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廿三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君王的警戒、責備和歎惜】
一、主對門徒的警戒:
1. 不要效法法利賽人的行為(1~4節)
2. 不要效法法利賽人的虛榮(5~12節)
二、主對法利賽人的責備:
1. 把天國的門關了(13節)
2. 侵吞寡婦的家產(14節)
3. 勾引人入教(15節)
4. 瞎眼領路(16~22節)
5. 捨本逐末(23~24節)
6. 外潔內污(25~26節)
7. 像粉飾的墳墓(27~28節)
8. 殺害先知(29~36節)
三、主對耶路撒冷的歎惜:
1. 主多次願意,只是他們不願意(37節)
2. 預言耶城和聖殿必成荒場(38節)
3. 預言到末日必要認識祂是彌賽亞(39節)
貳、靈訓要義
【君王對宗教的判定】
一、君王對宗教徒的判定:
1. 能說不能行(1~4節)
2. 喜愛顯揚、高位和尊稱(5~12節)
二、宗教徒的八禍:
1. 第一禍 —— 因自己不入,卻阻擋人進入天國(13節)
2. 第二禍 —— 因侵吞寡婦的家產(14節)
3. 第三禍 —— 因勾引人入教,卻使他們作地獄之子(15節)
4. 第四禍 —— 因瞎眼領路,本末倒置(16~22節)
5. 第五禍 —— 因拘泥於細節,而罔顧重大的(23~24節)
6. 第六禍 —— 因注重外表的乾淨,裡面卻不乾淨(25~26節)
7. 第七禍 —— 因按名是活的,其實是死的(27~28節)
8. 第八禍 —— 因記念已死的先知,卻殺害活著的先知(29~36節)
三、君王對宗教組織的判定:
1. 要被主棄絕(37~39節)
2. 要被人拆毀(廿四1~2)
【法利賽人所代表宗教世界的錯誤】
一、言行不一致 —— 能說不能行(1~4節)
二、貪求虛浮的榮耀 —— 顯揚、高位和尊稱(5~12節)
三、阻塞蒙恩的途徑 —— 自己不進天國,也不容人進去(13節)
四、欺壓軟弱的肢體 —— 侵吞寡婦的家產(14節)
五、給人錯誤的帶領 —— 勾引人入教,卻使作地獄之子(15節)
六、沒有屬靈的眼光 —— 不知事物的輕重(16~22節)
七、拘泥外面的字句,忽略裡面的實際 —— 獻十分之一,卻不行公義、憐憫、信實(23~24節)
八、拘泥外面的行為,忽略裡面的性質 —— 洗淨杯盤的外面,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25~26節)
九、拘泥外表的好看,忽略裡面的污穢 —— 像粉飾的墳墓(27~28節)
十、消滅神的啟示 —— 殺害先知(29~36節)
十一、不肯悔改歸向神 —— 漠視神恩,將招致審判(37~39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馬太福音註解》
叁、其他綱目
【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君王對宗教的判定】
一、君王對宗教徒的判定
1. 能說不能行
(1)「那時,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誡命,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1~2節) —— 文士和法利賽人是一班對猶太宗的遺傳非常熱心的人,他們以摩西的律法為主,外加歷代祖先所訂的條例,教訓猶太人遵行,因此主在這裡說他們坐在摩西的位上,以繼承摩西的遺訓為己任。文士和法利賽人代表全世界各種宗教的領導人物;甚至基督教的領袖,若他們不尊主為大,其情形也一如文士和法利賽人。
(2)「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遵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3節) —— 宗教徒所說的話,大體上還算不錯,不敢偏離道德禮儀的規範,所以主耶穌告訴我們要謹守、遵行;特別是基督教的教師們,他們所吩咐的話有聖經的根據,我們在慎思明辨之後,應給予該得的尊重。但宗教徒最通常的毛病,是能說不能行,說的是一套,行的是另一套,所以我們不可效法他們的行為。只有主耶穌能說也能行(路二十四19),凡憑主而活的人,我們才可效法(林前十一1;帖前一6)。
(3)「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4節) —— 宗教徒不只不「能」行,而且也不「肯」動;他們根本就無心去作。他們自己不作,卻又喜歡吩咐別人去作,往往將一些平常人所承擔不起的重擔,叫別人去背。有些教會的領袖,很喜歡把手下的信眾當作實驗品,讓他們試著作作看。
2. 喜愛顯揚、高位和尊稱
(1)「他們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所以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繸子做長了」(5節) —— 神吩咐猶太人將經文佩戴在身上,原是要他們提醒自己,不可忘記神的話(申六6~8),今竟將其做寬,為的是叫人看得見,以炫耀自己如何喜愛神的話;神也吩咐猶太人在衣服邊上做繸子,並釘一根藍細帶子,以提醒自己要在行為上分別為聖(民十五38~40),今竟將其做長,更為醒目,好博得別人的稱讚。宗教徒喜歡顯揚自己,捐錢、作見證、服事、講道、著書等眾多屬靈的善行,恐怕有許多人的動機也是為著貪求虛浮的榮耀。
(2)「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裡的高位(6節) —— 宗教徒喜愛在人群中出人頭地,凸顯自己的重要性。在教會中,也有不少人介意于名分地位,諸如:長老、執事、負責人、召集人等。
(3)「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稱呼他拉比。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7~8節) —— 「拉比」是猶太教中教師階級的尊稱。宗教徒最重視階級尊稱,例如基督教中的聖品聖職者,喜愛被人稱作某某「師」,這是虛榮心作祟。信徒在教會中,只有恩賜功用上的不同(林前十二4~6),並沒有階級地位的分別,我們都是同作「弟兄」的(來三1)。
(4)「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9節) —— 這裡的意思不是說,我們不可叫生身之父為父,乃是說不要以地上的人為屬靈生命的源頭。使徒保羅雖然說過他好像一位父親,藉傳福音生了哥林多的信徒(林前四15),但他在那裡乃是在強調他與哥林多信徒的關係,跟其他的使徒和教師不同,他並沒有要他們稱他為父。我們在主裡面較有年日的,對待屬靈生命較幼稚的信徒,可以有為父的心腸,但不可有為父的地位。要緊的是,不可在眾信徒的心目中,取代了天父的地位。
(5)「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10節) —— 「師尊」原文字意是「教訓者、導演、指揮者」,手下眾人的一舉一動,皆要遵照其指示。我們信徒不可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來遵守,我們都要聽「祂」(太十七5)。新約裡的教師(林前十二 28;弗四11),是説明我們明白聖經、認識神的旨意,我們不可藐視他們的講論,但要凡事察驗(帖前五20~21)。我們各人切身、主觀的教師,乃是住在我們裡面的基督。
(6)「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11節) —— 這是屬靈界裡的原則,真正教會中的「為大」,不在乎外貌、地位、名稱,乃在乎背後的服事(參太二十26~27注釋)。
(7)「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12節) —— 誰被十字架對付得越多,誰就越得著尊榮;反之,誰天然的成分越多,誰就越受鄙視。
二、宗教徒的八禍
1. 第一禍 —— 阻擋別人進入天國
(1)「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13節) —— 「假冒為善」原文字意是指表演特定角色的演員,並不代表其本身「真我」。宗教徒的外表常與內裡的實際不符,刻意叫人看不出其敗壞的性質。天國是指屬天掌權的範圍,故「把天國的門關了」,意指不讓人活在屬天權柄的底下,叫人只注重虛儀和字句道理,卻沒有把心歸向主(參林後三6,16)。
(2)「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13節) —— 宗教領袖不但自己不尊主為大,並且也攔阻人單純聽從主的話,藉口背叛所謂的代表權柄,而把那些不服他的異端教訓的聖徒,逐出教會,傳令跟從者隔離封鎖那些被逐者,此種情形在教會歷史上,屢見不鮮。
2. 第二禍 —— 侵吞寡婦的家產
(1)「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侵吞寡婦的家產」(14節) —— 有的手抄皮卷漏掉這一節經文。寡婦代表無依無靠、易受 (提前五5;亞七10)的信徒;宗教徒以敬虔誠為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以達其服事自己肚腹的目的(羅十六18)。
(2)「假意作很長的禱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罰」(14節) —— 宗教徒喜歡裝作敬虔屬靈的摸樣,牢籠無知婦女(提後三5~6),叫她們甘心樂意獻上錢財。這等貪戀錢財的宗教徒,被引誘離了真道,主判定他們要受更重的刑罰,用許多的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
3. 第三禍 —— 勾引人入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
(1)「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15節) —— 這世上有一個奇怪的現象,那些越是屬於異端教派的人 ,卻越是熱心傳教,他們真的走遍洋海陸地,到世界各國去勾引人改宗。有的信徒也熱心傳福音,可惜是出於結黨(腓一17),是為著擴大他們的教派,但主說他們有禍了。
(2)「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15節) —— 把人帶到教會中,卻未指引人走生命的道路,反而注意那些叫人死的道路字句(林後三6),結果使他們仍作「地獄之子」。人本性的惡,加上學會宗教徒手段的惡,便成了「加倍」的惡。
4. 第四禍 —— 瞎眼領路,本末倒置
(1)「你們這瞎眼領路的有禍了」(16節) —— 「瞎眼」意即自己在黑暗中,看不見屬靈和屬天的道路,卻又自以為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羅二19~20),所以喜歡給別人「領路」,瞎子領瞎子,結果兩個人都掉 坑裡(參太十五14注釋。)
(2)「你們說,凡指著殿起誓的,這算不得什麼;只是凡指著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該謹守。你們這無知瞎眼的人哪,什麼是大的,是金子呢?還是叫金子成聖的殿呢?」(16~17節) —— 金子雖然值錢,但它若用在聖殿之外,仍是俗的,惟因用於聖殿,就被分別為聖,故殿比金子大。宗教徒不知分辨大小,故主判定他們是無知瞎眼的人。金子又可預表個人追求屬靈,殿預表建造教會成為神居住的所在(弗二21~22);宗教徒注重個人的靈命,而不知神的心意是要在地上得著教會,一切屬靈的人事物,若非歸於教會、用於教會,則其價值有限。
(3)「你們又說,凡指著壇起誓的,這算不得什麼;只是凡指著壇上禮物起誓的,他就該謹守。你們這瞎眼的人哪,什麼是大的,是禮物呢?還是叫禮物成聖的壇呢?」(18~19節) —— 「壇」是指獻祭用的祭壇;「禮物」是指祭物,如牛、羊、鴿子等。當一隻羊在羊群裡,未被分別出來歸給神時,它乃是凡俗的;但一旦被分別出來歸給神時,它就成聖了,故壇比禮物大。宗教徒因為缺少屬靈的眼光(瞎眼),所以不懂得寶貴有屬天價值的事物(如禮物和金子)。
(4)「所以人指著壇起誓,就是指著壇和壇上一切所有的起誓。人指著殿起誓,就是指著殿和那住在殿裡的起誓。人指著天起誓,就是指著神的寶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20~22節) —— 宗教徒以屬人的眼光來教導人,斷定什麼樣的起誓有效,什麼樣的起誓就無效,目的是為他們的不遵守誓言找一藉口,好推卸責任。但是主指正他們,無論什麼樣的起誓,都是指著那住在殿裡的和那坐在寶座上的起誓,所以不可背誓。其實,主並不教導人起誓(太五34~37)。
5. 第五禍 —— 拘泥於細節,而罔顧重大的
(1)「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23節) —— 宗教徒只遵守律法上最微末的規條,徒奉獻十分之一的薄荷、茴香、芹菜等無關痛癢的事,而那最重要當行的,也是不能不行的事,卻置之不理。律法的精神可分為三大要項:對自己當有公義,對別人當有憐憫,對於神當有信實。
(2)「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24節) —— 蠓蟲和駱駝都是不潔淨的活物(利十一4,41);細小的蠓蟲掉在酒缸裡,他們就用盡辦法把它濾出來,而吞食龐然巨物的駱駝,卻絲毫不潔的感覺。主是在責備宗教徒不曉得分辨輕重。
6. 第六禍 —— 外面乾淨,裡面卻不乾淨
(1)「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洗淨杯盤的外面,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25節) —— 「洗淨杯盤的外面」意即在大庭廣眾之前約束自己的行為;「勒索」與錢財的迷惑(太十三22)有關;「放蕩」與肉體的情欲(約壹二16)有關;「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意指在別人不注意的時候,才顯出侵吞別人並放縱自己的私欲來。宗教徒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5)。
(2)「你這瞎眼的法利賽人,先洗淨杯盤的裡面,好叫外面也乾淨了」(26節) —— 本節的意思是說,我們若活在屬靈的實際裡面,先注意對付自己裡面的存心,自然就會從裡面發善良純潔的言行來(參太十二35,十五18~19)。
7. 第七禍 —— 按名是活的,其實是死的
(1)「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27節) —— 宗教表裡不一致;裡面沒有生命,是死的,卻要在外面掩蓋(粉飾)其死亡的情形(參啟三1)。宗教徒外表的行為因不是出於生命的,故在人前顯得好看,但在神前仍是污穢,因為神有透視的眼光(林前兒10),能監察人的肺腑心腸(詩七9;啟二23)。
(2)「你們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28節) —— 宗教徒怕人不怕神(羅三18),他們只顧到人前和外面,卻不顧神前和裡面。
8. 第八禍 —— 紀念已死的先知,卻殺害活的先知
(1)「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建造先知的墳墓,修飾義人的墓,說,若是我們在我們祖宗的時候,必不和他們同流先知的血」(29~30節) —— 他們修建被他們祖宗殺害的先知和義人的墳墓,用以表示他們和他們的祖宗並不相同。
(2)「你就是你們自己證明,是殺害先知的子孫了。你們去充滿你們祖宗的惡貫吧。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啊,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31~33節) —— 豈知他們所誇口的,反而證明他們是毒蛇種類(太三7)的子孫,他們和他們的祖宗一模一樣,只知定罪別人而稱義自己,所以他們也不能逃脫將來很所要顯於他們祖宗的憤怒,就是地獄的刑罰。
(3)「所以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並文士,到你們這裡來;有的你們要殺害,要釘十字架;有的你們要在會堂鞭打,從這城追逼那城」(34節) —— 這是主預言猶太教的領袖們,將要怎樣逼迫殘害主所差遣的新約眾使徒、先知、教師(參徒五40,八1~3)。
(4)「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殿和壇中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加利亞的血為止。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一切的罪,都要歸到這世代了」(35~36節) —— 亞伯是第一個被殺流血的義人(創四8~11);比利家(希伯來子,與希臘字巴拉加同義)的兒子撒加利亞(亞一1)是以色列亡國被擄後最後的先知之一,舊約聖經雖未記載其被殺,但很可能主耶穌所指的就是他。故這裡的意思應是指,凡舊約時候所流義人和先知之血的罪,都要歸到這些猶太教首領的身上,神要叫他們擔當他們祖宗的刑罰,這事果然在主後七十年應驗了。
三、君王對宗教組織的判定
1. 要被主棄絕
(1)「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37節) —— 耶路撒冷是猶太教的聖城,代表宗教的組織和其核心集團;凡是有敬拜神的外表,而失去敬拜神的實際者,都屬於宗教。世上一切宗教的首領和團體,都因缺少屬靈的亮光,而扼殺神的話語(殺害先知),迫害真正屬於神的僕人(打死奉差遣的人)。
(2)「我多次願意聚集你們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37節) —— 「你的兒女」指在宗教組織裡面的信眾;「你們」指宗教組織的領頭人物們。大多數的宗教徒因無知而悖逆神旨,神一再寬容,反而以母雞煽翅覆雞(賽三十一5)的心情,要召集他們歸神,好讓他們得著神的保護,可惜他們的領袖們不容許。主是多次「願意」,宗教領袖卻一直「不願意」,他們的心真是剛硬。
(3)「看哪,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38節) —— 這裡的「家」原文與「殿」(太二十一13)同一個字;馬太二十章原是「我的殿」,現在已成了「你們的家」,乃因猶太教使它變成了「賊窩」的緣故。「成為荒場」,主再一次預言主後七十年所要應驗的事。我們個人的身體或信徒團體的身體原是神的殿(林前六19;弗二21),但若不讓祂安家居住,就必成為荒場,一片荒涼曠廢,沒有用處。
(4)「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39節) —— 無論是信徒個人或是教會,若不高舉主名並尊主為大(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就必失去主的同在(不得再見我);但若肯悔改歸向主,仍要蒙住祝福。本節也預言當主再來時,以色列全家都要悔改得救(羅十一26;詩一百十八24~26)。
2. 要被人拆毀
(1)「耶穌出了聖殿,正走的時候,門徒進前來,把殿宇指給祂看」(二十四1) —— 這裡的聖殿預表沒有屬靈實際的教會,雖然它外表宏偉、高大、壯麗引人(可十三1),但主卻不在其中(耶穌出了聖殿)。我們不可像當時的門徒一樣,只注意教會的外表(例如人數眾多,事工興盛,建築物美麗等)。
(2)「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不是看見這殿宇嗎?我實在告訴你們,將來在這裡,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二十四2) —— 這裡主耶穌再一次預言主後七十年所要應驗的事。主一再預言此事(太二十一41,二十二7,二十三38),可見它必速速應驗。凡外表興盛卻失去主同在的祝福的教會,遲早必要四分五裂,成員彼此合不來(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因為豬容許人為「拆毀」的手加在他們身上。
—— 黃迦勒《查經輯要》
【耶穌譴責心裡驕傲的人】
經文:太23:1~12
引言:箴言書中說得好,「敗壞之先,人心驕傲;尊榮以前,必有謙卑。」(箴18:12)
一、驕傲的人能說卻不能行 1~4
主耶穌在這裡並不否認他們的教導,因為他們所教導的是沒有錯的。就是因為他們能說卻不能行,而成了驕傲的人。
二、驕傲的人愛高位愛面子 5~7
故意叫人看見(愛面子):1.佩戴的經文做寬了;2.衣裳的繸子做長了;3.喜愛筵席上的首座;4.喜愛會裡的高位;5.喜愛在人面前向他問安;6.喜歡稱呼他拉比(夫子、先生、老師、主教、牧師、長老、教師等等)
三、驕傲的人喜歡別人尊稱 8~12
在此耶穌強調:1.只有一位夫子,就是聖靈。2.只有一位父,就是天父。3.只有一位師尊,就是基督。
因此,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 毛南春陽
【耶穌譴責生命偏差的人】
經文:太23:13~24
引言: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都是格守律法的人,非常注重宗教上的形式華美,卻忘記心靈上及生命上的造就。因此,製造出許多偏差的道理出來,而受到耶穌對他們的譴責。
一、攔阻福音的發展 13
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注重宗教外表形式,所以不知不覺就成了進天國的攔路堵牆。甚至許多人欲想追求努力進天國,也被他們的教條所攔阻。
二、假意很長的禱告 14
一個人被「宗教的靈」所迷惑往往都是在外表上假意虔誠、假意禱告、假意屬靈,看上去好像非常的令人羡慕,其實裡面卻是死人骨頭、粉飾的墳墓。
三、勾引別人的入教 15
「勾引人入教」是什麼意思?他們這樣做有四個不對:
1. 方法不對:是勾引而不是吸引。
2. 目的不對:是入教而不是入道。
3. 後果不對:是地獄而不是天堂。
4. 教導不對:是假冒而不是靈感。
四、崇拜金子的信仰 16~22
耶穌曾經教導過:「一個人不能侍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瑪門。」(太6:24)
崇拜金子超過崇拜 神,就是瞎子領路的人。16~17
注重禮物超過注重 神,就是瞎子領路的人。18~19
強調起誓超過依靠 神,就是瞎子領路的人。20~22
五、只重外表的奉獻 23~24
這裡有兩個外表的行為:
1. 重視外表禮物的奉獻卻失去內在生命。
2. 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
—— 毛南春陽
【耶穌譴責生活敗壞的人】
經文:太23:25~39
引言:基督徒的生活是生命的彰顯,如果只有生活沒有生命的人是沒有任何價值的;如果只有生命沒有生活彰顯的人是沒有意義的。文士和法利賽人被指責為假冒為善的人正因為是這個原因。
一、他們有外潔內汙的生活 —— 粉飾的墳墓 25~28
1. 心裡充滿勒索和放蕩:杯盤的比喻 25~26
2. 心裡裝滿假善與不法:墳墓的比喻 27~28
二、他們有殺害義人的惡行 —— 毒蛇的種類 29~36
1. 修飾義人的墳墓 29~31 他們卻是殺害先知的子孫
2. 充滿祖宗的惡貫 32~33 他們要殺害、釘十字架、鞭打、追逼……
3. 承擔流血的代價 34~36 亞伯的血(創4:8)、撒迦利亞的血。(代下24:15~22)
—— 毛南春陽
【基督是永遠至高的師尊】
經文:太23:10; 11:28
引言:
師長對人成長的影響。我們要找一位永遠至高的師尊。
一、人生最大的三個學問
1. 柔和。溫柔,忍耐,和氣。
2. 謙卑。殷勤,服事,自知。
3. 安息。平安,喜樂,愛心。
二、此三種學問從何而得?向誰學?
1. 向柔和者學。壓傷的蘆葦,將殘之燈火。
2. 向謙卑者學。非以役人,乃役於人。受用而不驕。
3. 向平安者學。心靈平安。海中之浪中安睡。上十架時仍安定自如。平安是由於無罪。
三、主向有三大擔子者呼召
1. 祂向急躁粗暴者呼召。
2. 祂向驕傲自大者呼召。
3. 祂向勞碌不息,心靈上不得安息者呼召。
四、此學問如何學?
1. 近前就主。
2. 將重擔交在主手中。
3. 安息於主懷。
4. 一生向主學習。
—— 黃彼得
【耶穌論有禍 馬太福音23章】
一丶只說不行的有禍23:1~4
二丶自我為大的有禍23:5~12
三丶阻進囯度的有禍23:13
四丶假冒屬靈的有禍23:14
五丶勾人入教的有禍23:15
六丶瞎子領路的有禍23:16~22
七丶只重外表的有禍23:23~24
八丶裡面不潔的有禍23:25~28
九丶殺害主僕的有禍23:29~36
十丶不知神愛的有禍23:36~39
—— 作者不詳
【假冒為善的人八禍】
專在細節上講究,卻忽略了更重且當行的事
一、主對宗教徒的審判
1. 他們能說不能行
2. 他們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
3. 追求虛榮
二、法利賽人的罪
1. 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
2. 錯誤地本末倒置
3. 在人前顯出公義來
三、為耶路撒冷悲歎
1. 殺害先知
2. 你們的家將要成為荒場
3. 基督將要再來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
一、文士和法利賽人的過犯(二十三1~36)
二、耶路撒冷的命運(二十三37~39)
—— 《丁道爾聖經注釋》
【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
一、忠告不要多說話少做事(二三1~12)
二、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禍(二三13~36)
三、耶穌嘆惜耶路撒冷(二三37~39)
——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
一、針鋒相對(二十三1~12)
二、警告(二十三1~3)
三、待人冷酷及自我炫耀(二十三4~12)
四、宣佈七禍(二十三13~39)
五、第一禍 —— 關閉天國的門(二十三13)
六、第二禍 —— 使人成為地獄之子(二十三15)
七、第三禍 —— 濫用起誓(二十三16~22)
八、第四禍 —— 不行公義、憐憫和信實(二十三23~24)
九、第五禍 —— 祇注重外表洗淨的罪(二十三25~26)
十、第六禍 —— 假冒為善的罪(二十三27~28)
十一、第七禍 —— 假尊敬的罪(二十三29~33)
十二、結語(二十三34~39)
—— 《中文聖經注釋》
【文士與法利賽人(二十三1~39)】
一、使宗教成為一種重擔(廿三1~4)
二、虛飾的宗教(廿三5~12)
三、關上了門(廿三13)
四、傳佈邪惡的使者(廿三15)
五、逃避術(廿三16~22)
六、喪失比例感(廿三23~24)
七、真正的潔淨(廿三25~26)
八、掩飾的腐敗(廿三27~28)
九、謀殺的遺傳(廿三29~36)
十、拒絕愛的請求(廿三37~39)
—— 《每日研經叢書》
【責備虛假(二十三1~12)】
一、三大錯誤(1~7)
1. 能說不能行(2~3)
2. 自定標準(4)
3. 貪圖虛榮(5~7)
二、門徒的鑒戒(8~12)
—— 《新舊約輔讀》
【哀文士與聖城(二十三13~39)】
一、譴責與悲痛(13~36)
1. 不僅自己反對耶穌天國的信息,也攔阻別人接受(13~14)
2. 所引導歸順猶太教的外邦人,往往變成極端狂熱的猶太教徒;這些人所犯的錯誤比一般猶太人更為嚴重,必要遭受永遠的懲罰(15)
3. 將誓言分為「算不得什麼」和「該謹守」兩類,反映出他們輕重倒置和藐視神的情況(16~22)
4. 只從小處著眼,卻忽略了更重要的內在敬虔。所以耶穌恰當地描述他們,說他們喝水時濾出微細的昆蟲,但不自覺地吞下龐大的駱駝(23~24)
5. 只看重禮儀上的潔淨,卻不理會內心的污穢(25~26)
6. 把外表修飾裝扮,目的無非在引人注目,其實內裡敗壞不堪(27~28)
7. 不僅默許祖宗的惡行,而且變本加厲地迫害神所差派的先知(29~36)
二、深切歎息(37~39)
—— 《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