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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五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山上的教訓】

一、教訓的對象和境界(1~2節)

二、論有福的人(3~12節)

三、是世上的鹽和光(13~16節)

四、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17~20節)

五、五條新律法:

1. 有關仇恨(21~26節)

2. 有關姦淫(27~32節)

3. 有關起誓(33~37節)

4. 有關反應(38~42節)

5. 有關愛人(43~47節)

六、要像天父一樣完全(48節)

貳、靈訓要義

【天國子民的品格】

一、靈裡貧窮(3節)

二、哀慟(4節)

三、溫柔(5節)

四、飢渴慕義(6節)

五、憐恤人(7節)

六、清心(8節)

七、使人和睦(9節)

八、為『義』甘心受苦(10節)

九、為『主』甘心受苦(11~12節)

【天國子民的使命】

一、是世上的鹽(13節) —— 裡面性質的顯露

二、是世上的光(14~16節) —— 外面行為的表現

【天國子民的義】

一、教訓又遵行主的誡命(19節)

二、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20節)

【天國子民的人際關係】

一、不動怒氣,與人和好(21~26節)

二、不動淫念,與配偶和好(27~32節)

三、不起誓,說話誠實(33~37節)

四、不與惡人作對,有求就給(38~42節)

五、不恨人,反愛仇敵(43~48節)

【新舊約誡命的比較】

一、舊約:不可殺人 —— 新約:不可動怒、辱罵、不和(21~26節)

二、舊約:不可姦淫 —— 新約:不可動淫念、離婚(27~32節)

三、舊約:不可背誓 —— 新約:不可起誓、多說(33~37節)

四、舊約:以眼還眼 —— 新約:不可作對、推辭(38~42節)

五、舊約:愛鄰舍、恨仇敵 —— 新約:愛仇敵、為逼迫者禱告(43~47節)

【基督徒所該有的反應】

一、人打右臉,我加左臉(39節) —— 勝過羞辱的感覺

二、人拿裡衣,我加外衣(40節) —— 勝過隱私的權利

三、人逼走一里路,我陪走二里(41節) —— 勝過剛硬的意志

四、有求的,就給他(42節) —— 勝過財物的霸佔

五、被反對、被逼迫,反倒愛他,為他禱告(44節) —— 勝過情感的愛惡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馬太福音註解》

叁、其他綱目

【馬太福音第五章:君王的子民】

一、君王山上的教訓是為著祂的子民的

1. 「門徒」和「這許多的兒女」有分別

(1)「門徒」(1) —— 這個詞在原文有受訓練的意思。門徒乃是一班接受主嚴格訓練和管教的人,好作她的子民,將來並要和祂一同作王(提後二12;啟五10,二十4,二十二5)。

(2)「這許多的人」(1) —— 是指一般為看神跡、得醫治(路六17~19),或為吃餅得飽(約六24~26),而來跟隨主、擁擠主(可五31)的人。這樣的兒女,主不將自己交托他們(約二24)。

2. 得著君王的教訓的條件

(1)「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1) —— 高山象徵屬天的境界。我們若要得著主的啟示,就必須出代價,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來十二1),竭力奔跑、爬高,上到屬天的境界裡,也就是對付肉體,進到靈裡深處的意思。

(2)「既已坐下,門徒到祂跟前來」(1) —— 到主跟前來,就是親近主、與主有交通。我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我們(雅四8)。

(3)「祂就開口教訓他們說」(2) —— 主教訓的對象乃是門徒,其他的人聽也聽不見,也不明白,因為油蒙了心,耳朵發沉(太十三10~16)。

二、天國子民該有的品格

1. 靈裡貧窮

(1)「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3) —— 虛心的原文是靈裡貧窮的意思。虛心的人就是在心靈深處覺得自己一無所有,今世的一切都是虛空的虛空(傳一2),因而轉向並追求神和屬神的事物。這樣的人必定活在天國的實際裡,所以說,天國是他們的。

(2)我們的態度應該像使徒保羅那樣,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已經完成了,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要我們得的(腓三12~13小字)。

2. 哀慟

(1)「哀慟敵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4) —— 這裡的哀慟乃是指站在神這邊,為著神而有的哀慟。譬如:對於自己的失敗,對於聖徒的冷淡退後,對於教會的荒涼,對於世界的邪惡敗壞,對於世人的墮落,在覺得傷痛。

(2)神是賜各樣安慰的神(林後一3),所以「必得安慰」就是得著神並經歷神的自己。我們今日所有難過憂傷,仍能靠主喜樂(腓三1),並且將來神要擦去我們一切的眼淚,那時,就不再有悲哀哭號(啟二十一4)。

3. 溫柔

(1)「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5) —— 溫柔就是不反抗、不抵擋。溫柔的人就是與世無爭的人 —— 對與今天這屬世的國度和其中的一切權利,抱持著退讓的態度。

(2)「承受地土」就是在將來的時代中,在神的國度有權柄管轄城池(路十九17,19)。我們在這世上乃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們所羡慕的乃是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神在天上為我們所預備的一座城(來十一13,16)。

4. 饑渴慕義

(1)「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6) —— 義是指行事為人合乎神公義的要求。嚴格地說,這世上並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只有主耶穌才是真正的義者(約壹二1)。所以饑渴慕義就是如饑似渴地羡慕追求主自己作我們的義。

(2)這裡是說饑渴慕義,不是說已經得著了義。自義的人是主所定罪的(路十八9~14)。神叫饑餓的得飽美食(路一53)。所有屬靈的長進,都是在乎我們的饑渴。饑渴的人,就是羡慕得著飽足的人;這樣的人是有福的。

5. 憐恤人

(1)「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7) —— 憐恤人就是同情體諒別人。我們對待自己應該嚴格,但對待別人卻要寬大憐憫。

(2)我們願意人怎樣待我們,我們也要怎樣待人(太七12)。我們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寬恕(弗四32)。這樣,就必蒙神憐恤。

6. 清心

(1)「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8) —— 清心是指心裡單純向著神,專一地渴慕尋求神自己(詩四十二1~2),除神之外,別無所求所慕(詩七十三25)。如此專一要神的人,必得見神。看見神就是得著神。

(2)清心的反面就是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路十41)。我們應當效法馬利亞,選擇那上好的福分,就是選擇主自己,而不讓許多的事物,奪去我們向著主所存純一清潔的心(林後十一3)。

7. 使人和睦

(1)「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9) —— 使人和睦就是在人群中間製造和平,決不挑撥離間,引起是非爭端。

(2)我們的神是和平的神(林後十三11)。所以使人和睦就是彰顯神,把神供應給人,叫人在我們身上遇見神。這樣,當然人要稱我們為神的兒子。

8. 為義受逼迫

(1)「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10) —— 使人和睦是指我們對待別人,而為義受逼迫是指別人對待我們。我們固然應當盡力與眾人和睦(羅十二18),但絕對不可與世人同流合污。這樣,我們就免不了為義受逼迫。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都要受逼迫(提後三12)。

(2)為義受逼迫乃是為著天國的緣故,甘心忍受一切的迫害、羞辱和損失。這樣的人,可算配得神的國(帖後一4~5)。

9. 因主被辱駡,受逼迫。遭譭謗

(1)「人若因我辱駡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譭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11) —— 為義受逼迫是為著不肯有分與世人的邪惡敗壞而受逼迫;為主受逼迫則是為主名的緣故而受逼迫。主耶穌要我們紀念祂的話;僕人不能大與主人,他們若逼迫勒沃,也要逼迫你們(約十五20)。

(2)「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12) —— 我們應當歡喜快樂的原因有二:第一,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與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八18);第二,我們是什麼人,竟然得與先知同列,也被算是配為主名受辱(徒五41)。

三、天國子民應負的使命

1. 做世上的鹽

(1)「你們是世上的鹽」(13) —— 鹽的主要功能是調味並殺菌防腐。我們在這世上具有雙重的功用:一是製造和睦;二是防止並消殺罪惡和敗壞的因素。

(2)「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在鹹呢?」(13) —— 鹽十七了鹹味象徵基督徒失去他們的功用,也就是變成和世人一模一樣,毫無分別。

(3)「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13) —— 失去功用的基督徒,在神面前是無用的僕人,當主再來的時候,要把他們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太二十五30)。

2. 做世上的光

(1)「你們是世上的光」 —— 鹽是重在說到我們的性質如何,而光是重在說到我們的行為如何。我們行事為人當像光明的子女,顯明、光照並消除所有暗昧的事(弗五8,13)。

(2)「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14) —— 基督徒的地位如同建造在山上的一座城,是顯明在世人眼前的,所以是不能隱藏的。我們若真的活在屬天的境界裡,並且服在屬天的權柄底下自然會顯在這時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二15)。

(3)「人點燈,不放在鬥底下,是放在燈檯上,就照亮一家的人」(15) —— 鬥是量五穀的器物,它象徵生活的掛慮;燈檯是放置燈的器物,它象徵見證主的生活。我們生活的態度 —— 究竟是為主或是為自己而活 —— 對於光的顯明或是受遮蔽,有決定性的影響。我們若要為主發光,好照亮周遭的人,就得勝過生活的憂慮(太六24~34)。

(4)「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出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給給你們在天上的父」(16) —— 「天上的父」一詞說出神是我們屬天生命的源頭。我們若憑著這屬天的生命而活,就必有生命的光(約一4,八12)照在人前,而人們也會在我們身上看見神的彰顯,因此便將榮耀歸給神(彼前二12)。

四、天國子民的義

1. 遵行律法的誡命

(1)「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棄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17~18) —— 律法可分為兩方面:一是道德倫理,二是儀文預表。就著律法上有關道德倫理方面的誡命來說,它們到永世裡仍要存在,決不廢去。我們雖然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六14),只是不可將我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加五13),而仍須遵行律法上有管道德倫理方面的誡命。

(2)「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19) —— 人在天國裡的大小,取決於人對律法的態度。換句話說,我們若要在天國裡為大,我們就必須具備高尚的道德水準。

2. 成全律法和先知

(1)「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17) —— 就著律法上有關儀文預表方面的規條來說,律法乃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來十1),那形體卻是基督(西二17)。所以說主耶穌來到這世上,是使律法得著完滿的成全。並且祂在地上為人時,絲毫不違背律法上道德倫理的誡命。

(2)今天神已經將那全備使人自由的律法放在我們裡面,寫在我們心上(來八10),也就是基督活在我們裡面,帶著恩膏在凡事上教訓我們(約壹二27)。我們遵祂而行,就是成全律法和先知。

3. 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1)「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20) —— 文士和法利賽人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但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太二十三28);他們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5)。就算他們當中有些人是裡外一致的,充其量也不過是憑著自己天然的生命,來答應律法上字句的要求而已。

(2)我們的義乃是我們憑著神的生命,從裡面履行律法的精義而有的,所以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4. 像天父一樣的完全

(1)「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48) —— 這裡「完全」的意思乃是指就律法上的義說,是無可指摘的(腓三6)。

(2)「像天父完全一樣」,這句話暗示我們只有憑著天父的屬天生命,才能達到完全的地步。

五、天國子民為人的準則

1. 關於仇恨

(1)「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21) —— 舊約律法的要求是不可殺人。殺人是仇恨的結果。

(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22) —— 怒氣乃是殺人的動機和原因。我們不只不可有殺人的行為,並且須要從根本去消除殺人的可能性。

(3)「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地獄的火」(22) —— 「拉加」和「魔利」都是鄙視人的話,含有愚蠢、無知的意思,而後者輕蔑的語氣比前者更重。我們不可以輕看、藐視別人。

(4)「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23~24) —— 在祭壇上獻禮物象徵靠著主耶穌的寶血,進入至聖所來與神交通(來十19)。我們必須先與人沒有間隔,然後才能與神有美好的交通。

(5)「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25) —— 還在路上的意思是當我們還活著奔走天路的時候。我們必須趁還活著的時候,解消所有的冤仇。

(6)「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25) —— 當主再來的時候,我們都要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按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這裡的審判官是指主自己,衙役是指天使,監是指信徒受刑法的地方,也就是外邊的黑暗裡(太二十五30)。

(7)「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28) —— 天國子民對別人所有的虧欠,即使是微不足道的小虧欠,也都要對付清楚。

2. 關於情欲

(1)「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27) —— 舊約律法的要求,是不可與姦淫的行為。

(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28) —— 淫念乃是姦淫的動機原因。我們不只不可有姦淫的行為,並且連姦淫的念頭和存心,也必須對付掉。

(3)「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白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白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29~30) —— 這裡的剜眼、砍手,乃是指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八13),也就是治死地上犯罪的肢體(西三5)。我們必須好好對付、消除姦淫的因素,否則,將來會受主的懲治。

(4)「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修書」(31) —— 舊約的律法允許人離婚(申二十四1)。

(5)「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32) —— 我們信徒除非對方犯了淫亂,否則不可用任何別的藉口離婚。所以,任何藉故的離婚,就是陷對方與淫亂的地位,甚至連累了凡跟對方再婚的人,這是我們信徒所不該為的。

3. 關於話語

(1)「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33) —— 舊約的律法容許人起誓,但要謹守誓言(民三十2;申二十三21)。

(2)「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34) —— 人起誓乃是因為自己的話語不足以令人信賴,而企圖以自己對天、地、神負責的態度,表明自己的誠實。其實,我們信徒若是瞭解自己的地位,知道我們對什麼都負不了責,我們就不會起任何的誓了。

(3)「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祂的腳蹬;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34~36) —— 天、地和耶路撒冷都是神的,我們沒有資格取來支持我們的誓言;甚至我們自己的頭,也由不得我們作主。

(4)「你們的話,是,就是說;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37) —— 我們信徒的話語應該簡明、坦率、誠懇,不為自己辯解。那些多餘的話,都是出於那說謊之人的父魔鬼的(約八44)。

4. 關於反應

(1)「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38) —— 舊約的律法容許人報復(出二十一24);也就是說,對別人所施的惡待,可還以相等的對待。

(2)「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39) —— 這裡的意思不是說我們不要防備、制止惡人的惡行,而是說我們不要以惡報惡(羅十二17)。

(3)「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39) —— 打臉象徵羞辱。我們應當超脫到一個地步,榮耀、羞辱、惡名、美名(林後六8),都摸不著我們。

(4)「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40) —— 剝衣象徵失去隱私。我們信徒為著基督的緣故,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掛看(林前四9),甘心樂意喪失生活行為的隱私權。

(5)「有人強逼你走一裡路,你就同他走二裡路」(41) —— 強逼走路象徵意志的折服。我們信徒的心應當柔和謙卑(太十一29),不為自己堅持什麼。

(6)「有求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42) —— 財物是最能霸佔人心的(太六21)。這裡的意思不是要我們隨便慷慨施捨,而是要我們的心能夠超脫,不受錢財的霸佔。

5. 關於愛惡

(1)「你們聽見有哈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43) —— 鄰舍泛指與我們有接觸往來的人,仇敵則指與我們作對的兒女。愛鄰舍恨仇敵,這是人之常情。

(2)「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44) —— 我們信徒要超越天然的愛惡感情。一方面,我們固然惡要厭惡,善要親近(羅十二9),決不可與惡人同夥(弗五7);靈一方面,我們卻要愛罪人的靈魂,存心憐憫,為逼迫我們的人祝福(羅十二14)。

(3)「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45) —— 「天父的兒子」一詞表明我們信徒有神的生命和性情,像祂在自然界中所表現的一樣,對人應當沒有差別待遇。

(4)「你們若單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麼?」(46~47) —— 稅吏指罪人,外邦人指不信的人。我們信徒和不信主的罪人的分別是在於我們有神的生命,可以不憑著天然生命的愛惡對待別人。我們若活在神的生命裡,就能愛我們所不能愛的仇敵。

(5)「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48) —— 這裡的完全,特別是指著愛心的完全說的(約壹四18)。在別的方面,我們不能像天父那樣的完全,但在愛心方面,我們應當追求像天父一樣的完全。

—— 黃迦勒《查經輯要》

【世上的鹽和世上的光】

讀經:太五13~16

一、『是』鹽、『是』光;不是要『作』鹽、『作』光

1. 『是』字說出基督徒的生命性質;『鹽』和『光』是內在生命的自然流露

2. 『作』字說出人想要憑著自己來討神喜悅,結果乃是失敗和假冒偽善

二、基督徒的生命具有如鹽似光的性質

1. 是完全不同於(distinctive)周遭一切物體的;基督徒與世人有別

2. 只要一點點,便能對周遭廣大的事物發揮影響的作用(effective)

3. 雖是能見的(visible)的,卻是在安靜中,靜悄悄地(quietly)進行(penetrate)、擴散(spread)的工作

4. 一旦產生作用,便只能限制(limit),而不能制壓(irrespressible)或消除(invalidate)其效用

三、基督徒能發揮如鹽似光的功用

1. 防止腐壞,使人生脫離罪惡

2. 醫治疾病,使人生恢復正常

3. 調和味道,使人生滿有滋味

4. 驅除黑暗,使人生帶來光明

5. 消除混亂,使人生邁向正途

四、基督徒失去如鹽似光的功用的原因

1. 不肯犧牲自己(鹽不溶化即不出味、燈芯不被然燒即不發光)

2. 被世俗和家務纏累(鹽失了味、燈放在斗底下)

3. 不能與別的基督徒一同配搭建造(不造城在山上)

五、基督徒失去如鹽似光的功用的後果

1. 變成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

2. 不能歸榮耀給神

—— 黃迦勒

【登山寶訓之一:基督徒的生命福樂】

經文:太5:1~12

一、配受福樂的對像 1~2

1. 是親近主耶穌的人 1,(約13:25)  詩歌《親近主》

(1)不是一群眾人,(2)乃是一班門徒。

「這許多的人」:他們是什麼人?

(1)只好奇看神跡的人 (太12:38~39)

(2)只為要得肉體醫治的人 (路6:17~19)

(3)只為吃餅得飽的人 (約6:24~26)

(4)只來擁擠揍熱鬧的人 (可5:31)

2. 是聆聽主耶穌的人 2  表示與主親密靈交的人。詩歌《輕輕聽》

二、講授福樂的內容 3~12

1. 虛心者之福: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3

2. 哀慟者之福: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4

3. 溫柔者之福: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5

4. 慕義者之福: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6

5. 憐恤者之福: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7

6. 清心者之福: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8

7. 和睦者之福: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稱為神的兒子。9

8. 受害者之福: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10~12

(1)為義受逼迫;(2)為主被譭謗;(3)為此得賞賜。

—— 毛南春陽

【登山寶訓之二:基督徒的生命體現】

經文:太5:13~20

一、活出生命的色彩 13~16

1. 像鹽一樣的甘甜 13,(詩34:8;彼前2:3;西4:6)

鹽的功用:(1)調和;(2)醫治;(3)奉獻;(4)持守

2. 像光一樣的照耀 14~16,(約1:4~9;創1:3~5)

光的功用:(1)照亮一家的人 (提前5:8)

(2)照在眾人面前  (約13:24~25)

▲光是溫暖、光是明亮、光是指引、光是希望、光是醫治、光是新生、光是真理。(約8:12)

二、活出天父的心意 17~20

1. 成全律法 17~18,「成全」:實現、應驗、填滿、使之完全之意。「成全」,主來要成全什麼?

(1)主應驗了預表  (路24:44)

(2)主擔當了咒詛  (加3:13;彼前2:24)

(3)主加強了精意  (林後3:6)

(4)主撤去了字據  (西2:14)

(5)主成功了總結  (羅10:4;太22:39~40)

2. 遵行誡命 19 「廢掉」或「遵行」

3. 勝過不義 20 否則,斷不能進天國。

—— 毛南春陽

【登山寶訓之三:基督徒的生命超越(一)】

經文:太5:21~32

一、超越殺人的罪惡 21~26

1. 古人的話 —— 不可殺人 21,(出20:13;申5:17)

2. 耶穌的話 —— 恨即殺人 22~26

(1)動怒的難免受審判 22

(2)獻祭的要先去和好 23~25

(3)欠債的須還清才松 26,(太6:12)

二、超越姦淫的罪惡 27~30

1. 古人的話 —— 不可姦淫 27,(出20:14;申5:18)

2. 耶穌的話 —— 淫念即犯 28~30

(1)凡動淫念的就已犯姦淫了 28

(2)寧可失去一體不願全身下地獄 29~30

三、超越休妻的罪惡 31~32,

(太19:9;可10:11~12;路16:18)

1. 古人的話 —— 可以休妻 31,

2. 耶穌的話 —— 除非淫亂 32  最好還是儘量挽回,若實在無法挽回,就任之而去吧!

—— 毛南春陽

【登山寶訓之四:基督徒的生命超越(二)】

經文:太5:33~48

一、超越背誓的罪惡 33~37

1. 古人的話 —— 不可背誓 33,(利19:12;民30:2)

2. 耶穌的話 —— 不可起誓 34~37

(1)不可起誓 34~36

(2)是就說是 37

二、超越報復的罪惡 38~42

1. 古人的話 —— 可以報復 38,(出21:24;利24:20;申19:21)

2. 耶穌的話 —— 不要作對 39~42

(1)有忍耐的心 39

「打臉」象徵羞辱。基督徒應當超脫到一個地步,榮耀、羞辱、惡名、美名(林後6:8),都摸不著我們。

(2)不計較的心 40

「剝衣」象徵失去隱私。我們為著基督的緣故,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林前4:9),甘心樂意喪失生活行為的隱私權。

(3)有順服的心 41

「強逼走路」象徵意志的折服。我們信徒的心應當柔和謙卑(太11:29),不為自己堅持什麼。

(4)有施捨的心 42,(箴3:27~28)

財物是最能霸佔人心的(太6:21)。這裡的意思不是要我們不分青紅皂白的施捨,而是要我們的心能夠超脫,不受錢財的霸佔。

三、超越偏愛的罪惡 43~48,(路6:27~28,32~36)

1. 古人的話 —— 愛鄰恨敵 43,(利19:17~18)

「當愛你的鄰舍,」這話引自利19:18;「恨你的仇敵,」這是引自當時拉比的話。「鄰舍」泛指與我們有接觸往來的人,「仇敵」則指與我們作對的人;愛鄰舍、恨仇敵,這是人之常情。

中國人的報復心: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有仇不報非君子。

2. 耶穌的話 —— 像父愛人 44~48

(1)為逼迫者禱告 44

(2)像天父不偏愛 45~48

「完全」指愛心的完全。(約壹4:18)

—— 毛南春陽

【你們是世上的鹽】

經文:太5:13; 可9:50; 路14:34~35

一、鹽說明了信徒的出身

是千萬海水中的一滴,是千萬鹽中的一粒(弗2:13)。

二、鹽說明了信徒的蒙恩

本來在污濁的大海中,現被救贖出來(弗2:4~7)。重生,生命的改變,成了真信徒。

三、鹽說明了信徒的地位

鹽的地位是高的,在食物中少不了它,在生活中也是少不了的。

四、鹽說明了信徒的性格

適合任何地方,任何東西(林前9:19~22)。

五、鹽說明了信徒的行為

是調和任何東西。不是破壞分爭。叫人與神和好(林後5:19~21)。

六、鹽說明了信徒的使命

是防腐不是敗壞。因為社會人心已被罪惡腐敗了。

七、鹽說明了信徒的犧牲

沒有自己,只榮耀主人。

八、鹽說明了我們需要別人的説明

一人不能作什麼,要與人合作。

九、鹽說明信徒是永恆的約

鹽約,就是永約(民18:19)。

結論:

路加福音14:34~35警告不工作失味的鹽。

鹽有以上的這些功用,是因為它有味,這味就是生命,如果失去生命就失去味,他就一點功用也沒有。我們今日要作鹽,但我們有那生命沒有?若沒有,主就要把我們丟在外面,任人踐踏了。

—— 黃彼得

【你們是造在山上的城】

經文:太5:13~16; 啟21:9~27

引言:

鹽代表聖徒的生命,光代表聖徒的行為,城代表聖徒的工作或職務。鹽代表隱藏的生命,光代表明顯的生活,城代表重要的責任。信徒是山上的城,意思是:

一、信徒是從世界中被選出來安置在高處的地位,即屬靈的地位(弗2:5~6; 西1:13)。

二、信徒是與其他的信徒,由聖靈的聯絡,建造成一個城(弗2:14~22; 彼前2:5)。

三、信徒如城造在山上,代表聖徒當從世人中分別出來,有屬靈的生活(林後6:17~18)。

四、城造在山上,要負守望的責任;信徒也要負守望之責任(賽21:5,11~12)。

五、城造在山上,會受人的攻擊;信徒亦如此,會受人攻擊(太5:10~12)。

六、城要收納那些逃難的人,信徒也要收納那些逃難的人(教會)(民35:10~15)。

七、城要有主來作王管理(詩48:1~2)。城的建造要堅固,要忠心。

結論:

當負起防守之責,當受主的管理。

—— 黃彼得

【你們是世上的光】

經文:太5:14~16; 約壹1:5~10

引言:

鹽代表聖徒的生命,光代表聖徒的行為。主先說鹽後說光,即先有生命後有行為。鹽亦代表隱藏的生命,光代表明顯的生活,就是先與主有隱藏的生活,然後才能在明顯的地方生活。信徒是光的意思:

一、信徒是光明之子。因在主裡是光明的(弗5:8~14)。

二、信徒當在光明中生活(約壹1:6~7)。生活要真實。

三、信徒的生活應當是光明的,不作暗昧的事,而是作良善,公義,誠實的事(弗5:9~11)。

四、信徒有發光的責任。世上無光,需要我們的光(弗5:11,13)。

五、信徒如要繼續發光,必須繼續有油(亞4:1~6,11~14)。

六、信徒要發光,必須時常修理,整理,除去渣滓(太25:7)。

七、信徒發光要預備受苦,因世人恨光(約1:5; 15:18~19; 彼前3:17~18)。例如但以理,他是找不到錯失的;又如耶穌自己,使徒們等。

結論:

信徒當發光,主便得著榮耀,別人得到光,自己也得幫助。

—— 黃彼得

【信徒和好】

經文:太5:21~26

一、和好的福分(詩133:)

1. 能安然同住(133:1)。

2. 是美善的品德(133:1)。

3. 有馨香的氣味(133:2)。

4. 有滋潤人的甘霖(133:3)。

5. 有永生,就是與神和好所得的。

二、和好的攔阻

1. 動怒(太5:22)。不如意,不服氣,不體諒。

2. 咒駡(太5:22)。洩氣,報仇,不饒恕,喜歡別人受禍害。

3. 懷恨(太5:23)。不肯和好,總想報仇,把怒氣咒駡藏在心裡。

4. 殺人(太5:21)。要人死亡,不容人存在,要消滅生命。這是侵犯神的主權,也是目中無神。

三、和好的道路

1. 藉著獻祭(太5:23)。

(1)基督所已獻永遠的贖罪祭(來10:12)。

(2)藉著禱告時聖靈的感動。

2. 先和好後獻祭(太5:24)。

(1)先順服遵行聖靈的感動,與人和好。即赦免人,也求人的赦免。

(2)後在神面前享受和好的福分和快樂。即神的赦免。

3. 與對頭在路上趕緊和息(太5:25)。

(1)趁著有機會。

(2)趁著未審判,未定罪。

4. 一文沒有還清不能出來(太5:26)。

(1)要徹底和好,不可有些微的仇恨存在。

(2)要實行和好的生活。不是自己一人出來,乃和弟兄一同出來。

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經文:太5:17~20

一、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1. 文士是熟讀聖經並抄錄聖經的,他們對聖經所說的義,只不過在腦子裡,但他們又教聖經。

2. 法利賽人除了熟讀律法上的義,也佩帶並遵守一些儀文(是嚴嚴的)。

他們的義是行為上的。但可惜的是他們行了遺傳而把本來的律法忘了,棄了。所以他們辛苦的行義,卻不得稱義。

今日許多信徒看不起法利賽人,但實在比法利賽人更不如。不讀聖經,不熟聖經,更不行聖經。

二、信徒勝過法利賽人的義是怎樣的?

1. 因信耶穌的義成為我們的義(林前1:30; 林後5:21)。即是披帶耶穌的義。我們在耶穌裡面,即在祂的話語裡。祂的話在我們心中,祂的話充滿我們,不是充滿腦子,乃是充滿心。

2. 就是有了義的生命遵行義的道。即耶穌的話成為我們的生命,並叫我們活在義中,遵行這個義。

3. 將義的生命傳給人,教訓人,叫別人也得耶穌為他們的義,為他們義的生命,並以義的生命行義道。

結論:

我們今日的可憐是沒有勝過法利賽人的義,甚至不如他們。求主興起我們,不但有法利賽人的義,且勝過他們。

—— 黃彼得

【信主的人當有的態度】

經文:太5:1~12

引言:

本段多人注重于福,其實福乃是結果,得福的因更為重要。如果沒有因,那麼果是永遠得不到的。這個因就是我們對禍福源頭的主應有的態度。無論作什麼,態度很重要,態度可以表明內心的動機和目的。求主幫助我們能從這些經文和主的教訓中,學習對主和對聖經真理有正確的態度,叫我們真的能得到這些福分。

一、虛心

原意是真的窮困,窮到要天天討飯才能過日子,與路加福音16:20「討飯的」同字。即我們對主必須每天如乞丐一樣的需要祂的供應,以祂的話為我們每日靈命的食物。有這個態度,主必將祂的話以至祂自己全給我們,叫我們的靈命飽足豐盛強壯。

二、哀慟

這字特指失去愛人的哀慟。表示沒有見到主或得到主的話,就不能過日子,心中非常痛苦。那麼當我們見到所愛的主,心中就很得快樂,也覺得寶貴。

三、溫柔

此字是從詩篇37篇引用來的。溫柔的本意即有大容量,能容納所要領受的。這表明對主的話,無論什麼都接受,而不是單單接受合自己胃口的卻拒絕其他。我們要知道的是主的心意,主對我們的旨意,而不是按我們自己想要得什麼。

四、饑渴慕義

饑渴慕義的重點是在行動而非欲望。我們不但覺得饑渴,知道什麼可以止饑渴,更要以行動去領受,使饑渴真的止住。所以這在於實行主的真理和旨意。主今日叫我們去接受救恩,我們接受,就是吃了,可以止饑渴。

五、憐憫

憐憫即心中柔和同情的意思。或與別人同站在一邊,即設身處地之意。我們對主的話要與主同站在一邊,絕對贊同,沒有異議。如果是這樣,那麼聖經的真理就要成為我們的憐憫,憐憫我們的心了。但人的敗壞常敵對神的話,因此得不到神的憐憫,同在一邊,所以常孤孤單單的很可憐。

六、清心

指我們的意志,情感,思想,動機要純潔。這些東西別人不知道,但神知道(約2:24~25)。如果我們對祂的存心和動機是純正的話,我們必要見到祂。今日許多人不能見到神,就是因為動機不純正。今日我們是否清心?如果我們對人的動機不純正,有一天被發現時,人也不再接待我們,更何況對神的動機不純正?

七、使人和睦

當我們與神和好後,更要與人和睦。誰是使人和睦者?神的兒子是叫人和平的(林後5:18),所以凡是能使人和平的就是神的兒子。我們不單是愛好和平,更是實實在在的相信主的救恩,在基督的寶血中與神和好,同時要將這救恩告訴別人,去實行和平。

八、為義受逼迫

能夠為義受逼迫,就是認為這信仰,是有真實永遠的價值,是值得我們付任何代價去得的。當我們肯付代價時就得著了。我們願意付代價去求學,付代價去遊玩,但這一切不過是暫時的。我們為永遠的靈命,付上了什麼代價?

結論:

如果我們對主有這樣的態度,我們就會得著這些福分。我們今日對主的態度如何呢?

—— 黃彼得

【基督徒的日常生活】

經文:太5:13~20

引言:

當一個人重生得救後,他仍然生存在原有的社會中,要過日常的生活。基督徒當如何生活?有何真理原則可以遵循?茲將聖經的教訓,列舉數點,共同思想。

一、基督徒日常生活的範圍

1. 家庭的生活 —— 骨肉至親之間的生活(太12:48~49; 19:4~6)。

2. 社會大眾的生活 —— 即鄉鄰,人際之間的生活(路10:36~37; 18:2~3; 11:5~6)。

3. 教會屬靈的生活 —— 即弟兄姐妹之間的生活(太18:15~20)。

二、基督徒日常生活的角色

1. 是鹽,調和人際的關係(太5:13; 可9:50; 西4:6)。

2. 是光,指引人生的道路(太5:14; 約8:12; 弗5:8~9; 腓2:15)。

3. 是城,保護人民的安全(太5:14; 11:28~30; 約14:27; 16:33)。

4. 是燈,照亮自己的家人(太5:15~16; 路11:33~36)。

5. 是兒子,表彰天父的榮美(太5:16,45; 約17:1)。

以上的角色是日日處處要扮演的,所以沒有一刻可以推卸這些角色的責任。

三、基督徒如何扮演角色?

1. 發揮已有的生命本質(太5:3~12)。

2. 捨棄自認當有的權利(太5:38~42)。

3. 儘量提供積極的貢獻(太5:43~47)。

4. 留心單求天父暗中的察看(太6:4,6,18)。

5. 跟從聖靈隨時的引導(約14:26; 16:13; 太10:19~20)。

結論:

日常生活是日日要去度過的;以往的得勝,可以作為未來的借鏡,但不能保證今後的得勝。所以要時刻順服基督,恐懼戰兢,作成得勝的工夫。立志行事都是按神在心中所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在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腓2:12~15)。

—— 黃彼得

【耶穌的寶訓一一屬靈指引  馬太福音5章】

一丶豋山教訓為安靜5:1~2

二丶講論八福為糾正5:3~12

三丶光照人前為主名5:13~16

四丶不廢律法為成全5:17~20

五丶弟兄和好為近神5:21~26

六丶除去淫念為成聖5:27~32

七丶不起假誓為誠實5:33~37

八丶不願報復為饒恕5:38~42

九丶願愛仇敵為完全5:43~48

—— 作者不詳

【誰真有福】(太五1~12)

一、虛心的人 —— 必進天國(3節;羅十二3;腓二3~4;路十八9~14)

二、哀慟的人 —— 必受安慰(4節;賽五十七15;六十一1~3;六十六2)

三、溫柔的人 —— 必得地土(5節;詩卅七11;民十二3;參二十1~12;彼前二23;太十一29)

四、慕義的人 —— 必得飽足(6節;詩四十二1~2;六十三1~2;一百零七9)

五、憐人的人 —— 必蒙憐恤(7節;弗四32;路六36;羅十二8末句;太廿五31~46;十八23~35;六15;雅二13;西三13)

六、清心的人 —— 必見真神(8節;來十22;九14;徒十五9;林後七1)

七、勸和的人 —— 必為神子(9節;徒七26;羅十二18;林前六6~8)

八、受迫的人 —— 必得重賞(10~12節;路六22~23;徒五41;十六25;羅五3;林後四17;西一24;雅一2;彼前四12~19;三13~18)

—— 丁良才《經題模範》

【登山寶訓】

外表的良善;裡面的存心

一、蒙福的秘訣

1. 門徒上了山

2. 八種境遇

3. 八種祝福

二、四種功用的比喻

1. 鹽和光

2. 城造在山上

3. 家裡的燈

三、聖潔的代價

1. 聖潔和公義

2. 超越和得勝

3. 完全的愛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耶穌在作門徒方面的教導(太五1~48)】

一、引言(五1~2)

二、作門徒的益處(五3~10)

三、使徒之與眾不同(五11~16)

四、耶穌對舊約聖經的態度(五17~20)

五、耶穌突破傳統的倫理觀(五21~48)

—— 《丁道爾聖經注釋》

【登山寶訓(太五1~48)】

一、馬太的引言(五1~2)

二、至上的福(五3)

三、傷心者的福份(五4)

四、神管制的生命所享受的福份(五5)

五、心靈饑渴的福份(五6)

六、完全同情的福份(五7)

七、清心的福份(五8)

八、使人和睦的福份(五9)

九、為基督受苦的福份(五10~12)

十、世上的鹽(五13)

十一、世上的光(五14,15)

十二、為神發光(五16)

十三、永生之律(五17~20)

十四、新的權威(五21~48)

1. 禁絕的怒氣(五21,22)

2. 難以勝過的阻礙(五23,24)

3. 及時和好(五25~26)

4. 禁絕的欲望(五27~28)

5. 外科的治療(五29~30)

6. 不容毀壞的約(五31~32)

7. 言必信(五33~37)

8. 古代的律法(五38~42)

9. 基督徒的愛(五43~48)

—— 《每日研經叢書》

【天國的憲章(五1~48)】

一、登山寶訓(五1~12)

二、信徒為鹽為光(五13~16)

三、基督成全律法(五17~20)

四、耶穌論仇恨(五21~26)

五、耶穌譴責姦淫(五27~30)

六、耶穌責備離婚的事(五31,32)

七、耶穌責備起誓的人(五33~37)

八、同他走二裡路(五38~42)

九、愛你的仇敵(五43~48)

——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馬太福音第五章大綱】

一、八福(五1~12)

二、有影響力的信徒(五13~20)

1. 世上的鹽(13)

2. 世上的光(14~16)

3. 信徒的義(17~20)

三、律法的精義(五21~32)

1. 仇恨形同殺人(21~26)

2. 淫念與淫行(27~30)

3. 休妻的問題(31~32)

四、律法的精義(五33~48)

1. 起誓的問題(33~37)

2. 報復的問題(38~42)

3. 愛仇敵的問題(43~48)

—— 《新舊約輔讀》

【馬太福音第五章大綱】

一、福分,或祝福(五1~12)

二、真門徒(五13~16)

三、律法的加強(五17~20)

四、發怒等於殺人(五21~26)

五、淫念等同姦淫(五27~30)

六、再婚即如姦淫(五31~32)

七、正直不靠起誓(五33~37)

八、不反抗(五38~42)

九、超越不反抗(五43~48)

—— 克萊格季納《新約聖經背景注釋》

【門徒的身分職責 —— 履行天國的倫理(五1~48)】

一、前言(五1~2)

二、基督門徒的素質(五3~16)

三、新律法成全舊律法(五17~20)

四、新舊律法的對照(五21~48)

1. 殺人與動怒(五21~26)

2. 姦淫與淫念(五27~30)

3. 離婚(五31~32)

4. 發誓(五33~37)

5. 報復(五38~42)

6. 愛與恨(五43~47)

7. 結語(五48)

—— 《中文聖經注釋》

【登山寶訓(太五1~48)】

一、八福(五1~12 )

1. 耶穌上山,門徒進前,耶穌開口教訓眾人 (五1~2)

2.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五3)

3.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五4)

4. 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五5)

5. 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五6)

6.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五7)

7.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五8)

8.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五9)

9.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五10~12)

二、鹽和光(五13~16 )

1. 門徒是鹽,如果失了味就只能丟棄無用。 (五13)

2. 門徒是世上的光,目標是讓人看出上帝,把榮耀歸給上帝。 (五14~16)

三、律法(五17~19)

1. 耶穌來不是要廢掉舊約,而是要成全舊約。(五17)

2. 律法的本質是不能廢去的,人也不應該自己廢去律法或者是教訓人廢去律法。(五18~19)

四、要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才能進天國 (五20~48)

1. 前言:要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才能進天國 (五20)

2. 發怒與殺人 (五21~26)

(1)一般的教導論及「不可殺人」、「殺人的會受審判」。 (五21)

(2)耶穌將此律法還原到動機層面:動怒的要受審判、罵弟兄是拉加、魔利的也要受地獄的火。(五22~23)

(3)要積極的尋求與弟兄和好。 (五23~26)

3. 姦淫 (五27~30)

(1)一般的教導論及「不可姦淫」。  (五27)

(2)耶穌表明「不可姦淫」的誡命應該是深入到動機層面,「意淫」也是上帝所不喜悅的「姦淫」。  (五28)

(3)面對罪惡,寧可壯士斷腕,以拯救自己免受地獄的審判。  (五29~30)

4. 離婚 (五31~32)

(1)一般的教導論及「休妻要給休書」。  (五31)

(2)耶穌表明:休妻如果不是為了淫亂的緣故,就是導致淫亂的發生。(五32)

5. 起誓 (五33~37)

(1)傳統的教訓要人「不可以背誓」。 (五33)

(2)耶穌表明:不可以起誓,因為發誓並不能實質增進自己話語的可信度,而應該實話實說。 (五34~37)

6. 報復與愛仇敵 (五38~48)

(1)一般的教訓:「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五38)

(2)耶穌說明:天國的倫理是「不報復」、「肯吃虧」的倫理。 (五39~42)

(3)一般的教訓:「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五43)

(4)耶穌表明天國的倫理是「愛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五44)

(5)不報復、愛仇敵的基督徒就像天父的兒子。因為天父也把好處給壞人。(五45)

(6)只愛自己所愛的人則與罪人所行的無異。(五46~47)

(7)因此,天國的子民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五48)

—— 蔡哲民等《馬太福音查經資料》

【鹽與光的見證(太五13~16)】

例:一聚會吃豆芽沒有鹽,沒有味

光對人是太重要不過了,岳母的房子廂房很潮濕(約八12)

一、是鹽的見證

1. 認識鹽的功用

潔淨

調味

防腐

2. 瞭解鹽的危機

失味

丟棄

踐踏

二、是光的見證

1. 在哪裡都是見證

在世界上是光 —— ---帶來不同帶來改變帶來影響

在高山上是城 —— ---給人榜樣給人標誌給人效法

在家庭是放於燈檯 —— --照亮

我們要照亮軟弱的人,我們要照亮子女

2. 在哪裡都應顯明

不能隱藏 —— --除非滅了光

不放鬥底下 —— --除非不發亮

照亮人前 —— --對人有益

叫人看見 —— --好的品行

榮耀歸神 —— --引人歸主

—— 王永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