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二十五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保羅在巡撫非斯都前的見證】 一、非斯都接任巡撫,猶太人向他控告保羅(1~3節) 二、非斯都叫他們下該撒利亞去告他(4~5節) 三、非斯都在該撒利亞聽審案件: 1.非斯都坐堂,提審保羅(6節) 2.猶太人控告保羅許多重大的事(7節) 3.保羅分訴說自己是無辜的(8節) 4.保羅為避免在耶路撒冷受審,上告於該撒(9~12節) 四、亞基帕王來訪,非斯都向他提說保羅的案件(13~21節) 五、亞基帕王想要親自聽保羅的辯論,因此兩人會審保羅(22~23節) 六、非斯都向亞基帕王宣稱保羅原無罪,但因他上告於該撒,只好預備將他解去羅馬(24~27節) 貳、靈訓要義 【從徒廿五章學習做人作事的道理】 一、正面的榜樣: 1.『到了任,過了三天,就…』(1節上)――勤於政事(工作) 2.『就從該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去』(1節下)――抓住問題根源 3.『央告他,求他的情,…卻回答說…』(3~4節)――不向人情低頭 4.『無論…我都沒有干犯』(8節)――不違犯公理和法律 5.『我…沒有行過甚麼不義的事』(10節)――不作惡事 6.『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我要上告…』(11節)――懂得運用法律所賦與的權利 7.『被告…未得機會分訴』,不能『就定他的罪』(16節)――斷事公正 8.『我就不耽延,第二天便…』(17節)――不拖延誤事 9.『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27節)――遵照常理處事 二、反面的教訓: 1.『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9節)――看人情面 2.他『並沒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惡事』(18,10,25節),卻仍不釋放他――知法卻不守法 3.『大張威勢而來』(23節)――講求排場和鋪張 【政教人物的嘴臉】 一、非斯都(政治人物): 1.外表勤政愛民,又秉公辦事(1,4~5節) 2.實際敷衍塞責,全為保護自己(9,12,16,25~27節) 3.對屬靈的事完全無知(19節) 二、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首領(宗教人物): 1.為了排除異己,不擇手段(2~3節) 2.以人多勢眾來製造聲勢(7節中『周圍站著』) 3.說謊話捏造事實(7節下『許多重大的事…不能證實』) 三、亞基帕和百尼基氏(政教合一人物): 1.自以為關心宗教事物(22節『我自己也願聽』) 2.實則為顯示自己聲勢(23節『大張威勢』) 【保羅三不干犯(8節)】 一、不干犯猶太人的律法――遵守聖經 二、不干犯聖殿――遵守屬靈的原則 三、不干犯該撒――遵守屬世的法律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使徒行傳註解》 叁、其他綱目 【非斯都提審保羅】 經文:徒25:1-12 引言:保羅受審,他要求上訴該撒,並得到非斯都批准他上告於該撒。 一、非斯都上任,保羅被控告 1-5 1.猶太人的控告 1-3 (1)向他控告保羅 2 (2)求他提審保羅 3 (3)背他暗殺保羅 3 2.非斯都的回答 4-5 二、非斯都提審,保羅來分訴 6-9 1.坐堂——非斯都吩咐提審 6 2.控告——猶太人不能證實 7,(申19:15-20),“耶穌的經歷”:(可14:55-59) 3.分訴——自己都沒有干犯 8 (1)律法:對宗教沒有干犯——遵守聖經的真理 (2)聖殿:對神沒有干犯——遵守屬靈的原則 (3)該撒:對政權沒有干犯——遵守政府的法律 三、非斯都批准,保羅要上告 10-12 1.保羅要上告於該撒 10-11 保羅上告之因: (1)有一個公正的審判
(徒24:1) (2)避開了埋伏的陰謀
(徒24:3;23:15) (3)因有討好人的巡撫
(徒24:27) (4)借機上羅馬的心願
(徒19:21;羅1:13-15;15:22;徒23:11) (羅8:28),“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2.議會同意告於該撒 12 非斯都批准保羅上告於該撒的原因: (1)非斯都為了安撫撒都該人,而問保羅願不願在耶城受審,其實他別有用心,另有顧慮(徒25:20)。 (2)他從檔中應當知道若送保羅回耶城受審,極可能會惹出意外事故(徒23:25-30)。 (3)保羅若真的去耶城,他就會得罪了法利賽人和基督徒。 (4)保羅不去耶城,也可幫他保留作巡撫的尊嚴。 (5)保羅上告該撒,等於幫他甩開這一個燙手的山芋,而自己仍舊能與猶太人各界團體維持良好的關係。 結論:本段經文給我們兩個重要的信息:1)無論人家怎樣無證實的控告,但自己的屬靈品格一定真誠和純潔,沒有干犯神的律法、神的聖殿(教會)及政權。2)無論環境有多艱難,都要記住羅馬書第8章28節的教導:“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趁著機會見證基督、傳揚基督。 ── 毛南春陽 【亞基帕接審保羅】 經文:徒25:13-27 引言:非斯都把保羅的事告訴亞基帕王,並把保羅帶到他面前受審。 一、非斯都向亞基帕彙報保羅的事 13-22 1.亞基帕的來到 13 2.非斯都的彙報 14-21 (1)猶太人的意圖定保羅的罪 14-15 (2)非斯都的處事查保羅的事 16-20 a.沒有對質不能定罪 16 b.坐堂提審查無惡事 17-19 c.心裡作難無法辦理 20 (3)保羅他要求皇審保羅的案 21 3.亞基帕的心願 22 二、非基都給亞基帕介紹保羅這人 23-27 1.亞基帕大張威勢而來 23 2.保羅他被帶候審而來 23 3.非斯都介紹囚犯而來 24-27 (1)這是猶太人做的事 24 (2)這人沒有該死的罪 25 (3)這要請王查問的話 26 (4)這樣是不合理的案 27 ── 毛南春陽 【徒25章:教會工人被人審問】
一丶被人控告受人審問25:1-2
二丶設計謀害藉口審問25:3-5
三丶無緣無故受控審問25:6-9
四丶接受更高長官審問25:10-12
五丶其實無罪受屈審問25:13-19
六丶憑人良心難以審問25:20-22
七丶受人嫉妒重來審問25:23-25
八丶明知不對還要審問25:26-27
── 作者不詳 【使徒行傳第二十五章】 一、保羅在非斯都面前受審(廿五1∼12) 二、保羅在非斯都及亞基帕面前受審(廿五13∼廿六32) ──《丁道爾聖經注釋》 一、我要上告於該撒(廿五1-12) 二、非斯都與亞基帕(廿五13-21) 三、非斯都搜求報告書的材料(廿五22-27) ──《每日研經叢書》 【使徒行傳第二十五章】 一、上訴凱撒(二十五1∼12) 二、非斯都的困境(二十五13∼27) ──《新舊約輔讀》 【保羅在該撒利亞】 一、猶太人向新巡撫非斯都控告保羅 廿五1∼7 二、保羅的申辯及上訴於該撒 廿五6∼12 三、亞基帕王訪非斯都 廿五13∼22 四、亞基帕提審保羅 廿五23∼27 ──《中文聖經注釋》 【非斯都的審案】 明知所告的事不實,卻想將保羅交給猶太人 一、猶太人的控訴 1.求將保羅提到耶路撒冷來 2.要在路上埋伏殺害他 3.非斯都沒有答應 二、聽保羅的辯詞 1.並沒有行過甚麼不義的事 2.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猶太人 3.我要上告於該撒 三、在亞基帕王面前 1.說耶穌是活著的 2.你們看這人 3.我查明他沒有犯甚麼該死的罪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