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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第十四章拾穗

 

【徒十四1「二人在以哥念,同進猶太人的會堂,在那裡講的叫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信的很多。」

       保羅與巴拿巴向前到距離安提阿約九十哩的以哥念去。這是一個古舊的城市,據說比大馬色還要古老。在遠古的時候,它有過一個名叫南納卡(Nannacus)的王,而『自從南納卡以來』一語乃成為眾所週知的『自古以來』的意思。──《每日研經叢書》

 

【徒十四13以哥念即現今的孔雅(Konya),在安提阿以東九十哩(145公里)的羅馬公路上,同在加拉太省(前弗呂加境內)。宣教士一到那裡,就開始在猶太人的會堂傳道,很多猶大人和外邦人信了主。可是麻煩不久就出現了。拒絕福音的猶太人拉攏外邦人,向他們譭謗宣教士。他們的遊說工夫並沒有即時生效,到了故事的下半,才見他們採取積極的行動對付宣教士。

  當時,保羅和巴拿巴因見敵擋的形勢,決定必須多花時間在城中,繼續倚靠神放膽作見證。神叫他們能行神跡奇事,證實口頭的見證,正如在耶路撒冷的使徒一般(五12)。以恩道一詞形容福音信息,在二十32保羅于米利都的講章中也如此使用(參路四22);路加在此用它,可能是特意反映保羅當時的信息側重神的恩惠(參十三43;二十24)。第3節全句叫人想起希伯來書二34,那裡也說到,神用奇事神跡證實所傳的道。雖然如此,並不是人人信服福音。──《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四1~7以弗所到伯拉的羅馬大道,B.C.6延長到南加拉太中心。此路從彼西底的安提阿分為兩條路。保羅一行經過思考,最終選擇以哥念方向,它是羅馬的殖民地、繁榮的羅馬化城市。居民有猶太人、希臘人、羅馬人等。路加簡略記載以哥念的事工,後來此地成為宣教擴展中心。可能彼西底安提阿的事工和以哥念的事工有許多相似點,所以路加只是簡略地概括了他們在次地長時間的停留(3)。直接受羅馬統治的大都市,絕不允許暴亂。相反,以哥念遠離本土,暴亂很頻繁(5)──《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四2保羅的佈道工作自開始便受到猶太人的阻力。這些“不順從的猶太人”敵視保羅的信息,譭謗他的名譽,煽動群眾的情緒,來破壞佈道事業。可是使徒照舊放膽傳揚。──《啟導本聖經註釋》

         不順從的: 不是單純的不信或不關心,而是指強烈地反對福音。不是外邦人而是大部分的猶太人在誹謗福音。猶太人如此固執於形式主義,“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10:3)──《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四3施行神跡……證明……: 使徒所行的神跡,是傳揚神真理的有效手段。應關心福音的普世傳播,而不是只關注使徒的某種神跡和奇事。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四4「城裡的眾人就分了黨:有附從猶太人的,有附從使徒的。」

       「分開」就是路加福音十二章五十一至五十三節。―― 倪柝聲

         這是保羅與巴拿巴佈道運動的結果。“眾人分黨”使我們想起耶穌在世時說的話,人要為了耶穌的緣故互相敵對(太十34)。

    “使徒”一詞首次用在保羅與巴拿巴身上。他們是安提阿教會的領袖所差派出去傳福音的使者(十三 3;參林後八23;腓二25)。──《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四47城中百姓開始警覺宣教士的存在,和猶太人對他們分歧的態度。他們之間就分了黨,有的人站在宣教士一方,這裡稱他們為使徒(亦見14節)。這是路加稱保羅為使徒的唯一經文;這個事蹟令人稀奇,因為保羅非常強調他為使徒的身份。有人爭論說,路加將使徒限於十二門徒,即那些與耶穌在世上同工,又見證祂復活的人(一2125,十3942)。所以,這裡和14節的用法,祇屬例外,與路加一貫的立場不合,也許祇是因為他用早期文獻時,沒有留意就用上了。對路加來說,保羅和巴拿巴都不是使徒。若是這樣,路加為使徒行傳作者的理論,就十分可疑。可能路加用這字的時候,是指一般性的意思,就是安提阿教會差出來的宣教士(參林後八23;腓二25)。可是更可能的解釋,就是路加認為使徒主要是指耶穌在世上選召的十二門徒(路六13,九12,廿二2830),其使命是向猶太人。路加卻也清楚知道保羅的使徒身份,從目前這一節,和廿二21及廿六1617所用差遣這同根動詞(希臘文apostello),就可以看出來。因此,他也承認另有一批耶穌所差派的使徒,是在十二門徒以外的;他不否認保羅和巴拿巴屬於這一批人。

  等到逼迫真正臨到,保羅和巴拿巴才決定離開。逼迫他們的,是外邦人和猶太人,並他們的官長,這裡不清楚是指猶太官長,還是外邦官長,或是指兩者;不過第一及第三種看法較有可能。於是十三50的狀況重演,一旦當地方政府縱容人逼迫他們,宣教士就覺得不能再留了。他們離開了弗呂家的境地,進入呂高尼地區,到了路司得,約有十八哩(29公里)的路程,又再到特庇,約五十五哩(89公里)。儘管遭遇攔阻,他們仍繼續傳福音。──《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四8保羅像彼得(三18)有醫病的能力,是主耶穌賜給祂的門徒的(約十四12);又能像彼得對付行邪術的西門一樣(八923),克服術士以呂馬的反對(十三612)。──《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四810路司得位於以哥念南南西方十八哩(29公里);它本來是個無足輕重的鄉村,在西元前六年成為羅馬殖民地,配合對抗當地好鬥部族的策略。路加已提過宣教士到這地來傳福音(7節)。這裡提出一事,證明傳道的果效;一個瘸子,也許是個討飯的,一輩子從未走過。他對信息有所回應,相信他的病可得痊癒。這表示信息中提到耶穌治病的事蹟。這段記載表示,這個人和其它居民一樣,聽得懂保羅的希臘語,保羅看出他的信心,便發出吩咐,同時,神的大能叫他能夠跳起來,開始行走(參三8)。──《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四8~18路司得戲劇化的事件,無疑是來自目擊者生動形象的描述。目擊者可能是出身路司得的提摩太(16:1,2)B.C.6年路司得成為羅馬殖民地。羅馬皇帝亞古士都把年老的職業軍人及家族遷移到路司得,將其建成邊防城市。居民大部分是未受教育的呂高尼人,使用自己的語言。羅馬職業軍人組成領袖層,少數希臘人掌管教育或商業。雖然也有猶太人(16:1-3),但他們的影響力極小。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四11小亞細亞的城市多流通三種語言:官方拉丁語,不同民族間來往用的希臘語,本地土話。“呂高尼的話”是羅馬殖民地路司得的土話,使徒聽不懂,後來看見當地人把他們當作神來獻祭,才明白底細,大為震怒(14節)。路司得是保羅的同工提摩太的家鄉(十六12)。──《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四11~13路司得居民看到保羅醫治生來瘸腿的人,就象對待神一樣擁戴保羅和巴拿巴。引起如此騷動,是因路司得的神話: “很久以前,有兩個神叫斯斯和希穌,裝扮成人來到世上,受到人們的蔑視,有一對老夫婦款待了他們。斯斯和希穌滅絕了所有的居民,只留下他們兩位。讓他們看守宙斯寺廟,他們死後變成大樹。”路司得人熟知這個神話,為了不犯以前的過錯,見到保羅的神跡,就想擁戴他為神。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四12丟斯,也就是古希臘的主神,權柄大過一切。希耳米是商業之神。──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丟斯”(又譯“宙斯”)是希臘神話中的主神,“希耳米“拉丁文為mercury,是替眾神傳信息的神,擅口才。巴拿巴年長,身材相貌比保羅吸引人,故為群眾叫做“丟斯”,說話的人是保羅,所以稱之為“希耳米”。──《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四12丟斯,希耳米是什麼?】

答①丟斯——原意系幫組者,為希臘與羅馬至尊之神,其羅馬為Jupiter,丟斯廟建立在希臘的阿林匹亞(Olympia,故有阿林匹亞神之微稱,敘利亞王安提阿古,伊皮法紐(Antiochus Epiphanes,曾建廟于雅典,且在耶路撒冷建立大廟獻于阿林匹亞之丟斯,以謝其幫助戰勝之恩,同時又因撒瑪利亞人之請,稱基利心山所建立之聖所為丟斯,為異邦人之保護者,在丟斯廟中,亦有祭司,受花園,以及他種祭品之奉獻,人欲求其降福,則殺牛羊以為祭,蓋當時此風已盛行與希臘,羅馬全鏡矣。

②希耳米——亦為希臘與羅馬人所崇拜偽神之一,希臘人稱為希耳米,羅馬人稱為牟古留mercury,希臘人視丟斯為年老之神,為眾神與人之交,希耳米為其年幼之子,他是為丟斯及諸神傳信的使者。相信此偽神秉性靈敏,富有口才,並且對於文字音樂,及一切藝術,皆為彼所創造者。保羅與巴拿巴在路司得宣道大行神跡時,使眾人驚奇,以為是丟斯和希耳米令,而向他們獻祭,即被攔阻之(徒十二8-18)。——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十四12丟斯與希耳米是甚麼人物?】

    保羅與巴拿巴在路司得傳道的時候,因為醫好一個兩腳無力的病人,以致眾人大為驚奇,以為他們兩人是“神借著人形降臨在人間。”於是稱巴拿巴為丟斯,稱保羅為希耳米。

    丟斯(ZEUS),英文聖經沿用拉丁文聖經即天主教的說法,改用羅馬名JUPITER。丟斯原意為“説明者”,羅馬人與希臘人崇拜之為“保護人之神”。

    希耳米(HERMES),英文聖經亦改用拉丁文MERCURY。希臘人相信丟斯為年老之神,希耳米為其子,較年幼。但希耳米則富有口才,並相信希耳米為口才、文藝及音樂的賜予者。

    路司得人們稱保羅為希耳米,因他領首發言。

    路司得人有一著名“神話”,謂丟斯與希耳米曾從天上降臨,訪問鄰幫“弗呂家”(PHYRGIA)的一對老夫婦,名腓利門(PHILMON)懷包西斯(BAUCIs)。路司得人一向羡慕他倆有福,這次看見保羅與巴拿巴所講所行,便以為是丟斯與希耳米從天降臨,恩及路司得人,所以要向他們獻祭。

    丟斯廟建在希臘的阿林匹亞(OLYMPIA),故又有阿林匹神之稱。敘利亞王安提阿庫·以比反斯(ANTIOCHUs·EPIPHANES)曾在雅典新建丟斯廟,並在耶路撒冷立巨廟獻與丟斯,以謝其幫助戰勝勝之思。同時撒瑪利亞人也請求他在基利心上建一丟斯聖所,以保護外邦人。

    丟斯的英文名稱JUPITER,即木星學名。希耳米之英文名稱MERcURY則為水星。

    羅馬人解釋丟斯為風雨雷電四行之神(中國人以金木水火土為五行),所以以雷電為記號,以虹為使者。丟斯又為倫常之神,主持人的婚姻。所以羅馬人結婚多以能在丟斯廟行禮為榮。――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十四14撕開衣裳: 表示無法容忍的悲哀與痛苦時所採取的行為,在此巴拿巴和保羅對他們褻瀆神的行為感到罪責和恐懼(37:29,34;王下18:37;19:1;26:65)。人最大的惡就是自高自大,把自己當作神。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四14~18兩位使徒制止路司得人意外的反應,介紹真理給他們。保羅的講道符合實際(林前9:19-23)。保羅的三次講道的物件各不相同。在彼西底安提阿對猶太人,保羅簡述以色列歷史,開始基督論(1:17-41)。面對雅典人時,保羅以豐富的宗教和學術知識為根據,給他們講論正確的神論(17:22-31)。路司得的聽眾不具備舊約知識,也不象雅典人那樣對哲學非常感興趣。因此,保羅以自然現象入手,使他們認識創造主,與羅1:20-23緊密相關。儘管神的永能和神性明明顯明在他所造的萬物之中(17),人仍然愚昧,用必朽壞的偶像代替神的榮耀(15)──《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四15向完全沒有猶太教信仰背景,對聖經毫無知識的人傳講,保羅所用方法也不同。他象他後來在雅典一樣,先講聽眾能明白的宇宙的偉大奇妙,然後領他們離開偶像,回到創造萬物的神面前。參《羅馬書》一1823──《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四1518這些虛妄是形容偶像的話,舊約如此用過(耶二5),歸向在三19及其它經文,指悔改信主。這裡的語句與帖撒羅尼迦前書一9特別接近;那裡形容帖撒羅尼迦的信徒,怎樣離棄偶像歸向神,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因此這句話顯然是描寫外邦人信主的典型句子。這篇講章所缺少的,是與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一10相關的內容,那裡說:等候祂兒子從天降臨,就是祂從死裡復活的,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耶穌。也不符合保羅的宣稱,說他單傳釘十字架的基督(林前一23,二2)。不過,缺乏這些內容,並不等於說保羅沒有提及;路加的用心,乃是補充前面使徒講道的內容,說明他們對外邦人講道時,加插了什麼內容。事實上,從講章的內容可知,他們一定繼續傳講出了明確的福音內容。因為既說明了神在從前的世代所作的事,勢必會接下去講祂如今作了什麼,怎樣以新的方式啟示祂自己。過去,祂讓外邦人各行其道,隱約暗示他們不認識祂,神並不算為有罪。不過,人仍有足夠的資料可以知道祂存在,因為祂從大自然中見證自己,常賜美物(中譯:恩惠)給人;賜雨水和四季(中譯:豐年),叫農作物生長,使人有糧得飽,心中喜樂滿盈。所以,大自然世界本是以叫人體認創造主的存在,祂的權能和美善。不過,這種自然的啟示,是屬於過去的;正如保羅在十七3031所指出,這啟示現在已有神新的見證補足了,就是保羅在15節,所提的福音,不過他沒有詳細解說下去。這番話足以止住眾人原先向他們獻祭的心意,不過祇是僅僅而已,因為他們的迷信根深蒂固,而這次的神跡又留給他們極為強烈的印象。──《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四19路司得是羅馬的殖民地;但是也是前哨站。不論如何,人們看到他們所行的事,便會害怕,因此他們便以為拖出城外的乃是保羅的屍體。他們都害怕羅馬法官的厲害,為求避免騷動的後果,他們便設法除掉保羅的屍體。──《每日研經叢書》

         路司得城沒有猶太人會堂,可見猶太人一定很少。但猶太人從安提阿和以哥念來,煽動群眾用石頭打保羅。《哥林多後書》十一25所講的“被石頭打了一次”可能指的就是此事。──《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四1920事態突然有了變化。強逼保羅離開安提阿和以哥念的猶太人,這時來到路司得,也許與當地的猶太人聯合(故事中沒有提及),要讒害人,叫他們敵對宣教士。然後他們發動攻擊,當然是猶太人執行的;他們用石頭打保羅,以為他死了,就丟出城外。人們對保羅態度的轉變,十分奇怪(參路四2228),不過也絕非不可能,若人們不肯接受福音,正如18節所暗示的,他們就很容易被說服,認為宣教士不過是假冒份子,於是任由他們的同胞去隨意處置。無論如何,這事件的歷史性是毫無疑問的;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十一2425所提的,必然就是這件事,其它如加拉太書六17,提摩太後書三11,也可能是指這件事。這故事不是說保羅真的死了,再活過來,雖然有人喜歡這說法;路加表達的方式,是說以為他是死了,他沒有提供任何與這句話相反的證據,表示這裡並沒有神跡性的復活。保羅回城去並不稀奇,刑罰已經執行過了,他不會再受折磨,祇要快快離開。他也立刻離開,到了特庇。特庇的舊址,過去以為是孔雅(以哥念)以南六十哩(97公里)的古德利仙(Gudelisin),現在卻公認為孔雅東南六十哩(97公里)的科提胡玉克(Kerti Huyuk),這一遺址中的石刻證明無誤。──《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四19~28他們結束第一次佈道旅行,返回安提阿的旅程。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四20起來走進城去: 保羅勇敢無畏的精神。他差一點被眾人用石頭打死,但起來後並沒有慌忙逃跑,仍然振作精神勇敢走進城裡。可以看出在險境中,保羅為了福音不顧性命(20:24)。保羅曾瘋狂地逼迫傳福音的人(9:1,2),如今為見證這福音不顧性命安危,真是令人難以理解。惟有又活又真的神,才能行出如此奇跡。信徒如今不應該只追求神跡,應把身邊發生的事實當作奇跡中的奇跡,體驗神又真又活的能力。路司得已信者看到保羅重新勇敢地出現,學到無畏逼迫的功課。特庇: 位於路司得東南約96公里處,B.C.25歸入加拉太州,成為邊防城市,戰略要地。該猶出生在特庇,熱心傳福音(20:4)──《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四21保羅與巴拿巴的勇敢,在重返路司得和以哥念一事上再度見出。這二城外邦信徒漸多,須加組織;初信的人也特別需要他們的鼓勵和勸勉(22節)。二人才決定回去。──《啟導本聖經註釋》

         回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 本文沒有明確說明保羅一行經過大數,不再繼續東進的理由,估計有兩個原因:①在大數停留的10多年裡,保羅可能在周圍地區傳過福音。第一次佈道旅行是以開闢新地為目的,沒有必要去大數地區;②回到曾經撒下福音種子的地區,安慰並教導未成熟的信徒,選立長老治理教會(22,23)。重回因逼迫而離開的城市,表明他們真正愛那些將死的靈魂,承認自己欠福音的債。這種使命感(1:14;林前9:16)湧現出信仰的勇氣。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四2123宣教旅程在特庇到達高峰,傳福音十分成功,沒有遇見猶太人的反對(參提後三11亦沒有提及)。於是宣教任務就進入第二階段。保羅的一貫作風,是重新探望所建立的教會,或至少藉同工或書信保持聯絡。這一次,他和巴拿巴再訪各地教會,雖然明知要回去的各城,都對他們採取敵對的態度。他們原可以向東,走陸路回安提阿,不必再經原路。不過,這裡沒有再記述任何意外,他們還可以鼓勵幼嫩的信徒堅守信仰,不要跌倒,回到猶太教或異教去;又很現實地警告他們,根據過往的經歷,進入神的國並非易事。神的國(一36,八12)在這裡是指人或在死後、或仍活著將進入的國度,就是神在耶穌再臨之時,要設立的國度(提後四18)。走這條路的人,必須準備受逼迫(帖前三24;帖後一5;提後三1113),但他們必蒙主保守,宣教士把他們交托在這位主的手中(參二十32{\LinkToBook:TopicID=179,Name=八 保羅在米利都的告別辭(二十1738};彼前四19)。

  宣教士在各地教會設立領袖,這裡稱為長老。這是耶路撒冷以外,首次提及長老的地方,其它提及長老的,尚有以弗所教會(二十17),教牧書信中所提的教會事奉人員(提前五17;多一5),以及雅各書(五14),彼得前書(五15)。由於保羅在教牧書信以前所寫的書信中,沒有提過長老,常有人堅持說,這裡提及這事,是年代上的錯謬,保羅當時根本不關心地方教會的領導問題。然而,從這些事實我們最多祇能說,路加的用字可能是他那時代所通用對領袖的稱呼,至於早期則可能另有不同的稱呼。從哥林多前書十六1516,腓立比書一1,帖撒羅尼迦前書五1213,可見保羅對地方教會的領袖關注非常,我們不必對路加的敘述產生疑竇。至於設立的形式,包括禁食禱告,是根據安提阿的做法(十三13)。──《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四22必須經歷許多艱難: 信徒是靠著基督的恩典,“一次”更新而重生的人(6:10,11)。但是活在世上時,仍然要面對黑暗勢力,以及因著罪性而掙扎(7:24)。利己主義和貪欲氾濫的社會,必定帶給敬虔人犧牲和困難(提後3:12)。應當深思如何背起十字架效法榜樣基督耶穌,以及尋求神允許如此患難臨到的美意(10:38;8:18;1:3)──《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四23「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托所信的主。」

         保羅仿猶太人會堂的方式,從資格較老的信徒中揀選合適的人,賦予監督聚會、主理行政和教導紀律與勸戒的責任(二十28;腓一1 ;帖前五12)。──《啟導本聖經註釋》

         長老: 與“監督”(20:28)或“同工同勞的人”(林前16:16)擔當同等職責。長老的主要職責是講道、教訓、治理、訓練,幫助信徒成長(21:6)──《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四2428回程中,宣教士經過彼西底荒野的地帶,大概沒有什麼傳福音的機會,到了別加(十三1314),才記述他們在那裡傳道。亞大利是鄰近的海港,他們就從那裡航行,直接回到敘利亞的安提阿。在那裡他們向全會眾報告工作情況:既然教會差派他們出去,就理當歡迎他們回來,聽他們報告活動的情況;聚會的主旨顯然是讚美神,從報告中,可以明顯看出是神,讓外邦人有機會接受福音。不錯,安提阿教會向外邦人的福音工作已經進行多時,但這個經歷更印證了神要他們擴展宣教的工作。最後,經文告訴我們!他們留在那裡與門徒同住了多日,暗示這祇是暫時的停留,不久神就要差他們進行新的工作。可是,有一個萬分重要的原則必須先解決。──《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四26安提阿: 初期教會的宣教中心。宣教的教會標誌:①安提阿教會與會堂沒有任何聯繫,在向外邦人傳福音的過程中開闢,並逐漸成長;②教會非常注重真理的教導(11:26)。教導是動員信徒傳福音的最佳方法;③見證的教會。安提阿信徒效法基督、見證基督,信徒就是在此被稱為“基督徒”(11:26);④憐憫的教會。傳福音及分享自己的所有;⑤寬容開放的教會。教會要特別關心和愛護貧窮和受逼迫的人;⑥禱告的教會。他們絕沒有走在禱告前面,沒有走在聖靈前面。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四27這次佈道相當成功。“外邦人通道之門”打開了,為非猶太人而設的教會成立了。保羅向此行所建的年幼教會寫了《加拉太書》。這封有“基督徒自由憲章”之稱的書信,可能寫于返安提阿後,或是去耶路撒冷開全教會會議途中。信中所記可與本書13,14兩章準確印證。參《加拉太書》<參考資料>──《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四28“住了多日”可能達一年之久,當在主後4849年 。──《啟導本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