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二十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跟從主者的心眼】
一、葡萄園的比喻 —— 計較別人所得工錢 —— 紅眼(1~16節)
二、十字架道路的提示 —— 無知的門徒 —— 瞎眼(17~19節)
三、屬天和屬地國度的差異 —— 門徒彼此爭地位 —— 紅眼(20~28節)
四、主醫治兩個瞎子 —— 不顧攔阻,終蒙憐憫,得以跟從主 —— 瞎眼得開(29~34節)
貳、逐節詳解
【太二十1】「因為天國好像家主,清早出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作工;」
〔文意註解〕
「因為」:表明這裡的比喻和第十九章國度的獎賞是相關連的。
「清早出去雇人」:古猶太人的工作時間,是從早上六點鐘日出開始,到下午六點鐘日落時分為止,算作一天,故『清早』應是指早上六點鐘。
〔靈意註解〕
「家主」:是指神自己。
「清早」:雇工時間的早晚,有下列幾種不同的解釋:(1)神先雇的是舊約先知,後雇的是新約使徒,再後是二千年來歷代神的工人;(2)神先雇猶太人,後雇外邦人;(3)單指恩典時代的初期、早期、中期和晚期;(4)就個人得救的早晚而言,是指一個人的少年、青年、壯年、中年和晚年時期。
「葡萄園」:是種植葡萄的園子,舊約聖經中常以此象徵以色列是神掌權統治的領域(參賽五1;耶十二10),而葡萄樹和枝子在新約聖經中則指基督和屬祂的人(參約十五5),故『葡萄園』預表基督的豐滿,就是教會(參弗一23),也就是天國的實際;教會乃是神在宇宙中工作的範圍和對象。
〔話中之光〕
(一)神在宇宙中有一個工作,就是栽培那真葡萄樹(約十五1~2),亦即叫人得神的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
(二)不只三一神親自作工(參約五17;十六13),並且也呼召人一同作工(參賽六8;林前三9)。
【太二十2】「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
〔文意註解〕
「一天一錢銀子」:『一錢銀子』即指一個得拿利烏(denarius);由本節可知當時的工價,據說當時羅馬士兵一日的薪資也是一個得拿利烏。
〔話中之光〕
(一)我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林前十五58)。凡我們為主擺上的,都必蒙主記念,將來必得賞賜。
(二)「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我們所有的事奉工作,必須是在教會裡面;在教會之外,都不算是事奉工作。
【太二十3】「約在巳初出去,看見市上還有閒站的人;」
〔原文字義〕
「巳初」第三小時。
〔文意註解〕
「約在巳初出去」:『巳初』是上午九點鐘。
「看見市上還有閒站的人」:『市上』是尋找工作的人通常等候的地方;『閒站』就是無所事事。
〔靈意註解〕
『巳初』就時代而言,是指恩典時代初期的後段;就個人得救的早晚而言,是指一個人的青年時期。『市上』就是在世界裡面。
〔話中之光〕
(一)我們在「市上」(世界)所作的工,若是在基督之外,與基督無關的,無論是多麼忙碌,在神看,都不過「閒站」。
(二)凡在神的旨意之外,不是為增加基督度量的工作(栽種葡萄園),無論你是作什麼事,在主看都是「閒站」的,也都是閒懶不結果子的(彼後一8)。
【太二十4】「就對他們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也進去了。」
〔原文直譯〕
「他對他們說,你們也進我的葡萄園去,無論什麼是對的(whatever may be just),我必給你們。他們就進去了。」
〔話中之光〕
「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主的話是信實的,祂所應許給我們的,必定不至落空(參林後一20)。
【太二十5】「約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也是這樣行。」
〔原文字義〕
「午正」第六小時;「申初」第九小時。
〔文意註解〕
「約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午正』是中午十二點鐘;『申初』是下午三點鐘。
〔靈意註解〕
『午正』就時代而言,是指恩典時代的中期;就個人得救的早晚而言,是指一個人的壯年時期。
『申初』就時代而言,是指恩典時代的稍晚期;就個人得救早晚而言,是指一個人的中年時期。
主歷世歷代都在呼召人去作祂的工,並且人們答應主呼召時的年歲各有不同。
【太二十6】「約在酉初出去,看見還有人站在那裡;就問他們說:『你們為什麼整天在這裡閒站呢?』」
〔原文字義〕
「酉初」第十一小時。
〔文意註解〕
「約在酉初出去」:『酉初』是下午五點鐘。
〔靈意註解〕
『酉初』就時代而言,是指恩典時代的最晚期,也就是這末世的時候;就個人得救早晚而言,是指一個人的晚年時期。
〔話中之光〕
(一)有的人到晚年才蒙恩服事主,雖然他曾閒站了一生(整天),但仍得著機會有分於主的工作。
(二)我們這班末世的信徒,真是蒙神特別寬容的人,得以在祂來臨之前,仍有機會得救(參彼後三9),因此我們必須特別殷勤作工;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來十37)。
【太二十7】「他們說:『因為沒有人雇我們。』他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
〔話中之光〕
我們得以蒙神的呼召,並非因為我們比別人有智慧、有能力或強壯,乃完全是由於神的恩典(參林前一26~29)。
【太二十8】「到了晚上,園主對管事的說:『叫工人都來,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
〔背景註解〕
古時的工作環境特殊,凡臨時雇用的工人,並不能保證翌日仍有工作機會,故一般均於工作完畢時發放工資。依照舊約的條例,工資也是當晚支付的(參利十九13;申廿四15)。
〔文意註解〕
「到了晚上」:指過了工作的時間,約在下午六時許。
〔靈意註解〕
『晚上』預表主再來之時,也就是千年國度時期;『園主』即家主(1節),就是基督;『管事的』指天使;『給他們工錢』,當主再來時,要照各人的服事,給與獎賞。
「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表明國度的獎賞,與我們人天然和商業的觀念不同。
【太二十9】「約在酉初雇的人來了,各人得了一錢銀子。」
〔靈意註解〕
在酉初雇的人只作了一個小時的工,卻得了一天的工資;這是表明國度裡的獎賞,不是按照人所作的工,乃是按照主的恩典。
【太二十10】「及至那先雇的來了,他們以為必要多得;誰知也是各得一錢。」
〔文意註解〕
「他們以為必要多得」:此表明一般世人的心態:多有付出,相對的也必多有收獲;多受勞苦,也必多得工價。
〔話中之光〕
(一)「以為必要多得」:說出信徒在事奉中的通病:
(1)事奉的目的不是單純為著神的榮耀,而是要為自己有所得著。
(2)凡動機是為自己有所得的,常會與別人的『得』作比較,以致裡面會覺得不平。
(二)「各得一錢」:對先雇的人而言,這是公義的;對後雇的人而言,這是逾格的恩典。但我們若認識這『一錢』的屬靈價值,便會覺得主的獎賞是遠超過我們所配得的,乃是在公義之上格外施恩。
【太二十11】「他們得了,就埋怨家主說:」
【太二十12】「『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麼?』」
〔話中之光〕
(一)「整天勞苦受熱」:說出他們在事奉上滿了自覺,這種情形也顯明他們的存心有問題(參創廿九20;卅一40)。我們事奉的存心若是正確的話,就會為別人也能同得獎賞而歡喜快樂。
(二)神賞賜我們,不是根據我們的勞苦,乃根據祂的恩典。我們若靠著主的恩典來服事主,就不會埋怨、不平,反能感謝讚美。
(三)我們事奉的目的若不過是為著工錢的話,就都會『埋怨』;在事奉中,目標不是單純為著豐滿的基督,而是要為自己有所得著的,必定很容易被摸著,以致靈裡不平。
【太二十13】「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說:『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麼?」
〔原文字義〕
「朋友」同伴,夥友(友善的語氣)。
〔話中之光〕
(一)我們不只因犯罪而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我們在事奉上也常「虧負」了主。
(二)雖然我們對主多有虧負,但主從來不曾虧負我們,將來的獎賞更不會虧負,因為主是公義的,公義乃是祂寶座的根基(詩八十九14)。祂若有絲毫的虧負,便會動搖祂的權柄。
【太二十14】「拿你的走罷;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
〔話中之光〕
主乃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弗一11),祂喜歡充充足足的賞賜恩典。
【太二十15】「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麼?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麼?』」
〔原文字義〕
「紅眼」邪惡的眼,壞心術的注目。
〔背景註解〕
『善眼』與『惡眼』是猶太人熟悉的俗語(參箴廿二9;廿三6;廿八22)。
〔文意註解〕
「你就紅了眼麼?」『紅眼』指因嫉妒而心生怨恨。
〔話中之光〕
(一)主「作好人」,是憑祂的主權,隨祂自己的意思向人施恩。主的恩典並不違反祂的公義,卻超過祂的公義。
(二)主向自義的人是公義的 —— 『講定的』,『不虧負』(13節),無可指摘;主向虧欠的人是恩典的 —— 「作好人」。
(三)主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九15)。
(四)我們對祂的恩典不可以「紅眼」,正如我們對祂的公義不可置疑一樣。
(五)人們的態度不對,往往是因為他們的心眼壞了,有問題。
【太二十16】「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有古卷在此有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文意註解〕
「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後的』指最後來的工人;『在前』指先得賞賜。
「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前的』指最早來的工人;『在後』指後得賞賜。
〔話中之光〕
(一)晚服事的先得獎賞,早服事的後得獎賞,因此,獎賞不是按照人的推理,乃是按照主的旨意。
(二)那向來跑得好的(加五7),不一定終局也好,因此,我們必須始終不懈。
(三)得國度的獎賞,不是根據事奉的長短與多寡,乃是根據事奉的存心與態度。
(四)凡參與教會事奉的,無論先後都得一樣的益處。
(五)在事奉中自覺勞苦功高(『整天勞苦受熱』,12節),必能多獲賞賜(『以為必要多得』,10節)的,終必落到『在後』。
(六)主欣賞存感恩之心事奉祂的人,多過那些自恃勞苦功高的人。
【太二十17】「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在路上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對他們說:」
【太二十18】「『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祂死罪;」
〔文意註解〕
「他們要定祂死罪」:這表明耶穌的死,不是被人暗中謀殺,而是經過公開的審問程序,確定罪狀後被判處死刑的。
門徒以為主耶穌上耶路撒冷去,是要實現彌賽亞國的預言(亞九9;徒一6),祂就要在那裡作王,因此引起他們之間的地位之爭(20~24節),但是主卻說祂此去耶路撒冷,乃是要受死,可惜門徒並沒有把這話聽進去。
【太二十19】「又交給外邦人,將祂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祂要復活。』」
〔背景註解〕
「釘在十字架上」:釘十字架並不是猶太人所用的酷刑,而是羅馬帝國用以對付重大罪犯(諸如:強盜、殺人犯、叛國者等)的刑罰。他們用熟鐵大釘,穿過手腕和踝骨,將受刑人釘在十字木架上,使其筋疲力竭而死。
〔文意註解〕
「又交給外邦人」:『外邦人』指羅馬人;耶穌是由羅馬巡撫彼拉多判死罪而被釘十字架的(參廿七20~26)。
「將祂戲弄、鞭打」:耶穌在被釘十字架之前,曾遭羅馬巡撫彼拉多的鞭打和羅馬兵丁的戲弄鞭打(參廿七26~31)。
〔靈意註解〕
前節的『祭司長和文士』代表猶太人,指宗教圈裡的人或信徒;本節的『外邦人』指政治圈裡的人或世人;兩者都會成為我們的苦難和十字架。
〔話中之光〕
(一)主一路帶領門徒,常向他們題起十字架的事(參十六21;十七23);這說明主的道路一直是指向十字架的。
(二)我們的眼光若能越過十字架的受苦,而看見復活裡的榮耀,就會欣然奔跑前面的道路,毫無畏怯。
(三)榮耀之前,先有苦難(羅八17);復活之前,先有死亡(林前十五36)。十字架乃是得著高舉的路(腓二8~9);這是主耶穌留給我們的榜樣。
(四)誰苦受得越多,就越多得主的安慰(林後一5);誰越被交於死地,就越多顯明主復活的生命(林後四11)。
【太二十20】「那時,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求祂一件事。」
〔文意註解〕
「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西庇太兒子』就是雅各和約翰(參十2),他們的母親據說是耶穌的肉身姨母撒羅米(參約十九25;可十五40;太廿七56)。
【太二十21】「耶穌說:『你要什麼呢?』她說:『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
〔原文字義〕
「叫」告訴,說。
〔文意註解〕
她為兩個兒子求主的左右座位,意即在國度裡僅次於主的地位。由此請求可見,當時跟隨主的人都以為祂此次上耶路撒冷,乃要趕逐羅馬人,建立彌賽亞國,在榮耀中作王。
【太二十22】「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麼?』他們說:『我們能。』」
〔文意註解〕
「我將要喝的杯」:『杯』是指神所量給我們的分(參詩十六5~6)。神差遣耶穌降世,原是要祂背負世人的罪孽,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所該受的刑罰(參賽五十三4~6),因此祂所要喝的杯是指神忿怒的杯(參廿六39;賽五十一17),也就是指十字架的苦難。
「他們說,我們能」:他們如此說,乃因他們不認識自己(參廿六31,56)。
〔話中之光〕
(一)許多時候,我們在禱告中也不知道我們所求的是什麼。
(二)若是我們所求的『一件事』也是地位的話,主也要責備我們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
(三)主接下去所問的問題,表明國度裡的地位與喝主的杯大有關係。主所要喝的『杯』是指順服父神的旨意(參廿六39,42),而經歷十字架的苦難。
【太二十23】「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
〔文意註解〕
「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 」:果然後來他們都為主受了苦(參徒十二1;啟一9)。
「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主在這裡是站在人子的地位上,尊重父神的主權,把一切都交在父神的手中,毫無自己的愛好和傾向。
〔話中之光〕
(一)主說杯是要喝的,地位卻是神所賜的,這說出:
(1)主只要父的旨意 —— 甘心喝十字架的苦杯,而不顧自己的得失。
(2)主絕對尊重父的主權,把一切都交在父手中。
(3)要認識恩典的原則,地位不是苦杯換來的,乃是神的賞賜。
(二)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十四22)。
【太二十24】「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他們弟兄二人。」
〔文意註解〕
這就證明十二個門徒沒有一個例外,彼此爭論誰可算為大(路廿二24),互不相讓,竟至嫉妒、惱怒。
〔話中之光〕
我們若活在肉體裡頭,也都要彼此惹氣,互相嫉妒(參加五19~21,26)。
【太二十25】「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
〔原文直譯〕
「...列國的君王作主治理他們,那些大人物掌權管轄他們。」
〔話中之光〕
(一)這世界的靈都是喜歡作頭,掌權管理別人,支配別人。
(二)在屬地的國度裡,所有的地位都是為著轄管別人。
【太二十26】「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
〔原文字義〕
「用人」執事,管家。
〔文意註解〕
「為大」:是指較一般人尊大。
「用人」:是指服事別人的工人。
〔話中之光〕
(一)「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世人貪求高位以便能轄管別人,這種靈絕不容許混到教會裡來。
(二)在屬天的國度裡,所有的地位都是為著服事、照顧、成全、牧養別人(彼前五1~3;徒廿28;弗四11)。
(三)認真地說,在國度(教會)裡,沒有地位的不同,而有恩賜、職事、功用的不同(羅十二4;林前十二4~6)。
(四)在國度裡,越大者就越沒有自由;反過來說,越是自己卑微、受苦,越是沒有自己的自由意志者,就越顯出為大。
(五)「用人」的原文與『執事』同字 —— 在教會中作執事,乃是以服事為本的。
【太二十27】「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
〔文意註解〕
『為首』是指最大;『僕人』是指失去主權的奴隸。
【太二十28】「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文意註解〕
「作多人的贖價」:『作』在原文中這個前置詞,是用來強調基督之死的代贖性質。『多人』基督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提前二6);救恩是給「萬人」的,但只有「多人」(即「信徒」)得著。『贖價』按原文的用途,這個字通常是指買回奴隸的贖價;同樣,基督以祂自己的生命為贖價,把我們從罪的奴役中釋放出來。
〔話中之光〕
(一)「正如人子來」:這話說出主並非空談,只要求別人,卻不要求自己;主乃是以身作則,自己率先作榜樣。在教會中作屬靈領袖的,也必須言行一致。
(二)主耶穌原是最大的,但祂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甚至將祂的性命服事給人(可十45;腓二8),使多人得著救贖。
(三)主要我們學習祂的榜樣,不在意地位,卻專心致力於服事人;而我們最高、最大的服事,乃是『己』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服事。
【太二十29】「他們出耶利哥的時候,有極多的人跟隨祂」:
〔背景註解〕
「他們出耶利哥的時候」:路加福音記載此事是發生在將近耶利哥的時候(參路十八35);我們必須瞭解耶利哥城的背景,才能明白其間有出入的原因。耶利哥在當時有新、舊二城,新城是大希律王所建,兩城之間有一條道路相通。馬太是記載耶穌出舊城之時,而路加是記載耶穌進新城之時,所以兩者並沒有矛盾。
『耶利哥』乃是被咒詛之地(參書六26)。
【太二十30】「有兩個瞎子坐在路旁,聽說是耶穌經過,就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罷。』」
〔文意註解〕
「有兩個瞎子坐在路旁」:馬可和路加福音均只記載『一個瞎子』,馬可福音更提到他的名字是『巴底買』(參可十46;路十八35),或許是因為巴底買的態度比較積極,所以其他兩卷福音書只提到他。馬太福音乃在『見證』耶穌是大衛的子孫,是彌賽亞,故提到『兩個』瞎子,因為『二』在聖經裡含有『見證』的意義。
「大衛的子孫」:這是猶太人對彌賽亞的稱呼;他們盼望彌賽亞來臨,施行拯救,除去人間困苦(參賽九7;耶廿三5~6)。
〔靈意註解〕
緊接著主糾正門徒想要為大的事例之後,就記載主醫治兩個瞎眼的事,有其屬靈的含意。換句話說,這兩個瞎子就是代表門徒;門徒因為瞎眼,不認識神國的事,所以彼此爭著要為大,主乃在此醫治他們。
「瞎子」:意即沒有光照和啟示,在黑暗中,不認識神,也不認識自己。
「坐在路旁」:意即停滯不前,生命不長進。
〔話中之光〕
(一)跟隨主才是蒙福之路,但人因眼瞎,不能跟從主走路,只得『坐在路旁』;這是一幅人在黑暗中可憐光景的圖畫。
(二)感謝主,祂使我們聽見福音,認識祂就是『耶穌』(原文意即『耶和華救主』或『耶和華的救恩』),是『大衛的子孫』(意即祂是那位要來的彌賽亞,因此向祂呼求。
(三)瞎子雖未看見主,但是「聽說」了,就即刻向主祈求,要『能看見』(參33節)。我們讀聖經時,並不是一下子就得著啟示,明白主的話;乃是先聽見了話,謙卑求主光照,然後才得著啟示。
【太二十31】「眾人責備他們,不許他們作聲;他們卻越發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罷。』」
〔話中之光〕
(一)求看見的禱告,常會被人禁止;但越被禁止,越發要迫切求告,這樣才能蒙恩。
(二)求啟示的禱告,應當不顧一切的艱難和攔阻,迫切肯求,才會有結果。
【太二十32】「耶穌就站住,叫他們來,說:『要我為你們作什麼?』」
〔話中之光〕
(一)「要我為你們作什麼?」禱告須有明確的目的。
(二)我們的禱告往往是一般性而無專一目的,或者是妄求(雅四3),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參22節),因此禱告得不著答應。
【太二十33】「他們說:『主啊,要我們的眼睛能看見。』」
〔話中之光〕
求眼睛能看見,是我們奔走屬天道路的開端(林後四6;弗一18;徒廿六18)。
【太二十34】「耶穌就動了慈心,把他們的眼睛一摸,他們立刻看見,就跟從了耶穌。」
〔話中之光〕(一)兩個瞎子原來『坐在路旁』(參30節),現在眼睛一得開,就在路上跟從主;要奔走道路,首須能看見。
(二)真實的摸,帶來真實的看見;真實的看見,產生真實的跟隨。
(三)瞎眼的人不認識主的寶貴,故斤斤計較工錢和地位(參12、21節);但若心眼得開,便會以主為至寶,並為祂丟棄萬事(腓三8),甘心跟從主走十字架的道路。
叁、靈訓要義
【君王國度與事奉工作的關係】
一、事奉工作與得國度獎賞的關係:
1. 主呼召人進天國作工(1~7節)
2. 當主再來時要獎賞各人(8~16節)
二、事奉工作與國度地位的關係:
1. 君王的榜樣 —— 被人戲弄、鞭打、釘死又復活(17~19節)
2. 門徒互爭為大(20~24節)
3. 國度的地位不是為操權,乃是為服事(25~28節)
三、在國度裡真實的事奉在於心眼得開:
1. 人在事奉上的難處都因著瞎眼 —— 紅眼(15節)
2. 門徒爭為大也是因著瞎眼(20~24節)
3. 眼睛得開,才能跟從主走十字架的道路(29~34節)
【主工人的榜樣和鑑戒】
一、三種類型的工人(1~16節):
1. 為工資而作工的工人 —— 『清早』所雇工人
2. 不計較工資的工人 —— 『巳初、午正和申初』所雇工人
3. 懷感恩的心作工的工人 —— 『酉初』所雇工人
二、工人的榜樣:
1. 背十字架,供應復活的生命(17~19節)
2. 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捨命服事人(28節)
三、工人的鑑戒:
1. 一心求高位,卻不認識自己(20~23節)
2. 不服別人,只願為大、為首,不願作別人的用人和僕人(24~27節)
四、工人的受造就(29~34節):
1. 體認自己是瞎眼的,惟有主能醫治
2. 雖遇攔阻,仍求恩不懈
3. 蒙主醫眼,得以看見,跟從主到底
【葡萄園 —— 天國的工作】
一、天國的工作需要人的配合 —— 雇人作工(1~2節)
二、天國的工作龐大,需要大批工人 —— 清早、巳初、午正、申初和酉初,都出去雇人(1~6節)
三、天國的工作有其範圍 —— 進葡萄園(1,4,7節)
四、天國有公義的獎賞 —— 講定的,不虧負你(2,13節)
五、天國有逾格的恩典 —— 我願意...我作好人(14~15節)
六、天國的工人有如在場上賽跑 —— 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16節;參林前九24)
【天國裡的地位】
一、求天國裡地位的人,不知道自己所求的是什麼(20~22節上)
二、在得天國裡的地位之前,必要先喝『杯』(22節下~23節上)
三、天國裡的地位是:神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23節下)
四、世界上的地位是在上的操權管束在下的;天國裡的地位卻不可這樣(24~25節上)
五、天國裡的地位是誰願為大、為首,誰就作眾人的用人和僕人(25節下~27節)
六、天國裡的地位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28節上)
七、天國裡的地位是要『捨命』以服事人(28節下)
【兩個瞎子得看見】
一、瞎子的可憐 —— 坐在路旁(30節)
二、瞎子的福音 —— 聽說是耶穌經過(30節)
三、瞎子的反應 —— 就喊著說(30節)
四、瞎子的堅持 —— 卻越發喊著說(31節)
五、瞎子的要求 —— 要我們的眼睛能看見(33節)
六、瞎子的得醫 —— 耶穌...一摸,他們立刻看見(34節)
七、瞎子的道路 —— 就跟從了耶穌(34節)
【瞎子蒙恩的原因】
一、抓住機會 —— 聽說耶穌經過,就喊著說...(30節)
二、不顧攔阻 —— 眾人責備他們,不許他們作聲,他們卻越發喊著說...(31節)
三、直言求告 —— 他們說,主啊,要我們的眼睛能看見(33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馬太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馬太福音提要」結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