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八章拾穗 【徒八1】「從這日起,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馬利亞各處。」 司提反被害,成為耶路撒冷整個教會受逼害的先兆,這無疑是同一群人的行徑。這是使徒行傳中第一次用“逼迫”一字(除了七52用的動詞)。這裡的用法意思是攻擊某人,或苦勸或用暴力,使他放棄宗教信仰;或者單指為宗教理由攻擊別人。信徒為持守所信的,就逃往逼迫者無心再追的遠地去。他們祇需逃往猶太和撒瑪利亞的郊野,就可以躲避風險了。有些信徒甘願居留在撒瑪利亞,而撒瑪利亞人也並沒有惡待他們,這是很值得注意的。也許耶路撒冷的逼迫,主要是來自司提反的對手,他們主要是針對教會中與他有關的人。使徒可能沒有被牽連,他們仍然留在耶路撒冷(自然與其它信徒在一起),可以證明祇是司提反一組人被逼迫的理論。──《丁道爾聖經注釋》 從五旬節開始,使徒捨生忘死,宣講耶穌復活,引起了猶太祭司和領袖的嫉妒(二43;四1~2),屢施恐嚇,阻止見證的傳播,但徒勞無功(五17~42)。耶路撒冷教會蓬勃,連祭司都信從真道(六7)。猶太領袖盛怒之下殺死了司提反,逼迫的勢力氣焰大增,所以作者路加說:“從這日起… 教會大遭逼迫。”可是,逼迫幫助了福音的傳播。司提反死前,福音只在猶太一地傳揚。他死後,教會有了進一步的擴展,福音藉腓利(七執事之一,六5)傳到撒瑪利亞,他給一位太監施洗,把福音帶入非洲(八4;26~39)。 彼得在聖靈帶領下接受了一位羅馬軍官進教會(十章);福音更向大馬士革、腓尼基和賽普勒斯傳開(十一章);敘利亞的大城安提阿成了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中心(十三章);藉著保羅,這福音先是向小亞細亞,然後是希臘,直達羅馬帝國的首都(二十八章)。主耶穌所頒的大使命逐步實現(一8)。──《啟導本聖經註釋》 遭逼迫: 從亞伯開始到撒迦利亞為止,在舊約以色列歷史中,神的見證人一直遭逼迫(太23:35),同樣初期教會也要受火一樣的試煉。對此耶穌曾預言,勸勉門徒因確信最終的勝利,毫無畏懼地戰勝困難(太5:11;16:24-27)。初期教會受到猶太教和羅馬帝國雙方的逼迫。使得司提反和雅各殉道,彼得入獄(6,7,12章),當時逼迫限於少數人和耶路撒冷近郊。隨著大數的掃羅悔改,福音迅速傳遍羅馬帝國,由此帶給羅馬官吏壓力。羅馬帝國一直對國內的多種宗教持寬容態度,直到該撒時期,猶太教仍被默許。A.D.70年,耶路撒冷遭到毀滅,猶太人開始給羅馬政府交付聖殿稅。起初,羅馬政府認為基督教是猶太教的一個派系,但隨著國內基督徒增多,出現反對崇拜羅馬皇帝的力量,帝國的掌權者和基督徒的衝突就無可避免了。羅馬人對基督徒大規模的逼迫始于尼祿皇帝(A.D.64年左右),到德修(Decius)皇帝和戴克裡先(Deocletion)皇帝時期,逼迫逐漸公開化。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八1~3】宣教中心從耶路撒冷轉移到安提阿(1:1-7:60)。因司提反的殉道和教會被逼迫,基督徒分散到各處,教會從聚集的形式變為分散的形式。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八2】「有虔誠的人把司提反埋葬了,為他捶胸大哭。」 雖然危機重重(第2節放在第1節後目的在此),仍有敬虔的教會人士把司提反正式埋葬。被處死的囚犯是可以收殮埋葬的,但後來猶太的規章中規定,不許為他們舉哀;若這規條在第一世紀已經執行的話,此處舉哀的人就是公開抗議司提反被處極刑,因此極可能惹禍上身。“虔誠”一字在別的經文是指敬虔的猶太人(二5;路二25),但後來也用來描寫亞拿尼亞,說他“按律法是虔誠人”(廿二2),雖然他也是信徒。因此,這裡可以當作意指信徒。──《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3】「掃羅卻殘害教會,進各人的家,拉著男女下在監裡。」 掃羅領頭攻擊教會,這是另一種宗教狂熱的表現。他進各人的家,拉他們下在監裡,連女人也不放過。掃羅這番行徑,廣義而言可以從他自己確鑿的見證中證實(林前十五9;加一13、22、23;腓三6;提前一13)。不消說,羅馬當局默許了這些事。不過,這番攻勢大概為期不長(長期急劇的逼迫似乎不常見),不少使徒見風聲緩和,就潛回耶路撒冷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3】經文說掃羅殘害教會。在希臘語這個詞所指的是獸性的殘酷,是用以指野豬蹂躪葡萄園,和野獸狂咬一個人體的。這一章裏的那個殘害教會的人和下一章那個降服於基督的人,兩者之間的對比是非常值得注意的。──《每日研經叢書》 【徒八4】「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道。」 故事的開始,表明耶路撒冷的教會,受逼迫結果卻是好的,那些被趕逐離家,或自己覺得要走避的人,在各處傳揚福音。有意思的是,作者沒有將這次運動的推進歸於聖靈特別的指引,像教會擴展的其它重要階段一樣。他似乎認為,流浪的信徒傳福音是很自然的結果,也許機會是自然出現的,因為人們會問起他們離家的理由。──《丁道爾聖經注釋》 敵對者的逼迫反而成了相鄰地區百姓聽信福音的機會,福音如同心圓的水波一樣擴散。若看教會史,逼迫和殉道是教會成長的基礎。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八4~40】腓利和司提反的事工,在彼得和保羅的事工之間起到橋樑的作用,把福音從“耶路撒冷”傳到“地極”連接起來。撒瑪利亞是混血民族,一直被猶太人視為外邦人(王下17:3-6;24)。腓利作為撒瑪利亞福音運動的先驅,恰巧也是被猶太人從耶路撒冷驅逐,腓利和撒瑪利亞人之間因而有著相同的命運。路加插入西門的故事,警戒在向外邦傳福音時可能存在的似是而非的信仰。埃提阿伯太監的故事,可能是事隔20年,路加和保羅留宿在腓利家時(21:8),腓利直接向路加講述的。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八5】「腓利下撒瑪利亞城去宣講基督。」 腓利是去撒瑪利亞的人之一(八1),他顯然就是六5七人名單中的一員。他傳講彌賽亞,至低限度引起聽眾的注意,因為撒瑪利亞神學堅信未來必有一位拯救者(稱為ta~eb,或“復興者”)(約四25);這期待是根據申命記十八15以下;他們所等候的那一位,是教師和賜律法者,而不一定是統治者。──《丁道爾聖經注釋》 撒瑪利亞省位於猶太與加利利地之間,由於歷史與文化原因,猶太人與撒瑪利亞幾乎不相往來,且極鄙視(參《約翰》四3注)。撒瑪利亞人自認屬正宗以色列人,敬拜耶和華,守安息日,行割禮,有自己的聖殿在基利心山上,只奉摩西五經為聖經。猶太人因此目之為異端。腓利打破傳統,把福音帶入新土。他是耶路撒冷教會選出的七人之一(六5),現在成為傳福音的人。──《啟導本聖經註釋》 腓利……宣講: 腓利在七個執事中排列第二(6:5),是希臘派的猶太人。羅克漢姆(Rackham)評價腓利:理解真理如同司提反,傳福音的熱心如同保羅。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八6~7】在聖經(正典,Canon)還未完成的時期,初期教會要大力並迅速地向世界各地傳福音,大有能力的神跡是必不可少的。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八6~8】腓利的聽眾,十分留神聽他,似乎造成一種群眾運動。他們的貫注,是由於所見所聞而來。腓利與使徒一樣,有行神跡的能力,成為他信息的印證。他像彼得一樣(五16),能趕逐汙鬼,眾人聽見鬼大聲喊叫,從附著的人身上出來(參路四33,九9;可一26)。他們又看見癱瘓的、瘸腿的行走;在此腓利的作為又與彼得(三1~10)和耶穌相符。這些醫治的大能叫眾人大大歡喜。不過,這裡並沒有提到他們真正相信福音。雖然有人說沒有信心的,耶穌不會醫治(可六5、6);但對神的信心與感恩反應不足的人,也有得醫治的例子。(路十七17~19)。──《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18~21】拿錢: 西門只注重外在神跡,沒有真正的信心(9-13節)。他把聖靈奧秘的工作理解為神秘的魔術,想用錢購買這個能力。不相信基督的寶血,無法得到救贖,是自我欺騙。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八9】中東一帶此時正統宗教信仰式微,旁門左道乘機而入,星相、巫術在民間大行其道,欺騙患難中無所適從的迷信大眾。西門憑其邪法,居然為人奉若神明。──《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八9~13】西門: 沒有此人出身、行為的可靠資料。人們稱他為“神的大能者”,在撒瑪利亞地區備受崇仰。當福音傳到撒瑪利亞時,西門也接受了主,並且受洗(13節)。西門的信主及受洗一定使撒瑪利亞人大為驚訝,但稍後(18,19節)就看出他的動機不純(18-24節):第一,他是被腓利所行的神跡所吸引,並非因著福音。如同那些目睹耶穌神跡的人,相信主卻不肯真正悔改(約2:23-25)。這樣的信仰,就如種子落在石頭地裡,雖然立即接受,卻因沒有根而極易枯萎(太13:20,21)。第二,西門熱衷於追求名譽,而把敬虔當作得利的手段(19節;提前6:5)。沉迷物質追求,脫離信仰正道的情況在舊約基哈西和巴蘭的身上也同樣存在(民22:28-33;王下5:27)。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八12】「及至他們信了腓利所傳神國的福音和耶穌基督的名,連男帶女就受了洗。
」 腓利傳道的結果,就是人們留意聽從他(6節),不聽西門(11節)。他們“信了腓利所傳神國的福音,和耶穌基督的名”。這主題的組合很奇特,顯明早期教會繼續傳耶穌所傳的信息,但同時逐漸說明其途徑,就是神的國度權柄已經透過耶穌的大能,在當代彰顯出來。有人認為,路加是說人們信了腓利,不是信了福音,或信了耶穌。此處的文法結構是用 pisteuo(譯注:希臘文“相信”)的間接受詞,鄧恩
Baptism p.65)說,這是表明理性上的同意,而不是心靈的投入。可是這結構在十六34及十八8卻是指真正對神的信心。問題要點其實是:腓利傳福音時,那些人對他的相信,是不是可以解作信心不完整?人們接著便受洗,看來腓利並沒有懷疑他們的誠意;故事中也沒有表示他是個不夠資格的傳道者。總之,我們沒有足夠證據,可說他們的信心只是表面的,缺乏實質。──《丁道爾聖經注釋》 新約時代用水施洗的命令,是基督親自頒佈的。基督升天前,吩咐他的門徒往普天下去傳揚福音
,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信的人施洗(太二十八19;可十六15~16)從五旬節那天開始,教會忠實地遵守這個命令(二38,41;八12~13,36~38;九18;十48; 十六14~15,32~33;十八8;十九5;二十二13~16)。 使徒時代迄今,基督教會各主要宗派,都遵行洗禮。洗禮和聖餐成為教會的兩大聖禮。在教會史上,洗禮很早便以三種不同形式出現:浸禮、酒水禮和潑水禮(亦稱灌水禮,用水澆潑全身)。 撒瑪利亞人和猶太人自古不相交往(參八5注)。但是福音所到之處,愛心打破了成見,種族仇恨消弭;在基督名下,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同受一洗,歸入一個普世性的大家庭,就是教會。自此,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在基督裡成為一體(弗二11~19)。──《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八14】「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馬利亞人領受了神的道,就打發彼得、約翰往他們那裡去。」 這裡沒有直接說,為什麼耶路撒冷使徒在聽見撒瑪利亞人樂意接受神的道,要派兩人去視察。不過,福音傳到撒瑪利亞,是很大的邁進,使徒很自然要去看看那裡的情形,以瞭解這個教會發展的新事件。後來,福音在安提阿傳給外邦人,十分成功,耶路撒冷也差巴拿巴去視察(十一22);彼得領哥尼流信主後,教會也開會討論這事。這樣看來,似乎耶路撒冷教會對每一個新步,都作著審慎的視察;耶路撒冷教會給我們的印象,是一個很保守的教會,本身從不作任何新的發展。──《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14~17】腓利是第一個到撒瑪利亞傳福音的使者。撒瑪利亞人信主,福音傳播進入一個新紀元(一8)。彼得、約翰二使徒作耶路撒冷教會的代表,去到撒瑪利亞城, 正式接納撒瑪利亞信徒,消弭了兩個民族間自古傳下來的仇視,見證聖靈裡的合一。二使徒給撒瑪利亞信徒按手,表示了認同和接納。 這位約翰是西庇太的兒子約翰,他曾求主從天降火燒毀撒瑪利亞的村莊(路九54)。現在由他來歡迎撒瑪利亞人進入教會,真是再適合也沒有了 。──《啟導本聖經註釋》 耶路撒冷的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之間的反感是在漫長的歷史中形成的<王下17:24,撒瑪利亞>,但因神的護理,福音把血統、種族等隔閡都清除了(加3:28;弗2:13-16),產生了新的共同體,正如神通過腓利向撒瑪利亞人傳福音而成就的。如果是耶路撒冷的使徒貿然闖入撒瑪利亞地區傳福音,可能會受到撒瑪利亞人的強烈反對(路9:51-53)。但腓利作為希臘派猶太人,同時被猶太人從耶路撒冷驅逐,能融合到撒瑪利亞人中<斯 緒論,散居的猶太人>。神先通過腓利向撒瑪利亞人撒下福音的種子,再派耶路撒冷的兩名使徒,建立起一個名符其實的教會。可見,初期教會的宣教歷史就是神的宣教歷史。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八15~17】教會的兩位代表,彼得、約翰抵達之後,便為信的人禱告,叫他們受聖靈,並為這緣故按手在他們頭上。路加解釋說,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見十44,十一15同樣的話)。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147。這也許是使徒行傳中,最特殊的一句話了。其它經文中,總是說人奉主名受洗就必受聖靈二38)。十九1~7以弗所的十二個人又不同,他們並未奉耶穌的名受洗。按手並沒有與受聖靈相提並論,除了十九6的特別情況之外。另一方面來看,聖靈可以在受洗之前降下(十44~48)。因此,受聖靈與洗禮不一定同時發生。那末,為什麼這次聖靈暫時沒有賜下呢?所謂按手是第二次受聖靈,可能帶來特別的屬靈恩賜一說,絕無可能性;第16節明明否定這個說法。聖靈也不一定要使徒按手才賜下,因為在別處沒有按手,也有聖靈賜下(二38);有時十二使徒根本不在場(九17)。還有,腓利為埃提阿伯太監受洗時,就接受了聖靈,並沒有其它步驟。祇有兩種解釋可能正確。第一,神在彼得、約翰未來之先,暫且保留不賜下聖靈,為要使撒瑪利亞人完全與耶路撒冷的信徒集團契合──他們乃是在五旬節接受聖靈的。這看法可從哥尼流受聖靈的情形得著支持;彼得明明作證,說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正如起初臨到門徒身上一樣,兩種經歷是一致的十一15~17)。第二個觀點則認為,撒瑪利亞人的回應與委身有缺失,他們未受聖靈便表明了這一點(鄧恩Baptism, pp.55~68)。鄧恩說,撒瑪利亞信徒需要確據,就是他們已經真正被信徒團體接受,然後他們才能完全相信。可是,這裡必須強調,路加從沒有這樣說過。而且,這裡也沒有說他們的信心有什麼缺憾,要補充修正才可以受聖靈,彼得、約翰並沒有向他們講道,祇是為他們禱告,求神賜聖靈給他們。這樣看來,第一個觀點較可取。留意這裡的前提,一個人有沒有受聖靈,可以看得出來。這必然與屬靈的恩賜有關,(例如十46便印證了十45)。當然這並不能證明每次都有屬靈恩賜的彰顯,而其它較不突出的用語,如喜樂的感受,也足以作為聖靈同在的明證(十三52,十六35;帖前一6)。──《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16】因為聖靈還沒有……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 天主教以本節作為區分洗禮和堅信禮的根據,主張單單受洗只是半個信徒,必須通過堅信禮才能真正得赦免和得永生。聖經中洗禮的意義是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羅6:4;西2:12),凡信耶穌而受洗的人,就必得赦免並接受聖靈為印記。使徒將洗禮與按手禱告區別,是為了使信徒得到恩賜(林前12:1-31)。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八17】當初,聖靈有時候是自己降在信的人身上,也有的是藉著使徒們的按手。到了保羅傳道的時候,按手受聖靈的事情就很少了。──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徒八18】行邪術的西門是西門馬古(Simon Magus)或稱術士西門,他雖然信了,也受了洗,但他所相信的不是得救的道理。他想用金錢來購買行神蹟的力量,滿足個人的欲望;他所信的只是異能奇跡(八18~24)。彼得雖把他逐出教會(21節),但要他悔改,仍有得到赦免的希望(22節)。據教會史記載,此人後來不只在撒瑪利亞,甚至在安提阿和羅馬對教會造成很大的傷害,他的從眾到第三世紀仍很活躍,“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看《約壹》<參考資料>中“諾斯底主義”條)和他有很大的淵源。──《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八18~19】西門看見使徒有賜聖靈的能力,他不但想自己得聖靈,而且想得能力,可以賜聖靈給別人。使徒當時有沒有為西門按手,賜他聖靈,這裡沒有明說,不過17節的總括似乎表明他也在內。這段經文不是要考究西門有沒有“重生”(正如後來的神學詞彙),這裡側重的是他想得聖靈能力的惡欲,理由不正,取得能力的途徑也不對。擁有屬靈的權柄是很嚴肅的責任,不是一種特權;有這權柄的人,必須時時警覺不落入試探,去轄制在靈性上受他照管的人;更要提防不用自己的地位取利,不管是財利,或是自我高抬(彼前五2、3)。西門把賜聖靈看作一種魔術手法,甘願付錢買這特權,更顯出他完全誤解了聖靈的本質。因此,用錢或賄賂買教會地位的惡行,被稱為西門尼(Simony),就是從這事件而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23】“苦膽之中”可意譯為“怨恨交迫”。──《啟導本聖經註釋》 在苦膽之中: 與申29:18和來12:15的描述相似。希伯來書作者將自稱屬於教會卻沒有真正的信心,並且譭謗信徒的人,稱為“毒根”。摩西將陷於偶像崇拜不肯悔改的人,也稱為“惡根和苦菜”。雖然西門表面上接待了主並且受洗(13節),事實上連最基本的真理都不懂。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八24】「西門說:“願你們為我求主,叫你們所說的,沒有一樣臨到我身上。”」 西門的反應是求使徒為他祈求,好叫所說的審判沒有一樣臨到他。另有些版本加上一句有趣的描述,說西門不住哀哭苦求。不管他明白的有多少,單從經文上,看不出他有什麼不誠心的地方。後來傳說西門成為基督教的勁敵,異端的頭子。不過,這裡看不出這些,因此表明路加所寫的,早於後來對西門的記述。彼得再給西門機會悔改,和他對亞拿尼亞不同;我們很難知道路加怎樣區分這兩個人,或者他覺得亞拿尼亞比西門更有機會認出自己的罪行,因此他是故意犯罪(參路十二47、48)。無論如何,這故事表示受了洗的人雖犯了嚴重的罪,仍有可能蒙赦免。──《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25】「使徒既證明主道,而且傳講,就回耶路撒冷去,一路在撒馬利亞好些村莊傳揚福音。」 這故事以一句敘述結束,說明使徒回耶路撒冷途中,在許多撒瑪利亞村莊講道傳福音。這句話的主辭不明確,但一定包括腓利在內,如此就為下一個故事開了路。這句結語也很籠統,不過,目的在說明腓利所開始的撒瑪利亞宣教工作,由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進一步推展。這樣,撒瑪利亞人歸入教會,就被肯定了;到了九31,撒瑪利亞已理所當然是教會整體的一部份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26】「有主的一個使者對腓利說:“起來!向南走,往那從耶路撒冷下迦薩的路上去。那路是曠野。”」 這故事從主的使者吩咐腓利開始,叫他離開成功的傳道工廠,丟到一個決不適宜推進福音工作的地方。主的一個使者,叫人想起舊約中這一位的角色(王下一3、15)。我們不知道何以到了29節,聖靈代替了天使做神的使者(參五19,十3,十二7~23,廿七23)。在猶太人的觀念中,兩者似乎十分相關(廿三9)。這段的要意,是表明腓利這趟旅程,是神所發起的,也是神心意的一部分。教會向外邦人傳道,並非出於偶然,而是配合神特定的旨意。腓利得到指令向南走,但此句的希臘文也可以譯作“正午時分”;現今的譯本中,沒有一個如此翻譯,不過可能是原文的意思;這個譯法會令腓利的呼召更超乎尋常,讓人不解:酷熱的正午時分不會有旅人。這裡的路是由耶路撒冷向南通往希伯侖,再向西朝海岸到迦薩。那路是曠野,路加的解釋強調了這吩咐的奇特性。──《丁道爾聖經注釋》 腓利向埃提阿伯人傳福音的記述,是“文字佈道”或“媒介佈道”與“個人佈道”結合產生動人心弦改變的一個好例子。太監讀的《以賽亞書》皮卷,是作者、抄經人和售經者,也就是今天的作者、出版者與發行者合作的成果。太監讀到《以賽亞書》預言基督為罪人替死的經文時,不能明白,腓利
及時趕到,為他解明,傳講主基督。太監受了洗。媒介與人在聖靈的配搭下,把救世的福音傳入了非洲。 耶路撒冷去迦薩約七十五公里。──《啟導本聖經註釋》 主的一個使者對腓利說: 每當路加強調神奇妙的臨在或干預時,常常提到“主的使者”(12:7,23;路1:11;2:9),而不是平淡地提及“主的靈”。今天傳福音時,不一定有聖靈超然的帶領,但我們相信,在信徒見證福音的過程中以及整個生命的過程中,神特別的護理都會直接或間接地介入(詩23:3)。下迦薩的路上去: 迦薩曠野是巴勒斯坦到埃及的戰略要道,埃提阿伯太監到猶太的必經之路。本節與太22:9主的話緊密相連。“下迦薩的路上去”可理解為向外邦人傳福音的預言。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八26~27】這路從耶路撒冷經伯利恒,希伯崙而匯合大路到迦薩以南的埃及。迦薩有兩個。主前九十三年的戰爭把迦薩摧毀了,主前五十七年在南面建了新的迦薩。第一個迦薩稱為舊迦薩或曠野迦薩,以別於另一個。這由迦薩過去的路可能是全世界過半數的交通所必經。在車上的是埃提阿伯的太監。他是干大基手下總管銀庫的。干大基不見得是一個適當的頭銜,卻是埃提阿伯所有女王都有的頭銜。這太監曾經上耶路撒冷去禮拜過。那時候世界充滿了厭煩多神和各國道德鬆弛的人。他們來到猶太教,從中找到這一位上帝和那嚴格的道德標準,這才給他們人生以意義。如果他們接受了猶太教,也受了割禮,他們便被稱為歸化者;如果他們沒有到這個地步,卻繼續上猶太人的會堂去,也讀猶太教的聖經,他們便被稱為敬畏上帝的人。這位埃及阿伯太監一定是這樣的一個探求者,卻在猶太教中安頓下來;他或是一個歸化猶太教者,或是一個敬畏上帝的人。──《每日研經叢書》 【徒八26~40】詳細描述腓利向埃提阿伯高官傳揚福音的場面。福音從猶太擴展到撒瑪利亞,傳給了外邦太監,等於正式邁出向外邦人傳福音的第一步。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八27】「腓利就起身去了。不料,有一個埃提阿伯(注:即古實,見以賽亞18章 1節)人,是個有大權的太監,在埃提阿伯女王干大基的手下總管銀庫,他上耶路撒冷禮拜去了。」 埃提阿伯不是今天的衣索比亞,而是古代的努比亞國(Nubia),介於紅海和撒哈臘大沙漠間,為今天埃及和蘇丹間地區。幹大基是埃提阿伯國王母后的稱號,為國王處理朝政,是實際握權的人。 這太監主理埃提阿伯財政,是信神卻不能入教的外邦人,上聖城禮拜後回非洲去。 照猶太律法,太監不可以入教(申二十三1),腓利打破傳統藩籬,歡迎他進入教會。──《啟導本聖經註釋》 埃提阿伯: 當時的努比亞(Nubia)地區,位於尼羅河上流,與阿拉伯的貿易非常興盛。埃提阿伯和耶路撒冷之間距離遙遠。距離的遠近不能阻礙福音傳到地極的藍圖(1:8)。上耶路撒冷……禮拜去了: 太監在埃提阿伯王宮,任職高位——財政大臣,卻多次到耶路撒冷禮拜,甚至得到外邦人不能有的以賽亞書抄本,可以猜想他若非皈依猶太教,也是一位敬畏神的外邦人。如耶穌誕生時的東方博士(太2:1),雖居外邦國家,卻與猶太彌賽亞的盼望有著緊密關係。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八27~28】於是腓利立刻遵命而去。奇怪得很,竟遇見另一位旅客,這人從今日稱為蘇丹(不是今日的依索匹亞 Ethiopia,此字在和合本中譯為埃提阿伯)而來,是任宮廷要職的太監,在埃提阿伯女王干大基手下總管銀庫。太監通常是指被閹的人,在猶太律法中,是不許進入聖殿的(申廿三1),以賽亞書五十六3~8卻紿他們有將來的指望。因此,如果這人是這樣的一個太監,他就不是個歸化猶太教的人。不過,這字有時單單用來指在宮廷內任職的人,這裡很可能是這個意思。可是原文的句子將幾個名詞迭在一起,表明這個字有其單獨意義,與有大權(英文作
Minister)並列;而從路加對舊約的用法看來,他可能是要讀者看出這是以賽亞書五十六3~8的應驗。此外,他可能認為這裡應驗了詩篇六十八31。這位官員是有大權的宮廷財務的大臣,這一點表示:這個信主的人不是個等閒人物呢!他到耶路撒冷禮拜,表示他至少是個“敬畏神的人”(參十2注)。雖然他不能作十足的歸化者,至少他已竭盡所能的事奉神。他大概參加耶路撒冷的朝聖節期,如今在回途中。他乘的是“車”,正合他高位的身份;一路上以閱讀猶太經卷解悶。──《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27,28埃提阿伯是在何處?太監何以熬上耶路撒冷禮拜?】 答:埃提阿伯——就是古實,是黑的意思,為含之子古實的後裔所居之地(創十6),其古時之版圖甚廣,位於非洲東部,與埃及為鄰,古實人唇厚發卷,是黑族人種Negro(耶十三23),曾一度被埃及統制達五百年之久。在主前七百年,古實已自立為一國,改稱為埃提阿伯,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稱阿比西尼亞(Abyssnia),即現今之衣索比亞國,其首都是阿迪斯·阿貝巴(Addis
Ababa)。據教會史家研究宣稱,約在主後三三O後,基督教傳人埃提阿伯之第一人,確為弗路門丟斯(Erumentius)者,此人是由推羅將福音信息傳到那裡,以後國王與人民同歸基督,他們所使用的聖經,計有舊約四十六卷,新約卅五卷,除了公認各書以外,尚有不經之書摻入其間,至於埃提阿伯女王干大基(為女王習慣稱號,如埃及王法老,羅馬王該撒)之手下總管銀庫的那位太監,可能就是具有理財智識,而居於埃提阿伯,臣服女王入宮掌權的一個猶太人,所以他會攜有舊約七十士希臘文譯本聖經,上耶路撒冷去做禮拜,因於返回途中,得聽腓利傳道而信主了(徒八28-38)。——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八27~28埃提阿伯女王所統管的領土在何處?何以她的太監會上耶路撒冷做禮拜?】 “埃提阿伯”(ETHIOPIA)人是古實的後裔(創十章6節),古時住在今阿拉伯境內,以後由阿拉伯渡海到非洲埃及之南(見聖經地圖1的挪亞後裔分圖所示)。 摩西第一妻子是古實人(民十二章1節)。約瑟夫的猶太古史卷二第一章詳述這事。 古實王曾一度率領兵土一百萬攻擊猶大,但耶和華使他們戰敗(代下十四章9一13節)。 古實王特哈加以後曾與猶大王希西家作軍事聯盟,一同抵抗亞述王的侵略(王下十九章9節;實三十七章9節)。 古實在古時的國度相當廣大,與埃及為鄰,佔有今日埃及以南的蘇丹國。但古實曾一度被埃及統治,達五百年之久,埃及委任一個“古實王子”作總督。 因埃及與以色列及猶大有密切關係,所以不少猶大人前往埃及僑居,以後亦沿尼羅河上游抵達古實。 在主那穌前七百年,古實已自立為一國,改稱埃提阿伯,許多猶太人在該國有會堂,誦讀舊約聖經。可能這位有大權的太監受猶太僑民宗教生活影響,上耶路撒冷觀光和作禮拜,並攜有希臘文的舊約聖經(即七十譯本)歸國,所以在路上誦讀。 波斯王朝,它的領土西以古實為界(斯一章1節),以後以色列人便以古實為“西方”的代名詞。 在耶利米時代,古實人以伯米勒曾在猶大王宜為太監,並且曾救耶利米一命(耶三十八章7一13節)。 古實人皮膚黝黑,代表人性不能改變,耶利米曾有此論調(耶十三章23節)。 埃提阿伯太監信那穌,可能是應驗詩篇六十八篇31節的話:古實人要急忙舉手禱告。 埃提阿伯女王“干大基”(CANDACE)並非女王自己的名字,乃是埃提阿伯語“女王”的稱號,等於埃及稱王為法老、羅馬稱王為該撒,以東稱王為希律一般。當時干大基的首都在“米羅埃”(MEROE)。波斯統治後,則南遷。埃提阿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稱為“阿比西尼亞”(ABYsslNIA),今仍用古名,國都在“亞的斯·亞巴巴”(ADDIS一ABABA)。 埃提阿伯國史中尊稱那位信主的太監為第一位宣教師,自他以後,埃提阿伯已變為一個希臘教形式的基督教國家。但教會歷史專家研究,則宣稱埃提阿伯遲至紀元後330年由一位名為“弗羅門丟斯”(FRUMEN一TIus)著、由推羅將福音傳人,以後全國信主雲。 千大基子下的邵位太監,有人認為可能是僑居在埃提阿伯的得勢猶太人,入官掌權,所以他會到耶路撒冷做禮拜而信主雲。 埃提阿伯今日的聖經與眾不同,舊約計四十六卷,新約三十五卷。 猶太“口傳法令”有關於埃提阿伯人的事如此說:日爾曼人稱潔白為灰白,埃提阿伯人則稱灰白為潔白。意即白種的日爾曼要求甚高,黑種的埃提阿伯人容易滿足雲。――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八28】「現在回來,在車上坐著,念先知以賽亞的書。」 念先知以賽亞的書: 古人旅行時,為了打發時間喜歡讀書。埃提阿伯太監正默想在耶路撒冷聽到的教導和聖經上的話。雖然不明白所讀的話(31節),但對真理的渴慕(太7:7,8)使他認真傾聽腓利的解釋。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八29】「聖靈對腓利說,你去貼近那車走!」 神的工作必須是由神發起的。一個工人可以直接從聖靈接受呼召,也可以間接借著所讀的聖經,所聽的信息,或所遇的環境而接受呼召。但無論神用什麼方法向人顯示祂的旨意,我們必須從其它各種聲音中聽到祂自己獨一的聲音。無論那呼召是借著什麼器皿臨到我們,都必須是祂自己向我們說話。當然,將同工們的意見一下就全然摒棄是不對的,但如果將同工們的意見接納,而代替了聖靈在我們裡面直接的見證,那也是不對的。固然我們切不可脫離身體裡其他的肢體而獨立行動,但也不可忘記,我們一切的引導都是從元首而來的。――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徒八29聖靈說話】 問:使徒行傳八章二十九節:「聖靈對腓利說,你去貼近那車走。」聖靈怎樣對人說話? 答:聖靈是藉凓人裏面的直覺而與人說話。不是肉耳可以聽得祂,也不是心思可以推想祂,乃是直覺可以聽見祂。這件事在現在是應當特別注重的。注重理性者就要藉凓心思來尋求聖靈的意思。熱心而又無聖經的知識和深奧的靈命者,就要盼望要在身體的耳朵裏聽見聖靈的聲音。這些都是引人到錯誤之途的。受撒但欺騙的,都是這些人。聖靈所有的工作都是在我們靈中作的(羅八16原文)。人除了他的魂之外,尚有一靈在。這靈最大的機關,就是直覺。直覺就是人靈裏的知覺,不是身體的感覺,也不是心思的思想,乃是靈裏獨立,不必有所依賴而有的知覺。聖靈的聲音,在直覺裏是可以聽得來的。現今的信徒,若非多隨從直覺的感覺以服事主,就要時常行出主旨意之外。―― 倪柝聲 【徒八29~31】腓利這時第二次得著神的吩咐。也許是因為通常人不會向達官貴人的座駕搭訕,所以腓利需要內心的確據,知道這是他該做的一步。那車大概祇是一輛牛拉的車,比人步行的速度不會快多少,因此腓利追上去打招呼沒有多大困難。他走近了,聽見有人在朗讀──也許是奴僕讀給主人聽,也許是太監自己在讀。他認出所讀的經文是什麼,就開口問太監是否明白所讀的。太監回答說不明白,需要人向他解釋,並邀腓利同坐。他大概從衣著口音認出腓利是猶太人,能夠幫助他。不過,他所提出的原則十分重要:舊約沒有解說是不能完全明瞭的,要有鑰匙才能開啟它的奧秘。耶穌為門徒預備了鑰匙(路廿四25~27、44~47),這時神便要腓利用它來幫助這位太監。──《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30】所念的,你明白嗎: 聯想到耶穌講完天國比喻,詢問門徒的情景(太13:51)。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提後3:16),若不能明白其中的屬靈意義,它只能算是有關倫理或文學的書。信徒讀聖經時,要祈求神賜下智慧和啟示的靈(弗1:17),才能體會神有生命力的話語,否則只是簡單明白文字意思(來4:12)。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八31】埃提阿伯太監作為財政大臣,擔任王宮國庫的總管,在埃提阿伯女王幹大基手下享有權勢。腓利雖是衣裝簡陋,卻毫無畏懼地走到太監面前。太監若考慮到自己的身份,完全可以對腓利不屑一顧。但太監毫無傲慢,反而謙卑地敬稱腓利老師。對神話語的謙卑是接受福音的捷徑。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八32~33】太監所念的經文,正是傳道者宣講的大好機會。我們清楚看見整件事中神的手在引導,祂帶領腓利到正合適的地方,並預備那人與他會面。因此,腓利聽見他讀的那段經文,恰好是福音信息理想的開場白,就絕非巧合了。以賽亞書五十三7、8,預言神的僕人忍受各種淩辱,擔當別人的罪,成為贖價,最後被神高舉。第一世紀的讀者怎樣解釋這段經文,意見紛紜,因此,太監不明白這些話,就不足怪了。這裡引用的幾節,意思相當含糊,描寫這位僕人沉默無言像一頭牲口安靜地被牽到宰殺之地,或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被羞辱,受誣告,卻不抗議,最後被人治死。──《丁道爾聖經注釋》 新約很多作者引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指出這篇偉大的< 僕人之歌>所預言的是基督,世人因著祂的死能認識神。太監所念的賽五十三7~8的經文正是耶穌受審、被殺與復活的描寫。──《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八34】「太監對腓利說:“請問先知說這話,是指著誰?是指著自己呢?是指著別人呢?”」 奇怪的是,那太監並沒有問這段經文應該怎樣解釋;他開口就問先知是在指自己,還是指別人。既然耶利米描寫自己的苦況,也用同樣的語句(耶十一18~20),因此,若有學者認為,這幾句話是指先知自己的經歷,就不足為奇了。還有,別的經文中,神屢稱以色列民是祂的僕人(賽四十四1、2),那麼,把僕人解作以色列民,或以色列的一部份,或神心目中的以色列民,也不足為奇。在猶太教中,這兩種觀點都很流行。但是,至於“僕人”與他們所期待的大衛的兒子──就是在末後要建立神在以色列民中政權的那一位──是否相吻合,就不清楚了。我們的看法,有些猶太人可能有這一種見解;最重要的是,耶穌認為自己實現了這僕人的角色。──《丁道爾聖經注釋》 是指著誰: 太監在神奇妙的護理下正好讀到這段經本(賽53:7,8),絕非偶然。以賽亞書53章是著名的彌賽亞預言,基督是救贖教會而犧牲的羔羊。腓利以此經文說明基督論的精髓。屬靈的覺醒及信仰的成長必需的三項:①神的話語,能使信仰成長(羅10:17);②要正確理解神的話語,需要有屬靈夥伴的協助。不知道信仰基本道理或剛開始信仰生活、只有單純而樸素的信心,很容易脫離信仰正道。聖經格外提醒要警戒假先知和假教師(彼後2:1);③要成為名符其實的信徒,當渴慕神的話語,常常省察自己(彼前2:2;加6:1)。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八35】「腓利就開口從這經上起,對他傳講耶穌。」 “開口”這詞用在意義重大的言論之先。因此腓利在此引入談話的高潮,離開這段經文,傳講耶穌的福音。他的第一步,自然是先表明耶穌就是應驗預言的那一位。祇要概略描述耶穌的性格,以及他怎樣忍受不公平的審判,被定死罪,就足以證明了。當然腓利不會祇說這麼一點,他必然會講明耶穌的故事為何是福音。他有沒有詳細解說以賽亞書五十三章,我們不得而知。有人發現路加個人的偏向,很少論及耶穌擔罪代贖的工作,於是歸納說路加神學思想中,不重視這方面。這裡所引述以賽亞書五十三章的經文,也有人覺得奇怪,為何路加祇引用論耶穌受不公義的苦害的一段,而不提祂擔當罪惡,和祂代人受死?這是不是一種無聲的強調?這樣問法是假設路加憑自己的意思選引這段經文,而不是照事實從腓利或其它資料來源取材寫出來。這樣的假設不足為信。既然路加在別的經文也提及耶穌為別人受苦(二十28;路廿二19、20)我們實不能因路加不提這一點而下什麼結論。──《丁道爾聖經注釋》 聖經可喻為基督所躺臥的馬槽。新舊約都在見證耶穌基督(約5:39)。舊約預言將要降臨的彌賽亞,是新約的影像;新約見證已降臨的彌賽亞,是舊約的成就。整本聖經是以基督為中心,是統一、有機的整體。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八36】「二人正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監說:“看哪,這裡有水,我受洗有什麼妨礙呢?”(注:有古卷在此有」 腓利對太監講的話,自然不祇35節簡短的一點點;因為當他們來到一個溪流的地方,太監就想要受洗。顯然腓利已經像彼得在使徒行傳二章的信息(尤其是38節),向太監說明了對福音信息應作的回應。同時,也可以看出太監必然已向腓利表示相信耶穌。所以他沒什麼理由不受洗了。但正因這裡沒有說明這些狀況,有早期的文士就嘗試“改良”這故事,加上了附注的句子(37節),腓利說:“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說:“我信耶穌是神的兒子。”這番加上去的話,內容是絕對正確的神學,可是風格就不合路加,而版本的證據也不足。──《丁道爾聖經注釋》 有水的地方: 耶路撒冷到迦薩途中有水的地方(Tell-el-Hasy)。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八38】「於是吩咐車站住,腓利和太監二人同下水裡去,腓利就給他施洗。」 腓利認為太監已具備受洗的資格,就同意他的要求。太監把車停住,二人下到溪中,腓利就為他施洗。這裡沒有足夠的證據,可表明當時太監是全身浸入水中,還是站在淺水中,用水澆在頭上;若新約經文不提施洗的形式,我們也不該堅持某一種形式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39】「從水裡上來,主的靈把腓利提了去。太監也不再見他了,就歡歡喜喜地走路。」 這裡經文說,二人從水上來後,聖靈就把腓利提了去。這個故事如此結尾,相當突兀。另有一個較詳細的譯本,結尾稍為緩和一點:“他們從水裡上來,聖靈降臨在太監頭上,但主的使者把腓利提了去……。”由於希臘文的“聖”字,就在“靈”的後面,這樣就不難看出,以上楷體字的句子可能是意外地被疏漏了。若是這樣,較長的譯句可能是本來的句子,如此,這故事便很清楚說明太監受洗後,受了聖靈。這個較長的經文譯本的證據雖然不強,但也可能是原來的句子。不過,五9和路四18都有用“主的靈”,而且神的靈(而不是天使)把一個人提到別處,也見於列王紀上十八12;列王紀下二16;以西結書三14等。無論如何,從太監歡歡喜喜上路的情形,我們也可以聯想到他受了聖靈。──《丁道爾聖經注釋》 主的靈……提了去: 腓利離開太監,繼續走上傳福音的路。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八40】「後來有人在亞鎖都遇見腓利。他走遍那地方,在各城宣傳福音,直到凱撒利亞。」 腓利卻來到亞鎖都,是沿岸的第二大城,在迦薩以北。從這地開始,城鄉不斷,腓利一邊向他們傳道,一邊向北走,直到該撒利亞。該撒利亞似乎是腓利的家鄉;無論如何,使徒行傳下次再提及他的時候,他仍在那裡定居(廿一8)。──《丁道爾聖經注釋》 亞鎖都是地中海東岸非利士的一城,距迦薩約30公里,傳福音者腓利在此出現。後來(約26年後)與家人卜居90公里外的該撒利亞,在那一帶傳道(二十一8)。此城為地中海良港。猶太省的羅馬總督駐此。──《啟導本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