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二十一章拾穗 【徒二十一1】「我們離別了眾人,就開船一直行到哥士。第二天到了羅底,從那裡到帕大喇,」 保羅及同行的人難分難舍地,離別了米利都的朋友。他們向南航行到哥士島,第二日到了羅底,是羅底島上的港口。這時他們已來到小亞西亞南角的尖端,然後繼續沿南岸向東,來到帕大喇。西方版本加上每拉,是向東約五十哩(80公里)的地方,該地是通往敘利亞較大的一個港口。──《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一1~16】在本書路加共用了四次“我們”(16:10,17;20:5-15;二十一1-18;27:1-28:16),本段是其中之一。路加詳細記錄了耶路撒冷之行,可能是把此旅行與耶穌去耶路撒冷的事件聯繫起來。路加福音就詳細記錄了耶穌被捕、受刑的事件(路22:1-23:56)。保羅面臨的事件與耶穌面臨的事件非常相似:①猶太人的陰謀(11節和路22:2);②關於受難的三個預言(20:22-24;二十一4;二十一10,11和路9:22;9:44;18:31-34);③單單順服神的旨意(13,14節和路22:4)。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一2~3】保羅在這裡(帕大喇和每拉)轉了船。起初那艘船可能就停在那地,或繼續逐一港口慢慢前行。保羅趕路心切,時間匆促(二十16),因此另選一艘直航大洋的船前往,航線約有四百哩(644公里)。路加輕描淡寫地提及腓尼基、敘利亞和推羅這些目的地。推羅是腓尼基的主要城鎮,而腓尼基是敘利亞境內一地區。船從居比路南部經過,就是陸地(路加用了恰切的航海用語),於是直趨推羅,要在那裡卸貨。──《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一3】古代乘船很難確切決定行期,首先要找到船。船啟行後,卸貨、上貨,時常耽延日程。保羅雖急於上耶路撒冷,但在特羅亞耽擱了七天,現在又迫而逗留七天,行期完全無法控制。 《使徒行傳》沒有在推羅建立教會的記載,可能是司提反遇難後,耶城四散的傳道人中有的來到敘利亞,設立了教會。──《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十一4】「找著了門徒,就在那裡住了七天。他們被聖靈感動,對保羅說:“不要上耶路撒冷去。”」 保羅一早既然匆匆趕往,在推羅竟安然逗留了七天,實在奇怪。最合理的解釋,就是他一路上趕路,如今足有餘暇可以停留。也可能他必須留幾天,等那艘船啟程(見布魯斯Acts p.385,假設第六節的船是同一艘船),或要找另一艘往該撒利亞的船。保羅用這段時間尋訪信徒,多半是十一19所述的避難者及悔改歸主的人。這群信徒中有作先知的,憑著聖靈警告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這樣看來,保羅深信是神的指引,要他往耶路撒冷去,而先知的警告卻似乎與他當初的引導相違了。最簡單的解答,就是推羅的信徒得聖靈啟示,知道保羅會在耶路撒冷受害,卻以自己的心意勸他不要去。其實不去也不是最完善的辦法,若聖靈預言保羅要在耶路撒冷受苦,那末沒有什麼能阻止的了,不順服神卻是甚有可能犯上的(保羅在廿六19提及)。推羅的信徒可能對預定論的細節沒有深切認識,所以以為可以對保羅說:“若這事要發生在你身上,就不要去了吧。”──《丁道爾聖經注釋》 保羅去耶路撒冷是神的旨意,為甚麼聖靈又感動推羅那裏的人,勸保羅不要去耶路撒冷呢?這不是上下互相矛盾麼?不,聖靈感動推羅的信徒們叫保羅不要去耶路撒冷,是一種愛心的感動,表現出他們對保羅的關切。保羅是主的使徒,若神不要他去,可以直接攔阻他,不必藉著別人的勸告的。──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被聖靈感動……不要上……: 解釋時要與19:21;20:22-24;二十一11-13相聯繫。不能認為保羅不去耶路撒冷是聖靈的引導。因為保羅比任何人都願意順從聖靈的引導(羅8:14;林後5:7;腓2:12)。本節要講述的是因著聖靈的感動,門徒得知保羅將在耶路撒冷受難,為保羅擔憂而再三攔阻他。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一5~6】保羅沒有依警告行事,船快啟行了,他就與同伴起程。動身前也有一幕動人的話別,與米利都的情景相仿。當時的肅穆,表示他們深知不再見保羅了。這兒,似乎是順筆無意地提起妻子兒女,表示一種歷史性的逼真感。保羅和同伴在這短短的日子裡,已獲得接待他們的家庭深切的眷愛。──《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一7】「我們從推羅行盡了水路,來到多利買,就問那裡的弟兄安,和他們同住了一天。」 RSV作航程盡了,表示他們在多利買就上岸了。這港口離開推羅不過四十哩(64公里,海路需時一天),保羅何以竟等了七天,祇為了一天的航程?他大可以走陸路更快到達。不過,希臘動詞可解作“繼續航程”(參 NIV),表示他們從多利買繼續航行到該撒利亞。多利買就是當今的
AKKO(Acre),有一所使徒教堂歷史可追溯至十一19所述的時代。他們在這裡也有相交的時間,並渡過了一夜。──《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廿一7,11~14】保羅不願前途任何事,真正決心要去。推羅的門徒和該撒利亞的亞迦布的警告都是極其確實的,可是任何事物都不能延阻保羅所已選定的行程。西班牙內戰時,在一次被圍中,駐防地裏有人想投降,但是他的一個同志卻說,『我寧死不降』。保羅便是這樣。──《每日研經叢書》 【徒二十一8】「第二天,我們離開那裡,來到凱撒利亞,就進了傳福音的腓利家裡,和他同住。他是那七個執事裡的一個。」 第二天就來到該撒利亞,是往南四十哩(64公里)的距離。他們在這裡與腓利共聚,腓利自從八40說他到了該撒利亞之後,就一直未提及了。他被稱為傳福音的腓利,為要與使徒腓利有別。不過後來的傳統中,兩人常被混淆。“傳福音的”頭銜很貼切,因為他雖然是七個被按立的執事之一,處理教會中的貧苦人,他卻傳道得力,該撒利亞的教會可能是他建立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該撒利亞距多利買約60公里。保羅一行在此見到傳福音的腓利,他是六5所記教會選出的七人中的一人,曾向埃提阿伯的太監傳福音(八26~40)。他的佈道工作可能集中在該撒利亞一帶地方,先後達二十五年。──《啟導本聖經註釋》 保羅在該撒利亞停留了半個月。想早日到達耶路撒冷(20:16)的保羅,面對耶路撒冷城卻停止前行的理由不詳。可能是由於急於趕路身體疲倦,並且離五旬節還有一段時間,所以在該撒利亞邊休息邊計畫和準備在耶路撒冷要做的事。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一9】「他有四個女兒,都是處女,是說預言的。」 路加補充說他有四個女兒,都未出嫁(處女),且作先知說預言。雖然未婚和守寡的在教會中,常占特殊的位份(提前五3~16),但路加是否有意把處女和說預言連在一起,則不清楚。最奇怪的,就是她們雖有說預言之能,卻並沒有預言保羅的際遇。赫肯(p.601)說得不錯,這一情節是路加自己採用的資料。──《丁道爾聖經注釋》 腓利的四個女兒都有先知的恩賜。她們未結婚,很可能終身不嫁侍奉神。──《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十一10】這位先知亞迦布應該就是十一28預言耶城15年後將有饑荒的那一位。──《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十一10~11】雖然如此,有關保羅卻真有更進一步預言,來自一個先知叫亞迦布,是從猶太來的。他在上面(十一28)已經出現過,這裡卻重新以新人物介紹。這表示路加在此根據“我們資料”來記載,其中未曾介紹過這個人。亞迦布的預言有行動,加上說話解釋,叫人想起舊約先知的行動表徵。保羅穿著一條腰帶,是一條長長的布,包在腰圍上(參太十9),亞述布拿起來,捆上自己的手腳,法國懷疑學者 Loisy直截認為絕不可能的事。接著他發出嚴肅的預言,聖靈說就相當於舊約先知口中的“主如此說”。猶太人要如此捆綁保羅,把他交給羅馬人。這動作叫人想起耶穌向彼得預言自己將被交在外邦人手裡(可九31,十33)。這預言並沒有依字面實現,保羅雖被猶太人捉拿,卻沒有交在羅馬人手上,反而羅馬人把他搶救保押起來。亞迦布的言辭分明是想對比耶穌與保羅的際遇。無論如何,保羅落在羅馬人手中保押起來,也是猶太人帶起的後果(參廿八17),雖然羅馬人並沒有任何直接理由控告他什麼罪名。──《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一10~14】舊約先知常常用行動表達信息,試圖給人留下深刻印象(王上11:29-39;賽20:2-6;結4:1-5,17;耶13:1-11;27:2)。亞迦布(二十一11)的預言也是行動預言,該撒利亞的信徒相信此預言。因此出於衷心愛保羅,為他擔憂而極力阻止他前往耶路撒冷。其實,有時人的情感會阻礙神重要的旨意(太16:23)。但是保羅明知自己將面臨的威脅,以死而無懼的信仰,大膽無畏地繼續前進(斯4:16)。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一11】亞迦布有關保羅的預言與事實有出入,是外邦人在耶路撒冷將保羅從猶太人手中救出來。不過後來保羅仍死在外邦人手中。 用動作來說預言也見於舊約先知(耶十八1~4)。保羅後來的確被捆綁(參二十一31~33;二十八17)。──《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十一12~13】亞述布這突然活現的預言產生戲劇化的效果,十分有力。保羅的同伴(第一次記載)和本地的人,都勸保羅明知將如此遭遇,就不要上耶路撒冷去。正如第四節一樣,這感應是自然的,但並不合邏輯。不過,這也加強表現出保羅完全忠貞的順服神。一個人明知要吃苦也甘願犧牲,是不容易的;他明知所愛的人會因此傷痛,又苦勸他不要這樣作時,要作這個決定就更不容易了。他們這樣哀傷苦勸,令他心碎。但保羅心意已定,不但預言中的苦楚,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他也願意。若單為受苦而受苦,原沒有什麼價值,但若為耶穌的名而作,就是信徒服侍主所必行的,就有價值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一13】我為……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 為何保羅不顧生命危險,去耶路撒冷呢?因為在耶路撒冷,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之間仍存在隔閡,因此保羅想使他們在基督裡圓滿地合而為一。通過基督的死,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希臘人,都成了神應許的百姓。保羅認識這個真理,並為了合一不惜生命。若是為了在主內成為一體、合而為一,保羅可以將寶貴的生命置之度外。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一14】「保羅既不聽勸,我們便住了口,只說“願主的旨意成就”便了。」 人們見保羅堅決不移,就放棄不再苦勸,順服在主的旨意裡了。他們這話叫人想起耶穌在客西馬尼(路廿二42),表示願意依從神的旨意,雖然話裡似乎暗中希望神的旨意沒有他們預期的可怕,事實上至少有一方面如願了,保羅並沒有死在耶路撒冷(他們並沒有聽見清楚的預言,所以這樣恐慌,這乃是他們自己的憂慮而已)。──《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一15~16】於是來到旅程的終點。收拾行李可能是指上好馬鞍上路,這一程約有六十四哩(104公里),騎馬總比徒步更快了。該撒利亞有幾個信徒與他們同行,他們很可能是要到耶路撒冷參加以基督教形式慶祝的五旬節。他們又作領路的,帶一行人到了拿孫的家,這人“久為門徒”。依經文看,拿孫的家應該是在耶路撒冷,這看來很合理。不過,西方版本卻說拿孫的家在往耶路撒冷途中的一個無名小鎮裡,保羅在此過了一夜。其實,這也並非不可能,這一程要走兩天。但路加祇提途中接待保羅的主人,卻不提在耶路撒冷的接待者,則似有不通。拿孫是居比路人(四36,十一l9f,卅五5),可能屬於分散各地受希利尼影響甚深的猶太信徒,先前曾與保羅有所接觸;這樣背景的人在耶路撒冷接待保羅,其可能性遠高於一般傳統式的猶太信徒。──《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一16】「有凱撒利亞的幾個門徒和我們同去,帶我們到一個久為(注:“久為”或作“老”)門徒的家裡,叫我們與他同住;他名叫拿孫,是賽普勒斯人。」 拿孫的家可能在該撒利亞與耶城中間。他是個老門徒,當為耶路撒冷教會的信徒。──《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十一17】「到了耶路撒冷,弟兄們歡歡喜喜地接待我們。」 保羅到了耶路撒冷,受到教會的歡迎。這裡似乎是教會會友領袖與保羅非正式的會面,赫肯(p.607)認為這是指希利尼化的猶太信徒,就是拿孫等人;因為第22節說耶路撒冷大部份信徒,都尚未知道保羅已抵達。這說法極有可能。──《丁道爾聖經注釋》 歡歡喜喜地接待他們: 可能路加要通過本節,表達耶路撒冷教會領袖對於捐項的感謝。送達此捐項是保羅訪問耶路撒冷的重要動機之一(羅15:25-27;林前16:1-4)。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一17~26】保羅一到耶路撒冷就面臨急迫的問題。耶路撒冷謠傳保羅勸勉散居的猶太人廢棄祖先的律例和律法。而且那時在耶路撒冷掀起的民族主義風潮日益高漲,所以可能會對保羅的普世性福音事工引起誤會,於是以雅各為首的耶路撒冷教會的長老們為了解除猶太人的誤會 ,給保羅提供了一個方案。讓保羅與發誓作拿細耳 人的四個人一起參與潔淨儀式,並且替他們拿出規費(24節)。通過這種作法,向猶太人表明保羅沒有違背摩西律法的行為。對保羅而言,遵守律法不存在任何問題(羅14:5,6;西2:16)。只要有利於基督的福音,保羅可以作猶太人,也可以作外邦人(林前9:20-23),於是保羅甘願接受耶路撒冷教會領袖的提案(26節)。但是保羅始終堅持一個立場,他無法容忍為得到救贖而遵守律法的思想,這會否認基督完全的救贖。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一18】「第二天,保羅同我們去見雅各,長老們也都在那裡。」 第二日,就與雅各及各長老會見,他們這時全面領導耶路撒冷教會。而與保羅同去的,有同上耶路撒冷的各地教會代表。他們和保羅一同去,很可能是為了送上帶給耶路撒冷的捐項,路加卻祇在後面才對腓力斯順帶提起,說明保羅此行的目的(廿四17)。從路加的角度來看,代表們在場,是證實保羅所講述的宣教事上,確實成功興旺。──《丁道爾聖經注釋》 “我們”二字從二十5開始,用到此處為止。然後再從二十七1開始,這時作者路加再度陪伴保羅從該撒利亞去羅馬。 雅各是主耶穌的弟弟,現在是耶城教會的領袖(參十二17;十五13;加二9)。他也叫作使徒,但不在十二使徒之列(加一19)。 這裡沒有提到其他使徒,教會行政可能已交由雅各和眾長老處理(參十一30)。──《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十一19】「保羅問了他們安,便將神用他傳教,在外邦人中間所行之事一一地述說了。」 保羅的報告如前一樣(十四3f,12;也許加上十八22),是向教會陳述宣教事工,詳細述說神的恩惠怎樣臨到外邦人。使徒行傳的故事,明明地看出保羅雖然在會堂開始傳道,也有猶太人信主,但大部份歸信的人,是歸化猶太教的人,和其它參與會堂聚會的外邦人,再加上一些與猶太人沒關連的外邦人。這一切成功,全歸榮耀於神;不管猶太人心目中對外邦人這使命,仍有什麼疑惑,神已經引導計畫這一切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廿一20】這些人乃是指猶太人信主的『埃伯納脫派』,他們拒絕保羅使徒的權柄和書信,並且對耶穌的地位,有錯誤的解釋。──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猶太人信主的有許多萬,說明向猶太人傳福音的工作也相當成功。──《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十一21】保羅教導外邦人不必在相信福音之後再受“割禮”,是要把外邦信徒從嚴峻的猶太教規中釋放出來(加二11~17)。他並沒有勸猶太人不遵守祖傳的律法。保羅因信稱義的教義,使外邦人可以不經守律法而稱義;猶太人從摩西律法得到的高過外邦人的地位,從此失掉(羅一16;三22)。──《啟導本聖經註釋》 保羅認為律法本身是聖潔的(羅7:12),但極力反對猶太人(羅10:3) 不是把律法當作引導人進入基督的恩典中的啟蒙教師(羅8:2;加3:24),反而被律法束縛,試圖靠自己稱義。對於未理解律法的真義,只拘泥於形式的猶太主義者,律法反而防礙了基督福音(弗2:14)。保羅的想法很容易被人誤解為廢棄律法。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一22】「眾人必聽見你來了,這可怎麼辦呢?」 怎樣處理這些謠傳,仍然大成問題。那些相信謠傳的信徒,很快就會知道保羅已在耶路撒冷了。根據西方版本,會友一知道保羅已到,就必立刻召集教會大會的了,因而必須準備怎樣應對。──《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一23】“願”指猶太人作拿細耳人的願;參十八18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十一23~24】於是教會領袖提議保羅要有點實際行動,清楚表明這樣的控告是不屬實的。教會中有四個人有願在身:剃了頭表示這是拿細耳的願(見十八18)。許願結束時要在聖殿獻祭,有人提議保羅為他們付出規費,這是猶太人所公認的敬虔舉動。約瑟夫記述希律亞基帕第一,曾吩咐許多拿細耳人剃頭,表示他付了他們的費用(根據布魯斯 Acts p.393 n)。問題卻在保羅自己也要一同行潔淨之禮,當時的情況卻甚不清楚。──《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廿一23~24】這願是為了從上帝手中得了一些特殊的福氣,表示感謝而許的。這願包括戒酒戒肉三十天,並且在這期間留長頭髮不剃。有時,至少是最後七天,要完全在聖殿的院子裏過。到完結時要獻某種祭──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作贖愆祭,一隻公綿羊作平安祭,並一筐子無酵調油的細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並同獻的素祭和奠祭。最後要剃頭髮,並且把頭髮放在祭品裏,在壇上燒掉。這顯然是件破費的事。工作要停下來,而獻祭的各項物品也要買來。這事在許多人真是力不從心。於是一些有錢的人便代那些許願的人支付這些費用,而這舉動也被視為敬虔。這便是他們叫保羅為這四個人去作的,而保羅也同意了。這樣一來,他可以表示出來,而眾人也可以從此明白,他本人是個守律法的人。──《每日研經叢書》 【徒二十一24】“規費”:許願時獻祭應付的錢,這種獻祭費用很大。猶太人勸保羅和四個人一齊行潔淨的禮,並代他們繳付費用,以表明保羅尊重猶太的律法。──《啟導本聖經註釋》 行潔淨的禮……得以剃頭: 向神許願作拿細耳人的人,在許願期間(一般為30日,短則7日)要行潔淨禮。包括:①禁酒;②不可剃頭;③不可接近死屍(民6:1-21)。滿了離俗的日子,要剃離俗頭,並奉獻供物給耶和華。為貧窮的許願者準備供物,是猶太人最敬虔的行為<士5:5 拿細耳人的制度>。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一25】「至於信主的外邦人,我們已經寫信擬定,叫他們謹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與姦淫。”」 保羅被勸如此行,並不等於其它外邦人也要如此行。外邦人基本的自由,已在第十五章大會中奠立了,在此再宣告一次。耶路撒冷的通告在此一字一句地向保羅複述一遍,似乎奇怪,因保羅本該熟知內容的了(參十五20~29)。因此雅各這番話主要是向保羅同行的人說的(假設他們仍在),又或是文筆上的技巧,用以對讀者提醒。還有一個可能,這通告在“我們”的經文中第一次出現,路加可能忽略了把前文第十五章已出現的通知,做點編輯的工夫(試比較廿一10介紹亞迦布,有如前面十一28未提過一般)。──《丁道爾聖經注釋》 祭偶像之物和血……姦淫: 15:20。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一26】「於是,保羅帶著那四個人,第二天與他們一同行了潔淨的禮,進了殿,報明潔淨的日期滿足,只等祭司為他們各人獻祭。」 保羅接納了這請求,第二日就上聖殿行潔淨之禮,也報明那四人的拿細耳許願日期已滿,和他自己潔淨之禮於第七日同時完結。──《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一27~28】RSV譯作七日將完,令人誤會保羅的騷動起自潔淨周的末期。希臘文原文卻表示,保羅事發於七日期末到聖殿完成潔淨禮的時候。我們若拿廿四11的日子計算,從保羅到達耶路撒冷至在該撒利亞發言,共有十二天,那末就沒有時間可以容下七日的潔淨期。至於布魯斯(Acts p.394、424與他在 Book p.433的說法相反),則認為該譯作“將要進入這七日”,把事發時間放在一周之始。此外,若依赫肯(p.654 n.2)的見解,十二日是留在耶路撒冷的日子,問題就沒有了。 耶路撒冷的聖殿分成一層一層的長方形院子(三3注)。外邦人祇可進入最外層的外邦院子,不可進入另一層“女人院子”,更不可進入內層的以色列院子了。那裡有一道矮欄,用希臘文及拉丁文寫著:“異邦人不得進入圍繞聖殿及四圍地域的矮欄。違例者處死,咎由自取。”羅馬政府對違犯此猶太聖殿規例的羅馬人,也照樣執行死刑,就是證明這條例多麼地嚴重,(也看出猶太人對聖殿的潔淨,貫注了何等殷切的感情。難怪對保羅的控罪會引起這般激憤的民情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一27~31】保羅在耶路撒冷入獄,後來被押送到羅馬的事件,占全書1/4的篇幅。此事件雖然歷經5年,但沒有任何有關外邦教會的發展或與之相關的事項。路加詳細記錄保羅被扣留和入獄的事件的原因,可能是:①本文包括保羅的五次辯護性講道(22:1-21;24:10-21;25:8-11;26:2-23;28:16-20),路加對當時的基督教和羅馬帝國之間的關係表現出極大的關注,把保羅的辯護性講道當作重要資料;②好象路加認識到此事件與耶穌基督的受難有著相似之處。這種相似性不是出自路加的文學技巧,而是他所目睹的無可置疑的歷史事實;③在整個過程中,路加幾乎都在保羅身邊。因此,他可以詳細記錄當時發生的事。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一27~40】保羅為了解除猶太人的誤會,參與拿細耳人的潔淨儀式的努力都成為徒然。為了守五旬節從亞細亞趕來的
猶太人,以保羅帶外邦人特羅非摩進聖殿為理由誣陷他,並煽動群眾。當時耶路撒冷聖殿內,以一堵牆 劃分猶太人院和外邦人院。兩院中間有一句警告文,“經過此處必定死亡”。事實上,外邦人越過界線就會被石頭打死。根據約瑟夫的觀點,羅馬當局認可猶太人這個條例。於是保羅的罪當判死刑,敵對者為了用石頭打死保羅而將他拉出聖殿(30節)。當時在聖殿西邊拐角處有安托尼堡壘,堡壘的負責人是負責耶路撒冷治安的羅馬千夫長<緒論,羅馬行政及軍隊制度>。聽到聖殿附近發生騷亂,千夫長立即派兵丁逮捕了保羅,他認為保羅就是主謀(33節)。這樣保羅在外邦人手中被囚禁了5年。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一28】「喊叫說:“以色列人來幫助!這就是在各處教訓眾人,糟踐我們百姓和律法並這地方的。他又帶著希臘人進殿,污穢了這聖地。”」 聖殿的院子分兩層,有外邦人院(象徵對外邦人得救的關懷)和只有猶太人才可以進入的內院。沒有歸信猶太教的非猶太人絕不可以進入內院,否則,必遭處死。特羅非摩是從以弗所來的外邦人(二十4),從保羅一行刻意取悅猶太人的種種舉動看,特羅非摩決不會進入內院,何況外邦人院與內院之間立有石碑,用拉丁與希臘文寫明非猶太人不得入內字樣,他不可能誤闖。 猶太人沒有攻擊特羅非摩,是他未入內院的一個好證明。猶太人的對象是保羅,他的罪名是擅自帶不潔的非猶太人入內院,污穢了聖殿,引起群眾鼓噪。──《啟導本聖經註釋》 污穢了這聖地: 凡在基督裡的人都有特權隨時隨地坦然無懼地來到神的面前(來4:16)。因為所有信徒的中保都是耶穌基督,所有信徒都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4,5,萬人皆祭司主義>。儘管如此,猶太人還未明白真理的真意,只尊重人的傳統和形式,想盡辦法要把基督裂為兩半的殿裡的幔子(路23:45)再縫合,重新建立已被拆毀的聖殿(約2:19)。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廿一28~29】特羅非摩是外邦人,外邦人進入聖殿是一件駭人的事。外邦人可以進外邦人院,但是在這院與婦女院之間有一道壁壘,而在這壁裏面,有入牆的板子,板上刻有文字,說:『外邦人不許進入欄杆之內,也不可進那繞聖殿的圍牆之內,任何違者當場拿獲,他應該知道,他所受的處罰就是死。』連羅馬人都重視這事,准許猶太人對犯這罪的人執行死刑。──《每日研經叢書》 【徒二十一29】「這話是因他們曾看見以弗所人特羅非摩同保羅在城裡,以為保羅帶他進了殿。」 其實控罪的根據甚弱,以弗所猶太人認出特羅非摩(二十4)是他們的同鄉,就硬說保羅把他帶到聖殿去了。有些解經者認為這指控也許有點根據。布魯斯(Book p.436n)則認為保羅不會這樣笨,這樣招引猶太人的疑竇。赫肯(p.616)補充說,猶太人對保羅不遵守律法的舉動,不管什麼證據也會相信的,這就足以解釋這控罪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一30】「合城都震動,百姓一齊跑來,拿住保羅,拉他出殿,殿門立刻都關了。」 騷動一下就散播了。赫肯(p.616)把路加的合城太字面化了,認為不可能這樣快展開龐大的動亂。Lake 和
Cadbury(BC
IV, p.275),則用今日的火警訊號,和鬥狗(!)消息傳播的快捷來作比較。群眾一齊來拿住保羅,拉他出殿。聖殿主持人立即把門關了,防止裡面再生事。Jeremias的見解應該沒錯,他認為這門是指分隔內院與外邦人院的門,而不是整個聖殿範圍的大門。──《丁道爾聖經注釋》 拉他出殿: 猶太人把保羅拉出聖殿,有兩個原因:①他們怕憤怒的群眾闖進聖殿殺害保羅。猶太主義者鼓吹自己遵守律法,按照神的旨意生活(羅2:17,20),所以絕不希望殺人事件玷污聖殿;②可能是為了不讓保羅抓住祭壇的角。祭壇的角是祭壇最神聖的部分,猶太人一直認為人抓住了祭壇的角,就不能殺(王上1:50)。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一31】這個千夫長名叫革老丟·呂西亞(二十三26)。羅馬在耶城的駐軍,負有維持節期中城內秩序的責任。──《啟導本聖經註釋》 千夫長: 當時負責耶路撒冷治安的千夫長<緒論,羅馬的行政及軍隊制度>是革老丟呂西亞(23:26)。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一31~32】動亂的消息不久就傳到羅馬的營樓,位於聖殿西北的安東尼亞堡。堡的高度足以監視下面,並且有兩道樓梯與外邦人院連接。耶路撒冷的營樓是羅馬軍隊的一支,名義上應有七六○步兵,二四○隊兵,由一千夫長 Tribunus
Militum 統轄(約等於陸軍少校或上校之軍階)。千夫長立即採取行動,對付剛爆發的動亂。他帶領百夫長轄下的強大兵力,跑到現場來。羅馬人一到,就足以叫猶太人放手,停住不打保羅。──《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一33】「於是千夫長上前拿住他,吩咐用兩條鐵鍊捆鎖;又問他是什麼人,做的是什麼事。」 “兩條鐵鍊”說明保羅被當成重犯看待,雙手似乎被鐵鍊鎖扣在左右兩邊士兵的手上(參十二6)。──《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十一33~34】保羅既是生事的起因,就被捕了,至於那打他的人下落如何,則沒有記載。若千夫長懷疑保羅觸犯了聖殿規例,則他對猶太人自行執法就不太在意了;不過,依正當手續,則應由聖殿的衛警對付保羅的。保羅雙手被手鐐與兩個兵丁連鎖著──正應驗了亞述布的預言(廿一11),雖然不是一字不誤,他的雙腳亦未被綁。接著千夫長對查問他是什麼人,作的是什麼事。赫肯(p.617)認為千夫長問的是群眾,不是問保羅。勞斯布表示不知道保羅聽得懂他的語言。這是有可能的,但也可能當時千夫長開始查問保羅,群眾就搶著插嘴,急於先告狀,當時情況大亂(參十九32),千夫長決定把保羅帶入營樓較為妥當,在營樓安靜的環境下,才可能平心靜氣地審查囚犯和控方。──《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一35】臺階上: 耶路撒冷聖殿外,有一個通向千夫長安東尼Antonia軍營的石頭臺階。──《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一35~36】但群眾又再哄動起來,保羅無法安全上臺階進營樓,兵丁只得把他抬起來。赫肯(p.618)反對這說法,認為把他抬起來,更容易成為襲擊的目標,他說路加把真正原因瞞住,是因為保羅經這風波身體已太虛弱,無法自己行走(雖然等一會對他對群眾說話時卻不虛弱)。赫肯甚至懷疑那手鐐的歷史性,因他假定囚犯已近昏迷狀態了。他說路加提及手鐐,為的是表示保羅從此不再是自由之身。這些推斷都是沒有根據的。群眾在耶穌受審時,向彼拉多喊除掉他!(路廿三18;約十九15),這時他們也喊著要治死保羅(參廿二22)。──《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一37】「將要帶他進營樓,保羅對千夫長說:“我對你說句話,可以不可以?”他說:“你懂得希臘話嗎?」 保羅被帶進營樓之際,他決意爭取機會辯護,就開聲請求與千夫長說話。千夫長很奇怪他會說希臘話,雖然那是當時古代世界的通用語。他大概以為保羅是個不學無術的老粗,且可能是個猶太人。──《丁道爾聖經注釋》 “營樓”名叫“安東尼堡”,位於聖殿西北角,為大希律所建以紀念羅馬三人執政官之一的安東尼,
堡中駐有羅馬軍隊以防民眾滋事。從聖殿登堡有兩重石階,保羅大概在此石階上自辯(40節)。他被囚此堡中(二十三10)。有的聖經學者相信主耶穌是在此營樓受彼拉多審訊。 千夫長呂西亞是羅馬軍官。一營士兵有六千人,由六位千夫長率領。保羅因見千夫長是外邦人,所以向他說希臘話。千夫長以為他是從前作亂的埃及人,居然會說流利的希臘話,所以有此一問。 【徒二十一38】「你莫非是從前作亂、帶領四千凶徒往曠野去的那埃及人嗎?”」 千夫長稱這先知的隨從為凶徒(Sicarii 由於他們用的短刃而名之,拉丁文作 sica),這字用來指反羅馬的極端份子,他們出現於腓力斯在位時,而在西元六六至七○年間,反叛羅馬。──《丁道爾聖經注釋》 約莫在主後五十四年左右,一個埃及人帶了一隊敢死隊出去橄欖山,應許他們說,他能使那地方的城牆倒下來。羅馬人很迅速而有效的對付他所率領的人,但是他自己卻逃走了,而那千夫長便以為保羅乃是那革命的埃及人回來了。 那埃及人的徒眾乃是匕首黨,是暴烈的民族主義者,是計劃週詳的刺客。他們把匕首藏在斗篷裏,與暴民混在一起,伺機行事。──《每日研經叢書》 據猶太史家約瑟夫記述,不久前約在主後54年有個自命為先知的埃及人率眾作亂,佔領耶城橄欖山,旋為羅馬駐軍敉平。從眾四千人中不少被殺,首領逃脫。(約瑟夫將亂民數目誤為三萬人)。千夫長還以為已把逃犯捉回。──《啟導本聖經註釋》 從前作亂……那埃及人: 根據歷史學家約瑟夫的記錄,A.D.54年左右在耶路撒冷,由一位埃及的假先知發起了暴亂事件。這位自稱偉大先知的埃及人,帶領三萬多名部下(其中4千余名是刺客 )到耶路撒冷,駐紮在曠野和橄欖山等地,預言耶路撒冷城牆將要被毀及羅馬軍隊滅亡,並時刻準備發起叛亂。結果被羅馬總督腓力斯(A.D.52-58年) 的軍隊鎮壓,部分部下陣亡,部分被俘,這位元埃及先知也無影無蹤了。千夫長質問保羅是否就是當年消失的埃及先知。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一39】「保羅說:“我本是猶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數,並不是無名小城的人。求你准我對百姓說話。”」 保羅的回答,固然是順帶解釋基督徒與猶太革命份子,毫無關涉;但路加插這段對話的動機,是否只為了這個,就值得疑問了。保羅一心是要確定他是有教養的猶太背景,和他公民的身份:他不是在聖殿煽動暴亂的那種人。他是猶太人,又是大數的公民。這不是指他的羅馬公民身份到這後面才披露出來;他乃是表示他屬於一個自治城,並以這身份為榮。自從 Clandius大帝起,一個人可能同時持羅馬公民的身份,及當地公民身份(見,Conzelmann p.124f.)。──《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一40】「千夫長准了。保羅就站在臺階上,向百姓擺手,他們都靜默無聲,保羅便用希伯來話對他們說:」 他一透露這身份,就批准他對群眾說話了。他從臺階上俯視群眾,擺手叫他們安靜,就用他們的鄉音說話(使用了明智的策略),希伯來話可以指亞蘭語(見廿二6,廿六14)。──《丁道爾聖經注釋》 保羅用的希伯來話極可能是猶太人最常用的亞蘭話。──《啟導本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