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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三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施洗約翰傳道】

一、約翰的職事(1~3節)

二、約翰的生活(4節)

三、人的接受(5~6節)

四、論真實的悔改(7~10節)

五、引到基督(11~12節)

【王的受浸】

一、主的降卑(13節)

二、約翰的見證(14~15節)

三、父神的見證(16~17節)

貳、逐節詳解

【太三1】「那時,有施洗的約翰出來,在猶太的曠野傳道,說:」

〔原文字義〕
「那時」那些日子;「洗」(原文是『浸』,意即全然浸入水中);「傳道」宣講,公開報信。

〔背景註解〕
猶太人的祖先出埃及後,曾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故在猶太人的心目中,『曠野』是神帶領與施恩的地方。

〔文意註解〕
「那時」:指耶穌即將年滿三十歲(路三23),可以正式出來傳道之前不久的那些日子,暗示它們是具有關鍵性的時刻。

「施洗約翰」:在約翰名字之前冠以『施洗』職銜,以資與使徒約翰識別。

「猶太的曠野」:位於死海的北面和西面,包括約但河谷之廣大地區。

「傳道」:宣講天國的信息,為主耶穌作開路先鋒(參2~12節)。

〔靈意註解〕
「施洗」:是將悔改的人浸在水裡,藉以表明受浸者對自己的看法已有所改變,自己只配死,故把他埋葬。

「曠野」:象徵與世俗有分別。施洗約翰是叫人悔改、為主預備道路的(2~3節),所以他站在與世界相反的地位上,以『曠野』為家。

〔話中之光〕
(一)我們必須與世界分別,才能為主作見證(傳道)。

(二)人若愛世界,愛神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壹二15),所以服事神的人,首先要從世界「出來」,憑信心過仰望神的生活。

(三)約翰生長在曠野(路一80),傳道也在曠野,這表示他所傳講的信息和他的生活完全一致。

【太三2】「『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原文字義〕
「天國」諸天的國;「近了」就在眼前(指地方),即將到來(指時間);「悔改」心思的轉變,思想上的改變。

〔文意註解〕
「天國」:是屬天的國度,就是神掌權治理的範圍。

「天國近了」:神原是『諸天和地的主』(創十四22),但因地上的人背叛了神,致神的旨意只能通行在天上,不能通行在地上(太六10),所以神變成了『天上的神』(拉一2;尼二4),如今,神要藉著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在地上彰顯諸天的權柄,所以說天國近了。

「你們要悔改」:指人的心思原來是遠離神、背向神,如今為著進入屬天的國度,必須從心裡歸向神。『悔改』在原文並不含行動的意思,而是指在思想、看法上有所改變。

『天國近了』是一個事實,所以『應當悔改』;不是說你們悔改,天國才近了。

〔話中之光〕
(一)何地人不順服屬天的權柄,何地就無屬天的國。

(二)悔改不是行為的改變,所以不是棄惡從善;悔改乃是心思的改變,是將心思從一切在神之外的人事物轉向神自己。

(三)人在神面前最大的罪,乃是心中背逆、不順服神;這也就是我們在悔改時所要認的『罪』。人一切的罪都是出於背叛神。

(四)我們什麼時候心中回轉歸向神,什麼時候就是把天國帶下來。

(五)我們的心若只顧到宗教、道理、儀文、事奉,而忽略了主自己,那麼我們也應當悔改。

(六)我們自己先要讓神掌權,然後才能把別人帶到神的權下。

【太三3】「這人就是先知以賽亞所說的。他說:『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祂的路!』」

〔背景註解〕
古時君王出巡時,有一批先遣人員在前呼喝開路,遇道路有坑洞或崎嶇難行時,必先修補使之平坦。

〔文意註解〕
「這人」:即指施洗約翰。

「就是先知以賽亞所說的」:下面的話引自以賽亞四十章三節。

「預備主的道,修直祂的路」:指明施洗約翰的任務就是替主舖路 —— 促使人的心思回轉歸向主,好讓主有平坦的道路能進到人的心中,掌權作王。注意這裡是指『主』的道和『祂』的路,並不是指我們信主之後所要走的『義路』(詩廿三3)。

〔話中之光〕
(一)聲音轉瞬即逝,無影無蹤;約翰只不過作主『出口』而已,並不為自己留下什麼;我們見證主,不是見證我們自己。

(二)一個事奉主的人,應當盡力把人引到主面前,而不計較自己的得失、地位和名利,更不企圖叫人跟隨自己。

(三)「喊著說」表明約翰裡面真是滿了負擔,使他不能不喊;我們事奉主,必須是出於負擔,並且滿心要把裡面的負擔傾倒出來。

(四)我們原來的心不但高低不平,並且有許多彎曲;真正的『悔改』就是鏟平並修直,也就是「預備主的道,修直祂的路」。

(五)我們的心不只要轉向主,並且也要讓主在我們的心裡有通達的道路,好叫祂能佔有我們心中的每一角落。

(六)主僕的首要任務是為主預備道路;凡不是讓主在人的裡面越過越有路的工作,就不是服事主的工作。

(七)主的道路不是一些外面的教訓、規條、方法、制度,而是我們這些『人』;『人』對了,主才有路。

【太三4】「這約翰身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吃的是蝗蟲、野蜜。」

〔背景註解〕
施洗約翰的父親是作祭司的(路一8~13),祭司是在耶路撒冷聖殿中供職,其衣食均需嚴守規定(利八6~9;十12~15);猶太人向來是子承父職,但如今約翰身在曠野,他的穿著和吃食,完全違反祭司的規定,所以他在此不是作祭司,而是作先知,故主耶穌說他就是那應當來的以利亞(太十一14)。注意約翰的裝束,與先知以利亞極為相似(王下一8)。

〔靈意註解〕
「衣服」:象徵行事為人(啟十九8);『食物』象徵生活能力的源頭,和生命的供應。

〔話中之光〕
(一)施洗約翰信息的中心是叫人悔改,所以他站在和世人相反的地位;他的飲食和服飾,都與世人不同。今天我們基督徒不能照字面來學習施洗約翰的飲食和服飾,以免被世人誤以為基督徒都是『怪人』;但我們要照靈意來學習。

(二)「駱駝」的特點是跪在主人面前承受和卸下重擔,在野地裡載重跋涉;我們也該時常跪在主前,從主接受負擔,勞苦服事主。

(三)神的工人不但要忍辱負重,並且要常常跪在神面前,與神有親密的交通;神的工人總要以祈禱為念(徒六4),不禱告就不要作工。

(四)作主的僕人,生活行為應當受約束(「束腰」),才能作好服事的工作(路十二35;十七8);特別是在人面前要以謙卑束腰(彼前五5)。

(五)「腰束皮帶」象徵十字架治死我們天然的生命,作了我們的約束。

(六)「蝗蟲野蜜」都是天然的產物;我們的生活應當單單仰望神(提前六17),而不依靠人為的供應。

(七)主的工人生活不宜奢華,衣食越簡單,事奉越有能力;今天有些傳道人,享受是一流的,事奉卻是三流的。

(八)站在超脫的立場(在『曠野』,而非城裡),沒有華麗的外表(「穿駱駝毛的衣服」),行為受約束(「腰束皮帶」),不仰賴人為的供應(「吃的是蝗蟲野蜜」),乃是先鋒的生活見證。

【太三5】「那時,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並約旦河一帶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約翰那裡」

〔文意註解〕
本節是概括性的講法,指『許多人』,而非『所有的人』,但我們可以確定,約翰的傳道,已經引起廣大群眾的注意,究其原因,想必是因為他有:

1. 神的話(路三2)。

2. 劃時代的信息(2節)。

3. 獨特的風格和生活見證(4節)。

〔話中之光〕
(一)約翰身在罕無人跡的曠野裡傳道,卻能吸引人潮;作主工不在乎地點,而在乎工作是否出於主,出於主的就能吸引人。

(二)約翰所傳的信息非常簡單,所過的生活非常簡陋,卻能影響全猶太一帶地方的人,這是因為他言行一致 —— 所傳的就是他所行、所經歷的,所以他的信息是活的,是有能力的。

【太三6】「承認他們的罪,在約旦河裡受他的洗。」

〔文意註解〕
「承認他們的罪」:就是承認他們心中離棄神的罪,人所有的罪行都是由於離棄了神。

「在約但河裡受他的洗」:約翰的浸與基督徒奉主耶穌的名受浸不同,因為基督徒的受浸,是重在與基督的聯合,包括消極方面的埋葬,即與基督同死,也包括積極方面的復活,即與基督同活(羅六3~5)。約翰的浸,則是領人相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那一位(參11節),僅重在消極方面的對付,藉浸入水中,將已往離棄神的罪行,作個結束,所以又稱作『悔改的浸』(徒十九3~4)。『悔改的浸』不是歸入基督,乃是受浸者對自己看法的改變;人來受約翰的浸,是向他承認自己的罪,而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所以是藉著受浸宣告自己只配死。

有些傳道人以本節作為勸人要在『公眾面前認罪』的根據;但是,本節的受浸在當時既是個人的行為,可見認罪也應是個人的行為,因此我們不能同意上述『公開認罪』的主張。

〔話中之光〕
(一)那些悔改的人到約翰那裡作兩件事:一是『承認自己的罪』,一是『受他的浸』。每一個真正悔改的人,都應該是知道自己是有罪的人,也知道自己必須置於死地。

(二)認罪在受浸之先;人若不承認自己有罪,自己該死,就表示他對自己的看法從來沒有改變過,也就從來沒有悔改過,而沒有悔改的受浸,只是一種儀式,絲毫沒有意義。

(三)我們必須恨惡自己,覺得自己在神面前『無地自容』,所以才來要求受浸,好把自己埋在水裡。

【太三7】「約翰看見許多法利賽利人和撒都該人,也來受洗,就對他們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

〔原文字義〕
「法利賽」分別的,分開的;「撒都該」正的,對的。

〔背景註解〕
「法利賽人」:原屬注重遵守律法儀文,並與世俗隔離的團體,但後來逐漸演變成墨守成規,拘泥傳統(太十五1~9),只注重外表形式,而忽略了內心實際(太廿三章),當時的文士多屬法利賽人。

「撒都該人」:猶太人的世襲貴族,多從事祭司職務,他們思想開明,只承認摩西五經,反對法利賽人所遵守的口傳規條,他們也不信鬼魂、天使、復活等道理(太廿二23~32)。

〔文意註解〕
「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他們是當時宗教界的領袖人物,可見約翰所傳的信息業已在猶太教中引起了極大的震撼。

「也來受洗」:他們之中有很多人是假意悔改的,以為只要接受約翰的浸,就能免受神的審判。

「毒蛇的種類」:指裡面心性敗壞的罪人(太十二34)。

「將來的忿怒」:指神對罪人所積蓄的忿怒,要在審判的日子完全顯露出來(羅二5)。

約翰責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話,或係引用先知耶利米的警告,指他們如同棲身樹林中的蛇類,當人們砍伐樹木,放火焚燒林野之際,蛇類倉惶逃命(耶四十六22)一樣,當耶和華的審判將臨之際,他們打算藉著接受約翰的浸,逃避神的忿怒。

〔靈意註解〕
「法利賽人」:代表注重儀文、規條、字句的保守派基督徒;「撒都該人」代表注重頭腦、理智、推理的不信派(新派)基督徒。

〔話中之光〕
(一)新派基督徒什麼都不信,舊派基督徒只相信信條,卻不曉得神的大能,所以都是「毒蛇的種類」。

(二)照人原來的本相,我們都是「毒蛇的種類」;我們若沒有這樣的看見,恐怕作基督徒會作得不像樣子,終歸要失敗。

(三)今天在基督教裡面,有很多所謂的傳道人,乃是「毒蛇的種類」;他們不只自己有罪,且他們的教訓裡面有毒素,能以毒害、影響別人。

(四)我們必須在神的大光底下,看見自己並不比別人好,才會俯伏下來,仰望神的恩典。杯子要裝水,必須放在水壺下方;受恩者必俯伏在灰塵中,神的恩典才能落在他身上。

(五)對於虛情假意的人,施洗約翰當面抵擋,直言定罪,這乃是主工人該有的態度。

(六)約翰有先知屬靈的眼光,能透視人裡面的存心;今天事奉主的人缺乏屬靈的分辨力,難怪教會裡面有太多的閒雜人。

(七)今天只要人肯受浸歸主,不問是出於真心或假意,一律歡迎接納,結果教會的人數是增多了,但教會屬靈的份量卻減少了。

【太三8】「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文意註解〕
約翰的意思是說,人若要逃避神的忿怒,不可只在外表上受浸,而須以實際生活和行為的改變,來證明裡面的悔改。

〔話中之光〕
(一)神不重看外表的形式,乃重看屬靈的實際。

(二)真正的基督徒,要有實際的生活和行為,來證明裡面的悔改;所以得救之後行事為人,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腓一27),不要再像外邦人的樣子(弗四17~22)。

【太三9】「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袓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

〔原文字義〕
「祖宗」父親;「興起」復活,起來,使生出。

〔背景註解〕
猶太人非常遵重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認為他們自己才是神應許給亞伯拉罕子孫祝福的合法承受者,其他各族人(包括以實瑪利、以掃等人的後裔)都與神的祝福無分無關。

「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袓宗」:猶太人有俗語傳說:『祖宗亞伯拉罕坐在地獄門口,不許他任何一個子孫下入地獄。』這是認為有亞伯拉罕在,神必善待猶太人。

〔文意註解〕
「我告訴你們」:這是先知藉著聖靈的運行,運用權柄說話的口吻。

「石頭」:指沒有生命的東西;亞伯拉罕的肉身如同已死,只因著信心,蒙神祝福,竟得興起許多子孫來(羅四17~20)。

本節施洗約翰的話,乃在指出:血肉之體和亞伯拉罕根本不發生關係。亞伯拉罕肉身生的,不一定就作亞伯拉罕的子孫;不是亞伯拉罕肉身生的,反而作了亞伯拉罕的子孫。所以這裡面暗示『信心』的功效,人惟有藉著信心,才能蒙神悅納。

〔話中之光〕
(一)神所看重的,不是我們的身份,乃是我們裡面實際的情況;不是我們屬靈的家譜,乃是我們現在屬靈的光景。

(二)悔改歸主是個人的事,與傳統無關;一切屬靈的事,必須親身經歷才算得數,別人不能代替我們。

(三)基督徒不要自認為已經得救了,不會滅亡了,就放心去過醉生夢死的生活;要知道神是公義的,我們得救以後的情形仍要受神審判。

(四)不僅猶太人以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自詡,以為什麼都沒有問題了,今天也有許多基督徒,自以為是屬於某某團體,某某屬靈偉人的門下,就都是得勝者了。

【太三10】「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

〔文意註解〕
「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喻指隨時會把樹砍下來,藉以警告時日無多,要把握機會悔改。

「凡不結好果子的樹」:指假意悔改的人,因為裡面沒有重生的經歷,自然外面也就沒有神生命的流露。

「就砍下來丟在火裡」:指將來必遭審判,而被神丟棄。

〔話中之光〕
(一)什麼樣的樹(生命),結出什麼樣的果子(行為);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太七18)。

(二)凡從天然生命這棵樹上長出來的,沒有一件事能蒙神的悅納,都要連根砍掉;外邦人因為『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所以才會『貪行種種的污穢』(弗四17~19)。

(三)凡不能把基督(「好果子」)表現出來的,在永世裡都要失去價值。

【太三11】「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祂提鞋,也不配。祂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

〔背景註解〕
猶太人出外,一般都穿無鞋幫的拖鞋;進入室內則脫鞋。最低微的奴隸,所要作的工作之一,就是替他的主人或來客解鞋帶、脫鞋並提鞋,然後拿盆水來替他們洗腳。

〔文意註解〕
「那在我以後來的」:指耶穌基督。

「我就是給祂提鞋,也不配」:自認為連作祂的僕人也不配。

「祂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不可把『火』靈然解作『舌頭如火焰』(徒二3)或『心裡火熱』(羅十二11)。根據『與』字在原文是連接詞,表示上下兩詞是同類的,所以『聖靈』既是按字面解釋,則『火』也必須按字面解釋。這裡說出主耶穌兩面的工作:

1. 對於真實悔改相信祂的人,祂要用聖靈給他們施浸,就是把他們浸到聖靈裡,使他們得著神的生命,成為基督的身體 —— 教會(林前十二13;徒二2~4)。

2. 對於不肯悔改信主的人,和掛名的基督徒,祂要用火給他們施浸,就是火的審判(啟廿15)。

〔話中之光〕
(一)施洗約翰是主的先鋒,他的任務是領人悔改,指向基督;我們也應當如此把人們引到主面前。

(二)悔改不是目的,而是一條道路,要把人引向基督(「但那在我以後來的」)。悔改是叫人失去自己,信心是叫人得著基督;悔改是消極的,信心是積極的。悔改必須加上信心;光是悔改沒有用,那不過叫我們一直注意自己的失敗,像以前注意自己的好一樣。

(三)基督為天國的君王,乃是帶著屬天、超越的權能的(「能力比我更大」)。

(四)事奉主者,應該有像施洗約翰那樣謙卑、溫柔的態度(「我就是給祂提鞋,也不配」)。

(五)人若不肯悔改、接受水浸,將來就要受到火浸;凡肯悔改、接受水浸的人,今天也就同時領受靈浸(林前十二13)。

(六)今天不好好活在靈裡的,將來就免不了遭受火燒(林前三13)。

【太三12】「祂手裡拿著簸箕,要揚淨祂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裡,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

〔背景註解〕
古時猶太人收割麥子後,在打禾場上曝曬、碾壓,使穀粒脫離糠皮,然後用簸箕將混有糠秕的麥子迎風拋向空中,較重的穀粒會落在身邊近處,而較輕的糠皮則被風吹到遠處,藉以分開麥子和糠皮,再把乾淨的麥子收在倉裡,至於糠皮則作爐火的材料,被火燒掉。

〔文意註解〕
當主耶穌再來的時候,祂要作分別和審判的工作;祂要判定誰是有神生命的麥子,誰是虛有其表的糠;前者會被收在天上的倉裡(即進入永生),後者要被扔到火湖裡燒掉(即永遠滅亡)。

〔話中之光〕
(一)撒但是要篩麥子(路廿二31),我們的主則是要「揚淨」糠;我們若作有份量的「麥子」,只在今世有苦難;作沒份量的「糠」,則要永遠受苦。

(二)主審判的目的,是「揚淨」,是純潔,是分別;凡在今天肯接受主審判的,也必通得過將來的審判。

(三)掛名的基督徒就是「糠」:外表和「麥子」差不多,但裡面沒有生命。

(四)主不願信祂的人,一輩子都在原來的世界裡,總有一天,信和不信的要永遠分開。

(五)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只有從靈生的,才是靈;十字架在我們身上一直要作分開的工作。

(六)十字架要剷除舊造的生命,凡出於天然的,都要被毀滅。

【太三13】「當下,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旦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

〔文意註解〕
「當下」:就是約翰在約但河給人施浸的期間。

「要受他的洗」:這並不是說,祂承認自己有罪,須要領受悔改的浸,而是表明祂要站在人的地位上,履行神對所有人的定規。

〔話中之光〕
(一)約翰福音不記主耶穌受浸,因為約翰表明祂是神;其他三本福音書都記,因為表明祂是人。凡是人,都須置於死地。

(二)主耶穌在約但河受浸,這是說所有屬於人的,無論好壞,都必須經過死,才能為神所用。

(三)主不從猶太的耶路撒冷來,而從外邦人住的「加利利來」,表明這恩典不僅是猶太的,並且要達到全世界。

【太三14】「約翰想要攔住祂,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裡來嗎?』」

〔文意註解〕
「約翰想要攔住祂」:不是拒絕,而是自覺不配給耶穌施浸。四本福音書,只有馬太福音如此記載,因為表明祂是王。

「我當受你的洗」:這是向主歸服,承認耶穌就是那位比他能力更大的。

〔話中之光〕
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太十24);我們作主的僕人,必須永遠謙卑。

【太三15】「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或譯:禮)。』於是約翰許了祂。」

〔原文字義〕
「暫且」現在,如今;「盡」成就,成全,履行,達成;「義」公正,合理。

〔文意註解〕
「你暫且許我」:主不認為約翰的態度錯了,但為著手續上的權宜,主仍要約翰給祂施浸。

「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義』指因順服神的定規而顯出的公正,就是合理合法。主是站在作人的地位上,順服神對人的定規,盡祂作人的本分,這對神、對人都是合理合法的。

〔話中之光〕
(一)主原無罪可悔改,毋須受浸,但祂情願站在罪人的地位,向神歸順,並且承認人是該死的;我們豈不更該悔改歸向神嗎?

(二)主以受浸開始祂在地上的工作,這說出祂事奉的原則,正是藉死亡供應生命。

(三)主是藉受浸 —— 置自己於死地 —— 來盡諸般的義;這說出主是藉著在十字架上受死,來成全律法的要求。

(四)我們信徒也須置自己於死地 —— 不隨從肉體,只隨從靈 —— 如此,律法的義,才能成就在我們身上(羅八4)。

【太三16】「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祂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

〔文意註解〕
「從水裡上來」:表明祂受浸時,是全身浸入水裡。

「天忽然為祂開了」:『天開』意即人眼可以看見天上的景象(徒七56),『為祂開了』並非只有祂才能看見天開,而是說天因著祂的緣故而開了,使人藉著祂能夠看見屬天奧秘(約一51)。

〔靈意註解〕
「鴿子」:聖靈的表記,象徵聖靈的柔和、溫順、單純。神的靈降在耶穌身上,表明祂就是神用聖靈所膏的基督(意即『受膏者』)。

〔話中之光〕
(一)教會要受水浸與靈浸之先,主卻在此都受了,這說明教會一切屬靈的原則和實際,都先積蓄在元首的裡面;豐滿的基督乃是一切屬靈豐富的源頭。

(二)天只能向死而復活的人打開;我們信徒若站在與主同死同復活的地位上,天也照樣要向我們打開。

(三)因著主服了天的權柄,那從前因著人的背叛而閉塞的天,忽然為祂開了,從此帶下了一切屬天的豐富 —— 神的靈、神的話和神的喜悅。

(四)各樣屬天的福分莫不由祂承受,我們也只有聯於祂,才能有分於天和一切屬天的。

(五)我們應當求主用聖靈厚厚的澆灌在我們身上(多三6),好叫我們得著屬靈的能力,為主作美好的見證(徒一8;二18~21)。

(六)滿有聖靈的人,必會像鴿子一般的對人柔和,對神專一、純全。

(七)膏油乃是表明神的所有權(利八12,30);我們若要被神所佔有,便須經過死而復活的手續。

【太三17】「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文意註解〕
「從天上有聲音」:是父神的聲音(彼後一17)。

「這是我的愛子」:是父神向人們的宣告和介紹,表明耶穌的神性,祂到地上來彰顯父神(約一18)。

「我所喜悅的」:承認祂的所是和所作,在在深蒙父神的喜愛,含意要我們都聽從祂(太十七5)。

〔話中之光〕
(一)耶穌是神的愛子 —— 兒子是父親的彰顯和表明 —— 我們惟有藉著主耶穌,才能看見並認識神。

(二)基督是神所喜悅的 —— 我們若要討神的歡喜,便須單單聽從主,又要住在主裡面。

(三)父神對主耶穌的稱讚表明:

1. 在此之前,三十年來主耶穌的為人,滿足神的心意。

2. 主耶穌藉受浸所表達順服神的心意,蒙神悅納。

叁、靈訓要義

【先鋒的職事】

一、「天國近了」(2節) —— 宣告天的權柄

二、「那在我以後來的」(11節) —— 向人指明基督

三、「預備主的道,修直祂的路」(3節) —— 為主預備人心

【認識悔改】

一、悔改的理由 —— 因為「天國近了」(2節)

二、悔改的表現 —— 認罪並受浸(6節)

三、悔改的好處 —— 「逃避將來的忿怒」(7節)

四、悔改的功效 —— 結出相稱的果子(8節)

五、悔改的目的 —— 相信那以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11節)

【先鋒的生活見證】

一、「在曠野」(3節) —— 站在超脫的立場

二、「身穿駱駝毛的衣服」(4節) —— 沒有華麗的外表

三、「腰束皮帶」(4節) —— 行為受約束

四、「吃的是蝗蟲野蜜」(4節) —— 不受人為的供給

【先鋒的靈】

一、不為自己求榮耀,只作『聲音』(3節)

二、「喊著說」(3節) —— 裡面滿了負擔

三、對人沒有避諱 —— 直言定罪(7節)

四、指引正路(8節)

五、為主作見證(11~12節)

六、謙卑,守住身份(11,14節)

【如何才能有分於天國】

一、應當悔改(2節)

二、要預備主的道,修直祂的路(3節)

三、認罪、受浸(6節)

四、要結出與悔改相稱的果子(8節)

【天國的性質】

一、是一種情況,能使人逃避將來的忿怒(7節)

二、是一種生命,能使人結出聖潔、公義的行為(8節)

三、是一種屬天的關係,它和人肉體的出身無關(9節)

四、是一種分別,凡未和天國發生關係者,要被丟在火裡(10節)

五、是一種導向,引人認識基督(11節)

六、是一種歸宿,凡屬祂的人要永遠與祂同在(12節)

七、是一種境界,帶下屬天的祝福(16~17節)

【三種的浸(11節)】

一、約翰的水浸 —— 叫人悔改認罪

二、主的靈浸 —— 叫人得著靈生命

三、主的火浸 —— 審判,燒掉神之外的一切

【兩種的人(12節)】

一、「麥子」 —— 具有生命的內涵 —— 要被「收在倉裡」

二、「糠」 —— 虛有其表 —— 要被「不滅的火燒盡了」

【主耶穌受浸所表明的教訓(15節)】

一、人天然的生命(舊人)都須要被了結和埋葬

二、每個人都有當盡的義,沒有人可以不理會作人的本份

【主耶穌受浸所得的結果(16~17節)】

一、天為祂開了

二、神的靈像鴿子降在祂身上

三、從天上有父神讚賞的聲音,為祂作見證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馬太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馬太福音提要」結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