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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十五章拾穗

 

【徒十五1「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训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

       在安提阿教会里,犹太与外邦信徒和平共处,显然一向相安;可是从犹太下来的信徒争辩说,必须受割礼才能得救,融洽的情况便遭到破坏。他们并不是说外邦人不能得救,而是坚持他们必须受割礼。我们很容易会以为这次事件,就是保罗在加拉太书二12所记,从雅各那里来的人到了安提阿。不错,加拉太书二章的问题核心,是与未受割礼的外邦人同桌吃饭的问题;但从保罗在那一章下半的论点,可以看出,他认为这一事件与守律法才能得救的问题有关。况且,使徒行传并没有提及彼得上安提阿去,如加拉太书二11所载。还有一个困难,加拉太书二章的访客被称为从雅各来的人,似乎保罗把他们当作代表雅各观点的人。另一方面,使徒行传十五章则暗示,到访的人超越了他们的立场(十五24),而雅各是站在保罗这一方。这就是说,雅各可能在耶路撒冷大会中态度有所改变;同时,到安提阿的访客,看法与十五5法利赛派信徒相同,他们宣称得到雅各的支持,其实雅各本身的态度并不那么强硬。──《丁道尔圣经注释》

         初期教会在耶路撒冷建立后,开始向巴勒斯坦以外的罗马世界传道。经过保罗向外邦人布道之旅,不只信徒人数大增,很可能数目已接近犹太人信徒。这时候的基督徒包括:1,耶路撒冷的犹太人,他们的生活仍以圣殿为中心,虔守摩西律法,但相信耶稣是圣经所预告的救主;2,象加拉太地区的信徒,来自异教信仰家庭,并不认识犹太教,但接受了耶稣基督为主,受洗归入了教会。

    彼得与保罗所要求于外邦人的也只有(2)中所提这些,但现在有几个人从耶路撒冷来到安提阿,声称外邦人若不行割礼不能得救。此事关乎外邦年轻教会的生存,保罗为此上耶路撒冷去见那儿的使徒和长老;但在耶城有些热中摩西律法的法利赛教门但已归信了的犹太人基督徒,也主张不行割礼不可加入教会(5节)。──《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十五1~2从犹太来的人与保罗在加2:12所说的“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是同一人。他们是犹太主义基督徒,从耶路撒冷被差遣到安提阿。彼得本来与外邦信徒一同用餐,但因怕他们根据旧约律法指责他,便起身离开餐桌。他的举动深刻地影响了其他基督徒。从小亚细亚布道回来的巴拿巴,也跟随彼得避开了。不允许犹太基督徒与外邦信徒共餐,基督教共同体的统一性就成为无稽之谈,神的救赎在基督里赐予万民的真理也毫无见证。因此,在第二次访问耶路撒冷时,保罗指出了这一点(11:30;12:25),这一次是主要解决割礼问题。通过保罗的说明,耶路撒冷会议终于接受外邦人因信同得救恩的真理。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五1~21耶路撒冷会议围绕割礼问题召开,在初期教会史具有重大意义。使徒按照神的计划传福音给外邦人,耶路撒冷教会持肯定态度(10,11)。通过保罗和巴拿巴,福音正式向外邦扩展,耶路撒冷教会渐渐感到惶恐不安,严守律法的人更是公开反对。因为没有圆满的方法解决这些争执,所以教会在初期就开始出现严重分歧。如此重要时刻,耶路撒冷第一次会议驳回主张严守律法的封闭态度,按着神的旨意公开接纳外邦人为弟兄。能够作出这种决议,耶路撒冷教会属灵领袖彼得的说明起了重要作用(十五7-11)。耶路撒冷会议听取教会负责人的意见、彼得的说明和保罗的实际经历后,雅各、引用旧约圣经提出决议,最后按照神的旨意接受外邦人也蒙恩的事实。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五2「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地纷争辩论;众门徒就定规,叫保罗、巴拿巴和本会中几个人,为所辩论的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

       「分争辩论」,因为这是关乎得救的。

         耶路撒冷和安提阿的教会是各自为政的,他们有交通,但不联合。此次,所以遣人到耶路撒冷者,乃因传割礼的人是从那里来(1-24节)。在这章里,我们找不出一个地方,说这两个教会是像现今所谓的教会联合的。―― 倪柝声

 

【徒十五23保罗、巴拿巴反对这个新的要求,他们的宣教工作特别会受到这项要求的影响。若巴拿巴在加拉太书二13曾怕事逃避,现在他却又站在保罗这一边了。这件事关系太大,不能祇在当地决定,尤其是那些人说耶路撒冷教会要求外邦人受割礼。于是决定派代表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就是现在大家公认的教会领袖人物。往耶路撒冷的行程中,他们沿路向各地信徒报告外邦人归主的事。路加说众弟兄都甚欢喜,表示那些教会似乎都同意保罗对割礼的态度。这些会众可能都是犹太信徒(十一19),可见他们比耶路撒冷的信徒思想更加开通。──《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五3「欢喜」,不是嫉妒。―― 倪柝声

 

【徒十五45他们到了耶路撒冷,教会就召开聚会;他们再一次述说外邦人归主的事。他们的重点是神所行的一切事:外邦人归主是神亲手的工作,表示这件事既有神的祝福,自然是合祂心意的了。可是,某些信主前属法利赛教门的人,却不能接纳这一点,他们说外邦信徒必须受割礼并遵守犹太律法。法利赛人会信主并不稀奇──保罗自己便是,他们仍持守昔日的观点也不足为奇。一个根深柢固的犹太律法主义者,要接受新的思想,这一步之艰巨,恐怕我们往往会低估了。况且,可能当时犹太民族主义的压力日增,信徒必须审慎行事,免得被误以为对犹太传统不忠。──《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五6「使徒和长老聚会商议这事。」

    使徒和长老的聚会,似乎与第4节的聚会不同,虽然两者都有全教会在场(12节)。不过,也可能第4节是概括性的序言,陈明所争辩的事项。──《丁道尔圣经注释》

         这是新约教会第一次用“全教会”名义召开的会议(十五22),讨论福音信仰的核心:人如何得救的问题(十五11)。

会议在圣灵带领下进行(十五25,28)。最先发言的是彼得,作结论的是雅各(主的弟弟)。保罗和巴拿巴代表外邦信徒,讲述神接纳他们的见证。雅各、彼得、约翰三人在当时称为“教会的柱石”(加二9),雅各可能居领导地位。

会议约在主后50年举行。──《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十五6~11彼得以10年前哥尼流事件为例,向强烈主张割礼的犹太基督徒阐明自己的见解。哥尼流的悔改,只是由于彼得全然顺服圣灵。他的信仰程度还无法除去外邦人和犹太人之间的隔阂(2:14),因此不敢与外邦人共餐(2:12以下)。现在彼得的阐述表明他的救赎观已如保罗一样成熟(9-11;5:1-3),神的救赎超越人的善行、品性,纯粹是因信称义< 绪论,有关因信称义的理解>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五711这里的要点非指律法是重担、是压制,而是犹太人无法凭律法得救;因此救恩与律法毫无牵连。反之,彼得说,连犹太人也要信,才能凭神的恩典得救,(参 GNB我们相信,就因神的恩得救了),与外邦人完全一样。RSV译作我们相信我们会得救(第11节)并不正确,因为彼得所指的,是那份引至得救的对神的信心(参第7节)。若犹太人和外邦人都靠同样的方法得救,则显然神没有要求外邦人守律法。同样,我们可以加一句,犹太人也不必靠守律法而得救(加五6)。有些学者认为,这样的推断太激进了,很难以相信会出自一个犹太信徒彼得的口中;有人问道,既然如此,何以犹太信徒自己不放弃割礼呢?根据路加,不少犹太信徒仍继续守律法。犹太信徒不觉得需要除去肉体的割礼印证(对照玛喀比一书一15),他们继续持守律法,不过,从福音书中可见,他们已逐渐放下法利赛式的外表仪节,开始体会摩西律法在某方面,已被神透过耶稣的新启示所取代了。不过犹太信徒并非都体会到这一点,对许多人而言,活在严谨的犹太巴勒斯坦环境中,习俗的势力仍十分强大。彼得在此所辩论的,是关于是否守律法才可得救,至于犹太人守律法的其它原因,乃是次要的事。──《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五10「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

         “轭”指犹太律法,繁琐已极,变成人的重担。──《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十五12「众人都默默无声,听巴拿巴和保罗述说神藉他们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迹奇事。」

    彼得的话,叫反对的人哑口无言;当时他所讲的当然不会祇有这么短。经过这一席话,会众已预备好心,可以聆听保罗、巴拿巴报告,神怎样藉神迹奇事用他们在外邦人中间工作。这里所指的是十四3那一类的事(参来二4);这样,安提阿教会的宣教工作,就与哥尼流信主的地位相同,证明神的祝福同样临到这件事。神迹的见证功能为大家所接受,不过早期教会也知道神迹要经过试验,看是否出自撒但的假冒(参林后十一14;约壹四1;尤见帖后二910)。──《丁道尔圣经注释》

         彼得满有确信的追忆、巴拿巴和保罗讲述亲眼目睹的和亲身经历的,他们的焦点都在于“神亲自所行的事实”,颇具说服力。即使参加会议的人怀疑巴拿巴和保罗所说的,却不能否认圣灵的工作。哥尼流悔改后,彼得回到耶路撒冷所陈述的情形也与其相似(11:14以下)。可知基督教不是理论或形式的宗教,而是体验和实践的宗教(16:7;11:1)──《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五13 这一段重要的记述(1321),指出了神在这时代的计划。雅各不只是说外邦人也可以得救,这道理已为使徒所接受(十一18)。雅各针对的问题是“割礼”,即外邦人须否先受割礼成为犹太人一份子,然后才成为基督徒。雅各根据《阿摩司书》九12,指出基督再来的时候,不单只有相信主的犹太人(“所余剩的”),也有相信主的外邦人(“称为我名下的”)。因此外邦人不须先受割礼,然后才成为基督信徒。──《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十五1315大会中决定性的意见,不是出自彼得,也不是出自安提阿的代表,而是由雅各提出。这可能是由于他已逐渐处于教会最高领袖的地位(十二17),同时也由于他被认为是传统犹太观念的佼佼者。后期的文献将他刻划为典型奉守律法的犹太信徒,而且他早期必然有些态度引至保罗写加拉太书二12的评论。因此,他在这里的意见,可能已表示他的观点有了改变。他的论点是,彼得所说的正合乎预言的应验。他用彼得的犹太名字西门称呼他(彼后一1──很合于本地色彩,又用神眷顾来描写哥尼流事件。这一辞是指神的干预,或在拯救方面或在审判方面(前者见路一6878,七16)。神的目的是从外邦人中选取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下。这里外邦人(或万国)与百姓是极强烈的对照,因为过去百姓多半是指犹太人为神的子民,与外邦人有别;如今这里却鼓吹神的子民包括外邦人。在旧约里,以色列是神的百姓,外邦人却不是(出十九5,廿三22,申七6,十四2,廿六1819),如今外邦人也有份了。况且,所发生的事正与预言相合。雅各祇引了一处经文,但他心目中所想的也许不止一处(如亚二1l)。因为他提到众先知,无论如何,他乃是指十二先知书,即小先知书(见七42),所引的阿摩司书九1112就是出自其中。──《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五13~21耶稣的弟弟雅各担任耶路撒冷教会领袖,倍受尊敬,担当此次会议的主席。会议最后采纳雅各的建议也是理所当然的。雅各的建议包括两点:①阐明得救与行割礼或遵守其他律法的神学问题。雅各同意彼得的意见,归纳他的阐述,再次证明神对外邦人的关爱;②为了保证外邦基督徒和犹太基督徒之间正常交往,声明外邦信徒应当遵守的事项(20)。我们应该从实用的角度理解此次会议的决议,而不是从神学和原则的角度去理解。为了促进外邦基督徒和散居的敬虔犹太人(21)在基督里的相互交往,至少要遵守这些事项(20)。雅各最后强调信徒在基督里当相互理解,包容文化的多样性,并保持良心的自由。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五14「方才西门述说神当初怎样眷顾外邦人,从他们中间选取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下;」

         自己的名下:神创造万物、救赎罪人,为要使他的名得荣耀(23:3)。当然,神爱他的子民,所以把独生子献作挽回祭(3:16),由此见证了神的信实。神在创世以前计划了救赎(3:9-11),通过旧约历史不断向人应许(3:21;1:18)。神的圣洁和信实,必成就他的救赎计划。这就是信徒确信能被救赎的理由(8:3-39)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五15~18阿摩司预言神必重建大卫王国(9:11,12),将要建成的弥赛亚国度包括余剩的犹太人(9:8)和称呼主名的所有敬虔外邦人。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五1618这预言说到神怎样重新修造大卫倒塌的帐幕,叫余剩的人(即犹太人以外),可以寻求主,也就是指称为祂名下的外邦人。重修帐幕的意思,也许是指教会的兴起,成为代替圣殿的敬拜所在(参六1314{\LinkToBook:TopicID=142,Name=二 司提反之爭(六815})。于是教会就是外邦人得以认识主的地方了;这里提到神的名,可能是指在洗礼时的运用(雅二7;其它地方用其动词,就如徒二21,归主的人求告神的名)。不过,这段引文引起了一些疑难。其中所用的字受耶利米书十二15我必转过来,译注:我要回来──不过一个字不足以表示他引用耶利米书),和以赛亚书四五21的影响从上古指明,译注:等于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而且,这里是引七十士译本,不是马索拉(Masoretic)希伯来经文,两者的差异相当大。阿摩司书九12说:使以色列得以东所剩余的,和所有称为我名下的国。因此,希伯来经文所指的,是大卫百姓的复兴,征服以东及其它民族。──《丁道尔圣经注释》

         引用的经文出自《阿摩司书》九1112。雅各引用的是希腊文翻译的旧约《七十士译本》。《阿摩司书》九11希伯来文圣经用“到那日“开始,雅各为了说明《阿摩司书》所说的“那日”为何日,在引用这段经文时,替“那日”作了一个解释:就是基督回来的时刻。雅各指出,到那时信徒中有外邦人,也有犹太人。──《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十五1920要议决的事不只“割礼”,也包括外邦信徒与摩西律法之间的关系(十五5)。会议决定,守律法的事可以豁免(十五19,24)。这可用《罗马书》六14的话来解释:“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不过,外邦信徒为了与犹太人和平相处,也不可犯若干禁忌,以免引起紊乱(十五2021 2829;比较罗十四1217;林前八113)。

归信基督的外邦人要禁戒以保洁净的,共有四项,大半是关于食物的。1,不可吃祭偶像的食物,免得有参与拜偶像之嫌(参林前八10)。2,不可吃血,因为血代表生命。《利未记》一5 严格规定,在祭祀上血只可献给神。3,勒死的牲畜身体内留有血,依第二项理由,也不可以吃。4,奸淫,很可能包括《利未记》十八章所列不正常的结合,以及近亲婚姻。──《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十五19~21旧约里面,有很多宗教上的规条,我们基督徒都不必去遵守的,但是惟有这几条,是基督徒们所必须要遵守的。── 何晓东《新约圣经难题探讨》

 

【徒十五20「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

         为了使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建立良好的交往,雅各向外邦人提出四项禁止条例。但利1718章的禁止条例,并非是今日信仰和救赎的必要条件。应当理解这些条例是在未完全解决律法和福音之间的矛盾的情况下所提出的,是道德方面的需要。偶像的污秽:献给偶像的牺牲品。保罗解释为信仰的良心和道德的问题(林前10:23-31)。奸淫:放荡不道德的行为,在这里可能指近亲通奸或纳妾行为。禁戒……勒死的牲畜和血:不吃血或带血的肉(17:12-14,12:23),勒死的动物身上仍然存留血。这项条例反映禁止吃带血食物的律法,也可能与外邦人的残忍饮食习惯有关。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五20基督徒可以吃血么?】

请注意使徒们在耶路撒冷首次“大公会议”中,所规定外邦人要禁戒的事共有四项,即:“偶像的污秽和好淫,并勒死的畜牲和血”。假如这四件事是同等应禁戒的话,则任何人不能遵守了其中三样而忽视其中一样。这就是说,有些人不吃血,但偷偷的吃勒死的畜牲之肉(狗肉),那么禁吃血又有何益?

关于能不能吃血的问题,一向有两派人士的不同解释:

    一、禁止吃血的人们,其理由如下:

    使徒们明言禁止,基督徒应该遵命。

    神在旧约时代亦严厉地禁止,“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与肉同吃”(申十二章23节)。又说;“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然后又说:“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利十七章10节)。

    血中有生命,所以如果一个人吃了某一种动物的血,他的血便不纯粹,人的血与牲畜的血一同在他生命中循环,这是神所不喜欢的事。神不喜欢以色列人用牛驴一同耕地,也不喜欢他们将羊毛与细麻一同织衣(申二十二章10节),他要以色列人学习作纯洁无瑕的人。所以,人不可吃血,免得血中有牲畜的血。

    二、第二派人士认为:

    圣经中所谓禁止人们吃血,乃是禁止吃“生血”,并非指熟血而言。生血中有生命,人们吃了猪血,鸡血甚至狗血,都是生血的话,人体中便有猪、鸡与狗的生命在其中,对于人体当然有损害,亦使人血不纯粹,人性亦会受影响。

    古时野蛮人喜欢吃生血以壮胆,罗马兵出征前均饮生血队增加作战的勇气。在今日的太空时代里,仍有不少民族以饮生血为一种享受。神禁止以色列人学习外邦人这种吃生血的行为,使徒们也希望外邦信徒戒除从前吃生血的恶习。但不是指煮过的血而言,罗马人及古时人并非吃熟血,故应禁止。

    不过,有许多基督徒是不愿吃血的,生血与熟血一样。――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十五2029信徒要禁吃勒死的畜牲和血么?】

答:使徒们在耶路撒冷首次的会议中,规定外邦人要禁戒不犯的有四件事,就是「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畜牲和血。」这里提到勒死的畜牲和血是有相连的关系,在旧约圣经中,当初神与挪亚立约的时候,就曾说过:「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们不可吃。」(创九4),可知血是被视为神圣的,如勒死的畜牲的肉,是未经过放血的,为犹太人所禁食,这在律法的教训中,又有严厉的禁止说:「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与肉同吃。」(申十二23)又说:「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若打猎得了可吃的禽兽必放出他的血来,用土掩盖」(利十七10-13;参申十二24)。这样看来,可以使我们明白禁止吃血的理由,知道血对生命的宝贵与赎罪的功效(参弗一7;来十12;约壹一7),以及对血处理之方法,因此在今日教会的信徒们,大都是不愿吃血或未经放血之物的。——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徒十五21「因为从古以来,摩西的书在各城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

    雅各的结语令人甚为不解。也许可以这样解释,既然各地都有犹太人,经常在会堂聆听摩西的律法,外邦信徒就该尊重他们的禁忌,以免令教会遭他们轻蔑。另一个看法是,外邦信徒若要认识犹太律法,在各地会堂都大有机会,不必耶路撒冷教会大费周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五22「那时,使徒和长老并全教会定意从他们中间拣选人,差他们和保罗、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所拣选的就是称呼巴撒巴的犹大和西拉;这两个人在弟兄中是作首领的。」

         西拉后来作了保罗的同工(十五40∼十八5)。保罗在书信中常提到他(林后一19;帖前一1;帖后一1)。──《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十五2235教会既已作了决定,便采取有效率而又有礼貌行动,把决定的项目放在一封信里。但是这信不用普通的信差送去;却交托给犹大和西拉,他们与保罗和巴拿巴同往。要是保罗与巴拿巴单独回来,仇人们可能怀疑他们带回来的是否正确的信息;犹大和西拉却是正式的特使,也是对这决定的实在性的保证人。教会送出信件,更差派人去,这是明智的。一个古代基督教作家说,他从活生生的和持久不变的声音所到的,比任何数量的阅读为多。一封信可能有点冷酷的官样文章;但是犹大和西拉的话所增添的友情的温暖,却是仅仅收到一封信所绝不能有的。许多时候,如果不以送出一封信为己足,而能亲自去一趟,便可以避免任何困扰。──《每日研经丛书》

         耶路撒冷会议通过书信形式,把决议传达给安提阿等地的外邦信徒。决议带来两种结果:①外邦人和犹太人之间的矛盾被化解,并显明教会没有必要受制于犹太教的制度或形式,从而保罗的外邦宣教事工得以更加活跃地开展;②教会的讲道打破犹太教的基本框架(尤其耶路撒冷教会),从而教会遭到犹太主义者更加残酷的逼迫。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五29「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

    「禁戒不犯」:「持守自己」的意思。──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五30~35保罗一行在安提阿教会传达耶路撒冷会议的决议。因圣灵带领所作出的决议,化解了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尖锐的矛盾,教会恢复了喜乐与和平,传福音事工更加活跃。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五36「过了些日子,保罗对巴拿巴说:“我们可以回到从前宣传主道的各城,看望弟兄们景况如何。”」

    巴拿巴和保罗在安提阿逗留的日子,可能是冬天;到了春天,海陆旅途都再度开放,保罗也就起意展开新的活动。这里并没有提及圣灵对将来的指引。或许可以说,这是因为路加不想把圣灵牵涉在宣教士对前程的争执上,但(从十三、十四章可见)路加虽然没有时时提出圣灵,却显然认定祂仍然在作工。保罗提议回去探望先前传道的地方,从加拉太书的亮光,我们可以了解他建议这么作的原因之一。──《丁道尔圣经注释》

         保罗一行得到耶路撒冷会议的认可,回到安提阿更加热衷于福音事工。保罗不能把事工局限在安提阿,他关心第一次布道旅行中撒过福音种子的地区。因此,保罗决定回访那些地区,并非只为问候。虽然圣灵带领人认识真理、生命成长,但也需要浇灌者精心的照顾(林前3:6)。保罗从安提阿出发,寻找第一次旅行时的归信者,察看他们的信仰状况,坚固他们的信心(十五36)。然而,神的旨意并非局限在此,通过马其顿的异象,神把保罗引向更广阔的世界(16:9)。保罗用三年的时间在小亚细亚和欧洲等地,完成了第二次布道旅行。

         看望弟兄们景况如何:  保罗深感自己的事工并非为个人的利益、安乐、名誉,乃是为了参与基督的荣耀与苦难(3:10;彼后4:1)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五36~41保罗和巴拿巴因马可产生分歧,表现出人的局限。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五3739巴拿巴想带马可回去,显然是想再给这青年人一次机会,来肯定他自己。原因可能源于他们的亲属关系,这一点路加并没有提及(西四10);但最主要的因素,是巴拿巴富同情心的个性,这一点路加已向读者清楚交代过了(九27)保罗则一心以使命为重,不愿再带一个不可靠的同工。到底应先考虑个人的好处,还是整体的事工,这个自古以来的难题,此处就是典型的例子,其实并没有一成不变的金科玉律。在当时的情况下,结局算是圆满,保罗亲自挑选同工,进行他的一份工作,而巴拿巴则带了马可,扶掖他成为宣教士。巴拿巴的举动十分正确,因为后来保罗也承认马可的价值,以他为同工(西四10,尤其是提后四11;参彼前五12)。可惜,当时保罗和巴拿巴之间却掀起一场尖锐的争执;路加没有尝试遮掩它,但也似乎没有把全部理由告诉读者。──《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五39「于是二人起了争论,甚至彼此分开。巴拿巴带着马可坐船往塞浦路斯去;」

         这是《使徒行传》最后一次提到巴拿巴的名字。巴拿巴与保罗分手主要由于性格或处事方法不同,与真理无关。神藉此促成一组新的传福音队伍,与保罗的一组共同扩展主工。马可参加了巴拿巴的布道团,他的才能得到赏识。保罗后来在书信中曾提到巴拿巴为支持他传道工作的模范(林前九6)。

    路加记事真实,他虽盛赞保罗,却毫不隐瞒人性上的弱点。──《启导本圣经注释》

         起了争论:约翰马可在第一次布道旅行中途返回耶路撒冷(13:13)。因此保罗对马可不再信任。相反,巴拿巴与马可较亲近,也了解他的性情,因此想举荐马可同行,以使其成长为优秀的福音工作者,也想借此遮掩他一时的过错。从双方的争论可看到他们的特点。保罗为了大事轻看人情,坚定地迈向预定目标,但对过错反应过分强烈。巴拿巴的温柔容易与人和睦相处,但却优柔寡断。两位使徒的争论使同工增多、传播地区扩大,反倒对传福音有利。人类的缺点或过错在神的护理下,反倒可以互相效力(8:28)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五40这是保罗 第二次的外邦布道旅程。同行者有:西拉(十五40)、提摩太(十六13 、路加(十六10)、亚居拉、百基拉(十八23,18),其时约在主后50年。

保罗拣选西拉,大概因为他的忠勇(十五2526 ;参十六1930)同时又是罗马公民(十六37)。马可因为上次中途退出旅程,令保罗不瞒,这次不愿与他同行。但保罗晚年却十分赞赏马可(西四10;提后四11)。──《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十五4041西拉先前既已离开了安提阿,我们祇有假设他或许当时已经回来,或是保罗派人把他从耶路撒冷召了来。他是罗马公民(十六21),像保罗一样;同时,也与耶路撒冷教会有关连,这两个身份对他宣教士的新角色都大有用场。我们祇知他日后与保罗密切的关系,和果效昭著的工作(十五2229注)此外就一无所知了。这两人蒙弟兄们差派,带着教会的认同与祝福(参十四26),向北取陆路进发,经过叙利亚到了基利家。──《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