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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廿二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筵席的比喻】

    一、被召的人拒絕來赴席(1~6)

    二、王另召別的人來赴席(7~10)

    三、未穿禮服的賓客被王趕到外邊(11~14)

 

【問中之問】

    一、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問主納稅給該撒可不可以(15~22)

    二、撒都該人問主再嫁婦人復活後是誰的妻子(23~33)

    三、律法師問主那一條是律法上最大的誡命(34~40)

    四、主問法利賽人對基督的意見如何(41~46)

 

貳、靈訓要義

 

【天國的比喻】

    一、天國的內容──神為祂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1~2)

    二、天國原先豫定召請的對象──以色列人(3~4)

    三、所召的人不配──以色列人棄絕天國,而被神懲處(5~8)

    四、神轉向召請外邦人──往岔路口、大路上,不論善惡都召來(9~10)

    五、賓客中有未穿禮服的──被丟在外邊的黑暗裏(11~13)

    六、天國裏的人必須是被選上的──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14)

 

【天國的性質】

    一、必須憑著神的恩典取用基督的義才能有分於天國(1~14)

    二、不能把屬地的帶進天國裏面,屬地與屬天須有分別(15~22)

    三、在天國裏面的,必須是復活的生命(23~33)

    四、愛神與愛人,是天國律法的總綱(34~40)

    五、認識基督乃是進天國的門路(41~46)

 

【人們採取不理的態度】

   一、不理神的福音(1~14)

          1.有的人不肯來(3)

          2.有的人看錢財更重要,不理就走(5)

          3.有的人凌辱殺害(6)

          4.有的人雖赴席卻不穿禮服(11)

   二、不理基督所傳神的道(15~22)

          1.想要就著祂的話陷害祂(15)

          2.與政治人物聯合起來試探祂(17)

   三、不理將來復活的事(23~33)

          1.用虛構故事來詰難祂(24~28)

          2.因他們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29)

   四、不理律法的實體(29~46)

          1.專在律法字句上鑽研(36)

          2.卻不懂得律法是基督的影兒(42)

 

【君王是一切問題的答案】

   一、現實生活中的問題:

          1.順服神與順服人的兩難(15~17)

          2.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18~22)

   二、生前死後的問題:

          1.天然的人不領會屬靈的事(23~28)

          2.當認識聖經,並曉得神的大能(29~33)

   三、最大誡命的問題:

          1.律法師自以為精通律法誡命(34~36)

          2.愛神和愛人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37~40)

   四、基督是一切問題的答案:

          1.問中之問──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41~45)

          2.基督這問題一旦得著解決,其他問題也就消解(46)

 

【基督勝過一切】

    一、基督勝過政治(15~22)

    二、基督勝過宗教(23~33)

    三、基督勝過律法(34~40)

    四、基督最終得勝──祂是萬王之王(41~46)

 

【論復活】

    一、復活的必有,乃因神的大能(29)

    二、復活的狀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般(30)

    三、復活的憑據,乃因神是活人的神(32)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馬太福音註解》

 

叁、其他綱目

 

【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君王是一切問題的答案】

一、現實生活中的問題

1、順服神與順服人的兩難

1)「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就著耶穌的話陷害祂。就打發他們的門徒,同希律黨的人,去見耶穌」(15~16節)——「法利賽人」是熱愛猶太人祖先之遺傳的宗教徒(太十五1~2);「希律黨人」是擁護羅馬帝國之傀儡政權的賣國賊。這兩班人在平時彼此對立,勢如水火,今竟聯手試探主耶穌。在我們信徒的現實日常生活中,也常會同時遭遇到屬神與屬人、屬靈與屬世兩相為難的困境,從主耶穌的應對,可以學習到對付此類問題的原則。

2)「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人,並且誠誠實實傳神的道,什麼人你都不遜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16節)——此處他們對主耶穌為人的評斷,相當的正確。我們信徒在為人工作上,也應效法主耶穌的榜樣,不可為利混亂神的道(林後二17),所傳的道,並沒有是而又非的(林後一18);同時,也不可偏心待人(雅二4),貴重這個,輕看那個(林前四6)。但是,在與人的應對上,我們信徒並沒有必要將心裡的感覺,都一一訴說給人聽。主教導我們要防備人,也要靈巧像蛇(太十16~17)。

3)「請告訴我們,你的意見如何;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17節)——這一個問題非常的詭詐,是撒旦的陷阱。主若說可以,法利賽人就要說祂是媚外者、亡國奴、猶太奸;主若說不可以,希律黨的人就要說祂是叛逆者、民族主義者、獨立運動份子。許多時候,我們信徒也會面臨這種左右為難的問題。

2、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1)「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就說,假冒為善的人哪,為什麼試探我?」(18節)——在與人交接應對的事上,首須有屬靈透視的眼光,能夠看出人隱藏的心懷意念。這須要靈命的長大,因為屬靈的人才能看透萬事(林前二15)。

2)「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祂」(19節)——誰的身上帶著「上稅的錢」,誰就應該納稅(羅十三7)。主耶穌從來不帶銀錢,所以祂沒有納不納稅的難處;法利賽人身上帶著銀錢,卻又不肯甘心納稅,故主耶穌稱他們是「假冒為善的人」(18節),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3)「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呢?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20~21節)——這段話有如下的含義:第一,「像和號」代表人的權柄,主承認神給予人某些權柄;第二,神所量給人的權柄,有其範圍和界限,凡在此範圍和界限的人,都當懼怕、恭敬和順服(羅十三1~7);第三,信徒一面是在神直接的權柄底下,另一面也在人間接的權柄底下,當人的權柄越過界限,侵犯到神的權柄時,信徒便要「順從神,不順從人」,這是應當的(徒五29);第四,屬神和屬人、屬靈和屬世的物應該分別清楚,不可以彼此混淆;第五,凡屬世界的人事物,不要用在屬靈的事上(比方以屬世的手段來傳福音),因為神不要「該撒的物」;第六,信徒應該分別為聖歸給神,而不可讓這世界的王來得著。

4)「他們聽見就希奇,離開祂走了」(22節)——這意味著主勝過了難處,仇敵對祂無能為力,只好離開祂走了。信徒若是遇到類似的難處,最好的辦法是呼求祂,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 (羅十13;信徒「得救」,就是被拯救脫離難處)。

二、生前死後的問題

1、天然的人不領會屬靈的事

1)「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那天,他們來問耶穌說」(23節)——「撒都該人」不信復活,他們只接受摩西五經,是猶太教中的「理性主義者」,可以比擬為基督教的摩登自由派。他們因為不信復活,故只在今生有指望(林前十五19),注重現實,不顧將來。

2)「夫子,摩西說,人若死了,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24節)——這是引自申命記第二十五章五至六節,猶太人最早的祖先即有此項成例(創三十八8)。

3)「從前在我們這裡,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孩子,撇下妻子給兄弟。第二第三直到第七個,都是如此。末後,婦人也死了。這樣,當復活的時候,她是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她」(25~28節)——這是他們虛構的故事,目的是想要刁難主耶穌。他們自己不相信有復活的事,就以今世的眼光來想像將來若是復活的光景。我們若是活在天然的裡面,行事為人無法領會屬靈的事,而有許多古怪的看法和問題。

2、當認識聖經,並曉得神的大能

1)「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29節)——不信派也罷,活在天然理面的人也罷,新神學派也罷,他們的觀念所以錯誤,不在乎:第一,不明白聖經,亦即沒有屬靈的知識;第二,也不曉得神的大能,亦即沒有屬靈的經歷。我們基督徒是缺少這兩項,也會錯了而不知是錯。聖經能使人有得救的智慧(提後三15),若要明白聖經,便須有正確的存心和態度,否則雖常常學習,經久不能明白真道(提後三7)。使徒保羅所禱告、所追求的,乃是能更多知道神的大能,好叫他也得以更多經歷死而復活(弗一19;腓三10~11)。

2)「當復活的時候,也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30節)——我們現在的形體是地上的、必朽壞的、羞辱的、軟弱的、屬魂的、屬土的血肉之體,但將來復活之後的形體是天上的、不朽壞的、榮耀的、強壯的、屬靈的、屬天的(參林前十五35~50)。人的生前和死後,分別屬於兩個完全不同的領域,所以我們不能根據今天在這個身體裡的所作所為,來推斷我們將來所要面臨的情形。

3)「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31節)——從這話可見,熟讀並明白聖經,乃是開啟那來世奧秘的訣竅。

4)「祂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32節)——這話的意思是說,神既然自稱為亞伯拉罕等人的神,故亞伯拉罕等人雖然死了,神必定會叫他們復活,否則祂就要變成死人的神了。「神乃是活人的神」,這句話說出:第一,祂是生命的主,死亡不能拘禁祂(徒三15);第二,一切叫人死亡的,一切叫人摸不著生命的,都與神無關;第三,我們信徒若不「活」,不能供應生命,就是辱沒了我們的神;第四,祂是「活」的源頭,惟有多多親近祂、享受祂,才能活著。

5)「眾人聽見這話,就希奇祂的教訓」(33節)——這是因為祂的教訓,是從明白聖經和曉得神的大能來的。也只有根據這兩個原則所給人的教訓,才能封住仇敵的口,並使信眾得著真實的幫助。

三、最大誡命的問題

1、律法師自以為精通律法誡命

1)「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祂說」(34~45節)——「律法師」是一個研究摩西律法有根底,專門向人解釋律法的教師或專家。這一個律法師不行是自認為熟悉律法誡命,想要考問主耶穌,藉此顯明主耶穌的聖經知識不過如此,讓祂在群眾面前出醜。

2)「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36節)——就一方面說,律法上的誡命,每一條都很重要,人只要在一條上跌倒,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太五19);當另一方面,人若能掌握某些條誡命的精髓,推而廣之,也就掌握了全般誡命,故有「最大」的說法。從主耶穌在下面的答話,可看出主也同意此種大小分法。因此,我們信徒在查考聖經時,也應當懂得抓住聖經的重點,操不至於國度看重一些影兒(如飲食、節期、安息日等)或外面的現象(如說方言、醫病等),而忽略了屬靈的形體和實質(參西二16~17;林前十三8)。

2、愛神和愛人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1)「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第一,且是最大的」(37~38節)——人即使遵守了一切的誡命,但若不是出於「愛神」的緣故,在神面前便毫無價值;所以說,愛神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若有人不愛主,這人是可詛可咒的(林前十六22);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而神所求於我們的愛,乃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愛」(可十二30),我們必須承認憑著自己我們無法辦得到,惟有讓神的愛更多充滿、浸透、激勵我們(林後五14),我們才能自然而然地流露祂的愛。

2)「其次也為對神和對人兩大部分;我們行事為人,不只要對神盡本分,且要對人也盡本分。對神,既是以愛衛樞紐,對人,當然也以愛衛關鍵。」「愛人如己」,就是無私的愛,就是犧牲的愛,這只有活在神聖的生命裡,方能做到。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

3)「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40節)——「總綱」原文字意是「掛住」或「靠著」;律法和先知一切的道理都依靠、掛在愛上面。我們雖然遵行了律法一切的誡命,也明白先知一切的道理,卻沒有愛,就仍是虛空的虛空,全都枉然(參林前十三章)。

四、基督是一切問題的答案

1、問中之問——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

1)「法利賽人聚集的時候,耶穌問他們說,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41~42節)——人注意基督之外的種種問題,但主只關切我們對祂的認識,因為這是問中之問,是人生最大的問題。人所以對許多事物滿了疑問,乃是因於我們對基督不夠認識。使徒保羅以認識基督為至寶,情願丟棄萬事,看作糞土(腓三8),所以他定意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

2)「祂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祂為主;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大衛既稱祂為主,祂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42~45節)——法利賽人僅能根據先知字面上的預言,知道那要來的彌賽亞(基督的希伯來文,意受膏者),是大衛的子孫,卻對大衛被聖靈感動所寫下的話(詩一百十1),不求甚解。「主對我主說」,第一個主是指耶和華神,第二個主是指彌賽亞。基督是「大衛的子孫」,說出祂降卑人性的一面。基督是「大衛的主」,說出祂榮耀神性的一面。今天我們信徒對於這一位奇妙又全備的基督,是否也有足夠的認識呢?願主也來向你我每一個人發問。

2、基督這問題一旦得著解決,其他問題也就消解

1)「他們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言」(46節)——在基督之外,我們會有很多的說詞和理由,但若真實被帶到主面前,一切的說詞和理由,都要變成是多餘的。沒有一個人例外,也沒有一句話是有意義的。

2)「從那日以後,也沒有人敢再問祂什麼」(46節)——人生一切的問題,都在基督裡面消失無蹤;祂是一切問題的答案。祂是那位「我就是我是」(約八58「就有了我」原文);我們需要什麼,祂就是什麼。

── 黃迦勒《查經輯要》

 

【信徒該有的存心與看法】

讀經︰太廿二章全;箴廿一2;廿三26;提前五21;太廿四45

一、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1.那一個沒穿禮服的人,代表絕大多數的信徒

   2.禮服預表信徒所行的義(啟十九8)

   3.我們在主面前的行為出了問題,乃因存心與看法不對

二、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不知道(路九55)──在神面前,我們的心不正(徒八21)

三、主在我們心裏的地位,被該撒篡奪了

   1.希律黨=保皇黨,誰是我們心目中的『皇』呢?

   2.人︰屬靈偉人,或是代領你得救的人,或是妻子、兒女…

   3.事物︰錢財、瑪門、衣服、汽車、房子、事業…

   4.己︰馬丁路得說『我心中有個教皇,就是己』

四、心眼被帕子蒙蔽了(林後三16)

   1.心眼原已被主開啟了(林後四4~6)

   2.第一面帕子︰天然思想觀念的推理──新神學派

   3.第二面帕子︰儀文字句的影響──老神學派

五、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

   1.要以主的看法為看法

   2.事事如此操練,結果會像保羅致我的意見』就變成『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林前七2540)

── 黃迦勒

 

【娶親的筵席】

經文:太22:1-14

引言:聖經非常注重婚姻的聖潔性與美滿性,第一樁婚姻乃是  神親自主禮的。(創2:1820:24

   一、被召赴席的人  1-8

         1.天國的婚筵擺設齊備  1-2

         2.被召的客人不肯赴席  3-8

               (1)他們不肯來  3-5

               (2)他們不理采  5-6

               (3)他們不配得  7-8

   二、特蒙恩典的人  9-10

   三、不穿禮服的人  11-14

         1.無言可答  11-12

         2.哀哭切齒  13

         3.召多選少  14

── 毛南春陽

 

【耶穌勝過試探】

經文:太22:15-46

引言:主耶穌一出來工作時,開始受到魔鬼的試探。祂一生當中不知受了多少次的試探,這些試探來自魔鬼,也有來自各類人群,但祂都能一一勝過。

   一、勝過政治的試探  15-22

         1.試探的內容  15-17

         2.智慧的答覆  18-22

   二、勝過宗教的試探  23-33

         1.試探者的問話  23-28  參(申25:5

         2.主耶穌的回復  29-33 

   三、勝過律法的試探  34-40

         1.律法師的試探  34-36

         2.主耶穌的回復  37-40

   四、勝過經師的試探  41-46

         1.經師們的聚集  41

         2.主耶穌的反問  42-46  三個問題:

基督是誰的子孫? 42,大衛怎麼稱祂為主?43-44,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45-46  這三個問題可把那試探者問倒了,耶穌得勝了!

44節參考經文:(詩110:1;可12:36;路20:42-43;徒2:34-35;來1:13

── 毛南春陽

 

【誰的物就當歸誰】

經文:太22:15-22; 12:13-17; 20:19-26

引言:

  簡述這個故事。

   一.聖經中以錢比喻人的教訓(15:8-10)

      1.錢是屬主的,歸於教會(林後8:5)

      2.錢當有適當的用途(12:5)

      3.但這個錢失落在黑暗中。人離了主就是黑暗痛苦。

      4.婦人對錢的愛心。雖是一枚,卻耐心尋找。

      5.點燈尋找。用聖靈和聖經的光來找。

      6.找後的快樂。神,天使,得救的人皆快樂。

      7.錢被找後恢復原位。

   二.世上的金錢對人和信徒的教訓

      1.錢代表一國價值財富。基督徒亦代表天國財富。

      2.錢是一種信用的證券。代表信徒應當誠實。

      3.錢在外國不能通用。代表信徒在世上亦不為人所通用(15:19)

      4.錢之所以有價值,是主人的器重選用,以及有主人的像,否則為一張紙而已。

      5.錢要印上記號價值,代表聖徒有聖靈的記號後才有價值。

      6.錢是服事人,非受人的服事。

      7.錢要歸主人所有。

   三.一個聖殿的錢幣對信徒的教訓

      1.聖殿的錢幣是特製的。是分別為聖不能用在市場上。

      2.聖殿的錢幣當有基督的形像(4:24; 1:21)

      3.聖殿的錢幣當有的職務,就是單單給神使用,事奉神(6:24)

結論:

  信徒是基督用重價買贖的(林前6:20),是屬於基督的,所以當有基督的形像,在祂的手中,由祂全權使用。

── 黃彼得

 

【個人佈道(二)面對無心接受主道者】

經文:太22:1-14

上篇:“個人佈道(一)佈道者的準備”

   一.世人無心接受主道的原因

      1.不認識自己的本相(罪人)。

      2.不知道罪的定義(神所要的)。

      3.不知道罪的結果(死亡)。

      4.不明白神的救恩(各人所逼切需要的)。

      5.不知道神的審判(公義)。

      6.貪戀今世,不知永生的福樂。

   二.要説明他們認識自己

      1.要説明他們認識自己的本相(罪人)(3:23; 53:6; 1:18-32; 2:17-29; 3:9-20; 17:9; 51:5)

      2.緊記要將罪人指為我你。我你都是罪人。

   三.要幫助他們知道罪的定義(甚麼叫作罪)

      1.不愛神(22:37)。是最大的罪。

      2.不承認神(1:20; 10:32; 14:1)

      3.不接受耶穌的救恩,不信祂是救主(3:16,18)

      4.知善不行(4:17),不義(約壹5:17)

      5.不認罪(約壹1:8-10)

   四.要幫助他們知道罪的結局

      1.是死亡(6:23)

      2.心中不平安(57:21; 48:22)

      3.要受審判(9:27; 20:11-15)

      4.神的忿怒永在他身上(3:36)

   五.要幫助他們明白神的救恩

      1.寶血才能除罪(9:22)

      2.耶穌的代死(彼前2:24)

      3.神要萬人得救(彼後3:9; 提前2:4)

      4.只有耶穌才能拯救(彼前1:18-19)

      5.神將我們的罪歸在耶穌身上(53:6)

   六.要説明他認識見證的事實

  向他作自己的見證,也以聖經人物的見證如:保羅,哥尼流,尼哥底母等,說明好人也需要耶穌的拯救。

   七.要幫助他們即刻接受主

  不可再不關心,不可再遲延,要現在就接受主。

結論:

  面對不關心救恩的人,要給他們知道需要救恩,而且是立刻要的。最後與他們一同禱告。

── 黃彼得

 

【耶穌的智慧  馬太福音22章】

   一丶邀請赴席不肯進來22:1-4

   二丶專顧世界不理而走22:5-7

   三丶所召之人不配享受22:8-10

   四丶丟在外面不穿禮服22:11-14

   五丶試探耶穌不存好意22:15-22

   六丶復活之後不嫁不娶22:23-33

   七丶談論誡命不為遵守22:34-40

   八丶被主反問不能回答22:41-46

──作者不詳

 

【娶親的筵席】

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一、王為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

         1.各樣都齊備

         2.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

         3.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

   二、對惡意盤問的聰明回答

         1.向誰納稅

         2.復活的真理

         3.活人的神

   三、最大誡命的精意

         1.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2.愛人如己

         3.大衛稱祂為主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

一、娶親筵席的比喻(二十二114

二、納帝國稅的問題(二十二1522

三、有關復活的問題(二十二2333

四、最大的誡命(二十二3440

五、論大衛的子孫基督(二十二4146

──《丁道爾聖經注釋》

 

【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

一、喜樂與審判(廿二110

二、王的檢查(廿二1114

三、人與神的權利(廿二1522

四、活人的神(廿二2333

五、對神和人的責任(廿二3440

六、新的眼界(廿二4146

──《每日研經叢書》

 

【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

一、娶親筵席的比喻(二二114

二、向神和該撒納貢(二二1522

三、撒都該人辯駁復活之事(二二2333

四、最大的誡命(二二3440

五、大衛的子孫是大衛的主(二二4146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

一、娶親筵席的比喻(二十二114

二、論納稅(二十二1522

三、論復活(二十二2333

四、論最大的誡命(二十二3440

五、論大衛的子孫(二十二4146

──《中文聖經注釋》

 

【婚筵與納稅(二十二122)】

一、婚筵的比喻(114

二、納稅的問題(1522

──《新舊約輔讀》

 

【辯論問題(二十二2346)】

一、復活的問題(2333

二、誡命的問題(3440

三、大衛子孫的問題(4146

──《新舊約輔讀》

 

【問中之問】

讀經:馬太福音二十一章二十三至二十七節,二十二章十五至二十二、二十三至三十三、三十四至四十、四十一至四十六節。

第一段是祭司長和長老來問主耶穌說,你仗著什麼權柄作這些事?主耶穌及問他們說,施洗約翰的洗禮是從哪裡來的。第二段是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問住說,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主耶穌問錢上的像和號是誰的?第三段是不信派撒都該人問復活的事,主耶穌說復活的人沒有嫁娶。第四段是律法師問,律法中哪一條最大?主耶穌說四盡一如,愛神愛人。末一段就是主耶穌問說,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祂是誰的子孫,他們卻不回答。馬太二十章二十二章記載主耶穌 一周在耶路撒冷,受社會各階層之盤問,他們四個問題主耶穌都一一解答了。末了主耶穌反問一個問題,所以耶穌之問題是問中之問。

一、宗教問題——就是祭司長和長老來問的問題。

1、祭司長是宗教家,所以問宗教問題。

2、他們問權柄的來源,這是宗教的宗主權問題,也是總價的正統與不正統的問題。

3、主反問說約翰的洗禮是從哪裡來的?因為那時眾百姓都承認約翰的洗禮是從神來的。主甚聰明,他們若承認約翰是從神來的,也得承認主耶穌是從神來的。

4、因此逼得他們說謊:「我們不知道」主耶穌就說,我也不告訴你們。在這裡要重重痛駡宗教家許多牧師,長老,和尚,神甫,修士都昧著良心扯謊,他們明明知道卻說不知道,他們天天研究宗教問題,卻滿了謊話,所以不要相信他們受他們的騙。

二、政治問題

1、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所問的納稅問題是政治問題。法利賽人是愛國份子,而希律黨人是幫羅馬國來管轄奴役猶太國的猶奸。向來他們兩黨是相反不合作的,這一天他們竟然聯合起來反對主耶穌。

2、主如果說該納稅,全猶太人都要起來反對說主是猶奸。主如果說不可納,希律黨的人必說主反對羅馬。所以無論主說該或不該都不行。

3、主耶穌之應付——主叫他們從他們的袋子裡,拿出錢來給主看。(請注意,他們有錢納稅,但主耶穌的口袋裡卻沒有錢)然後主問錢上的號是誰?答該撒。主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所以主耶穌解決了他們的政治問題。

三、信仰問題

1、撒都該人是不信派,是不信有天使,鬼魔,復活和今天基督教裡的摩登派(新神學派)差不多。

2、他們的問題是關乎復活的。

3、主回答說:神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神是活人的神。這證明說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都要復活,所以說有復活。

四、解經問題

1、律法師不是今天的律師,他們是專講舊約的。他們所問的是解經問題。

2、他們問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最大。

3、主的回答是愛,對神要「四盡」對人要「一如」。

4、這四等人四面包圍主耶穌,主耶穌這時真是四面楚歌,他們是各階層的 ,四面進攻主,但主耶穌通通解答了他們的問題。

五、問中之問(主反問他們)

1、這四個問題是代表人群社會的一切問題。許多聽道的朋友,你們的問題不能逃出這四個問題之外,前兩個問題是不信的人所問的,後兩個問題是慕道的人所問的。

2、對基督如何?

前四個問題,就是宗教,政治,信仰解經的問題都不能叫人得救?惟有認識基督之後才能得救。請問:「對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

3、基督是誰

表面上看祂是大衛的子孫,實際上祂是大衛的主,表面看祂是人,實際說祂是神。

4、那天所發的四個問題,個個問題都明瞭,但對基督的問題卻忽略了,所以他們不能答這個問題。基督是誰?他不認識。(在此重講基督是神又是人)

六、該如何對待基督

1、承認祂是神來變成了人,作人的救主。

2、虛心接受祂作個人的救主。

──《福音材料267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