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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全書綜合拾穗

【書之要義】在本書我們可以看見耶穌是一個三十歲的青年,遵照父神的意旨,實行他的人道主義、利他主義、犧牲主義、濟世主義。伸出他的雙手去服事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10:45),且借著服事人而服事神。不自私,不自愛,以絕大犧牲服務的精神,作成神要他作成的事工,至終釘死在十字架上而不辭。在他職務上,以屈己卑微,順服無我,舍去神的形狀,克服種種困難,成就了榮美偉大的救世工夫。

一、服役的態度(1:1~3:6)一本段所論是主在加百農,多是在會堂裡或彼得岳母家中服役的態度。

(一)謙卑 —— 先說他是「神的兒子」,竟然「道成肉身」來為「人子」,來作「僕人」,「神子而人子」。這位人子,還是那位大能的神子;以神子的資格「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這本書來記他的譜系,未如馬太載耶穌為王的譜系;未如路加記其為人的譜系,亦未如約翰述其為神子的譜系,並未記載其奇異的誕生。以及牧人、博士的崇拜等事;似乎本書將要事缺漏,殊未知此缺漏,皆是顯出他為僕人卑微的身分。一個出身卑微的僕人,還有什麼家譜呢?謙卑是僕人首要的態度。

(二)順服 —— 耶穌雖是神的兒子,卻置身律法下,亦到約旦河約翰那裡受他的洗,乃是置身在律法下,而盡諸般的義。耶穌本無罪,其所以受洗,無非站在人的地位上,按照律法的義而行。他本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也在人性裡完全順服聖靈,而受靈洗,而到曠野受試探,為要凡事受試探和我們一樣,方能體恤我們的軟弱。所以耶穌到世上來的時候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又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身體原文是耳朵(詩40:6),即有一個聽話的耳朵。

(三)勤懇 —— 書內用「就」、「隨即」、「即刻」等字,原文是一個字,全新約共用89次,本書即用40餘次,在第一章內即用十次。這是說到耶穌服役的態度,如何勤勤懇懇要快,還要敏捷,要立時即作,要即刻遵行。耶穌在世時,如何速於遵命,勤懇工作,有三句話表現出來:

1. 天未亮即起來 —— 「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時候,耶穌起來,到曠野地方去,在那裡禱告」(1:35)。

2. 吃飯無時間 —— 「連飯也顧不得吃」(3:20)。耶穌同門徒,暗暗到曠野地方去歇一歇,這是因為來往的人多,連吃飯也沒有工夫(6:31)。

3. 夜深始眠 —— 天晚日落,仍多人來求醫治(1:32)。

二、服役的實行(3:7-l0:31) —— 上段論耶穌的服務,多是在會堂裡,並房內,所表顯的態度。本段論耶穌的實行,多是指他去露天、在曠野、在路途,隨時隨地實行其服役的精神。無愧為我們服務完全的標準。耶穌服務的精神,可用一字即包括了,就是「愛」。一切服役的實行,皆是以愛為出發點。若是沒有愛,一切都是虛的,偽的,無價值的,無能力的,無果效的。愛是神的本性,而愛是救法的原動,愛是十架的由來,天上最大之字是「愛」。人間最大的是「罪」。人罪雖大,還不如神愛更大。神的愛即借著道成人身表現出來。耶穌的生命生活及一切的動作,無非是愛的實際的寫真。出於愛心的服役,方為真服役,無愛心,不能、不配、亦不算是服役。如父母愛兒女的服務,即用愛把生命給了小兒。耶穌服役之愛,有甚于父母之愛小兒。

(一)同情的心一一救人的心。耶穌之服役,是從他至深無量的愛裡所發出來的一種同情心。如言耶穌看見長大麻瘋的人,就動了慈心,伸出手來摸他說,「我肯」(1:41)。「耶穌見他們有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2:5),耶穌「憂愁他們的心剛硬」(3:5),耶穌「見有許多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6:34)。「我憐憫這眾人,因為他們同我在這裡已經三天,也沒有吃的了。……他們餓著回家,就必在路上困乏」(8:2~3),「耶穌心裡深深地歎息」(8:12)。「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10:16),「耶穌看著他,就愛他」(10:21),「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2:16),這種憐憫的同情,原文含意是身歷其境,看人有病,如己有病,看人軟弱,即己軟弱。看人在水火痛苦中,如己親歷親受,耶穌是深解窮人、苦人、病人、罪人的狀況,而與之深表同情。

(二)勞動的手 —— 愛的手。所說勞動的手,不是隨便的勞動,乃是被愛所指使,所運用的手,在愛裡的服役。真服役的手,一舉一動,皆是愛的表現。如言耶穌「拉著她(病人)的手」,「扶她起來」(1:31,9:27)。伸手摸長大麻瘋者(1:41)。「用指頭探他的耳朵」(7:33)。「拉著孩子的手」(5:41)。耶穌「拿」著五餅二魚,「望天祝福」,「擘開」並「遞給」門徒(6:41)。「耶穌「拉」著瞎子的手「領」他到村外,就吐唾沫在他眼睛上,「按」手在他身上……又「按」手在他眼睛上」(8:23~25)。「領過一個小孩子來……又抱起他來」(9:36)。雅歌書上說,他「從門孔裡伸進手來,我便因他動了心」,主的手是我們開「心」的鑰匙,因他的手是「愛的手」。

(三)和悅的面 —— 愛的面。耶穌有「愛的心」,有「愛的手」,因而也就有「愛的面」。他的面上是滿有慈愛喜樂和平、溫柔、良善,人一見他的面,首先感到的,必是他具有一副愛的面孔,真是和悅可愛。因他的服役,不是出於不得已,不是出於勉強,不是出於敷衍,不是出於矯情,乃是從他熱愛的心裡,勇敢的、快樂的,以辱為榮、以苦為樂,情願「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不惜任何代價,任何犧牲,來替負我們的罪孽。僕人令主人最難堪、最難耐的,即常帶著一副不順服、不愉快、不和氣的臉。耶穌既快樂地服役,所以自然也就有快樂的臉。

三、服役的犧牲(10:32~15:7) —— 耶穌服役的極端,就是為我們犧牲一切而不顧。

(一)上耶路撒冷 —— 「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耶穌在前頭走,門徒就希奇,跟從的人也害怕」(10:32)。耶穌和門徒上耶路撒冷,何以在「前頭走」呢?這是表明耶穌決不規避耶路撒冷的犧牲,且是急急地踴躍地去耶路撒冷,絕不怕犧牲,好像表明他來「就是以為人犧牲為目的」。門徒看見「就希奇」,是因門徒雖明明聽見耶穌一而再三地說,他要上耶路撒冷去犧牲,但想不到耶穌竟有如此不怕犧牲的精神。

(二)上聖殿 —— 耶穌進了耶路撒冷,叫他最觸目傷心的,即猶太國家、宗教與民族之腐敗,已不堪言狀。正是聖殿之污穢,無花果樹之有葉無果,遂潔淨聖殿,咒無花果樹,並在殿中各種辯論。最後則有最大的預言,以表猶太之將來。

(三)上十字架 —— 耶穌服務中之服務,即代表人守律法,贖罪孽,在十字架只自己犧牲,救萬民不死。他是神的兒子,情願舍去神榮神象,「取了奴僕的形象」。他本來豐富,為我們成了貧窮,經過客西馬尼之血戰,不義法庭之審判,至終為擔當人的罪孽,犧牲於十字架上而不辭。

四、服役之榮耀(16:1~20) —— 耶穌服役之榮耀有兩方面:

(一)精神的 —— 耶穌謙卑、犧牲,為神而不為己,為人而不為我,把自己一切的一切,皆為人而犧牲,即其莫大的榮耀,亦榮耀中之榮耀。

(二)實際的 —— 即耶穌復活升天,在榮耀裡仍然繼續他榮耀的工作。耶穌「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是主「耶穌今在榮耀裡,其榮耀之事工並未止息」。仍然「與門徒同工,用神蹟隨著」,是耶穌雖在天上,仍在地;雖坐在神右邊,亦仍然與門徒同工;不過其工作之方式改變而已。

叫門徒最滿意的,即其服役的精神,已深入在千千萬萬熱誠為主的信徒心中,亦追隨耶穌腳蹤,緊照耶穌的模範,伸出兩隻服役的手,繼續去做耶穌服役未完之工。 —— 賈玉銘《馬可福音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