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十八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國度子民彼此應有的光景】
一、彼此謙卑 —— 越謙卑越大(1~4節)
二、彼此接待 —— 不可絆倒別人(5~11節)
三、彼此尋找 —— 不可失喪一個(12~14節)
四、彼此挽回 —— 同心合意禱告聚會(15~20節)
五、彼此饒恕 —— 從心裡饒恕弟兄(21~35節)
貳、靈訓要義
【天國子民彼此間的關係】
一、天國子民對待別人的原則:
1. 要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1~5節)
2. 不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6~9節)
3. 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10節)
4. 不可讓這小子裡失喪一個(11~14節)
二、天國子民被人得罪時該有的反應:
1. 要盡力挽回得罪你的弟兄:
(1)先個人私下指出他的錯來(15節)
(2)他若不聽,另外帶一兩個見證人(16節)
(3)若再不聽,就告訴教會(17節上)
(4)教會的斷案就是天上的斷案(17節下~18節)
(5)兩三個人同心合意的禱告和聚會,就有主的印證和同在(19~20節)
2. 要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
(1)饒恕人要到七十個七次(21~22節) —— 沒有限度
(2)要知道我們虧欠主太多,主卻饒恕了我們(23~27節)
(3)而我們對待別人卻毫無憐恤,不肯饒恕別人(28~30節)
(4)凡不以憐恤對待別人的,也要被神同樣對待(31~35節)
【天國子民的條件】
一、謙卑像小孩子一樣(1~4節)
二、不絆倒別人,盡力除去絆倒別人的原因(5~9節)
三、不輕看主裡面的任何一個人(9~14節)
四、得著弟兄,同過正常的教會生活(15~20節)
五、從心裡饒恕弟兄(21~35節)
【絆倒人的原因】
一、驕傲自大(1~6節)
二、工作(手)、行動(腳)、看法(眼)不謹慎(7~14節)
三、被人得罪沒有盡力挽回(15~20節)
四、沒有從心裡饒恕弟兄(21~35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馬太福音註解》
叁、其他綱目
【馬太福音第十八章:君王子民之間的關係】
一、天國子民對待別人的原則
1. 要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
(1)「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裡誰是最大的」(1節) —— ,門徒問這問題,證明他們喜歡為大。不只世人彼此爭大,信徒在教會中亦有難處。
(2)「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2~3節) —— 「回轉」原文字意是「改變」,意即不是外表的裝作,而是裡面性情的變化;「小孩子的樣式」特別是指自感卑微、單純、依靠。主的話指明,我們的舊人舊性,在天國裡沒有容身之處,因為神攔阻驕傲的人(雅四6;彼前五5)。
(3)「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4節) —— 「自己謙卑」原文字意是「自己把自己壓低」,也就是不讓「己」出頭。主耶穌自己卑微,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腓二8~9)。在屬靈界裡的原則乃是,凡自卑的,必升為高(路十八14)。
(4)「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5節) —— 大人往往嫌棄小孩子的幼稚、無知、麻煩,惟有將自己改變成小孩子的人,才會為著榮耀主的緣故,樂意接待一個在心志上仍像小孩子的人(參林前十三11,十四20);這種的接待,是蒙主紀念的(參太十42,二十五40)。
2. 不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
(1)「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6節) —— 「信我的一個小子」指任何一個平凡的信徒;「跌倒」指動搖在主裡的信心。使人跌倒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驕傲,二是硬心(強項)。主的意思是說,這種使人跌倒的人,在教會中根本無用,倒不如看待他如同外邦人(沉在海裡),不和他交往(帖後三14),免得他繼續傷害別人。
(2)「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7節) —— 主看絆倒人是一件很嚴重的事,雖然在教會中,或有心或無意,總免不了有絆倒人的事,但若是可能,總要小心儘量避免。
(3)「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8節) —— 「手」指行為、作法;「腳」指立場、道路。一個曾絆倒別人的人,往往先絆倒自己,故要出代價,出去絆倒的因素,而不可硬著心堅持自己既有的作法和立場(參羅十四13,21)。
(4)「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9節) —— 「眼」指眼光、看法。人堅持自己的看法,也會絆倒自己和別人,若不對付,就要受到屬靈的虧損(參林前三15)。
3. 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
(1)「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10節) —— 前面一節的「剜眼」,也指因為輕看人的緣故。人之所以會輕看別人,就是因為看法不合乎中道,而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羅十三3)。我們信徒倒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
(2)「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10節) —— 信徒無論大小,都有天使為他們服役(參來一14;徒十二15),並且神都一律看待(羅二11),故輕看任何一個人,是會傷到天父的心的。
4. 不可讓這小子裡失喪一個
(1)「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11節) —— 馬太福音這一段話的含意和路加福音(路十五3~7,十九10)不同;路加是講尋找拯救罪人,而馬太這裡是講尋找拯救失喪的信徒。故這裡的「失喪」,不是指永遠的滅亡,而是指信徒在得救之後,又淪落在世界、罪惡之中。
(2)「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你們的意思如何?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往山裡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嗎?」(12節) —— 這一個人就是主自己;祂是好牧人,我們是祂的羊(約十14)。羊性愚拙,容易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賽五十三6),但主不辭艱辛(往山裡去),竭力尋回我們。
(3)「若是找著了,我實在告訴你們,為這一隻羊歡喜,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呢?」(13節) —— 主這話並非表示祂看中這一隻迷羊,過於其他九十九隻正常的羊。主乃是在描述,當祂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為那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結果(參路十五24,32),額外覺得心滿意足(賽五十三11)。
(4)「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裡失喪一個」(14節) —— 所以我們應當體會神的心腸,關心信徒(腓一8),不可任令迷失一個。
二、天國子民被人得罪時該有的反應
1. 要盡力挽回得罪你的弟兄
(1)「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15節) —— 本節說出如下的屬靈原則:第一,你被人得罪事小,得罪你的弟兄不知錯事大;第二,為著讓他知錯,不再往錯謬裡直奔(猶11),好「得」回你你的弟兄,所以須要指出他的錯來;第三,指出錯誤不是責備,不是控告,而是盼望使人歸正;第四,要當面指出錯誤,而不是背後神說錯誤;第五,要設身處地,替他著想,若是可能,不可讓第三者知道。
(2)「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16節) —— 若單獨一個人的力量,不足以挽回錯誤的弟兄,就要借重兩三個人的「見證」,目的仍是要讓他知錯。「句句都可定準」。表示這兩三個兒見證人,說話必須有份量。可見當你要找人幫助改正時,應當選定屬靈生命較有長進的聖徒。
(3)「若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17節) —— 這裡的「教會」,即可聽人告訴,又能向人勸說,故不是屬靈、抽象的宇宙教會,也不是屬物質的建築物,乃是當地信徒的集合。教會是信徒之間出事時的最後挽回機會,如果教會全體的力量仍不能幫助犯錯的弟兄,那麼他必定是墮落到完全屬肉體的地步。在這種情形之下,就須要斷絕和他交往(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一面叫他自覺羞愧(帖後三14),一面免使教會的見證受到虧損。
(4)「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18節) —— 這裡的「你們」,就是十七節的「教會」。當教會的光景正常時,她在地上的一舉一動,是與天上和諧一致的;教會在地上所作的,主在天上也作。凡教會所定罪、捆綁的人事物,就是主所赦免、釋放的(約二十23)。
(5)「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19節) —— 這裡的「兩個人」並不是指教會,乃是指「你們中間」(即教會中間)的兩個人;主的意思是說,教會裡面只要有兩個人同心合意的禱告,神必要成全。「同心合意」的原文是指音樂上的和諧說的。禱告若要和諧,便須放下自己的意思,一同尋求天上父的意思,而憑著父的意思來祈求。這樣的祈求,當然父不能不成全(參約十五7)。
(6)「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20節) —— 這裡的「兩三個人」也不是指教會全體,乃是指教會裡面的一部分信徒。「奉我的名聚會」原文是「被聚集在我的名裡」,意即他們不是自己主動來聚集,乃是被聖靈感動,離開個人,拒絕自己和自己的看法、立場、單純地歸屬、聯結於主的名裡。在這種情形下的聚集,主就不能不顯明祂的自己,以祂的同在來引導、啟示、光照。
(7)十五節至二十節這一段話,給我們看見,兩三各人的原則,就是教會的原則。只要有兩三個人同心合意在主的名裡聚集在一起,就能夠代表教會執行屬天的權柄,他們的見證就是教會的見證,他們的斷案就是教會的斷案,並且他們所說所作的,神也親自印證促成。不過,「同心合意」和「被聚集在主的名裡」,必須有屬靈的實際,才能發生功效。
2. 要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
(1)「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的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21~22節) —— 我們被弟兄得罪時,一方面要為對方著想,盼望能使他歸正;另一方面對於我們自己,不應當有不平、懷怨、受傷的感覺。「饒恕」原文意思是「不留住」、「讓它去」,也就是把被得罪的事忘掉的意思。「七次」意即有限度的;「七十個七次」意即無限量的,根本不記得被弟兄得罪了多少次,因為從前被得罪的事已經忘了。
(2)「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23~34節) —— 「一個王」指主;「他僕人」指我們信徒;「算帳」指聖靈在信的人心裡運行,叫人認識虧欠主有多少;「欠一千萬銀子的」其實就是指你我每一個信徒,我們得罪主,虧欠主是無法計算的。
(3)「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25節) —— 主並非真的要把我們的妻子兒女也賣了來償還,主這話是要給我們看見,就算是我們傾盡一切所有的,也無法償還我們對主的虧欠。
(4)「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26~27節) —— 主對待我們,總是以憐憫為懷,雖然我們實際上並無「還清」的力量,但只要我們肯謙卑悔改(俯伏拜他),求主赦免(主啊,寬容我),並且有一顆願作的心(將來我都要還清),就必蒙悅納(參林後八12)。主喜歡人向祂求恩典。凡求祂的,就得著(太七8),並且是充充足足遠超我們所求所想的(弗三20)。
(5)「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我的還我」(28節) —— 「同伴」指同蒙天恩的信徒;「十兩銀子」指信徒之間彼此的虧欠,若和我所欠主的(一千萬銀子)相比較,實在是微不足道;「揪住他」就是不放過他的意思;「掐住他的喉嚨」就是以兇暴的態度來對待,不容他分訴理由。
(6)「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29~30節) —— 「下在監裡」意指不肯以恩典的原則饒恕別人,而是以公義的原則對付別人的虧欠。二十九節同伴的請求,和二十六節他向主的請求一模一樣,但答覆卻是兩樣,可見我們天然的人行事為人,完全和主不同。我們是以恩典對待自己,而以公義對待別人;主卻是要我們以公義對待自己,而以恩典對待別人。
(7)「眾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31節) —— 這是聖徒的禱告。我們若虧待弟兄,是會使同作肢體的聖徒憂愁的,因為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林前十二26)。
(8)「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32~33節) —— 主既以恩典對待我們,我們也當以恩典對待別人。我們若忘卻自己在主面前所蒙的恩典,就容易變成一個待人寡恩的人。
(9)「主人就大怒,八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34節) —— 我們若以公義對待別人,主也要以公義對待我們,直到我們滿足了祂公義的要求(當他還清了所欠的債)。其實,我們是永遠無法滿足祂公義的要求的,若不悔改,便不能免去神的懲治(交給掌刑的)。
(10)「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35節) —— 「從心裡饒恕」意即我們的饒恕,不只是口頭和外表的,並且該是誠心實意的。一旦從心裡饒恕弟兄,就不再記得弟兄從前的虧欠。凡心裡還記得弟兄的虧欠的,就還沒作到從心裡饒恕的地步,也就是還沒有作到三十四節所說,「還清了所欠的債」,故難免受到父神的責罰。
—— 黃迦勒《查經輯要》
【學習謙卑的功課】
經文:太18:1~14,參(可9:33~37;路9:46~48)
一、變成小孩子的樣式 1~6
1. 回轉像小孩 —— 能進天國 1~3
2. 謙卑像小孩 —— 能得尊榮 4
3. 接待像小孩 —— 能有福氣 5~6
二、拯救小孩子的靈魂 7~14
1. 除掉他們心中的罪惡 7~9
(1)除掉絆倒人的罪 7
(2)除掉行為上的罪 8
(3)除掉情欲裡的罪 9
2. 尋找小孩子的生命 10~14
(1)尊重他們的形像 10
(2)找回他們的生命 11~12
(3)慶祝他們的成長 13~14
—— 毛南春陽
【學習權柄的功課】
經文:太18:15~20
一、挽回神兒女的屬靈權柄 15~17
1. 先私下指出他的錯來 15
2. 再憑證定準他的作為 16
3. 後教會處理他的後果 17
二、使用神權能的屬靈權柄 18
1. 有屬靈的捆綁權
2. 有屬靈的釋放權
三、享受神同在的屬靈權柄 19~20
1. 同心禱告父必成全 19
(1)在地上的人 —— 同心合意禱告
(2)在天上的父 —— 必為他們成全
2. 同心聚會主必同在 20,(腓2:9~11)
(1)積極:以基督的心為心 (腓2:5~8;提後2:1~4)
(2)消極:和好與饒恕 (太18:15~17,21~22)
(3)權柄:釋放與捆綁 (太18:18)
—— 毛南春陽
【學習饒恕的功課】
經文:太18:21~35
一、饒恕的期限 21~22
1. 人的期限 —— 七次 21 已經是不容易的了。
2. 神的期限 —— 無限 22 七十個七次表示無限次。
二、饒恕的效法 23~27
1. 有王的慈心:饒恕了僕人
2. 有王的免債:赦免了僕人
我們的過犯主耶穌饒恕了,我們的罪債主耶穌赦免了,塗抹了。
三、饒恕的態度 28~35
1. 消極方面 —— 不可掐人的喉嚨 28~34
(1)僕人不肯饒恕同伴 28~30
(2)僕人不肯放過同伴 30
(3)僕人不肯憐恤同伴 31~34
2. 積極方面 —— 從心裡饒恕弟兄 35 (太5:23~24;西3:13)
—— 毛南春陽
【教會真理(三)教會的子民】
經文:太18章
以下各事,主都給我們留了榜樣,叫我們學習如何作祂的子民。
一、對地位不要爭奪(太18:1~4)
在天國裡原無地位之高低,只有肯受苦的人才能與主同榮耀。要服事人(太20:28),肢體是互相效力,不是互相管理,故無地位之必要。
二、對幼弱者要扶持接待(太18:5~6)
接待:看他如骨肉,並信任他,不責備。如巴拿巴對待馬可之事。因我們軟弱時也希望別人來扶持。
三、對自己的罪要徹底對付(太18:7~9)
徹底對付自己的罪,不惜砍掉它,這樣我們的見證才有力。
四、對迷羊要尋找(太18:10~14)
不要讓一個失喪,因我們也是被主找回的迷羊。
五、以愛心和誠實改正得罪我們的弟兄(太18:15~17)
對得罪我們的弟兄,以愛心和誠實改正他,不以牙還牙。我們也希望別人改正我們的過失。
六、對聚會要同心合一(太18:18~20)
聚會是朝見主,要恒心聚會,不要停止。
七、對於屢次得罪我們的弟兄還是完全的饒恕(太18:21~35)
完全饒恕的原因:
1. 主完全饒恕我們。
2. 我們也希望別人饒恕我們。
3. 饒恕是高尚品格的表現。
4. 饒恕人就表現了基督的樣式。
5. 不饒恕人增加我們的痛苦。
6. 不饒恕人增加許多的仇敵。
7. 不饒恕人也不能得神的饒恕。
結論:
我們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太5:48),因我們是祂的子民。
—— 黃彼得
【天國裡誰最大】
經文:太18:1~35
引言:
天國或神的國按人的觀念是地土,人民,和權柄。耶穌來傳福音時一直講天國的福音。到底天國是什麼?因為關於天國的真理的內容很豐富,所以主用許多比喻來解釋。本章記載主用小孩子來說明天國是什麼。
一、是有生命的。是能長大的生命。小孩子是生命存在最具體的說明(18:1~6),所以要得生命才能進天國,而生命是要長大的。
二、是聖潔的生活。要聖潔的生活,必須立志努力追求聖潔的生活(18:7~9)。
三、是關懷的生活(18:10~14)。彼此照顧那失喪的。
四、是彼此勸勉的生活(18:15~17)。
五、是彼此有交通的敬拜(18:18~20)。
六、是完全饒恕的生活(18:21~35)。
結論:
天國是生命與生活並重。先有生命,後有生活。以生活證明我們的生命。得生命是全憑恩典和信心的接受。但有了生命之後,就當有與生命相稱的生活。
—— 黃彼得
【小孩子的樣式】
經文:太18:1~4
引言:
世界在宇宙間實在很小,但卻稱為大世界。人在數十億人中是微小的塵土,但卻稱為大人物。很多人愛慕大,但來不及等大,卻要爭大,結果就弄出許多壞事。為此耶穌就講出一個寶貴的真理:要像小孩子的樣式。
一、小孩子的樣式是怎樣的
1.不為世事所攪。只懂與父母來往,交通親密,父母愛他就萬事足矣!
2.不懂權力,所以也不愛慕。有權力感覺的人,真的很苦。一面怕權力,一面爭權力,所以就要爭大了。
3.不會懷恨。轉臉就和好如初,所以沒有建勢力爭大位的事。
4.不分階級或種族。他們沒有種族的優越感,或種族的歧視。孩子們在一起玩總是和平共處的。
5.是謙卑容易受教的。由於頭腦單純,人告訴他什麼,他就接受什麼。人糾正他,也就樂意接受,且總是跟在人的後面。
6.信心大。多有信靠的心,肯信任父母。
7.是按生命的長大而長大,不是揠苗助長。不是爭大,而是順其自然而大的。
二、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
1.轉身,一百八十度的轉變。轉臉(太5:39);轉過來(太7:6)。這轉身是方向的轉變,本來向著大的去爭,現在退到小的地方去。大家都小,就有更多的空間,就少了許多相撞的事。
2.轉變。是回心轉意,心意更新而變化。轉心,換一個心,得著耶穌的心,不要自己的心。
3.變成。被生成,就是重生,得著新生命。有孩童的生命,才有孩童的樣式。有天國的生命,才能有天國的樣式。
三、孩童當如何
1.要按生命的需要吸取食物,多吃靈糧。
2.要不斷學習。向父神學習,學動作,言語,生活習慣,學屬靈屬天的樣式。
3.不止息的追求,如保羅一樣(腓3:12)。
結論:
讓我們從小孩子身上學功課。從最小的事上,學習主要我們學習的!
—— 黃彼得
【耶穌的指教 馬太福音18章】
一丶謙卑之人進天囯18:1~5
二丶絆倒別人是有禍18:6~7
三丶犯罪之人要對付18:8~11
四丶迷路之人主尋找18:12~14
五丶憑二三人作見證18:15~18
六丶聚會之人奉主名18:19~20
七丶欠債之人蒙主恩18:21~27
八丶不饒之人惹主怒18:28~35
—— 作者不詳
【太十八15~35饒恕人】
一、神的命令
二、基督的榜樣
三、聖徒的榜樣(徒七60)
四、不饒恕的態度
—— 施達雄《如何準備講道》
【救主寶貴應許當注意之點(太十八20)】
一、當注意那地方 —— 無論在那裡
二、當注意那人術 —— 兩三個
三、當注意那條件 —— 奉我的名聚會
四、當注意那應許 —— 我在他們中間
—— 丁良才《經題模範》
【謙卑和饒恕】
兩三個人奉主的名聚會,就有主在他們中間
一、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
1. 要謙卑受教
2. 要在愛裡接待
3. 不要絆倒小子中的一個
二、與人一同勝於單獨
1. 一齊給予忠告
2. 同心合意的禱告
3. 兩三個人聚會
三、彼此饒恕
1. 拒絕寬容別人
2. 從心裡饒恕弟兄
3. 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門徒之間的關係(十八1~35)】
一、真正的偉大(十八1~5)
二、關於絆腳石(十八6~9)
三、要關懷「那些小子」(十八10~14)
四、「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十八15~20)
五、要饒恕個人的冒犯(十八21~35)
—— 《丁道爾聖經注釋》
【人際的關係(十八1~35)】
一、孩童的心(十八1~4)
二、基督與孩童(十八5~7,10)
三、外科手術(十八8~9)
四、牧人與迷失的羊(十八12~14)
五、挽回頑固的人(十八15~18)
六、同在的能力(十八19~20)
七、怎樣饒恕(十八21~35)
—— 《每日研經叢書》
【王指教門徒(十八1~35)】
一、關於謙卑(一八1~6)
二、關於絆倒人(一八7~14)
三、關於犯罪者的處分(一八15~20)
四、關於無限的饒恕(一八21~35)
——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天國裡誰為大(十八1~11)】
一、小孩的樣式(1~5)
二、嚴厲的警告(6~11)
—— 《新舊約輔讀》
【挽回失落者(十八12~20)】
一、迷羊的比喻(12~14)
二、對待犯錯者(15~20)
—— 《新舊約輔讀》
【無限的饒恕(十八21~35)】
一、饒恕的次數(21~22)
二、惡僕的比喻(23~35)
—— 《新舊約輔讀》
【「一個小子」的重要性(十八1~14)】
一、像小孩子的精神(十八1~4)
二、對「一個小子」應有的責任感(十八5~6)
三、傷害「一個小子」所應得的後果(十八7~9)
四、神關顧小子(十八10)
五、失羊的比喻(十八11~14)
—— 《中文聖經注釋》
【對「一個小子」的犯罪應處理之方式(十八15~35)】
一、教會紀律中的規則(十八15~17)
二、教會具有的靈力(十八18~20)
三、執行教會權力的原則(十八21~35)
四、忍耐和不斷的饒恕(十八21~22)
五、不饒恕同作僕人的比喻(十八23~35)
—— 《中文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