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二章拾穗 【徒二1】「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 門徒當時仍在耶路撒冷,有學者認為他們在聖殿裡,因為第二節說“屋子”;不過“屋子”單獨這樣用,不可能指聖殿。這裡,當然就是指全部一百二十人,不是單指重組的十二使徒。──《丁道爾聖經注釋》 『五旬節』一詞,意思是『第五十』,另一個名字是『七七節』(Feast of Weeks)。其所以如此稱呼,因為它是在逾越節的幾個星期後,即第五十天。逾越節在四月中,所以五旬節在六月初。那個時候最適宜於旅行,因此參加五旬節的人至少有參加逾越節的一樣多。這個節期本身有兩個主要意義。(一)它有歷史的意義。它紀念西乃山頒給摩西律法。(二)它有農業的意義。在逾越節要把收割的大麥的初熟俄梅珥獻給上帝,在五旬節要把收割的莊稼中的兩個餅獻上,表示感恩。律法規定在那天,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利廿三21;民廿八26)。所以那是假日,而街上的人群更是空前的多。──《每日研經叢書》 聖靈降臨,基督教會誕生,從天而來的恩賜,象大風,象火,在人當中產生了巨大的改變:純樸的漁夫成了放膽傳講的傳道人,一小群籍籍無名的耶城信徒,可以在短短三十年中把福音傳開,形成無法抗拒的佈道運動。 五旬節又名“七七節”(申十六10),因在初熟節後七個禮拜開始舉行而得名(利二十三9~16),是慶祝農作豐收的大節期,時間在猶太曆西彎月(陽曆五、六月間)。 這天,門徒集集,不單是一15~26所說的那120人,還有一13~14所提及的那些人和別的信徒,但數目難確定。他們聚集的地點很可能是在聖殿所羅門的廊下(三11;五12)。 敬虔的猶太人男丁,從世界各地回耶路撒冷過節。這天聖靈降臨,時間十分適合,可以向許多人作見證,讓尋求主的猶太人都能聽見主為他們所作的新事。──《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1~13】“五旬節”與“聖靈降臨”在同一天,這並非偶然。五旬節是豐收感恩日,把極少的初熟東西獻給神,在逾越節之後的第50天(民9:11)。耶穌作為逾越節羔羊被殺(林前5:7)之後的50天,照神的應許,聖靈臨到門徒,結出教會初熟的果實。可以看到舊約的逾越節、五旬節等帶有預表意義的節日,通過耶穌的十字架和聖靈的降臨結出了果子(羅8:23;11:16;林前15:20,23)。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1~13五旬節聖經降臨有何意義?】 答①五旬節是猶太人三大節期之一(注),最為通國所遵守,是在基督復活後之五十日,升天後之十日,聖靈降臨,是福音時代的開始,是教會的設立,這個特殊的五旬節是在日曜日,即七日的第一日,是在禮拜日,因此這也是信徒遵守禮拜日原因之一。五旬節又曾被稱為初熟節(民廿八26原文),並收割節(出廿三16),在這節期要將收成中初熟之果奉獻與神,而這一日聖靈澆灌下來恰成為福音宣告,並收割普世福音收成中初熟之果的一天,其意義該是何等適合而美好。 ②在約翰福音七章三十九節,耶穌曾經提到那時還沒有賜之聖靈來,因為祂尚未得著榮耀,需要等到祂回到天上以後,聖靈才能降臨(約十六7),祂說要差遣聖靈來與信徒永遠同在(約十四16,十五24),這個應許當他在復活以後,升天的前夕,向門徒顯現的時候,還要他們在城裡等候,直到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廿四49,徒一4)。現在到了這五旬節,藉著偉大奇妙的聖靈降臨顯現,像大風的響聲,如火焰的舌頭,落在每個人的頭上,使他們都被聖靈充滿,向當時來自十五個國家的人,甚至全世界上之人公開宣告基督復活的信息,講說上帝奇妙的大作為,從此主的應許已經成全了,聖靈的工作在耶路撒冷(徒二1),在撒瑪利亞(徒八5,14-17),在該撒利亞(徒十1,34-48),直到地級各處各方的見證展開了。 注:參拙著舊約聖經問題總解——六一題 ——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二2】「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 在救贖史上,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意義不亞於基督耶穌的誕生,都是重大和震撼人心的事件。“聖靈降臨”的事件成為教會史的分水嶺,在救贖史上的意義:第一,五旬節和基督:基督使聖靈在五旬節那天降臨。施洗約翰曾把基督與給基督施洗的自己進行對比,說基督是用聖靈施洗(約1:33)。這預言通過“五旬節聖靈降臨”而成就,因此要從基督事工成就的角度來理解五旬節的真正意義。為給基督作見證,彼得闡述聖靈的降臨;保羅也把基督解釋為“叫人活的靈”,從基督論的角度看待聖靈的降臨(林前15:45)。五旬節的聖靈是復活的基督之靈,也是升天的基督不可見的臨在。因此,聖靈的恩賜就是基督賜予教會的恩賜。第二,五旬節和教會:五旬節是神新立約的團體,即基督的身體——教會建立之日。五旬節聖靈降臨創立了神的聖殿,即基督的身體——教會(林前3:16;弗二22)。在救贖史上五旬節聖靈降臨事件成為了很多學者們爭論的事件。有的學者主張五旬節聖靈降臨事件是不可重複的事件,而有些學者則主張今天也會再現與五旬節相同的或類似的事件。第三,五旬節與信徒:以五旬節事件為起點,我們可以體驗聖靈的工作。無論何人只要打開心門相信耶穌基督、順從聖經真道,以基督為中心,就會體驗到聖靈充滿(林前1二13;弗3:16,17,19)。從天上有響聲,好象一陣大風: 象徵聖靈或神的臨在(詩104:4;結43:2)。風看不到形體,卻能帶來強大而分明的效果,與聖靈的屬性相似(約3:8),因此用風比喻聖靈的降臨。此外,聖經還用鴿子(太3:16)、火(太3:11)、活水(約7:38,39)象徵聖靈。聖靈 pne�q��a 本有“風”的意思,本節所使用的詞
pno��� 指暴風似的強風,描述聖靈強有力的活動,如氣息進入骸骨,使它們復活一樣,使人聯想到聖靈臨到遍滿以色列骸骨的平原(結37:1-10)。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2~3】別處的經文將聖靈比作風,而希臘文這個字(pneuma)又可以有這兩個意義,難怪聖靈降臨時,兩個象徵的頭一個,就是像風的響聲。路加的描繪,逼真得如在眼前一般,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留意這裡所用的語法,是類同式──響聲好像風──表示這裡是指一件超自然的事。這種象徵法令人追憶舊約之中神的顯現(撒下廿二16;伯卅七10;結十三13);風是神以靈的身份出現的標記。第二個象徵是火。火焰分開成舌頭,落在各人頭上。同樣,也是類同式的手法,“如”火焰。同樣,也令我們想起舊約神的顯現,尤其在西乃山(出十九18);但最接近的背景可能是施洗約翰說聖靈如火,要來潔淨和審判(路三16)。──《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3】舌頭如火焰: 當時猶太人廣泛認同“火”作為神“臨在”的象徵(出3:2-5;13:21;24:17;40:38)。約翰在馬太福音3:11中提到過用“火施洗”,火是燒滅一切罪惡的“潔淨工具”,象徵著聖潔的品性。此時,“火”作為聖靈的兩大象徵之一,與“風”一起代表了五旬節聖靈的降臨。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4】信徒被聖靈充滿,得到口才,說出方言,是信徒生活的一種體驗。但從本章所記,門徒說“別國的話”,除了見證聖靈大能,還含有要讓多國的人民明白福音,聽信真道,結為一體的更深廣的意義在內。在世界文盲率日低而印刷媒介日趨普及的現代社會中,福音通過文字可以無遠弗屆。把神賜信息用文字寫出,既是一種語言的恩賜;翻譯工作者把福音信息從一種文字譯為另一國另一族能懂的文字,也是一種語言的恩賜(林前十二10)。只是表達的工具從口傳轉移到了文字。──《啟導本聖經註釋》 聖靈充滿: “聖靈充滿”與“聖靈洗禮”的區別:後者是通向得救的唯一道路;“聖靈充滿”指信徒按照居住在心中的聖靈引導,憑信心居住在基督裡,可以在每日的信仰生活中不斷經歷到神的恩惠。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4使徒行傳多次顧及“聖靈充滿”,是他們自己說自己被聖靈充滿呢?還是別人看見他們被聖靈充滿呢?】 使徒行傳和新約書信共有十次之多,記載使徒和門徒“被聖靈充滿”,都是用第三身的語氣來說出這事。從來沒有一次說:“我現在被聖靈充滿了”。下面是這一次的記錄: 一、“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二章4節)。 二、“那時,彼得被聖靈充滿”(四章8節)。 三、“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四章3l節)。 四、“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聖靈充滿的人”(六章5節)。 五、“但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定晴望天(七章55節)。 六、“叫你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滿”(九章17節)。 七、“這巴拿巴原是個好人,被聖靈充滿”(十一章24節)。 八、“掃羅又名保羅,被聖靈充滿”(十三章9節)。 九、“門徒滿心喜樂,又被聖靈充滿”(十三章52節)。 十、“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弗五章18節)。 除使徒行傳題過九次之外,其他書信上只題過一次,即上述第十次的經文。 所以如果現在有任何人說“我被聖靈充滿了”,而且以此自誇為屬靈,是不合聖經的。因為“聖靈充滿”一個人,是別人可以看得出來,而加以鑒定的。 同時,人被聖靈充滿是被動的,聖經也從來沒有人“求聖靈充滿”的事實,因為聖靈要充滿心裏聖潔的信徒。 一個被聖靈充滿的人,可以在生活、言語、態度、工作四方面表現出來的。聖靈充滿信徒的主要任務,是使信徒生活更聖潔、更屬靈、更愛主愛人、更溫柔謙卑,而且更熱心及更有能力去傳道救人。――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二5】“住”並不一定指長期定居,雖然也有不少猶太人從分散的各地,回到耶路撒冷終其餘年。這班人當時在場參與了這件事,更顯出這事的普世重要性。不錯,他們都是猶太人,或是歸化的猶太人,不是異教徒;但,他們成了普世的象徵,顯示全人類都需要福音,而教會從此有宣道的責任。──《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6】「這聲音一響,眾人都來聚集。各人聽見門徒用眾人的鄉談說話,就甚納悶,」 “這聲音”(希臘原文作())不是2節所說的從天上來的如大風般的響聲(希臘原文作eechos),而是門徒用眾人的鄉談說話的聲音。──《啟導本聖經註釋》 這聲音……聽見: 從臨近國家來的人,能聽懂門徒說自己國家的話。這種現象是聖靈超自然的工作,也是福音傳遍世界的契機。舊約的巴別塔事件和新約的五旬節事件相對,前者是神變亂人的語言,使他們遍佈世界各地;後者則用福音的語言,使信徒相聚在一起。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6~8】門徒大聲說話的聲音,叫眾人大感納悶,他們無法明白為什麼加利利人會用他們的方言說話。有人曾反對說,既然大部份群眾都懂亞蘭語和希臘語,而門徒也會這兩種語言,這方言的神跡實在是多餘的。這疑難路加顯然也明明知道。但重要的乃是,這些語言是人們“生來所用的鄉談”。我們也許又覺奇怪,為什麼人們知道門徒是加利利人呢?不過,我們若看第7~11節所記敘的話,就知道這祇是一段摘要,概述當時所說的許多話而已;為了寫作的方便,綜合成異口同聲的言論。因此,我們不必以為有很多人認出門徒是加利利人。──《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8】這一大群從各國來的猶太人,應該懂得亞蘭話或希臘話,但也會說出生地的語言。門徒多為說亞蘭話的加利利人,現在能說別國語言,所以引起驚奇。這種能力,目的已達
,沒有持續下去。教會屬靈生活正規化後,說方言的
事逐漸消失。──《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9~11】路加繼續把各式各樣人所說的話綜合記述,然後列出各國的名稱。首先提到在羅馬帝國東部稱為波斯或伊朗的三個國家,然後(改換了句子的結構),提及西邊的米所波大米,即伊拉克,和猶大地。再下去是小亞西亞(土耳其)的各省份地區,埃及,和其西邊的地區,直至羅馬。接著的一句,泛指所有的人;在這些地區都有不少猶太人,而有猶太人的地方,往往會導致外邦人歸化為猶太人。最後,有些出人意外,革裡底人和亞拉伯人也列在其中。這份名單相當奇特,何以特別列出這些國家,又依這樣的次序,迄今尚無令人滿意的解釋。它絕不會是路加自創的,我們祇能觀察到,它囊括了當時世界可知的地域,而這些人多半會回到本地,見證所看見的事。他們既是敬拜耶和華的人,自然會看出這班基督徒在頌揚神大能的作為。──《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裡所列的國家包括了當時散居的猶太人自東徂西所分佈的廣大地區。“進猶太教的人”指歸信猶太教、接受了割禮、洗禮和摩西律法的外邦人。──《啟導本聖經註釋》 所列的地方主要屬於小亞細亞,是當時猶太僑胞定居的地方<斯 緒論,散居的猶太人>。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10】進猶太教的人: 皈依猶太教的外邦人。外邦人皈依猶太教必須舉行三個儀式:割禮、洗禮、獻祭。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12】「眾人就都驚訝猜疑,彼此說:“這是什麼意思呢?”」 【徒二12~13】他們起初的反應是大惑不解。群眾自然對所發生的事莫名其妙,這情形讓彼得有機會向他們講話,解明這事的前因後果。有人已經開始用醉酒解釋方言的現象,這就成了他轉介的話題。如果有人聽見別人發出他聽不懂的聲音,很自然會以醉酒來解釋;而當時有些語言未必人人聽得懂。──《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13】「還有人譏誚說:“他們無非是新酒灌滿了。”」 新酒: 希臘語為 gle�q��ouv ,指未完全發酵的香甜葡萄酒。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14】「彼得和十一個使徒站起,高聲說:“猶太人和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哪,這件事你們當知道,也當側耳聽我的話。」 當時彼得在戶外站起來說話,其它使徒在後支持,他是他們的發言人。“高聲說”一字可形容受感而說話,彼得的信息是被聖靈充滿而發出的。他一開始先喚起聽眾的注意,包括當地猶太人,和客居耶路撒冷的人。──《丁道爾聖經注釋》 使徒結成一體,
由彼得作發言人,面對群眾,見證基督。──《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14彼得】 問;使徒行傳二章十四節:「彼得和十一個使徒,站起,高聲說……」怎麼這裏只有彼得的見證,沒有別個使徒見證,難道彼得是那十一個的代表者? 答:這裏應當沒有甚麼難處。照凓聖經的本文來看,十一使徒都站立起來,然而開聲者只有彼得。我們不能說,彼得是十一人的代表;然而在福音書裏我們常看見彼得常是十二使徒中先講話的人。這自然是因凓他年長,和性情急切的緣故。但是,現在(五旬節)他站起來說話,並非因凓肉體的催促,乃是聖靈的激勵。因為天國的鑰匙乃是交與彼得(太十六19)的,所以,乃是他先開猶太人(就是五旬節),和外邦人(就是哥尼流家),聽信福音的門。―― 倪柝聲 【徒二14~36】彼得的講道很好地表明當時以使徒為主的福音信息。初期教會的福音見證主要引用舊約聖經來傳播福音,加上重要的信息,就是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按他自己的應許復活,他就是我們的主和基督。彼得先通過珥二28-32指明五旬節事件的意義,又引用詩16:8-11;110:1展開基督論。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15】「你們想這些人是醉了?其實不是醉了,因為時候剛到巳初。」 正如其它場合一樣(三12,四15),傳道者第一個步驟是更正聽眾的誤解;這裡指出,在早上九時以前喝醉酒,實在是無稽的說法。因為一般猶太人這樣早不會吃東西,更不用說喝酒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巳初“是早上九時。──《啟導本聖經註釋》 剛到已初: 羅馬時間上午9點,按常規猶太人不會在這時候喝酒。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16~21】這預言首要的主題,就是神要澆灌聖靈在所有的人身上,就是各式各樣的人,不是再像舊約時代一樣,祇限於先知、君王祭司。證據就是預言和異象。由於方言廣義可以指預言的一種,這段預言是舊約詞彙中,最接近方言的說法;不錯,保羅把方言與預言作了區分(林前十二10),可是他並沒有必要找一個舊約詞彙來表達。這預言的第二個因素,就是宇宙會顯出徵兆,啟示有關末世的景象;啟示錄六12的字句也與這裡相仿。這裡彼得把約珥的“在天上地下,我要顯出奇事”,改為“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跡”。神跡大概就是指說方言的恩賜,和接著記述的醫病神跡。但奇事是什麼呢?若我們覺得這不是指耶穌釘十字架時大自然的徵兆(路廿三44、45),那麼,彼得便是在展望世界末日之前的徵兆,是將來的,是末後日子的“尾聲”,而不是目前剛現的“起頭”。約珥預言的第三個因素,就是這些兆頭所帶來的“主的日子”,即審判的日子。對約珥,主就是耶和華;問題是:對彼得和路加,“主”是否就是指耶穌,因為第36節,耶穌被稱為主。但無論如何神應許“凡求告主名的,也就是向祂求助的,就必得救”。這是預言的第四個因素,也是一個結論。對基督徒來說,這就是向耶穌尋求救恩(羅十13、14;林前一2)。當然,若彼得以希伯來文引用這經文,則此處明顯是指耶和華;因此若說此處是指耶穌,則讀者或聽眾必須用希臘文才能明白。──《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16~ 21,28~32假如先知約珥的預言(二28-32)已在五旬節(徒二16- 21)應驗了,那為什麼沒有報道當時有神跡奇事發生?】 耶穌基督降臨世上,聖靈又將屬靈恩賜贈與基督的教會,彼得引述約珥書二28-32,目的就是證明上述一切已開展了這世界的末期。彼得當眾宣告,約珥先知的預言經已應驗了。當時,約有一百二十個門徒用各種方言講述基督福音,門徒有男有女,年長的年青的,甚至是作奴隸的,都在朝聖者面前用各地方言講述福音。彼得於是宣告,約珥書二28-29的預言這時候應驗了。 使徒行傳二19-20是約珥預言的下半部分,指出基督第二次降臨審判世界之前,天空及地面都會突然出現前所未有的現象。那時候雖是白天,太陽卻變得黑暗無光,月亮光輝反映出血紅的顏色,環繞著地球的大氣,全是血、火、煙霧。彼得繼而引述約珥書二30-32,為指出舊約先知所預言的是末日的情況,主再來審判世界、統管世界的日子不會遠了。換言之,五旬節開展了這世界的末期階段,而啟示錄十六至十八章刻劃出末期結束時這世界的狀況,到那時候,基督隨即再來。由神的兒子釘死十架上那一刻開始,直至他再來坐在大衛的寶座上為止,正是人類救贖歷史的最後一幕了。──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徒二17】「‘ 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做異夢。」 末後的日子: 單純文字上的解釋是“以後”的意思,但舊約先知指“彌賽亞時代”(賽二2;彌4:1)。在教會意義更廣,指“從基督的初臨到再臨的整個過程”(提後3:1;來1:2)。預言……異象……異夢: 聖經未完成前,作為啟示的途徑(創37:5),“預言”profjteuo指預先講到將要發生的事情,“異象”����siv 指知覺完全清醒的狀態下接觸屬天的奧秘,“異夢”�N��upnion 指在睡眠狀態下看到異象。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17~21;珥二28~32彼得在五旬節看見眾人被聖靈充滿時,曾引用約珥書二章的豫言,但該豫言的未段題及天上異象並未出現,是否約珥的豫言不確實,抑彼得引用得不適宜?】 先知豫言彌賽亞之兩次降臨,如人在山頂眺望眾遠山,只見山頂相連,不見山與山間的山谷。彌賽亞首次降臨與未次降臨之中有一深谷,即“教會時代”,此教會時代不被先知看見,所以在先知書中未曾題及教會。 彼得引用約珥先知的豫言,並無不合。不過,約珥先知所豫言的是包括彌賽亞首次降臨與二次降臨所要發生的事在一起。彌賽亞首次降臨與末次降臨之中有一深谷,即“教會時代”,不被先知所見(見附圖)。約珥豫言應分為兩個時期,即包括基督兩次降臨所發生的事。 一、徒二章17一18節(珥二章28一29節)已應驗了。 二、徒二章19一20節(珥二章30一31節)尚未應驗。 已應驗的一段就是約珥豫言當時門徒被聖靈充滿的景況。 未應驗的一段是基督再臨的時候,將要發生的天地日月的可怕現象。兩者之中還經過千多年的時間,尚未應驗,但我們看啟示錄八章以後所載,便知約珥豫言的未段一定會實現。――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二19】血、火、煙霧: 約珥對世界將要發生之事情的預言,對彼得如何理解這個預言,有不同的看法:第一,指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黑暗降臨,使陽光變為血色的現象(路23:44)。第二,將要來臨的大災難的現象(啟16:3-9)。不過本節與太24:29-31所描寫的耶穌再臨的徵兆相同,因此本節可能指耶穌再臨的徵兆。總之,彼得引用珥二28-32的本意在於耶穌再臨之前,勸誡人悔改,早日歸回主的懷抱。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20】主大而明顯的日子: 指主再臨的日子,舊約用“耶和華的日子”表示,新約用“耶穌的日子”表示。對不信者,這一天是最後審判的日子,對信徒,是最終得救的日子。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22】「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跡,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 彼得再度要聽眾注意;他的話是對以色列人──神的選民說的。他相當突兀地把注意力轉移到耶穌這位拿撒勒人身上,神借著祂公開行諸般異能神跡,將祂證明出來。彼得肯定這些奇事的真實性,宣稱聽眾也知道這些事,並說這些都是神的作為。他要辯明神跡就是神的工作。由此可見,耶穌在世上的時候,被公認為一位不尋常的人物,儘管彼得到目前為止,並未說明祂的角色和身份。當時的世代充份接納神跡的可能性與真實性,因此彼得這樣的宣稱,相當有力。後來反對耶穌的猶太辯士,也不否認祂曾行神跡,不過說祂是個行邪術的人。耶穌在世時,祂的敵人已經說祂靠別西蔔趕鬼了(路十一15)。因此,還需要多一層的引證,才可以叫猶太人相信,耶穌的一生確實是神的工作。──《丁道爾聖經注釋》 異能,奇事,神跡: 本卷書經常把“奇事,神跡”兩個詞作為一個複合詞使用(43節;4:30;14:3)。但是,像本節把三個詞結合使用的情況是極少的。“奇事”t�J��av 是19、20節所說的奇特的徵兆;“神跡”sjme�a��n 在本節主要指耶穌所行的很多奇跡。三個詞都是證明基督真理之記號。然而,對只在乎神跡,而忽略奇跡所包含的福音真理的人,耶穌斷言:除了約拿的神跡,再沒有神跡給他們看(太1二39)。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23】「他既按著 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 因為猶太人非但不承認祂是神人,甚至釘祂於十字架,把祂治死。一般認為“無法之人”是指羅馬人,他們實際將耶穌處死。但猶太人釘死耶穌的罪咎,並沒有絲毫減輕(參36節)。可是,十字架之死,卻是神的定旨計畫(參四28)。這是神的預定與人的自由意志最強烈的衝突,猶太人釘死耶穌,不過是應驗了神所命定在先知書中所預言的事。──《丁道爾聖經注釋》 耶穌被釘死是神預定的救贖計畫的一部分。祂的復活讓門徒明白十字架不是災禍,而是神給人的救恩。如舊約眾先知所預言的(看賽五十三章),主耶穌為世人的罪而死。 “無法之人“指羅馬人,耶穌被釘是以色列人的大罪,因他們把耶穌交給信仰異教的羅馬人處決。這些羅馬人根本沒有把以色列人與神所立的約放在眼裡。──《啟導本聖經註釋》 理解基督教不可缺少的悖論性要素:世上所發生的一切事情沒有一個不在神的目的和預見之中,但這些事情要通過人自律的行動來完成。雖然猶大賣主,把主釘在十字架上的事情已在神的預見之中,但是行這可惡之事的人必將有禍(太18:7;26:24)。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24】「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 接著是決定性的對比──神卻叫耶穌從死裡復活了。這是最關鍵性的事實,初期傳道者再三強調這個主題,它們不需要證明,祇是如此宣告,並非證明。神的計畫是叫耶穌經過受苦而被高舉,成為救主和主。彼得繼續辯明,這件事必須如此發生。神叫耶穌復活,因為衪原不能被死拘禁。這裡希臘文的用法有點奇特,“痛苦”一字原是指生產之痛。動詞解釋與這受詞相連,似乎很古怪。有人認為,這是從七十士譯本沿用過來的詞句(參伯卅九2),以致有這個困難。該處將希伯來文沒有加注母音的字 hbl,譯作 hebel(痛苦),而正確譯法應該是
hebel (縛索,捆綁)。林達斯 Lindars(pp.39f)認為,詩十八4是依據詩十六6來解說的,因此彼得可以說死亡的繩索解放了;而路加錯解了這個詞。可是,這個解釋並不能說明路加如何用錯了動詞的受詞。早期腓爾德(F. Field)的看法,似乎更有可能,他認為這裡所用的動詞可以解作“結束”。因此,這裡乃是一個很突出的隱喻,死亡像產婦在生產,無法再留住孩子,這孩子就是彌賽亞。若問何以死亡無法把耶穌留住,彼得的答覆就是──耶穌是彌賽亞(參22節的證據),而彌賽亞無法被死拘禁。──《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25】彼得的講道環繞三段舊約經文,指出舊約應許的現在都已實現。1,《約珥書》二28~32,預告人在彌賽亞的時代要見到的景象,聖靈會澆灌下來(17~21節);2,《詩篇》十六8~11,應許耶穌一定復活(25~28節);3,《詩篇》一一〇 1,預言基督必得榮耀(34~35節)。耶穌自己也引用過這節經文,斥責猶太人的彌賽亞觀念太狹隘(可十二35~37 )。彼得指出聖經上有關耶穌一生、受死及復活的事無不一一 應驗。先知預言的基督救恩時代已經來臨。凡願悔改認罪的,都可以得到赦免;並能象他們一樣,得到聖靈,進入基督徒新的生活中
。──《啟導本聖經註釋》 大衛指著他說: 彼得為了襯托24節的話,引用詩16:8-11;110:1。對25節的“我”和34節的“我主”的解釋,引起古代拉比的許多分歧。有人把它與亞伯拉罕、大衛甚至希西家王相聯解釋。彼得之所以拋開這些分歧將這些詩篇與耶穌聯繫在一起,是因為耶穌曾親自把詩110:1和自己相聯繫在一起(可1二35-37),而且因聖靈的感動,彼得確信詩16:8-11也是對彌賽亞的預言。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25~28】上述的最後一點,可用詩十六8~11來作證;這節經文被視為大衛預言彌賽亞的話。這首詩篇是一個敬虔者的禱告,那人向神表明自己的信心,又深信因主在他的右邊,他就可以歡喜,知道神不會把他撇在陰間,或叫他見朽壞,他必會在神面前歡喜快樂。解經者有兩種不同的看法:一種認為,詩人宣稱自己有信心,必能免於厄運或夭折,能夠安享老年,滿受神的祝福;另一種認為,他相信死後不會下陰間,而是進到神的面前去。這兒顯然是採用第二種說法,而且聖者可能就是指彌賽亞(參十三35,同樣引用此詩篇)。──《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29】「弟兄們,先祖大衛的事,我可以明明地對你們說,他死了,也葬埋了,並且他的墳墓直到今日還在我們這裡。」 彼得與其猶太聽眾都以為詩篇的作者是大衛,然而彼得辯論說,詩篇這裡斷不可能指大衛自己。既然大衛死了,埋葬了,而猶太人相信埋葬就等於下陰間見朽壞。因此他也被撇入陰間,肉體遭朽壞。彼得對這一論點十分有把握,因為大衛的墳墓是有目共睹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他的墳墓直到今日還在我們這裡: 據歷史學家約瑟夫的記載,大衛的墳墓分幾個墓室。一個曾被約翰·西卡努斯盜取,另一個被希律王(B.C.37-A.D.4統治)盜取,但大衛的屍體安置處——納骨堂保存完好。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30】「大衛既是先知,又曉得神曾向他起誓,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 若大衛不是在說自己,就必然是在說預言。有兩個因素支持這種看法。第一,大衛本身具有先知的能力。一16及馬可福音十二36也作同樣的假設,猶太人默認詩篇中有提及未來的含意。第二,大衛知道神信實的應許,他的後裔中必有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這裡彼得心目中的經文是詩一三二11、12,其中神應許說:“我要使你所生的坐在你的寶座上”(參撒下七12~16;詩八十九3、4,35~37)。當然,這些經文表示大衛是一連串王位繼承人之父,國位必保存在他家,不會被人篡奪。可是彼得心目中所想的是指其中特別的一個後裔。──《丁道爾聖經注釋》 神向大衛起的誓可參《詩篇》一三二11,也就是大衛的 後裔要永坐王位。彼得指出,這應許已實現,“大衛的子孫”耶穌已坐在天上的寶座上。──《啟導本聖經註釋》 神……起誓: 撒下7:11-16;詩89:3,4有神向大衛起誓的內容。詩89:3特別記錄了神以起誓保證大衛子孫的位元的內容。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31】「就預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復活說:‘他的靈魂不撇在陰間;他的肉身也不見朽壞。」 因此彼得說,詩篇十六篇的用意,是預言他的後裔,彌賽亞的事。這位彌賽亞不會被撇在陰間,必從死裡復活。詩十六10的用字稍經修改,以切合新的狀況。詩十六9的肉身,在此指耶穌的整個人,而不是指肉體與靈魂的二元論。──《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32】「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 以上的辯辭現在作成結論:這些預言已經應驗在這耶穌身上了。舊約預言彌賽亞必定從死裡復活,耶穌已經從死裡復活了(24節),因此祂自當是預言中的彌賽亞,因為除了末後眾人都將復活之外,沒有人可以從死裡復活。彼得的論證當然不是說,耶穌因為復活,就變成彌賽亞;而是說,既然彌賽亞必須從死裡復活,而耶穌已經復活,因此耶穌在世時就已經是彌賽亞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33】「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注:或作“他既高舉在 神的右邊”),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 彼得既證實了耶穌是彌賽亞,因祂已從死裡復活,接下來便解釋聖靈的澆灌。耶穌復活的意義,乃是被高舉。祂的復活不單祇是生機的復活,而且是升到天上與神同在。彼得認為這一點是毋庸證明的,原因之一可能是初期教會對詩篇一○一1用法的瞭解(參下面34節),這裡正可以看出。耶穌如今在神的右邊(對比25節)。也許正如林達斯的見解,這句有暗指詩篇十六11同類辭句之意,那兒說,在神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這個地位既然代表權威,彼得就可以宣稱,耶穌因著被高舉,就從父受了應許的聖靈,又澆灌在屬祂的人身上。此處也可能引用了舊約,這一回是詩篇六十八18。馬索拉希伯來文本這樣說:“你已經升上高天,領著俘擄的行列,從人間接受了貢物。”但以弗所書四8所引用的另一種版本則說:“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彼得和保羅的引用法,代表初期信徒對這篇詩篇的解釋,因這些字很容易解作“你為人而領受了恩賜。”亞蘭文意譯本也有同樣的意思,不過那恩賜是指律法。如果這種對此詩篇的解釋可以追溯至第一世紀,那末,這一節經文可能蘊涵了一個對比:律法的恩賜(上面說過,在第二世紀的猶太教,五旬節與這件事有關),和聖靈的恩賜相對。不過應該注意的是,這個觀點揣測的成份很大,路加自己是否發現這個含義,頗值得懷疑。不過,不管彼得怎樣推論出這恩賜就是聖靈,是被高舉的耶穌所賜下的,更要緊的是聖靈的賜下,進一步證明了耶穌是彌賽亞。耶穌的復活,祇有靠門徒作見證來證實(32節),但聖靈澆灌的果效,則是彼得的聽眾有目共睹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被神的右手高舉: 復活的耶穌升天和得榮耀。“右手”象徵強大的能力和權柄。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34~35】論點還未完結,第33節彼得以耶穌被高舉,來辯明祂賜聖靈的事實,但他至終的目的,是要宣佈耶穌不但是彌賽亞,更是主──他的聽眾能充份領會其中的意思。於是他引用一節關鍵性的舊約經文,說明耶穌是主。他引用詩篇一○一1,乍看之下,此節似乎是指大衛升到天上,到底有沒有人相信大衛升天,我們並不清楚;不過,若果這句話是指大衛的話,就應該是這樣解釋了。現代學者大部份則認為,這詩篇是一位先知論以色列王說的,用隱喻的寫法,表示神賜給他的尊榮和權柄。但是對猶太人,耶穌,和早期教會而言,這詩篇是大衛的話,正如29~31節一樣,他乃是在論彌賽亞。因此,神稱呼彌賽亞為大衛的主,又請祂坐在自己右邊。請注意,英文的 Lord(中文的主)意思有點含糊,但在希伯來──原文中並不含糊,在原文中,第一個字是 YHWH(耶和華),神的名字;第二個字是
~adon 可用在人間的主或主人身上。兩者在希臘文都作主(Kyrios),因此舊約中指耶和華的地方,也很方便用在耶穌身上了。不過,這裡只是指耶穌得了主權,不是把祂與耶和華並列。──《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就是說
,大衛既已長埋黃土、沒有升到天上;神所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的話,當然指的不是大衛,而是指那位從墳墓裡復活的基督說的。這裡引用的經文見《詩篇》一一〇1。第一個“主”指神,第二個主(“我主”)指基督。耶穌不是因為被釘才獲得尊榮成為基督,而是因著復活與升天,祂是從出生就已命定的基督(路二11)。──《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36】「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地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 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 這些證據指出:神已經立耶穌為主(34、35),為基督或彌賽亞了(25~32)。這裡沒有提及委任的時刻,到底在復活當時還是復活之後。我們已經看過,因為耶穌是彌賽亞(二22,十38以下),所以祂從死裡復活;又因為祂已經被稱為“主”,所以被召坐在神的右邊。這樣,猶太人釘死耶穌,是多麼可怕的一回事!這樣的罪行,乃是叫他們身列“仇敵”之中,就是彌賽亞來要剿敗的(35節),這樣一想,他們怎能不戰兢呢?──《丁道爾聖經注釋》 主和基督: 福音書記述耶穌不贊成跟隨者對他的頌揚(約6:14,15),因為耶穌發現這些人的彌賽亞觀是錯誤的。但是通過耶穌的苦難、死亡、復活、升天,完全成就了彌賽亞的職事,表明“主和基督”稱呼的真正意義。彼得的這段宣講,使用了12次“基督”這個稱呼,而且對猶太人使用,表明了以色列民族一直盼望的彌賽亞時代,已通過拿撒勒人耶穌實現。在向外邦世界見證福音時,經常使用“主”這個稱呼。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37】「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 彼得的聽眾聽了他的話,深自反省。其中有不少人可能曾贊同他們的領袖治死耶穌,當彼得把耶穌的身份和尊榮披露出來,令他們大為震驚,彼得的話讓他們覺得扎心。有人認為,這個辭句是引用詩篇一○九16,這詩篇已在一20引用過了,若是這樣,也不過祇是應用舊約的語文,沒有特別深入的意思。主要的用意是指心碎了,深深悔罪地站在那裡。他們很自然會問,犯了這罪的人應該怎樣行(雖然這問題可能是路加以戲劇化的筆法描寫當時的情景)。──《丁道爾聖經注釋》 扎心: 因良心的指責而痛苦的感情。當時聽彼得講道的人中,可能有許多人直接或間接地參與了釘死耶穌。他們稱呼彼得和其他使徒“弟兄”,可以看出他們已悔改,確信耶穌是復活的主。他們的心就像因罪惡捶胸哭泣的稅吏的“可憐的心靈”。我們當怎樣行: 聽彼得講道的眾人,因害怕開始發抖。如果耶穌真是彌賽亞,那麼他再臨的日子就是他們大難臨頭的時刻,因此他們很害怕。但是只要痛悔,神的憐憫就會臨到他們(詩51:17)。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37~41】彼得宣講的結果有3000多人悔改信主,成為初期教會的大事件之一。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38】「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從彼得的講道,可以略窺初期教會傳講的信息。(參彼得的五次講道:二14~39;三12~26;四8~12;五29~32;十34~43,和保羅的講道十三16~41)。內容包括:1,見證基督的受死、復活與升天(一8;二24 ,33~36)。2,耶穌在世的生活和事工(二22;十38),復活後的顯現(十40~41;十三31)及聖靈的工作(二33;五32)。3,把基督放在歷史的背景上和祂再來的遠景裡,讓人看清祂,認罪悔改,接納祂做救主(二38~40)。4,基督的再來(三19~21)。──《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得把悔改和受洗與罪得赦免聯繫在一起。約翰已在曠野傳揚過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免(可1:4)。耶穌在傳揚福音時,也教導過悔改的重要性(太4:17),並且他自己也受了洗(太3:13-17)。可能聽眾聽了彼得的勸告非常得安慰,彼得的勸告有新的特點:第一,不僅猶太人,而且很多外邦人也聽了彼得的道。第二,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奉……名”指受洗時,人借耶穌的名與他的死和復活聯合,即通過洗禮,耶穌的死和復活的功效在受洗者身上起作用。第三,神所賜的聖靈、聖靈的禮物、聖靈的洗禮、聖靈的降臨是相同意義,在第1章和第2章交叉使用。但在這裡的聖靈的恩賜與林前1二1;14:1所指的聖靈的恩賜有區別,前者是對居住在基督徒心中的聖靈的救贖事工的總稱;後者是神為使教會得益處,特別賜給聖徒的聖靈的多種恩賜(林前1二7,11)。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38受浸奉名】問:受浸既然非常重要的,在馬太福音28:19,與使徒行傳2:38中間,應選哪一個名受浸,才合乎真道呢?——菲島林 答:馬太福音28:19,與使徒行傳2:38所指相同。前者說到受浸是歸入父、子、聖靈的名下,後者說到受浸是奉主耶穌的名作的。── 江守道《問題解答》 【徒二38;太二十八19主那穌吩咐門徒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為人施洗,何以使徒時代有人只“奉那穌的名”施洗?】 在使徒行傳中曾有三次記載,使徒只是奉“那穌的名”或“耶穌基督的名,,為人施洗,該三處經文是二章38節,八章16節及十章48節。為什麼他們不照那穌的吩咐,奉父、子、聖靈三位的名字為人施洗? 主那穌所說的“父、子、聖靈的名”那個“名”字,原文卻是單數字,不是多數字,這就表示:不是奉父的名,子的名及聖靈的,共
三個名來為人施洗,乃是“父、子、聖靈”三者只有一個共同的名字,那名字就是,“那穌”或“耶穌基督”。所以使徒們奉主耶穌的名為人施洗,並沒有違背主那穌的吩咐。 “耶穌”一名,原意為“耶和華拯救”。也許有人說,聖父的名字不是“耶和華”嗎?其實“耶和華”也是三位一元神所共用的舊約名字。又,聖靈的名字不是“保惠師”嗎?其實“保惠師”乃是“全助者”之意,並非一個名字,乃是一種表示工作或職份的稱呼而已。――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二39】「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 彼得向聽眾證實赦罪的應許、和聖靈的賜與,是千真萬確的,因為神曾將這應許給他們和他們的兒女(參十三33)。有人引用這句話支持嬰兒受洗,不過這樣的推論太牽強。從上下文就可以知道,第17節的預言,是指兒女已達可以說預言的年紀,而38節也說接受赦罪與聖靈,兩者都顯然不包括有嬰兒在內。這句話的重點,乃是說神無限的恩慈延及聽眾和他們的後代,並擴及遠方的人(賽五十七19;弗二13、17)這句話固然包括了分散各地的猶太人,而且還包括外邦人在內(路加的觀點;不管彼得那時有沒有這種看法)。此處極可能是指外邦人而言,因為拉比傳統對以賽亞書五十七19的觀念,正是如此,保羅也採取同樣的觀點(弗二13、17)無論如何,這應許是藉神的呼召而賜下的──彼得以這些話作為他所引用的約珥書二32的結論。他所強調的,是神呼召的重要性,以及祂向全人類所發出的恩召。──《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應許”指得救(22節)。“你們的兒女”包括子孫。此處“在遠方的人”雖意指散居世界各地的猶太人,但應包括外邦人。“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弗二17) 。──《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40】「彼得還用許多話作見證,勸勉他們說:“你們當救自己脫離這彎曲的世代。”」 這句話表示路加只總括了彼得的信息,還有許多論證,並未記錄下來。彼得的話帶有一種迫切的語氣,勸勉聽眾脫離這彎曲的世俗,否則就會與它一同沉淪。“彎曲的世代”在舊約是用來指以色列人在曠野背叛神(申卅二5),用在新約,就指拒絕耶穌的人(腓二15;參路九41,十一29;來三10)。──《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二40~41】路加以概括性的敘述結束了彼得的講道。彎曲的世代: 與耶穌所說“邪惡淫亂的世代”(太16:4;17:17)和使徒保羅所說“彎曲悖謬的世代”(腓二15)相似。雖然程度上有差異,但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雅4:4)。因此,聖徒要像挪亞躲進方舟、羅得逃到瑣珥城一樣,要在教會開始真正的生活,並且以這種心志在世上發揮鹽的作用(創7:7;19:22,23;太5:13;彼前3:20)。添:pros�J��eqmi
(5:14;11:24),派生出“宣教”一詞。以五旬節事件為起點,教會將會進入復興之路。──《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41】「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 彼得的聽眾中,許多人接受洗禮,表示接納他所說的。教會人數一下子添了三千。這數目似乎很大,有人認為是路加虛構的,但其實並非難以置信。當時有這樣多的人,甚至更多的人在戶外,聽彼得講道,是絕對可能的事(若約翰衛斯理和喬治懷特腓 George Whitfield可以作到,彼得也可以了。而若其它信徒一同合力施洗,也有足夠時間完工。又有人反對說,羅馬人絕不會容許這麼龐大的群眾聚集,可是我們沒有理由假定他們會禁止和平的集會。果然耶路撒冷人口不多,但在朝聖的節日,總是人潮洶湧。──《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三千人包括二9~11所記從各地回耶路撒冷過節的虔誠猶太人,也有耶路撒冷的居民。外地來的人受洗後很可能回到原地,為主作見證。作者路加特別注意教會增長中信徒的數目,除了這裡記下的三千人外,他提到人數增多的還有:二47;四4;五14;六1,7;九31;十一21,24;十六5;參十九20;二十一20。──《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41洗禮用何方式為宜?一天如何為三千人實行浸禮?】 答①在使徒行傳中曾經多次提及使徒們為信主的人施洗的事(徒二41,八12,16,38,39,九,18,廿二16,十47,48,十六33,十九5),但對於施洗的方式未有明確說明,這就表示洗禮的方式不被重視,無關緊要,而是在其洗禮本身的意義上最為要緊。自古以來在教會中就有灑水、澆水、和浸水三種洗禮,因此也常成為教內更迭辯論的問題,惟我們從使徒行傳中所記的各處施洗情形看來,使徒們施洗的方式是隨環境的需要自由而定的,如腓利給太監施洗是下到水裡去的(徒八38),保羅是在猶大家站著受洗的(九11,17,18,廿一1-16),腓立比的禁卒是在監牢中受了洗(十六24,33),至於在五旬節這天,就有三千人受了洗,以後天天有人加入教會(二47),甚至過了不多的日子,男丁的數目約有到五千(四4)。聖經記這樣眾多的人,卻沒有提到他們受洗的地方,也沒有說明用什麼方式施洗,有人以為在耶路撒冷未必有一日能使三千人受洗的地方,但此地的原來水源雖然不多,卻有好些水池,比如聖經上所提到王池(尼二14),西羅亞池(尼三15,約九7),希西家池(王下廿20),畢士大池(約五2),上池和下池(王下十八17,賽七3,卅六2,廿三9)等,另外還有自伯利恒附近的一道山谷中,那所謂是所羅門的三個水池中,藉著水溝引進來多量的水(參傳二6)。這樣看來,在那一日對於容納數千人受洗的用水與地方是沒有問題的。 ②有注釋家以為惟獨浸水禮是主所吩咐之洗禮的方式(太廿八19),其主要理由是:(1)施洗,受洗,或洗禮這些字的原文()就是浸入,投入或是沉入的意思(太三11,16,可一8),(2)舊約時代之禮儀上的清淨條例,是要人全身在水中洗淨禮儀,為諸般洗濯的規矩(來九10),這洗濯與洗禮二字原文相同,故可譯作諸般洗禮的規矩(參六2)。在新約中凡用洗字的地方,其原文都含有浸水的意思(可七4,路十一38,來九10)。(3)聖經上所描寫的洗是下水裡去,從水裡上來(徒八38,39,可一10,太三16),又說那裡的水多(約三23),顯明當時的人是浸水的禮。(4)聖經用洗禮作多處的比喻,如我有當受的洗(路十二50,可十38),指主受的苦難與受死,如同深水漫過祂(參詩六九1,2,14),我們祖宗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林前十1,2),挪亞家人方舟,藉著水得救所表明的洗禮(彼前三20,21),這幾處的話,也都暗指是浸水。(5)從聖經中洗禮的靈意來說,浸是表明信徒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所以必需是浸水(羅六3-6)。從上面所說的這些理由看來,我們是以守浸禮的方式,乃為合乎聖經的教訓和屬靈的涵義,據史記記載,在主後一八七八年六月三日,于印度國的某處,在九小時中,就有二二二二個人受了浸,是由六個人主人更換著,兩個人為他們施浸。這樣可以使我們相信使徒們,乃在一日中給三千人施行浸禮,也是沒有困難的(本題為解方式不同有用洗字)。——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二41~42讀經拾遺第八題 眾使徒的教訓】 【問】 使徒行傳二章四十一至四十二節說,「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都恒心遵守使徒(原文是複數詞,故應譯為眾使徒)的教訓」。 請問,什麼叫做眾使徒的教訓? 【答】 一 舊約聖經 舊約聖經是神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曉諭列祖(來一1)的話。「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主耶穌曾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五39);聖經不是永生,是為主作見證,叫我們到這位永生的主面前得生命。我們蒙神憐憫,才能藉著聖經「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 神在古時候(就是在祂所安排的日期尚未滿足,還未叫祂懷裡的獨生子道成肉身的時候),只好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那些話的重點,乃是為那將來要顯現的基督和祂的救恩作見證。主在地上的時候就曾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十7;詩四十7);並且當祂從死裡復活之後,為要幫助灰心的門徒開竅,「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我們講解明白了」(路二十四27)。這些預先記載要來之基督的書,共有三十九卷,統稱為「舊約聖經」。 二 新約聖經 到了照神所安排的日期滿足的時候,神就差祂的兒子「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14)。神不再需要用預表,間接的方式,藉著眾先知說話,「就在這末世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來一2),所以說,「律法(舊約聖經)本是藉著摩西(眾先知的代表)傳的,恩典和真理(新約聖經),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一17)。 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所行的事和所說的教訓有許多,若是一一的都寫出來,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約二十一25)。可是在真理的聖靈還沒有差來之前,這些屬天的教訓,若非像彼得等極少數的門徒,因著愛神,蒙天上的父指示的(太十六17),才能明白,其餘大部分的人「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從此祂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祂同行」(約六60,66)。惟獨主的十二個門徒,除了賣主的猶大之外,其餘的都蒙了神的特恩,認識主耶穌有永生之道,因此跟從到底(參閱約六67~71)。 這些人當「主耶穌在他們中間始終出入的時候,就是從約翰施洗起,直到主離開他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徒一21~22),他們經常伴在主的身邊,領受了過度的律法(太五至七章),也看見了主榮耀的形像(太十七2~5),並且陪主持最後的逾越節晚餐,陪主在客西馬尼園禱告,目睹主被釘十字架、從死裡復活、升天,有率先蒙主吹進聖靈(約二十22),領受聖靈澆灌(徒二1~4)等,這些都是蒙特恩的經歷。 因著主耶穌曾命令他們,「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指我們這些後來的信徒)遵守」(太二十八20),所以他們就把「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他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壹一1),傳給那些未曾看過主、未曾聽過主的信徒,這就是當時行傳二章四十二節所說的「眾使徒的教訓」。 根據這些「眾使徒的教訓」,後來有的是使徒們自己寫成福音書和書信,如馬太福音、約翰福音、彼得前後書、約翰一二三書等;有的是使徒口授,由別人記錄整理成書,如馬可福音、路加福音、使徒行傳等;再加上那原不配成為使徒,卻因蒙神的恩成了使徒(林前十五9~10)的保留,親自看見主的顯現和啟示(林後十二1~4),因此深知基督的奧秘(弗三4),寫下了新約中大部分的書信,如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等,連使徒彼得也承認其著作具有別的經書相同的地位(彼後三15~16);構成了「新約聖經」,共有二十七卷。所以對於我們這些後來的信徒而言,眾使徒的教訓就是新約聖經,新約聖經就是眾使徒的教訓。 三 結論 眾使徒的教訓,就是神在祂兒子裡對我們所說的話。四福音書是神在道成肉身的主耶穌裡面向嗎說話;從使徒行傳至啟示錄,是神在聖靈裡,藉著使徒們向我們說話。我們若是把下列經節讀讀看,就不難明白什麼是眾使徒的教訓。 (一)「凡我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二十八20)。 (二)「這救恩起先是主觀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來二3)。 (三)「我們從前,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祂降臨的事,告訴你們,並不是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乃是親眼見過祂的威榮。祂從父神得尊貴榮耀的時候,從極大榮光之中,有聲音出來向祂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我們同祂在聖山的時候,親眼聽見這聲音從天上出來」(彼後一16~18)。 (四)「因他們教訓百姓,本著耶穌,傳說死人復活」(徒四2)。 (五)「於是叫了他們來,禁止他們,總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人。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徒四18~20)。 (六)「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的,親手摸過的……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約壹一1~3)。 (七)「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常常守著的就有父有有子。若有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約貳9~10)。 (八)「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大能的明證」(林前二4)。 (九)「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二7,11,17,29,三6,13,22)。 當使徒約翰把啟示錄寫給眾教會的使者時,神已經向我們說了完整的話,所有歷代以來隱藏在創世萬有之神的奧秘(弗三9),都完全啟示出來了。聖經不需要加添什麼,或是刪去什麼(啟二十二18~19)。無論是誰,甚至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給我們與聖經不同的信息,他就應當被
(加一8~9)。使徒時代以後的任何工人,只能照著聖經講。「若有人講道的,要按著神的聖言講」(彼前四11)。「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眾使徒的教訓,就是新約聖經,不是新的亮,光、新的看法或新的名詞、不是舊路,也不是新路;不是牛車之道,也不是波音七四七飛機之道;不是科學之道,也不是主張如何利用電腦或電視來傳講之道。弟兄們,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也厭煩自己讀聖經),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提後四3~4)。 一九七八年發生于蓋亞那瑣斯鎮的九百十九邪教徒集體自殺事件;一九九二年十月二十八日發生于韓國的,數萬名末世教會信徒清理財產、辭掉職業,集中在一處迎接世界末日來臨的鬧劇;以及一九九三年四月十九日,發生於美國德州瓦柯市卡莫丘莊園,近百名大衛派邪教徒集體燒莊自焚的悲劇;這些都是不遵守眾使徒的教訓,不建立自己讀聖經以明白神旨意的生活,中了邪,迷了信,完全依賴並喜歡聽單一領袖,假基督,假使徒的解經合道理所結的惡果。我們應當學庇哩亞人,作賢明的人,天天查考聖經,要曉得我們所聽到的道,是與不是(徒十七11)。若是這樣,即使有錯誤的帶領,也藉著聖經,得以明白,從而恨惡一切的假道(詩一百十九104)。也願我們都能學提摩太的好榜樣,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我們因信耶穌基督有得救的智慧(提後三15)。── 黃共明《讀經拾遺》 【徒二42】初期教會信徒生活的內容主要有四:1,領受使徒的教訓,包括耶穌的言行,也就是後來收入福音的信息。2,彼此交接,生活在新的愛的秩序中,不僅彼此安慰扶持,也凡物公用。3,擘餅。信徒在一起用飯,可能吃飯時都有擘餅;後來擘餅才只在主日舉行(二十7),紀念主的復活。4,祈禱,包括在家裡的私禱和上聖殿的公禱。──《啟導本聖經註釋》 使徒的教訓: 當時,新約聖經還沒有寫成,使徒教導的內容包括舊約和基督的教訓。他們得到聖靈的光照,以基督論解釋舊約,平易近人地向眾人講明耶穌的教訓。交接:t��koinwn 前面有定冠詞,由此可以看出,初期教會聖徒的交通有著特別之處,表現在親密兄弟同心協力,凡物公用。餅: 含義有爭議,根據Liet zmann Hans,僅指猶太人親人之間共餐的儀式,並沒有宗教意義。但路加把這個詞插在“交接”與“祈禱”兩個重要的信仰用語之中,可以確定它不僅僅是指親人間共餐的儀式。禱告: 路加特別強調信仰生活祈禱和聖靈動工的連貫性(1:14,24;9:40;10:2,4;11:5)。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42~47】瞭解初期教會原型的重要資料。以五旬節聖靈降臨的事件為契機,基督徒數目大大增加,這就需要有組織秩序和體系。保羅把這個集體比作基督的身體(弗1:23)。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43】「眾人都懼怕。使徒又行了許多奇事、神跡。」 初生教會的茁長,帶來的影響之一就是人們感到懼怕。路加的意思是,未信主的人感到一種莫名的恐慌,有超然的神跡發生在這班人中間(參五5、11,十九17)。奇事神跡──這些乃是描寫耶穌大能事蹟的字(二22)現在由使徒行了出來;路加在下面提出了好些實例。──《丁道爾聖經注釋》 舊約當以色列人進到迦南時,神使當地所有的居民都懼怕他們(申11:25)。同樣,經過五旬節事件和許多神跡,耶路撒冷的所有居民也對門徒懷有敬畏和恐懼的心。這是聖靈的工作,在受到逼迫前,信徒有時間使自己變得更為堅定。眾人都: 這與44節的“信的人”相對照,指當時耶路撒冷所有不屬於教會的人。行了: 希臘語 �N��aeto ,未完成式,指神跡和奇事是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多次、不斷發生的。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43~45;四32~35】有人問,在今天的教會,是否也要這樣作?過去在中國大陸山東省的馬莊,就有一個『耶穌家庭』,他們是完全仿照使徒行傳初期耶路撒冷教會的作法,凡物公用,但是否每一教會都必須如此呢?不是。因為到了使徒行傳的後半部,這種情形便沒有了,保羅的書信上,也沒有鼓勵信徒們要這麼作。這只不過是教會初初建立起來,一個過渡時期的情形。那時候有很多遠地來的猶太人,本來是要來耶路撒冷過節的,過完節之後馬上就要回去,所帶的錢糧只夠維持幾天。後來他們聽到彼得等人傳了福音後,悔改信主,希望能和當地的信徒們一起來過教會生活,就都留下來了。這許多的人,都需要生活上的供應。所以耶路撒冷本地的信徒才賣了田產房屋,將銀子交給使徒們。但這都是出於信徒的甘心情願,使徒們並沒有強迫他們這麼作。──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徒二44】「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 初期教會信徒所實行的不是公產,而是在互愛的基礎上,自動與人分享個人所有(參四32~35)。大家心目中的財產,乃神所交托,不屬自己;有公共需要時,可以捐獻出來
。──《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二44~45】信徒與眾不同的地方,就是同住在一處,共用一切東西85。這句話的意思在45節作了說明,大概是人們把產業賣了,把所得的接濟貧乏之人。因此,我們所得的第一個印象,就是這個社團的成員住在一起,凡物公用(四33)。這也不足為奇,因為當時至少另有一個猶太人團體,稱為昆蘭派,更是採用這種生活力式(1 Q S 6);斐羅(Philo)及約瑟夫(Josephus)描述愛色尼人(Essenes)一般認為即是昆蘭派,也有同樣的說法。也許在一鼓作氣的宗教熱潮中,初期教會樂於這種生活在一起;耶穌捨己的教訓,也會引起這樣的反應。不過,從四32~五11看來,似乎賣財物,是出於自願;還有,巴拿巴賣田產的事特別受到注意,表示他的舉動不比尋常。因此,我們不必認為,那時的基督徒都必須投身於這種緊密的社團生活。當時實際的情形,可能是各人仍持有自己的東西,當他人有需要時,則隨時可以取用。我們特意避免用“共產”的字眼來描寫這種做法,因為現代的共產主義又是一種政治經濟的體系,性質完全不同,若用在這裡就與時代不合,會令人誤解。──《丁道爾聖經注釋》 初期基督徒凡物共用的原因:第一,也是最重要的原因,他們在屬靈上的一致反映在物質生活上。第二,公共所有制度是當時以昆蘭共同體為主的猶太宗派共同的習慣,這制度對初期基督徒產生了影響。第三,8:1才出現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逼迫,但是在初期,教會也是被逼迫的物件,面對這種逼迫與壓力,他們只能過著凡物公用的生活。如今,不會視公共所有制度為教會最理想的方式。但是聖徒在屬靈及物質方面不能吝嗇,要相互幫助,這種相處預表著將來在天國裡的相交。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46】「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恒切地在殿裡,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 這裡可能祇是指他們以聖殿的外院,作為聚集的地方(參五12),但也可以表示他們仍每天參加殿裡的敬拜(三1)。每天的敬拜包括早晚獻燔祭和燒香,由祭司主持,但總有群眾站著,觀看祭司執行任務,進入聖所;他們參與禱告部份,並接受祭司的祝福。初期信徒既然相信,他們藉彌賽亞與神有了正確的關係,也就自然以公認的方式去敬拜神。至於聖殿的獻祭已被耶穌屬靈的祭所取代等神學問題,相信他們還未意會。宗教當權者也沒有把信徒拒于聖殿門外。不過,信徒同時有自己的宗教聚會。他們在彼此的家中聚會,擘餅,充滿歡欣、真誠的喜樂87。此處是指他們一同吃飯,其中包括擘餅;我們可以對照保羅描寫哥林多教會共餐的情形,其中包括守主餐(林前十一17~34)。他們聚集時的喜樂,必然是出於聖靈的感召(十三52),同時也因為他們深信主耶穌與他們同在(參廿四35)。──《丁道爾聖經注釋》 恒切地在殿裡: 教會的前身不是聖殿,而是會堂。不過當時耶路撒冷的基督徒主要聚集在聖殿或所羅門廊下,討論所關心的問題、讚美、禮拜(3:11;5:12)。由此顯示基督教並非與猶太教沒有關係,恰恰相反,基督教是在猶太教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初期的猶太基督徒並不認為自己丟棄了祖先的信仰,反而因耶穌基督成全了這信仰而高興。由此可以更加理解耶穌說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將它變得更為完全(太5:17)。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二47】「讚美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 這句的結構似乎表示,他們又在殿裡,又在家中一同吃飯。他們聚集的時候,就用心讚美神;此處是使徒行傳中少數提及使徒以感謝敬拜神的經文之一。所以這種少提及,是因為從新約看來,門徒聚集是為了教導,相交和禱告;換言之,是為了參與者的益處,因此較少提及敬拜神,不過這項因素自然包括在內。最後一句話,是說使徒傳福音的活動,是天天進行的。耶路撒冷人可以看見、聽見信徒的狀況,因此他們的活動就成了見證的機會。路加再用得救來代表信耶穌,亦即這些人蒙拯救脫離了四周拒絕彌賽亞而被神定罪的人(二40,參考二21)。──《丁道爾聖經注釋》 得眾民的喜愛: 指神的選民——以色列人。神把聖言交托給他們(羅3:2),他們也是最早聽到神救贖信息的人。雖然後來因為對律法理解的差異,他們與福音見證者敵對,但在基督教萌芽期,他們與基督徒還是非常友好的。 ──《聖經精讀本註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