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二十五章纲目 壹、内容纲要 【保罗在巡抚非斯都前的见证】 一、非斯都接任巡抚,犹太人向他控告保罗(1~3节) 二、非斯都叫他们下该撒利亚去告他(4~5节) 三、非斯都在该撒利亚听审案件: 1.非斯都坐堂,提审保罗(6节) 2.犹太人控告保罗许多重大的事(7节) 3.保罗分诉说自己是无辜的(8节) 4.保罗为避免在耶路撒冷受审,上告于该撒(9~12节) 四、亚基帕王来访,非斯都向他提说保罗的案件(13~21节) 五、亚基帕王想要亲自听保罗的辩论,因此两人会审保罗(22~23节) 六、非斯都向亚基帕王宣称保罗原无罪,但因他上告于该撒,只好预备将他解去罗马(24~27节) 贰、灵训要义 【从徒廿五章学习做人作事的道理】 一、正面的榜样: 1.『到了任,过了三天,就…』(1节上)――勤于政事(工作) 2.『就从该撒利亚上耶路撒冷去』(1节下)――抓住问题根源 3.『央告他,求他的情,…却回答说…』(3~4节)――不向人情低头 4.『无论…我都没有干犯』(8节)――不违犯公理和法律 5.『我…没有行过甚么不义的事』(10节)――不作恶事 6.『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我要上告…』(11节)――懂得运用法律所赋与的权利 7.『被告…未得机会分诉』,不能『就定他的罪』(16节)――断事公正 8.『我就不耽延,第二天便…』(17节)――不拖延误事 9.『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27节)――遵照常理处事 二、反面的教训: 1.『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9节)――看人情面 2.他『并没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恶事』(18,10,25节),却仍不释放他――知法却不守法 3.『大张威势而来』(23节)――讲求排场和铺张 【政教人物的嘴脸】 一、非斯都(政治人物): 1.外表勤政爱民,又秉公办事(1,4~5节) 2.实际敷衍塞责,全为保护自己(9,12,16,25~27节) 3.对属灵的事完全无知(19节) 二、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首领(宗教人物): 1.为了排除异己,不择手段(2~3节) 2.以人多势众来制造声势(7节中『周围站着』) 3.说谎话捏造事实(7节下『许多重大的事…不能证实』) 三、亚基帕和百尼基氏(政教合一人物): 1.自以为关心宗教事物(22节『我自己也愿听』) 2.实则为显示自己声势(23节『大张威势』) 【保罗三不干犯(8节)】 一、不干犯犹太人的律法――遵守圣经 二、不干犯圣殿――遵守属灵的原则 三、不干犯该撒――遵守属世的法律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使徒行传注解》 叁、其他纲目 【非斯都提审保罗】 经文:徒25:1-12 引言:保罗受审,他要求上诉该撒,并得到非斯都批准他上告于该撒。 一、非斯都上任,保罗被控告 1-5 1.犹太人的控告 1-3 (1)向他控告保罗 2 (2)求他提审保罗 3 (3)背他暗杀保罗 3 2.非斯都的回答 4-5 二、非斯都提审,保罗来分诉 6-9 1.坐堂——非斯都吩咐提审 6 2.控告——犹太人不能证实 7,(申19:15-20),“耶稣的经历”:(可14:55-59) 3.分诉——自己都没有干犯 8 (1)律法:对宗教没有干犯——遵守圣经的真理 (2)圣殿:对神没有干犯——遵守属灵的原则 (3)该撒:对政权没有干犯——遵守政府的法律 三、非斯都批准,保罗要上告 10-12 1.保罗要上告于该撒 10-11 保罗上告之因: (1)有一个公正的审判 (徒24:1) (2)避开了埋伏的阴谋 (徒24:3;23:15) (3)因有讨好人的巡抚 (徒24:27) (4)借机上罗马的心愿 (徒19:21;罗1:13-15;15:22;徒23:11) (罗8:28),“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 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2.议会同意告于该撒 12 非斯都批准保罗上告于该撒的原因: (1)非斯都为了安抚撒都该人,而问保罗愿不愿在耶城受审,其实他别有用心,另有顾虑(徒25:20)。 (2)他从档中应当知道若送保罗回耶城受审,极可能会惹出意外事故(徒23:25-30)。 (3)保罗若真的去耶城,他就会得罪了法利赛人和基督徒。 (4)保罗不去耶城,也可帮他保留作巡抚的尊严。 (5)保罗上告该撒,等于帮他甩开这一个烫手的山芋,而自己仍旧能与犹太人各界团体维持良好的关系。 结论:本段经文给我们两个重要的信息:1)无论人家怎样无证实的控告,但自己的属灵品格一定真诚和纯洁,没有干犯神的律法、神的圣殿(教会)及政权。2)无论环境有多艰难,都要记住罗马书第8章28节的教导:“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 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趁着机会见证基督、传扬基督。 ── 毛南春阳 【亚基帕接审保罗】 经文:徒25:13-27 引言:非斯都把保罗的事告诉亚基帕王,并把保罗带到他面前受审。 一、非斯都向亚基帕汇报保罗的事 13-22 1.亚基帕的来到 13 2.非斯都的汇报 14-21 (1)犹太人的意图定保罗的罪 14-15 (2)非斯都的处事查保罗的事 16-20 a.没有对质不能定罪 16 b.坐堂提审查无恶事 17-19 c.心里作难无法办理 20 (3)保罗他要求皇审保罗的案 21 3.亚基帕的心愿 22 二、非基都给亚基帕介绍保罗这人 23-27 1.亚基帕大张威势而来 23 2.保罗他被带候审而来 23 3.非斯都介绍囚犯而来 24-27 (1)这是犹太人做的事 24 (2)这人没有该死的罪 25 (3)这要请王查问的话 26 (4)这样是不合理的案 27 ── 毛南春阳 【徒25章:教会工人被人审问】
一丶被人控告受人审问25:1-2
二丶设计谋害借口审问25:3-5
三丶无缘无故受控审问25:6-9
四丶接受更高长官审问25:10-12
五丶其实无罪受屈审问25:13-19
六丶凭人良心难以审问25:20-22
七丶受人嫉妒重来审问25:23-25
八丶明知不对还要审问25:26-27
── 作者不详 【使徒行传第二十五章】 一、保罗在非斯都面前受审(廿五1∼12) 二、保罗在非斯都及亚基帕面前受审(廿五13∼廿六32) ──《丁道尔圣经注释》 一、我要上告于该撒(廿五1-12) 二、非斯都与亚基帕(廿五13-21) 三、非斯都搜求报告书的材料(廿五22-27) ──《每日研经丛书》 【使徒行传第二十五章】 一、上诉西泽(二十五1∼12) 二、非斯都的困境(二十五13∼27) ──《新旧约辅读》 【保罗在该撒利亚】 一、犹太人向新巡抚非斯都控告保罗 廿五1∼7 二、保罗的申辩及上诉于该撒 廿五6∼12 三、亚基帕王访非斯都 廿五13∼22 四、亚基帕提审保罗 廿五23∼27 ──《中文圣经注释》 【非斯都的审案】 明知所告的事不实,却想将保罗交给犹太人 一、犹太人的控诉 1.求将保罗提到耶路撒冷来 2.要在路上埋伏杀害他 3.非斯都没有答应 二、听保罗的辩词 1.并没有行过甚么不义的事 2.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犹太人 3.我要上告于该撒 三、在亚基帕王面前 1.说耶稣是活着的 2.你们看这人 3.我查明他没有犯甚么该死的罪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