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二十章拾穗 【徒二十1】「亂定之後,保羅請門徒來,勸勉他們,就辭別起行,往馬其頓去。」 保羅在亂定之後才離開以弗所,不過事實上他後來再沒有踏足以弗所境內,是否因為這一次雖然未被控罪,他仍覺得還是避避風險更明智,免再生事?他離開之前,招聚了教會眾人來,臨別贈言,內容很可能與二十18~35的勸勉相似,因他離開以弗所時,未預料會講那番話。然後,他就到馬其頓去了,若這一程等於林後二12f.所提的,那末他就北行到了特羅亞(參十六8)。他在那裡的傳道工夫,大有果效。就在這期間,哥林多教會的爭端有了端倪,保羅派了提多帶信去(這信失傳),指望他們和解,也為他自己將要到哥林多去鋪路;這一次去,若那裡的人仍各持己見的話,他就極不樂意啟行了。他顯然預期會在那裡會合提多的,可是提多的行程誤了期,保羅心急之餘,就逕自過到馬其頓去,希望在那裡早點遇見他。──《丁道爾聖經注釋》 看來保羅在暴亂之後便離開了以弗所前往馬其頓,時間當在主後55年夏末或秋初。他盼望五旬節前到達耶路撒冷(16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十1~6】記錄保羅再次訪問馬其頓和亞該亞的事。從以弗所到特羅亞足有10個月左右的時間,但記載非常簡短,不過涉及到哥林多後書和羅馬書相關的人物。察看哥林多書能看出保羅帶著沉重的心,離開以弗所去特羅亞(林後1:8-2:12)。後到腓立比按約定與提多相見,聽提多說到關於哥林多教會的消息得到安慰(林後7:5-16),寫了哥林多後書,由提多帶到哥林多教會。不久,保羅與提摩太按計劃回到哥林多(林前16:6),在該猶家停留三個月(3節),寫了羅馬書(羅16:23)。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2】「走遍了那一帶地方,用許多話勸勉門徒(注:或作“眾人”),然後來到希臘。」 到了馬其頓,提多也到了,報告了教會的好消息,保羅滿心的焦慮也就平息了。保羅心裡感恩歡慰,就寫了另一封信給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後書),托提多及兩位同工帶去,那兩位未提名的同工,是負責照管捐項一事的(林後八16~24)。路加卻一點也沒提及這事(見十九21注),祇報導保羅在馬其頓的事工,探訪當地的教會。路加也沒提及他在希臘西部的工作;根據羅十五19,保羅宣稱曾傳福音遠及以利哩古,是最切合放在這時期裡了。保羅從那裡轉到希臘去(羅馬省份亞該亞的流行名稱),就是那裡主要的大城哥林多。──《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3】「在那裡住了三個月,將要坐船往敘利亞去,猶太人設計要害他,他就定意從馬其頓回去。」 保羅留在哥林多三個月,可能因為時值冬季,出門不便。在這段被逼逗留的日子,有許多有價值的工作,其中之一就是寫了給羅馬的信。他原計劃春天乘海路往敘利亞的,卻因猶太人設計要害他而生了枝節。這個時節裡,不少猶太人上耶路撒冷守逾越節或五旬節,後者更是朝聖者進聖城的旺季。有人若想在船上找機會襲擊保羅,是決不困難的,很可能是在哥林多謀害保羅不成的人(十八12~17)所設的計。不過,路加並沒有把這計謀的詳情記述,也沒提保羅從何得知這事,為避開敵人,保羅就轉向相反的北方啟程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三個月可能在主後55年冬天(參林前十六5~6),保羅在希臘的哥林多寫了《羅馬書》(羅十六1,23)。他現在攜帶馬其頓和亞該亞人的捐項回耶路撒冷(參十九21;羅十五25),送給教會。他希望坐船,但猶太人知道了此事,又知道他身邊攜有金錢,想在途中下手殺他。保羅因此繞道往馬其頓循陸路回去。──《啟導本聖經註釋》 猶太人設計要害他: 由於羅馬軍隊旁若無人的舉動,耶路撒冷即將爆發猶太人的反抗,散居的猶太人也不例外。在這種情況下,保羅自稱羅馬公民(16:37),並見證宇宙性福音,在猶太人眼裡顯然與羅馬同流合污。這種長期的感情積澱和極度的宗教偏見,使猶太人更欲除掉保羅(23:12-15)。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4】這裡所記各人應該是各地教會派出陪同保羅送捐項去耶路撒冷的人。馬其頓省有三人(所巴特、亞裡達古和西公都),加拉太省有二人(該猶和提摩太),另有二人來自亞西亞省(推基古和特羅非摩)。所巴特代表庇哩亞教會,他很可能就是《羅馬書》十六21所說的所西巴德。──《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十5】保羅第二次旅程到達腓立比後,便未見到的“我們”二字(參十六17) ,在此再度出現,表示作者路加和保羅同行前往耶路撒冷。路加在這之前是否滯留腓立比或者也到了以弗所,無從稽考。但從這裡開始,路加一直跟隨保羅,先到耶城,再隨他去羅馬。──《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十5~6】保羅的同伴不知何故先動身去了,到了特羅亞等候其餘的人。這裡記敘再回復“我們”的主語,表示作者這時再度加入隊伍中。這人當然不會是第四節名單中開列的人。上一段“我們”的記敘停在腓立比,這時也在這地重拾。不過,作者可能早已在保羅未到腓立比之前,已與他會合了。“我們”當然是指“保羅與我”──也許還有其它未列名的人;不過還要考慮另一個建議(赫肯 p.582):第五節的“這些人”,可能是指推基古和特羅非摩,這樣,“我們”就會包括第4節所有的人了。亞西亞人先去,為大隊作準備工夫。保羅和其餘的人等到達了除酵節才動身。可能他們在腓立比同慶信徒的逾越節,就是復活節(林前五7f),而不祇是作為猶太節日的附注(參二十16,對照廿七9)。從腓立比港口尼亞波尼(十六11)到特羅亞的旅程,比相反方向行程多費時日,必然是因為風向不順之故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6】“除酵的日子”即逾越節(參出十二章)。保羅因猶太人的陰謀,放棄水路,改由陸路經馬其頓去特羅亞(3節;參林前十六章),在這裡過節,再乘船去耶城。其時約在主後57年。──《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十7】「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 注意這裏希臘文的文法,等於英文裏的Apposition。作者不是指著某一個七日的第一日,我們在那裏聚會擘餅;他乃是說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意思是說,所有的七日的第一日,都是我們聚會擘餅的日子。――《讀經指引》 “七日的第一日”即今星期天。聚會擘餅是在當天晚上舉行。雖然有人依猶太人的計算方法,一天從頭一天的下午六時起計,推論聚會的時間是禮拜六晚,但路加沒有理由在希臘人的城市用猶太人的習俗來記述時間。(關於七日的第一日聚會的淵源請參本書前面的<參考資料>)。──《啟導本聖經註釋》 七日的第一日: 從初期教會起,七日的第一日一直具有重要意義(太28:1;林前16:2)。因為在基督裡的人已經得到永遠的安息(來4:3),所以不必以守聖日作為嚴格的規條。但不能把七日的第一日(即主日)當作舊約安息日的延續<路6:5,安息日和耶穌的關係>。儘管如此,一周中有必要選出一天,作為信仰生活中紀念耶穌基督復活、作為主內弟兄掰餅相互交通的日子。信徒當把每日每時的生活交托在神面前,在這一日更當委身於神的事工。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7~8】特羅亞門徒在七日第一日聚集(路廿四1),一同擘餅,聽保羅臨別的話。擘餅一詞是使徒行傳中特出的用法,是信徒同守主的晚餐(二42;參林前十16);此外,信徒在七日第一日聚集擘餅,這裡是第一次記載資料。路加怎樣算時辰,這里弄不清楚,根據猶太計算法,一天始於日落,保羅與信徒聚集,就是在今日我們的禮拜六黃昏,然後禮拜日早晨就啟程了。若依羅馬以日出為一日之始,則信徒眾集于禮拜日(禮拜日是猶太一周之第一日),或禮拜六(禮拜六是羅馬人一周之第一日)路加在別的地方,是以日出為一日計算之始(三1),他似乎在用羅馬計時法,和猶太曆法(參路廿四1)。布魯斯(Book p.408 n.25)卻認為保羅打算啟行的次日,是第二天的早上,而第十一章的天亮,就是新的一天開始,因此那裡會在禮拜日黃昏,而保羅在禮拜一早晨啟行。 保羅對教會講道直到半夜,這在現代西方標準似乎很長(參廿八23),但在一些國家,尤其是第三世界,幾小時的聚會,加上長長的講道,並不希奇。除此之外,會眾疲憊的原因,更由於門徒聚集的樓房(一13,九37)點著油燈,發出的味兒,令猶推古睡著了。赫肯(p.585 n.2)說若猶推古坐在窗臺上也睡著了,其它坐在不近通風處的人,就更睡意難當了。當然他忘記了有些人易於入睡,有些人並不。無論如何,這裡是一幅目睹見證的資料。──《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7,11】它兩次說到擘餅。在早期教會有兩件密切關聯的事情。一個是叫作愛筵。大家都獻出一些,而且是一頓實在的飯食,這飯每每是窮苦的奴隸整週裏所得的唯一的,正常的飯食。在愛筵中,基督徒互相在愛的團契中用飯。另外一個是主的晚餐,是在愛筵中或在愛筵以後馬上守的。我們很可能在那普通的飯食裏失卻歡聚的一些偉大價值。它所表示的乃是教會的家庭精神。──《每日研經叢書》 【徒二十7~12】路加作為醫生具有細緻的觀察力,他生動地記錄了親眼目睹的事情。初期基督徒都在家中聚會,每次聚會信徒都通過神的話語相互交通。猶推古可能因白天工作後來參加聚會,一定非常疲倦。就坐在流通新鮮空氣的窗臺上,結果從三層樓墜落。路加以自己的醫學知識,斷定猶推古死亡了(9節)。但是猶推古復活的神跡,使教會更加得著安慰、剛強壯膽(12節)。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9】「有一個少年人,名叫猶推古,坐在窗臺上困倦沉睡。保羅講了多時,少年人睡熟了,就從三層樓上掉下去;扶起他來,已經死了。」 從名字看,少年人猶推古可能是已獲自由的奴隸的後代(參六9注)。他工作了一天,燈燭的熱氣和擁擠的人群,令他不知不覺睡去。聚會顯然在三樓,也就是頂樓舉行。他坐在向街的視窗上,跌了下去。──《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十9~10】我們對猶推古同情萬分,才八至十四歲的童子(傳統稱這年紀之間的為少年人,第12節),保羅冗長的講道,悶熱的屋子,如何能當,倦極了,就呼呼入睡,從三樓窗子掉到地下來;依英國式說法,第三層樓就是地面上的第二層,文中的描寫似乎是合夥共住的樓房,是羅馬城鎮低下階層常見的住宅。少年人被扶起來時已經死了。路加一心想描寫保羅能起死回生(像彼得一樣九36~43),這是絕少疑問的了;保羅說他的靈魂還在身上,是指他醫治後的情況而言。路加決不會花篇幅記述一個似乎死了的人復活的事。當然,那些硬著說路加曲解事實的人,仍有隙可乘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10】「保羅下去,伏在他身上,抱著他說:“你們不要發慌,他的靈魂還在身上。”
」 伏在他身上,抱著他: 為了使猶推古復活,神通過保羅採取類似人工呼吸的方式醫治他。在舊約,以利亞和以利沙也用這種方式,使人復活(王上17:21;王下4:34)。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11】「保羅又上去,擘餅,吃了,談論許久,直到天亮,這才走了。」 保羅擘餅吃了,這話分不清是吃了主的晚餐,還是吃了一頓飯,不過吃這動詞,是可以解作吃一頓飯的(十10)。赫肯(p.586)覺得信徒竟然肯等到半夜才吃飯,未免太出奇了,因此采前者說法。不過,他也許對不計代價的熱心的信徒,估計太低了;而且這時期在主餐後用膳,是足有證據的;林前十一17ff更要表示信徒等到教會晚膳時會很餓(21,34節),也有人在赴會前先在家吃了飯才來。保羅接著還繼續講了許久。──《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12】「有人把那童子活活地領來,得的安慰不小。」 路加像是補敘方式,才說出那少年人實在已活了,當地的人大得安慰。其中含意可能是少年人一直不醒。可是,這件事的細節都引起不少質疑,這樣慘重的跌傷,固然會引起長時間的昏迷,但其實並未致命(正如一般所料)。這樣,神奇的成份就在神保守了他,免了必死的命運,在保羅講道的場合裡,統管一切。這樣,神跡不是起死回生,而是神大能的保守。這樣解說並不算是理性化地去解釋,而且因為這故事編寫的方式很奇特,理應慎為觀察。此外,困難顯然出自第11節的突兀位置。──《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13】「我們先上船開往亞朔去,意思要在那裡接保羅,因為他是這樣安排的,他自己打算要步行。」 又上路了,祇是路加及同伴循海路到亞朔,約距二十哩(32公里),保羅則甯采陸路。海路比陸路遠,且多有風險。這裡沒說明為什麼保羅要獨自上路,情節卻必然是事實。──《丁道爾聖經注釋》 保羅的旅伴從特羅亞搭船先往亞朔,自己則走路去,只有三十公里,比坐船快。──《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十13~16】保羅想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但由於猶太人的陰謀詭計只得繞行(3節),所以希望能趕上逾越節7周後的五旬節(16節)。保羅努力遵守節期,表明他雖然離開了猶太教,但並非盲目地無視舊約傳統。從特羅亞到亞朔陸路30公里,水路約50公里。保羅孤身選擇陸路(13節),可能他需要時間單獨與神深入相交(路5:16)。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14】米推利尼是亞西亞省勒斯波島東南的港口。──《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十14~15】各人既在亞朔會合,保羅上了船,走了四十四哩(71公里),向南到達米推利尼,是 Lesbos島上的要鎮。第二天就來到基阿島的對面,此地在北面士每拿,南面以弗所之間突出的半島的尖端。再行海路,過了以弗所,就來到撒摩,是以弗所以南近岸的島,靠近一個叫做
Trogyllia的岬角;西方版本加一細節說“在 Trogyllia停留以後”,不管是否正確,他們也很可能真的在那裡停留了。於是第二天就來到米利都,位於以弗所以南三十哩(48公里)。──《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15】米利都在以弗所南約45公里。保羅抓住機會請以弗所教會的長老來,這樣比他去以弗所要省不少時間。──《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十16】「乃因保羅早已定意越過以弗所,免得在亞西亞耽延。他急忙前走,巴不得趕五旬節能到耶路撒冷。」 路加解釋保羅所以越過以弗所,是想在五旬節以前到達耶路撒冷。在特羅亞過除酵節,到五旬節之間,時間並不長,但也足以完成這行程的。保羅一定是怕逗留在以弗所,就很難匆匆抽身了,所以他選一艘取快航線的船。此外,保羅怕再出現以弗所,會再引起騷動(二十1注),這也很有道理。不過,既然行色匆匆,又何以花時間叫以弗所的長老來米利都相會,這也令人稱奇。不過,可以解釋說船在米利都會停一兩天,足以傳訊去以弗所,叫長者們來到米利都,保羅也可以避免了船在以弗所上貨落貨時,荒廢時日。──《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裏聖經不是說神『定規』,乃是說保羅『定意』越過以弗所。有的基督徒常說,『神的旨意領導我到這裏』,『神的旨意叫我這樣作』。這樣的人好像比保羅更屬靈。但是,我們看見保羅在這裏並沒有用這些屬靈的名詞,而他的定意卻自自然然合乎神的意思,因為他是認識十字架的人,他是敬畏神的人。――《讀經指引》 【徒二十17~18】保羅所關切的,是教會的領袖,此處叫作長老,正如十四23一樣。他說他們的崗位是“衛護者”,就是監督(28節),也許他自己也是用這稱呼(腓一1)。一開始他就追陳往事,叫他們回想及印證他在亞西亞他們中間生活為人如何(希臘文是 epistamai),可比較帖前二1、5、10f;腓四15,有相同的寫法,但實際用的字眼卻是路加的(十28,十五7,廿二19)。──《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17~35】保羅在米利都邀請以弗所教會的長老,作了告別講道。保羅的三次佈道講道(13:16-41;14:15-17;17:22-31)和五次護教講道(22-26章),對象都是非基督徒。但這次講道的對象是基督徒。因此,這次講道很象保羅書信的壓縮版,例如19節和林後2:4;20節和林前10:23;24節和提後4:7;33節和林後7:2;35節和羅15:7等都是對應的句子。本文的情景是新約聖經中最扣人心弦的場面之一,展現了保羅在以弗所作工的生動形象:①保羅毫無利己之心,完全委身于福音事工(19節)。他從不追求個人欲望或屬世的名譽,只是作為誠實的福音戰士,全身心傾注於使命與事工上(結3:17);②保羅對信徒的親切之情(31節)。他並非是單憑嘴警告審判的冷漠之人,而是甘願與弟兄同受苦,共同尋找解決的方法(羅12:15);③他誠實而不停地傳道(20,21,24節)。為了按照聖靈的引導,在聖靈的大能中服事,他隨時隨地都以禱告的心竭盡全力見證福音(腓1:4;提後4:2);④為了避免別人說他是為生計而傳福音,保羅親自參與勞動籌備生活所需(33,34節)。保羅不僅把基督的福音看作比任何東西都高尚和偉大(腓3:8),而且確信這乃是由恩惠而來(林前9:8;弗2:8),因此毫不躊躇地為福音付出一切;⑤表現了他尖銳的洞察力(29,30節)。保羅已經預感到以弗所教會將出現誘惑背教的假先知,並且為此憂慮。這種憂慮不僅僅是為以弗所教會,而是包括所有由他建立的教會。正因為有保羅如此懇切的囑咐和警告,以弗所教會才能識破“自稱為使徒卻不是使徒的”和“尼哥拉一党”的陰謀詭計,沒有與他們同流合污(啟2:1-6)。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18】這裡記下保羅的又一篇講道摘要。第一篇在十三章,對象是猶太人;第二篇在十七章,對象是外邦人。這一篇是保羅的告別辭,講他個人的見證,暗示他將為道獻身(22~27)。勉勵的物件是以弗所教會的長老。作者路加一定親與其事,這從有關保羅與長老們見面的記敘前後經文中所用的“我們”可以看出(5~16節與二十一1~18)。──《啟導本聖經註釋》 你們知道: 保羅不是只用輕率的話鼓勵善行,或坐著宣講信仰原理,而是為了經歷和傳揚榮耀的福音,親自擔當患難,表現出鮮活的教訓。如此言行一致的教師,必然富有感染力。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18~21】類似帖撒羅尼迦的情況,以弗所的敵對者也主要是猶太人,在保羅離開以弗所教會的期間,他們試圖在信徒心裡造成對保羅的非難和偏見。於是,保羅認為有必要向信徒再次明確表明自己的事工就是傳福音。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19】「服事主凡事謙卑,眼中流淚,又因猶太人的謀害,經歷試煉。」 保羅用服事主來形容他的工作,正如他常稱自己為神的僕人(羅一1;參十二11;腓二22)。此外也是服事教會(35節),僕人身份最重要的精神,就是服事了。因此,事奉第一個品質特別在此提出來的,就是謙卑,不為自己求取什麼(林後十1,十一7,帖前二6)。第二是眼淚,表露出他對信徒的關切(羅九2;林後二4;腓三18),第三是忍耐堅毅,在猶太人諸般逼害而導致放棄不幹的試探中,他置之度外,仍繼續作工(林後十一24、26;帖前二14~16)。這一節與及整篇訊息,都與保羅自己的寫作,有直接密切的呼應,看出這的確是他對自己事奉的想法,與對信徒的勸勉。近日有學者說“看不出任何與保羅的直接關係”,實不敢苟同:整篇訊息所反映的印象,使我們像見到保羅本人一樣。──《丁道爾聖經注釋》 凡事謙卑: 保羅曾經歷神豐盛的恩典,也曾行過許多有益於人的事(林後8:10;12:1-6),所以可能會因之驕傲。保羅為了不至驕傲自滿,意識到神允許“撒但的差役”攻擊(林後12:7),尤其深深體會到在軟弱時主的能力顯得更加完全,提醒自己更加謙卑地參與到基督的苦難中(林前1:27;林後11:30;西1:24)。無論是誰,要想跟隨 “柔和謙卑”的基督,就要更加殷勤於自我謙卑的訓練(太5:5;11:29;二十26,27)<耶43:2,謙卑與驕傲>。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20】「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我都教導你們。」 保羅牧養的工作包括公眾聚會(如在推喇奴學房),也在各人家裡(二46;參羅十六5;西四15;門12)。保羅強調他這段日子裡,比對他們有益的教訓(27節),他都沒有避諱不說,雖然有時並不受歡迎(加四16;參林後四2)。保羅這話很強,有人懷疑他是在答辯什麼似的,或是路加為日後人家對保羅的評論,在讓他自辯。這種自辯在話別辭中,是典型的成份(撒上十二2~5;在十二族長遺訓(Testaments of the Twelve Patriarchs)也是常見的寫法)。路加沒有記載保羅在以弗所所受這樣的批評,不過在哥林多卻被“傳別的福音”者抨擊(林後十一4),這裡保羅可能就是針對這類指控。──《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21】「又對猶太人和希臘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 保羅對所傳的道,總覺得非常簡單。釋經者一向把這裡的字眼看為文句的交錯法,也就是說,他向猶太人宣告他們要信靠耶穌,而向希利尼人則要悔改。這大致上也是不錯的,悔改歸回神,原是采向外邦人傳的訊息(帖前一9;參加四8f;來六1),而猶太人則要從守律法轉向信靠。不過,其實人人信主都需要信心(羅十9~13強調猶太人和外邦人相同;參羅一16),而猶太人也同樣需要悔改。因此這交錯法的理論就不能確定了。悔改一字,並不是保羅常用的字,多半是路加的字彙,但也相當於保羅用的“歸回”(帖前一9)。──《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22】保羅並非不顧聖靈的指示,一意孤行上耶路撒冷,而是聖靈催迫他快快前去(“心甚迫切”是說“內心為聖靈所催”)。眾人勸他勿去也非聖靈阻止,而是聖靈預示保羅將要被捕(二十一4,11~12,30)。──《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十22~23】從追述過去,轉看眼前面臨的事了,這也是引發這番話的因由。保羅正在回耶路撒冷途中,這一程有兩個特點。這是必須走的一程,是聖靈催逼保羅走的(十六6f.,十九21)。他知道是神引導他去,他必須順服。但這也是前路未明的一程:聖靈並未顯示這一程的真正目的,和會發生什麼事。這種前途未蔔的心情,反映在羅十五30~32保羅請求為他禱告之中,求神保守他在耶路撒冷中脫離危難,又叫教會樂意接受帶去的捐款。有一件事保羅肯定知道的,就是每到一地方,聖靈都預先告訴他有捆鎖與患難等待他。這裡不清楚聖靈預言的逼害(廿一4、11)是在耶路撒冷,還是在保羅所到的每一城市,也許是指前者。聖靈的工作有時是透過先知,有時是直接向保羅啟示。──《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22~23保羅重返耶路撒冷,是順服聖靈帶領抑或不順服?】 使徒行傳二十22-23記載:「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不知道在那裡要遇見什麼事。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瑣與患難等待。」從這段經文看來,保羅深信返回耶路撒冷是合神心意的,他曾許願回耶城朝聖。但推羅的信徒「被聖靈感動,對保羅說,不要上耶路撒冷去。(徒二十一4)。保羅到達該撒利亞,在傳福音的腓利家中,先知亞迦布也預言保羅遭難。亞迦布採取象徵性行動,取下保羅的腰帶,纏著自己的手腳,說:「聖靈說,猶太人在耶路撒冷,要如此捆綁這腰帶的主人,把他交在外邦人手裡。」(徒二十一11)於是,當地的門徒,還有保羅的朋友,都極力挽留保羅,叫他不要往耶路撒冷。但保羅說:「你們為什麼這樣痛哭,使我心碎呢。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徒二十一13) 聖靈顯然已通過各種途徑提醒保羅,返回耶路撒冷必遭捆鎖,身陷囹圄。使徒行傳二十一4記載,門徒「被聖靈感動」(dia tou Pneumatos),告誡保羅切勿往耶路撒冷。保羅會在堅革哩許願(十八18),他現在一意孤行,堅持返耶城還願。這樣看來,保羅似乎不服聖靈帶領。白登高(W.L.Pettingill)認為,「保羅遭禁止往耶路撒冷,但他一意孤行,顯然有歪神旨意。(Bible Questions Answered,ed.R.P.Polcyn,rev.ed.[Grand
Rapids:Zondervan,1979],p332)。然而,上述意見很難成立,因為保羅屢次得神保證,遭苦難時又有神同在。保羅站在公會中人面前,又能面對腓力斯與非斯都,甚至在希律亞基帕二世面前,均有機會作見證。假如沒有這件轟動一時的案件,保羅被囚,又那有如此難能可貴的機會呢? 假如保羅返耶路撒冷不是出於神的旨意,他在聖殿遭憤怒的群眾包圍,那能免陷於死地?也沒有機會在執行政權的人面前作見證了。回想保羅悔改時,主已告訴大馬色的亞拿尼亞,說保羅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我也指示他,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苦難」(徒九15、16)。原來在多年前,神已向亞拿尼亞表明心意,保羅被囚,監禁於該撒利亞,後來在羅馬面見尼祿該撒,都是出於神的旨意。 保羅坦然面對在耶路撒冷的捆鎖逼迫,這種態度與昔日主耶穌的沒多大分別。主耶穌也曾走最後一次旅程往耶路撒冷,迎接屈辱與死亡。從保羅與以弗所長老的一席話,更可看出他有基督似的心懷:「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徒二十24)保羅甘願為主犧牲,將自己的性命放在祭壇上。 考慮上述各項因素後,我們可以這樣理解使徒行傳二十4;聖靈並非禁止保羅返耶路撒冷,而是清楚告訴他,若不欲受苦受辱,以及落入一連串困境,就不要踏足耶路撒冷。然而,保羅計算了代價;他甘願冒險返耶城,一為還願,二為教會樹立勇敢的榜樣。由以後一連串事情看來,保羅實在順服神的旨意,甘心樂意接納神為他生命而定的計劃。──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徒二十22~24】表明傳道者保羅對使命毅然決然的態度。通過本文,可以詳細觀察到保羅的生活態度。他的人生目標是“惟獨為基督”(Soli Pro Christo),他最關心的是關於基督耶穌的事。他一生的喜樂就是福音的擴展。為了基督的福音,他甘願承受任何威脅生命的苦難(林後12:9;西1:24),為了基督的福音他毫不留戀任何利益,反而當作有損的(腓3:7,8)。保羅在基督裡已體會新生命,只要能見證生命之道,隨時隨地都能不惜生命而殉道 。保羅勇敢地自願到有逼迫、苦難、殉道的場所。保羅因放棄反而得到,因失去反而尋見,因死去反而得生,是身體力行施行基督真理的真正的福音見證人。由於這般生活,保羅必能高唱勝利的凱歌:“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公義的冠冕……”(提後4:7)。我們要不斷努力,使保羅這種信仰、告白與生活,成為我們今天的信仰與告白!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25】「我素常在你們中間來往,傳講神國的道。如今我曉得,你們以後都不得再見我的面了。」 保羅知道當日的會眾,必不會再見面了。他向他們傳天國的道,已經完成。幾位解經家從這幾句話中推論(加上第38節),說路加寫的時候,已知道保羅身亡,所以不可能再回到這地區來了。路加雖然沒有在使徒行傳末,記載保羅之死,祇讓讀者保留一幅保羅在羅馬無阻礙地傳揚福音的畫面,但他已有足夠暗示,叫人知道保羅死在羅馬。另一方面,也可以說保羅自覺這一帶已沒有作工的餘地(羅十五23),前路將另有所向,極不可能再回到愛琴海地區了。事實上保羅這願望未得實現,他可能曾再探訪過這地區(教牧書信中似乎有這樣的線索),這樣祇不過表示他所擔心的並未實現罷了,至低限度這時未實現。路加把這一番話看作保羅對所有宣教工場上的教會話別,似乎證據十分強,但不夠具說服力。──《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26】保羅捨生忘死盡力辯明福音,在神面前可存無愧的良心。──《啟導本聖經註釋》 無論何人死亡,罪不在我身上: 保羅把(結33:4)應用於自己身上。神立以西結為以色列的守望者,若由於守望者的疏忽而使百姓受害,罪當歸於守望者(結33:1-7)。但若惡人不顧守望者懇切的警告,仍然屢犯惡行,就必死於邪惡中,守望者的生命就能保存(結33:8,9)。從這個脈絡來看,這是屬靈守望者保羅發自良心的宣言。保羅意識到自己欠了福音的債(羅1:14;林前9:16),竭盡全力完成神賦予自己的使命(提前1:12)。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26~27】保羅在以弗所的工作完結了,他強調自己已忠心盡了職守,任何人失落,責任不在他。他大膽地說沒有人的血在他身上,見結十八13,卅三1~6的比喻。叫人喪命的罪的用語,這裡是針對牧者忠心傳揚生命之道的屬靈責任。正如守望者忠心警告人們,說敵人已近在眉睫,聽的人若對警告置若罔聞,則守望者責任已盡。保羅作為一個福音使者,正是這樣,他所以如此肯定,是因為他自信已把福音的每一方面,忠心地傳講了;神整個救恩計畫,都毫無遺漏了(參弗一11;不過神的計畫這觀念純出於路加)。──《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27】保羅對以弗所的長老說:「因為神完全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另譯)。教會在一個地方,如果站在教會的地位上,對於神完全的旨意,就應當沒有一樣是避諱不傳的。我們不能盼望每一個弟兄摸著神完全的旨意。但最少我們得像保羅一樣,對於神完全的旨意,沒有一樣真理是避諱的,是不要緊的。你一有避諱,馬上就是宗派。因為你不能包括所有神的兒女,你對於相信有的真理的神的兒女就見外了。教會必須包括,而不是『見外』的。――《讀經指引》 【徒二十28】「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注:或作“救贖的”)。」 用羊群描寫教會,是舊約說到神的子民的比喻(詩一○○3;賽四十11;耶十三17;結卅四),耶穌也沿用它(路十二32,十五3~7,十九10;約十1~30)。在約廿一15~17和彼前五2,也用這畫面來刻畫教會和領袖;林前九7中,保羅用了它,但並未特別強調。不過,羊群並不是保羅描寫教會的形象。這個描寫法引致教會領袖稱為“牧人”或“牧師”(弗四11),保羅這裡用的是監督(RSV作 guardians 其它地方則作
bishops (希臘文 episkopos),這字在保羅所建立的一部份教會,用來稱他們的領袖(腓一1;提前三1~7;多一7)。它帶出的意思,是屬靈的關顧與牧養。這些人是神藉聖靈所選立的。這裡稱為“監督”的,與第17節的長老同為一群人,又從十四23知道他們是保羅禱告禁食後所立的,禱告禁食表示他們憑聖靈的指引而行。他們的職責是牧養教會,RSV譯作餵養,似乎把作牧者的身份縮窄了;他的職責應該包括了一切關乎羊群的關顧。這裡稱教會是神的教會284,這是祇有在保羅書信中用的辭(見林前一2)。教會屬於神,因為祂親自買她回來(RSV用獲得一字太弱了)。這裡表達的是買贖的行動,教會成為神的產業,這是根據賽四十三21,神買贖以色列的描述(參詩七十四2,就是根據一節經文說以色列如羊群而來的)。贖價按字面意義是祂自己的血(RSV mg),可是,早期使徒不大可能會說神流自己的血,因此必然是指耶穌作這句的主語(這祇是可能,但不很強),或者指“祂自己的那一位的血(RSV mg)”,文法上可行,也切合衪自己的兒子(羅馬八31)的說法。這是路加作品中,清楚提及十字架教義性關鍵的少數幾個地方之一,雖然如此,卻不可忽視它的重要性,因為這不祇表示了保羅的信念,也表示了路加的信念。──《丁道爾聖經注釋》 用自己的血所買的: 血象征生命(申12:23),舊約所有犧牲祭物的血,都象徵耶穌基督的血,為代贖人的罪而流(來9:23)。在亞當裡所有的人,都得付上罪的工價,就是死亡(羅6:23)。要脫離死亡,必須需要一個代替死亡的祭物,使罪得赦(來9:22)。於是神差遣“無瑕疵、 無玷污的羔羊”耶穌,作了挽回祭,使凡信他名的人都得到永生(約3:16;彼前1:9;約壹4:10)。所有信徒都是基督用寶血重價買來的新生命,應當感謝神無限的恩典,常常以讚美感恩的心順服在神面前(林前9:27;來13:15)。本節的“教會”不是指單純的地區教會,而是指普世無形的教會。教會的真正意義是指蒙恩得救的共同體,而不是指教會建築物。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29】「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兇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 保羅對教會的愛心,是恐怕有兇暴的豺狼會進來破壞,這裡繼續用牧人的比喻。異端教師從外而來,引人走差,尤其是當保羅已不在他們當中抵擋他們。這事明明在哥林多出現了,林後十~十三證實有人來到哥林多,可能在保羅離開後,傳另一個福音。這事在保羅離世之後,也一樣會發生,所以看使徒行傳寫在這事件之後,則這話的含意就更廣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兇暴的豺狼”指傳講異教的假教師(參太七15;提前一3~7)。錯謬的道理有兩個來源:1,教會外面的假教師(林後十一13~15;彼後二1~3)。2,教會裡面野心的領袖(30節,約壹二18~19;約三9~10)。──《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十30】「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 除了外來的人,保羅說還有教會裡的人,也可能用悖謬的教訓,引誘會眾(參羅十六17;西二8)。有人想辨認這些異端,但沒有什麼結論可尋。有人認為路加可能指諾斯底派思想,或受諾斯底影響的信徒,不過既然使徒行傳中,沒有諾斯底教訓可尋,因此我們必須視它為一般性的異端,將要在教會出現。後來以弗所教會真的面臨極強的異端勢力(提前一3;提後一15;啟二1~7):保羅的警告是很合時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31】「所以你們應當警醒,紀念我三年之久晝夜不住地流淚,勸戒你們各人。」 面對這樣的危險,教會領袖必須經常儆醒,像牧人夜間守望,防避侵襲的狼群;儆醒原是信徒一般性的警戒(林前十六13;帖前五6);這裡特別指向領袖們(參來十三17),再用保羅自己的榜樣來加強。他三年之久(他在以弗所大概停留的年日,十九10),他晝夜不住勸戒會眾各人(參帖前二11;林前四14;西一28)。晝夜是誇張寫法,比較帖前二9,保羅晝夜親手作工以維生。──《丁道爾聖經注釋》 看十九10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保羅的宣教並非僅限於傳福音,還徹底栽培已接待基督的人,堅固他們的信仰根基。不僅是傳道,跟進(Follow-up)也需要懇切的禱告和殷勤的耕耘。就如一個人的成長,必須經過出生和教育的全過程。成為成熟的基督徒,不僅必須重生,而且要通過栽培的過程。如此看來,使徒保羅既是偉大的傳道者,同時也是偉大的教育家。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32】「如今我把你們交托神和他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這一舉動並不是一種委託儀式,立他們為全群的總管,因為他們本已有這位份(17節)。保羅在此地把自己承擔的責任,移交給他們,正如十四23的話別式一樣。他把領袖們交托在神手中,和神恩惠的道之下,就是指神恩惠的福音(24節)。恩惠是保羅獨特的用字,表示神白白的恩典,是人不配受的,祂因著它拯救罪人。路加也常用這個字,尤其是用來指福音的訊息(路四22;徒十四3);因此路加和保羅的用字在這裡是一致的,雖然實際的用辭出自路加。神的道建立信徒,就是使他長大成熟的意思(參林前三9~15;弗四12),使他們與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參羅八17)這含糊的詞(也許來自申命記卅三3f.),似乎是指神將賜給保羅的聽眾,有份于祂王國統治的福份,是神一切子民所共用的。對神的話忠心,然後帶來神的祝福,這是十分重要的觀念:保羅和路加決不認為教會領袖,可以超越所交托給他們的神的道之上(提後一14),也不能支配神的道;相反的,他們服在神的話之下。──《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道能建立你們: 需要強調的是,在信仰生活中神的話語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們通過神的道,學習基督的真理,堅固信心(羅10:17);通過神的話語禱告,與主內弟兄交通。神的道不是單純的理性知識,而是活潑有功效的(來4:12)。神用道創造萬物(約1:1-3)、使人從死裡復活(約11:43)、醫治疾病、救贖(詩107:20)、審判(啟19:15)。使徒保羅被神的道主宰,成為傳道的勇士。神的道能打開邪惡之人的心,破壞撒但的詭計,賜信徒能力,是神跡,是武器。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十33~34】保羅話未了,他還有一個最後的要求,求他的聽者學效他自己無私的奉獻。他說的是由衷之言,他牧養勞苦作工,亦沒有貪求任何報酬(林前九15~18)。古代社會裡,金銀衣服是代表財富地位的標記。保羅沒有財富,甘心自己親手作工維生,雖然,作為使徒,他本該要求教會的供養(帖前二6)。事實上,他對教會給他的饋贈,十分感激(腓四10~20),但又好像很不好意思似的。無論如何,當時教會給他的饋贈,加上自己的工作,足以維生,不致成為他當時事奉的教會的負荷(林後十一7~10)。──《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十34】Dean Alford說,保羅所說的,『看哪!我這兩隻手。』在這兩隻手裏,定規帶著染帳棚的顏色,定規是不乾淨的。在保羅的織帳棚上,要裁,要縫,要染,要加工。神給人職業的基本原則,就是我有所得著,人沒有所損失。所以基督徒最高的職業,就是作生產的人。生產,是我加增豐富,而不叫別人貧窮。――《讀經指引》 【徒二十35】信徒應該幫助那些不能工作維生的人(軟弱的人)。 保羅要大家記住耶穌所說“施比受更為有福”的話,但此語不見於四本福音書。可能是一句俗諺,耶穌當日曾引用過,路加現在記錄下來。保羅提到它,因為可以概括耶穌的一些教訓。此語也為初期教會廣泛引用。──《啟導本聖經註釋》 施比受更為有福: 保羅常用主的話語(羅12:9)和主的榜樣(腓2:5-11)相聯作為信仰勸勉。在福音書中找不到與本節相同的話語參照路6:38。可能當時在教會,大家收集主的話語並流傳于信徒中。與人分享時要注意 :不是由於神的命令不得以而為之,乃是作為神的管家,遵照神的命令甘心樂意地分享給他人。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廿35耶穌在何處說了施比受更為有福的話?】 答:使徒保羅在米利都對以弗所教會長老們和眾人演講勸勉時,曾經提到「又當紀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至於主在何處說過這一句話,我們查考四福音書,雖有類似之涵意(參太五7,六34;路六35),但確無實句之記載,這可能是當時的人,所聽到主的一句口頭極為寶貴的教訓,以致家喻戶曉,耳熟能詳,人盡皆知的流傳下來的話,以後保羅又將這一句話引述了一次,才記載在使徒行傳中(徒廿35)。在新約聖經中還有好些地方引用的預言和記事,是舊約聖經沒有記載的,如在馬太福音二23節,及猶大書9,14節等處經文所記之預言故事,亦為新約作者記了下來,故不以舊約無考為奇也。——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廿35耶穌所說“施比受更為有福”一語,何以在四福音未曾記載?】 主那穌所說的這一句話,四福音的作者都沒有把它記下來,可能是當時人人皆知的一句寶訓,但主那穌在什麼時候講過,則無法探悉。可是保羅在米利都與以弗所眾人話別時,把這句話復述出來了。 請參閱難題第1條所述那重要的原則,即有許多口傳的教訓、故事與豫言,均未記載在舊約聖經中,卻被新約時代人物記錄下來。比方猶大書中所記載天使長與魔鬼為摩西的屍首爭辯及以諾所說的豫言,便是其中一例。――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二十36~38】耶穌的話結束了這番話。保羅接著和眾人一同禱告,再合宜不過了。一般情況下,禱告的姿勢是站著的,但在嚴肅的場合下,會跪下來禱告(見七60)。赫肯指出這是路加時代(不是保羅時代?)的作法,但沒有說明他怎樣知道的。淚別的情景出現了,與舊約(創卅三4,四十五14,四十六29),及猶太著作描述的情形相似。流淚親嘴的情感流露,在當時的文化背景,是十分自然的。這裡的親嘴是親情的表示,不是信徒敬拜形式上的“聖潔的親嘴”。這一幕最後的印象,就是保羅實在不會再見他們了,他往耶路撒冷之行有視死如歸之慨。我們看出這一幕與耶穌面向那耶路撒冷受死,有類似的地方;保羅意識到自己將面臨監禁,不會再見這些友人了(參第25節)。──《丁道爾聖經注釋》 淚流滿面的禱告場面(弗1:15-23;腓1:3-11;西1:3-14;帖前1:2,3;3:11-13;5:23,24)。 ──《聖經精讀本註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