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導論拾穗 【何謂使徒行傳?作者是誰?(徒一1)】 答①使徒行傳是新約聖經之第五卷(太,可,路,約,徒),其主要內容系記載主的升天,五旬節聖靈的降臨,受審判等之情形。總觀全書,大半是彼得和保羅的言行,以及傳道工作的記錄,是記述基督的福音,如何由耶路撒冷移至敘利亞的安提阿,經小亞細亞、希臘,而伸展到羅馬的全部過程事實,故本書乃基督教起始之最早記載,亦為教會歷史中,自第一世紀唯一流傳迄今者。 ②從一章一節看來,本書可謂是路加福音的後書(路一1-3),且本書是與前四福音書有相同之點,乃為專記基督耶穌留在地上的事蹟,故有第五卷福音之稱。在本書中提到「聖靈」二字就有五十次,所以也有人稱之為聖靈行傳,或聖靈福音,但總以使徒行傳為本書之名稱,最為恰當,因為書中所題的,確是使徒(意奉差遣)們的行傳,也就是復活升天之主,藉著眾使徒透過聖靈的引導,在地上工作的行傳,以至今日仍有千萬個使徒在接續祂的工作,所以說本書是一卷未有終結的書,直等到國度期間,則全部的使徒行傳方始結束而完成。 ③本書作者,在全書中雖未有提到其名字,但根據一章1,2節,與路加福音一章1-3節記載相似的敘言意思,以及兩書文章語氣,並所用之醫學名詞(路四38,八43,44,徒三2,7,十三11,廿八8)等情形看來,顯然是所謂親愛的醫生路加(西四14)所寫,(參七十六題),這由早期的教會領袖,如愛任紐、革利免,以及特土良人等皆曾予以證實。本書約在主後六十三至六十五年之間于羅馬寫成,大概是當保羅在羅馬兩年被囚的末期(徒廿八16,30),其物件乃達與提阿非羅(參七十七題),本書內容所包括的時間,自主後三十二至六十五年,約有三十二年的時期。 ④使徒時代,是正當羅馬帝國統治版圖廣大的時代,那時地中海的四圍列國皆受其管轄與治理,使法律與語言亦均統一,人民可以自由交通來往。使徒們的傳福音工作,內受本國猶太人的逼迫和攻擊,甚至於因他們控告於羅馬政府對於宗教之信仰,容許有相當限度之自由,且因國內之希臘語言甚為通行,使深諳這種語言的保羅在各處旅行佈道沒有限制,他能在羅馬帝國境內工作,與各樣的人來往交談,見證基督,使福音得以傳遍外邦各國。 ⑤在使徒行傳中,路加對於這一卷早期教會;歷史的事蹟,確是十分小心準確的敘述,惟對於各樣事蹟所發生的年代倒來提及(徒十一26,十八11,十九10,廿31,廿八30),其中只有一個確定的年份,就是按照十二章23節的記載,以希律王之死期乃在主後四十四年,基督之受死、復活、。及升天,通常同意是在主後二十九至三十年間,其他事項之年代大都是由推斷而定,依主降生的年代,比我們現在所用的西元要早三、四年(參七九題),在此可將全書有關事項列出一個年表,藉供一知概念。 五旬節,教會在耶路撒冷被建立…主後30年…徒二1-42 司提反殉道並教會的漂流………主後34年…徒七54-八2 掃羅的悔改歸主…………………主後34年…徒九1-19 保羅在歸主後第一次到耶路撒冷…主後34年…徒九26-28 哥尼流的歸主……………………主後35年……徒十1,2 保羅巴拿巴在安提阿,外邦教會被建立 ………………………………………… 主後42年…徒十一19-28 保羅第二次到耶路撒冷…………主後44年…徒十一30,十二25 雅各的殉道,希律王之死…………主後44年…徒十二1,2,23 保羅與巴拿巴第一次旅行佈道 ……………………………………主後45-49年…徒十三4-十四28 耶路撒冷的會議………………………… 主後50年…徒十五1-34 保羅第二次旅行佈道……主後50年………徒十五36-十八22 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主後54-57年… 徒十八23-廿一17 保羅到耶路撒冷…………………… 主後58年…徒廿16,廿一17 保羅在該撒利亞被囚…………………… 主後58-60……徒廿三33 保羅最終在羅馬……………………… 主後61-63年……徒廿八16 ——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均為路加所著,何以路加福音稱“提阿非羅”為“大人”,而在寫使徒行傳時則刪去“大人”一詞?(路一章1節;徒一章1節)】 使徒時代,一般社會的作家,均願將作品獻與社會名流,使作品容易流傳。提阿非羅大人就是路加獻出作品的物件。 又有人謂提阿非羅大人是羅馬政府派來的一位高級官員,如果路加所寫的福音是在該撒利亞城完成的話,提阿非羅便是該撤利亞城的長官,他願意知道多些有關那穌的事,所以路加著寫此書,希望提阿非羅能夠成為基督徒。 等到提阿非羅大人信了那穌之後,路加又完成一部著作,就是“使徒行傳”,但不再稱提阿非羅為大人,可能是因為他已經成了基督徒,在地位上已經是一位主內弟兄了。 提阿非羅(THEOPHILUS OHso9【hQ意即“神愛”或“愛神”,從前他與假神有關,以後他卻蒙真神所愛也敬愛父神了。――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一部珍貴的書】就某一意義說,使徒行傳是新約中最重要的一部書。道理很簡單。如果我們沒有使徒行傳,除了從保羅書信必可以推斷的以外,我們對於初期教會便毫無所知。 編寫歷史有兩個方法。其一是設法一週一周地,或一天一天地找出事情的過程,另一則是好比開一列窗子,讓我們對某一期間的重要事故和人物有生動的印象,使徒行傳是采第二個方法。 我們通常稱它為使徒行傳,可是這部既未給我們關於使徒們一個詳盡的行傳,它也並未說過要這樣。在這書裡,除了保羅以外,提到的只有三個使徒。在使徒行傳十二章二節,我們知道約翰的兄弟雅各被希律殺死了。約翰在這故事裡出現了,但是他並未說話。這書只在提及彼得的時候,供給一些真實的資料,以後不久,他成了一個領導人物,便退場了。在希臘文,『行傳』(Acts)一詞之前,並沒有定冠詞The;正確的書名『使徒們的行傳』;而使徒行傳的目的乃是就初期教會中的英雄人物,提供一列他們特有的功績。──《每日研經叢書》
【在正典中的獨特地位】使徒行傳是唯一受聖靈感動而寫成的教會歷史記載;使徒行傳也是首段教會歷史,又是唯一記載早期信仰的初期教會歷史。其他歷史記載都只是從路加的著作抽取資料,再加上一些傳統傳說(及很多假設!)。假如沒有這卷書,我們便損失重大了。從福音書我們主的生平立刻進到使徒書信,會是極大的躍步。誰是接信的教會?她們是如何形成的呢?使徒行傳解答以上及其他不少問題。這卷書不獨是一道橋樑,連接基督生平和使徒書信中的教訓與基督的生命;更是猶太教與基督信仰、律法與恩典的過渡環節。這構成闡釋使徒行傳其中一個主要困難,即是說,這集中在耶路撒冷的小型猶太人運動,逐漸推廣,變成普世性的信仰,甚至侵入羅馬帝國的首都。──《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本書的作者】雖然書中從未說過,可是從起初的時候大家便以路加為本書的作者。關於路加,我們所知的實在不多;在新約裡只有三處提到他──歌羅西書四章十四節,腓利門書二十四節,提摩太后書四章十一節。從這些地方,我們能確實說的事有兩件。第一,路加是個醫生;第二,他是保羅一個最可貴的助手,也是最忠誠的朋友,因為他是保羅最後一次坐牢時的一個伴侶。我們可以推想他是一個外邦人。歌羅西書四章十一節列出一批人名和向那些奉割禮的人──就是猶太人──問安;第十二節開始一個新名單,我們自然斷定這新單裡的是外邦人。於是我們便會得到那很有趣的事實,路加是新約中惟一的外邦人作者。 我們可能因為他自然地使用醫學上的字眼而猜測路加是個醫生。在路加福音四章卅五節,說那個被汙鬼的靈附的人,他說鬼把那人摔倒,用那醫學上說痙孿的正確字眼。在路加九章卅八節,當他描述那人求耶穌說:『求你看顧我的兒子』時,他用醫生去看病人的慣用字眼。最有趣的例子乃是論到駱駝和針眼。三部符類福音的作者都講出那句話(太十九24;可十25;路十八25)。這『針』字,馬可和馬太都用希臘字raphis,指的是裁縫所用的或在家庭中所用的普通的針。惟有路加用belone{,指的是外科醫生用的針,是一個專門名詞。路加是個醫生,醫生用的字眼,很自然地從他的筆下出現了。──《每日研經叢書》 【作者】路加著寫使徒行傳的外證早已存在,並且強而廣泛。反馬吉安主義序論中的路加福音部分(約主後160-180年)、穆拉多利經目(約主後170-200年),及早期教會教父愛任紐、亞力山大的革利免、特土良和俄利根,全都認同使徒行傳的作者是路加。幾乎每個跟隨他們學習教會歷史的人都贊同這點,包括優西比烏和耶柔米等權威學者。 使徒行傳本身顯示路加著寫的內證有三方面。在使徒行傳開首,作者特別提到前書,此書也題獻給提阿非羅。路加福音一章1至4節顯示使徒行傳所指的前書就是第三卷福音書。兩書的寫作風格、富憐憫的心腸、詞彙、護教重點及很細微的資料,都把二者連結在一起。要不是後人把路加福音與其他三卷福音書並列,這兩本書便會合成一體,如哥林多前、後書一樣。 從使徒行傳上下文可以清楚看出作者是保羅旅途上的同伴。為人熟悉的「我們」段落(一六10~17;二○5~二一18;二七1~二八16)顯示在記錄的事件中,作者確實在場。以疑惑不信的觀點解釋這些段落屬「虛構」體裁,是不具說服力的。假如加上這些「我們」段落,只是要令書卷看來更真實,那麼為何這些段落並不常出現,而且要插得那麼巧妙呢?又為甚麼隱藏在「我們」中的「我」沒有給予姓名呢? 最後,剔除保羅的其他同伴,而這些同伴是作者以第三身提及的;也剔除在「我們」段落中沒有跟保羅在一起的同伴,只有路加是唯一一個可能剩下來的人。──《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作者】本書第一句已道出作者是誰,「提阿非羅啊,我已經作了前書」。問題是前書指哪一卷呢?從下列幾點可以推出: 本書用的希臘文句十分優美,而前書中只有路加福音的希臘文相似; 書中內容有希臘醫學的專門名詞,這些名詞必須具有醫學專業常識才能寫的,作者可能是醫生; 作者十分瞭解保羅在羅馬的情況,而保羅在提後四11中表明,在羅馬沒有離開他的是路加醫生; 教父愛任紐也曾說過第三福音與本書都為路加所寫。到此,使徒行傳的作者除了路加福音的作者路加醫生外,還有誰更符合上述的論證呢?──《新舊約輔讀》
【作者】一直把使徒行傳的作者順理成章地稱為“路加”。但是作者真是這位身為醫生,又是保羅的朋友與同工的新約人物嗎(西四14;門24;提後四11)?認同這個說法主要理論有二: 使徒行傳的內證。有幾段記載是用第一人稱複數寫的,最可能的解釋,就是出自保羅同伴的手筆,本書作者把這些記載放進使徒行傳中,沒有更改其格調,因為這些話原是他自己所寫的。若問這同伴到底是誰,可以把使徒行傳中提及的人物,一一刪除,就如提摩太和亞裡達古;又看看保羅提及在羅馬的同伴(或說該撒利亞,有人認為監獄書信是從那裡發出),路加顯然是特出的一位。 早期教父的外證。最清楚的是愛任紐(Irenaeus,西元180年),他以路加為第三本福音及使徒行傳的作者。從此以後,這傳統就立穩了。在穆拉多利經典(Muratorian canon),及所謂的路加福音反馬吉安序言(Anti-Marcionite Prologue)中,都見路加的名字。還有其它作者的印證,從第三世紀初起,這傳統就不再被質疑了。其實,還可以追溯到第二世紀。保羅的狂熱追隨者馬吉安(Marcion)只承認新約書卷保羅的書信,和一本福音書,就是路加福音;很可能因為他認為路加是保羅的同工,所寫的東西代表保羅的立場。馬吉安並沒有把使徒行傳放入他的“正典”中,但既然他似乎承認路加曾作福音書,這一點便加強了路加曾寫使徒行傳的說法。使徒行傳廿13有一種不同的版本,是亞美尼亞(Armenian)版,後者不是根據使徒行傳的古敘利亞版本(Old Syriac Version)來的。其上這樣說:“但我,路加,和同行的人先上船。”這版本並不是使徒行傳的原來版本,但至少可以看出有位早期文士如此解說那些“我們”的經文。這樣的解釋可以追溯到所謂西方版本(Western text)對十一28的處理,該版本出於第二世初;其十一28也有“我們”在內;按傳說路加為安提阿人,這版本不同的用字,可以反映出一般人相信路加是使徒行傳作者。 不過,太過倚重西方版本的證據是不智的。更要緊的,是考慮愛任紐及其它持同樣見解的人,到底祇是從“我們”的經文中作理性的推論;還是另外依據某些傳統(至少作為部份根據),來肯定使徒行傳的作者。這方面有兩點值得重視。第一,上述所引的傳統說法,沒有其它反證;沒有任何證據指出使徒行傳的作者為另外一位。第二,若果這傳統祇是從新約的證據中引伸而來,那末很可能有人會認為保羅的另一位同伴才是作者。事實上,以路加為使徒行傳與福音書的作者之傳統,與任何其它福音書作者的傳統同樣足以採信。不同意的人,主要是覺得,路加對保羅的描繪,與歷史上的保羅有不符之處;我們已經看過這說法實力不足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作者】按照傳統,路加是路加福音─使徒行傳的作者,這個說法一方面沒有反對的理由,一方面也符合我們對路加的幾分認識。從文體和主題來看,使徒行傳與路加福音亦顯然出於同一位作者之手。路加既採用希臘文學的散文筆法,又採用深受七十士譯本影響的猶太式希臘文。 路加福音─使徒行傳裡有一些名詞常出現於醫藥文字中,不過這些名詞也出現在其他地方,因此單憑這一點並不足以證明路加是作者。醫生可能屬於下層階級,甚至是奴隸,然而他們都受過良好的教育;醫界亦有婦女(尤其是產婆),因此或許有些醫生很注意婦女所關切的事(路加福音─使徒行傳正是如此)。── 克萊格季納《新約聖經背景注釋》 【寫作日期】雖然一些新約書卷的寫作日期並不是關鍵,但使徒行傳就頗為重要了。使徒行傳是一卷教會歷史,而且是最早期的教會歷史。 對於使徒行傳的寫作日期,有三種不同的意見,其中兩個認為路加是作者,一個否定。 一個是第二世紀。當然,這個日期排除路加是作者的可能性。路加最遲也不會活過主後八十年或八十五年。有些自由派的學者認為作者引用了約瑟夫的《猶太掌故》(約主後93年),但他們所斷言有關丟大的事蹟跟使徒行傳的記載並不相符,而二書相同之處也並非強而有力。 一般認為路加在主後七十至八十年間寫成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這說法容許路加在其福音書中引用馬可福音(大概從主後六十年代開始)。 一個可取的結論是,路加在使徒行傳的歷史事蹟完結後不久便把這書寫成,就是保羅第一次在羅馬下獄的前後。 有可能路加準備著寫第三卷書(但顯然這不是神的旨意),所以路加隻字不提發生在主後六十三至七十年間的大事。無論如何,以下遺漏沒提到的事件顯示一個較早的寫作日期,羅馬焚城後(主後64年),希律在義大利強烈逼迫基督徒;猶太與羅馬之戰(主後66至70年);彼得、保羅殉道(主後60年代後期);以及傷害猶太人和希伯來基督徒最深的事蹟──耶路撒冷的毀滅。因此,很可能路加在大約主後六十二或六十三年,即保羅囚禁在羅馬時著寫使徒行傳。──《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寫作日期】使徒行傳寫作日期的考訂,有三個因素。 路加的著作與其它文獻的關係。如果我們假定路加福音的內容倚仗了馬可福音,那麼,路加福音─使徒行傳的日期,就在馬可之後。大部份現代學者都認為馬可福音寫於西元七十年之後,就是久遭圍攻的耶路撒冷陷於羅馬手下之年,理由是馬可似乎意指這事件即是馬可福音十三章預言的應驗。許多人認為,路加在廿一20~24(參十九41~44,廿三28~31)中,更清楚影射西元七十年的事件。不過,在此要強調一點,若接納這個看法,並不等於說福音書中耶穌的預言,是事後作者冠加于他的假作。因為也很可能人們記得耶穌的親口預言,傳述出來,而作者將之編撰入書,祇是想表明耶穌的預言果真應驗了。 不過,也有人曾舉出相當充份的理由,說這些預言毫無事後撰寫或編入的跡象。對早期教會留心保存預言的解釋可以基於一個事實:任何稍有政治感的人,都會看出第一世紀六十年代巴勒斯坦的局勢走向。因此,視任何一本符類福音書的寫作日期在西元七十年之後,並不是最穩當的結論,而使徒行傳中也沒有絲毫涉及耶路撒冷被毀的事。 使徒行傳與保羅之死的關係。保羅是在尼祿王(西元54~68年)統治時,死於羅馬人手下;而使徒行傳沒有記載保羅的死。使徒行傳的結尾說,保羅仍在羅馬生活了兩年之久。路加也提及保羅將面對該撒,並殉道而死的預言,可是書中並沒有顯示保羅在羅馬所遭的反對,已到了將他定罪的階段。因此,我們不曉得路加停筆於此,是因為當時實際的情況正是如此,還是他覺得寫到這裡就夠了。後者似乎比較可能,因為他要寫的,是福音怎樣傳到羅馬,而不是寫保羅生平。至於保羅的殉道是否在徒廿八30所敘述的兩年之後,還是再晚一些的問題,他就任其懸空不談了。 路加觀點的問題。前文已經說明作者並不是單按順序記下歷史事蹟,而是仔細思想過這些記錄有什麼意義。他所寫的,是對初期教會歷史的詮釋。一個作者除非與史實有一段距離,否則便很難作正確的透視,寫成詮釋。這種說法頗有道理。因此可以推論,路加乃是到了足以回顧該段歷史的時候,才動筆寫作。 可是,這時期到底晚到什麼時候?主張路加對保羅的描寫有所偏差的人,自然把日期定得較晚。上文已經反駁了這種定日期的基礎。此處可以再加上一點,就是使徒行傳並沒有鋪揚早期大公教會的觀點,那是第一世紀後期盛傳的;也沒有闡述各項教義,如基要信仰、教會教義、聖禮,和承繼使徒的聖工體系發展狀況等。雅各的死(西元62年),彼得的死(在尼祿手下),使徒行傳都沒有提及。再者,路加似乎沒有讀過保羅所寫的書信,若把使徒行傳成書日期越延後,這現象就越希奇。因此,使徒行傳的日期若放在第二世紀,簡直不可能,放在第一世紀的八十或九十年代,也不見得合理。 不過,假如路加在所記述的事後不久,就把它寫下來,因此描述了初期教會滿有意義的情境,這樣的講法果是合理的話,那未成書日期提早,就說得過去。但我們亦已看過其中的證據相當含糊。一方面,使徒行傳對保羅在羅馬兩年之後的事,除未提他的死之外,其它的也一點沒有提及。另一方面,書中對保羅的工作回顧,帶有一種透視的觀點。因此,布魯斯(Bruce)的觀點頗值得留意,他認為路加福音─使徒行傳的寫作,是經過一段時期才完成,到了接近西元七十年,則業已全部寫成。從這觀點看來,路加把整個故事帶到一個頂點,就是福音終於進入羅馬的過程,而以保羅在其中不受牽制傳道兩年,作為象徵。這是最合適不過的高潮,因此路加就以此結束他的記敘。──《丁道爾聖經注釋》 【日期】使徒行傳停在保羅過世之前,因此有些學者認為,使徒行傳寫於主後六十四年之前(由此類推,路加福音〔或按某一假說,其早期初稿,路加福音前身〕亦然)。還有些人根據路加福音二十一章主張,日期乃在主後七十年以後,並認為使徒行傳停在主後六十二年左右,是為了文學的理由,或路加只想記正面的法律先例。這兩種看法都沒有決定性的證據,但既然路加顯然是用馬可福音為資料,所以將路加福音─使徒行傳的日期訂在主後六十二年之前,會使一般所訂馬可福音的日期(主後64年)出問題。因此,大部分學者將路加福音─使徒行傳的日期訂得較晚,於主後七十年之後。馬可福音的日期和路加福音─使徒行傳的日期都無法肯定,不過本注釋書暫時接受後者,即七十年代初期。── 克萊格季納《新約聖經背景注釋》 【年期】關於使徒行傳書成的年代,許多考證學者都認為是主後七十年以前,大概於六十至七十年之間。然而本書內容沒有提及主後六十四年羅馬大火和教會受到全面性的大逼迫,六十二至六十三年保羅正在羅馬坐監,六十三年才出監,那麼使徒行傳相信定必是在六十一或六十二年完成的了。──《新舊約輔讀》
【受書人】路加寫他的福音和行傳,都是給一個名叫提阿非羅的人(路一3;徒一1)。我們只能猜想提阿非羅是誰。路加一章三節稱他『大人』。這話實在是『閣下』的意思,指一個在羅馬政府中的高級官員(譯注:路一3在中文聖經是路一1)。這裡有三個可能: 提阿非羅可能根本不是真名字。當時作基督徒可能很危險。提阿非羅這名字,來自兩個希臘字:theos(提阿)指『神』philein(非羅)指『愛』。路加可能寫這書給一個愛神的人,為了安全起見,不把那人的真名字說出來。 如果提阿非羅是真有其人,這人必然是政府中的高級官員。也許路加寫這書,是要給他指出,基督教是可愛的,而基督徒乃是好人。他寫作這書也許是企圖說服一個官員,不要迫害基督徒。 有一個比上述二者更為離奇的說法,其所依據的事實乃是:路加是個醫生,而古代作醫生的通常是奴隸。有人推測路加是提阿非羅的醫生,提阿非羅病得重,路加的醫術和熱誠使他康復了,為了感圖報,他給路加以自由。可能路加後來又要表示感恩圖報;而他最珍視的東西乃是耶穌的故事,他便把它寫下來給他的恩人。──《每日研經叢書》 【路加寫作使徒行傳的目的】一個人寫書總有一個原因,也許還不止一個原因。我們如今且來看看路加為甚麼寫使徒行傳。 他的一個原因乃是要把基督教推薦給羅馬政府。 他常常一再的指出羅馬方伯對保羅如何的謙恭有禮。行傳十三章十二節說,居比路方伯士求保羅作了基督徒。十八章十二節說迦流在哥林多絕對公正。十六章卅五節以下說,腓立比的官長發現自己的錯誤,便公開地對保羅道歉。十九章卅一節說,以弗所的幾位首領也要使保羅不致受害。(譯注:『首領』一詞,在原著特別用英文聖經修正本(R.S.V.)才用的Asiarchs。這名詞特指那些每年由亞西亞省各城市指派的官員,其專責是主持為羅馬皇帝舉行的賽會。希臘字用『首領』。)路加是要指出,在他未寫這書之前的時期,羅馬官員對基督教存好感,也很公正。 還有,路加也極力指出基督徒是良好而又忠誠的公民,也常常被人視為良好而又忠誠。在行傳十八章十四節,迦流宣佈,沒有冤枉或奸惡的問題。在十九章卅七節,以弗所的書記給基督徒以好好的褒獎。在廿三章十九節,革老丟呂西亞很仔細地說他查不出保羅有甚麼罪名。在廿五章廿五節,非斯都宣佈保羅沒有犯甚麼該死的罪,而在同一章裡,非斯都和亞基帕都同意,如果保羅不上訴于皇帝,他可能早就得到釋放了。 路加寫作本書,是在人們不喜歡基督徒,而且要迫害基督徒的時候;他述說之法,乃是要表明羅馬的長官對基督教完全公平,而且他們從不把基督徒當作壞人。事實上,有一個很有趣的暗示,認為行傳不過是為保羅在羅馬皇帝面前受審訊時,準備作辯護的一個摘要。 路加的一個目的,乃是要表白基督教為天下萬民的宗教。 這是猶太人難以理解的事。他們以為他們自己是神的選民,而神與其他任何民族都不相干。路加決意證明其並非如此。他指出腓利對撒瑪利亞人講道;他指出司提反使基督教普世化,並且為這緣故被殺;他指出彼得接納哥尼流進入教會;他指出基督徒在安提阿對外邦人講道;他指出保羅到遠方去,到處為基督贏取各種人物;而且在行傳第十五章,他指出教會作了大決定,接納外邦人像猶太人一樣的加入。 可是這些都不過是次要的目標。路加的主要目的是在一章八節,復活的基督所指出的,『你們……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它要指出基督教的擴張,指出那在巴勒斯坦一個小角落開始的宗教,在才三十多年之間便已經到了羅馬。 端納(C. H. Turner)指出行傳分成六個層次,每一層次的結尾可以稱為進展報告。那六個層次是: 一章六節至七節;這段說耶路撒冷的教會和彼得的講道;結束的是摘要的話,『神的道興旺起來,在耶路撒冷門徒數目加增的甚多,也有許多祭司信從了這道。』 六章八節至九章卅一節;這段敘述基督教經由巴勒斯坦和司提反的殉道,接凓在撒瑪利亞的講道而擴張了。結尾的摘要是,『那時猶太、加利利、撒瑪利亞,各處的教會都得平安,被建立,凡事敬畏主,蒙聖靈的安慰,人數就增多了。』 九章卅二節至十二章廿四節;這段包括保羅的歸正,教會的伸展到安提阿,彼得接納外邦人哥尼流加入教會。它的摘要是,『神的道日見興旺,越發廣傳。』 十二章廿五節至十六章五節;這段說教會伸展到小亞細亞以及加拉太的傳道旅程。結束的話是『於是眾教會信心越發堅固,人數天天加增。』 十六章六節至十九章二十節;這段說教會伸展到歐洲去和保羅在外邦人的大城市如哥林多與以弗所等地的工作。它的摘要是,『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 十九章廿一節至廿八章卅一節;這段說保羅到了羅馬,並且在那裡被禁。結尾是敘述保羅『放膽傳講神國的道,將至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並沒有人禁止。』 這個編排解答了它最為費解的問題,『為甚麼它就在這地方便停止了呢?』它在保羅在監裡等候審訊時便停下來了。我們真真想知道他的結局如何,而那結局卻蒙在神秘裡。可是路加在那裡停下來,乃是因為的目的已經達到了;他經說明了基督教如何在耶路撒冷開始,橫掃世界,直至到達羅馬。一位偉大的新約學者曾經說過,行傳的標題可以是『他們如何把福音從耶路撒冷傳到羅馬。』──《每日研經叢書》
【目的】本書可以稱為使徒時代的歷史,甚至是使徒時代的教會史,提供了極豐富的新約聖經所包含的時代歷史的演變,特別是教會的演變,雖然並非整本新約的歷史,亦相當於舊約的歷史資料。使徒行傳是福音書與書信之間的橋樑,倘若缺少了這卷書,我們就無法瞭解到書信中所提到的聖靈,亦不明白福音是怎樣傳開,教會又怎樣成立。──《新舊約輔讀》
【目的:法律】這卷書的目的之一,是記錄對早期基督徒有利的法律先例。在使徒行傳裡,每一次羅馬法庭都宣告基督徒無罪,而這項記錄引起一些學者的注意,他們甚至認為,路加寫使徒行傳,是替保羅做審訊簡錄。不過更可能的是,路加從不同的地方法庭引用了好些法律先例(這些案件能有幫助,但卻不具約束力),其理由與約瑟夫為猶太教寫作的理由相仿:要辯明,基督教應當在整個帝國中繼續享有法律的保護。所以,路加提供基督徒法律的辯護能力(路二十一15),也為後期基督徒的律師和哲學家(如特土良與游斯丁)鋪路,讓他們能繼續為基督徒當受法律保護而辯解。── 克萊格季納《新約聖經背景注釋》 【目的:護教】歷史作品必有其目的;這類作品的文筆受到戲劇文學的影響,而它本身也成為一種道德教訓。在主後七十年的戰爭之後,約瑟夫寫歷史來說明神和以色列是合乎公義的;蒲魯他克和李維(Livy)用歷史來教導道德;甚至塔西圖斯也以貴族的身分寫作,表達對舊羅馬輝煌的渴想。主題或焦點鮮明的歷史(教會歷史、社會歷史、美國非裔歷史等),不能因其關注的事有特定範圍,或編輯持特定的觀點,就不算作歷史。而路加是以護教為目的,由本書的演說記錄中特別明顯可見。 使徒行傳記載了好些福音的戰場;福音與羅馬法庭、希臘哲人、小亞細亞鄉下的農民,及其他人正面交鋒,無一能以阻擋。其中的主題之一,是基督教與猶太教的關係。古代的宗教受到尊重,常是因其淵遠流長,而基督徒必須表明,* 舊約是他們的經典,他們是猶太教的純正聲音(不過在路加的時代,猶太社群大部分都反對這種說法)。路加開展這個主題的方式,是指出舊約的要義都已經實現了。── 克萊格季納《新約聖經背景注釋》 【路加的資料來源】路加是歷史家,而歷史家的資料來源是很重要的。路加從那裡得到他的事實呢?關於這方面,行傳分成兩部份: 前部十五章的事故,路加並沒有親身經歷過。他很可能得自兩個來源。 地方教會有紀錄。他們或許並未用書面登記起來,但是教會都有他們的經歷。在這一部分,我們可以區別出三個報告。在第一至五章和十五、十六章,我們有耶路撒冷教會的紀錄。八章廿六節至四十節和九章卅一至十章四十八節有該撒利亞教會的紀錄。十一章十九至卅節和十二章廿五節至十四章廿八節有安提阿教會的紀錄。 很可能有彼得行傳,約翰行傳,腓利行傳和司提反行傳的故事始末。無可懷疑的,路加與保羅的友誼可能使路加與各教會的重要人物有所接觸,而他便可以輕易地得到他們的經歷。 第十六章至廿八章這一大段,路加有個人親身的經歷。我們細讀行傳,會看到一件奇怪的事。在路加的記述中,大多數是用第三人稱眾數(眾數自稱),而『他們』變成了『我們』。這『我們』段落如下──行傳十六章十至十七節;二十章五至十六節;廿一章一至十八節;廿七章一至廿八章十六節。在這些時期中,路加一定是曾經在場的。他一定曾經作了旅途日記,而在這些段落裡他都有目擊的紀錄。至於那些他不在場的時間,一定有許多時間他與保羅在監獄裡度過的,而許多事故也是保羅告訴過他的。可能有些事是像路加這樣的大人物所不知的,而這一切故事一定從一些在場的人那裡來的。 我們讀行傳時,便確信這位歷史家用的是上好資料,而且最正確地運用這些資料。──《每日研經叢書》 【背景與主題】使徒行傳記載很多生活和行動。當中,我們看見聖靈作工、組織教會,把能力賜給教會,並且擴展教會的對外事工。使徒行傳是偉大的檔案,記載權能的聖靈使用最叫人難以相信的器具,克服最難應付的障礙,採用最異乎尋常的方法,達成最突出的結果。 福音書停止描述的時候,使徒行傳便開始,且以快速、富戲劇性的描述帶領我們覽閱在早年動盪的日子中的初期教會。使徒行傳記載關鍵的轉接期。當時新約教會正處於拋掉猶太教屍衣的時期,展示教會與眾不同的特徵,就是一種新的相交──在基督裡,猶太人與外邦人合成一體。因此,有人恰到好處地稱使徒行傳為:「以撒斷奶期」的故事。 我們閱讀使徒行傳時,看見神在作工,靈裡便感覺到一種莫名的興奮。同時,罪與撒但反抗和阻擋時,我們也感受到那種張力。 使徒行傳首十二章,彼得擔演主要角色,因他勇敢無懼地向以色列民傳講福音。從第十三章開始,使徒保羅走到最前線,他是個熱心、被聖靈充滿、孜孜不倦的外邦人的使徒。 使徒行傳包含約卅三年的時期。費廉思指出人類歷史再無另一段時期可與此相比──一小撮平民改變世界至一個地步,令他們的敵人眼中充滿憤怒的淚光說,這些人竟「翻天覆地」!──《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重要主題】
──《靈修版聖經注釋》 【使徒行傳】 路加在他寫的福音書裡,生動地記載了主耶穌自降生到升天的一生。現在繼續敘述升天以後,藉著聖靈完成的工作。 這裡有基督教會的組成和開展的最早記錄,報導了使徒的第一次講道、第一次神蹟、教會的起步與挫折,以及最早受到的逼害和最早殉道的人;也講到第一位外邦人如何歸信基督,和在歐洲建立的第一間教會。 這是初期 教會三十年的創建中,是主基督的工作的繼續。我們要在另外一本書裡,見到基督全部任務的完成。這是新約最末一本書《啟示錄》, 因耶穌的釘死而喪失了勇氣的使徒,現在因祂的復活和四十天的教訓而變成膽量過人的傳道者。先是彼得與約翰,擔負衝鋒陷陣的主要角色;然後作者的筆力集中描寫有“外邦人使徒”之稱的保羅。保羅溫柔謙讓,但也剛強、勇猛,能一怒而安天下,把平安的福音傳遍歐、亞。 書中有時不用第三身“他們”而用“我們”,說明作者親歷其境。本書後半有同他的“旅行日誌”。但寫到保羅抵羅馬以後,沒有再繼續;受審的情形和終局都無記載。有人據此推斷本書當寫於主後63年,但也有人主張寫於主後70年或更遲 。 書中最出色的部分為聖靈如何引領使徒和信徒的記敘。聖靈是他們苦難中的安慰和激勵,也是教會迅速開拓如大風似烈火的力量。作者諄諄曉喻,基督信仰是社會人心更新的動力,基督徒是積極犧牲為人的一群,凡願悔罪相信基督福音的,不分種族、不問貧富,都可成為基督大家庭裡的一員。──《啟導本聖經註釋》 【參考資料】 本書作者 《使徒行傳》希臘原文作(),意為“眾使徒的行傳”。 此書流傳於第二世紀,書中沒有署名,但傳說為一位名叫“路加”的敘利亞安提阿信徒所寫:這位路加,曾伴隨保羅四處傳道,直到保羅殉道。他是《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的作者,終身未婚,卒年八十四歲。主後四世紀出版的《優西比烏教會史》,有路加寫此二書的記載
。 作者在本書三處地方不用第三者口吻記述,而轉為第一身,用“我們”代替了“他們”。聖經學者相信,路加自己參加了這幾段所記載的行程,包括十六10~17保羅第二次佈道旅程;二十5~二十一18,第三次旅程;和二十七1~二十八16,保羅赴羅馬受審訊的行程。這樣看來,路加一生大部分時間,都和使徒們在一起,風塵僕僕,捨生忘死,宣揚基督真理;甚至在保羅最後下監時,仍然追隨左右(提後四11)。 路加的職業為醫生(西四14),在本書和前書《路加福音》,出現若干醫學名詞,例如本書的三7 ;九18,33;十三11;二十八6等,說明作者的專業觀察力,也是路加為本書作者的內證。路加生平見《路加福音》參考資料,故不贅。 路加寫福音書,資料是從訪查親眼見證人得來(路一1~3) ,但《使徒行傳》則大部分是他的親身經歷。 他是敘利亞省安提阿人,而安提阿教會是當時向非猶太世界傳福音的中心;在保羅三次佈道旅程中,他親自參與其二,後隨保羅赴羅馬。至於
本書前面十二章,是關於巴勒斯坦各教會的記載,極可能和《路加福音》一樣,是依據考查所得資料寫成。 二 、寫作時間和受書人 本書最末後的幾節經文,記有保羅從猶太省的該撒利亞遞解到羅馬之後,“在自己租的房子裡,住了足足兩年;凡來見他的人,他全都接待。放膽傳講神國的道,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並沒有人禁止。”(二十八30~31)此即一般所說的保羅在羅馬的第一次被囚,也就是保羅寫《 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和《腓利門書》的時期(第二次被囚時寫成了《提摩太后書》),發生在羅馬焚燒,羅馬皇帝迫害基督徒(主後64年)以前,故本書可能寫在大逼害之前。 本書和前書《路加福音》,對於保羅和彼得殉難(發生在主後67年),和主後70 年耶京被毀,以及保羅受害等大事,未見觸及,更證明是第一世紀六十年代上旬之作。有的學者曾經主張《使徒行傳》寫於第一世紀末,似難成立。 受書人名“提阿非羅”,毫無疑問,他就是《路加福音》的同一位受書人(參路一1)。聖經中沒有提他的身分,但從其他資料知道,他或是敘利亞的富戶,在政府中供職(見《路加》書前<參考資料>)。主張本書寫于較遲的人,認為“提阿非羅”只是個代表性的名字,指宮廷中的貴族信徒;更有的說,提阿非羅是豆米仙皇帝表親費拉維斯革利文(F lavius Clemens)的假名。 至於為甚麼《路加》書稱呼他“大人”,而本書則不再用這稱謂,請參一1註解。 特色 本書是新約開頭五本歷史書的最後一本。 一1~3清楚說明,前書《路加福音》是記載基督的生平(其他三卷福音書也是如此),直到基督升天;一4~8更說明,《使徒行傳》繼續四福音記述使徒們如何承接基督的使命,將福音從耶路撒冷開始,傳至歐、亞,遠及羅馬。在這過程中,教會經歷了無數波折,福音使者在坎坷、險阻、淩辱和死亡的威脅下,取得初步的勝利。 本書在新約中地位突出,因為提供了寶貴的歷史資料,供我們研究保羅和其他使徒在初期教會中的活動,以及新約多卷書信的寫作背景。本書的註解,特別把《行傳》中的事件,和保羅多卷書信相連,讓讀者看見新約和啟示是合一的整體,是順著歷史的進展完成的。如果我們能夠把握住這個關鍵,將新約書信和《使徒行傳》接連起來讀,會倍覺有味;而歷史舞臺上擔當傳福音使命的使徒,個個都是有血有肉活生生的真實人物
;他們的心靈與我們相通,他們的脈搏與我們一起跳動。 從地理上來說,本書記載所及範圍頗廣,從巴勒斯坦宗教中心耶路撒冷,到羅馬帝國的首都羅馬城(在今義大利);有文化大城如希臘的雅典對基督福音的回應(17章);有汪洋 孤島上土人因見神蹟而悔改歸主的小故事(二十八1~10)。 本書記載的歷史時期,超過三十年。出現人物數目,超過任何一本新約書卷。 還有一點,本書文詞優美,語彙豐富;作者對各地風土人情的描寫,人物事件的記述,刻劃細緻,有時連微末細節也著意描繪。 信息 作者路加是有計劃地選擇材料來寫本書的。他沒有把一切教會內發生的大小事都記下,更不是要出版一本完備的初期教會三十年史綱。 路加記載的地區,是有選擇性的,他沒有記加利利地的教會(九31);當時福音影響力已從別的途徑到達了埃及和羅馬,而路加也沒有記這些事;提到這些地方時,只輕輕一筆帶過。 路加只記載“十二使徒”中的三位,就是彼得、約翰和雅各;而且重點只放在彼得身上。當時也有很多其他的福音使者,足跡遍佈羅馬帝國,但路加只記保羅。 初期教會發生的很多重要事情,作者也未作詳細說明。譬如“長老”制度如何產生(十一30);耶穌的弟弟雅各怎樣成為巴勒斯坦教會領袖;保羅歸信之後,在亞拉伯(加一17)的日子怎樣渡過等等,路加都沒有解釋。 一句話,本書是有目的而寫。這目的可分兩方面:一、證明猶太人拒絕了福音,福音因此傳給外邦人(二十八28)。二、羅馬政府官員原初並不反對福音的傳揚,只是受到猶太人的壓力,才對使徒加以逼害(比較四8~12;二十五8~11)。 路加要證明:福音在種種壓力下,一直傳揚開去;經過重重難關,從耶路撒冷一直傳到羅馬。路加要讓收受人提阿非羅明白,福音怎樣本於對猶太國復興的應許,而最終成為全球人民的祝福(比較路一32~33;徒一8;八35~39)。 還有,本書注重聖靈的工作。教會的誕生,自聖靈降臨始(二1~4);使徒們見證主的勇氣,來自聖靈的充滿(四31);撒瑪利亞人和外邦人(羅馬人)信主,聖靈也彰顯奇事作見證(八章;十章);保羅在羅馬城向猶太人作的最後一次講道,也強調福音傳給外邦人,早有聖靈的應許(二十八25)。聖靈在本書中,彰顯大神蹟、大奇事,使腓利在曠野被提(八39);使心腸堅硬如鐵的大數人保羅謙卑悔改(九17);又監察教會,審判教會(五3~9)。有的聖經學者稱本書為《聖靈行傳》。 ──《啟導本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