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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第十九章拾穗

 

【徒十九1「亞波羅在哥林多的時候,保羅經過了上邊一帶地方,就來到以弗所;在那裡遇見幾個門徒,」

       這經文正確的解釋,應該是路加按主角的觀點來敘事,保羅遇見一些人,看他們似乎是信徒,既對他們信徒身份疑惑,就著手細查他們信仰的告白。路加並非說他們是信徒,而是保羅眼中看來如此。──《丁道爾聖經注釋》

         保羅到達以弗所時,亞波羅已經去了哥林多,所以保羅見不到他。

 “上邊一帶的地方“指一條直接往以弗所去的道路。以弗所與北非洲的亞歷山大皆為當時羅馬帝國少數大城之一,是宗教、政治與商業中心。

這裡說的門徒可能是施洗約翰或亞波羅的跟從者。──《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九1~7受亞波羅的影響,以弗所許多人只知道約翰的洗禮(18:24,25)。亞波羅在明確理解福音真理後去了哥林多,但之前受過他教導的人仍留在以弗所。保羅瞭解到這些情況,“奉耶穌的名”為他們施洗,開始了以弗所的事工。保羅本來想教導他們的是“聖靈的洗禮”,但考慮到如果先強調聖靈的洗禮可能會衝擊信徒,所以先奉耶穌的名給他們施洗,然後再聯繫到聖靈的洗禮。保羅的這種作法是明智的,不會使未聽聞福音的地方事工過於異常,使那裡的人感到不安或懼怕。即使是事工目標正確的也不能盲目,當採取明智的方法。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九1~41在第三次佈道旅行中,保羅在以弗所地區特別熱心地牧會第二次佈道旅行歸途中,保羅在以弗所的短暫停留得到友好的回應,約定下次相見(18:21)。以弗所位於小亞細亞西部(卡斯特)峽谷入口,是港口城市,交通和貿易關口。曾因繁榮被冠以“亞細亞寶庫”之名。此地也是外邦迷信的中心(19),人們相信隨身攜帶“以弗所咒文”就會萬事享通。蔓延各種迷信、外邦宗教(24)以及許多社會病態,保羅經過3(53-56)時間,使以弗所教會更加成熟,並得以擴展。在以弗所停留期間,保羅曾給哥林多寫信,警告他們關於淫亂的事(林前5:9,10)。不久收到哥林多教會的回信,懇請保羅多多教導(林前7:1)。保羅也從別處或傳言得知哥林多教會的許多問題,為解決這些問題,寫了第二封信,這就是哥林多後書。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九2「問他們說:“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也未曾聽見有聖靈賜下來。”」

    這個的分詞(希臘文pisteusantes)與主要動詞,是同時發生的。這是個公認的希臘文結構(十一17,弗一13)。──《丁道爾聖經注釋》

         並不是說他們沒有聖靈,因為他們一信主之後就有了聖靈(羅八9);乃是說,他們沒有接受聖靈,一如五旬節當日的分量。―― 倪柝聲

         因為對這些門徒的背景毫無所知,本節甚難解釋。自字面看這處經文可能令人誤解,以為信徒要在信主後一段時間,才接受所賜的聖靈。按希臘原文,沒有這個意思。保羅的問題也許可譯為:“你們信了,你們受了聖靈沒有?”聖靈是在信主的當時賜給我們的(比較二38;十44;羅八9;林前六19;弗一13)。這些以弗所門徒的答覆,顯示他們可能是歸化猶太教的外邦人,接受了施洗約翰的洗禮,盼望著一位“要來”的救主。他們還未知道救贖大功已藉基督完成,聖靈已在五旬節降臨。──《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九3「保羅說:“這樣,你們受的是什麼洗呢?”他們說:“是約翰的洗。”」

    保羅細察他們受洗的實況了:他們受的是哪一種洗呢?他們受洗歸入什麼呢?他們回答說是約翰的洗。他們作答的方式,表示洗禮有好些種類,各有不同(如來六2所說)。路加的寫法也許是把我們是依照約翰吩咐的方式受洗的,濃縮而成的。他們的表白,表示他們是施洗約翰的門徒,祇認識耶穌一點兒。不知何故,人們對耶穌的認識,與基督徒傳祂復活的訊息,還有聖靈的澆灌,似乎分割開來,這種情形遍佈以弗所,也許也傳到別處去。──《丁道爾聖經注釋》

         約翰的洗禮: 指約翰的施洗(3:11;1:8;3:16;1:5)。簡略回顧水洗的歷史背景、意義、效力等。舊約時代的三大事件,挪亞洪水(彼前3:20,22)、紅海事件(林前10:2)及割禮儀式(西2:11,12)是洗禮的背景。儘管古代東方世界和猶太教通過洗禮儀式,象徵新生、加入立約團體、與神的神秘合一,但洗禮的背景還是舊約三大事件。洗禮的意義首先是赦免和聯合。洗淨過去的罪,與基督聯合,立志過見證耶穌的生活。如果說人願意用水洗強調人許願的行為,那麼聖靈的洗禮和火的洗禮就是強調基督和信徒內在聯合的實際性洗禮<緒論,聖靈的洗禮>。總之,洗禮的意義是洗淨過去的罪,聯合或進入新生活、新團體,在聖經中象徵赦免過去的罪,屬靈上與基督聯合,形成屬靈合一的生命共同體(6:3-6)。水洗是告白內在信仰的形象化的象徵性行為。在積極方面,水洗是向鄰舍和自己公佈信仰,自我決斷 ;在消極方面,只是單純的象徵性行為,其本身不是得救的條件或證明。舊約時代,先知強調心靈的割禮,而不是形式上的割禮(17:9-14)──《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九4「保羅說:“約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訴百姓當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

    保羅用施洗約翰的話來提醒他們。他的洗是悔改的洗,神給人一個悔罪的機會(參五31,十一18),同時也要有實際悔改的果子,從心裡改變,生活隨而更新。約翰親自告訴人們,將有一位更大的要來,表示他們應當信那一位(參約一26,三25),又應許那要來的會用聖靈給他們施洗。保羅如今清楚告訴他們,那要來的就是耶穌。不過,如果他們已經是門徒,那麼他的用意就不是要說服他們,耶穌就是那要來的一位(這是約翰在路七19很著意的一點),而是要告訴他們,那要來的一位已經把聖靈澆灌下來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45約翰的浸禮與耶穌門徒所行的浸禮有何分別?】

答①使徒保羅說:「約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浸,告訴百姓說,當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浸。」這裡已經說明了兩種不同的浸禮,施浸約翰的浸禮,是表明悔改的浸禮,並未表明得救,是要預備人的心接受那在他以後的基督,領了要信靠基督,罪蒙赦免,才能得救(羅十9-10;約壹一9)。至於門徒所行的浸禮,是要奉主耶穌的名施浸(徒十九5,十48),是表明人在信主以後,見證他與主同死同復活,成為得救新生命的經歷(羅六34;西二12)。

②施浸約翰的浸禮,不但指著悔改的浸禮,也是包括他所傳的道理,和他特為耶穌所作的見證(太三1-7;約一19-34,三25-30,同時我們從三福音書中記載,耶穌曾經反問過祭司長和民間長老說:「約翰的浸禮是從那裡來的,是從天上的,是從人間來的呢?」(太廿一23-27;可十一27-33;路廿1-8),這裡又暗示他施行的浸禮是主所承認從神那裡領受來的(約一633),並且耶穌為了盡諸般的義,也曾親自接受過約翰的浸禮(太三13-17),則更為明顯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十九5「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

    他們聽後的反應,就要奉耶穌的名受洗。這是新約中唯一記載人第二次受洗的地方,這洗禮是由於先前那次的洗禮,不是奉耶穌的名的基督徒洗禮。這例子決不可以用來證明人若在洗禮時沒有受聖靈(不管是嬰兒或成人),就要再受洗以受聖靈,基督教洗禮儀式不可少的特質,就是奉耶穌的名施行,至於賜聖靈與儀式的先後次序,是不重要的,使徒行傳中有不同的事例記載(洗禮前:十47;洗禮時:二38;洗禮後:八15f.)。──《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是新約唯一的記有再浸的地方。受浸的須相信耶穌就是救主 。──《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九6「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注:或作“又講道”)。」

       保羅施行的儀式包括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聖靈臨到的表現,就從說方言預言的恩賜上表明了。按手一舉在八17f.,也與賜聖靈相提並論,可是別的地方卻不一定有這關連(提前四14;提後一6f.,指按手作聖工)。有學者認為路加把按手列入洗禮必然的項目裡,雖然有的地方沒提及(Bovon pp.251f.),但 Hansonpp.190f.)卻說從西元二百年以前的文獻,無從證實洗禮時受聖靈與按手有關,即或有也是零散的例子。按手似乎應該是使徒互相契合的一種特殊動作,把有關的人聯合在教會的團契中。第八章裡撒瑪利亞人的例子,就有這按手的需要,表示他們被接納得以進入耶路撒冷為中心的猶太人教會。這裡的例子也是一樣,這半基督教的小組需要明確地被納入普性教會整體裡去。這事證明,保羅像彼得約翰一樣有傳遞聖靈的權柄,這一點似乎祇是次要的。這次洗禮的結果,出現聖靈恩賜的彰顯(二417,十46)。從其它的事例中卻知道這樣的表現祇是中間出現而已,並非一律如此(八17{\LinkToBook:TopicID=146,Name=六 福音傳至撤瑪利亞(八425};八39,十三52,十六34);目前這一例子來說,這群半基督徒需要一些不尋常的恩賜印證,確信他們如今完全屬於基督的教會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6;十46{\Section:TopicID=321}聖靈的浸禮

問:聖靈浸禮以何為憑據?有人以使徒行傳十章四十六節和十九章六節的說方言為憑據。聖靈的浸禮,一派以方言為證,一派以靈果為證,這兩派誰對?

答:聖靈浸禮,聖經並沒有記載有甚麼憑據。這都是人的造作。使徒行傳裏記載人被聖靈充滿的甚多,然而,只有三數次說到方言,這證明被聖靈充滿的人,不一定都有方言。並且,方言自是聖靈許多恩賜中之一(林前十二4~10),是「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11)所以,不能每一個信徒,都得凓方言。靈果證明我們到底有沒有接受聖靈的浸禮。勉強的尋求方言,就要引起邪靈的假冒,我們應當小心。―― 倪柝聲

 

【徒十九7 路加記載數目字通常喜歡用“約”字。此處的“十二個人”可能是保羅所設立管理以弗所教會的信徒。──《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九8「保羅進會堂放膽講道,一連三個月,辯論神國的事,勸化眾人。」

    保羅一開始就回到昔日教導人的會堂去(十八1921),繼續作工。路加連續用幾個動詞,表達保羅有能力且具說服力的證道方式,和他講道催使聽眾悔改的果效。他的主題是神國的事(參八12,二十25)。這不是說他這時傳另一種訊息,與十七31,十八5及其它經文傳講耶穌是彌賽亞的訊息不同了。他的訊息是關於耶穌及神的國度(廿八31),路加不過用不同的字眼,以求文筆上的變化罷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9「後來,有些人心裡剛硬不信,在眾人面前譭謗這道。保羅就離開他們,也叫門徒與他們分離,便在推喇奴的學房天天辯論。」

       這裏所說的推喇奴的學房,乃是當時哲學家的學校。這個學校很小,只有那麼一間小屋子,僅僅能容納得下十幾個人。──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有一個希臘文稿本添了一筆,很像是一個目擊者增添的細節。它說保羅從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在那學房教授。差不多可以確定這是保教授的時間。上午十一時以前和下午四時以後,推喇奴自己要用那學房。在愛澳尼亞的城市裏,因為熱度的緣故,一切工作在上午十一時前便得停止,一直要等到下午較後的時間才能重新開始。據說實際上,在以弗所,下午一時熟睡的人比上午一時的為多。保羅一定是整個上午和整個晚上從事他的職業,而在日中的時間教授。這給我們指出兩件事──保羅熱切於教授,而基督徒則熱切於學習。他們所有的,只是他人因白晝的熱度而休息的時間,而他們便抓住那時間。我們許多人說沒有時間,該多慚愧呢?──《每日研經叢書》

         推喇奴的學房是推喇奴講學的地方。有的希臘經文版本在本節後加有:“自午初至申正”,即午前11時至午後4時中東地方歇午的時間。保羅可能自晨工作至11時,然後利用推喇奴不講學的這段中午時間來此講道不並辨論真理。──《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九8~20友善者給保羅提供猶太人的會堂,他就在那裡見證福音三個月(18:19)。但由於非難的人逐漸增多,保羅轉到推喇奴的學房,利用兩年時間繼續開展事工(9)。沒有關於推喇奴學房的介紹,據說名叫推喇奴的富豪為講演者提供的講演場所,也可能是著名哲學家、或修辭學者教哲學的場所。根據西方抄本(Westen Text),保羅從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在此講道,這時間大概是人們躲避炎熱休息的時間。如果西方抄本的記錄屬實,保羅一邊作工以解決生計,一邊利用餘暇時間見證福音。他在推喇奴學房“每天”都講道。通過長期的工作,以弗所把福音擴張到周邊的城市,結出豐盛的果子(西1:7;2:1;4:16;2,3)──《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九9推喇奴的學房是什麼地方?】

答:推喇奴——是暴君的意思,他是猶太人呢,還是希臘人,亦未可知,卻作了以弗所城的一個教師,他的這學校就是設在以弗所,想必是為一般人研究哲學的地方,他同情保羅,願意讓保羅借用這個學校,來辨明主道,傳揚福音。在有些聖經古卷中,於徒十九9節「天天辯論」之前加上有「從第五時至第十一時,」一句,就是現今上午11時至下午4時的時分,(參卅五題),這可能是推喇奴自己不用的講道時刻,就給保羅方便使用的,這樣有兩年之久,叫一切住在亞細亞的,無論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徒十九10,即希臘人),都聽見了主的道,保羅的大有口才與智慧和學問,由此可想而知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十九9推喇奴學房是什麼機關?】

    “推喇奴”(TYRANNUS),意即王子,顯然的,這是一間“王子學院”,為王子們研究各種學問的機關。因此推喇奴不是一個希臘人或(有人猜想是)一個猶太人。英文聖經在“推喇奴的學房”前加個“一”字,表示保羅是在“一間王子的學院”內辯道,證明王子學院不只一間,乃是有許多間。這王子學院是一般哲學研究者每日辯論的地方,任何有資格的人士均可借用。保羅是有學問的人,他也不客氣地借用此王子學院,有兩年之久。這學院是在以弗所。以弗所是崇拜“大女神亞底米”的重要城市(十九章27節),也有許多人在該城行邪術,欺騙民眾(1920節),也有藉念咒趕鬼為生的猶太人(13節)。相信保羅利用這一所王於學院每日所辯論的,是“真理與邪教”問題。

    有些聖經古卷在第9節有從“第五時至第十時”(即今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一語加在“天天辯論”之前。有人猜想這王子學院只將這幾個鐘頭時間(可能即他們自己不用的時候)借給保羅使用。這樣看來,保羅也算得是在以弗所王子學院當過兩年教授了。――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十九10「這樣有兩年之久,叫一切住在亞西亞的,無論是猶太人,是希臘人,都聽見主的道。」

    保羅在以弗所這新的根據地,工作了兩年(參十八11比較他在哥林多的時間)。路加用廣泛的報導,說一切住在四圍鄰省的人都聽見福音了。同樣,我們也願路加能詳盡一點;可是從其它他資料中,得知保羅可能獨自出外作工(如到哥林多),又有同工們合力在鄰近地方傳福音,是保羅沒有親自去的(如歌羅西)。──《丁道爾聖經注釋》

         保羅第二次佈道曾短期逗留以弗所(十八19-21)。現在是第三次旅程;他在以弗所停留約三年(此處的二年,添上第8節的三個月、和22節所說的“暫時”。猶太人的習慣,不到一年 都以一年計 ,因此符合二十31所說的“三年之久”)。要是保羅是主後53年到達以弗所,應在主後55年秋結束以弗所的事工。他用以弗所為中心,與他的同工例如以巴弗(西一7)等,將福音遍傳亞西亞。很可能《啟示錄》第一章所提到的包括以弗所在內的七個教會,都是在這期內建立(參林前十六19;西二1;四13)。

     保羅在這期間寫了《哥林多前書》 (林前十六8)。──《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九10保羅在以弗所傳道多少年?兩年抑或三年?】

     使徒行傳十九10記載保羅於推喇奴學房天天辯論達兩年之久,使亞西亞省所有人得聞福音。但保羅後來在二十31責備以弗所的監督長老說:「所以你們應當儆醒,記念我三年之久,晝夜不住流淚,勸戒你們各人。」那麼,保羅在以弗所停留了兩年抑三年呢?

    綜覽使徒行傳十九章,可知保羅在以弗所傳道必定超過兩年。他于推喇奴學房講學也超過兩年,但在此之前,保羅已在首先悔改的信徒當中工作了好一段日子。第一至六節記載保羅遇上一批尋道者,他們早已接受了施洗約翰或其門徒所傳的道理(第3節指出,他們曾受約翰的洗,即悔改的洗[4])。因此,保羅在以弗所的工作始於這十二位信徒,保羅為十二人按手,五旬節的恩賜再次出現,他們都說方言預言(6節)。行此事後,保羅才進入以弗所的會堂,在那裡開展工作。毫無疑問,前些時表示對福音有興趣的人,保羅今次都重新接觸(參徒十八19-21),可能就在上次聚首的猶太會堂內聚舊。保羅與這些人相聚多久,我們不得而知,但日子不會太久,因為經文指出,那些人請保羅「多住些日子」(十八20)。

    保羅在以弗所的首階段工作,是與一小撮人相聚,教訓他們。之後,保羅開展第二階段工作,就是向整個猶太人社區傳道。當地猶太人顯然對保羅有好印像,容讓保羅在會堂講道達三個月(十九8)。但最後,有些不信的人反對保羅,他被迫中止在會堂的工作。然而,跟隨保羅的人可真不少,他們隨保羅離開會堂,顯然還在推喇奴學房租下一所講室(推喇奴學房可能曾是一所哲學學院)。保羅在那所講室教訓眾人兩年有多,還計劃直接或間接地接觸亞西亞省的人口聚居中心,後來甚至包括土耳其的西海岸,並且重達加拉太境界。

使徒行傳十八19-21記載保羅初到以弗所,十九1-7是他在以弗所的初階段工作,後來在會堂講道三個月,再加上推喇奴學房的一段長長的日子,保羅在以弗所應有三年。因此,使徒行傳二十31與十九10並無衝突,兩者分別記載在推喇奴學房及在以弗所工作的整段期間。──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徒十九11「神藉保羅的手行了些非常的奇事,」

       汗巾是工人戴在頭上吸收在工作中的汗的。圍裙乃是工人或僕役束住自己的腰帶。值得注意的是這記載沒有說保羅行這些奇事,卻說上帝藉著保羅的手行這些事。有人說,上帝到處尋找要用的手。我們也許不能用我們的手行神蹟,但是毫無疑問的,我們可以把我們的手獻給上帝,好叫祂可以藉著這些手行事。──《每日研經叢書》

 

【徒十九1112保羅傳道有神奇的醫病趕鬼相隨,與彼得的工作相似(五15f.),保羅自己也提及他傳道工夫中行的奇事神跡及大能的工作(林後十二12;羅十五19;參加三5;見來二4)。保羅能力之不尋常,見於人們拿他所觸摸過的衣物,放在病人身上,也能治好他們。理性主義者對這樣的事蹟,自然極難置信了(參五15)。但是,保羅確信他的事工中,有奇事神跡隨著,我們是無法推翻的。雖然,保羅並不視之為他作工的最重要資歷。此外,他的敵手也會儘量眨低這些事。因此我們大可不必懷疑,保羅像耶穌一樣能行神跡。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卻真有點為難,不知如何分辨第12節所描述的情形,與原始粗淺的巫術的分別,他們也是用類似物理能力傳遞的道理,由醫治者身上傳到他衣物上,再以之用來成為超然治病大能的工具。路加對異教魔術抨擊備至,竟在此容許類似的信念,藉基督教化的形式,有效地用在使徒的工作上,實在令人驚訝。也許我們的神能俯就思想仍在落後程度的人,正如主耶穌對那血漏的婦人需要與耶穌親身接觸一樣(路八4348)。──《丁道爾聖經注釋》

         神叫保羅在以弗所彰顯了“非常”的能力,甚至他身上的物件都可以治病。到後期,神卻沒有讓保羅行同樣的神蹟;就是保羅的同工生病,神也沒有讓他用神蹟醫治(腓二27;提前五23;提後四20)。可見神蹟不是經常發生,也不是照著人的喜歡要有便有,而是照神的旨意施行。

“手巾”很可能是保羅工作時擦汗用的布。系在手腕上。“圍裙”是編織羊毛時系在身前的皮質工作裙。──《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九12{\Section:TopicID=320}以弗所的門徒

問:使徒行傳十九章十二個信徒未受聖靈時候,他們算得救否?

答:聖經稱他們作「門徒」(1),門徒就是「基督人」(徒十一26),就是信在耶穌的人(太廿八19);以弗所書一章十三節告訴我們說,信主耶穌的人已有聖靈為印記。所以這十二個門徒是已經有了聖靈的了;他們所未得凓的不過是復活日和五旬節的聖靈而已。他們不過沒有接受賜下的聖靈(2)而已,並不是說他們並末得凓聖靈的重生和印記。他們是已經得救了的(弗一13)―― 倪柝聲

 

【徒十九13「那時,有幾個遊行各處、念咒趕鬼的猶太人,向那被惡鬼附的人擅自稱主耶穌的名,說:“我奉保羅所傳的耶穌,敕令你們出來!”」

         我奉保羅所傳的耶穌: 他們想試探耶穌的名字本身有何能力。他們認為基督教也是一種薩滿教,耶穌是眾多偶像之一,這是極其邪惡的罪。他們對神跡的掌管者或神跡的目的毫不關心,只為滿足自己的情欲和好奇心,而叫耶穌的名字。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九14「做這事的,有猶太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

    擅用這方法的猶太人中,有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可是從來沒有一個祭司長叫做士基瓦的,他可能是大祭司家族中的一員,或他擅取這名銜提高身份,用來愚惑外人,因為大祭司(兒子們)是與超自然界相通的;正如現今人喜掛上博士教授等名堂一樣。赫肯(p.565)認為路加真的把士基瓦誤為祭司長,因為惟有戰勝如假包換的祭司長,才值得記載(而不是打敗了一個無關輕重的趕鬼師);不過,這裡的重點其實不在那趕鬼師的身份,而是他企圖用耶穌的名字這一事上。──《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14~16士基瓦七個兒子的故事,生動地表明以弗所教會陷於迷信中。現代人習慣於自然科學的思考方式,不相信巫術。但當時許多人相信疾病、被鬼附,都是巫鬼的侵襲,巫術屬於正常的職業。他們相信巫術家叫出更強的鬼的名字,就能把已附的弱鬼驅逐。士基瓦七個兒子因擅自使用耶穌的名而受到懲罰的消息傳遍了全以弗所(17)。聽到這消息,消極的人懼怕耶穌的名,明白不可濫用其名;積極的人焚燒各種巫術書籍,悔改後接待耶穌為救主。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九1517他們的企圖失敗了,那人身上的惡鬼承認知道耶穌,也認識保羅是奉這名行事的人,但卻向他們挑戰,問他們有何權用這名字。不但如此,那人在惡鬼控制下,竟動起暴力來襲擊他們,他們不得不竄逃,連衣服也顧不得要了。這故事中被鬼附者的超然知識,與福音書中的相同(路四3441,八28),往往令現代讀者十分困惑不解。這故事和其它類似的事件,流傳在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地域,在迷信的民眾中,引起恐懼,也帶來對主耶穌的稱揚。在當時的環境下,人們被迷信箝制,基督教傳播的唯一方法,就是要彰顯出耶穌的大能遠超過鬼魔;雖然當時因此信主的人,思想仍沈潛在昔日原始式的狀態下。教會仍需用許多時日,把他們對神的觀念煉淨,清除了異教的思想模式。即或今日的教會中,被當世的哲理思想,或是引入歧途的思想,影響了我們對神的觀念,這問題現今仍然需要面對。──《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16士基瓦的兒子們趕鬼只是故弄虛玄,實際上應該憑甚麼能力趕鬼,自己也不知道。士基瓦並非耶路撒冷的猶太人祭司長,可能是邪教中人,自封為大祭司。──《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九1820無論如何,當日發生的事,著實有助於基督徒思想從異教薰染中被煉淨。信徒並不是一日之間臻于完美的,異教思想與純正的信徒經歷會同時發揮勢力,哥林多教會歷史中,信徒就花了不少時日,才體會性方面的不道德,拜偶像與基督教信仰根本不相合(林前六611)。總有一天,信徒會覺悟,必須承認犯罪的行徑,若能把試探的根源拔掉,正如這裡的例子,那就更好不過了,以弗所由保羅帶領信主的人,就體會他們仍信奉的異教邪術是無用且罪惡的。於是,他們把一向依附的邪術書籍,符咒秘方,一律清除公開燒掉。以弗所人這一類廢書,具有特別神奇的地位,以致凡魔術書都被稱為以弗所書信呢。這堆廢物價值可不低──相當於五萬工人一日工價合起來的價錢,在城市生活中,這也並不太誇大;今日一般人也花不少錢在類似的等閒玩意上。路加以這高潮,結束了保羅在以弗所成功的事工,不過,以弗所的故事卻仍未完結。──《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19“書”是寫有咒語、符籙的草紙和皮卷;購者願出高價,大概是因為相信這些符籙等等可以消災、治病、趕鬼。──《啟導本聖經註釋》

         五萬塊錢: 相當於約800萬元,從這個數字也能估計到以弗所的迷信或巫術多麼猖獗。在公眾面前焚燒書籍,是公開表明排斥書中內容的行為(36:23)。神的道得勝興旺,人們從巫術中得到釋放。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九20「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

         當使徒工作時,神的祝福就在他們的工作上。我們如果跟隨他們的腳蹤,我們會做得不錯。但我們必須清楚明白,單是採用使徒的方法,還是不夠的。除非我們有使徒的奉獻,使徒的信心,以及使徒的能力,否則我們就仍然見不到使徒工作的果效。我不是說,我們要低估他們工作方法的價值,如果我們要獲得相同的果效,這些方法是很基本的。但我們切不可忽視那更大的需要,就是使徒屬靈生命的深度,同時,如果在前進的道路上遇到使徒那樣的試煉,也不要灰心喪膽。――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提摩太很可能後來從哥林多來以弗所參加工作。他現在和以拉都去馬其頓收集捐助耶路撒冷教會的款項(參林前十六15)。──《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九21「這些事完了,保羅心裡定意,經過了馬其頓、亞該亞,就往耶路撒冷去;又說:“我到了那裡以後,也必須往羅馬去看看。”」

    保羅不但要去耶路撒冷,更有意往羅馬去。說準確點,他想去看看羅馬,不是遊客式的我不見威尼斯不干休的意思,而是像耶穌深知一生的標竿,根源于父神旨意不去不成的催使(路四43,九22)。懷疑者當然會說這是路加知道事後的構思,編寫了保羅的存心;可是,羅十五2224豈不是提供了一手的資料,證明保羅當時確有這存心?──《丁道爾聖經注釋》

         當時羅馬帝國的首都羅馬城已經有信徒(參二十八1415)。保羅很想去探望他們(羅一1113)。他去羅馬的最終目的,是想往更遠的西班牙去,以完成往“地極”見證基督的使命。西班牙(羅十五23“士班雅”)是羅馬帝國極西的疆土。保羅的願望得有主的允許(二十三11)。可是他後來去羅馬,經由一條他從來沒計畫過的道路,且是以囚犯的身分去的。──《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九21~22起到使徒行傳余剩內容的序論作用。保羅在他的書信中提到這裡的計畫和計畫的延期(林後1:15-17,23)。許多書信中也提到派遣提摩太和以拉都的事(林前4:17;提後4:20)。保羅訪問耶路撒冷的目的,是在於説明貧窮的耶路撒冷教會,將在外邦教會籌到的救濟金(林前16:1-4;15:25,26)和弟兄之愛傳達給他們。保羅為了把福音傳到世界各地,在危難的旋渦中,也時刻顧念教會的合一和交通(林前10:17)──《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九22「於是從幫助他的人中,打發提摩太、以拉都二人往馬其頓去,自己暫時等在亞西亞。」

    保羅派兩名同工先去馬其頓,好安排他的行徑。在此路加暗示,保羅並不是被底米丟及同僚用詭計趕出以弗所的(三十2314);他離境的計畫,早有籌畫。根據哥林多前書,提摩太早已到過哥林多,並且可能回以弗所去了(林前四17,十六1017,不過,這次訪問,不能當作該次的行程,因在寫作哥林多前書與後書之間沒有足夠時間)。有學者提議這一旅程,就是腓二19的旅程,其後保羅就親自來到那地區了(腓二24;這個推算法,是假定腓立比書在同一時期從以弗所寫來的)。又有人嘗試把提摩太後書連在這一時期中(提前一3)。至於以拉都,哥林多有一名市鎮秘書叫這名字(羅十六24;參提後四20),不過一個身任官職的人,是否可以四出宣教,則大有疑問了。無論如何,這是很普遍的名字。──《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23~41在以弗所,保羅與因偶像崇拜得利的群體發生衝突。商業團體具有聯盟性質,是為了商業而聯合的機構,也起到社會聯合機構的作用。當時形成了許多比家庭稍大、比國家小的機構。底米丟等銀匠攻擊保羅的動機,表面上似乎熱衷於崇拜“亞底米”女神,其實是為了錢。這些銀匠製造亞底米神像或相關紀念品,賣給敬拜亞底米的人。基督教的傳播危脅到他們的職業,於是底米丟激發群眾(32),試圖除掉保羅。根據保羅書信推測,保羅在以弗所受到的苦難遠比本文的記錄更加深重(林前15:32;林後1:8-11)──《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九24「有一個銀匠,名叫底米丟,是製造亞底米神銀龕的,他使這樣手藝人生意發達。」

    為首的是底米丟,他的工廠專門製造亞底米神龕的銀像。亞底米是希臘女神的名字(拉丁文作 Diana),這是以希利尼的名字稱呼亞西亞女神。亞底米是個童貞女神,是狩獵之神;亞西亞的女神則是個生育的女神,形狀是個多乳房的女人(根據一般對這像的解釋)。這像放在以弗所大廟裡,成為世界七大奇觀之一。亞底米的節日裡,人們狂歡胡鬧一番。如今存留的有該神廟赤色陶土的模型,但未見有銀造的存留(銀像較難留存)。有人說路加把當時寺廟的人員底米丟,改寫成一個製造神龕的人,這種推斷並無根據。這名字十分普遍。──《丁道爾聖經注釋》

         “龕”:放置偶像的匣子。

亞底米(Artemis)為以弗所的女神,不同于希臘與羅馬神話中被叫做“戴安娜”(Diana)的亞底米女神。以弗所的亞底米是流行小亞細亞一帶的“賜子觀音”,胸前多乳,象徵多產。傳說以弗所的亞底米像是從天上掉下來的(35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亞底米: 神像的形象很奇怪,是有許多乳房的妖女。以弗所人認為女神像是在天上被造,然後下到地上(35)。可能原來它是一塊隕石,模樣象有許多乳房的女子,被當作掌管生育的女神來敬拜。亞底米神廟是世界七大奇景之一,無數崇拜者和旅客訪問此廟。周圍許多商人出售食品和紀念品,提供住宿,由此聚斂錢財。製造亞底米銀龕的: 從事製造亞底米神像或放置偶像匣子的人。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九2427亞底米神是什麼?】

答:亞底米——意即發光字者,為希臘人所崇拜之一偽女神,羅馬人亦崇拜她,稱為底阿拿(Diana)。當時人崇拜亞底米為眾生之母,從此神為司月及田獵之事,又視亞底米與亞波羅男神為雙生姊弟,古人常謂此女神容貌美麗,有貞潔之操,肩負箭囊,手持弓箭或槍,作打獵狀,相傳其神像,是由天上她父親丟斯神所吩咐落下來的(徒十九35),在以弗所城有大廟建立,為世界七大奇觀之一,全用白色大理石砌成,計長有四二五尺,寬二二O尺,共有一二七根柱子,高達六十尺,這座廟宇的建築共用了二二O年之久,閃爍光耀,雄壯奪目,在每年的四月舉行大祭時,有各處的人來到以弗所膜拜亞底米神(羅馬人八月大祭),由太監祭司主持大禮,這種盛會乃是一類歡淫無恥,狂歡縱欲的大節期,當時卻給保羅來作傳福音的一個大好機會,在那裡三年之久,得了許多的跟從者,以致亞底米神的威信被人忽視,幾乎垂危。至主後二六二年,這廟已被歌德人所掠劫破壞,此後未曾整修,逐漸成為廢墟,其遺址日久亦失傳,知道一八六九年始重被發現,現今全世界再五一人崇拜這種偶像矣。——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十九2427大女神亞底米是什麼假神?】

    “亞底米”(ARTEMIS)意即“發光者”,英文聖經沿用拉丁文聖經所載、羅馬人的稱號為DIANA(底亞那),是羅馬帝國人們所崇拜十二假神之一。當時人崇拜亞底米為“眾生之母”,管理月亮及人間狩獵之事。又稱亞底米與亞波羅(男性假神)為雙生姊弟。亞底米容貌俊美,堅守貞操,肩負箭囊,手持弓箭,有獵犬在前,作打獵狀。世間一切動物,均由亞底米看守及保護雲。

    亞底米神像,傳說是由天而降(十九章35節),是她父親丟斯神吩咐她下來的。因此以弗所人為她建一大廟,據說該廟為古時世界七大奇觀之一,長425尺,寬230尺,四圍牆壁用雲母石砌成,有一百二十六很大理石高柱(柱高60尺)。建築時間共用了二百二十年(大希律所修飾的聖殿用了四十六年),許多工匠,是父傳子,子傳孫的繼續建築下去(見下圖)。

    以上有關此廟的闊高尺寸是根據大英百科全書所載,是被學者所公認的。但本人1962年曾到土耳其以斯坦堡旅行考察時,在土耳其政府新聞處的出版的一本“土耳其假日”書中發現不同的尺寸,該書95頁謂,大亞底米廟長3705寸,闊137尺,高47尺,相信這種記錄會更正確了。

    亞底米女神當時聞名全小亞西亞,每年有許多人到以弗所去崇拜她,因她是“貞女之神”,所以有許多人在她的廟中求“子”。每年四月舉行大祭時,均由“太監祭司”主持大禮,各地來參加者有七千餘人,羅馬人崇拜亞底米女神是在每年八月十三日。

    紀元後260年,以弗所城被毀於大火,亞底米女神廟同歸於盡(參閱以弗所書難題237條的研究)。――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十九25「他聚集他們和同行的工人,說:“眾位,你們知道我們是倚靠這生意發財。」

    底米丟招聚了同行的公會(以今日的說法),組織一次抗議示威。他看來是個很懂心理的人,知道怎樣賺得同行的心,先從他們最關切的著手,說他們這一行面臨下坡的危機。這一行正如今日的旅遊紀念品一樣,是十分賺錢的生意。──《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26「這保羅不但在以弗所,也幾乎在亞西亞全地,引誘迷惑許多人,說:‘人手所做的,不是神。’這是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

    以弗所及鄰近地方已有不少敬拜亞底米的而歸向基督教,不再相信用人手造的偶像,這話是根據舊約的現成論據,是猶太護教學者對抗偶像敬拜所用的(賽四十四920,四十六17;徒十七29)早期宣教士也樂得承接過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27「這樣,不獨我們這事業被人藐視,就是大女神亞底米的廟也要被人輕忽,連亞西亞全地和普天下所敬拜的大女神之威榮也要消滅了。」

    這樣,銀匠的行業就聲譽盡失(因為它提倡拜偶像)。底米丟用這幾句話,已經把起初用來支持他論點的賺錢表面原因轉移向更廣大的群眾說話了,一般市民也許並不太關心底米丟業務倒閉,但如果亞底米女神廟失掉它被人愛戴的位置,而且不但以弗所人拜,萬國都來拜的女神,失去她的皇位,那他們可忍受不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後來這個大女神亞底米的廟,在主後262年,日耳曼民族南遷的時候,被哥德人所劫掠破壞,威望也沒有了。──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以弗所的亞底米廟為當日世界七大奇景之一,建於城外二公里處,長140公尺,闊70餘公尺,全部用大理石造成。白色大理石柱凡120余,高達20公尺。據說可容五萬人。──《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九29「滿城都轟動起來。眾人拿住與保羅同行的馬其頓人該猶和亞裡達古,齊心擁進戲園裡去。」

    許多希臘城市裡,不論大小公眾集合,最合適的場地就是露天劇場了;以弗所的劇場已被發掘出來,估計可以容納二萬五千人。這次集合是市民的正式大會,目的是要說服市政官員對付宣教士。發動這次大會的人,抓住了他們兩個人,就是該猶和亞裡達古。亞裡達古來自帖撒羅尼迦(二十4,廿七2;參西四10;門24);該猶在二十4有提及,不過依經文看來,他來自加拉太特庇(見二十4{\LinkToBook:TopicID=178,Name=七 保羅由以弗所至米利都(二十116}),這名字其實十分普遍。作對的一方似乎對當地以弗所教會的領袖並不感興趣,他們可能想拿的是保羅,或最低限度他的至近同工,是他們把這教宗教帶進來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座戲園現已掘出,甚大,估計可容二萬五千觀眾。以弗所城遇到這件有關生死存亡的大事,滿城的人都來這裡聚集。本節所提的馬其頓人該猶與二十4的特庇人該猶是否為不同的二人?從二十4所巴特以後依地域一對對排名的方法看,該猶與提摩太都是加拉太省特庇人, 應該不是此處同名的馬其頓人該猶。但也有人認為“特庇”(Derbe)應如某些希臘經文版本作“多庇魯”(Doberius)是馬其頓省的一城,故應為同一人。

亞裡達古是帖撒羅尼迦人,後來陪同保羅上耶路撒冷(二十4)和羅馬(二十七2),並與他一同坐監(西四10)。──《啟導本聖經註釋》

         戲園: 露天劇場,主要用作公眾聚會,或公開審判的場所。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九30“百姓”原文作deemos(民眾),但從此處所記,實同暴眾。保羅後來回憶此事有“在以弗所同野獸戰鬥”語(林前十五32),可見情形的混亂。──《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九3031保羅卻逃脫了他們的爪牙。他本樂意向全體市民見面的,他的同工為他的安全著想,攔阻了他。此外還加上了亞西亞首領的勸阻,他們與保羅相當熟絡。這些首領是指每年上任的總理,或前任總理,是亞西亞省議會的首長,或包括帝王崇拜各廟堂的行政官員,屬祭司長所統管,祭司長亦為省議會所指派的,或單單指議會中的巿民代表SherwinWhite p.90)。因此他們是亞西亞各城宗教政治體系的成員,屬於貴族階級。保羅在這一個圈子裡,也有與他友善的人,而且為他在群情洶湧下的安危而擔心,這是值得一提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31亞細亞的首領主要是從有錢有勢的家庭中選出,他們的責任是擁護對羅馬帝國和羅馬皇帝的崇拜,以此強化羅馬對世界的統治。這些首領中有些與保羅友好,這暗示羅馬帝國的政策起初不是反基督教的。路加關注基督的福音和羅馬帝國之間的關係,尤其詳細講述了羅馬官員友好的反應(35-41)──《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九32「聚集的人紛紛亂亂,有喊叫這個的,有喊叫那個的,大半不知道是為什麼聚集。」

       大會的實況相當混亂,沒有組織,完全沒有希臘民主城市規則分明的跡象。路加更加諷刺的一筆,說群眾中許多人根本不知道為什麼集會。烏合之眾往往是這樣,胡混熙攘,不知所謂。──《丁道爾聖經注釋》

         大半不知道是為什麼聚集: 路加用希臘的諷刺性幽默,生動地描述無主見的人隨聲附和的隨眾心理。使人聯想到狂呼“把他(耶穌)釘十字架”的群眾(27:22)──《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九33「有人把亞歷山大從眾人中帶出來,猶太人推他往前,亞歷山大就擺手,要向百姓分訴。」

    當時有猶太社會的代表在場,他們似乎想叫人們知道,他們與那些基督徒無關涉。為了清除誤會,總算推舉了一個叫做亞力山大的人出來代表說話,他也竭力擺手叫人們不要吵,聽他發言。有人把亞力山大從眾人中帶出來一句,令人費解。RSV 的譯法似乎是說當猶太人要亞力山大作發言人時,群眾中非猶太人的份子,也推亞力山大出來說話。赫肯(p.574)認為這動詞是指導的意思,群眾在亞力山大未開口之先,就把當時實況給他提供情報。布魯斯(Acts p.366)卻認為群眾猜疑亞力山大是生事的火頭。──《丁道爾聖經注釋》

         亞力山大在這裡擔當的角色不甚清楚,也不知道他是否就是保羅所說的“多多地害我”的銅匠亞力山大(提後四14)。看來他是城中猶太人的領袖,要在會場上聲明猶太人和基督徒間沒有瓜葛。在希臘人心目中二者沒有分別。──《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九33亞力山大有幾個?其出身行事如何?】

答:亞力山大——意思是人的幫助,在新約聖經中,提到有四個亞力山大,關於他們的出身行事經過情形,皆無詳載,僅知其大略如下:

①西門兒子亞歷山大——是古利奈人,古利奈為古時呂彼亞省之一城,位於非洲北部,埃及之西(距海邊30裡),他的弟兄是魯孚(意紅),父親西門曾被兵丁勉強跟主同去,背著主的十字架(可十五21),後來保羅在寫羅馬人書中,曾「又問在主蒙揀選的魯孚和他母親安,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羅十六13),可知他們已經蒙恩信主,並受保羅的尊敬和紀念。

②猶太人公會中的亞歷山大——他是一個儀士,曾在耶路撒冷公會,隨同大祭司亞拿和該亞法,約翰等人,審判使徒彼得和約翰(徒四6)。

③住以弗所的亞歷山大——是猶太人,曾被猶太人推往前去要向百姓分訴,因保羅傳道而起紛亂的事(徒十九3334),這人是以銅匠為業,以後多多苦害保羅(提後四14)。

④丟棄信心的亞歷山大——他因許米乃這人丟棄良心,在真道上如同船破了一般,保羅把他們交給撒旦,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提前一20)。——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十九35「那城裡的書記安撫了眾人,就說:“以弗所人哪,誰不知道以弗所人的城是看守大亞底米的廟,和從宙斯那裡落下來的像呢?」

    廟的看守者,是指有帝王崇拜的城市(以弗所是其中之一)。當第三世紀記載以弗所是亞底米的守廟者時,是從帝王崇拜守廟者借用過來的。這裡使徒行傳說以弗所是亞底米的看守者,則借用了當日守廟人的慣例,這是早期的做法,在史例上是十足可信的,雖然並未見有同類的碑文發現(SherwinWhite p.88f)。此外,以弗所除了這一項榮銜以外,更有一件值得誇耀的,神來出任,就是從天降下來的一塊石(中文作像)。無疑是一顆隕石,其它古代廟宇也有這樣的例證,這樣的石塊被視為從神明而來的像。有人提議(BCIVp.450)說書記指出那石非人手所造,因此就不算是保羅指斥的偶像,這樣的想法似近強解。──《丁道爾聖經注釋》

         有一個人,在英文欽定本和修正標準本都稱為『城裏的書記(卅五節)』。他實在不只是個書記。他保管檔案,他在會議上解釋事務,他接受一切給以弗所的信件。他擔心會發生暴亂。羅馬政府便要了解其原因,而負責的地方官便得丟職。他之救保羅和他的同伴,不是只為救他們,乃是為了他自己不受連累。──《每日研經叢書》

         “城裡的書記”是民眾大會的主席,也是地方行政官,是羅馬當局與地方間的聯絡官。他安撫眾人的話可譯為:“以弗所人哪,誰不知道以弗所城是大亞底米神廟和他從天上掉下來的像的看守者呢?”此像可能是塊殞石,狀似亞底米。書記希望用這話來反擊保羅所說的“人手所作的不是神”。──《啟導本聖經註釋》

         書記: 本地出身的官吏,職責是舉辦市里的聚會、記錄結果、向總督報告。根據羅馬法律,書記不能輕率地根據底米丟的投訴立案審訊,所以解散了群眾(40)。審判權在總督手中,書記無權干涉,卻要對市內的騷亂負責,所以不能放任鬧事的群眾。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九36「這事既是駁不倒的,你們就當安靜,不可造次。」

    對書記來說,這城歷久不衰的名聲,亞底米教派的神聖威望,是無法被推翻的,更不用說是被當地新興的基督徒小群體了。所以,根本不需要把宣教士的事件,在大會正式發落。他這樣說,並不是維護基督教(事實上決非如此),他不過是維護法紀,惟恐本城沾了動亂不法的惡譽。──《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37「你們把這些人帶來,他們並沒有偷竊廟中之物,也沒有謗讟我們的女神。」

    他堅持說人們告發宣教士,並未有實贓實據提供,也就沒有正式罪狀可以申辯。他們並沒有被控褻瀆神廟,也沒有說過拜神者耳中認為褻慢女神的話;換言之,沒有公開的問題需要處決。──《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38「若是底米丟和他同行的人有控告人的事,自有放告的日子(注:或作“自有公堂”),也有方伯可以彼此對告。」

    若銀匠與宣教士之間有私人恩怨,另有處理的途徑。私人案件要在公堂法官前處決,這類法證要由周遊各城的羅馬方伯,就是省總裁主持的。這裡方伯用複數式,有點不尋常,因為祇有一個方伯任職,每任期一年。也許是一種統稱,說有一種叫作方伯的人G. S. Duncan 則說複數式是指王帝的兩個代表,Helius Celer,是方伯 Silanus 被王帝下令於西元五四年十月殺害後,由這兩個人在過渡時期代任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放告的日子: 因羅馬總督偶爾出差,地方官擔當審判官。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九39“照常例聚集”指民眾大會按照常規,每月召開三次。──《啟導本聖經註釋》

         聚集: 由市議員和評議員組成,一個月定期聚集三次,自行解決市內發生的事件,討論一切行政事務(chrysotom,Homiles,42:2)──《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九4041書記末後的話表示他心中的恐懼,怕這一日不尋常的集會,幾乎引起暴亂,可能會有嚴重後果。SherwinWhitep.8385)證明這段時期的羅馬政府,其實急於取締這種民主集會;Prusa 的城市書記也是這樣對大會的人說話,警告會眾若胡亂集會,消息傳至方伯,則後果十分嚴重。當時書記的話立即生效,大會就此解。──《丁道爾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