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三章拾穗 【徒三1】「申初禱告的時候,彼得、約翰上聖殿去。」 這件事成了二43所說奇事神跡的例證。發生的背景,就是二46所說上聖殿去的時候。申初,就是下午三時,是下午獻祭和會眾禱告之時分(見二46注)。這裡提到約翰與彼得在一起,使許多注釋家大惑不解,因為他在這件事中並沒有任何重要的地位。有人懷疑他的名字是後人加上的(參4節,他的名字似乎是後來想起再加上的),也許是為了後來在公會前需要有兩個證人,為主的道作見證。不過,約翰在場也很可能是歷史事實,因為早期使徒習慣兩個兩個出去工作,而且約翰(西庇太的兒子,路五10)和彼得也常常在一起(一13)。這裡沒有說明加上約翰的名字有什麼特殊的理由,可能祇是依據傳統而寫。──《丁道爾聖經注釋》 猶太人的一天是從早上六時至晚上六時算的。敬虔的猶太人有三個禱告的時間──早上九時,中午和下午三時。他們承認在任何地方禱告都有效;但是他們覺得在聖殿的院裏禱告更是加倍的好。有趣的是使徒繼續他們所已養成的習慣。彼得與約翰進聖殿去守他們的禱告時刻。──《每日研經叢書》 瘸腿的人被醫好是使徒所行神蹟奇事中的一件,證明聖靈的大能。與彼得一起的,不是稱呼馬可的約翰(十二12),而是西庇太的兒子約翰,也是耶穌在世時緊隨祂的三位門徒之一(另兩位是彼得和雅各,參可九2;十四33)。四1開頭處原文的“他們”和合本譯為“使徒”是對此事的肯定。 “申初”約為下午三時,是獻晚祭禱告的時分。虔誠的猶太人不問能否上聖殿,每天禱告三次(參《但以理書》六10)。──《啟導本聖經註釋》 申初禱告的時候: 猶太教禱告分三個時段,與早晨祭祀有關的晨禱、與晚上祭祀有關的申初禱告(應該是現在時間下午四點)、黃昏時候的禱告。那些居住在耶路撒冷的猶太基督徒,作為以色列人,也是彌賽亞末世性團體的成員,就把以色列禮拜的習慣和規律用作基督教禮拜。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三1猶太人每日析禱幾次?】 彼得、約翰在“申初”上聖殿去禱告,以後在十章3節說哥尼流也在申初禱告時看見異象。 古時的猶太人,每日祈禱三次,即“晚上,早晨與晌午”(詩五十五篇17節)。晚禱又稱為“晚祭”(詩一四一篇2節),“早晨的禱告”是很重要的(詩八十八篇13節)。 但以理被敵人陷害,但仍然一日三次,朝向耶路撒冷禱告神(但六章10節),這是最清楚的說明猶太人一日祈禱三次的事實。 猶太人被擄七十年後回國,祈禱增加到每日五次。除上述三次外,又加上“申初”與“日落”兩次。五次時間如下表: 早晨——日出(早上六時) 晌午——午正(十二時) 申初——下午(三時) 日落——下午(六時) 晚上——晚上(日落後兩小時) 主那穌曾說過一個葡萄園的比喻(太二十章),在該處曾題及幾種不同的時間,即巳初(上午九時),午正(十二時),申初(下午三時),及酉初(下午五時)。見附圖,在四方格內者為晚上時間。大圈內為現今時間計演算法,小圈內為猶太人計時法(英文聖經用猶太人的說法照原文直譯,即申初為第九時,以此類推)。 主那穌在十字架大聲禱告說“以利、以利”,也是在“申初”,即下午三時(太二十七章45節)。 猶太人每人每日最少要兩次背誦“示瑪”禱文(SHeMA),即申命記六章4節的話:“以色列阿,你要聽”,聽字原文在一句之前,該音為“示瑪”(9梆)。 猶太人祈禱時是很虔誠的,“猶太口傳法令”說,當你祈禱的時候,就是有君王向你敬禮,也不要還禮,如果有一條蛇來纏繞你的膝蓋,也不必理它。 回教徒一日也祈禱五次,即使在路上旅行的時候,也依時祈禱。 彼得曾在午正上房頂祈禱,看見異象(徒十章9節)。 保羅提倡“不住的禱告”(帖前五章17節),及“隨時多方禱告祈求”(弗六章18節),則已打破傳統的祈禱習慣,獲得禱告的真自由了。――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三1~26】本章在結構和內容方面,與上一章彼得的講道(2:14-36)類似,在上一章彼得解釋五旬節出現的方言恩賜時引用舊約,而後解說基督論。在本章旁觀者對瘸子能行走的奇跡感到非常吃驚,彼得也引用舊約(賽35:6)證明聖靈的權能,就是說,這醫治恩賜是來自於神,而且這件事很重要。但這一章的主要目的還不在此,而是要使人持有得救的信心及使信心得堅固。與五旬節的傳道一樣,彼得在宣講福音時也強調悔改的重要性。可以把彼得傳講的內容分成兩部分:第一,彼得大膽地講論耶穌就是彌賽亞。特別強調了猶太人所犯的罪之嚴重性,把神的旨意和他們的罪相對照。第二,17節呼召人悔改緩和了氣氛。雖然他們犯了嚴重的罪,但是彼得確信只要悔改,他們就會經歷到“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的真理(羅5:20)。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三2】「有一個人,生來是瘸腿的,天天被人抬來,放在殿的一個門口(那門名叫美門),要求進殿的人周濟。」 『美門』是從外邦院通往婦女院的門。外邦院一度是所有聖殿各院中之最大而又最熱鬧的,因為任何人遵守常規,行為端莊便可以進去。兌換銀錢的,販賣祭牲的,他們的攤位便在那裏。在聖殿區外界周圍有兩個柱廊。這兩個柱廊在外邦院的邊緣成直角相會合。這便是王廊,就是另一個所羅門廊。這些地方也擠滿了人,來崇拜的,來觀光的人,顯然這整個事件可能得到最廣大的宣傳。──《每日研經叢書》 那門名叫美門: 也稱“尼加諾門”(The Gate of Nicanor),馬加比獨立運動時期,此門因猶太人把敵將尼加諾的手釘在這門上而得名,位於聖殿正殿的東牆。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三6】「彼得說:“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 彼得的回答,故意把“金銀我都沒有”放在前頭,很可能立刻就把剛升起來的希望熄滅了;但接著卻是更好的應承。彼得要給的是醫治,他吩咐那人起來行走,奉耶穌的名(二28注),意思就是“憑耶穌的權柄”。古代魔術也採用這一類公式,但彼得的話卻不是魔術的法術。這裡所要表達的意念,就是使徒承繼了耶穌的大能;而耶穌自己無需憑藉再高的權柄,如神的名等(見三16,四10)。留意彼得其實並非沒有金銀(二45),不過他要給這人更好的,解決他基本的難處。這故事不是要禁止以物質來幫助貧病者,也不是意指教會只需提供屬靈的拯救,而不給與物質的援助──畢竟這裡是講醫好肉身的病,而不是講屬靈的拯救!不過,這故事卻可成為教會優先次序的借鏡。──《丁道爾聖經注釋》 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 為了強調耶穌是真實地出現在歷史中的人物,彼得在“耶穌基督”前面加了“拿撒勒人”作為修飾。當時拿撒勒是非常貧窮的地方,這個修飾語主要用來描寫基督的遭遇和死亡,以及他的人性的一面。本節是為了強調受苦的耶穌就是我們的救主、醫治者。起初,瘸腿者只是祈求彼得他們的救濟,但後來卻對彼得帶權柄的命令表現出及時的回應。可以看出他對教會的信息和神跡曾有耳聞。只求周濟的瘸子,不僅身體得到健壯,並且親身經歷耶穌基督的權能,靈魂也得到救恩,因此他走著、跳著讚美神(8節)。聖殿美門前發生的事情清楚地證明彌賽亞時代的到來(太11:2-5),正如以賽亞先知所說:“那時瘸子必跳躍象鹿”(賽35:6)。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三7】「於是拉著他的右手,扶他起來。他的腳和踝子骨立刻健壯了,」 這個瘸子生下地來四十多年沒有走過路,已失卻了可以走路的信心(三2;四22),所以需要彼得扶他起來。此處特別提到瘸子的癱瘓部分是“腳和踝子骨”,有人指出是作者路加醫生專業觀察力的好說明。其他類似的經文有九18,33;十三11;二十八1~10。──《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三7~8】彼得一面說話,一面用手把那人拉起來,他的踝子骨立刻好了,可以活動自如,不但可以站起來,還可以行走,快樂地跳躍著呢。他復原後的第一個舉動,就是和使徒一同進殿讚美神,感謝祂為他成就的。正如耶穌在世時一樣,經上的話再度應驗:“那時瘸子必跳躍像鹿”(賽卅五6)。──《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三9~10】人們看見了這本來瘸腿的人,又行走又讚美神,就知道他真的得醫治了。這人經年在那裡行乞,人人都認得他,絕無疑問,因此他的痊癒也絕對真確。希奇驚訝是這一類神跡的記載末尾的模式(路四36,五9、26,七16),但也確實是人們當時的反應。不過,這樣的反應未必表示他們對行神跡的神產生信心;人可以被驚人的事蹟所震懾,但對於其中的意義,神的大能和恩慈,並無反應。──《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三11】「那人正在稱為所羅門的廊下,拉著彼得、約翰,眾百姓一齊跑到他們那裡,很覺希奇。」 被醫治的那人一直跟著他的恩人們,眾百姓連群而來,到了所羅門的廊下,即外邦人院子的東面。若醫病的地點是書珊門,則這裡正是緊鄰;若醫病的地點是往婦女的院子途中,則彼得和同伴們就正好要出外了。這也很合理,因為婦女的院子不大合宜作為聚集的場所,而路加也沒有必要詳敘角色的每一個行動。──《丁道爾聖經注釋》 “所羅門的廊”是聖殿外邦人院東側的一條長柱廊,使徒與信的人常常在此聚集(參五12)。──《啟導本聖經註釋》 所羅門的廊下: 聖殿外邦人院東面的一個長形房子,是宗教聚會點或講論場所。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三12】「彼得看見,就對百姓說:“以色列人哪,為什麼把這事當作希奇呢?為什麼定睛看我們,以為我們憑自己的能力和虔誠使這人行走呢?」 彼得抓緊機會解釋事情的緣由。即使下述的講章祇代表路加認為彼得會這樣說,而並非真是彼得演說的總結,它也十足傳神地捕捉了當時的氣氛。彼得看見眾百姓全神貫注在他和約翰身上,詫異他們竟有奇特的大能,可以治好這病人。眾人一方面可能以為他們本身具有獨特的大能,另一方面可能認為他們虔誠十足,以致神垂聽他們的禱告,施行神跡。不過,無論他們怎樣想,彼得卻把他們的注意力,從使徒身上轉移到神跡的源頭上。──《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是彼得第二次講道,見證耶穌的門徒靠著耶穌的權能在世上繼續傳道。他要求猶太人承認耶穌是基督,趁祂再來前快快回轉。──《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三13】「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就是我們列祖的神,已經榮耀了他的僕人耶穌(注:“僕人”或作“兒子”);你們卻把他交付彼拉多。彼拉多定意要釋放他,你們竟在彼拉多面前棄絕了他。」 僕人耶穌: 彼得的講道的開始和結尾都提到神的“僕人”pa�a��(13,26節),這個稱呼反映了賽42-53章所表達的“僕人”主題(特別比較一下13節和賽52:13)。此外,彼得還用了許多論基督的名稱,如“聖潔者”(14節)、“公義者”(14節)、“生命的主”(15節)、“先知像我”(22節)等。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三14~15】彼得再進一步指責猶太人。他已經斥責猶太人罪行昭彰,將無辜之人定罪;這裡更強調他們棄絕的這一位,是聖潔公義的。我們不曉得猶太人是否認為這些品德是某位人物所有,還是某種職位的特性。“神的聖者”這個片語,曾用在以利沙和亞倫身上(王下四9;詩一○六16);也曾很獨特地用在耶穌身上,邪靈(可一24)與人(約六69)都曾如此指認。約翰壹書二20及啟示錄三7再次指明耶穌這個身份,表示使徒以它為彌賽亞的代稱。不過,這裡可能是強調耶穌與神有特別的關係(參路一35;徒四25、27)。同樣,公義一詞強調了耶穌道德上的正直(七52;廿二14;約壹二1);這說法也可能與以賽亞書五十三11對神僕人的描寫有關。相對之下,猶太人竟然要求彼拉多釋放一個兇手巴拉巴(路廿三25)。另一個對比,是耶穌被稱為生命的主。archegos 這個字在五31也出現(參來十二2),意思比較是“領袖”,但這裡(參來二10)卻似乎是指“源頭”或“始創者”。視救恩為生命的觀念,除了本處之外,五20,十一18,十三46、48也都有這個含意(這個字在亞蘭語是同一個字);這裡可能故意用來反襯“你們殺了”。神卻叫祂從死裡復活了──這就是祂“得了榮耀”(13節)──使徒正為此作見證。──《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三15】「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 【徒三16】「我們因信他的名,他的名便叫你們所看見、所認識的這人健壯了。正是他所賜的信心,叫這人在你們眾人面前全然好了。」 這裡希臘文句的結構有點含糊,而且句子是重複的。不過,兩個要點卻很清楚。第一,這個人所皆知的人在眾人眼前,身體得以完全康復,是由於耶穌的名所帶出的能力。第二,這能力所以生效,是由於信耶穌的名。這種信心是透過耶穌而來的:就是說,宣揚耶穌的大能,就使人有相信的機會。當然,故事中並沒有說那人如何表明信心,但從他被治好之時大大的讚美神,可以看出這點;另一方面,此處的信心可能是彼得的信心。無論如何,這段話刻意澄清這個神跡絕對沒有任何魔術的成份。──《丁道爾聖經注釋》 猶太人的觀念中,“名”和一個人分不開,且帶有那個人的權柄(比較出三14~15)。求告主耶穌的名,就可以看見祂大能的施展(三6;四7,10,30;十43;十九13)。求告主名若憑信心,可蒙垂聽(太八10)。──《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三17】「弟兄們,我曉得你們做這事是出於不知,你們的官長也是如此。」 彼得既提出了猶太人的罪行,不能就此擱置不提;於是他進一步繼續佈道及勸告。一開始就承認,猶太人和領袖們所作的,是出於無知(十三27;參林前二8),因此(沒有明說),就可得赦免(路廿三34;提前一13)。這話背後的含意是:如果這時猶太人仍不肯承認因無知而犯的罪,並且悔改,就是故意犯罪了,如此則罪不可赦(摩西的律法中對於這樣的罪沒有贖罪祭)。──《丁道爾聖經注釋》 彼得的態度大大改變。他在13-16節很嚴厲地指責猶太人,因為他們的官員積極參與釘死耶穌、以自我為中心、自稱認識神、服從神的旨意,但他們的行為卻是極其惡劣(羅2:17-29)。之所以這樣,是因為他們完全不瞭解耶穌,其實這都在神的預料之中(18節)。如今他們唯一的希望是相信並接受耶穌為救主。對那些頑固的猶太主義者,彼得以律法的真義嚴厲地指責他們,之後關切地介紹能夠潔淨一切罪惡的福音之路。──《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三18】「但神曾藉眾先知的口,預言基督將要受害,就這樣應驗了。」 猶太人無知而犯的罪,竟成就了神的計畫,正如神藉眾先知的口,預言彌賽亞將要受害(二23,十七3,十六22、23)。路加很愛用眾先知(三24,十43;路廿四27);但我們會問,實際上並非所有先知都明文預言彌賽亞受苦吧。因此這句話是強調式的講法。舊約其實並沒有明文說到一位受苦的彌賽亞(甚至“彌賽亞”一辭在舊約也不是作頭銜用的)因此可能最主要有關的教訓是僕人的受苦(賽五十三),還有其它先知和詩篇的經文,可以視為彌賽亞受苦的預表或預言(耶十一19;但九26;亞十三7;詩廿二,六十九)。這包括了四本後期先知中的三本(以賽亞,耶利米,十二先知書;以西結除外),還有詩篇。──《丁道爾聖經注釋》 猶太人大都認為耶穌是死於律法的咒詛下,因此不是彌賽亞(申二十一23;參加三13)。但彼得指出他們的錯誤。要瞭解聖經關於彌賽亞的預言,必須先注意《以賽亞書》所說的神的受苦的僕人(賽五十三章)。換言之,眾先知的預言都是指著基督的受害說的,現在一一應驗在耶穌身上。(比較賽五十三7~8與徒八32~33;詩二1~2與徒四25~26;詩二十二1與太二十七46)。──《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三19】「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 神的作為開啟了猶太人悔改得赦罪的機會。悔改(二38)的意思,加上“歸正”,或“轉向(神)”就更清楚了。這個動詞代表轉離往日的生活方向,尤其是拜偶像;轉向新的生活,以信心順服神為基礎(九35,十一21,十四15,十五19,廿六18、20,廿八27;參賽六10;珥二12~14)。悔改立刻帶來的效果,就是“罪得塗抹”,控告他們的罪行,得以撤除(參西二14),這是罪得赦免的另一個講法(二38)。 “安舒的日子將從神來到”這獨特的辭句,注釋家一般認為是指救恩的最後階段。若是這樣的話,複數的日子也許就是指這段時期的長度,(也許是“外邦人的日子”,路廿一24)這裡也許與一7的“日期”相關,指神重新統治以色列。──《丁道爾聖經注釋》 悔改歸正: <路1三1-9 ,關於悔改>。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三20~21】“耶穌從天降臨”這裡把祂描寫為“所預定給你們的彌賽亞(基督)”,就是說為猶太人所預定的。有學者認為,這是說神預定耶穌在再降臨時,才成為彌賽亞;意思是說,此處乃是一種原始的基督論,認為耶穌要等到再來時才成為彌賽亞。但這是對經文的錯解,這裡乃是說,那位將再度降臨的耶穌,已經被神預定作猶太人的彌賽亞。就猶太人朝夕渴望的“彌賽亞的日子”,或神國度的來臨,全在乎他們是否接納耶穌作彌賽亞。但是,耶穌不會立即降臨,必須等到神藉眾先知預言的話完全應驗,才會臨到。“復興”一字(英文作應驗或建立),與一6“復興”的字根一樣。因此,這句話是指神藉先知所應許的一切將完全成就,而其中最重大的,就是神國度的建立。因此,“日子”,就不是指可降臨前的時期,在那段時期中,先知所預言在主降臨前要發生的各種事都必須應驗;“日子”乃是指主降臨的預言實現的那段時期。這一切表示,主降臨之前必經過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可否稱為“耽延”,則大可斟酌;因為那就表示,早期教會其實以為主立刻會降臨,但過了好些年日還不見實現,才重新修正他們的期望(和論這期望的經文),承認這段等候的日子比當初所想的要長得多。不過,更可能的是,當時有人以為主很快就會降臨,而教會必須要提醒他們,正如耶穌的教訓,主降臨的日子不會立即來到。又有人認為,這段經文表示耶穌從升天到降臨的日子期間,在天上不作任何事。這種看法極不可能,因為使徒行傳許多處表明耶穌活躍非常,不但澆灌聖靈,透過使徒大行奇事神跡。──《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三21】「天必留他,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就是神從創世以來,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 舊約先知書預言以色列民要在故土重建家園,大衛的後裔要在以色列人中重建神的權柄。這應是“萬物復興”的意思。復活升上高天的耶穌因此會要再來。──《啟導本聖經註釋》 萬物復興: 新約其他地方沒有這種描寫(19節“安舒的日子”也只有一處)。“復興”的動詞形式apokaqstjmi指末世性復興,常在七十士譯本中使用。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三22~23】彼得的信息這時有了新的方針,提出新的重點。他引用的經文出自申命記十八15~19,利未記廿三29。摩西警告以色列人,不可用法術來求神的旨意。神必興起一位先知,有摩西的能力,知道並宣告神的心意;他們要聽從這位先知,若有人不聽從,神要定他的罪,把他從民中剪除。這段經文原本的意思,似乎是神在不同情況下,會興起不同的先知來。不過,經文的單數式結構,又似乎叫猶太人指望有一位先知出現,雖然這證據甚弱(參約一21、25,七40);同時,有人期望彌賽亞就是第二個摩西。最顯著的,就是昆蘭派的期望,他們相信末期有一位先知要來(IQS9:1Of),他們的文獻之一也引用這處經文(4QTest5-7)。顯然在撒瑪利亞和基督教圈子裡,這段經文也解作承繼摩西的那位先知。彼得在此暗示,耶穌就是那先知(參七37)。因此,摩西預言了耶穌的來臨,同時對不順從耶穌的警告,充份表示支持。──《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三22~25】摩西、撒母耳、亞伯拉罕都是以色列人所崇敬的先祖。彼得認識到,將耶穌基督與這些先祖聯繫起來,是向猶太人傳福音的捷徑。引用了申18:15,18,19的摩西的話(22,23節),大衛被撒母耳膏立,成為百姓的君王,撒母耳講述建立王國的事(撒上1三14;15:28;16:13;28:17)。彼得證明神在創22:18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已通過耶穌成就。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三24】「從撒母耳以來的眾先知,凡說預言的,也都說到這些日子。」 整本舊約其實都是見證耶穌,和教會的設立。因為所有先知都關注將來要成就的,而不單是當代的事。這是新約時代一般對先知的瞭解;我們可以比較一下昆蘭派的人,他們認為自己經歷的各種細節,都是聖經曾經預言的;當然,他們的解經大有問題。可是基督徒的解經是否有根有據?現代學者強調先知主要論及當代的事,和將近來臨的事。就拿撒母耳來說,他的言論記載本來就不多(撒上三19~四1),他怎能稱得上是耶穌的先知?一般而言可以這樣回答,預言多半都有一種未來的盼望,是當時並未實現,或祇部份實現的;至於神最後的干預,完美國度的建立,這些預言中的盼望,顯然在舊約時代並未實現。撒母耳的例子,的確不容易解答,我們最多祇能引伸說,他對大衛國度的預言,在大衛子孫的國權中,才得最後的應驗(布魯斯 Book, p.93)。──《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三25】「你們是先知的子孫,也承受神與你們祖宗所立的約,就是對亞伯拉罕說:‘地上萬族都要因你的後裔得福。’」 這些預言的應許,是向猶太人發的。他們是“先知的子孫”,因此可以得見應許以色列的話實現,又從其中得福。猶太人也是最早之時神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的繼承人,這個提醒更強化了以上的論點。神立這約的時候,應許賜福他的後裔,同時應許地上萬族都要因他的後裔得福(創十二3,十八18,廿二18,廿六4;加三8)。這句經文引用得很有意思,因為原本的經文(七十士譯本)是用“萬國”,這字可解作外邦人;彼得引用時卻用了一個意思類似的字,而外邦人是否包括在內則未置可否(韓森 p.76)。不過,依下一節來看(先差他到你們這裡來);很可能“萬族”一字兼指猶太人和外邦人,然而在這個階段提到外邦人,祇是很輕微的提示而已(與十三46對照)。再者,原本的說法是指亞伯拉罕的那名“後裔”(Seed譯注:單數),RSV譯本用後代(Posterity)有點含混不清,叫人不能肯定到底是泛指亞伯拉罕的後代子孫,還是單指一個。保羅在加拉太書三16,則清楚解說這裡是單數的名詞,指耶穌而言:祂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萬國要因祂得福。彼得在此正是這意。──《丁道爾聖經注釋》 神對亞伯拉罕說的話見《創世記》二十二18及十二3;二十六4;二十八14等處經文。──《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三26】「神既興起他的僕人(注:或作“兒子”),就先差他到你們這裡來,賜福給你們,叫你們各人回轉,離開罪惡。”」 彼得很清楚說明,神怎樣興起祂的僕人,叫當時聽的人得以回轉,離開罪惡,因而蒙福。因此,神與亞伯拉罕立約,又藉耶穌而賜下的福,就是使人離罪,得以接受彌賽亞所帶來的屬靈恩賜。“興起”一字可能與第22節的用法相同,就是把某人帶進歷史的舞臺;也同樣可能解作使人從死裡復活(參十三33、34)。那小小的一個先字,決不容輕視,這是使徒行傳中第一次直接指出,在歷史上,福音首先是傳給猶太人的。而前一節的應許中隱含了“也傳給外邦人”的意思;其中也許帶有警告的意味:猶太人若不領受,使徒的使命就會轉向外邦人。──《丁道爾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