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五章拾穗 【路十五1】稅吏和罪人,是當時敬虔的猶太人所藐視的一個社會階層。參五27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稅吏: (5:27)。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五1~32】猶太宗教領袖指責耶穌與稅吏、罪人友好。所以耶穌通過比喻教訓他們和百姓:若一個罪人悔改,神會大大喜悅。①失羊的比喻(3-7節);②失錢的比喻(8-10節);③浪子的比喻(11-32節)。在這組比喻中,可以明白兩個事實:①三個比喻中,失去的價值逐漸增大(羊→錢→兒子)。這是為了強調一個罪人悔改歸向神,是多麼可貴可喜的事;②“羊”可視為因愚昧離開神而彷徨的罪人;“錢”可視為主人的失誤,即因別人而陷入試探的人;“浪子”可視為因自己的私欲離開神的人。教導我們無論犯什麼樣的罪,只要悔改認罪歸向神,神就會饒恕,並熱情接納我們。耶穌就是為了尋找迷失的羊來到這個世界,我們也要努力引導離開神的羊重新歸向神。因為“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雅5:20)。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五1~32失羊,失錢,浪子三個比喻的要義解法如何?】 答: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耶穌接待稅吏和罪人,看見祂,與這些人為友,經常來往交談,吃喝同住,而生出怨言(路五30,七34,39,十五1,2,十九7),以為主必是歡喜他們卑劣的品格,同流相混,因此耶穌就講了這三個比喻,乃在顯明祂是不以接待罪人為恥,反倒是以接待罪人悔改為樂,為要施恩拯救他們,使法利賽人和文士那種自以為義,不存憐憫罪人的心,深能受到責備,應當有所反悟,效法基督的大愛才是。現將主所講的三個比喻要義解法如下: 1、失羊的比喻(路十五3-7)——「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呢。」——這裡羊表示罪人,失去一隻,乃指一個失喪的罪人,如迷路的亡羊(詩一一九176,賽五三6,太十八12,彼前二25),為了念愛護這一類失之亡羊,要不那還在的九十九隻更為寶貴,必須找著牠,顯明耶穌尋找罪人之愛,祂是以為好牧人(約十11,14,結卅四11-13,15,16,路十九10)。「找著了,就歡歡喜喜的扛在肩上。回到家裡。」——表示牧人何等歡欣喜愛和保護(賽四十11,六三9,番三17)。「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為他這樣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在世上原是沒有一個不用悔改的義人(羅三10,23),這些不用改的義人,乃是指著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說的(路五32,十五2,十六15,十八9,箴卅12)。耶穌並不是輕視這些義人,但對那一個罪人的悔改信主,才能滿足祂的心意,得著天父的喜悅。 2、失錢的比喻(路十五8-10)——「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若失落一塊,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的找,直到找著麼。」——聖經注釋家認為本章失羊比喻的牧人表示聖子,失錢比喻的婦人表示聖靈,浪子比喻的父親表示天父,這三個比喻是說明了聖父,聖子,聖靈三一真神合一的工作,如此,這一個婦人表示教會被聖靈所使用,聖靈藉著教會來尋找人(啟廿二17,弗五25-27)。銀錢,表示世人,是寶貴的,是君王的像(可八36,太廿二19,20),但錢也是髒汙的,表示人在罪中被污穢了(詩十四1-3,五三1-3,羅三10-12,23)。點上燈,表示神的道,是人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打掃屋子,表示聖靈尋找人,感動人(約十六7,8)。「找著了……一同歡喜罷……一個罪人的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意思表示失而復得的,是何等的喜樂,叫那些請看藐視稅吏和罪人的法利賽人和文士,知道有一個罪人的悔改,在天上連天使都要為他歡喜,該是多麼的看為寶貴。 3、浪子的比喻(路十五11-32)——這是耶穌對法利賽人和文士所講的第三個最生動而感人較長的比喻,本章的三個比喻,一個必一個重要,失羊的比喻是百分之一,失錢的比喻是十分之一。浪子的比喻是二分之一,都是論到失而復得的喜樂,充分表現了神的憐憫和慈愛,尤以浪子的比喻深刻而顯明: ①三個人的代表(路十五11)——大兒子標記法利賽人和文士,就是自以為義驕傲無比的罪人。小兒子乃指稅吏和罪人,就是悔改認罪的罪人。他們的父親是指三位一體的父神。 ②小兒的打算(路十五12)——按照猶太人的規矩,承受產業的,次子所得的比長子應該是少一倍的,就是三分之一(申廿一17),本來要到父親死後才能分得產業的,但這小兒子對於父親沒有愛父感恩之心(參約壹二15,羅一20,21),不受他的約束,反而竟隨私意打算,請求父親分給家業,父親就答應了這事,表明天父尊重人的自由意志,當人不願意順從神管轄的時候,就是罪的源頭(創三),神只有任憑他們而行(羅一24,29,28),人若到了這種光景,就很危險了。 ③小兒子的墮落(路十五13-16)——他的心是先已遠了父親,以後開始偏行己路,帶著財物離開家庭,任憑放蕩,表示遠離天父,逍遙自在,享受罪中之樂,自甘墮落敗壞,以致到了財源用盡,苦難來臨,走投無路的地步,只好投奔一個地方人家放豬,拿豆莢充饑,過奴僕的生活(申廿八47,48,何二6),真是作孽自受,罪無可恕,慘到極處。 ④小兒子的悔改(路十五17-20)——這個浪子的回頭,是因他能「醒悟過來」如同噩夢初醒,悔不當初,想到父親家裡的豐富好處。「我要起來」——是以立定主意,罪人回歸,要向父親悔改認罪,自認不配稱為父親的兒子,懇求父親把他當作一個雇工,如此自卑為懷,甘作奴僕,占最下賤之地位。「於是起來」——表示他既立定主意,就已實際行動,到父親那裡去了,他的醒悟,決志,行動,乃為一個罪人悔改歸向天父最為可貴的榜樣。 ⑤父親的大慈愛(路十五20-24)——「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顯明父親不等兒子先來認罪求赦,就親自跑去表示歡迎,不嫌浪子衣服襤褸,身體污穢,蓬首垢面。「連連與他親嘴」——表示父親的和好(創卅三4,撒下十四33,詩二12,雅四8),祂的大愛遮掩了一切的過錯(箴十12,詩五一1),雖然「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猶太人用天字或主字代替神的名稱,是出於恭敬(出廿7,參七一題),豈不知父親已經饒恕了他,算他為義,看他配為自己的兒子(路十八13,14,羅三23-25)。「所以就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表示神的義袍,乃為稱義的見證(賽六一3,10,亞二3-5,腓三9)。「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就是列印的戒指,表示有權柄有聖靈的印記(創四一42,弗一13,14,加四6)。「把鞋穿在他腳上」——表示平安福音的鞋(弗六15)。「把那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表示飽享筵歡樂,滿得靈恩,恢復靈力(參十四15,啟三20)。「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表示這個浪子從前是在罪上死去,如今已經出死入生,卻在義上因信而活,回歸父家神的慈懷得救享受福分了(約壹三14,羅八10,弗二1,8,西二13)。以上這一段敘述父親對於收留浪子所表現的態度與情節,將父神豐富的憐憫和大愛完全顯明出來(弗二4,5)。 ⑥大兒子的自義(路十五25-32)——他得知弟弟回來,受到父親熱烈的接待,就氣憤填膺,不聽父親的勸導,進去與弟兄同席吃飯,十足表現他是自以為義,藐視罪人,不念親情,不願因罪人悔改而一同歡樂,他對父親自表服事多年,一直順名,自誇功勞不小,且在父親面前批評兄弟惡行罪跡,傾家蕩產,因此妒火中燒,心懷不平,埋怨父親的虧待,卻不能體貼慈父愛子之苦心,憐愛罪人之熱切,豈不知他已常和父親同在享受一切,常蒙愛顧恩惠,而無感恩之心,並未看重他作兒子的地位和當盡人子孝親之本分,他身為長子,對於兄弟理當負有照顧之責,把這個漂流在外的浪子尋找回來才是(創四9,四三16,30,31,33,34,雅五19,20)。由大兒子的一切言行表情看來,他的身雖在家,心卻顯然已是遠離天父慈懷,亦與浪子無異也。——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路十五2】“這個人接待罪人”。由於法利賽人鄙棄稅吏和罪人,基督便說了三個比喻(4∼32節)來指出神對這人的關懷。──《路加福音雷氏研讀本》 【路十五3~7】“失羊的比喻”,馬太福音也有記錄(太18:12-14),比喻的焦點強調神連一個靈魂也不放棄,千辛萬苦地尋找(結34:15,16)。牧羊人代表耶穌,為了尋找迷失的羊他遵照神的旨意來到這個世界,找回所有的羊,不丟失一個,並在末日使他們復活(約6:38)。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五4】九十九隻: 這些羊是指安然居住在神身邊的信徒。迷路的羊代表在罪惡世界中彷徨的罪人。①神無條件地愛每一個人,無論是罪人還是信徒;②比起家中平安的羊,神首先施憐憫給迷路的羊,這是絕對正確的。因為耶穌降世“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9:13)。
──《聖經精讀本》 “失去”。本章八次強調人的失去(4〔兩次〕,6,8,9,17,24,32節)。──《路加福音雷氏研讀本》 【路十五4~6】在巴勒斯坦地區,牧羊之地非常寶貴,大部分位於接連巴勒斯坦南北的高原地帶。高原平均海拔500米,羊如果迷路多半會出事。所以在巴勒斯坦牧羊,通常由三、四名牧者組成一組,共同牧放村子裡的羊。如果有一隻羊離開羊群,幾名牧羊人中就有一人去尋找羊,即使是死羊也要找到抱回來。因此若有牧羊人去找羊,村裡的人就翹首等待他平安歸來。若牧羊人與遺失的羊一起歸來,大家都會很高興。這個比喻是以猶太人的牧羊生活為素材。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五7】“悔改”是對神懊悔自己所犯的罪(十五21;十八9∼14)。義人可指有資格進神國的人,也可指古時與神同行的人。更可能是針對法利賽人而說(十五2),指他們自以為義(五27∼39;七36∼50;十八9)。──《啟導本聖經註釋》 歡喜更大: 不是神更喜悅那一隻勝於九十九隻。而是由於後者比前者更可憐,因此相對施予更多。意思顯而易見,神施給這一百隻羊的是毫無差別的完全的愛。
──《聖經精讀本》 “不用悔改”。直指法利賽人,因為他們以為自己不需要悔改。──《路加福音雷氏研讀本》 【路十五8】“十塊錢”指十塊銀圓。一塊銀圓為當時工人一天的工資(太二十2)。──《啟導本聖經註釋》 點上燈: 猶太人的房屋結構通常沒有窗戶,若有也只是為通風而設的一個小窗戶。屋裡昏暗,每當作細活時,就得點燈。這就是女人為了尋找丟失的錢而點燈的理由<撒下 緒論, 以色列的居住生活>。 ──《聖經精讀本》 “一個婦人”。第二個比喻用了【路十個婦人,暗示許多婦女跟隨基督和聽祂的教訓。“錢”。希臘錢幣德拉克瑪(Drachma),【路十個德拉克瑪相等於【路十個羅馬錢幣得拿利,即【路十天的工資。──《路加福音雷氏研讀本》 【路十五8~10】“失錢的比喻”,為了與找回失錢的女人共用喜樂,首先要理解這錢的價值:①一塊錢與一個銀錢同等價值,相當於現今普通勞動者一天的工資;②對猶太女人而言,十塊錢相當於結婚戒指的價值。在猶太社會男人向女人表示愛意,把十塊錢串在一起送給女人作為愛的標誌,女人則用這錢裝飾頭髮。所以失而復得,那喜悅是無法形容的。從這個比喻中,我們可以知道一個罪人歸向神,神是何等地歡喜。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五11】浪子的比喻著重悔改的重要。悔改在人的生命中具有無可比擬的緊迫性(參十二54和十三1及以後經文)。人能悔悟,天父喜悅。悔改使人與神和好。法利賽人不喜歡耶穌和他們不喜歡的“罪人”在一起。耶穌的答覆是:誰能不為得回了失去的羊(3∼7節)、銀圓(8∼10節)和兒子而歡喜嗎?你們為甚麼不能因失喪的人歸回而與天父一同歡喜快樂呢(32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十五11~32】浪子的比喻”,與前面兩個比喻一樣,描述了神尋找罪人的大愛,但在結構上有所差異。浪子比喻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11-24節)講述神找回遺失的小兒子而大大喜悅;第二部分(25-32節)意外地講述大兒子的冷漠態度來加強另外一層含義。“小兒子”代表稅吏或罪人(1節),進而指外邦人,他們因著神的恩典而得救;“大兒子”代表埋怨神赦罪恩典的法利賽人和文士(12節),以及全猶太人。“小兒子”在靈性上、道德上蘇醒;“大兒子”反而退步、墮落。儘管如此,神仍然一視同仁地愛他們兩個人(14:24)。從浪子離家出走、墮落到恢復兒子地位的過程,可以分為7個階段。圖表如下: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五12】小兒子“應得的家業”約為三分之一,因為依規定長子得兩分。──《啟導本聖經註釋》 兒子【路十個不尋常的要求,父親不智地答應了。──《路加福音雷氏研讀本》 【路十五13】年輕人顯然沒有打算回家。──《路加福音雷氏研讀本》 【路十五15】放豬在猶太人眼中十分卑賤可恥,因為豬是“不潔淨”的動物(利十一章),猶太人不可吃豬肉。──《啟導本聖經註釋》 “放豬”。對【路十個猶太人來說,沒有別的工作比放豬更卑賤的了。──《路加福音雷氏研讀本》 【路十五15~16】對猶太人而言,豬是不潔淨的動物(利11:7;申14:8)。放豬是被藐視的。在東部地中海沿岸,豆莢是常見的常綠喬木角豆樹(Carob tree)果實,主要用作家畜的飼料,除非人實在沒有可吃的,否則不會吃它。浪子的悲慘景況,表明人雖然可以離開神,陶醉於世俗的享樂,但結果將是靈、魂、體無法擺脫的貧窮和虛空(傳2:1-11)。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五16】“豆莢”。角豆樹的種子。──《路加福音雷氏研讀本》 【路十五18】“我得罪了……”。承認個人犯罪的責任,是與神與人和好的第【路十步。──《路加福音雷氏研讀本》 【路十五20】從這裡可明白神對罪人的愛是何等地大 :①父親很遠就認出兒子,表明神迫切地等待罪人悔改認罪;②根據猶太人的習慣,老年人在年青人面前奔跑是有失風度的行為,但父親不顧這些習俗向兒子跑去,生動地描繪了當罪人悔改時,神將何等地喜樂;③父親抱著兒子連連與他親嘴,是猶太人的風俗<撒下20:9,聖經中的禮儀>,表明神對罪人無條件赦罪的恩典。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五22】父親饒恕回來的浪子,使他重新恢復兒子地位。上好的袍子: 是父親最珍貴的禮服,只有客人到訪時才會穿。戒指: 象徵自己的權威(創41:42),父親給兒子戒指表示父親把自己的權力委任給兒子。鞋: 在當時只有非奴隸身份的自由人才能穿鞋,代表小兒子從過去的奴僕身份,恢復了兒子的身份。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五22∼23】父親給小兒子的有袍子、戒指和鞋。長袍是地位的象徵,戒指代表權力;鞋是子女資格的承認,奴隸只能赤足。此外還有肥牛犢,是遇大喜事才宰殺來吃的。這裡說明天父對肯回頭的罪人寬大、慈愛、歡歡喜喜接納為神國子民
。──《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十五27~32】可以清楚地瞭解當時法利賽人和文士的錯誤所在:①大兒子沒有出席歡迎小兒子的筵席並且發怒(28節),這種態度與看到耶穌同罪人一同吃飯,指責“這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2節)的猶太人相似。這是因為他們屬靈的驕傲、狹隘的特權意識及屬靈無知在作崇(13:22-30);②29節“服事”, 希臘語具有如奴僕般服事的意思。表明他們雖事奉神,卻沒有明白自己是神屬靈的子女,事奉中也沒有喜樂;雖遵守了律法,卻歪曲其根本精神(6:3,4),只是在形式上遵守;③大兒子稱小兒子“這個兒子”(30節),如同人們排斥稅吏,稱他們為罪人一樣(2節),直接表明了他心中沒有愛;④大兒子沒有認識到自己將繼承父親的全部財產(31節),而只為一隻羊羔(29節)或一隻牛犢(30節)埋怨父親,埋怨如實反應法利賽人和文士不明白神賦予他們莫大的祝福和屬靈特權。結果他們卻自己驅逐在天國以外,受譏諷的稅吏和罪人,反而要進天國(13:28,29)。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五28】“生氣”。大兒子的態度與法利賽人相同(2節;【路十八11,12)。他的話反映出內心的自義。──《路加福音雷氏研讀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