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壹书全书综合拾穗 【约翰提及三种不同的“谎言”,有何背景?】 约翰在本书信第一章及第二章曾提及“谎言”“自欺”及“以神为说谎”这三种有关“谎言”的事如下; 一、若说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中行,就是说谎话的。(一章6节) 二、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8节) 三、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10节) 四、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二章4节) 五、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不认耶稣为基督的么?(22节) 六、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四章20节) 这六次有关谎言的事,可分为三类: ①口说信神,行为却犯罪的人,乃是说谎话的。 ②口说信耶稣,但又否认他为基督,也是说谎话的。 ③口说爱神,却恨他弟兄,也是说谎话的。 约翰所题这些说谎话的人,完全是针对上述那些制造异端的所谓知识派。他们比耶稣时代的法利赛人更厉害。法利赛人是公开与耶稣作对的,敌我分清,容易使信耶稣的人清楚分辨法利赛人的罪行。但知识派乃是渗透在当时的教会中,甚难使人分辨。约翰在这里所用“我们若说”及“人若说”等语气,很可能就是这些假冒为善的知识派所常用的句子。 知识派中有人主张纵欲,以为肉体不过是灵魂外面的“包裹”,所以肉体犯罪,并不影响灵魂的圣洁。但约翰在本书信中斥责这些说谎话的。本书信第二、第三章便是约翰针对这种“肉体犯罪并不影响灵魂圣洁”的谬论。 ── 苏佐扬《圣经难题》 【约翰壹书要义】 使徒约翰是使徒中唯一年迈而归的,本书或即其最后的著作,是他充军回来,快要离世时所写。一个年纪高,阅历深的人所留遗着当然是十分重要。当时会众多已领受了新约全部启示,在真理知识上或有些长进,不过会中已有假先知兴起,不信耶稣是“成肉身降生的”,且有多人爱心渐冷。老年的约翰遂写本书呼叫“小子们——小子们”一连七次,呼喊他们儆醒起来,一面谨防异端,一面在灵道中进步。灵知灵命既发展,自不怕异端的诱惑。全书要义可分三步: 一、神就是光(1:l-3:10) 第1章头4节是全书的引言,述明神生命在基督里并历史上之显现,为基督徒生活的根基。这生活即是与神相交(约l7:3),“神人交通的原则”是“行在光中”(1:6-7)。此原则是由于神的本性而定,神就是光,凡与神交通的人亦必须行在光中。意即有圣洁的品行,方可与神交通。因神与人相交通,并非把其道德标准降低,乃是将人的价值品性提高,使人有神德神性,堪与神相通。 (一)论光明生活的障碍--罪(1:5-2:2),罪是与神相交绝大的障碍。神的儿女必须行在光中,如同神在光明中行,解决了一切罪的问题,把罪“洗净”并得到身灵的赦免。世界最大之字即是“罪”,人心灵中最大的障碍亦是罪,可幸神人中间有一位中保来担当我们的罪,将此障碍消除。 (二)论光明生活的测验--爱(2:3-28),行在光中与神交通,以爱为据。 1.以弟兄相爱为据(2:3-ll),这是所赐旧而新的命令。 2.以不为世界为据(2:12-17),“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这些事“乃是从世界来的”。 3.以反对异端为据(2:18-27),越爱主越不能容忍异端,那些与异端妥协的皆是爱主之心不够。 (三)论光明生活之准备——义(2:28-3:12),即行新诫命,并有真理知识,作神儿女的其行事为人必须合乎神的本性而有义行。 1.现在的地位(2:28-29)住在主里面而有神儿女的义行,在他面前方不至惭愧。 2.将来的盼望(3:1-2)
到主再来时,“我们必要像他”,这是我们最大的盼望。 3.现在地位与将来盼望的关系(3:3-12)“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除灭魔鬼的作为,而“彼此相爱”。
二、就是爱(3:11-4:21) 爱即属灵家庭的家规,这本是旧命令。但在基督里又成了新命令,因为是在神的爱里并基督的爱里而相爱。有了新的作用,新的能力,新的效感,新的快乐,神儿女必有神爱的生活。其原则即必合于神的本性,神的本性就是爱,因而凡为神生的,亦必以爱为凭。 (一)以弟兄相爱为据(3:11-24)如果“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已经出死入生了”。 1.爱为起初所受的命令(11-15)“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11节)。耶稣曾说:“你们要彼此相爱”(约13:34)。 2.爱有耶稣所立的标准(16-20)“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 3.爱为祈祷蒙允的条件(21-24)“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神的命令……即彼此相爱”(23节)。 (二)以不爱世界为据(4:1-6)
有了主的爱,必爱主所爱,恶主所恶。 1.辨认邪灵(1-3)
要试验邪灵,辨认邪灵,其方法最简易即:“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并“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 2.得胜世界(4-6)
“小子们哪,你们是属神的,并且胜了他们,因为那在你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他们是属世界的……我们是属神的……不属神的,就不听从我们”。 (三)以住在神爱里为据(7-21) “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19节),不论是我们爱神或爱人,皆是“因为神先爱我们”。
1.最大的诫命爱神、爱人,是最大的诫命,“神就是爱”(8节)。再说:“神就是爱”(16节),信徒的爱皆是源于神的爱,“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 2.最乐的居所“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神就是爱,住在爱里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住在神里面,住在爱里面,这是何等福乐的居所。 3.最美的享受住在神爱里即信徒最大最美的享受。“住在爱里面……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爱既完全”,享受亦即完全了。
三、神就是生命(5:1-21) 生命的原则,即生命皆由生命而生。有什么生命产什么生命,有什么生命必有什么生活。 (一)神生命必由神而生(5:1-4,18)信徒的生命“都是由神而生的”。 1.由神而生的必爱生他的神,爱神的原因是由于天性,因为由神生的不能不爱“生他的神”。
2.由神而生者必爱神所生的,“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 3.由神而生者必乐遵守神诫,“神的诫命不是难守”。“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 (二)神生命有得胜之信(5:4-22) “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5:4)。 1.信心的得胜 “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 2.信仰的基本 信徒的信仰极单纯,其基本即“信耶稣是神的儿子”(5节),“神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12节)。 3.通道的见证 “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耶稣钉十字架时有兵刺其肋旁,随即有水,血流出来。圣经每以水喻真理,是主的见证,即血、真理、灵,三者皆是耶稣的见证,且“有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 (三)神生命有明确之知(13-21) 知的原则是由信与行,基督的信仰不是遗传的,假定的,乃是能显于经验,见于实行的。也不是客观的,迷信的,乃是有明确的知识“丰丰足足的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使他们真知神的奥秘,就是基督”(西2:2)。 1.确知自己有永生(5:13)。 2.确知合神旨求必得(5:14-17)。 3.确知神生者不犯罪(5:18)。 4.确知信仰根据之可凭(5:19-20)。 最后说“远避偶像”,是因信徒既是从神而生与神有“交秘”,且与神同在光明里行,自必保守纯固信仰,不致亲俯异邦偶像,亦更不能服从异端。不论有形无形的偶像,当然远避,不至叫主爱受伤。 ── 贾玉铭《约翰一书要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