,你就看到祂是指那個撒瑪利亞人說的。那個撒瑪利亞人是誰呢?那是說到我們的主。祂是把恩典和憐憫顯明在那受過傷的人身上,所以看到主當時在回答文士的話,好像我們從字面上來看都懂。但是在字面的背後,弟兄姊妹你看見,主在這裡說出好多好多是我們平常忽略的,乃是神跟我們的關係。
我們認識了我們與神中間的關係,我們就知道我們該怎樣活在神的面前,把律法的精意活出來。這個文士聽到主這樣一提,他裡面的竅就開了。這個文士還是不錯的,你看他的反應,三十二節,「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祂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意、盡力愛祂,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得多了。」弟兄姊妹,你看到他被帶進裡面去了。這個文士的裡面亮了,他看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不是我在外面作了什麼,乃是在我裡面有的是什麼。我外面作了許多的燔祭,各樣的祭祀,各樣宗教的儀文,如果我裡面沒有向主準確的心意,我就是虛假的。
感謝主,祂就對這個文士說,「你離開神的國不太遠了,因為你已經脫離外面,而摸到裡面的內容了。」經過了這一件事以後,主就在積極的那一方面,帶領眾人認識如何侍立在神的面前。弟兄姊妹記得,這一大堆的話,都是因我們的主潔淨聖殿而引出來的,所以我們的主回答那文士說,如果這樣這樣的話,就比一切燔祭和一切的祭祀都好。你看到關鍵就在這裡,因為在潔淨聖殿那一件事上,我們的主所留意的,不是人在宗教儀文上的表現,而是在人向神的心思和意念上面要準確。
真認識神的積極反應
現在藉這裡所記錄下來的三次談話,一個是納稅的問題,一個是死人復活的問題,一個就是那文士後來和主談話所說的律法的精意的問題。有了這三次談話的內容,我們就明白積極的那方面,就是領人去面對怎麼認識神的事。也可以說是提到實際的怎麼去盡心、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從裡面認識神
這裡主也提了三件事情,頭一件事我們來看的,主當時就對在殿裡的眾人發一個問題,祂說,「文士怎麼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大衛被聖靈感動說,主對我主說,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的仇敵作的腳凳。大衛既已稱祂為主,祂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弟兄姊妹,這的確是叫人有點困擾的事。那一位主既然是大衛的子孫,大衛又叫祂是主,這究竟是怎麼回事?祂如果說是大衛的子孫(兒子),祂就不可能是大衛的子孫(兒子),祂一定是比大衛小多了。現在主說,祂是大衛的子孫,眾人都說主是大衛的子孫,但是大衛卻叫祂是主,這事怎麼調和呢?
從人的認識和觀念來說,這是很難調和的。大衛一面說出,這個作子孫的是祂的主,並且那位作父的神,也對祂說,「我要叫的仇敵作的腳凳。」很顯然這些事都是發生在大衛以前。從時間上來說,大衛怎麼一下子就跑到前頭,叫主作祂的子孫呢?從時間和事件上來說,這都是不可能發生的,但是神的話就是這樣說。如果人從外面去認識神所要作的,他就永遠不能知道神究竟是怎樣的神,也不知道神在想什麼,更不知道神要作什麼。那些文士根本就不能回答,根本就不明白這事,他們沒有辦法調和他們眼睛所看見的。
我們的主就提出這樣一件事,在這裡沒有結論,在其他的福音書提到的時候也沒有結論。但是我們從上下文來看,我們看見主說這一件事,是有一個目的在裡面,尤其是在馬可福音裡,就說出你要服事神。弟兄姊妹記得,我一直強調,這些事都是因潔淨聖殿而引起的,因為潔淨聖殿乃是為要準確的在神面前有服事。主提出這一件事,很明顯的告訴人說,一切的事奉都是根據你裡面的認識。如果你裡面沒有認識,你憑藉外面那些認識,你不能事奉神。因為在這裡你就已經看見一件事了,你把主定位在那裡?祂究竟是大衛的主呢?還是大衛的子孫?你連定位都沒有辦法解決,你怎麼去事奉祂呢?所以你要事奉祂,你必須在裡面有認識。
說到裡面的認識,大衛的子孫,和大衛的主,就說出很多屬靈的事來。神永遠的旨意,神兒子道成肉身,神兒子從死裡復活,這一切都是在裡面認識接觸到的。你裡面的認識一明亮了,外面那些你弄不清楚的東西,也就透亮起來。我們的主是神的兒子,祂當然是大衛的主。因為祂順服神的安排,祂道成肉身,所以祂也成了大衛的子孫。因為神的旨意要藉一位道成肉身的基督來執行的,這是裡面的看見,這是裡面的認識。你沒有裡面的認識和看見,你就不能在神面前給我們的主定位。如果主的定位不明確,事奉神就沒有根基,這是頭一件事。
從裡面認識屬靈事物的結果
第二件事,就是主告訴他們說,「要防備文士,因為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宴席上的首位。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弟兄姊妹們,你留意這一個,上面就說到要有裡面的看見,接下去這一段還是講到文士,只是從另外一面來說到他們的光景,就是要得外面的好處。如果留意外面的好處,那就根本沒有服事的意義。因為人看重了外面的事,那結果定規是為了人的自己,而不是為了滿足神的心意。所以一個真正要服事主的人,不是看外面得什麼。不是根據外面來決定人的腳步,或是根據外面來決定人所該作的。
然後提到第三件事,就是那窮寡婦的奉獻。這事我想弟兄姊妹們都很容易體會到,我們能留意到的是這個窮寡婦所擺出來的。我們用簡單的話來說,乃是「忘記自己」的擺上。或者說是「忘記自己」的獻上。按一般人來說,那些有錢的人送了很多錢到聖殿去,人家都在說,他們真是擺上很多。但這個窮寡婦只擺了兩個小錢,我們的主就欣賞得不得了。一般人就不大明白,這兩個小錢怎麼可以跟那許多的財富來作比較呢?為何主不稱讚那些財主,光是稱讚這個窮寡婦呢?
弟兄姊妹,我們歸納主的話來說,有一個弟兄說得很清楚,神不是看我們拿多少出來,神是看我們為自己留下多少。主在這裡說,「這個窮寡婦把她的伙食都拿出來,但是那些人確實是有餘的才拿出來。」比較起來,你就知道誰作得更多。弟兄姊妹,你看神是這樣看事情,我們卻是這樣看事情,我們是看作了多少,神是看你留給自己多少。
很多人馬上就會想,她把伙食錢都拿出來,她那天要不要餓肚子?弟兄姊妹,這裡不是說那件事,雖然不是說那件事,但是這是很現實的問題。詩篇上有這麼一句話,如果我沒有記錯,那是在三十七篇上,那裡說,「我從來沒有見過一個義人的後裔討飯。」弟兄姊妹們,這是什麼意思?你在神面前這樣的擺上,神也不會虧負你。我們記得,我們的主教導門徒禱告的時候說,你們不要為這些求什麼,不要去求吃什麼,穿什麼,這些你們天上的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神的國和祂的義,這一切都要加給你們了。所以我們讀經的時候,你不必考慮那些,那個窮寡婦如果天天是這樣,她就餓肚子餓死了,我們的主不是叫我們去留意那些,因為那些事是祂負責的。祂所要我們看見的,是我們如何活在神的面前。我們感謝主!
嚴格說起來,剛才所提的兩點算是頭一點,這個才是第二點。文士不明白主與大衛的關係是頭一點,現在這一個是第二點。十三章開始,主從殿裡出來,門徒就對主說,這個是何等大的殿,石頭是何等的美麗,何等宏偉的殿宇。我們的主就說,你看這個大殿宇,將來在這裡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這是什麼意思?這是我們要提到的第三點。外面所有的,不代表服事的實意。當時主潔淨聖殿,把聖殿裡面潔淨了。現在門徒出到外面來,看見這個莊嚴華麗的聖殿,好了,現在聖殿可以作為禱告的的殿了。主立刻就給他們明確的糾正,不要看外面,你雖然看見那麼美,到了一天,全都被拆毀。因為只有外面的而沒有裡面的實際,那一個服事在神的面前是沒有價值,也沒有意義的。
我們感謝神,祂在潔淨聖殿這一件事所引出來的一連串的談話和交通,把門徒帶到一個準確的學習服事主的認識和操練裡。什麼是我們要逃避的,什麼是我們要堅持的,主在這裡給我們看得很清楚,但願我們對主都有共鳴。 —— 王國顯《乃要服事人 —— 馬可福音讀經劄記》
一個園戶的慘局 陳春雄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1~12節
感謝神,我們應常懷感謝的心,因為神處處借著淺顯的話語啟示我們。
神是深奧的,而人卻是淺薄的,淺薄的人無法體會神的深奧,因此神借著我們日常生活中可接觸到的飛鳥、百合花、食鹽來講出奧妙的真理,永遠的生命和生活的內容。今天帶領我們到一個比喻裡,馬可福音十二章1節:「耶穌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人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不知道你的感受如何?在我非常佩服這位園主,他有智慧、有魄力、有才幹,用企業的方法經營葡萄園。台中後裡的葡萄是聞名的,在後裡一出產外即可看到一大片的葡萄園,這是神借著淺顯的事物來傳揚禮的真理,為什麼說位葡萄圍主有智慧,有才幹呢?由三點可以看出:
㈠圍籬笆:園子周圍用籬笆圈起來,不僅有內有外,外人不得進入野獸無法踐踏,而且結果時無賊偷,得以保護園子的安全。
㈡挖了壓酒池:使工人好做事,對工作行方便,準備有好的器具,才有好的收成。
㈢建一座酒樓:由於葡萄園的遼闊,興建一座樓房,使工人生活得以保障,有舒適安全的休息場所。
這三點給我們一個啟示,我們屨用的工人不僅是要他們工作,更要照顧他們,幫助他們,才能使他們益發效力認真。這位葡萄園主很有才幹,從經營到收成都很有計劃,他將一切設法妥當後,就租給了佃戶(工人),出國去了,我們得認真的是「租」而不是「給」,我們在世間雙手所握有的是神租給我們而不是給我們的。「給」和「租」觀念上的不同或許會有很大的改變,在世上我們是管家,是替神掌管事物,因此服從神的命令是我們的天職,神要如何經營,我們就得照指示全力以赴,雖然收成不好,但神會體貼我們,祂瞭解我們已盡全力,將會以我們所付出的補償我們。
「到了時候,打發一個僕人到圍戶那裡,要從園戶收葡萄園的果子」 (可十二2),當葡萄成熟時,園主差人去收成,這也就是告訴我們主還要再來,祂的福音到成熟時就必再來,神將祂福音的門打開,讓未認識祂的人承受祂的真理,主耶穌升天時,天使說:「祂必再來。」園主沒有親自到葡萄園來,差遣了他的僕人來,佃戶心裡不情願,打了人要他空手回去(參看可十二3):園主又差遣第二個僕人,結果又被殺傷,被淩辱(參看可十二4),連續幾個都是被打、被殺(參看可十二5),一次比一次嚴重,但是園主仍繼續差派。這在描寫世間人類的惡性,忘恩背義,以怨報德,在我們生活中比比皆是,看到了利益即忘卻了仁性。園主說:「我還有一個,那是我最心愛的,承受我財產的親骨肉,我差他去。」 (可十二6)神對人的愛心由此可見。那些被殺的僕人,也就是一個個先知,神差遣他們去佃戶那兒,宣揚福音,結果一個個被殺。
至於那唯一的獨生子,我們有好好款待祂嗎?不但沒有,甚至將祂釘在十字架上,任由兵丁將祂解決,雖然是用這種手段來對付,但主仍舊承受,在祂斷氣時還祈求神赦免我們,因為我們無知。
主不是講故事,是告訴我們要愛到底,對人們再三的屈辱,神極度忍受,甚而愛心更加堅定。主再來時恩典的門將關閉,那時將分別山羊、綿羊,以及是否盡忠。今天,你和我在世上都是管家,主再來時將要算帳,要責備我們的不是懶而是不盡忠,對於忠於祂的人必得到厚償。
神藉這段比喻讓我們知道奧妙的真理 —— 愛心之深。
看這個葡萄園的主人 余炳甫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1~12節
馬可福音十二章1節提到:「耶穌就用比喻對他們說,」這比喻是對猶太人的官長說的(參看太廿一23),但百姓也旁聽(參看路廿9)。主耶穌這次一共講了三個比喻,而馬可只記載了第二個(參看太廿一33)。主耶穌借著這比喻,把以賽亞書五章1~7節的教訓引伸到當時猶太人身上,但有所不同,以賽亞書說到全以色列人因不結善果而受刑,耶穌說到以色列人的領袖,因不肯納果而遭罰。
一、他按時栽園子
「有人栽了一個葡萄園,」 (可十二1中),這個比喻的解法:葡萄圍就是神的國:栽種葡萄園的人是神(參看約十五1)。
「周圍圈上籬笆,」 (可十二1中),這籬笆特為保護園子的,按地界說,迦南地的東邊有加利利海、約但河,並死海,南邊有曠野,西邊有地中海,北邊有利巴嫩山,這些險要猶如籬笆,將以色列人和別國隔斷。神為以色列人所定禮儀和法則,也如牆垣將他們和四面拜偶像的國分開(參看弗二14;利十一44)。這籬笆代表神的保障(參看詩卅一2,4)。
「挖了一個壓酒池,」 (可十二1中),多是從磐石中鑿出來的(參看賽五2 ),分為兩層,上池有斜槽,將葡萄放在上池,用腳踹爛,使汁流入下池(參看賽十六10;六十三3)。酒池代表聖靈的膏油。
「蓋了一座樓,」 (可十二1下),是瞭望用的,免得盜賊來偷。這一切都是顯明家主盡他所能為便葡萄園多結果子(參看賽五4 )。樓是代表神的守望者(參看結卅三2)。
「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 (可十二1下)。園戶是比喻以色列人。路加說,他在外國住了許久(路廿9)。
以上這個比喻也適用於今日的世人和基督徒身上。神愛世人(約三16上),願意將祂的葡萄園(祂的國度)租給園戶,(賜救恩給凡信祂的人),祂差遣天使(籬笆)保護祂的葡萄園(就是在祂國度裡有分的人),並用聖靈的膏油(酒池)澆灌人,派守望者(樓)為著祂的葡萄園(祂的聖工)守望。
神在創世以前,預定了救恩的計畫,要救贖世界的人類,這一個救世的大功是照著祂的旨意,按著祂所定的日期,臨到這個世界。
二、他按時候收果子
「到了時候,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裡,要從園戶收葡萄園的果子。」 (可十二2),栽種葡萄園為的是收果子。然而這個比喻並不叫人注意到收穫好壞上去,乃是叫人注意園戶的惡行,因為這個園戶不但不感謝這園主將這寶貴的葡萄園交給他管理,並且不按時候交葡萄圍的果子,反倒惡待他們。
這僕人是比方先知(參看代下卅六15;耶廿五4).當以色列人偏行已路的時候,神常常借著先知警戒他們,但他們仍然硬著心不肯悔改。當施洗約翰出來傳道的時候,他也是這樣警告以色列人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廿1~2),他看見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來受他的洗,就對他們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三7~8 )。
「園戶拿住他,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 (可十二3),以色列人開始是不聽先知的警戒,續則拒絕先知的警戒,以後是殺害先知。馬太在此記載比較簡單:「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 (太廿一35)。馬可則較詳細說:「再打發一個僕人到他們那裡。他們打傷他的頭,並且淩辱他。又打發一個僕人去,他們就殺了他。後來又打發好些僕人去,有被他們打的,有被他們殺的。」 (可十二4~5);(參看太五12;代下卅六16;廿四20~221;耶廿六21~24;徒七52;尼九28;王上十八4,十九2,;廿二26~27)。
「園主還有一位是他的愛子,末後又打發他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不料,那些園戶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產業就歸我們了!』於是拿住他,殺了他,把他丟在園外。」 (可十二6~8)。園主並不是不知道這些園戶的惡行,他之所以一次又一次的差遣僕人去,最後甚至打發自己的愛子去。這乃是表明神的慈悲和憐憫,還留給他們的機會。正如先知耶利米所說:「或者……各人就回頭,離開惡道,我好赦免他們的罪孽和罪惡。」 (耶卅六3)。
「來罷,我們殺他。」早在六個月以前,耶穌已經對祂的門徒說過,耶路撒冷的官長將如何殺祂(參看太十六21;十七23;廿18)。當時就用比喻對那些文士法利賽人說這話,他們也看出耶穌的意思,內中或者有人後來在五句節因彼得的話,想起耶穌的比喻,而覺得紮心悔改。
「於是拿住他,殺了他,把他丟在園外。」這與耶穌被殺的地方正相合(參看約十九17),希伯來書說:祂「在城門外受苦。」 (來十三12),這比喻中所說的葡萄園也是特指猶太人公會所在地聖城而說的。
三、他按時候設法子
「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麼辦呢?他要來除滅那些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 (可十二9)。馬太稱這些園戶為惡人(參看太廿一41上),「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 (太廿一41下)。當耶路撒冷被毀滅的時候,本節的話就應驗了(參看路十九41,44),棄絕基督的人,將來也要如此滅亡。經上說:「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 (來十二25)。
「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就是得聽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的人(徒十五7)。他們是被揀選的族類(彼前二9)。
俗語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若是未報,時候未到。」我們的神祂是有報應的(參看羅十二19~21)。若有人不肯結出悔改的果子來,主親口說:「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 (太廿一43),就是屬靈的以色列人,那聖潔的國度(彼前二9)。
「經上寫著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 (可十二10~11),這是引用詩篇一一八篇22~23節的話。雖然猶太人棄絕主,但神卻叫祂成為房角的頭塊石頭,就是教會的根基(參看林前三11;弗二20:彼前二4~5)。棄絕主的猶太人後來卻是被主丟棄,受主懲罰,甚至滅亡。他們不是害主,乃是害了自己。
「這是主所作的」,這是祂所設的法子,這是祂奇妙的計畫。
「他們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就想要捉拿他,只是懼怕百姓,於是離開祂走了。」(可十二12)。越是犯罪的人,越想遮掩自己的罪行,這些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法利賽人,既然看出來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就理應悔改,但是他們卻越想捉拿他,殺害他。他們充耳不聞主的警戒。他們硬心不要救恩。經上說:「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 (來二3),這些人的結局是可悲的。
希律党 蕭之純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13節
希律黨是耶穌時代的一個政黨,它與法利賽與撒都該派不同,因為法利賽與撒都該是從宗教信仰與學術研究出發,而希律黨是沒有宗教與學理根據的。希律黨人是一群擁護希律家族中的子弟當政的猶太人。
為什麼少數的猶太人擁護希律的家族?希律到底是何許人?希律家族中出了幾個猶太的統治者?
希律不是猶太人,而是為猶太人所不齒的以土買人,位於猶大的南部。開始得勢的是安提帕德( Anti-pater ),他是以土買的總督。他的兒子也叫安提帕德,做了猶大的巡撫。那時剛好是一個歷史上的空隙,北方的強鄰敘利亞與南方的仇敵埃及,在這時沒有窺視猶大,裡大的祭司瑪喀比家的統制成為強弩之末,羅馬的龐貝在主前六十三年打敗了猶大,於是在猶太人的心中瑪喀比家的威嚴已經一蹶不振。羅馬政府又沒有老遠來管理猶大的餘力,於是安提帕德就投機取巧的獲得了猶大的實利。安提帕德歿於主前四十三年,他的地位由大希律接任,希律家在猶大的地位才開始鞏固,也做得有聲有色起來。
大希律是政治家、是建設家,又是一個殘忍多疑的魔君。作為一個政治家,他始終得到羅馬「主子」的青睞,甚至被猶太百姓攆出來之後,還能以羅馬的勢力「官復原職」。在安東尼與奧古士督爭奪皇位戰爭的時候,希律為了效忠主子的緣故,曾經出兵協助安東尼,但是後來不幸失敗,希律被奧古士督召見,責問他出兵協助的原因。希律王竟然勇敢地說,為朋友盡忠死亦甘心,當奧古士督正要問罪制裁的時候,他卻能從容地告訴奧古士督,假如奧古士督願意用他的話,他願同樣效忠。由此,可以知道他的政治手腕。他一生中有五妻、五妾、和無數小星,為了討好猶太人,他曾在猶太祭司家中娶了大祭司的小姐。為了籠絡猶太人,他更發動建築猶太人的聖殿 —— 這是猶太人的第三座聖殿。
晚年,他曾殺了很多妻子兒女。他在主前四年死亡,殺戮伯利恒城中兩歲以下的嬰孩,就是希律的暴政。讀了他殺妻戮子的殘忍事蹟,命令殺他人的子弟也就不足為奇了。他死後,把猶太分給三個兒子管理:亞基老、希律安提帕與啡力。
亞基老管理猶大、撒瑪利亞和以土買。為了他的暴虐無道,在主後六年被猶太人罷免,羅馬政府直接委派巡撫管理。約瑟和馬利亞就是為了亞基老的暴政,沒有從埃及回到伯利恒,而定居於拿撒勒。
希律安提帕管理加利利和約但河以東南部的領土。他為人陰險,耶穌曾稱他為狐狸(參看路十三32)。他休妻以後,再取弟媳以致引起施洗約翰的攻擊。在希羅底的安排下,由前夫之女莎樂美跳舞,而索取約翰之頭作為取得歡心之報酬(參看可六17~29)。
希律亞基帕一世少年時曾在羅馬,與羅馬皇室友妤。因此,為羅馬皇帝,派為猶大之王,主後四十一年至四十四年,以熱心之猶太教徒姿態出現。他以迫害基督徒來獲得猶太人之歡心。
希律亞基帕二世為一世之子。保羅曾被他審判,其事蹟詳見使徒行傳廿六章。
希律黨人就是一些認為猶大應該由希律的家族統制的黨人。當他們看到耶穌有跟隨者的時候,就起了嫉妒的心,與法利賽人聯合攻擊耶穌(參看可三6;太二16;可十二13)。
神的物當歸給神 余炳甫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13~17節
馬可福音十二章13節說:「後來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到耶穌那裡,要就著祂的話陷害祂。」當時耶穌講完了三個比喻(參看太廿一28~46;廿二1~14),他們看出是指著他們說的,但又不敢明明下手害祂,所以就商議用難題來難耶穌,要在祂的話上找把柄,好使祂或惹動眾人的忿恨,或觸犯羅馬政府。(當時猶太人受羅馬人管轄),他們先後派出幾個代表以三種難題難主,先有法利賽人的門徒和希律黨的人來問(參看太廿二16),次有撒都該人來問(參看太廿二23),最後有一個律法師來問(參看太廿二35)。主耶穌立時以聰明智慧回答各人。雖然主耶穌有超前軼後的聰明和聖德,仍不免被人恨惡,被人謀害,照樣信徒也難免世人的恨惡(參看約十五18~20)。
「他們來了,就對他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 (可十14上);馬太說:「你是誠實人」 (太廿二16),他們是懷假意說真話。
「什麼人你都不徇情面。」 (可十二14中),這也是真話,「因為,神不偏待人」 (羅二11)。約伯說:「我必不看人的情面。」 (伯卅二21),因為「看人情面是不好的。」 (箴廿四23)。所以基督徒也不可徇情面(參看加一10:帖前二4)。
「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 (可十二14下),這話也是真的,「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 (撒上十六7)。耶穌是神的兒子,所以祂也不看人的外貌。俗語說:「人不可用貌相,海水不可用鬥量。」基督徒也不可用外貌看人(雅二1)。
「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 (可十二14下),這也是實實在在的。但這一切的話,不是猶太人心裡的真心話,不過是要陷害主,向祂先說奉承的好聽話,要趁機得謀害主的把柄(參看路廿20~21)。所以基督徒應當小心,須防備進諂言的人(參看詩五十五21;廿八3;卅八12;六十二4)。
「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我們該納不該納?」 (可十二14下—15上)。「納稅」就是納丁稅(參看太十七24),「該撒」就是羅馬皇帝的尊稱(路二1)。猶太人官長要叫耶穌說明,可以納稅或不可以納稅,祂若說可以,他們就可以將這事宣告眾人,說祂既不虔誠,更不愛國,祂就必不是那要來的彌賽亞,這樣,百姓就必不服祂。祂若說不可以,他們就到巡撫案下告祂(參看路廿20)。
「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就對他們說,」 (可十二15中),假冒為善的人哪(太廿二18),「你們為什麼試探我?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 (可十二15下),是上稅的錢(太廿二19)。「他們就拿了來。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 (可十二16)。猶太國通用羅馬的銀錢,這是他們承認在羅馬政府的屬下,銀錢上印該撒的像和號。
一、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
「耶穌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 (可十二17上)猶太人既承認在羅馬政府的屬下,也就當給羅馬納稅。主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所以故意不直接地答覆他們所問的,這樣仍叫他們明白祂所回答的。
「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親愛的弟兄姊妹,這是一條最要緊的道理,告訴你,我們各人對於國家也有應盡的義務。約翰說:「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 (約壹四20);保羅說:「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 (提前五8)。感謝主,祂救了我們,就屬靈的關係說我們是天上的國民(參看腓三20),但就屬世的關係說我們卻是中華民國的國民。所謂先有國而後有家,所以一個不愛目己國家的基督徒他必定是假冒為善,不是一個真基督徒。
㈠要順服權柄:「該撒,」原是古羅馬國最出名的臣宰,猶利烏該撒的姓,借著他的義子,就是羅馬國頭一位皇帝亞古士督,這兩個字以後就成了羅馬皇帝的尊號。皇帝是一國的元首,他有權柄。經上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帶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拒抗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羅十三1~2)。我們查考舊約的歷史,當摩西亞倫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有可拉一黨的人,擅自專權,想推翻摩西和亞倫的領導,他們蓄意攻擊摩西和亞倫,說害了他們,稱摩西自立為首,轄制他們。所以神向他們發怒,看哪!「耶和華作一件新事,使地開口,把他們和一切屬他們的,都活活的墜落陰間。」 (民十六30)。耶穌尊為神的兒子,雖然是無辜受害。祂也站在巡撫彼拉多面前接受審判,所以基督徒要順服權柄遵守國法;「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 (箴廿八9),「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 (箴廿九18)。親愛的弟兄姊妹,「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多三l )。
㈡要納糧上稅:「歸給該撒」,彼得說:「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 (彼前二13~14)。主耶穌祂尊為天父的愛子,尚且在地上納稅,不觸犯國法(太十七24~27)。何況你我基督徒豈不更要如此行嗎?保羅說:「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慕敬他。」(羅十三7),所以基督徒「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 (羅十三5~6)。
有句話說:「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今日納糧上稅不但是盡義務,也是為自己。基督徒不但要以身作則,並且多思想神的話語,因為這也是神的旨意。看哪!約瑟如何在埃及王法老面前治理埃及全地,聚斂埃及地七個豐年一切的糧食,把糧食積存在各城裡;各城周圍田地的糧食,都積存在本城裡。約瑟積蓄五穀甚多,如同海邊的沙,無法計算,因為穀不可勝數。當荒年時的約瑟開了各處的倉,糶糧給埃及人……因而不也救了他父親和全家(參看創四十一46~57;)。
㈢要當兵服役:一個基督徒對於他與自己國家的關係,不但要盡本分愛國家,而且也要盡義務守國法,更要盡責任保國土。我們查考以色列人歷史,摩西因為他有愛國的熱心,雖然生長在埃及王法老皇宮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參看來十一24~25)。所以神使用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參看出三1~10)。當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他們除了婦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出十二37下),這六十萬人都是廿歲以外,能出去打仗的軍隊(參看民一l—46)。他們能進入神所應許的迦南流奶與蜜之地,真是歷盡創傷,攻耶利哥(參看書六1),取艾城(參看書八1),焚夏瑣(參看書十二111),戰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亞納族人,殺敗希實本王西宏、巴珊王噩及耶利哥王等卅一個王,豈不是在神的引導下靠這六十萬大軍嗎?沒有當兵的,怎麼可以打仗?沒有打仗,怎麼可以得勝呢?
又在尼希米記中記載:尚高以色列人修建耶路撒冷城垣時,他們各按宗族拿刀、拿槍、拿弓輪流看守,晝夜防備。甚至有舉作工,一手拿兵器的(參看尼四13,17)。可見當兵是人人應盡的義務,保國是人人應盡的責任!縱觀我國有多少的民族英雄,他們為國為民,流熱血,拋頭顱,基督徒更應不落人後,效法民族英雄赤膽及聖經中摩西、尼希米等的忠忱,投筆從戎盡忠報國。保羅說:「凡在軍中當兵的,不將世務纏身,好叫那招他當兵的人喜悅。」 (提後二4)。基督徒在軍中應是「軍中楷模」,才能榮神益人!當年以色列人怎樣接受摩西、亞倫核點民數(參看民十二l—4),約瑟、馬利亞遵守報名上冊(參看路二1~5),基督徒豈不更應照著如此行嗎?
二、神的物當歸給神
「神的物當歸給神。」 (可十二17下)。人乃是神照著祂的形像造的(參看創一27),世人既有神的形像(參看雅三9),他們的生命、能力、才幹、資財,也都是神所賜的,就當歸於神(參看羅十一36;啟四11)。主耶穌在這一句話裡含著一條要理,就是各人對於宗教和政治的界限要分清楚,可惜百姓還未看出這分別。耶穌要表明的,人人對於政府都有應盡的義務,對於神也有當盡的本份。這兩件事是互不衝突的。
㈠將榮耀歸祂:人對神最大的本份是要榮耀祂,將榮耀歸給祂。因為神是榮耀的神,經上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 (詩十九1),天使說:「在至高之處榮耀歸於神」 (路二14),又說:「世上諸王都敬畏你的榮耀。」 (詩一0二15)。神的榮耀顯明在祂的名(參看申廿八58;尼九5),祂的威嚴(參看伯卅七22;詩九十三1),祂的能力(參看出十五6:羅六4),祂的造作(參看詩十一3),祂的聖善(參看出十五11)。可惜今日「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三23),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羅一21上)。所以「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從,也不放心上,將榮耀歸與我的名,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成咒詛……。』」(瑪二2)。
親愛的弟兄姊妹,「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林前六20)。要有好的行為(參看太五16),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並且要感謝祂(參看林後四15),歌頌祂(參看太十五31),讚美祂(參看羅十五6~7),幫助人(參看林後八19;九13),主說:「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 (約十五8 )。
基督徒切不可奪取神的榮耀。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就是我們的警戒:「他遊行在巴比倫王宮裡,他說:『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麼?』這話在王口中尚未說完,有聲音從天降下,說:『尼布甲尼撒王阿,有話對你說,你的國位離開你了。你必被趕出離開世人,與野地的獸同居,吃草如牛……,』當時這話就應驗在尼布甲尼撒的身上,他被趕出離開世人,吃草如牛,身被天露滴濕,頭髮長長,好像鷹毛:指甲長長如同鳥爪。」 (但四29~33)。但願每一個基督徒都這樣說:「主啊,誰敢不敬畏稱,不將榮耀歸與你的名呢?」 (啟十五4)。
㈡將才能歸祂:「神的物歸給神」,人是神用地上的塵土所造,惟有靈是神將生氣吹在人的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二7)。所以古人說:「人為萬物之靈。」因人有智慧,人有知識,是因為人有靈的緣故。傳道書說:「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 (傳十二7)。神叫人得救,乃是靈魂得救,身體得贖(參看林後一10)。神不但要人的靈魂得救歸祂,人所有的智慧、知識、恩賜也當歸給祂。因為智慧是祂所賜(參看箴二6),知識是祂所賜(參看傳二26),恩賜是祂所賜。雅各說:「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 (雅一17)。保羅也說:「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 (林前四7)既然在我們身上一切都是從上頭賜給我們領受的,我們就當「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羅十二1)。獻給祂,歸給祂,為祂所用,傳福音(參看可十六15),救靈鬼「參看雅五20」。
㈢將財物歸祂:「神的物當歸給神」,經上說:「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凡牛群羊群中,一切從杖下經過的,每第十只要歸給耶和華為聖。」 (利廿七30~32)。「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瑪三10)。我們看聖經中的教訓,亞伯拉罕之所以蒙大福是因為他有十分之一奉獻的心(參看創十四20)。雅各之所以蒙大恩也是因為他有十分之一奉獻的心(參看創廿八22)。基督徒應當積攬財寶在天上(參看太六20),保羅說:「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 (林後九6)。「論到為聖徒捐錢……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 (林前十六1~2)。親愛的弟兄姊妹,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瑪三8上)?因為我們一切所有的都是神所賞賜的(參看伯一21)。何況「他怎樣從母胎赤身而來,也必照樣赤身而去;他所勞碌得來的,手中分毫不能帶去。」 (傳五15),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提前六7)。主耶穌不也警戒無知的財主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 (路十二20),所以神的物當歸給神。
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但要將一切的「頌贊、榮耀、智慧、感謝、尊貴、權柄、大力,都歸與我們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啟七12)。
基督徒的本份 王長淦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13~17節
今天我們一同來思想「基督徒本分」,我先讓諸位看一件事,當法利賽人與希律黨的人問耶穌:「我們該不該納稅給該撒」 (可十二14),耶穌回答說:「你們為什麼試探我」 (可十二15),主耶穌不試探人,也不能被惡試探,什麼叫試探主?有些什麼樣的例證?在這裡,我們發現一件希奇的事,法利賽人與希律党人原是互不相容的,相敵對的,前者反對羅馬政府,後者贊成羅馬政府,他們竟在攻擊主耶穌基督的事上聯合起來了,他們雖有一樣的目的,動機卻不相同,法利賽人基於宗教因素,妒嫉耶穌,希律黨的人基於政治因素,看見許多人尊敬耶穌,害怕祂成為他們的絆腳石。他們口裡說的盡是甜蜜的話:心中是要陷害耶穌,這就是試探主。今天有些人口裡的禱告確實是很好聽的,心中想的卻不是那麼一回事,也是試探主。法利賽人、希律黨的人外面裝作尊重主,裡頭是設圈套要陷害主。外面是虔敬的樣子是肯的,裡面盡是否定的,口是心非,這是試探主。他們不知主是真神,而把主當作普通人。實際上,他們的詭計,主全知道,主有機智,要他們拿一個銀錢來給祂看,反過來問他們:「這像和這號是誰的」 (可十二16),主從被動變為主動,他們不得不回笞主說:「是該撒的」 (可十二16),耶穌這才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可十二17)。主一下子把整個局世轉變過來,不但如此,而且在這句話裡帶來一個啟示,清楚告訴我們基督徒當盡的本分有兩方面:
一、對人應盡的本分(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
㈠對政府 —— 1 在內心裡尊敬官員。今天這個社會,雖然風氣不大好,很多不誠實的官吏,但我們不能以偏概全,而把所有的官員圈在裡面,我們應想到那是神賜的權柄,神所設立的,當他們執行職務時,要尊敬他們,若不尊敬他們,就是不尊敬主了。2 我們更要為政府中執政掌權的人付上我們的愛心與禱告。3 在行為上順服政府的法令,作一個優秀模範的公民,盡責任、履行義務、守法,可能我
們會吃一點虧,但因你的心對主,為主的緣故,從神那裡會得到補償的。
㈡對社會 —— 愛人,幫助窮困的人,主耶穌教導我們要愛人如己。
㈢對家庭 —— 1 作兒女的要孝敬父母,這是神的誡命,一個愛主敬虔的人,絕不會是不孝敬父母的人。2 作父母的要養育兒女,從小接受主,直到長大也不偏離主的道。3 作夫妻的要彼此顧念。
二、對神應盡的本分(神的物當歸給神)
我們跟神的關係要對,神是基礎,是目的,若這錯了,你跑的路也就都錯了。羅馬書一章18節說:「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為什麼人跟人之間沒有公義,因為對神不虔的緣故,一個離開神,為自己的人,就是一個不虔不義的人,一個基督徒單講求對人盡本分是不夠的,我們還要對神盡本分,我們要愛祂,奉獻給祂,順服祂。耶穌回答的話,另有一個意思是:你們之所以把該撒的物歸給該撒,是因為你們沒把該歸給神的物歸給神。今天我們所以有勞苦愁煩,因為我們沒有在主裡安息;日子難過,是因為沒有在主裡過。這成為我們的破口,我們一味顧念人的事,沒有把該歸給神的歸給神,沒有愛神,以致我們所種的雖多,卻收得少,徒勞無功。求主幫助我們不要偏頗一方,在對人對神兩方面都盡本分,對神敬虔,對人公義,在我們屬靈的道路上勇往直前,榮耀主。
論到死人復活 余炳甫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18~27節
聖經中論到復活的事,分為兩類,一是身死未久,旋因救活,複生在世上的。如舊約中的以利亞使撒勒法寡婦的兒子復活(參看王上十七17~23),以利沙使書念寡婦的兒子復活(參看王下四18~36),人碰著以利沙的骸骨復活(參看王下十三21)。新約中主耶穌使睚魯的女兒復活(參看可五35~42),使拿因寡婦的兒子復活(參看路七11~15),使拉撒路復活(參看約十一1~44)。彼得使大比大復活(參看徒九36~42),保羅使猶推古復活(參看徒廿9~12)。一是死後已久,至於末世複生,或升在天堂或下到地獄的。如經上所記:「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約五28~29)。這又分三個次序: ㈠ 初熟果子的復活(即基督,參看林前十五22;西一18:弗一20~23),但那時也有少數睡了的聖徒復活了(參看太廿七52~53)。 ㈡ 頭一次的復活(即生命的復活,參看約五25;亦即從死人裡的復活,參看路廿35;林前十五23,52;約五29;路十四14;來十一35;啟廿4~6)。 ㈢ 末次的復活(即審判的復活,參看約五29;啟廿5,12,15) 。
一、復活的身體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 (可十18上),有人以為撒都該教的名稱是從祭司撒督起的(參看王上一32~35),屬此教門的人雖然不多,卻甚尊貴(參看徒四1~5),他們不服古人的遺傳,只信舊約聖經,尤以摩西五經為最要緊。他們說肉體死時,靈魂也同死。不信復活的事(參看徒廿三c8)。耶穌曾教訓人有復活的事(參看約五29:路十三28),所以他們來問難,在四福音中反對耶穌的,多是法利賽人(參看太九11;十二2;十五1;十六1;十九3;廿一45;廿二15),在使徒行傳
中反對使徒的,多是撒都該人(參看徒四1;五17;廿三6~7)。這是因耶穌復活後,使徒多宣傳耶穌復活的事。與撒都該人的教義相反。
「他們來問耶穌說:『夫子,摩西為我們寫著說,人若死了,撇下妻子,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可十二18下—19)。按摩西律法規定:「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她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 (申廿五5~6)。古時的波斯人、埃及人,和現在的亞拉伯人,並利巴嫩山中的回教人,也都有這種風俗。
「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二個娶了她,也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三個也是這樣。那七個人都沒有留下孩子;未了,那婦人也死了。」 (可十二20~22)。按摩西的律法,雖然能有這樣的事,但撒都該人所說的,未必是真事,大概是為辯理設想出來的。
「當復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耶穌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神的大能麼?」 (可十二23~24)。聖經中告訴我們人從死裡復活不是血肉的身體,也不是血肉的生活。因為「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 (林前十五50)。
㈠有不壞的形體:「或有人問:『死人怎樣復活;帶著什麼身體來呢?』保羅說:『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並且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不過是子粒,即如麥子,或是別樣的穀。但神隨自己的意思,給他一個形體,並叫各等子粒,各有自己的形體。凡肉體各有不同;人是一樣,獸又是一樣,鳥又是一樣,魚又是一樣。有天上的形體,也有地上的形體:但天上形體的榮光是一樣,地上形體的榮光又是一樣。日有日的榮光,月有月的榮光,星有星的榮光: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 (林前十五35~42)。「因為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 (路廿36)。「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啟廿一4)。
㈡有榮耀的形體:「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林前十五43),因為到主耶穌再來時,睡了的信徒都要復活,活著的要改變,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參看帖前四17)。祂(主耶穌)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1)。所以約翰說:「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 (約壹三2),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裡(西三4)。
㈢有靈性的形體:「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但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就怎樣。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 (林前十五44~49)。「血氣」和「血肉之體」 (參看林前十五50;來二14),「屬血肉的」 (參看太十六17)與「屬血氣的」 (參看加一16;弗六12)原文是同類的,是指著人現今血氣之生命的身體說的(參看創九4)。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身體不是純屬靈的,乃是有骨有肉的(參看路廿四39) 。
二、復活的生活
「人從死裡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可十二25)。撒都該人因為不信復活,以為復活也與今生一樣,他們不知道復活是來生的事,與今生大不相同;人從死裡復活,不但身體要改變,連生活也不同了。
㈠也不娶也不嫁:聖經中記天使階級有文武之別,米迦勒司武(參看但十13,21;十二1;啟十二7),加百列司文(參看但八16;九21;路一19,26),而無性別之分。聖奧加斯丁說:「沒有死亡,也就沒有生養子女之必要了。」但聖經上別處顯明人到來世仍不忘記今生的事,也能互相認識,在世上所有特別的愛情,依舊存在。
㈡不再饑不再渴:聖徒復活的生活不但如天使一樣也不娶也不嫁,並且「不再饑,不再渴。」 (啟七16),「因為寶座中的羔羊必牧養他們,領他們到生命水的泉源,喝生命的水。」 (參看啟七17;廿一6;廿二17),吃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參看啟二7)。所以保羅說:「神的國不在乎吃喝。」(羅十四17)。
㈢住新城說新話:「活的聖徒所住的是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建造的……,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 (來十一10,16)。永存的房屋(參看林後五l ),主所預備的地方(參看約十四1~3)。那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參看啟廿一23)。城門白畫總不關閉,在那裡原沒有黑夜(參看啟廿一25)。在城內的街道是精金,如同明淨的玻璃。城牆的根基是用各樣寶石修飾,牆是碧玉造的(參看啟廿一18~19)。那裡的人所說的話,乃隱密的言語(參看林後十二4)。
三、復活的工作
論到復活的人他們的工作,既息了在世上的勞苦,作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啟十四13)。所以就不再勞苦愁煩,乃是與主一同享受快樂(太廿五20~22)。按各人的行為得賞賜(參看太六20;林前三11~15;林後五10;羅十四10~12),得國度(路廿二28~29)。
㈠坐寶座掌王權:聖徒最大的盼望和賞賜乃是執掌王權(啟五10),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廿4~6)。審判世界,審判天使(林前六2~5)。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啟廿4~6)。
㈡唱新歌吟新詩:「像天使一樣,」天使的職務在地上他顧視聖徒(參看林前四9;十一10;提前五21,服役聖徒(參看來一14),幫助聖徒(參看王上十九5;太四11;路廿二43),圍護聖徒(參看王下六14~17;太廿六53;詩九十一11),搭救聖徒(參看但六22;徒五19;十二7~11),安慰聖徒(參看徒廿七23~24),指示聖徒(參看路一11~13,19,30~35;徒八26;十4~6),護送徒魂(參看路十六22),傳授律法(參看來二2:加三19;徒七53),保佑選民(參看但十二1),招聚選民(參看太廿四30~31),刑罰主敵(參看王下十九35;徒十二23),同主降臨(參看太廿五31~32;帖後一7~8 ),末日挑人(參看太十三39~42)。在天上他服侍主前(參看太十八10;王上廿二19;伯卅八7:路十五10),呼喊讚美(參看賽六2~3;啟四8;五11~12),所以聖徒在天上也是如此。並且有十四萬四千人要唱新歌,以外沒有人能學這歌(參看啟十四1~7)。
㈢拜真神享真福:天使在天上天天事奉真神,聖徒在天上也要伏俯、敬拜(參看啟四10;五14;十九4 ),在那裡才享受真正的福氣,因為從死裡復活的人…….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就是享受永生(參看約十28)。
「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荊棘篇上所載的麼?神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你們是大錯了。」 (可十二26~27)。撒都該人信摩西的律法,所以主以神對摩西的話來反問他們(參看出三6),雖然舊約別處,如約伯記十九章、以賽亞書廿六章、但以理書十二章,都有死人復活更明顯的證據。耶穌卻要明顯摩西五經上也含著復活的理,神既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他們就還在,也必須復活。「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這意思是說:假如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死後,誠然歸於無有,神必不自稱他們的神。路加福音廿章38節說:「在祂那裡,人都是活的。」 (那裡或作看來)。馬太福音廿二章33節說:「眾人聽見這話,就希奇祂的教訓。」因為他們不明白聖經,不曉得神的大能。
保羅說:「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神也必將他們與耶穌一同帶來。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還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與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過。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四培13~17)。
要愛神又要愛人 楊兆滇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28~32節
當主耶穌基督將要被賣和捉拿之前,一天,有一位文士來問祂說:「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祂就綜合舊約的經訓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 —— 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 —— 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可十二28~31;參看申六4~5;利十九18)。雖然這兩條誡命(命令)不是存當時直接由基督發出的命令,但後來基督的靈(聖靈)感動使徒約翰寫約翰一書時,祂借著約翰鄭重宣佈:「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 (約壹四21)。而且我們查考聖經,可知從前向以色列人宣佈誡命的耶和華,就是未降世為人之前的基督(參看林前十1~4:來十一25~27)。因此,這條要我們愛神又愛人的命令,也是基督所賜給我們的命令之一。
我們現在要從三方面思想這命令的意義:
一、我們為什麼要守這命令?
請注意,這誡命不是由神賜給外邦人遵守的,乃是由神賜給祂的選民「以色列人」遵守的。
我們是屬於新約教;而教會是由已蒙基督救贖的以色列人和外邦人組成的;我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有君尊的祭司」,「聖潔的國度」,「屬神的子民」,教會是新約時代的「以色列」 (參看弗二11~12:彼前二9)。因此,我們也當遵守這命令。
不但如此,我們既是神的選民,我們當然就有本分要以祂為我們「獨一的主」,絕對聽從他的命令了。
許多還未歸向真神的人,深知這世界缺乏愛人與人之間須要相愛;但他們這看法沒有穩固的基礎 —— 因為他們與神之間還沒有永遠相愛的關係。他們只知要愛人,但未知愛神是愛人的根源。我們先愛神,肯定人生的真義和價值,然後才能有心去愛人,並且愛人如己。
二、我們當怎樣愛神?
按著基督的命令,便知我們愛神當守的原則,共有四個:
㈠要盡心愛神 —— 「心」指我們的情感和旨趣等。我們在情感方面,當常有專一愛祂的心:絕對不可以愛自己的「肉體」,也不可以愛其他任何的人、事、或物,過於愛祂。
㈡要盡性愛神 —— 「性」是關乎我們的愛好、知覺、知識等。我們也當在知識上顯出愛神的心。要追求更明白聖經真理:要凡事尋求祂的旨意;要善用所得的知識去榮耀祂。
㈢要盡意愛神 —— 「意」關乎我們的理想、欲望、意志等。我們要將我們的意志奉獻給神使用,並且求祂時刻借著聖靈,使我們的決定和計畫等,蒙祂悅納,合祂心意。
㈣要盡力愛神 —— 「力」就是力量、能力。我們應當將我們所有的一切力量奉獻出來事奉祂,並且作祂所分派的聖工。
三、我們當怎樣愛人?
論到愛人的原則,基督提出一個至高的標準,就是:「愛人如己」。人人生來是是「罪人」,都自私自利,都只知愛己,不知愛人,這是聖經所宣佈的真理(參看詩五十一5:羅五12;詩十四1~3)。但當我們接受基督耶穌為救主的時候,神不但借著聖靈賜給我們永生,同時,也借著祂「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羅五5)。
真實的基督徒 於中旻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28~44節
一個名詞,若不加以必須的、足夠清晰的界定,是沒有什麼意義的。對於自然物體,我們可以用定性與定量的分析,以測知其成分。對於工藝產品,須經過試驗,以確立標準,用數位來說明其性能。至於人的範疇,就比較複雜了,人的健康「正常」與「良好」,須經過一連串的檢查,不但是生理方面,且是心理方面的。更困難的,是在政治方面,因為社會是一個複合體,自然不易加以定義,什麼是「民主」與「不民主」,「自由」與「不自由」,含義都非常模糊。還有一種形象,是「有名無實」,或「有實無名」。例如,一個國家,沒有「奴隸」之名,但絕不等於沒有「奴隸」的存在,不過是叫作「人民」。沒有「監獄」之名,而代之「勞動改造」的好名詞;其實「改造」 「學習」的「學員」,就是「囚犯」身份。這種錯綜複雜的情形,著實使人眼花撩亂!
同樣的問題,也存在於基督教。人們各是其是,各非其非,很難有定論。什麼是真實的基督教?真實基督徒應該是怎樣的?有什麼緊要必行的事?要解答這個問題,不是迷於人的自稱,須看看主基督耶穌如何說。
聖經記載,曾有一個文士,來問耶穌:「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 (可十二28)。
耶穌回答說:「笫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 —— 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 —— 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十二29~31) 。
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祂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祂,又愛人如己,就此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 (可十二32~33)。
耶穌見他回答得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 (可十二34)。
這裡所說的,是一個真實基督教標準,是進入神國的正確方向。我們不能靠宗教的儀式,而進入神的國,因神是不能賄賂的。「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太七21)。所以,我們的靈 —— 盡心;我們的魂 —— 盡性、盡意(盡智);我們的體 —— 盡力,以求遵行神的旨意,完全愛主。在馬可福音十二章,以上這段對話的後面,接續有三段記載,可用來特別解釋這三件事。
㈠靈裡的盡心愛主,必須有潔淨的靈,也就是須先有生命的改變。聖經永遠把這個放在第一步。
耶穌問他們說:「文士怎麼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大衛被聖靈感動說:「主對我主(基督)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大衛既稱祂為「主」。祂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可十二35~37)
這是一個永遠生命的問題。生命,可概分三種:1 神的生命,是無始無終的,因祂是自有永有的。遠在沒有亞伯拉罕以前,就有了主基督;「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主。」 (箴八22)。祂降世為人,道成肉身,約在大衛之後一千年,是大衛的子孫;但在一千年前,大衛在靈裡預言,已稱祂為主。2 人的生命,是有始無終的生命,生在世上,是開始;但死卻並非終結,因為死後且有審判。罪人受永遠的痛苦,沉淪無望,但不是停止,無知無識。信的人則得永生,享永遠福樂。3 生物的生命,是有始有終的。因為它們沒有靈,死後即是完畢。我們對此點,須有正確的認識。基督為救贖世上的罪人,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流出寶血,代替人的罪;人相信祂,認罪悔改,罪得蒙赦免而稱義,就重生了,得著永生。這才能遵行神旨行善愛神。
㈡魂裡的盡智愛主乃是由於有永遠的、改變的生命,思想得以潔淨,才能有純正的動機、目標、方向,領悟真理、遵行真理。
耶穌在教訓之間說:「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可十二38~40) 。
這是一個行為動機的問題,穿長衣,衣服上有佩戴經文的帶子,被人問安、坐首位、或在禮拜堂裡坐在前排或講臺上,都是好事:禱告、很長的禱告,更是大大的好事,我們勉勵人恒切禱告。但為什麼禱告會受到「更重的刑罰」呢?這些事,都不是因為他的動作不對,有問題的乃是動機 —— 目標。所謂「奔者東走,追者亦東走;東走雖同,東走之用心不同。」
就如在社會上,有各類的工作,我們不依其工作的方法而定其價值,乃是看其動機;只要動機好,一切不同的工作,價值都相同。例如:我們尊重醫生,因為他們給人治病,延長人的生命。但有的人是以縮短或結束人的生命為目的,他們就該被鄙視、敵視麼?不見得!如判定人罪的法官、執行定罪的執刑人、殺傷敵人守疆衛土的忠勇戰士,也當被尊敬阿!醫生以服務為目的,是值得尊敬:以賺錢肥己、自我為中心,與一般生意人並無不同;以服務社會為宗旨,除垃圾、執勞役,同樣的值得尊敬。所以,一切職業是一樣的,職業本身並無高下之分。只要動機高超尊嚴。
假冒為善之人的問題,就是在他們是以自榮為中心,以利己為目的,動機不正,在眼目如火焰察看內心的主面前,赤露敞開,所以不得悅納,而被定罪。
㈢「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窮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可十二41~44)。
有了正確的動機,還要有純正的行動,這就是「體」的盡力愛主了。
聖經說:人得救是本乎恩,也是因著信,人不能加上什麼,不能靠行為得救;但得救後,「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 (腓二13),「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弗二10)。那些自以為義的不是義人,自稱為義的也不是義人;必是因信得主稱義,而有美好聖潔之行離惡行善,「行義的人才是義人。」 (約壹三7)。
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約十四6)。
我們要到父那裡去 —— 進入神的國,必須藉著唯一的道路,就是主耶穌基督。祂是生命,使我們得重生,靈得更新,有永遠的超然生命盡心愛主;祂是真理,使我門魂得潔淨,思想領悟主道,靠主大能,立志行主真理,盡智愛主,有正確的動機目標,向著主天國:祂是道路,使我們盡力愛主,有純正之行動,行天路,直到進入神的國。
最大的誡命 —— 愛神 徐複增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28~34節
今天在這禮拜中我要與大家共同學習一個功課,即是「最大的誡命 —— 愛神」。這題目雖然是很熟悉的,但對現代的基督徒或者另有特別新的意義。
信仰生活可以很簡單的說,就是愛神的生活,使徒保羅于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愛的讚歌裡,最後說:「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林前十三13),剛才所念過的經文裡主耶穌說,最大的愛中特別大的乃是愛神,其次是愛人如已。祂答覆文士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可十二29~31)。為什麼愛神是第
一要緊的呢?耶穌說,因為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以我看,這是最簡單、最清楚、最基本,也是最強無比的理由了。因為神是獨一的,所以要以全一的心,全一的性、全一的意、全一的力來愛祂。祂所不要的是以三心兩意、不冷不熱的態度愛祂。那麼盡心、盡性、盡意又是什麼意思呢?從有希臘的哲學以來,人格的要素分為理智、感情、意志三種,聖經的看法(希伯來人的看法)卻不大相同,耶穌所說的「心」足構成人格的中心,與神、和人交通的坐位,指揮和統轄理智、感情、意志的中心。「性」是生命、精神、理智、感情、意志都要靠它活動。「意」是關顧某件事情的理智作用。這三種都是包涵的名詞,表示二方面不同的精神活動的,其怎樣分法不大重要,重要的是要以你全人、全心、全力量、全生活愛神。現代的人很偏重于理智的方面,以為對神、對宗教有瞭解了多少,那就是愛神,信神的多少,與神之間沒有你與我的交通,他們的神都是第三人稱的,神是怎樣,祂是怎樣,有神學上的議論,卻與神沒有來往,或者他自己以為他是一個基督徒,但與神是很疏遠的,沒有愛心的感覺,這是偏重理智的結果。我們必須要明白,基督徒是愛神的人。愛神為第一,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祂,以與祂交通為快樂,由此發現人生真止的意義。奥古斯丁告白說:「禰叫醒人喜歡讚美禰,因為禰創造我們尋找禰,我們的心若還沒安息在禰心懷就不得安然。」
信仰生活是愛神的生活,不過我們要注意,愛神的動機、目的不對的時候,也會成為變相的愛,克雷耳服的聖伯爾拿告白,他愛神有過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為著愛自己而愛神。就是為著自己的利益,賺錢、求學、事業成功、身體健康,為著求結婚的對象,求幸福等等,這與世人拜偶像的心理是相同的。我們愛上來是否也常常是這樣呢?我想憐憫的神,可能會體貼我們這樣的愛,但我們不可停留在這階段才對。
伯爾拿所提的第二階段是,為著愛神而愛神。這是最高尚,神最喜歡的。但,普通的人很難做得到的,除非我們自己先接受了神的愛,而改變自己,由於神的愛的感激才能使我們進入這階段的愛神,我們只好看伯爾拿作個好例子,他在各各他山上基督的十字架上發現神奇妙的救恩,感佩祂的大愛,改變了他的人生,使他為愛自己而愛神的生活改為為著神而愛神的生活。這種深刻的恩典體驗使他以愛神為第一,為最大。這樣的人於順境愛神,逆境也愛神,成功時愛神,失敗時也愛神,窮也好,富也好,生也好,死也好,他都愛神,以祂為樂。
伯爾拿說他的愛神還有第三階段,這就是說,為著愛神而來愛自己的道理,做個基督徒曉得自己是神以重價贖回來的神的兒女,我們可不愛自己麼?我們相信神也要我們懂得愛自己的道理,中國古書有句話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從這教訓也可以發揮我們的道理。我們因愛神也要愛自己,乃是愛自己的人生,不再悲觀,愛自己的工作,自己的錢,自己的孩子、妻子、丈夫、父母……也愛與自己沒有直接關係的人,這就是愛人(鄰人)如己 —— 主的第二大誡命,以至愛自己的民族、國家、世界。
因愛神而愛自己和神所賜屬於自己的一切,與因愛自己,而愛自己和屬於自己的一切,這兩者都是愛,但是在在內容本質上有截然不同的地方。著想不同,結果也會不同。比方愛自己的孩子,很容易陷於利己主義的溺愛,孩子變成糖精丸( thingsing oain ),雖然很甜,但沒有營養價值。為著愛神而愛自己的孩子,乃是看自己的孩子不只是自己的,也是神的,就以神所喜歡的方法養育他,使他成為于神於人都有存在價值的人物,其他對職業、金錢、鄰人、國家、社會、世界等等都可以以相仿的觀點來推想那愛的方法和態度。人類自古以來的利己傾向,因為改為愛神著想時就會改變,愛的性質就向上昇華,好像神的愛了。愛他與愛己這兩不同的特色比方為遠心方與求心力的不同,但是這兩者在於愛神的動機裡獲得適當的平衡,就產生自然而調和之幽美的性格。個人的人格健全時就產生真
實和平的社會了。
未了,請我們再回來看我們的主題,主耶穌對我們說:「『你要聽!主 —— 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 —— 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可十二29~31) 。
天國邊緣 蔡鈴真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28~34節
人對終極的關懷
自從始祖墮落失去了樂園,人類就經常面臨不安、焦慮和痛苦的折磨。因此,無論什麼時刻,人類總期待能尋著一個超越、幸福與完全的境界。的確,人類是不惜付出代價的:政治上的努力、道德上的實踐、科學上的探討、宗教上的冥思……這種種的行動無不遊說人類自心底的一種渴望。有人說:這是「人類對天國的鄉思病」,換句話說就是懷念所失落的樂園;保羅·田立克( Paul Tillich )說:「這是
人類對終極的關懷」:神的選民,以色列人稱這種最終極的關懷為「神的國」或「天國」。
馬可福音十二章28~34節記載一位元文士來請教耶穌:「最大的誡命是什麼?」這位文士實在跟我們一樣,都患了「對天國的鄉思病」。他為什麼問:「最大的誡命是什麼?」因為他日夜所期待的,也是盼望能夠進入神的國。然而,如何進入神的國呢?他的祖先卻給了他一道難題,他們教導他:人若要進入神的國,必須遵守神借著摩西所傳給他們的誡命。但是,照猶太拉比們的講法:摩西傳給他們的誡命共有六百一十三條,其中二百四十八條是積極的誡命,「你當……」;三百六十五條是消極的誡命,「你不可……」。一個人在日常生活當中,時時要注意去遵守這全部的六百一十三條誡命,若不小心,沒照誡命去做,或犯了誡命,就難以進入神的國。這種生活實在是夠緊張的。有沒有一條簡捷的途徑?有沒有一條「最大的誡命」而無須過著緊張與束縛的生活就能夠進入神的國?有沒有一條能夠使我們境遇改善的方法?
進入神國的條件
請看馬可福音十二章29~31節耶穌的回答:「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 —— 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 —— 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從字面上看起來,耶穌在這裡所提示的方法包括兩種行動:「愛神」與「愛人」。
㈠愛神:要進入神的國,當然首先必須愛這位神國的主 —— 獨一的神。「你要盡心、盡意、盡性、盡力愛主你的神。」耶穌是引用舊約申命記六章4~5節的話。這種人對神的愛依舊約「示馬 —— l (Shema「敬聽」之意,參看申六4~9)的吩咐含有倫理的意義,必須以服從神來表達之。愛神與遵守祂的誡命(參看出廿6;申五10;七9,十12~13;十一1;十三3;但九4;尼一5 ),事奉祂(參看申十12;賽五十六6),行祂的道(參看申十12;十一22;十九9:卅16:書廿二5),並敬畏祂(參看申十12),都是相關的。不過,在這裡耶穌還賦予它更深一層的意義:整個人是神所愛的,所以他整個的生命、整個的存在都是屬神的,一個人當用他整個的人來報答神先發的愛。
㈡愛人如己:至於「愛人如己」,耶穌是引用利未記十九章18節。在舊約人與人之間的愛,乃是人在神面前的任務。愛「人」原文作愛「鄰舍」,所謂「鄰舍」依舊約,第一是指同族的以色列人,特別是那些軟弱、貧窮、孤兒、寡婦……凡需要幫助的人:其次是那些無公民權,因此特別無法寄居的外人(參看申十19;利十九34),但是在耶穌口中「鄰舍」已經沒有空間的區別與限制,甚至祂還吩咐:「當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太五44),「愛人」在這裡是具有普世的意義了。
雖然我們在字句上看見耶穌說:「第一要緊的……其次……」的字眼,事實上,「愛神」與「愛人」是不能分開的,「第一要緊的……:」(可十二29),並不是說:愛神比愛人重要;「其次……」(可十二31),也不是說愛人就比較不重要。愛人是根據于愛神,愛神則必須借著愛人來證明。因此,我們不能說:「我愛神」,而只強調祈禱、靈修和參加眾會:愛神愛得幾乎發狂,卻忽略了其他生活的職責。果真如此,豈不正如「好的撒瑪利亞人」故事中的祭司相利未人一般,因此「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 (約壹四20~21)。但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能說愛人較重要而疏忽了聚會、敬拜神的職責,甚至苛刻地批評參加眾會的弟兄,這不但是藐視神,而且也並非真正地愛他的弟兄。
成為愛的存在
「愛神」和「愛人」在本質上實在是不能分開的,耶穌在這裡引用申命記六章4~5節及利未記十九章18節,將他們合併成為一條最大的誡命,在祂心底所關心的實在只有一個「愛」字,祂給我們的是一個完全嶄新的課題:因為神是愛,所以要進入祂的國,必須成為與祂同樣的本質 —— 成為愛的存在,愛神與愛人所要求的愛,實在是一個人整個生命的行動,換句話說「愛」就是生命的本身。在卅
節,我們看見有幾個非常強烈的字眼,它們是耶穌用來表明愛的行動的:「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其實,我們的聖經在這裡的翻譯,並不太能完全表達原文的意思。新譯的「給現代人的福音」的譯文比較清楚,「你要以全部的心志、情感、理智和毅力,愛主你的神」:新譯的白話字「新約全書」翻譯得也很漂亮:「你要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敬愛主你的神」。「盡」這個字所代表的意義雖然是「儘量」、「盡所能做到的」,但卻沒有「全部」或「全」字的境界來得完全。「盡」字的伸縮性較大,累的時候、忙的時候、或較軟弱的時候,愛的程度就可以稍微打點折扣,但是在耶穌口中的「愛神」所要求的卻是徹徹底底的「全部」,一個人必須以「全部的心志、情感、理智、和毅力」來愛神和愛人。「全部的心志、情感、理智、和毅力」與「如己」所代表的就是一個人整個的生命、整個的存在。愛確實是整個人、整個生命的行動;愛確實是生命的本身、存在的本身。保羅·田立克說:「給愛任何定義是不可能的,因為沒有比愛更高的原則足以用來界定它,它就是生命本身,它和生命融為一體。」士萊馬赫( Schleiermacher )也說:「愛不是律法,愛是一種存在,是新的生命」。要進入神的國,要我們的境遇改善,我們每一個人必須成為這種愛的存在。
存在的危機
這位文士實在佩服耶穌的看法,因此當他聽完耶穌的話以後,他馬上對耶穌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祂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祂,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 (可十二32~33),我們發現這位文士的反應實在極快,他必定是一位極聰明又有智慧的人,因此我們看見馬可這樣記載:「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 (可十二34)。為什麼耶穌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我相信是因為耶穌知道這位文士瞭解祂的教訓,所以這句話是鼓勵他的。然而「不遠」也正表示他還沒有在「神的國裡」,他雖然瞭解耶穌的教訓,但是他尚未決定行動。他所面臨的是一種存在的危機 —— 僅僅在「天國邊緣」。成為「愛的存在」就能夠進入夢昧以求的天國,這實在是極簡單的道理,何況我們時常在「聽愛」與「說愛」,我們是活在一片愛的頌贊聲中,我們對「愛」並不陌生:我們在談情的時候說愛、在講臺上說愛,在開中會、總會的時候說愛,甚至在淫樂、剝削、搶劫的時候說愛……,說愛我們是說得頭頭是道,我們對「愛」的瞭解,正像這位文士,也許我們比他還有智慧,然而,我們如果只在「天國的邊緣」,正如耶穌對這位文士所說的:「你離神的國不遠了」,那豈不是件令人相當惋惜的事。我知道在我們的世代、在我們的社會、及在我們的數會要真正付出「全部心志、情感、理智、和毅力」的愛,非常的不容易,尤其是看到種種罪惡的當兒,更容易使我們失去勇氣,然而因著「神是愛」及「神的愛」,讓我們突破存在的危機,成為愛的新生命,跳過「天國邊緣」,進入神為我們所預備的「天國」裡面,得以享受超越、幸福與完全的生活。
耶穌的吩咐 邱以正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28~34節
主耶穌在世後復活後升天前,對信他的人都有很要緊的叮嚀,讓我們回味主的吩咐。
主耶穌在世上傳道時,最重要的吩咐是:「你們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 —— 你的神」 (可十二30)。基督為什麼要這樣吩咐我們呢?因為神是創造的父,我們是祂的兒子,我們的一切操在祂的手中,主耶穌要我們與神的關係更加清楚,讓我們知道主來的目的,是要表明神的愛,而不惜打破祂寶貴的身體,使我們得以成全,我們在罪中因之得以贖回。
有一個小孩丟了一隻他親手所做心愛的小船,傷心之餘茶飯不思,後來他父親帶他到玩具店裡,這個小孩發現了他心愛的小船,就要奪回,但他的父親告訴他:「雖然是你的,但現在已遺失成為別人的,要用錢買回」,他的父親買了船給他,這小孩就緊緊地摟著他心愛的船說,你是我父親用錢買的,不可再離開我。我們都是神用祂獨生愛子的血買回的,是祂拯救的,神要我們時刻與祂不離。
主耶穌在世時,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命令,祂說:「你們當彼此相愛」。愛可以使人的靈魂復蘇,愛更可以使人有盼望,而主說:「你們若相愛,人就知道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參看約十三35)。愛人也就是自愛,助人也就是助己,愛人助人能使本身得到利益。有一位女學生,她在外國讀書時受到別人的款待:心存感激,在耶誕節的時候,她以自己艱苦工作所得來的金錢,買了心愛的禮物,要去送給貧困的小孩,她找到一位救世軍的信徒,帶她去貧民區,坐上計程車後,救世軍問起她為何要去送禮,她告訴他是要報答人們招待她的盛情,以工作所得僅有的積蓄,要送禮給貧苦的小孩,讓他們在耶誕節時,有一份意外的安慰,下車時,她要拿錢給司機,司機不要,因為司機聽了他們的話受感動。
愛是基督徒的美德,唯有愛使人與基督更親近,也唯有愛能讓人看到神。
主耶穌復活時,升天前有一項重要吩咐,主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 (可十六15)這是命令我們要作見證傳福音這就是教會存在的主要任務,也是基督徒共同的責任。二幹多年來,普天下的教會都是遵從主的命令,傳福音作見證,福音才能從耶路撒冷,而至歐洲、美洲、亞非各洲傳開。但是今日在許多地方仍有人未曾聽信福音,世界上的人也大部份未接受主耶穌為他們個人的教主,因此主的吩咐未完成。福音已傳到普天下,卻仍未傳遍普天下,我們仍須努力!
你離神的國不遠了 余炳甫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28~34節
馬可福音十二章28節說:「有一個文士來,」這個文士是律法師(太廿二35),就是解釋律法的人(參看路七30),律法師與教法師(就是教導律法的師傅)不同,然而他們都是高級的文士,一切律法師和教法師都稱文士,一切的文士卻未必都是律法師和教法師(路五17;徒五34;提前一7)。這一個文士是代表所聚集的法利賽人,因為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所以要試探耶穌,就來問耶穌(太廿二34~35)。本段是說到,神國的問題,就是得救的問題,得救便是有永生。所以這是個很重要的問題,是福音,也是真理。現在我們就一起來思想吧!
一、因何離神的國不遠
「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 (可十二34)。這一個文士比他的同伴有智慧,他不但在所問的問題上與眾不同,顯出了他的智慧,叫主耶穌不得不回答他所問的,並且他又有出眾的見解,所以主耶穌沒有像責備其他法利賽人一樣的責備他,並且以這句話來勸勉他,盼望他能蒙恩進入神的國。
㈠因有分辨真道的智慧
「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 (可十二28中),就是他聽見主耶穌與撒都該人辯論復活的事,知道撒都該人的理諭不對,根據摩西的律法所詰問的事,也未必是事實。所以他認定主耶穌所回答撒都該人的是好的,就是有理由,是對的,是真的。也就是認定,他們的理論是異端。因此主稱讚他有智慧。就是他在分辨真道上有智慧;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完全不受人的煽動,誘惑而混亂迷惑。撒都該人是代表曆世的不信派,他們不信鬼神、天使、死人復活等等真理。今日基督徒亦當有分辨好歹的智慧(參看來五14),並能分辨神蹟(參看太十六3),分辨主的身體(參看林前十一29~31)。要在真道上有長進,「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 (弗四14)。彼得說:「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便叫真道因他們的緣故被譭謗。」 (彼後二1~2)。所以
我們要謹慎,「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 (西三16)。
㈡因有認識真神的智慧
「就問祂說:『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 (可十二28下),馬太記:「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 (太廿二36)。摩西律法上的誡命只有十條(參看出廿l—19),但文士卻將誡命分作二百四十八條命令(就是應當這樣那樣),三百六十五條禁誡(就是不可這樣那樣),共六百一十三條。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 —— 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 —— 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十二29~31)。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廿二40),這是因為神律法上的一切條例,都包括在這兩條誡命之內了(參看羅十三8~10)。並且前一條對神的是以色列人早晚所背誦的金句,也就是他們共同所用的信經(參看申六5~9)。親愛的弟兄姊妹,除神以外,你不可有
別的神(參看出廿3),並且你要盡你所有,盡你所能的愛神,也要愛人如己。
「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祂以外,再沒有別的神。』」 (可十二32),那個文士他認識字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箴九10)所以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祂(何六3),認識祂是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祂所差來的耶穌基督(約十七3),就是神兒子(參看弗四13),並以祂為至寶(參看腓三8 )。惟有惡人不認識神(參看撒上二12),世人憑自己的智慧不認識神(參看林前一21),他們故意不認識神(參看羅一28),沒有愛心的不認識神(參看約一4~8)。
㈢因有明白真理的智慧
「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祂,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 (可十二33)。那文士也明白神的心意,因為「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撒上十五22)。所以我們「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弗五17),並要明白聖經(參看提後三15),明白真道(參看提後二25),明白基督的愛(參看弗三18),明白各樣的奧秘(參看林前十三2),明白各樣的異(參看但一17)。
「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 (可十二34),那文士因有以上這三種的智慧,所以主耶穌稱讚他。
二、如何離神的國不遠
「你離神的國不遠了。」那文士因有智慧,就得到主的稱讚,固然是一件好事,但是「離神的國不遠」,到底好不好呢?怎麼會離不遠的呢?怎樣算是不遠呢?我們用幾處的聖經來比較一下就可知道了。
㈠離不遠與無分的比較
保羅說:「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 (弗五5)。譬如學校考試規定滿六十分為及格,但有人考一、二十分的,有人考三、四十分,而你卻考五十九分。這些人雖然不能與你比較,因為他們分數與你相差很遠,而你雖然比他們相差不多,只差一分,到底你也還是不及格,在及格的名單中沒有你的分。照樣,那個文士雖得主的稱讚,但到底他還離神的國有一段距離!
㈡離不遠與在外面比較
路加福音十三章28~29節說:「你們要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神的國裡,你們卻被趕到外面,在那裡必哀哭切齒了。從東、從西、從南、從北將有人來,在神的國裡坐席。」這裡我們看見在將來有一班人是在神的「國裡」坐席享受,另有一些人卻在神的國「外面」哀哭切齒。「裡面」與「外面」,雖只有一門之隔,也只有一步之差,但遭遇卻是不同,無異有天淵之別。
猶如十個童女中那五個愚拙的,雖也隨後來到,卻是遲了一步,只好站在門外,不能進去。當年以色列人在加底斯巴尼亞,雖離迦南不遠,但仍不得進去。所以我們當省察自己,「裡面」與「外面」,到底你在哪一面?
㈢離不遠與在心裡比較
有一次法利賽人問神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說:「……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路十七21),我們的神祂是「以馬內利」的神(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太一23),神的國在他心裡,就是他有神生命在他心裡,有一首詩歌說,有主同在就是天堂,意即指此。約翰說:「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約壹五10~12)。這樣看來,「離不遠」就是還沒有生命在他心裡,因為雖「離不遠」但到底尚差一點距離。譬如跳高,過杆的標準是五公尺,有人跳四公尺,有人跳四公尺八,你跳四公尺九,雖差一點,但仍然是不能過杆,還是不到標準。
三、為何離神的國不遠
那文士既有三種屬靈的智慧,並且得主的稱讚,為什麼還是不能得救進入神的國呢?
㈠因人不重生就不能進神的國
耶穌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進神的國。」 (參看約三3,5),因為人有重生的生命不是單靠你知道、認識、明白就可以得到,乃是要實實在在地接受。譬如人生病吃藥,你知道吃藥對你的身體有説明,你也認識這藥確實很好,並且明白這藥的藥性和成份。然而你就是不肯吃下去,光是看看,那麼這對你有什麼益處呢?這也好像空中的鳥,不在水底生活,水中的魚不能在陸地生活一樣,照樣沒有神生命的人,就不能在神的國裡生活。
㈡因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
神的國是不朽壞的,血肉之體是必朽壞的,必朽壞的不能承受那不朽壞的。所以保羅說:「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 (林前十五50)。如果血肉之體可以進入神的國,神國仍然有朽壞的,那神的國與世界有什麼不同呢?神的國也就不能算為神的國了。
㈢因非耶穌拯救不能進神的國
使徒行傳四章12節說:「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一個人得救不是靠著他的聰明智慧,也不是靠著他的守法行善,乃是相信主耶穌,接受祂做為個人的救主,認罪悔改,靠著祂得救贖。「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弗二8~9)。所以接受耶穌為救主的人方能進入神的國。
「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祂什麼。」 (可十二34下),馬太說:「從那日以後,也沒有人敢再問祂什麼。」 (太廿二46)。來見耶穌的人雖然很多,但凡心存惡意的,都被祂一一的堵住了口,惟心存誠意的,都因接受祂的教訓而蒙恩。因為真理總是得勝的!
神的兒子 葛理翰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28~37節
祂昔日為我們死,今在我們裡面活著
在美麗、峰頂積雪的黑門山腳,約旦河源的旁邊,有座古老的該撒利亞腓立比村莊。在此,人們曾一度建立了迦南神巴力的祭壇(參看書十三5),這裡也是大希律王為該撒奧古士督建造宏偉的白色大理石廟宇的地方。有一天,一個加利利的木匠拿撒勒人耶穌,和十二個名不見經傳的平凡人,來到這景色宜人的地方,發出一個非常的問題。
耶穌在世的日子是短暫的,祂肉身的年日無多。祂曾在各鄉鎮傳道、醫病、行神蹟、作善事:然而,人們曾否瞭解祂,或認識祂呢?他們到底是否知道祂實在是誰呢?當祂離世後,跟從祂的人會接續祂的工作嗎?他們曾否得著這異象呢?這些關乎基督教信仰的存亡問題,都擺在祂的面前。
這裡是一幅戲劇化的圖畫:耶穌與十二門徒來到這個充滿敘利亞、希臘、與羅馬諸神神翕的地方,詢問他們到底相信耶穌是誰。這似乎是冒險的將自己置於一抵觸這世界宗教背景的絕望地位;在他們根深蒂固的傳統與富裕之中,祂要求他們,以那些偶像來和祂比較 —— 結果,祂贏得了這場辯論。
「眾人說我是誰?」耶穌沒有說:「法利賽人說我是誰?」祂乃是問:「平常人,就是那些在街道上的人說我是誰?」聖經說:「眾人(平常人)都喜歡聽祂。」 (可十二37)。我發現全世界跟隨耶穌的人,都是那些平常的人。世界上很少全心全意真正跟隨耶穌的偉大領袖。有一些或許是的,但誠如保羅對哥林多信徒所說的:「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 (林前一26)。
由此可見,平常人 —— 工人、窮人、被踐踏的人、被社會誤會與排擠的人,在耶穌的心中是有著特別的地位的。祂盡心為這些人捨己,祂也常把自己和那些受苦、孤單、灰心的與寡婦連在一起。但是祂也從未說過一句反對財主的話,祂告訴他的門徒:「財主進天國是難的。」但祂沒有反對那些誠實致富的人。
當耶穌問:「眾人說我是誰」的時候,門徒答道:「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施洗約翰並不是一個懦弱的人,他仍是一個勇敢與堅強的人。當法利賽人來聽他講道時,他曾堅定勇敢地對他們說:「毒蛇的種類,你們要悔改!」他稱他們是蛇。他也曾指著希律安提帕,說:「希律!你是在淫亂中生活。」如今,當一個聖潔、公義的人,抵觸那些政治與宗教的領袖時,世界是不會歡迎他的。蘇格蘭女皇瑪利亞曾經說過,她怕約翰諾克斯( John Knox)的禱告,甚于全英國的軍隊。施洗約翰使希律王的心惶恐了,於是便宣佈:「讓我們除掉施洗約翰罷!」
門徒也對耶穌說:「有人(平常人)說你是先知以利亞。」這位曾立在迦密山上的以利亞,向著四百五十個巴力的先知,大聲宣佈:「若耶和華是神,就當順從耶和華;若巴力是神,就當順從巴力。」(王上十八21)。如以利亞一樣,耶穌乃是來毀滅那些虛假的神。當祂進入你的生命中,祂要求首位。你的錢財不能居首位,你的電視不能居首位,甚至你的家庭也不能居首位,基督才是真正的元首。你所決定的一切事情,都必須建立在:「耶穌要我作什麼?」 「基督要作些什麼?」你所實行的倫理,你在陵業場中與種族關係中所使用的法則,都必須有這種根據,你絕不能中立。
有一個人,在一世紀前的南北戰爭,曾企圖採取中立的態度。他穿上一件藍色的外套與一條灰色的褲子 —— 而南北兩軍卻從兩面把他射殺了。對耶穌,我們或許在採取中立,但我們絕不該如此。如果耶穌來,巴力和假神都必須離開。
另外一個門徒繼續說:「有人說你是耶利米,是古時的一個先知又活了。」耶利米是一個怎樣的人呢?他被稱為「哭的先知」,因為他曾為耶路撒冷的罪惡哭泣。在平順的環境中,耶利米對猶太的人說:「你們若不悔改,都要被毀滅。」那些領袖並不喜歡這些話,他們拖著耶利米經過各街道,把他鎖進監牢,要殺害他。
耶利米的日子,如同我們的日子。
我相信,我們現今的時代是與耶利米的時代不相上下的。富裕與享福的人,我告訴你們,報時的銅壺滴漏器已經完盡,除非我們悔改歸向神,彼此相愛,否則,我們都要完了。
神必是我們的護衛。軍事力量若沒有神仍然不能救我們:仰賴血氣的武器,下到「埃及」去尋求援助,一樣不能救我們。耶利米警告那些人,但他們拒絕悔改。於是,耶路撒冷最終被毀,正如耶利米所說的。同樣的,耶穌也警告人們要到神的面前,祂也為耶路撒冷哀哭。
因此,在該撒利亞腓立比,耶穌轉向牠的門徒說:「你們說我是誰?」彼得代表全體的門徒,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注意!耶穌並未責備彼得,祂沒有說:「彼得!你不應那麼說,那是褻瀆神的。」耶穌期待著這個答覆,也接受了,因為祂實在就是永生神的兒子。
耶利米的時代與我們一樣
我們相信,耶穌的確是生存於歷史中的人物;但也有許多人會告訴你,祂不過是個神話中的人,一個宗教幻想的虛構故事罷了。有些人也會說:「祂存在與否是沒有分別的;這不過是理想、故事。」我告訴你,這是非常有關係的;耶穌的確曾生存在世上,祂曾是有血肉之體,是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祂不是因約瑟而來,乃是借著聖靈感孕:祂是人而神,祂也神而人。
當耶穌在木匠店裡工作割傷手指時,祂殷紅的熱血也和我們一樣的流出來;祂經歷了「長成」的過程,正如我們一樣;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祂有著一切與我們相同的情感、意志、與思想,但祂沒有犯過一點錯誤。聖經說,祂曾饑餓;在十字架上,祂痛苦地說:「我渴了!」祂曾在漁船的艙裡睡覺;祂懂得友情的喜樂,誤會與被藐視的痛苦:祂曾在心愛的人的墓前哭泣,祂也曾感到失望。
祂與我們,一同受苦
耶穌基督知道你現在所經歷的事,你所身受的一切,耶穌都已經歷過。困難?祂曾經歷。「不能抵擋」的試探?祂同樣的經歷了。聖經告訴我們:「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來四15),這就是聖經說:「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祂顧念你們」 (彼前五7)的原因了。
但當耶穌問:「你們說我是誰?」時,祂的要求並不止此。被要門徒明白並接受祂是神的兒子(祂原本就是),耶穌不只是人;聖經教訓我們,耶穌在創世前已經存在:祂教導我們新的倫理,祂也曾向人挑戰,要證明他們思想中的謬誤。祂從沒有如其他人一樣認過祂的罪?因為祂是無罪的。祂應許賜給我們能力,改變我們生活的方針;祂也應許住在人的裡面。
唯一正確的控訴
他們加給祂的一個罪名,就是:「你愛罪人。」而這實在是真的。祂的確是愛罪人,即使你已違背了神的律法,耶穌仍然愛你,你要把它放下。不論你曾經如何的犯罪、醜惡、粗暴、苛刻、與虛偽,祂仍然愛你。
他們控告祂在安息日治病,祂對受苦的人的愛是那麼的大,以致觸犯了當時對祂生命發生危險的固執的人。面對那些痛苦與缺乏的臉,祂不能袖手旁觀。
他們也控告祂,說:「你說僭妄的話了,因為你要與神同等。」是的,祂作了這樣的宣告。
祂宣佈:「一切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 切的權柄!但他們無法指著祂說:「我們看見你犯罪。」祂從未欺騙人與撒謊,也從未作過假見證。你如何解釋這非常的生活呢?
論到祂的死,跟從祂的人說:「耶穌!我們喜歡你。那些你要建造的美麗的大禮拜堂、廣大的組織、宏偉的醫院 —— 都是我們所喜歡的。」但耶穌說:「且慢,在你們能夠得著這一切之前,我要死在十字架上。除非你們願意與『我』同『死』,否則,你們將不可能成為我的門徒。」新約聖經說:「多有退去,不再和祂同行。」我們要得著一切屬於耶穌的東西,但我們卻往往不要祂的十字架。
無十字架,便無冠冕
保羅說,十字架是觸犯人們的。我們都說要耶穌一切的教訓;我們認識祂的偉大,但我們卻不要那個祂為我們的罪而死的十字架。除了十字架,我們什麼都要。然而,除非你借著這十字架的道路,你絕不能進入神的國。耶穌既然為你死,你也必須願意為祂死。你必須回到你工作的場所,願意公開承認主耶穌基督,說:「我是一個基督徒,我要過著一個基督徒的生活,我們要追求基督的東西。」
然而,耶穌並沒有留在十字架上。祂死了,人們把祂葬在墓裡,但在第三天祂卻復活了。門徒往普天下傳福音,震撼整個世界的,就是基督的復活。我不會把墳墓裡的死基督獻給你,我乃是獻給你一位此時此刻仍舊活著的救主。祂是歷史的主宰,祂要再來,而祂有能力,今天一樣的活著。我知道祂仍活著,且活在我的心中。
當林肯發出他的蓋茨堡宣言( Gettysburg Address )時,賓維尼亞( Pennsylvania )的一份報紙說..「我們是報告總統的愚昧新聞。」芝加哥的時代報刊說:「每一個美國人的臉頰,都要因讀到這位被選為美國大總統的人的愚昧、平庸、與充滿濫調的言論,而掛上羞恥。」倫敦泰晤士報也說:「可憐的林肯總統,滑稽的為典禮揭幕。」這原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宣言之一,而當時的人竟忽略了它。很多報紙甚至沒有登載它,但卻刊載了愛德華,依弗剽( Edward Everett )的冗長書論。對很多事情,我們是會犯錯誤的。許多人否認聖經,且試圖把耶穌是主、我們必須接受祂為救主、祂是神與人、祂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祂復活了、以及還要再來的事實合理化。我所說的一切,乃是教會從開始就相信的,而且是包括在使徒信經中。
我們不要單作聽道的人,應當行道;我們必須誠心地與祂同活。耶穌說:「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你怎樣的生活呢?神的兒子是否住在你的心中?你絕不能倚靠自己來過基督徒的生活;乃是基督住在你裡面,借著祂,為你帶來了這一新的、得勝的、復活的生命。這是信心的問題。
那麼,這位耶穌是誰呢?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你將要如何面對呢?你必須作一件事情。你或許會作此決定:棄絕祂,忽略祂,永遠的棄絕祂;或者,接受祂。你必須作一決定,且用你的理智來決定。你願意和彼得一同回答:「你是基督,永生神的兒子」嗎?此刻,你願意全然地歸向祂嗎?
最後的一題 康錫慶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28~44節
「問難」,在主耶穌一生的生活中是常遇見的事。尤其是那些自以為聰明而心懷惡意的民間及宗教的領袖們,他們為要得把柄陷害耶穌,常找機會藉題尋隙,然而主耶穌卻屢次利用機會向他們闡解真理的奧秘。這一次是主耶穌最後上聖殿去,因為祂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法利賽人、希律黨人、撒都該人並文士,他們聚集一齊來到聖殿,巧言盤問耶穌許多難題,不料主耶穌都一一地圓解,堵住他們各人的口,不但沒有把柄落在他們手裡,反而叫他們不得不承認「耶穌回答說的好」。在他們無計可施的時候,有一個文士突發一題,這也是「最後的一題」,因為「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祂(耶穌)什麼」(可十二34)。這最後的一題是關乎:
一、責任的問題 —— 「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
這是個有關律法的問題,卻由一個講解律法的權威者發出,是值得我們玩味的。他可能以為耶穌沒有受過什麼教育,也沒有經過特別的訓練,必被難倒。因為律法有三部份 —— ㈠ 律例:是種管理百姓宗教生活的律法: ㈡ 典章:是種管理百姓社會生活的律法: ㈢ 誡命:是種責任的律法,分開有對神、對人的責任十條。實在是一門相當複雜的學問,不是常人所能瞭解的,認為主耶穌也必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而被這問題所為難。這不過是自以為「知」而實存「不知」的文士所想像而已。然而,主耶穌的回答卻叫他們驚奇,甚至叫他們引退,「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祂什麼。」(可十二34)。
二、問題的答案 —— 「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
其次是愛人如己。主耶穌把誡命的精華擺在他面前,這不只是誡命的中心,更是全部律法的總綱。神是獨一的主,只有祂是我們愛的對象。並且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去愛祂,這是神向我們的要求。自從人類的始祖被造以後,神就開始有這要求,因此給人一道命令,叫人去遵守它,這是愛神的試驗。使徒約翰說:「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 「盡心,盡性,盡意,盡力。」 (可十二30),就是「完全」的意思,新舊庫譯為「全心,全魂,全意,全力。」呂譯本譯為「完全的心,完全的性命,完全的精神,完全的力量。」這是包括整個的人,以我們的「全人」去愛神,是我們當盡的本分。神造人不單叫我們去領受神的愛,也要人去盡愛祂的責任,所以神在每個時代中,都有同樣的要求,倘或人不能滿足神的要求,就必會有報應臨到,正如亞當夏娃被趕出樂園、挪亞時代的洪水滅世、巴別時代的變亂口音……等籌,都是說明了那些愛世界,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欲而未盡愛神的責任所產生的後果。神沒有忘記向人施慈愛,也未曾忽略人對祂完全的愛。主耶穌降世,是來彰顯神的愛,同時也是在找回人對神的愛。當祂從死裡復活之後,在提比哩亞海邊向門徒顯現,問彼得「你愛我嗎」?這問題似乎只針對彼得一人,其實不然,這也是向每一個不愛神,或愛神不夠完全的人所發的。你想,神是多麼地看重這一點人對神的責任。而這責任可以從另一責任表現出來,就是「愛人如己」 (可十二31) —— 對人的責任。十條誡命中,有四條是與神的關係,卻有六條是與人的關係。神要借著人與人的關係來測量人與神的關係,若是與人的關係弄不通,與神的關係就會受攔阻。難怪主的愛徒約翰得到很實際的啟示:「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 (約壹四20~21);這就是主耶穌對這問題正面的答案,否定了文士對耶穌錯誤的認識,而且給他們實際的教導。
三、答案的實踐 —— 「把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文士向耶穌發問,是站在「知」的觀點上,試看懂得與否。但主耶穌的回答,卻是站在「行」的立場上,要他們在生活上實踐出來。「知」是知識的問題,智識是叫人自高自大,就像文士一樣,他自以為「知」,而且知道許多,連耶穌都稱讚他的「知」,但是他沒有「行」,知而不行的結果只能「離神的國不遠了」,並不能叫他進入神的國,多麼的可憐。難怪主耶穌警告門徒;「你們要防備文士」(可十二38) —— 知而不行,因為這只是要受更重的刑罰,不能蒙更大的祝福。隨後主耶穌轉向銀庫坐著(可十二41),發現一幅美麗的景象,有一位窮寡婦,把養生僅有的兩個小錢投入銀庫(參看可十二42),這是她把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都投上了」,(可十二44)多麼感人心腸的舉動,多麼美好的見證,多麼完全的榜樣,多麼實際的教訓。她以行動來證實主耶穌的答案,主耶穌的答案從她行動上表現出來了,主耶穌叫了門徒來(參看可十二43),叫他們看,這寡婦已經把誡命中第一要緊的付諸實踐,她已經滿足了父神的要求,雖然主沒有說她可以進入神的國,但是不可否認的一件事,她已經領受了那上好的福份。可能她不懂得解釋什麼叫作「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然而她生活的表現卻是最好、最完全、最實在的解釋。神的要求,並不只是要我們去明白誡命的重要性,或為當為至理名言去背誦它,或當為高尚的學理去教導人,更是要我們去把它實踐出來,是一個生活,而不是一條儀文。被稱為「智慧之王」所羅門,他是大有智慧,他明白許多人所不明白的,只是他知而不行,雖然他有一切物質的享受,但所得到的是「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 (傳十二8)。他經歷了這許多,終於在傳道書的結論說:「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 (傳十二13)原文無「本分」兩個字。可譯作「這是人的全備」,就是讓我們整個人完全地去敬畏神、愛神,這是領受神豐盛慈愛者的要務,當盡的本份。
願這「最後的一題」常常提醒我們,激發我們愛神、愛人的心,更求主加給我們力量,每時每刻都能達到神的要求,滿足主的心意。
怎樣才能愛神 林陳碧英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30節
馬可福音十二章30節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第一要緊的,也是最大的。神要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愛神,但我們都覺得愛心不夠,沒有辦法常常火熱地來愛神,為什麼呢?
提摩太前書一章5節說:「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人的心充滿罪、充滿污穢,若沒有經耶穌的寶血洗淨,哪裡有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因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都是由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愛心也是由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人有信心,就有愛神的心。在舊約裡最愛神的是亞伯拉罕,因為他將自己的獨生子獻給神,沒有比這個更大的愛心。他的兒子是他心中的寶貝,他願意把他獻上。希伯來書十一真17節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能使亞伯拉罕獻上自己愛子的原動力就是信心。亞伯拉罕相信神的話,神既能在年老的時候,賜給他一個兒子,神也能叫他的兒子從死裡復活。這是亞伯拉罕的信心,若沒有這種的信心,一定沒有那麼大的愛心將自己的兒子獻上,信心越大,愛神的心也越大,願神增加我們的信心。
一、享受神的愛越多越能愛神
約翰一書四章8節說:「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愛是從神那裡來的,因為神就是愛,認識神就是愛,才能享受神的愛,越親近神越能享受神的愛,越享受神的愛,越能愛神。在新約裡最愛主的就是馬和亞。約翰福音十二章3節說:「馬利亞就拿著一斤極貴的真哪嚏香膏,抹耶穌的腳,」馬利亞為什麼那樣愛主呢?約翰福音十一章5節說:「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耶穌並不是只愛馬利亞,不愛別的人,祂愛所有的人,但他們不知道,不感覺,不敢受。馬利亞最會享受主的愛。她喜歡坐在耶穌的腳前聽耶穌的話,越聽越有味,越聽越明白主的愛。她在主的腳前享受主的愛,越享受主的愛,越能愛主。後來才能成為最愛主的人。各位弟兄姊妹,你想成為愛主的人嗎?請你多親近耶穌,享受主的愛。
二、經歷十字架才能愛神
神的愛是從十字架來的,神借著十字架向我們顯明祂的愛。若耶穌不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死的話,人怎麼知道神的愛呢?基督為我們捨命,我們即知愛是從祂來的,到各各他看見耶穌愛我們愛到什麼程度,知道耶穌的愛多大,才能愛耶穌。耶穌所愛的門徒約翰,以前不知道愛是什麼。有一次和耶穌經過撒瑪利亞的一個村莊,看見那裡的人不接待耶穌,就說:「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作的麼?」 (路九54)。他沒有辦法愛那些不信的,心裡剛硬的人。他那時盼望神刑罰他們,因他那時只有愛他所愛的人的愛。後來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其他的門徒都離開耶穌,只有他跟隨耶穌到底,到各各他才知道耶穌的愛。領受耶穌的愛,才能用神的愛來愛別人,才能成為耶穌所愛的門徒。
三、有同樣生命才能愛神
約翰一書四章7節說:「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由神生的才有神的生命。有神的生命才能愛神所愛的人,今天我們領受聖餐,用信心領受主的餅,喝主的杯,主的杯是用主的血所立的新約。血裡面有主的生命,沒有主的生命在他裡頭,無論如何愛神也不能得神喜悅,不能滿足神的心。比如人可以養貓、養狗,愛這些動物,狗也會搖尾表現牠愛主人,但因生命不同,這些動物的愛不能滿足人心。正如有人的生命才能愛人,有神的生命才能愛神,那麼怎樣才能得神的生命呢?耶穌就是生命的主。「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約一12)凡接待耶穌的,就是神的兒女。有神的生命在他裡面才能愛神愛人,因為神就是愛。
要愛人如己 葉中光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31節
馬可福音十二章31節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誠然,「愛人如己」,是多麼偉大的行為?我想,除了主耶穌自己能夠做到外,任何人都無法真正地達到主耶穌的要求。
因為人,都是自私的動物,人心都是詭詐的。俗語說:「人不自私,天誅地滅」,這句話,便變成了人類自私的擋箭牌,也可以說是出於魔鬼的主意。
然而基督徒一旦蒙恩得救,就會有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因為原有的一切罪惡和虧欠,都得到主耶穌寶血的塗抹,都獲得了真神的赦免。因此,聖靈便進駐我們心中,光照我們的心眼,讓我們開啟了心中屬靈的眼睛,知曉了自私是屬於一種重大的罪惡。
所以很多主的僕人和使女,便心甘情願地將身體獻上作為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羅十二1)。不惜離開自己溫暖的家庭,離別自己的骨肉,走遍天涯地角,盡心盡力去牧養主的羊群,如養老院、育幼(孤兒)院、醫院等的設立這些工作,在在都在表現出「愛人如己」的行動。
我國的古聖先賢,也曾經主張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大大地標榜出「人溺己溺,人饑己饑」的救世精神。
範文正公所提倡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又是多麼偉大的政治主張和理想!但是,能實行的究竟有幾人?
主耶穌告訴我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女;因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這樣行麼?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太五44~48)。
親愛的兄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借著祂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約壹四7~10)。
親愛的兄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 (約壹四11)。這就是主耶穌賜給我們一條新的命令(參看約十三34)。願主的旨意,在眾兄姊身上親自成全,阿們。
愛人如己 耿錫田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31節
世上千千萬萬的人,不過人己兩個字,就包括盡了。分而言之,人是人,已是己。總而言之,人都有一個己,也都知道愛己。然而主的旨意,不是要人以己愛己,乃是要人以已愛人。以己愛己,便為私愛。以己愛人,便為公愛。以愛己之心愛人,便是完全之愛。所以主耶穌講論誡命的大綱,在全心愛神之外,又叫人愛人如己(可十二31)。現在將這個題目,分為三層:
第一層:愛人為得什麼?
按聖經的意思,人都是天父創造的,也都是一祖傳留的,更是比萬物貴重的。據此就可以知道愛人的緣故。
一、因人是天父的兒女。怎麼說呢?人有肉體,肉體是這位父用氣搏成的。人有靈魂,靈魂是這位父用氣吹成的。人不可沒有居處,這位父就造出伊甸園來,給人住。人不可沒有食物,這位父就造出生命果來,給人吃。人不可獨居無偶,這位父就造出女人來,給人作配偶,到後來世人犯罪,這位父又舍上祂的獨生子,替人作了挽回的祭(參看約壹四10)。就創世而論,人就是天父的兒女。就救世而論,
人又是用重價贖來的。若不相愛,不但輕看了世人,也就算輕看了愛我們的天父。所以凡愛天父的也必愛世人。
二、因人是一祖的後裔。凡生在這個世界上的,無論是歐洲人、亞洲人、美洲人、非洲人住址雖然不同,卻都是從一處分散的。凡居在這個地球上的,無論是白種人、黃種人、紅種人、黑種人顏色各別,卻都是從一脈遺留的。既都是一祖的後裔,也都是我們的弟兄。若不愛他,豈不得罪了同胞麼?你看那空中的鳥,牠還曉得結伴成群地飛,你看那野外的樹,它還曉得同氣連枝的長。人若不愛同類,便
是不如物了,實在可歎得很。
三、因人是萬物的元首。人都知道這個世界,是天地人物湊成的。殊不知天地人物大有分別。起初神創造世界,是為著人造出天地萬物來,不是為著天地萬物造出人來。天就是人的寶帳,地就是人的腳凳。其餘各樣的物,也都是為人預備的。就如經上說:「神使人管轄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昆蟲,並管轄全地。」從此看來,人便是世界中間的主人翁了,人既這樣尊貴,我們也不可看為卑賤。人既這樣榮耀,我們也不可看為羞辱。人既這樣可愛,我們也不可看為無足愛,而且無知的萬物,我們還保護他、愛惜他,何況管轄萬物的人呢?
第二層:愛人應當怎樣?
按本題所說,就是無論何人,一切愛之如己。
一、用愛己之心愛父母,就自然能孝敬。從來能孝敬的,莫過於耶穌。耶穌是神的兒子。祂從降世以至受死、復活、升天,沒有一事不是遵著父的旨意而行。不但愛之如己,而且勝於愛己。再看耶穌被釘之時,指著約翰對他母親說:「這是你的兒子」,又指著他母親對約翰說:「這是你的母親。」死在眼前,還惦念著母親的後事,孝敬也算達到極點了。我們仔細想,平日也能孝敬父母麼?我們雖未能孝敬父母,父母卻已經疼愛我們。這樣,我們就應當體貼父母愛我們的心,去報答父母。
二、用愛己之心愛婦女,就自然不姦淫。凡姦淫的人,都是愛心不足,所以才作出這敗名損節的事來。自古英雄豪傑,才子佳人,犯了這條誡的,不知有多少,那無知平民不足論,就是義如猶大、勇如參孫、聖如大衛也有時陷在這罪裡。求其清潔白守,不被引誘的,在西國莫如約瑟,在中國莫如柳下惠。約瑟舍衣而逃,柳下惠坐懷不亂,這兩個人,都能以義持己,以禮愛人,我們應當效法他們的榜樣。遇見老年婦女,就看作自己母親;遇見中年婦女,就看作自己姐妹,,遇見少年婦女,就看作自己女兒。這樣,怎能不愛她呢?
三、用愛己之心愛仇敵,就自然不殺人,不妄證。殺人不必斷人的頭,流人的血,我們時刻都可能做出殺人的事來。凡無故向人動怒,與人失和,就算犯了殺人的律。妄證不一定要以非為是,以是為非,真正做出妄證的事來。凡無故偏向這個,偏惡那個,就算犯了妄證的律。愛人的人,看別人受死,如同自己受死,怎敢殺人呢?看別人受刑,如同自己受刑,怎敢妄證呢?而且不但不殺人,倒要為他祝福,不但不妄證,倒要為他申冤,愛仇敵如此,愛朋友更不用說了。
四、用愛己之心愛大眾,就自然不偷竊,不貪婪。偷竊也不必鑽穴隙,瑜垣牆,做成穿窬的盜賊。凡不當得而得,不當取而取的,都為偷竊。貪婪不一定要登壟斷,罔市利,像那無賴的子弟。凡為吃穿打算,為財和奔波的,都為貪婪。這種人,凡事好討人的便宜,反倒說,為人不向自己,便是傻子。殊不知向了自己,就惡了別人。愛人的人,寧可損己利人,必不損人利己。凡不義之財,就是一絲一毫,也不希圖人的。不但不偷竊,就是別人失落的東西,也必交還。不但不貪婪,就是別人饋送的東西,也不輕受。看重了人,所以看輕了財物:不愛財物,正是所以愛人。
第三層:愛人如何結果?
經上說:「你們有了愛弟兄的心,又常有愛眾人的心。這樣,就不至於無功效。」 (參看彼後一7~8)。功效是什麼?就是得蒙主愛。
一、愛人的也必為神所愛。神為什麼愛他呢?因為這樣的人,都能與神複和。神所以愛他,有人說:神愛義人也愛罪人。比如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只是照那向著日頭走的,不能照那背著日頭走的。神愛義人也愛罪人,只是愛那與神複和的,不能愛那與神作對的,與人作對,就是與神作對。與人相和,就是與神相和。約翰說:「凡存愛心的,就與神連合,神也與他連合。」
我們果能如此,便是一個屬乎神的人了。
二、愛人的也必為耶穌所愛。耶穌的愛是什麼?就是拯救的恩。耶穌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 (可二17)。愛人的人沒有罪,怎麼用著拯救呢?凡說這話的,都是不明白真理。按真理而論,若不是靠著救恩,世界早已被滅了,人從哪裡有呢?己從哪裡有呢?人己兩無,這個愛之理,安放在誰的心裡,加施在誰的身上呢?感謝救主耶穌,替我們受死,使我們得著愛人的機會,做些憐憫人、饒恕人的事。憐憫人的也心蒙憐憫,饒恕人的也心蒙饒恕。耶穌曾說這話,將來必作這樣的事。我想祂在降臨之時,必對著愛人的人說:「你們可以到我這裡來。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我渴了,你們給我喝。其實不是我吃我喝。你們將這事,作在我一個小兄弟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參看太廿五34~40)。這樣,愛人的人,就有福了。
三、愛人的也必為聖靈所愛。聖靈又名保惠師,這「保惠師」三字的意思,就是說這位師尊,乃是保佑人、惠愛人的。然而也不是盡人保佑,盡人惠愛。只是保佑惠愛那愛人的人。因為愛人的人,凡事順從聖靈,體貼聖靈,聖靈所以愛他。若問聖靈怎樣愛他?就是激發他的愛情,使他火熱不冷淡,幫助他的愛力,使他充足不欠缺。建立他的愛德,使他堅固不搖動。你看五旬節時,聖靈感動三千人受洗。
因為這三千人,都是和睦如一,有無相通的,也都是變賣家產,供給缺乏的。從此就知道愛人的人,必得聖靈的幫助。
總之,愛「人」如己這一「人」字,所包括的甚廣,善惡皆在其中,若一切愛之如己,將何以勸善懲惡呢?然而無妨事,愛人的人,看善人就如自己耳、目、口、鼻、手、足,必要常常保護,使他穩健。看惡人就如耳內的垢,眼中的眵、牙上的穢、鼻中的漿、手足上的皺。必須時時洗刮,使他潔淨。隨著各人的身分去愛他,其中自有巧妙之法。所以雅各書上說:「你們遵守經上所載愛人如己的妙法,總是好的。」
這些人論到基督的意見 余炳甫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35~37節
馬可福音十二章35節中提到:「耶穌在殿裡教訓人,就問他們說,」就是當法利賽人眾集的時候,耶穌問法利賽人(參看太廿二41)。
「文士怎麼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 (可十二35下),馬可加添本句的話,而漏記一段耶穌問他們說:「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祂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 (太廿二42) 。
「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這問題實在非常重要,因為其中的關係很大;「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約廿31),並且「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麼?」 (約壹五5 )。
「基督是大衛的子孫」,新約中好些人顯出自己論到耶穌的意見如下:
一、這些人對基督的認識(各執一辭)
東方的博士說,是猶太人的王(太二2);施洗的約翰說,能力更大的(太三11):邪鬼說,是神的兒子(太八29);文士說,是說僭妄話的(太九3);兩個瞎子說,是大衛的子孫(參看太九27),同鄉的人說,是木匠的兒子(太十三55):希律王說,是施洗的約翰(太十四2);船上的人說,真是神的兒子(太十四33):迦南婦人詭,是大衛的子孫(太十五22);有的人說,是以利亞(太十六14):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裡的一位(太十六14):彼得說,是基督,是真活神的兒子(太十六16);神說,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十七5);少年的官說,是良善的夫子(太十九16):眾人說,是先知(太廿一11):西面說,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以色列的榮耀(路二30~32):眾人說,是約瑟的兒子(路四22):眾人說,是大先知(略廿四9);施洗約翰說,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安得烈說,是彌賽亞(約一41);拿但業說,是神的兒子,以色列的王(約一49):尼哥底母說,是從神那裡來作師傅的(約三2):撒瑪利亞的婦人說,是先知(約四19):撒瑪利亞人說,真是救世主(約四42);猶太人說,是約瑟的兒子(約六42):猶太人罵祂說,是撒馬利亞人,是鬼附著的(約八48):瞎子說,是個先知(約九17):馬大說,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約十一27):眾人說,是以色列王(約十一13);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約廿28)。
二、這些人對基督的態度(各行其是)
「論到基督,人的意見如何」,祭司以基督為僭妄,就苦待(太廿六59~68;可十五31~32);兵丁以基督為罪犯,就殘害(蜷廿三11,31~32;約十九1~3 );婦人以基督為仁人,就哀哭(路廿三27~28;可十五40~41);門徒以基督為師尊,就憂愁(約十三13~14;十六6~22;路廿四17~21);強盜以基督為常人,就譏誚(路廿三39):強盜以基督為天君,就求恩(路廿三40~43),武官以基督為神子,就頌贊(路廿三47~48;太廿七54);神以基督為聖祭,就赦罪(約一29;徒二36;五31;十七30~31);信徒以基督為救主,就敬奉(約六68~69;徒四12~16,30~31;彼前一8)。
三、這些人對基督的見解(各持己見)
「大衛被聖靈感動,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可十二36)。路加解釋主是引用詩篇上的話(參看路廿42),就是記載在舊約詩篇一百一十篇1節。
「主對我說,」舊約上的主字多指著耶和華,新約上的主字,多指著基督,稱耶穌為主,是很要緊的事,「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十10)。將來萬人都必要認耶穌為主(腓二11)。
「主對我主說,」主(耶和華)對我主(基督),猶太人常避諱不用神的名耶和華三個字(參看出廿7),故此譯希臘文舊約的時候,就將耶和華三個字直譯作主,耶穌和寫新約的人,多引用希臘文舊約。新約上引這一節共七次: ㈠ 馬可福音十二章36節, ㈡ 路加福音廿四章12節, ㈢ 使徒行傳二章34節, ㈣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5節,㈤ 希伯來書一章13節, ㈥ 馬太福音廿二章44節。
「你坐在我的右邊,」猶太人習慣以右邊為上,這是指耶穌基督釘十字架以後,要坐在神的右邊,于我們眾人大有關係(參看來八1;羅八34;約壹二1;啟三21)。
「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馬太說:「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 (太廿二44),這是全然得勝的意思。古時兩國作戰,得騰的君王把戰敗之君王置於他的腳下以羞辱(參看書十24;詩四十七3;賽六十三1~6)。將來全世界的仇敵都要屈服在基督權能之下。
「大衛既自己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 (可十二37上),馬太記了耶穌兩次追問這話(參看太廿二43~45)。按肉體說,基督是從大衛的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著從死裡復活的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3~4)。比方啟示錄廿二章16節說:「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主耶穌不是像法利賽人光以問難為事,乃要顯明基督絕不是單要作世界的王,也必不僅是人。基督不但是人,也是神。為大衛的子孫,就是人;為神的兒子,卻是神(參看羅九5;來一8)。
「眾人都喜歡聽他,」 (可十二37下),馬太說:「他們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言。」 (太廿二46),因為法利賽人犯了嚴重的錯誤,他們只相信彌賽亞是大衛的子孫,他們不承認祂的神性。他們不敢說祂「不是」大衛的子孫,他們也不敢否認彌賽亞同時是大衛的主,他的神,同時又是他的子孫,因為這是大衛受了神的啟示而說的。他們是處在兩難之間,但其餘的眾人卻都喜歡聽祂的話。
你們要防備 余炳甫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38~40節
馬可福音十二章38節提到:「耶穌在教訓之間說,」耶穌當天所講的,多是對猶太人的官長,但眾人也在旁邊聽了,此時耶穌就對眾人和祂的門徒講論。
「你們要防備文士」 (可十二38中),耶穌早一年的工夫,已經明明的責備過法利賽人和文士(參看可七6),早幾個月,在比利亞也曾警戒百姓,須要防備他們(參看路十一37~54),當時耶穌臨逾越節在聖殿裡又如何行,完結對眾人的講論。
一、防備愛出風頭的人(不可以外貌看人)
「他們好穿長衣遊行,」 (可十二38下),馬太說:「他們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所以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隧子做長了。」 (太廿三5)。猶太人遵行摩西的律法(參看出十三16,申六8),將經文(參看出十三1~10,11~16;申六4~9;十一13~21)佩戴在左臂上或系在額上。然而文士們愛出風頭,為表示他們與眾不同的虔誠,故意將經文的盒子做大了。「長衣」就是長縫子的衣裳。神吩咐以色列人,在衣服上作縫子(參看民十五38~39),主耶穌的衣服上也有這些縫子(參看可五28),耶穌的門徒衣服上大概也必有,只是法和賽人故意將這些縫子做長了。這些愛出風頭的法利賽人,為了滿足他們的『風頭欲」,就故意戴著做寬了經文和做長了縫子的衣裳,逍遙自在地在大街上遊行,為的是讓人看見,好叫人稱讚他們。但是主耶穌責備他們說:「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太廿三27)。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不可以外貌看人(參看申一17;十六19),特別在這只重衣衫不重人的邪惡世代裡,要防備假冒為善的文士之流。也求主賜我們智慧,叫我們能分別,不要像「撒母耳看見以利押身材高大就心裡說:『耶和華的受膏者必定在他面前』,而耶和華卻對他說:『不要看他外貌,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參看撒上十六6~7)。當年哥林多的教會因看保羅氣貌不揚而輕視之,誰知他的信又沉重又厲害(參看林後十10),是神所重用的大僕人。腓力對拿但業作見證說:「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拿但業對他說:「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的麼?」(參看約一45~46),誰知祂竟是神的兒子,世人的救主呢!(約一49)看哪!經上記著說:「我親愛的弟兄們,不要看錯了。」 (雅一16),家文士之流愛出風頭的人,他們「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 (提後三5)。
二、防備愛裝派頭的人(不可以外貌待人)
「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 (可十二38下),馬太說:「稱呼他拉比(拉比就是夫子)。」(太廿三7)。猶太人自古最看重敬禮,然而這些文士法利賽人喜愛人分外的尊敬他們。為了達到此目的,所以穿了長衣遊行,盼望人在街上遇到他們一方面稱讚他們,一方面尊敬他們,稱呼他們拉比。俗語說:「佛要金裝,人要衣裝」,一句話道破了世上的勢利相,上海有一句俚語:「西裝癟三,自吩(已)弄飯」,也揭發了人的虛偽假冒。這些文士、法利賽人衣服華麗,不但愛出風頭,而且專裝派頭,外表一派道貌岸然,叫人不得不肅然起敬,來奉承他,稱呼他一聲拉比(夫子),做他的門徒,受人的榮耀。他們「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 (太廿三28)。所以主耶穌責備他們:「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偏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太廿三15)。經上說:「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雅二1),你若故意讓他得榮耀,便是在他的惡行上有分(參看雅二2~4),何況人「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雅二9),「弟兄們,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凡有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不遵守從我們所受的教訓,就當遠離他。」 (帖後三6)。
三、防備愛充大頭的人(不可以外貌取人)
「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 (可十二39)。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以後,漸漸地就在各處設立會堂,如在拿撒勒(太十三54)、迦百農(太十二9)、耶路撒冷(徒六9)、大馬色(徒九2)、撒拉米(徒十三5 )、安提阿(徒十三1)、以哥念(徒十四1)、帖撒羅尼迦(徒十七1)、庇哩亞(徒十七10)、雅典(徒十七17~18)、哥林多(徒十八1~4)、以弗所等城(徒十八19)。
會堂的設置如下:在門口的對面安一座櫃子,上有天蓋,前有華幔,因為裡頭存著律法書。還有一箱特為收存先知書,會堂中也有常點的燈(參看出廿七20),在約櫃前有高位(參看雅二2~3),這些座位面向著眾人,是文士、法利賽人所喜愛坐的。小會堂的講座在約櫃前,大會堂的講臺在會堂當中,有五六尺高的隔扇將男女分開。靠著門口安放捐輸的盒子,另有一箱,專為裝存節下所用的號筒樂器。現在我們明白這些文士、法利賽人為什麼喜愛會堂的高位,原來它的座位是面向著眾人的,他們高高在上地坐著,是叫人羡慕,也叫人稱讚。他們不但有面子,也以此顯出他們的地位和名望。到如今不論在社會上或是教會裡,還是保留了這些遺風。保羅說:「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什麼。」(加二6)。親愛的弟兄姊妹,你聽到沒有:「神不以外貌取人」。高高在上的人,不一定是真正有地位、有名望、有學問或是屬靈的人。因為坐在高位上的不一定就可以代表這一切。今天不也有許多愛充大頭的人,也像文士、法利賽人之流,常常假冒,靠著欺騙、招搖、捏造,戴著方帽子高高的坐在座位上麼?穿著道袍站在講臺上麼?
文士法利賽人之流不但喜愛會堂裡的高位,也喜愛筵席上的首座。路加說:「耶穌見所請的客揀擇首位,就用比喻對他們說:『你被人請去赴婚姻的筵席,不要坐在首位上,恐怕有比你尊貴的客被他請來;那請你們的人前來對你說,讓座給這一位罷!你就羞羞慚慚的退到未位上去了。你被請的時候,就去坐在末位上,好叫那請你的人來對你說,朋友,請上座。那時,你在同席的人面前就有光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路十四7~11)。經上又記著說:「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羅十二10)。因此,「弟兄們!那些……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我勸你們要留意躲避他們。因為這樣的人不服事我們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書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羅十六17~18)。所以切切不可以外貌取人!你要防備愛充大頭的人哪!
四、防備愛要噱頭的人(不可以外貌騙人)
「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 (可十二40上)主耶穌不是責備法利賽人很長的禱告(參看路六12),乃是責備他們的假意,他們利用寡婦的軟弱,趁她們無倚靠時,便侵吞了他們的家業,於是就作很長的禱告,來掩遼他們的惡行,使外人絕不疑惑自己拿取不義之財。他們「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 (太七15),主耶穌看透他們的詭詐,斥責他們說:「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洗淨杯盤的外面,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你這瞎眼的法利賽人,先洗淨杯盤的裡面,好叫外面也乾淨了。」 (太廿三25~26)。親愛的弟兄姊妹,法利賽人能夠騙人,卻不能騙主,「因為公義的神,察驗人的心腸肺腑。」 (詩七9),人不可以外貌騙人,總要「凡事按正道而行」 (來十三18)。但也不可受那些專要噱頭,常玩花樣的人所騙,「好對那憑外貌不憑內心誇口的人,有書可答。」 (林後五12)。
「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 (可十二40下),馬太福音廿三14節小字說:「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罰。」又33節則說:「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阿,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凡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愛出風頭,愛裝派頭,愛充大頭,愛要噱頭的人有禍了,他們的結局就是「觸黴頭」!
從窮寡婦的奉獻所想起的 蕭克諧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41~44節
常謂基督徒有五個基本本分,就是:時時禱告;日日讀經;常常聚會;多多奉獻;處處見證。在這五樣中那個最難行?或因個人經驗而有所不同。作為一個中國牧師,我認為是奉獻。一般中國教會都依賴差會,因此對奉獻不感興趣,不覺重要,不喜聽奉獻之道,傳道人也不願講奉獻道理。其實,中國教會要建立,奉獻是最切身的題目!
窮寡婦奉獻的事,發生在耶穌最後在耶路撒冷的那一個禮拜。耶穌每日到聖殿,在那裡教訓人;趕出那些作買賣的;接受小孩的讚美。只這一次最特別,在聖殿中看別人在奉獻(參看可十二41),有男女、貧富等。在奉獻之人中,只有這窮寡婦抓住耶穌的注意,她小心謹慎地把錢包打開,將僅有的兩個小錢投入奉獻箱,就是一個大錢(參看可十二42)。耶穌很受感動,就叫門徒來,說:「她所投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一點出來奉獻,她卻把一切養生的都獻上了。」 (可十二43~44)。從這故事叫我們想起三件事:
一、主關心我們的奉獻。耶穌對銀庫坐著(可十二41),這是不平凡的說法,由四福音可和主非常忙碌,少有坐著的機會,坐下就忙於教訓,或與人有特別交通,這裡特別提祂坐著看人奉獻,可見祂何等重視,何等關心信徒的奉獻生活。聖經說我們是神的管家,主要看我們是否儘管家的奉分。所謂管家,根據聖經的教訓來說,我們所有一切時間、才幹、錢財均非屬自己,全屬乎神。我們不過受神付託來管理、使用而已,故此我們不能把所有金錢都用在自己身上,乃要用在主所喜歡我們作的,榮神益人的事上。這並非說所賺的錢不能為自己用,神賜我們有賺錢之能力與機會,我們可以用,神不願祂的兒女受苦。但那只顧自己的享受發展,而不關顧別人的缺乏,不顧及教會的需要,那是違反聖經的教訓。所以我們作基督徒,作神金錢管家的,該在金錢上幫助窮苦的,支持慈善工作,支持教會,使福音能夠廣傳。教會工作能否發展,信徒的奉獻是主要的動力,所以信徒要在金錢上奉獻來支持教會,因教會是神的家。
「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可十二17)這是主所說的名言。嚴格來說,信徒若不將當獻給神之物奉獻出來,不僅有一行管家之職份,且也奪取了神家中之錢。神說:「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 (瑪三8上)。我們經常奪取應當歸神之供物,因此主在新約不只一次,講及管家之職務,好管家怎樣得稱讚,不好的管家怎樣受神咒詛。各位,在金錢上作神的好管家沒有?怎樣使用神所付託的金錢?今日用多少金錢在榮神益人的事上呢?在新年的開始,該思想,思想主關心我們的奉獻。
二、主知道我們的奉獻。祂知道我們奉獻多少,連兩小錢也逃不出主的眼目。相信大多數上禮拜堂的人都參加奉獻,有時未信主的來禮拜也獻。因此獻不獻非問題,問題乃究竟獻多少?若問我,該獻多少?我也無法告訴你,因各人情況不同。但這段經文說明一件事:奉獻不在乎數目大小,因主所稱讚的是那獻最少的。窮寡婦也非因獻少被稱讚,被稱讚是因她把一切都獻上了,連養生的也奉獻了。主欣賞的不是獻上多少,乃是為自己留下多少。主不稱讚那有錢獻多的,因他們為自己留下太多,所獻的不過九牛之一毛,而窮寡婦卻什麼也不為自己留下
或有人要問,是否主叫我們完全奉獻,一點點也不能為自己留下?不!主從來沒有對我們這樣要求,主巴不得我們吃得飽,穿得暖,祂希望我們都過正常的生活,饑餓、貧窮,非主所悅:饑寒凍迫的生活,並不能榮耀主。主在此稱讚窮寡婦,非謂這種奉獻是唯一的、典型的奉獻,祂乃是利用這個機會來揭發當日有錢的虛偽。當時很多富人,特別是富有的法利賽人,常誇自己愛主,奉獻比別人多,自己是主所特別喜愛的。耶穌故藉這機會來教導。
主知道我們的軟弱,也知道我們需要有個明確的奉獻原則來遵循,因此在舊約聖經多次教導我們,要將收入的十分之一獻給祂,即平常所稱的什一奉獻。曾經與人談及什一奉獻之道,有人反對,其理由是:什麼一奉獻是舊約時代的,我們屬於新約時代,不必再講什一奉獻,我們乃是完全奉獻,我覺得很有意思!但我常提醒人,如果真想完全奉獻的話,應當由什一奉獻開始。因這是神給我們學習奉獻的第一課,什一不獻,侈言完全奉獻,是虛偽,不切實際的。可惜,對主這什一的要求,許多人不願意接受,不實行,認為犧牲太大,無法負擔。主知我們軟弱,故在瑪拉基書三章10節給我們明確的應許。祂又知道可能人不相信,乃用極誠懇的話鼓勵說:可能不信,但無妨試一試,便知我的話何等可靠。可惜,連試都不敢,因此無法經驗到神更大的福氣。神應許為我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到無處可容。傾福不傾錢,因錢不一定是福,有福比什麼都好,可獲得說不出的平安、喜樂、滿足,是金錢所買不到的。
三、主悅納我們的奉獻。勿以為收入少,所獻什一對教會無大作用。信徒所該考慮、關心的,乃所獻是否蒙神悅納?主既悅納兩小錢,必能悅納你所獻。那小童的五餅兩魚算什麼,不過供一人吃一餐,因他甘心樂意獻給主,蒙主悅納,在主手裡就發生這麼偉大的果效,喂飽五千人,照樣,我們的奉獻如果出於愛心和信心,無論獻多少,均有價值,主都悅納,必有所成就。
寡婦的奉獻 張信得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41~44節
「奉獻」在基督徒的心目中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因為這是基督徒感謝的表現。神賜給人類豐盛的恩典,所以我們應該感謝神。雖然神不強迫人感謝,但是期待人會感謝。關於奉獻在現今的教會生活裡不是生疏的,可惜有時有人對奉獻有誤解,所以從寡婦的奉獻來瞭解在聖經裡關於奉獻的道理。
從寡婦的奉獻可以知道兩件事: ㈠ 奉獻是公開的。由這記事可以知道,無論誰的奉獻,眾人都看見。有人誤解奉獻不應該公開,並引用馬太福音六章3節。其實這經句是關於施捨而不是奉獻。施捨和奉獻不同。我們的奉獻不是施給神,奉獻是我們尊敬神,也是感恩的表現。 ㈡ 一切誠實奉獻都是好。我們不應該因為奉獻而誇口,也不應該因為不能奉獻多而有自卑感,我們應有誠實的奉獻。
耶穌說:「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 (可十二43)。㈠ 因為從收入和奉獻的比率來說,比別人多。聖經說:「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可十二44)奉獻和救濟不同,救濟可從有餘的生活費中撥出一部分幫助窮人,但是奉獻應撥出我們生活的一部分而表示感謝。聖經裡說十分之一奉獻是這樣 。㈡ 這寡婦的奉獻是誠實的,所以必有神的賜福。這事好像神祝福一小孩的奉獻,雖然是五餅二魚,但是五千人吃飽還有餘。
那麼如何分別是否為誠實的奉獻?在馬可福音十二章44節有兩句話,「有餘」和「不足」。「有餘」表示奉獻者的態度是自己為先,奉獻在後;「不足」表示奉獻者的態度是奉獻為先,自己的生活在後。在舊約聖經裡感恩節的制定是這種精神。當百姓收穫時,先將收穫撥出十分之一表示感恩,這是誠實的奉獻。有誠實的奉獻,有誠實的奉獻才有神賜福。
奉獻是基督徒公開感謝的機會。當我們誠實表示感謝時,神必賜福我們。
投了兩個小錢 余炳甫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41~44節
馬可福音十二章41節中提到:「耶穌對著銀庫坐著,」按在聖殿第二院(就是婦人院)廊下的牆內安著十三個捐輸筒,所捐的錢借著這些筒流入庫內,每筒上皆寫明內中捐項的用途(參看約八20;路廿一1)
「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 (可十二41中),主耶穌到如今還是留意信徒如何捐錢奉獻的事。
「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 (可十二41下),京城是富庶之地,有的是大戶人家。這些財主所投的錢,到底投了多少,聖經上既沒有明文記載,我們也無從知道,但有一件事是可以知道的,他們並沒有得到主的稱讚!這並不是說他們做得不好,主輕視他們,乃是他們這樣做是他們的本分,他們如此行是理所當然的,並沒有什麼可誇。何況經上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雅四17)。
「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 (可十二42),這一個窮寡婦聖經上也沒有提起她的名字,正因為如此,叫我們看到一件事,也是真理。就是捐輸的事不但是財主的事,也是窮人的事。因為人在神面前既是一律平等,白白的一樣得救恩,也應當人人一樣都奉獻,因為這也是每一個人的權利。人不能沒有權利,人也不能放棄權刊。所不同的是環境既有窮富之分,奉獻也有多少之別。窮人的奉獻自然不能與財主相比,財主的奉獻也不能與窮人相較。保羅告訴哥林多的教會,乃是「照著自己的進項抽出來。」 (林前十六2)。所謂是「量力而行」 (徒十一29),豈不知經上記著說:「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 (林後九6)。
「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 (可十二43)。耶穌叫門徒來,為的要教訓他們,一件事不可單按事實的外表衡量人所行的,也須注意他們的動機。依主耶穌的眼光看來,這寡婦的兩個小錢,可媲美馬利亞價值三十多兩銀子的真哪睫香膏(參看可十四3~9)。法利賽人雖然實行奉獻十分之一 (路十八12),然而主耶穌卻責備他們:「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太廿三23)。因此在奉獻上我們必須留意三件事:㈠ 奉獻的目的(必須是榮神益人的):㈡ 奉獻的動機(必須是甘心樂意的):㈢ 奉獻的限度(必須是按著所能的)。主耶穌說:「這寡婦所投的兩個小錢比眾人所投的夏多」 (可十二43),乃是「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
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可十二44)。從這一個窮寡婦所投兩個小錢上給我們還有一點教訓,求神賜下亮光,叫我們能看見、明白,將榮耀歸給祂!
一、是真正愛心的表現
「窮」,是人人所不願的,也是人人所不要的。在這個「視錢如命」的世界裡,可以「一錢逼死英雄漢」。難怪「錢」為人人所「寤寐求之!」,因此「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提前六10),猶太即是一例(參看太廿六14~16;廿七35:徒一18)。俗語說:「有錢能使鬼推磨」,所以多少人不願意奉獻給神,而歡喜去送給小鬼,這些人敢正是追隨猶大結交朋友,真是好危險哪!
「寡」,也是女人所不要的,更為猶太婦人的羞恥。一個女人「窮」已經夠可憐,再加上「寡」,無依無靠,真是天下最悲慘的事了!不幸這天下最悲慘的事就是臨到這個投兩個小錢的窮寡婦身上!所以她的舉動立即引起主耶穌的注意;何況她所投的是她手頭上全部所有的,「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親愛的弟兄姊妹,你聽到沒有,是主耶穌親口說的,這一個窮寡婦她所投的不是兩個小錢,乃是投上她「一切養生」的,這真是多麼的寶貝!多麼的稀罕!多麼的難得啊!難怪主耶穌立刻叫門徒來,當著他們面前稱讚她了。哦!這一個窮寡婦是與馬利亞一樣蒙福的,因為主不僅看到她外表所投的,乃是看出了她裡面真正的愛心。
這一個窮寡婦可以找很多的藉口不奉獻,恐怕也沒有人會責怪她,因為:㈠ 她是一個寡婦,是仰賴神的(參看提前五5),㈡ 她是一個窮人,是值得人同情的(參看羅十五26;箴十九7), ㈢ 她所有的還不足她所用的(參看可十二40), ㈣ 這兩個小錢是她養生用的,㈤ 她可以捐一個留下一個。看哪!這一個窮寡婦並沒有找種種的藉口,也沒有因她實際的光景而不奉獻。有力量而找藉口不肯奉獻的人應當羞愧了,
這一個窮寡婦可與撒勒法的寡婦相仿。撒勒法的寡婦若在先知面前沒有愛心,捨不得這一把面,一點油,她得不到神的祝福,也就無法維生(參看王上十七8~16)。這一個寡婦若捨不得她這兩個小錢,也就得不到主的稱讚而萬世流芳了。諸位你們不要小看這兩個小錢:因為它在主的手中就顯為貴重!記得一個小孩子的五餅二魚嗎?本來只是夠一個人所用,但獻在主手裡後不但能叫五千人吃飽,而且「剩下的,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 (參看約六8~14)。又七個餅,幾條小魚給四千人吃飽,剩下零碎的裝滿了七個筐子麼!(參看太十五32~33)。
當年窮寡婦所做的,也就是我們今日所當做的。我們為什麼要奉獻呢?保羅說:「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林後五14~15)。這也是神的勸勉(參看羅十二1 ),神的呼召(參看約廿一15~22),所以基督徒奉獻是遵行神的真意(參看林後八8),答應神的要求(參看羅十二1),享受神的權利(參看林前六19~20),也是愛主的表現(參看約廿一15~22),愛心的試臉(參看林後八l—8;創廿二l—2)。
二、是真正信心的表現
「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既然這兩個小錢是寡婦養生用的,現在她把它全部獻上了,那她靠什麼來養生呢?哦!她那樣的奉獻才配得上稱為「全所有奉獻」啊!她一點沒有保留,或者私自留下幾分(參看徒五—1~11),她是將所有的都獻上了。她所獻上的可媲美亞伯拉罕獻以撒一樣的甘心,一樣的信心(參看創廿二1~18)!你若還有一點,這不叫信心;你若保留幾分,這也不叫信心。你若有依靠,這不叫信心:你若有人幫助,這也不叫信心。信心就是你沒有一點,也沒有留下幾分,沒有依靠,也沒有人説明,你卻願意全部的拿出來,擺在祭壇上獻上了,這叫做真正的信心。這個寡婦好像在約但河東邊基立溪旁的先知以利亞,他是了然一身,手無一物,只好天天抬頭仰望神(參看王上十七3~7)。因為她深知道,「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牠。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麼?」 (太六26)。何況主說:「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
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 (太六34)。這個寡婦的兩個小錢因著她的信心「已當作極美的香氣,為神所收納的祭物。」 (腓四18)。因此我們確實相信「神必照祂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裡,使她(你們)一切需用的都充足。」 (腓四19),「因為神不偏待人。」 (羅二11) 。
三、是真正熱心的表現
「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按以色列人的律法有十項奉獻: ㈠ 從土產中每年取十分之一,供給利未人(民十八20~21):㈡ 每年又第二次取十分之一,為耶路撒冷守節的需用(申十四22~25):㈢ 每到第三年末,又將本年的土產取十分之一,給城中的利未人和客旅並孤兒寡婦用(申十四28~29); ㈣ 將頭生的人和頭生的公畜分別出來,奉獻與主(出十三12~13;民十八16~19);(五)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利十九9~10);㈥ 果樹上初結的果子,四年之內不可吃,到第五年才可以吃(利十九23~25); ㈦ 每到第七年,不可耕種田地,這一年田間出產五轂百果,全歸民中的窮人吃(利廿五4);㈧數點民數的時候,每人當出贖命銀子半舍客勒(出卅11~16); ㈨ 屢次還願獻平安祭,並樂獻的祭(利廿二18~23)。此外會幕上所用的材料和人己,都是樂意奉獻的(出廿五1~39);建造聖殿的材料也是樂捐的(代上廿九3~21)。若細算以上的捐輸,可知以色列人不但捐十分之一,乃從他們進項中至少有三分之一奉獻給神。所以他們蒙神賜福,雖亡國而仍能複國。並且全世界各地的富庶皆為猶太人,即為一特別之例。因為他們肯真正熱心事奉主呀!難怪這一個窮寡婦也甘心樂意將她一切養生的都獻上了。「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 (來十三16)。經上說要「熱心為善」 (多二14),聖徒缺乏要幫補(羅十二13),在善事上常用熱心待人
原是好的(加四18),當知道:「施比受更為有福」 (徒廿35),所以當效法馬其頓教會的熱心:「弟兄們,我把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告訴你們,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著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的捐助……。」 (林後八1~5)。親愛的弟兄姊妹,當知道多少時候神「乃是借著別人的熱心,試驗我們愛心的實在。」 (參看林後八8)。我們也當熱心,好讓神借著我們去試驗別人愛心的實在。真正的熱心不在你「有」的時候,乃是在「極窮之間」。
看哪!窮寡婦的兩個小錢,在主眼中看為寶貴,得到稱讚,你若有她的愛心、信心、熱心,主也照樣看你為寶貴,悅納你,稱讚你。
兩文錢的教訓 戴懷仁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41~44節
聖禮拜二,即耶穌受難前三天,仇敵終日圍繞著祂,用不好的心眼,質問了祂許多不相干的話。耶穌給眾人剖說,此是最後的一回,連他上聖殿也是如此。聖殿本來為「萬民禱告之所」,現在卻變成了「盜穴」,耶穌這次當著殿門口坐下,聖殿的錢庫恰在祂對面,就是十三口箱子,溜錢口是銅作的。祂一面看見眾人擁擁擠擠地來投錢入庫,一面默付他們心裡捐錢的意思:「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 (可十二41),有的為愛聖殿而捐,有的為求眾人誇獎而捐。錢投入庫,鏘然有聲,眾人之中,獨有一位貧窮的寡婦,謙謙卑卑地來捐兩文小錢,投錢的聲音微細,也沒人注意到她。惟那邊坐的一位看見了她,並看見她感恩的心,充滿愛和信兩種德性,因為她甘心樂意「把她所有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可十二44)。
耶穌隨即叫了門徒來,藉這寡婦的行為,來教訓他們。不但古時為然,從那時候到如今,耶穌還照樣教訓一代一代的信徒,都要以寡婦為法:㈠ 窮寡婦的愛心:因愛神和聖殿,她樂意獻捐,深有古信徒的遺意。「在你的院宇住一日,勝似在別處住千日」 (詩八十四10)。因愛神竟奮不顧己。 ㈡ 窮寡婦的信心:她把兩文錢一齊都投上了,不怕自己為難,是見她依靠神的信心,所以才能夠毅然決然把
自己託付在神手裡。 ㈢ 窮寡婦感恩的心:或許你說那寡婦一貧至此,還有什麼感謝的呢?不知應該謝的還多著呢!靈魂獲救,罪得赦免,有永生永福的盼望,每日受神的扶助,不致跌倒,一步一步直到神那裡,豈不都應該加以感謝嗎?
我們捫心自問,寡婦所能的,是不是我們所不能的?應不應該以她為法?假使今天耶穌也坐在捐箱對面,試問我們將怎樣輸捐。跟那有餘才捐的人一路捐嗎?跟那求名的人一路各捐嗎?跟那想積功免過的人一路捐嗎?跟那勉強從事的人一路捐嗎?若我們這麼做,就失去了捐獻的價值,必不蒙神的悅納。「少種少收,多種多收」 (林後九6)。當日捐錢的人一定不少,耶穌獨叫門徒以寡婦為法,可見我們若要求神的悅納,總要「照所有的」同寡婦一樣用愛心、信心和感謝的心而捐。有三樣事我們捐錢時應當自問:「是神的愛激勵我們這樣作嗎?我們敢把自己一切所有都交托在神手裡嗎?」經上說:「耶穌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 (林後八9)。我們願意酬報主恩嗎?
耶穌叫門徒到面前來,學寡婦的榜樣,這樣看來,我們只有到祂的腳前才能與祂用愛心、信心、感恩心,樂意為神的事捐獻,且把自己的身魂都交給神使用。
窮寡婦的奉獻 鄭德音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41~44節
今天我要跟各位講及教會一個重要問題,求神憐憫,使我心裡有力量能以說明,因為一讀到窮寡婦奉獻的事:心中就受責備。窮寡婦實在太好了,我不配講:然而這事實寫在聖經裡,聖經是為我們寫的,所以我們不得不讀,不得不講。現在讓我們同讀馬可福音十二章41~44節,把這些話銘刻在心裡吧!
奉獻就是事奉,也是信徒生命的功課
論到奉獻問題,這是神的問題,不是人的問題。神是天地的主,萬有都在祂手中;教會也是祂作主,祂能供給教會一切需要,不須假人手供給,然而何以神不從天上投下五十五萬元供給我們教會建堂?我們似有理由要神供給,其實神也能這樣做,你看以色列人在曠野,缺乏食物,神就從天上降下嗎哪供給他們。神能不用我們捐的錢,何以神不如此做呢?因為奉獻是一個事奉。
神要我們學習事奉神,我們禱告、頌詩、奉獻,都歸入事奉,是信徒生命的功課,神借著事奉使我們長進,訓練我們靈性,因為奉獻為神也是為我們的好處,所以神要我們奉獻。
神在曠野,祂可以供給建會幕一切的需要,但神不如此做,祂有更好的方法要人拿金、銀、銅、紫色、朱紅色線等奉獻,所以神吩咐摩西、百姓甘心樂意拿禮物給耶和華。出埃及記卅五章,見百姓都拿禮物來,多到摩西宣告百姓不必再拿禮物來,聖經用「富富有余」來形容。會幕建立就是由於出埃及的奴僕愛心奉獻而成。
大衛建造聖殿,神亦可以供給一切所需,但神也不如此作,卻要以色列人奉獻。歷代志上廿九章,我們看見大衛是第一個奉獻的人,他將私自積蓄的都獻上,然後宣告百姓有人樂意為聖殿奉獻的可以拿來。結果聖殿建立由於全以色列人奉獻而成。
信心愛心忠心,接受一種考驗
兩千多年來教會的歷史,我們遍處可見神的殿建立在世上,這些殿就是一個見證,神要祂的兒女奉獻建成的,神因此得著更多的榮耀。
神要祂的兒女奉獻,是要我們信心、愛心、忠心受一個訓練。想到這所聖堂,十七年前,你們不過在山邊租得一個樓房聚會,只有數十人,但到現在已十倍有多,如此加增,實在感謝神。以前的弟兄姊妹能建現有之聖堂,現在要重建大些,當然不難了。我想你們能借著這信心,愛你們的神,忠心為神工作,各人拿出各人的禮物來,就必成功,再為神作一個見證。
今天讀窮寡婦奉獻的故事,聖經寫此,特為教訓歷代信徒。耶穌講這故事,是先叫門徒來然後才說(參看可十二43),因為這件事有很多教訓。主看見窮寡婦如此奉獻。聖靈就照著寫在聖經上,把一個標準榜樣留給我們去行。我們可以看見有下面幾點:
一、趁時候奉獻
在聖殿的門口放著一個錢庫,窮寡婦進聖殿的時候,就立刻將她有的投下了(參看可十二42)。我們不是等到將來才奉獻,要趁著現在。有一幅圖畫,描繪這窮寡婦,一手奉獻兩個小錢。她有理由等到兒子長大了才奉獻,但她卻不如此,趁著現在獻上一切。在伯大尼西門家裡有一個女人,趁耶穌未釘十字架前獻上一瓶香膏澆在主頭上,這樣趁時奉獻是可貴的。主說:「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
二、不自卑奉獻
窮寡婦要奉獻,在她面前有好些財主也奉獻,他們是一大把的投下(參看可十二41),然而她並不覺得因為財主投的多,我的少,相形見拙而不奉獻。不用自卑,神是看內心,你若照神的命令而行,忠於神,照著信心、愛心、忠心而奉獻,奉獻多少你自己應該知道的。
三、甘心樂意奉獻
窮寡婦的奉獻,不是出自勉強。聖經說:「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 (林後九7下)。奉獻不是由於人的驅使、壓力,乃是由於良心推動,甘心樂意,將認為寶貴的獻上,這才蒙神悅納。
四、盡了力量奉獻
窮寡婦奉獻了兩個小錢,是盡她的力量。教會中有錢的、貧窮的、過得去的都有,到底誰應該奉獻?奉獻多少?這不是隨便的,有錢的應該向神交涉算帳;窮的也應有一責任,要對神說:「我應該捐多少?」這就是各宜盡份,站在你的地位,對神說:「我應該捐多少?」這樣就不是隨便的了。我們若如此盡本份,盡力量,神就伸出祂祝福的手,新聖堂就出來了。約輸福音十一章,耶穌吩咐人將拉撒路墳墓的石頭挪開,這是人的本份:石頭一挪開,耶穌就吩咐拉撒路出來了。
我在窮教會工作有三十年,對窮人認識較多,廣州河南播道會堂興建時,為數要數萬銀元,會友多是窮苦的,當時一月能入息十幾元已是很好,試問如何能成?但他們克己認捐奉獻,幾萬元就如此成就。今天你們比他們有機會,更有能力,各人能盡力如此做,更大的聖堂必成。
五、信心的奉獻
窮寡婦把她養生的都投上(可十二44),她奉獻了以後,就要絕食,這是信心的奉獻;我們有餘拿來奉獻的,不是信心的奉獻。我自己慚愧就是在此,巴不得我們能日漸學習進到信心完全的奉獻。信心奉獻,就是愛心的奉獻,完全的奉獻,比十分之一的奉獻更好。
在列王記上十七章,亦記載一個寡婦信心奉獻的故事,這寡婦窮到只有一把面,一點油,以利亞先知卻要她先作餅給他吃,然後為兒子作餅,然而神應許她壇內的面、瓶裡的油都不缺少。這位寡婦就照以和亞的話行,這樣她的奉獻,並沒有比他們減少。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的神昔日到如今都是一樣的,我們若奉獻,神不叫我們缺少。我們常常唱一首「全所有奉獻」的詩歌,唱得音調十分美妙好聽,但我們的口與心和奉獻的常常都不對,恐怕只有窮寡婦才配喔這首詩歌吧!
有一位弟兄,他正學習全所有的奉獻,他將營商所得的,每月除了必要的支出外,全數奉獻給教會,撥作一所學校的經費,這是全所有的奉獻了。
窮寡婦的奉獻,是主的眼所察看,主所評論,主所稱許;我們的奉獻,能不能經得起主的眼鑒察,受主的評論,得主的稱許呢?
奉獻的意義 蘇慶輝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41~44節
主耶穌稱讚窮寡婦只有兩個小錢的奉獻(參看可十二43~44),這個故事在福音書裡是最叫我們深受感動、最溫暖的故事之一。
奉獻的方式不一而定,有勞力的奉獻、時間的奉獻、智慧的奉獻、物質的奉獻等。一切神所賜給我們的,我們都可以將之奉獻。但今天我們來想,普通我們所想到的金錢奉獻,也就是「獻金」。
一、奉獻是禮拜
記得有一次要開設新的佈道所時,曾經為是否在主日禮拜中舉行奉獻一事,有人提出來在籌畫會中討論。因為那地方的人民生活窮困,有漁民、碼頭工人、三輪車夫和趕牛車的,所以有人認為在禮拜時舉行奉獻,會把這些沒有錢的人嚇跑。經過長久的討論,大家決定必須從第一個主日禮拜就舉行奉獻是禮拜重要節目之一,在禮拜中不能免去奉獻。禮拜若沒有奉獻,就不算是禮拜了。
禮拜學的權威 —— 雷蒙·阿巴( Raymond Abba)在他的書中寫著:「我們投入奉獻袋的祭物,即獻金,和唱詩、祈禱同樣是禮拜的行為」。是的,獻金是禮拜,所以要認真、要預備心來奉獻。
禮拜是什麼?是基督徒大家聚集在一起,尊崇神、歸榮耀于神的聚會。這是全體基督徒的行動,是主的身體的行動,所以我們要否定「不去教會,我在家裡就可以做禮拜」的想法。不去教會參加禮拜,久之將成不讀聖經也不祈禱,成為掛名的基督徒。當然,不去參加禮拜的人更不能盼望他會奉獻。
在禮拜的節目中,我們要將自己所準備的錢,用我們自己的的手,和眾弟兄姊妹一同投入奉獻袋或是放在奉獻盤,這是表示我們自己親自參加禮拜。我們教會有一位姊妹,家離教會很遠,家人也都未信主,她很少有空來教會做禮拜,有時偷空在附近教會做禮拜,但每一次到她家去拜訪時,他都會把已經預備好的十分之一奉獻或是感恩奉獻托我們帶回教會。她的奉獻精神常使我們感動,她的奉獻可以和主
所稱讚的寡婦之奉獻比美。曾經好幾次,她要托我們帶奉獻回來時,很難為情地自己辯明說:「奉獻是應該我自己帶去教會親手奉獻的,但我不能去,麻煩您們帶去:心中總覺得很難過。」她說有一次請人把奉獻袋拿到前面去奉獻,但卻被該女執事拒絕了,並對那位姊妹說:「自己的奉獻自己拿去獻,那有托人代獻的道理。」這位姊妹說,她那天受了很好的教訓,她明白了奉獻是這麼莊嚴,這麼敬虔的事。
因為奉獻是禮拜,是信仰告白的行為,所以奉獻要專心、敬虔,也要充分預備心來做。
二、奉獻是獻祭
日本有一位叫江口武憲的牧師說,他從神學院畢業剛開始到教會傳道時,曾經從一位老婦人那裡得到許多的幫助和鼓勵。那位老婦人生活並不優裕,是個行商,她天天背著一些小東西在鄉下跑來跑去,到各個農家去推售,是個辛苦且利少的工作。有一次教會的執事對牧師說,老婦人的奉獻每一張鈔票都是新的,像剛從銀行提出來的一樣。牧師就在一次雜談的機會對老婦人談起這事,她回答說:「做生意
時會拿到各種新舊不一的鈔票,我就選出最新最好的,留下來奉獻給教會,再其次的,我就用來找錢給買東西的人。」鈔票無論是新的、舊的、破的、完好的,價值都是一樣,十元是十元,百元是百元,用那一種鈔票奉獻不是都一樣嗎?平常我們都會這麼想,可是老婦人想:要奉獻給神的,一定要用新的、完美的鈔票。是的,這就是獻祭的精神。
摩西的律法規定獻祭要預備無瑕疵無殘廢的牲畜為犧牲,頭生的和初穗也要歸給神。這就是要叫以色列人奉獻要奉獻最好最完全最優秀的,可是今天我們的奉獻常違背這精神。幾年前,有一位信徒表明要奉獻土地六百多坪為退休傳道人的獎慰之用,大家拍手歡迎說:「太好了」。可是後來才知道這六百多坪土地中,二百坪是都市計畫為道路部份,剩下四百多坪有住戶三家,要使這三家住戶遷離這地,無法可施,只有向法院起訴,又要給遷家費好幾萬。大家才認為這種土地無法接受,最後還是退返了。這種有瑕疵的、不合用的、不好的才獻給神,實在違反了獻祭的精神了。
三、奉獻是感恩
奉獻之另一意義是,我們向神感恩的應答行為。使徒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第二書信中,曾對有關奉獻之事說:「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 (林後八9)。因此,我們更應該將我們的全部獻給為我們成為貧窮的主。獻金就是這奉獻行為的象徵,因此,獻金絕不是講道的講費,不是會費,不是負擔金,不是寄附金。而是出於心甘情願的,出於感恩的,是歡喜的。若有人不知感恩,奉獻不覺得歡喜,那便是不明白奉獻的意義。
教會為著奉獻的方法,或是會計整理上,將奉獻分類為好幾種,如禮拜獻金(主日奉獻)、十一獻金(月捐)、感恩獻金(紀念獻金)、指定獻金等。然而,這一切的出發點也都在於感恩。
奉獻是應答神恩惠的感恩行為,同時也是一種特權。初代教會的馬其頓眾教會的基督徒,雖然在自己生活困苦中,還是非常積極參加救助耶路撒冷教會的奉獻,保羅說:「這是神賜給馬其頓教會的恩」 (參看林後八1~5 )。不錯,奉獻本身就是神的恩惠,所以我們要盡力奉獻,不是看別人獻多少。
總之,奉獻是禮拜,是獻祭,是感恩。我們要效法寡婦之奉獻 —— 盡力的奉獻。
兩個小錢 蘇慶輝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41~44節
馬可福音十二章41節中提到:「耶穌對著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這銀庫就是今日的奉獻箱。那時的耶穌關心人們的奉獻,今日主耶穌也關心我們怎樣奉獻。我們相信主耶穌在禮拜時與我們同在,禱告時祂引導我們,聖餐時與我們同在,看我們怎樣奉獻。祂知道我們的經濟,知道我們口袋中的錢,祂不只看我們奉獻了多少錢,更重要是看我們奉獻的態度。有人為了表現自己而奉獻,為了求得祝福而奉獻,為了盡基督徒的本份而勉強奉獻,我們想想神賜給每一人的恩典是多麼多而我們奉獻的卻是微不足道,甚至不奉獻。加利利海與死海的差別在於加利利海是有生命的,流進來多,流出去也多,所以百物生焉。主耶穌關心我們奉獻的心,關心我們對奉獻的看法,你的奉獻代表什麼?
馬可福音十二章42節談論窮寡婦奉獻的兩個小錢。耶穌稱讚寡婦的奉獻,並不是意味神不悅納富人的奉獻,神當然是悅納一切誠心的奉獻。這經文不是鼓勵我們只奉獻兩個小錢就好,主是稱讚這寡婦奉獻的誠實精神。人以奉獻額的大小來訂標準,有些人奉獻數目少,他自己也覺羞恥就說暗獻好了。平常人也不會注意寡婦奉獻的。神是以奉獻的心來訂標準,寡婦的奉獻只是兩小鏡,對整個聖殿的事
工,並沒多大貢獻,盡可留下一個錢,另一個奉獻。但這錢對寡婦的關係非常重大,眾人以為自己有餘的拿出來奉獻,寡婦是把養生的都投入。真正的奉獻帶有犧牲的意義,是宗教行為的中心。要以自己最寶貴的來奉獻,亞伯拉罕獻以撒 —— 自己的兒子,這是多麼偉大的奉獻,神接受這珍貴奉獻的心而放了以撒。有時為了奉獻,生活可能更困苦,這犧牲的精神是必需的。
最寶貴的是奉獻自己生命。「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 (羅十二1)
馬可福音十二章43節提到窮寡婦比眾人投的更多。神的標準與人的標準不同,別人奉獻十分之一,寡婦卻奉獻她擁有的百分之百。這表示她的愛心何等偉大,在逆境中,仍信賴神,愛神。主耶穌曾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變賣一切來跟隨我。」聖經要我們克己為神,捨己為別人、為神。這婦人奉獻的功效是何等大,兩幹多年來這經節感動了多少人。教會的事工也是由小錢積起來而做的。許多人跟著寡婦的腳步,激勵更多人奉獻。
人人當反省自己的奉獻,是否是神所悅納的?
兩個小錢 戴正毅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41~44節
耶穌一生中曾經六次上耶路撒冷。這次,是祂最後一次上耶路撒冷。在聖殿裡,「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 (可十二41~44)。我們看出,這窮寡婦所投的是基於:
一、完全信心的表現 眾人所投的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面,但這寡婦是自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可十二44)。她深信神必安排日後的路程,她更相信神必不使祂的兒女挨餓受凍。何等全然的心啊!身為基督徒的我們,對於天上的父,也須有相同的信靠,更要將自己所有的,完全的獻上。
二、全心的依靠 有條河把韓國分為南北雙方,此河在冬天降臨時必結成冰河,可供重物行駛其上。某年,北韓通告南韓,是年河水結冰時,要以戰車通過冰河進攻南韓。聞此惡訊,南韓的信徒跪于河邊,虔誠地祈求神,免此戰禍。因其信心堅定,神垂聽了他們的禱告,消弭北韓的野心:出人意外地,那年冬天河水竟沒有結冰。
窮寡婦雖只獻上兩個小錢,但那是她全部所有的(參看可十二44)。她不為自己的生活憂慮,只知全心地依靠主。又一個活活的見證擺在我們眼前,信徒們!不要疑惑了,當學寡婦的樣式,全心地依靠神。
今日,有不少信徒為了奉獻的問題而爭執不已。馬可卻告訴我們,他奉獻的原則:㈠ 我所奉獻的是我全部的幾分之幾? ㈡ 剩下多少?
馬可和路加兩福音書中,關於窮寡婦所載的經節,文字上雖有差異,但所強調的乃是同一個原則。路加福音中描寫:獻上自己所有的二分之一是值得稱讚的,窮寡婦若投入一個小錢已是足夠的。但,她全都擺上了。由她的行為,我們看出一個真正愛主的人是具有何等信靠的心。
真正愛主的人:她若為自己的生活留下一個錢,原是理所當然的;甚至連耶穌也不敢說她這麼做是錯的。可是,她全都獻上了,連留下一個的考慮也沒有。真正愛主的人,不是在沒有選擇、沒有機會的時候跟隨主,而是在能夠的時候以主為最大的目標向前邁進。
路加強調說:我們要奉獻另外一個小錢。投入第一個小錢是我們的本份:奉獻十分之一是基督徒的本份,那是神的份,正如做禮拜是我們的本分一樣,獻上第二個小錢才是奉獻。愛神、愛教會、準時禮拜、帶領人歸主都是我們的本份,唯有愛仇敵、愛世人、為主作傳道的工作,這才是奉獻。
窮寡婦的奉獻 葉明翰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41一44節
在耶路撒冷聖殿作禮拜的,有好些財主,也有些窮寡婦,讓我們看見一件不凡的事,在那麼多財主中,竟也容忍與他們在一起的存著貧窮人。表面上,大家似乎有著平等的地位來敬拜神。
而用主耶穌的眼光來看,卻有著過最低生活的窮寡婦,沒人去幫助她,她窮得只有兩個小錢。那些財主尚知感謝神,還會到禮拜堂感謝奉獻金錢給神,算是可取的,不像現代人受享受,隨著觀光事業的發達,做禮拜變成束縛,於是大家想出折衷的辦法 —— 到野外觀光區做禮拜。若因神的賜福,變得得厭惡聚會,則在祈禱會上不應該再為事業成功、身體健康而禱告。由神領受的恩典愈多、經驗愈
多,豈不更應降服於神?多少人在束手無策時不斷地依靠神,願意好好服事神,一旦神賜福使其事業繁忙,則漸漸冷淡,甚至厭惡教會採訪人員的來訪。
耶路撒冷聖殿有十三個奉獻箱(庫房),這奉獻箱是供感謝神的人表達他們的心意而獻上金錢之用,不是牧會費、抽稅,所以心裡沒有感動的人不必勉強奉獻,作為禮拜儀式之一。寡婦在猶太人的看法,那是犯大罪受咒詛,所以她們的精神壓力極大,何況若是貧家,怎麼敢參加那麼多財主聚集的聚會?那必須具有很大的信必才能勝過自卑感,而聚會那麼久沒人知道她或關心她,她卻仍能獻上僅有的小錢(參考可十二42),空著手回去。耶穌看到了這些事實,她默默地將全所有奉獻(參考可十二44下),沒有在禱告中控告那些財主們沒幫助她,或宣述自己的苦情,而能自動去奉獻,表示她心甘樂意(照說只獻十分之一即可)、感恩地獻上所有。有什麼可感恩的?也許因著自身的存在而感謝神的恩典,將來仍可為丈夫的名份存留後代,並且擁有健康的身體,另有兩個小錢,只要不是只顧數算自己的困擾,則可有許多的理由值得感謝,主耶穌知道寡婦的心,因此稱讚她。
教會存在的意義:㈠ 使人不分貧富,同得神的賜福。㈡ 使來到神面前的人,一個也不失落,互相幫助。㈢ 使人表達對神的感謝,親近神之處。為何用奉獻袋?為了維持秩序,讓大家在禮拜中感恩,各自隨意奉獻,而不要勉強作難,犯了欺騙的罪。盼望我們都能瞭解奉獻的真諦,能從心底向神獻上感恩的祭。
窮寡婦的奉獻 丘安路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41~44節
馬可福音十二章41~44節記載:「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本段經文中最重要的一節經文是41節:「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而這節經文中最主要而且有力的字句,乃是「怎樣」這兩個字,並不是在人所投所捐有多少數量的問題,乃是在於他們怎樣投和捐的態度和動機。撒母耳記上二章3節是一節富於這種暗示的經文。它說:「耶和華是大有智識的神,人的行為被祂衡量。」
在馬可福音十二章42節中提到,當主正在注視人怎樣投錢入聖殿的銀庫時,來了一位孤單可憐的窮寡婦,祂立刻看到一些深刻地感動祂的心的事。因為那窮寡婦往銀庫裡投入她的兩個小錢時,祂觀察這動作最少把她的三種屬靈美德完全流露出來了。
一、她的信心。馬可福音十二章44節主的話這樣說:「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主的話指出,她的動作是稚子般的信心流露出來。這節經文按字面來說,是:「她把自己所有靠來養生過活的一切都捐獻了」的意思。換句話說,她是有稚子信賴父親一般的信心,完全信賴天上的父神來供應她的需要,並且把她所有的一切獻上給神。在富足有餘的情形中來捐獻,是一件比較容易的事。但是在貧窮不足的情況下來捐獻所僅有的一點錢財,這實在是需要堅固的信心。所以那窮寡婦的捐款,實在表露出她堅強的信心。
二、她的盼望。「她把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可十二44下)。正如摩根博士( Dr.Campill Morgan )所說,主這句話表明這位窮寡婦看見了異象!她的眼光已經看見了這個世界以外的另一個世界。她的心是在天上的天堂裡,所以她要她僅有的財寶,也跟她到天上去。因為她已經聽過,並且明白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六章19~21節所說的教訓。在那裡主這樣教訓人說:「不要為自己積攬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窖窿來偷。只要積纘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窖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所以她的捐款也表明了她的盼望是在天上。
三、她的愛心。「她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授上了」 (可十二44下),這句話是指這寡婦的捐款表明她實在有愛神與愛人如己的愛心。因為大約是在一個鐘頭以前,她可能已經聽見了一個文士,向主耶穌提出一個有關最大的誡命是什麼的問題。主在前面馬可福音十二章28~31節回答這問題時,曾這樣宣告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這寡婦知道「投進聖殿的銀庫裡的捐款,對愛神與愛人這兩條最大的誡命,正是有極其密切的關係」的真理。「她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正是她遵行這兩條最大的誡命,也是她有真實愛心的流露。
因為按照猶太人當時的宗教規矩,所有投入聖殿的銀庫裡的捐款,是分給祭司和窮人的,不管當日的祭司,大多數是怎樣的墮落敗壞,但是在這婦人單純的心中,他們始終是站在神的代表的地位上。還有那些窮人,她雖然是他們中間最窮的一位,但是他們實在是她至近的鄰舍呢!
所以,當她把她的捐款投入銀庫裡時,正是她盡了她所有的最大力量,來遵守那兩條最大的誡命的表示。還有她投入的捐款可能是最少,但是卻最能表明她實在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愛神。
耶穌對銀庫坐著 曾玉興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41~44節
主耶穌昔日「對銀庫坐著」。這是馬可福音十二章41~44節所記載的一個史實,表示主有意要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可見主對於我們的奉獻是何等重視。
今日教會的會友,多忘卻了自己作信徒的本份和責任,殊屬錯誤,不知自己就是神的管家,受神託付,奉獻就是將神所賜給我們的東西獻上給神,如大衛說:「萬物都從你而來,我們把從你而得的獻給你。」 (代上廿九14下)。奉獻的範圍很廣,奉獻的項目很多,例如時間、才幹、愛心的奉獻等,但其中極端具有測驗性(愛心)和挑戰性(信心)的,還是在獻金方面,故此信徒必須在錢財上作神的管家。奉獻的重要,雖然信徒知道,為何多不肯奉獻呢!原因就是目光只放在金錢方面,但是應如何奉獻呢?就必須確切的認識聖經中關於管家職責的教訓:
一、認識萬有都屬乎神
「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邪和華。」 (詩廿四1)
「萬軍之耶和華說:『銀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 (該二8)
「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 (雅一17)
一個人在恩典之下,竟然忘記神的愛,這實在不勝浩歎。我們所有的一切,都是從神而來。有許多人知道神愛自己,但完全沒有照他所蒙的恩報答神。初期教會的信徒,深知他們一切都是屬於父神的,所以他們甘心將神所託付他們的,都奉獻給教會。
二、認識一切必要向神交帳
「……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 (路十六2)
「……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 (羅十四12)
「……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 (林前四2)
瑞士有一位盲女,一天將廿七元交給她的牧師,捐給海外傳道用,牧師對她說:「你眼盲而貧窮,所捐的錢太多了,留著一點自己用罷!」瞎眼的姊妹說:「我夜間作工不須點燈,將節省的燃料費,儲蓄下來獻給主,來感謝祂幫助我天天有精神賺錢養生,這是主的錢,我不敢留下為自己用。」
三、認養奉獻不是一個減數
向神奉獻我們的一切並不是一個減數,而實實在在的是一個加數。你不相信?神說:「你可『以此試試我』」,看看祂是否真的會「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瑪三10)。假使你在奉獻一事上盡力而又有信心,這神奇的應許必百分之百的兌現在你身上。
一次有人間李威弟兄,為什麼他捐貲如此之多,仍然有餘甚多?他回答說:「我鏟出,祂鏟入,祂的鏟大過我的鏟。」希望你也能確實體驗奉獻並不是減少了而是增加。
四、認識奉獻的方法
㈠是甘心的(參看林後八3)
㈡是比例的(參看林前十六2;瑪三8 )
㈡是樂意的(參看林後九7)
㈣是犧牲的(參看路廿一4 )
㈤是恒常的(參看林前十六2)
㈥是個人的(參看林後八12)
㈦是誠實的(參看瑪三14;徒五3)
下列的奉獻動機非常不對:
㈠行為不公義而循例獻金,或者存著不正當的動機去奉獻。
㈡因為別人的要求,便順著情面而奉獻多少。
㈢因著一時的情緒,趁高興而獻上些許金錢。
㈣將剩下的、零碎的、片斷的奉獻給主。
㈤在經濟預算表中,給予神的只是最後的一小項。
五、認識奉獻必得神賞賜
㈠更為有福(參看徒廿35)
㈡積財於天(參看太六20)
㈢得神喜悅(參看林後九7;來十三16)
㈣應許傾福(參看瑪三10)
㈤充滿有餘(參看箴三9~10)
㈥仁義永存(參看林後九8~10)
㈦能多施捨(參看林後九11)
㈧領人感恩(參看林後九12)
㈨叫人得據(參看林後九13)
㈩多人代禱(參看林後九14)
多多奉獻,必定多收靈福,經文所列十福,已經給我們清楚保證及說明了。
求主幫助我紀念我曾受過之恩典,求主幫助我作為福音忠心之管家,求主幫助我深知人要基督之福音,求主幫助我負起宣傳福音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