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利門書導論拾穗 【何謂腓利門書?作者是誰?(門1)】 答:①腓利門書全書僅25節,乃保羅寫給腓利門的一封私人書信,為保羅十四卷書信中最短的一卷(羅,林前,林後,加,弗,腓,西,帖前,帖後,提前,提後,多,門,來),其內容要義,系記述保羅為腓利門的愛心信心感恩祈禱,為接納奴僕阿尼西母懇求,以及個人未來行動的盼望,與最後問安祝福等語。本書主要信息,就是論到關於為一個逃奴代求的事。 ②腓利門Philemon——意即友情,友誼,從本書看出為保留帶領歸主(門10)而被保羅之密友同工。在他家中沒有教會,對於患難中的弟兄們,樂善好施,愛心可嘉。他有奴僕阿尼西母(參三一九題),是歌羅西人,因此推斷腓利門是住在歌羅西的人(門10;西四9)。從這些關係情形看來,他的家庭經濟顯為十分寬裕富足。至於他與保羅的來往關係始於何時,聖經雖無記載,不過保羅會在以弗所傳道三年之久(徒十九),可能是在那時相遇而接搜救主,並得到保羅的教導,以致成為敬虔事奉基督愛主愛人的人。許多信徒從他那裡得安慰和勉勵,所以保羅稱他為親愛的同工,傳說他後來成為歌羅西教會的監督,因尼祿皇的事件發生(參三五二題4項),就為主殉道成仁了。(生平參一四五題5,9項)。 ③本書為保羅首次在羅馬坐監時,與提摩太聯名所寫的,和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合稱為獄中書信,時在主後六十一至六十三年間,與歌羅西書同時,也是打發同一使者帶去的(門10,12;西四7-9)。本書寫作原因,是因為奴僕阿尼西母似乎偷了主人腓利門家裡的錢,逃到羅馬,後來遇見保羅而信主,願意就在羅馬服事保羅;但因保羅認為他既是腓利門的僕人,須得其主人之許可,故應當打發他先回他主人腓利門那裡去求請赦免,惟恐主人拒絕收留給予處分,所以就為他寫了這封信(門19),要他隨身帶去,或由推基古帶去,懇求腓利門能夠接納他,待他親愛如弟兄,不再是奴僕的地位。同時保羅自己願意表示為他償還的欠帳,予以愛心之關懷,盼望腓利門使保羅的心在基督裡得快樂。 ④本書雖然只有一章,而且是屬於一封私人短函,但其內容文詞表達極為美好,在禮貌,謙卑,機警,以及寬容,仁厚,溫柔,愛心等各方面的表現,都是出類拔萃的。其感人肺腑之語,溢於言表,尤其是保羅為奴僕阿尼西母煞費苦心,在尋求得到釋放自由這件事上,給予古今社會黑暗之蓄奴隸制度的人們一大警戒,恢復尊重人權自由,宣導博愛平等,開創先聲,是以證明本書有其高度的價值。——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腓利門為誰?何以保羅要寫信給他?】 “腓利門”(PHILEMON)意即“友誼”,是從希拉文的PHILE O意即“情感的愛”一字轉來。聖經除了本書提及他以外,別處並未題過他的名字,多數解經家根據本書與歌羅西書的關係,推測下面數事: 一、腓利門是歌羅西的一位信徒,在歌羅西教會占重要地位,所以他家裡有教會(2節)。 二、阿尼西母是歌羅西人(四9),他是腓利門的奴僕,因此,腓利門是住在歌羅西的人是毫無疑問的。 三、保羅在歌羅西書中勉勵亞基布(西四17),而亞基布在腓利門書則被稱與保羅一同當兵的,多數解經家相信亞基布是腓利門的兒子,也是為主工作的人。 四、本書題到以巴弗、馬可、亞裡達古、底馬和路加等人都問腓利門安,他們也問候歌羅西教會的人安(西四),足見這些人都認識歌羅西信徒,顯然地腓利門是歌羅西信徒的一分子。 五、至於亞腓亞,解經家大都猜想她是腓利門的妻子,保羅稱她為妹子,是表示在主裡的稱呼。 保羅寫腓利門書的原因,很清楚地在本書中表明出來。因為那為奴的阿尼西母得罪主人腓利門而逃走到羅馬去,在該處因聽 聞保羅傳福音而信主,而且願意在羅馬服事保羅(13節)。但保羅認為根據羅馬律法,奴僕是應該終生服事買他回來的主人,所以保羅寫這封書信為阿尼酉母求情,希望腓利門再收留他,而且以基督的愛視他為弟兄。我們如果仔細研究本書信,便知保羅用最巧妙的文筆與說法,並以他與腓利門之間的最高友誼為代價,說服腓利門,雖然我們不知道這書信的效果如何,但一般人都相信腓利門一定依照保羅的請求,收留悔改後的阿尼西母,而且相信阿尼西母一定比以前有更好的生活表現,使腓利門快樂。 ── 蘇佐揚《聖經難題》 【保羅在何時何地寫腓利門書?本書有價值?】 腓利門書與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合稱為“監獄書 信”,即保羅首次在羅馬為主被囚時所寫(請參閱腓立比書對“監獄書信”的研究,該處有詳盡的解釋)。 解經家多數相信這些書信多是著於羅馬,保羅自己所租的房子,因他是特准為“自由犯人”(徒廿八16;30)。時為紀元後63至64年。 本書信雖然只有一章,而且是一封私人函件,但它能保存至今,而且被選為經典一部分,證明它本身有高度價值。 本書是在聖經中唯一題到“奴隸制度”的。在羅馬時代,買賣奴隸及蓄奴是極平常的事,沒有人會反對這種奴隸制度。當時的奴隸多屬羅馬帝國所征服的領土居民,有些是被迫為奴,有些是被拐去出售,也有些因生活困難而廿願被賣為奴的,因為在富有的主人家中為奴,他們所享受的比自己貧窮的家所享受的好得多。 保羅獲得許多啟示,可能也獲得有關“反對蓄奴隸”或“釋放奴隸”的啟示。但,在當時並沒有人提倡此舉,而事實上也未嘗有人因蓄奴而引起政治風暴。有人說保羅似乎不可能有此先見,預知將來(最少在千年之後)有人會反對蓄奴而提倡釋奴。可是,如果我們細心研究保羅的神學思想,和他對於“人與人之間的天上應有的態度”,便知他非常可能預知將來一定有人起來反對及廢除蓄奴制度,使每一個人的人權都獲得保障,在基督裡享受同等的自由和福利。 不過,在羅馬帝國時代,保羅是不可能提倡“廢奴”理論及行動的。所以保羅在腓利門書並沒有“攻擊奴隸制度”,但他用很巧妙的語氣與方法,使腓利門對於一個已經信主的奴隸應有的新態度。那就是,當奴隸為主人服務時,他應盡奴隸的一切本分,但當主人與奴隸一同在基督裡舉行聚會時,則無主人與奴隸之分。在基督的愛裡已溶化了一切“人為的界限”。 雖然,釋放奴隸,恢復人權也是今日全世界各國應有的行動,但買賣奴隸仍然在不少國家公開或秘密進行。在許多阿拉伯國家仍然公開買賣奴隸,在歐洲,竟然有駭人聽聞的“買賣白奴”(不是黑奴)。他們把歐洲白種女子出售與阿拉伯國家的富豪,每年由法國、西班牙、義大利等地售與非洲及中東各國,已成為公開的秘密。 釋放黑奴,是經過國際間多次的共同的瞭解與磋商之後,才有今日的成就,但這種成就不能不歸功與保羅,因為他在千多年前便寫下一封這樣寶貴與思想偉大的腓利門書;不是消極地釋放奴隸,乃是積極地調整主奴間的正確關係,使主奴相處如弟兄。 ── 蘇佐揚《聖經難題》 本書的鑰字:(1)「心腸,」用過三次:『聖徒的心腸從你得到暢快』(7),『他是我心腸上的人』(12),『並望你使我的心腸在基督裡暢快』(20新譯)。(2)「愛心,」用過三次:『你的愛心』(5),『為你的愛心大有快樂』(7),『憑愛心求你』(9)。―─ 牛述光 【當時逃奴的命運】阿尼西母是個逃跑的奴僕;也很可能是個賊。保羅曾說:『他若虧負你,或欠你甚麼,都歸在我的賬上;我必償還。』(門18,19節)在那時奴僕並不算是一個人;他只被當作一件活的工具。主人有絕對權力對待他的奴隸。『他可以打他耳光,或罰他作苦工,或用鐐銬鎖起來到田地工作,或在一些像監獄般的工廠充苦工。或者,他可以用木棍、皮鞭、或繩結去打他們作處罰;倘若他們偷竊或逃跑,主人可以用烙鐵在他們的前額烙印;或者當主人覺得無可矯正時,甚至可以把他們釘十字架殺死。』庇尼(Pliny)告訴我們波尼奧(Vedius Pollio)如何對待一個奴隸。當時,這個奴隸捧著一盤水晶玻璃酒杯走進院庭;他把其中的一隻跌碎。波尼奧立刻命令侍從把他扔進院中的魚池,讓那些惡性發作的八目鰻把他撕成碎片。猶文拿裡(Juvenal)描述女主人隨自己的喜怒無常痛打婢女;男主人則嗜愛聽那些殘暴鞭韃的聲音,認為受刑者的呻吟和慘叫比海妖的歌聲更悅耳;他們最快樂不過的時候,就是『當奴隸偷了兩條毛巾,被那行刑的家宰用熱鐵烙在身體上』,『又當那些鐐銬鋃鐺作聲時,主人才感到快樂。』當時的奴隸必須不斷地靠那些善變的男女主人的憐憫。 還有奴隸受當局存心抑壓,所以情況更差。當時在羅馬帝國中,總共有六千萬奴隸,若非經常嚴密監視,他們隨時會爆發暴動。一個反叛的奴隸立即會遭處決。倘若奴隸逃跑而被捉回來的時候,最幸運的便在他額前烙一個『F』字,代表逃跑者(fugitivus);時運不濟的便被處決。――《每日研經叢書》 【以弗所的會督】我們再往後看五十年。殉道者中有一位偉大的教父伊格那丟(Ignatius);他由安提阿被押往羅馬受刑。他在旅途中曾分別寫信給小亞西亞諸教會──其中有些至今仍然存留著。他停在士每拿的時候,寫信給以弗所教會。他在第一章寫許多關於他們的一位頗具美名的會督。那麼,這位會督是誰呢?他就是阿尼西母;伊格那丟像保羅一模一樣,在信中用了雙關的諧語──他是名實相符的阿尼西母(有益的人);而他的本性也是,因他對基督有用。一個逃跑的奴隸,經過一段年日,很可能變成以弗所的偉大會督。――《每日研經叢書》 【在正典中的獨特地位】有些人會提議,我們根本不必有保羅這封短信,也可以活得不錯。事實上,這樣提議的人完全是錯的。首先,本信一致被認為是如假包換的個人書信,直接來自使徒保羅的心坎。本信猶如一塊寶石,常用來與另一封寫相同題目──逃走的奴隸──的普通個人書信相比。這信是羅馬作家普林尼寫給一個朋友的。除了有優雅的修辭外,保羅的書信是出眾上乘之作。 這是一封小書函,充分顯示禮貌和機智──還有一些幽默──並保羅仁愛的心腸。本信沒有直接地教導道理,但卻是“獨力承擔”道理的完美解說,因為保羅命令將“這一切都歸在我的帳上”。正如阿尼西母的失敗都歸到保羅的“帳上”,同樣基督徒的罪也“歸於”或記在我們主的帳上;正如保羅有能力支持阿尼西母無助的景況,我們主的救恩功績也能救助我們。難怪偉大的改革家馬丁路德這樣寫: 這裡我們看見聖保羅如何為了可憐的阿尼西母用盡自己,並且以他所有的方法代阿尼西母向他的主人辯護。他將自己當做阿尼西母,當自己得罪了腓利門。就像基督為我們向父神求情一般,聖保羅也為阿尼西母向腓利門求情……我謹此認為,我們所有人都是主的阿尼西母。──《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作者】除了抱反對意見的批判家外,人們都接受腓利門書的作者是保羅。事實上,李南那麼肯定本信的真實性,以至他懷疑自己拒絕與此有莫大關連的歌羅西書的真實性是否正確。 因為腓利門書是那麼精簡和私人,我們不覺得奇怪,早期很多引述都來自本書信。 外證在伊格那修、特土良和俄利根的著作裡,腓利門書常被引用或間接提及,優西比烏說這是其中一本書為所有基督徒(homologoumena)接受的,馬吉安將本書信包括在他的“正典”裡,穆拉多利經目也認可本書信。 內證在這精簡的書信裡,保羅親自三次提及自己的名字(1,9,19節)。第2、23、24節與歌羅西書四章10至17節有密切的關係,因此兩卷書信互相支持對方的真實性,所以內證與外證一致。──《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作者】腓利門書是一封私人書信,書中除了開首已說明是“為耶穌基督被囚”的保羅寫給腓利門之外,全封信都充滿了保羅一貫對人關心,以愛心相勸相待的作風,還提及好幾位一向與保羅同工的人物,如以巴弗、馬可、路加……等。──《新舊約輔讀》 【受書人】腓利門,是歌羅西地方的一位元信徒,這是根據他奴僕阿尼西母是歌西人而推斷的(西四9)。但保羅並沒到過歌羅西,所以解經家多以為腓利門的歸主,可能是保羅在以弗所工作時,因保羅所傳的福音而得救的。他既有奴僕,可見他經濟力量頗為豐厚。他的家是教會聚會的地方,大概就是歌羅西教會。按本書第6-7節可知他常行善事,熱心幫助或接待聖徒。本書第22節保羅吩咐他要為保羅預備住處,可見他必定常常接持主的僕人。――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寫信的地點、時間】保羅的書信中,以弗所書、腓利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都是身為囚犯的時期所寫的。問題是保羅被囚在哪裡?使徒行傳曾記載保羅三次被囚,一次在腓立比、一次在該撒利亞、一次在羅馬。但是保羅在該撒利亞及羅馬被囚以前所寫的哥林多後書十一23卻說:“多下監牢”,可見保羅曾經在以弗所傳道中被囚。因此有學者主張是在以弗所被囚時寫的,也有主張是在該撒利亞寫的。但是傳統的看法是在羅馬被囚時寫的,因為逃奴由主人家偷得了錢,能跑得愈遠愈好,而且在羅馬大都市中,逃奴比較不會被人注意,又在羅馬被囚期中,保羅才有比較大的自由能與人接觸。 寫作地點與時間是互相關聯的。若寫作地點在以弗所,時間可能在五十四至五十六年之間。若在該撒利亞,則時間是在五十八至六十年之間。若在羅馬,則可能是在六十至六十三年之間。主張在羅馬寫作的學者都推測它是在六十二年夏天寫成的。── 石清洲《中文聖經注釋──腓利門書》 【著書時地】按本書第23節說:“為基督耶穌與我同坐監的以巴弗問你安”。比較西四10──“與我一同坐監的亞裡達古問你們安。巴拿巴的表弟馬可也問你們安”。可見本書一如歌羅西書,都是保羅在羅馬坐監之時寫的,大約是在主後六一至六三年左右。 又按西四7-9,17的記載,可知本書大概是由推基古作送信人,本書中所提的阿尼西母,也是歌羅西地方的人,而本書中的亞基布(門2),大概就是歌羅西教會傳道人之一。――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寫作日期】書信寄出的時間與歌羅西書相同(大約在主後60年),或者大約在我們的主升天後三十年。──《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寫信的緣由與目的】腓利門書的目的何在?保羅因何寫作此書?此二問題可由信中得到解答。由信中可以看出腓利門是保羅帶領歸主的。並且成為保羅的知己。他的經濟非常富裕,對患難中的主內弟兄是以樂善好施聞名的。阿尼西母是他的奴僕,可能偷了他的錢,攜款潛逃,遠走高飛,到了保羅坐監的城市──羅馬。在那裡與保羅接觸,真心悔改,相信基督。由於感恩圖報,就盡其所能地親身服事保羅。保羅在獄中,有人這樣關心他,自然是非常感激的。但是他想到把別人的僕人留在自己的身邊總覺得不妥當。保羅就勸阿尼西母回到主人腓利門那裡去。並且寫信讓他帶去給主人。希望腓利門能饒恕阿尼西母,以高過奴僕,把他看作弟兄的愛心對待阿尼西母。甚至要把阿尼西母當作保羅本身來愛他。──
石清洲《中文聖經注釋──腓利門書》 【年期】既與以弗所、歌羅西、腓立比並列為保羅的監獄書信,則著書年期亦相當接近,都為保羅在羅馬坐監時所寫的,大約為主後六十一至六十三年左右。──《新舊約輔讀》 【背景與主題】我們可從書信的內容和歌羅西書的內容,湊合成本書信的背後故事。看來腓利門是歌羅西的居民(比較西四17和門2),他透過使徒保羅的傳道悔改(19節)。他其中一位僕人阿尼西母從他那裡逃走了(15,16節),而書信也暗示阿尼西母可能曾偷取他主人的一些東西(18節)。 那亡命者逃到羅馬,那時保羅就在羅馬被囚(9節)。我們未能知道使徒保羅是否在那時真正入了獄,還是仍可在自己租住的房子享有限度的自由(徒二八30)。借著一些不尋常的際遇,阿尼西母在繁忙的鬧市裡碰上保羅,並且透過他的傳道相信了基督(10節)。過後的日子,相互間愛的聯繫建立了(12節),並且阿尼西母證實自己是使徒保羅一個得力的助手(13節)。但是他們兩人都同意,阿尼西母應該回到腓利門身邊,並且彌補已往的過失,所以保羅寫這封信給腓利門,為阿尼西母求情,也說出強而有力的理由為甚麼腓利門應該恩慈地收納他(17節)。在這個時候,保羅也寫信給歌羅西的信徒。他指派推基古當信差,並且將阿尼西母帶回歌羅西去(西四7∼9)。 這是保羅最私人的書信。雖然寫給提摩太和提多的書信也是寫給個人;但是處理會眾中實際的事務多於個人事務。──《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寫作背景】本書主要是寫給腓利門的私人信函,書信本身並未提及腓利門是何方人士
, 但從歌羅西書可知他的奴僕阿尼西母是歌羅西人(西四9)。腓利門可能是保羅在以弗所傳道時 (參徒十九10) 信主的 (參門19),後來成為歌羅西教會的一位領袖(參門2, 5-7), 在他的家中有定期的聚會。 本書與歌羅西書是同時寫的,即保羅第一次被監禁于羅馬時(參“以弗所書簡介”)。目的是為腓利門逃走的奴隸阿尼西母求情。阿尼西母可能偷了主人的錢逃到羅馬,後來得與保羅接觸而悔改歸信基督,並伺候被囚的保羅。但保羅覺得阿尼西母仍應面對律法的規定,回到主人那裡。趁推基古要帶信到歌羅西教會(西四7),正好陪阿尼西母一起回去。此信即保羅為他屬靈的兒子代求,懇請腓利門在主裡原諒阿尼西母。──《串珠聖經注釋》 【主題特色】保羅在書中表現了他處理事件的技巧及他仁慈的心腸,寧放下他的地位與權力,而基於愛的態度來求情,使主人也須基於愛來接納一個業已悔改的弟兄。保羅甚至親自保證會代阿尼西母清還債務。保羅對腓利門可說是動之以情,曉之以義、訴之以理。 阿尼西母不過是羅馬帝國數百萬奴隸中的一名,腓利門也非教會唯一擁有奴隸的主人,因此本書也指示基督徒對奴隸制的態度,雖不直接攻擊制度本身,卻使信主的主僕在邪惡的制度下仍可活出他們的信仰,以弟兄相待。──《串珠聖經注釋》 【目的】腓利門的一個奴僕阿尼西謀曾偷了腓利門的錢逃往羅馬,後來信了主,保羅希望阿尼西謀既已悔改,便應回到主人身邊。這信的目的就是保羅請求腓利門在主裡赦免阿尼西謀,並再接納他的歸回。──《新舊約輔讀》 【著書原因與目的】從本書的內容可知腓利門是保羅引領歸主的,而且跟保羅成為親密的朋友。他有一個奴僕,名叫阿尼西母,偷了他的款物逃到羅馬,但在羅馬遇著保羅,由保羅引領他悔改信主。阿尼西母真誠悔改以後,想歸附保羅,盡力服事他;但保羅認為他既是腓利門的僕人,又曾偷竊了主人的財物,現在既已歸信基督,應當先回到主人那裡,並求他的赦免。保羅恐怕腓利門不明了阿尼西母悔改的真實情形,所以寫了這封信,說明原委,並為阿尼西母懇切求情,希望腓利門照他的請求,寬恕阿尼西母的過失,重新收納他。――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性質】使徒保羅所寫的書信大多數是寫給教會的公函,只有本書是純私人性質。雖然提摩太前後書和提多書也是寫給個人的;但它們的信息卻不是講論私人的事,而是講論牧養教會有關的事務和真理。 解經學者雖少有疑惑本書之真實性的,卻有少數人批評本書所論只是私事,似乎不應列入聖經。這樣批評的人,實在還沒有虛心領悟本書中寶貴的教訓。因本書所記的雖然是一些私事,但它所表現的愛心、智慧、豐富靈命、主僕之間、朋友之間、神僕與信徒之間種種關係的真理,實在是最具體而實用的教訓。聖靈借著保羅寫了這卷簡短的書信,不是要用高深的理論造就信徒,而是要作為一種具體的實例,使眾教會可以從其中得著造就和啟示。――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本書充滿了基督徒之間交通和友愛】保羅稱呼他們為:所親愛的同工(1),同當兵的(2),同有的信心(6),同伴(17),同坐監的(23);這些稱呼滿可以表現出基督徒間的交通和共同的生活,不但同有信心、同工、同伴,甚至也同坐監。―─
牛述光 【重要主題】
──《靈修版聖經注釋》 【腓利門書】 這是新約中最希奇的一卷書。一封寫給腓利門這個人的私人短信,講一個逃奴的事,卻在聖經中占了一席地。 信裡沒有講高深 的教義或者神學,講的只是一個私拿主人東西的奴隸,逃到保羅那裡,認罪
、悔改,做了基督信徒,成了和他的名字阿尼西母(意為“有益的人”)名實相符的人。 保羅文筆之美和寫作技巧之成熟,固然可從這封短信看出。但此信的能收入聖經,是因為他對當日和後世人際關係中一個極嚴重的問題,提供了極基本的指導原則。他自己可能未見到其影響,但神使用他,去啟示連作者也未目睹的世代。這正是聖經奇妙的地方
。 這封短簡的教訓包括:人際關係中公平的原則;基督徒間應有的兄弟之誼;人間關係應在互愛互尊的新基礎上建立。16節阿尼西母的基督裡“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隸,是親愛的兄弟”,可視為當日解放奴隸和人性尊嚴的大憲章;不是僅僅在人道的層面上講同情
,而是在人人平等的基礎上講義務。基督福音真理從“登山寶訓”(太5章)愛的信息開始,到保羅在主裡不再是奴僕的莊嚴宣告,已使一個古舊的殘酷體制有了劇烈的改變;多少個世紀後,奴隸制度終成歷史陳跡。 甚麼地方有基督信仰,甚麼地方人就能在愛中做真正的人。──《啟導本聖經註釋》 【參考資料】 一 、本書作者及寫作時地 這是保羅書信中最短的一封,希臘原文只有335字。中文譯本簡潔、信 、雅、達兼而有之,連標點符號一共679字。自一世紀至今,聖經學者均認為是保羅所寫。 這也是保羅書信中唯一的一封私人短簡,因為是寫給一位叫做腓利門的信徒,所講的也是此人家中一位逃奴的事。 保羅寫此信時身系獄中(1 ,9∼10,23節)。若將信中人名與《歌羅西書》四7∼17節仔細比較,此信當與《歌羅西書》寫於同時同地。由阿尼西母雖推基古將此二信一道送去歌羅西城。 但保羅寫此信的地點與時間,取決於他究竟被囚何處。從《歌羅西書》四章3∼4及18節,我們可以知道保羅雖身處囹圄,仍有傳講見證的機會。一般相信,阿尼西母也曾被捕下獄,才有機會見到保羅,歸信基督。果然如此,則保羅被囚情況與《使徒行傳》二十八30∼31所講的極為相似;他住在租用的屋中,可以自由會見來訪的人。 依次說,本書當寫於羅馬,也就是保羅第一次被囚時,約為主後60∼61年間。 但有的聖經學者則認為保羅被囚地為以弗所,此函乃在以弗所獄中寫成;因為保羅在信中要求腓利門給他預備住處,而此事與保羅在以弗所傳道的原定計劃相符(徒19∼20章)。他後來離開以弗所後沒有去歌羅西,可能他雖為以弗所當局釋放,卻不准再在亞西亞省逗留。他後來去耶路撒冷,也只能在米利都與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見面(徒二十15∼17;參23節)。保羅說過他到了羅馬後的下一站為士班雅(西班牙
。看羅十五23,28)。假若保羅的囚地是羅馬,他怎會說要回到遠在亞西亞的歌羅西,叫人預備住處? 若本書寫於以弗所,其時當為保羅第三次傳道之旅期間,也就是主後53∼55年間。參《歌羅西書》<參考資料>中的“寫作時地“。 無論本書寫於何地,對我們明白此信的主要信息並無影響。一般都把本書與《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及《以弗所書》同稱為“獄中書簡“,並認為都是保羅被囚時寫的。 二、受信人 腓利門是歌羅西教會的一位信徒,可能是保羅或同工領他歸主的(19節)。他家中蓄有奴隸。阿尼西母是其中一人,大概偷了主人的財物,畏罪潛逃;後來遇到保羅,聽了福音、信了主,願意回到主人家裡。照羅馬法律,逃奴可判死罪。保羅寫此信向腓利門求情;並將阿尼西母送回去,請他收納
。 三 、奴隸制度 在羅馬帝國,奴隸制度為法律所容許,新約中並無反對此種制度的具體教訓。舊約時代,蓄奴的事極普遍,摩西律法中有蓄奴的規定,例如以色列人只可以用非以色列人為奴隸(利二十五39∼46)。奴隸也享有若干權利,受到法律的保障。 從本書及有關資料,羅馬帝國法律似許可逃奴覓求庇護,但收容的人須按天賠償奴主工作上的損失。這可能是保羅在函中答應“欠你甚麼都歸在我的帳上”的原因;也就是說,阿尼西母逃走期間的勞動力損失,他擔保償還。 不過法律也規定,收容的人必須把逃奴送回原主人;否則,須把他賣掉。阿尼西母大概在保羅被囚地遇到保羅,信主後
服侍他;逗留期間已逾規定,保羅也為此求情。 一般都同意,幾個世紀後奴隸制度終得廢除,其原動力應來自主耶穌的教訓,因為蓄奴與耶穌登山寶訓所宣佈的基本精神不符。而保羅據此精神更宣佈神要救一切的人,不分為奴的、自主的,不分性別,無分貴賤(林前十二13;加三28)。這立場從根本上否定奴隸制度。不過,今天奴隸制度雖廢,但實質上仍有類似的情況存在,亟待改善。 四、本書信息 , 這封本屬私人事務的短信能收入聖經中成為使徒教導的一部分,有好幾個原因: 1,此信由保羅與提摩太聯名,信首說明是寫給腓利門和他家中的教會的,因此不純屬私函,而是供在教會中宣讀的使徒書信。保羅寫時也處處透露他是以使徒身分和權威寫此函。9節“我這有年紀的保羅”中“有年紀的”原文為presbeutes,有“使節”之意。從以上各點,可知此信並非私函,而是講私人之事的一封使徒書信,也可以說是經由個人給全教會的信息。 2,教會信徒中不少蓄有奴隸(看西四1)。主僕如何相處,不僅屬腓利門個人家事,而是當日一個重大問題。腓利門對阿尼西母有生殺予奪之權,但阿尼西母已信主,而腓利門也是信徒。基督的救恩予人悔改、更新機會。腓利門的決定,便不只屬一個主人對一個逃奴命運的決定,它牽連到一切蓄有奴隸信徒的道德良心;腓利門收到這信後的反應當為全教會所關注。 3,這位逃奴既已信主,與他的主人在基督裡成為弟兄,這種新關係與舊有的主奴關係如何協調,也是大家的切身問題。 保羅在教導是:1,寬恕的原則。全信未提腓利門有報復的“權利”,也未觸及阿尼西母受處分的事。流貫全書的是主基督的愛與饒恕的精神(9節“憑著愛心求你”,20節“望你使我的心在基督裡得暢快”)。2,人與人的關係須用在主基督裡的全新範疇來重定。人間關係的中心是主裡“親愛的弟兄”,其他一切均須繞此軸心來決定(16節)。3,寬大對待奴隸要出於甘心。信徒內心有了基督大愛後才能有此改變,不是由於保羅一人的情面。保羅答應代償所欠,盼望腓利門可以釋放這逃奴(21節),但囑咐善行須“出於甘心”。 這封信寫得異常委婉,帶有保羅一貫的勸善精神,極具說服力。16節的話可說是奴隸解放和人性尊嚴的大憲章;保羅雖未用“解放”二字,但讀時隱約可聞。他不是在人道層次上講同情,而是把人際關係提升到弟兄平等的基礎上講義務,共同見證在基督裡的新生命。 五、阿尼西母 有些聖經學者相信阿尼西母后來獲得自由,並回到保羅那裡服侍他,主後二世紀且出任以弗所教會的監督。這是根據安提阿教會的主持人伊格拿丟(Lqnatius)給以弗所教會的一封信,信裡說他讀過保羅給腓利門的信,對以弗所教會的主持人十分讚揚,稱讚他品德優美,一生於人有益;並仿本書20節的話說,“望我能常從你得益處(原文“快樂”也作“益處”),就象尼的名字一樣”。這位受稱讚的監督的名字就叫阿尼西母。(伊格拿丟送出此信後不久,便給羅馬人押往羅馬,拋在鬥獸場中喂了獅子。) 不過,在此期間叫阿尼西母的尚有若干人,撒狄教會的監督墨裡托()且把他所作的《舊約精選》一書獻給另一位阿尼西母。從若干有地位的人願意取名阿尼西母,並以此名為榮,也許可以推斷,這位曾為人奴的人,後來獲得了自由,在歌羅西教會裡成為一位出色的信徒。 不問這推斷是否事實,不少人願意以阿尼西母命名,證明保羅的這封短簡已產生了他希望有的一個作用 。──《啟導本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