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六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人子救主的教訓與選立十二使徒】 一、守安息日的爭執(1~11節) 二、選立十二使徒(12~16節) 三、平原上的教訓: 1.教訓的地點和場合(17~19節) 2.論四福和四禍(20~26節) 3.論待人之道(27~42節) 4.兩種果樹和兩等根基(43~49節) 貳、逐節詳解 【路六1】「有一個安息日,耶穌從麥地經過;祂的門徒掐了麥穗,用手搓著喫。」 ﹝背景註解﹞「安息日」:即一週的第七日,等於現在的星期六,自星期五日落時分開始,至次日日落時分結束。神定此日為聖日(創二3),不准以色列人作工,以記念神完成創造之工(出廿8~11)。 ﹝話中之光﹞(一)人得不著飽足,就沒有安息;人要得安息,就須享受基督作我們生命的糧(約六35)。 (二)「麥穗」豫表基督;基督為我們經過苦難和折磨(「掐」),才成為我們的享受。 (三)饑餓的人才能得飽美食(參一53);我們需要有屬靈的饑渴,才能從主得著飽足。 (四)主耶穌是第一粒麥子,我們蒙恩的人是許多子粒(約十二24),所以教會乃是「麥地」。如果教會只注重規條、儀式,就恐怕大家都要挨餓;在教會中,最重要的是基督自己,祂怎樣帶領,我們就怎樣跟從。 【路六2】「有幾個法利賽人說:『你們為甚麼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呢?』」 ﹝背景註解﹞法利賽人非常注重遵守安息日,甚至到吹毛求疵的地步。他們給安息日加上許多摩西律法所沒有的繁文縟節,勉強人遵守。根據摩西律法,用手摘麥穗吃是可以的(申廿三25),但在安息日可否摘麥穗,並無明文規定。故有一說,法利賽人所反對的,並不是在安息日摘麥穗吃,而是反對主的門徒用手『搓麥穗』,因這算是作工,觸犯安息日的規條。 ﹝靈意註解﹞『法利賽人』代表遵守聖經規條的宗教徒。他們注重那些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西二21),卻忽略了神頒給他們這些禮儀的實際用意。 ﹝話中之光﹞(一)對於在饑餓中的門徒來說,『安息日不可作工』的規條乃是一個重擔;他們即使遵守了安息日的外表形式,卻失去了安息日的實際。 (二)法利賽人只注意人是否遵守安息日的規條,卻不顧人在安息日有無安息;今天注重外面形式的基督徒,仍多於注重裏面實際的基督徒。 (三)法利賽人為著規條而質問主耶穌──人甚麼時候落在注重外面的規條裏,甚麼時候就會站在抵擋主的立場上。 【路六3】「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饑餓之時所作的事,連這個你們也沒有念過麼?」 ﹝靈意註解﹞『大衛』豫表基督,『跟從他的人』豫表主的門徒。 『大衛』是舊約歷史上,從祭司時代轉為君王時代的關鍵人物。主藉此表明祂是『真大衛』,祂這位真大衛來了,時代也就改變了。 ﹝話中之光﹞(一)我們讀聖經,要注意聖經裏面所舉事物的『時代性』,例如舊約裏面的獻祭條例和祭司服裝,我們新約時代的信徒便毋須遵行(羅馬天主教的許多作法,乃是把舊約帶到新約裏面來)。 (二)新約初期盛行『說方言』和『神醫』等靈恩,但到使徒時代末期,便幾乎沒有記載,可見此類靈恩有其時代性(dispensational)的需要,我們末世的信徒若倒回去追求此類靈恩,就是漠視了屬靈事物的『時代』意義。(編者註:這並不是說今日不再有靈恩,乃是說不必強求靈恩,因靈恩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參林前十二11。) 【路六4】「他怎麼進了神的殿,拿陳設餅喫,又給跟從的人喫;這餅除了祭司以外,別人都不可喫。』」 ﹝背景註解﹞根據摩西律法的規定,神殿內的『陳設餅』只有祭司才可以吃(出廿九32~33)。當大衛在逃避掃羅王的追殺時,他和跟從他的人吃了陳設餅(撒上廿一1~6)。 ﹝靈意註解﹞大衛和跟從他的人吃了陳設餅,並沒有被神定罪,這是因為大衛改變了時代,現在是從祭司時代改為君王時代了。 本節是說,主這位『真大衛』來了,時代也改變了,從舊約律法時代,改為新約恩典時代。在新約的時代裏,可以不必守安息日。 『陳設餅』豫表基督做我們生命的享受。 ﹝話中之光﹞(一)舊約律法上的禮儀規條,具有時代過渡的性質,它們不過是後事的影兒,那實體是基督(西二17);我們在新約裏的信徒,既已得著基督,就沒有遵守禮儀規條的必要。 (二)在不犯罪、不違犯道德的前提下,信徒在跟從主、事奉主的事上,遇有需要時,是可以有權宜應變的措施的。 (三)信徒行事為人,要緊的是時刻不離開主(跟從主),只要有主同在與同行,就沒有甚麼能束縛我們。 (四)真實的安息,不在遵守死的規條,乃在得著活的基督豐滿的供應──吃飽了,自然就安息了。 【路六5】「又對他們說:『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文意註解﹞主耶穌是『安息日的主』,表明祂是有權柄管理安息日的,祂也是賜給人安息的。祂喜歡賜給人安息,而不喜歡人受安息日規條的束縛。 ﹝話中之光﹞(一)安息日是要給人安息,不是要叫人受束縛捆綁。 (二)舊約的禮儀規條,原是要帶領人認識那要來的基督(參西二16~17;加三23~24),並不是要帶給人捆綁和重擔。 (三)祂既然是「安息日的主」,祂說可以就可以,祂說不可以就不可以;在安息日該作不該作,全都在乎祂。 (四)為「安息日的主」工作的人,不在安息日律法之下。 (五)基督是「安息日的主」,我們有了祂,就有真安息,可以說每天都是安息日,所以不需要再去遵守安息日的規條了。 (六)今天的問題是在乎要主不要主,不是安息日不安息日。 【路六6】「又有一個安息日,耶穌進了會堂教訓人;在那裏有一個人右手枯乾了。」 ﹝原文字義﹞「枯乾」萎縮,乾涸,枯死。 ﹝文意註解﹞「有一個人右手枯乾了」:『枯乾』的原文是完成時式,表示那手並不是生來就枯乾的,乃是因受傷或患病導致目前肌肉萎縮的狀態。 ﹝靈意註解﹞「會堂」:象徵猶太教所代表的一切宗教。 「在那裏有一個人右手枯乾了」:『手』代表事奉工作;『枯乾』表示缺乏生命的活力。這是一幅寫意圖畫,象徵人在宗教裏面,想要為神作甚麼,卻甚麼也作不來。 ﹝話中之光﹞(一)我們的事奉工作(手),若是憑著道理教訓而作,並非憑著聖靈的引領和感動而作,就都是『枯乾』的事奉。 (二)教會中若缺少生命的供應,也就缺少事奉的能力;你所在的教會若是缺少事奉的肢體(枯乾了手),就表示生命的供應出了問題,所以應當從問題的根源著手改善──多有積極的供應。 (三)基督徒應當常常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提前二8);但若靈命軟弱,就會缺少禱告,甚至不會、不願、不肯禱告。 【路六7】「文士和法利賽人窺探耶穌,在安息日治病不治病;要得把柄去告祂。」 ﹝原文字義﹞「窺探」從旁觀察,秘密地監視;「治病」伺候,使暖和;「控告」責備,在眾人面前揭發。 ﹝背景註解﹞按照猶太教拉比的教訓,除非人到要死的地步,否則不可在『安息日治病』,因認為治病是觸犯在安息日不得作工的規條。在文士和法利賽人看來,那個右手枯乾的人(參6節)並沒有生命的危險,因此不可在安息日醫治他。 ﹝文意註解﹞「在安息日治病不治病」:這話表明法利賽人不是懷疑主耶穌『能不能』醫治,而是要看祂在安息日『作不作』醫治。 ﹝靈意註解﹞「在安息日治病不治病」:安息日原是給人享受安息的,但這裏人在安息日有病,卻又不能治病,表示在宗教裏的人,僅有安息日的外表,而無安息日的實際。 ﹝話中之光﹞(一)教條主義者最大的缺點,就是在他們的心目中,只有道理而沒有人情,因此重視守規矩過於體恤別人。 (二)守安息日是為維持傳統的規條,治病是為供應實際的需要;當教會中遇到有真實的需要時,我們是否還固執傳統的作法呢? 【路六8】「耶穌卻知道他們的意念;就對那枯乾一隻手的人說:『起來,站在當中。』那人就起來站著。」 ﹝話中之光﹞(一)那人若不肯遵照主的話「起來,站在當中」,就不會有蒙主醫治的結果;我們蒙恩的條件,乃是肯起來接受主的話。 (二)順服主第一步的話語,才會帶來主第二步更重大的話語。 【路六9】「耶穌對他們說:『我問你們,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那樣是可以的呢?』」 ﹝原文字義﹞「命」魂生命。 ﹝話中之光﹞(一)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不是人為安息日而存在的。主看重人過於一切。 (二)主的真正僕人,作工必不受規條的限制;我們若真是為基督而作工,就是「行善」,外表上雖有時好像是『犯規』,卻能叫被服事的人得著真實的供應。 (三)主為救人命而不顧安息日的規條,這是表明祂來是要解救人脫離宗教禮儀的轄制。 (四)行善和救命是要抓住機會的。錯過行善的機會,等同行惡;錯過救命的機會,等同害命。 (五)在人需要我們幫助的時候,我們若袖手旁觀,也就是傷害了他;但若伸手幫助,也就是救了他。 (六)抓住機會行善的原則也可應用在話語上。人在言語上的難處乃是:不應當說的話卻喜歡說,而應當說的話卻不敢說。主忠心的工人,該講的話是不可有一樣避諱不講的(參徒廿27)。 【路六10】「祂就周圍看著他們眾人,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 ﹝原文字義﹞「周圍看著」環顧,向四周瞪目;「復了原」恢復,還原,重建。 ﹝話中之光﹞(一)這個手枯乾的人,是聽從主的話,先「把手一伸」,然後「就復了原」;這是信心的原則。我們憑信跟隨主,也當根據主的吩咐,先有行動,然後就必看見主恩典的供應。 (二)主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我們若接受主的話,信而順從,就必得著生命的醫治。 (三)神的話裏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參一37)。主發命令要人行事時,也必賜人以遵從祂命令的能力。 (四)枯乾手的人原本不願把手伸出來給人看──人的短處都不願給別人知道──但主的話一顯明(「伸出手來」),就好了。 (五)「復了原」,這話表示主的醫治是完全的;主在我們身上的工作,能把我們作到完全復原,使符合神心意的地步。 【路六11】「他們就滿心大怒,彼此商議,怎樣處治耶穌。」 ﹝原文字義﹞「商議」提出建議,供給策劃,共謀策略。 ﹝文意註解﹞可見他們顛倒本末,看重『道理』過於『人』。 ﹝話中之光﹞(一)法利賽人為著維護律法的規條,竟想殺害神的聖者;許多熱心教義的基督徒,也往往為了維護教義,不惜大動干戈。 (二)宗教徒只懂為律法的字句熱心,而忽略了律法字句的真諦實意,以致殺人還以為是事奉神(約十六2)。 (三)在基督教歷史上,也不乏信徒為道理相爭,不惜藉助世俗的政權來殺害異己的事例。 【路六12】「那時,耶穌出去上山禱告;整夜禱告神。」 ﹝文意註解﹞「整夜禱告神」:『禱告神』原文是『在神的禱告裏』(in the prayer of God)。 主耶穌每次在決定重大的事情以前,必定花時間在神面前,尋求神的旨意。此次『整夜禱告』,乃因要挑選十二使徒(參13節)。 ﹝靈意註解﹞「耶穌出去上山禱告」:『上山』象徵進到屬天的境界中;『禱告』指與神交通。 ﹝話中之光﹞(一)我們要作任何主的工以前,必須先好好禱告;不論需要多大多急,必先有夠多的禱告,才可有事奉的安排和行動。 (二)作主工最忌諱的是,不求問主,而擅自出主意,魯莽衝動、獨斷偏行。 (三)主耶穌的禱告,是離開眾人上山禱告,並也整夜禱告;我們也當常常找一處安靜的地方,長時間禱告。 【路六13】「到了天亮,叫祂的門徒來;就從他們中間挑選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徒。」 ﹝原文字義﹞「門徒」學徒,門生;「使徒」使者,信使,被差遣者。 ﹝文意註解﹞「叫祂的門徒來」:『門徒』指一班有心跟從主,樂意接受祂嚴格訓練和管教的人。 「稱他們為使徒」:『使徒』指奉差遣出去執行特殊使命的人。 ﹝話中之光﹞(一)我們得以成為主的信徒,完全在乎主的選召──乃是主按著祂自己的旨意揀選了我們,不是我們揀選了主。 (二)主呼召我們既是出於祂主動的心意,因此祂必然為自己所作的行動負全責;祂既然選召了我們,祂必負責成全我們到底。 (三)凡是蒙主選召的人,他們都會自動樂意地答應主的呼召而來到主這裏。 (四)作主的門徒,不要盼望安逸度日;惟有肯接受主嚴格調教的人,才能在主手中成為有用的器皿。 (五)「十二」是永遠且完全的數目字;主耶穌要把這十二個門徒作成一個完全的見證和榜樣,並以他們為神永世建造的根基(參啟廿一14)。 【路六14】「這十二個人有西門,耶穌又給他起名叫彼得,還有他兄弟安得烈,又有雅各和約翰,腓力和巴多羅買」: ﹝原文字義﹞「西門」聽從;「彼得」石頭;「安得烈」男子漢,大能者,得勝者,剛強,剛毅的;「雅各」篡奪者,抓住;「約翰」神的恩賜;「腓力」深愛,愛馬者;「巴多羅買」多羅買的兒子,戰爭之子。 ﹝文意註解﹞「巴多羅買」:一般認為是拿但業的別名(約一45)。 ﹝話中之光﹞(一)作主的工人,必須『聽從』(「西門」字義)主話,擺上自己作主建造的材料──『石頭』(「彼得」字義,參彼前二5)。 (二)十二個使徒,除了彼得在使徒行傳多有記載之外,聖經中幾乎找不到他們的歷史。這說出主所注重的不是他們的工作,乃是注重聖靈如何藉著他們工作。 (三)我們必須『剛強』(「安得烈」字義)作主工。 (四)主的工人乃是一個能夠『抓住』(「雅各」字義)『神的恩賜』(「約翰」字義)的人。 (五)巴多羅買又名拿但業;主的工人應當『深深地愛』(「腓力」字義)『神的禮物』(『拿但業』字義)。 【路六15】「馬太和多馬,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奮銳黨的西門」: ﹝原文字義﹞「馬太」神的恩賜;「多馬」雙生的;「亞勒腓」交換;「雅各」篡奪者,抓住;「奮銳黨的西門」熱心地聽從。 ﹝文意註解﹞「馬太」:就是本書所提的稅吏利未(參五27;太九9)。 「奮銳黨」:是一個猶太的革命組織,以武力反抗羅馬帝國對巴勒斯坦的統治。 ﹝話中之光﹞(一)主的工人既從主得著了『神的恩賜』(「馬太」字義),就當好好『抓住』(「雅各」字義)而運用它(參太廿五14~21),才能使它『轉換』(「亞勒腓」字義)成『加倍的』(「多馬」字義)的恩典。 (二)要緊的是必須從心裏『熱切地聽從』(「奮銳黨的西門」字義)主。 【路六16】「雅各的兒子猶大(兒子或作兄弟),和賣主的加略人猶大。」 ﹝原文字義﹞「雅各」篡奪者,抓住;「猶大」敬拜;「賣」交,交出;「加略人」帶錢囊的人,會作買賣的人(亞蘭文字義)。 ﹝文意註解﹞「雅各的兒子猶大」:又名達太(參太十3;可三18)。 「加略人猶大」:英文稱之為「以斯加略猶大(Judas
Iscariot)」,「以斯加略」譯為「加略人」是一種推測,其實根據亞蘭語,「以斯加略」是「謀殺者」之意。這樣,他名稱應為「賣主的謀殺者猶大」。 ﹝話中之光﹞(一)『敬拜』(「猶大」字義)的行為是表面的,光是外表裝作主的工人,仍有出賣主的可能。 (二)賣主的猶大居然也身列十二使徒之一,這表明主和任何人配搭相處,只顧到神的旨意,而不顧自己的利害得失。 (三)主耶穌揀選賣主的猶大為十二使徒之一,是經過澈夜的禱告(參12節),摸清了父神的心意,就不顧自己的利害得失,這說出: 1.事奉神的安排和行動,應以禱告中所得的帶領為準,而不應憑事物和常理的考量。 2.在屬靈的道路和事奉中,若藉著禱告摸準了神的心意,便須不顧其後果如何,而要一往直前。 【路六17】「耶穌和他們下了山,站在一塊平地上;同站的有許多門徒,又有許多百姓,從猶太全地,和耶路撒冷,並推羅西頓的海邊來;都要聽祂講道,又指望醫治他們的病;」 ﹝文意註解﹞「耶穌和他們下了山,站在一塊平地上」:下面廿至四十九節所記載主的教訓,因係站在平地上講的,故通稱『平原寶訓』,用以和馬太五至七章的『登山寶訓』作區別。惟因兩者內容相近,故有解經家指此『平地』乃是一塊『高地』,而所謂『平原寶訓』乃是『登山寶訓』的摘要。但也有人認為,主耶穌的教訓並非每次都完全不同,內容有些重複,並不就表示是在同一場合所講的。 【路六18】「還有被污鬼纏磨的,也得了醫治。」 ﹝原文字義﹞「纏磨」折磨,困擾。 【路六19】「眾人都想要摸祂;因為有能力從祂身上發出來,醫好了他們。」 ﹝文意註解﹞「有能力從祂身上發出來」:『能力』這詞的原文在本書中一共出現十五次(一17,35;四14,36;五17;六19;八46;九1;十13﹝異能﹞,19;十九37﹝異能﹞;廿一26﹝勢﹞,27;廿二69﹝權能﹞;廿四49)。 ﹝話中之光﹞能力是充滿聖靈的表現,而禱告是充滿聖靈的門路。 【路六20】「耶穌舉目看著門徒說:『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 ﹝原文字義﹞「有福了」快樂,歡躍,可稱頌。 ﹝文意註解﹞「耶穌舉目看著門徒說」:表示下面的教訓,乃是以門徒為對象的。 「貧窮的人」:『貧窮』不是指物質的貧窮,而是指屬靈的貧窮;凡在心靈裏面覺得貧窮(太五3原文),今生的一切無何能滿足自己,因此轉向而追求神和屬神事物的人,就是『貧窮的人』。 「有福了」:指自內心湧出的歡樂,覺得自己多麼幸福與快樂。 「神的國是你們的」:動詞『是』字為現在式,指凡是拋棄俗世的虛空,轉而追求屬天的事物的人,現在就可以活在神國的領域裏,經歷神國的實際。 ﹝話中之光﹞(一)不是『自以為有』的可進神的國,乃是『自以為無』的才可進去;神賜恩給謙卑的人,阻擋驕傲的人(彼前五5)。 (二)在神國裏面,是神作主,不是我們作主;因此,不是我們有甚麼可以給神,乃是我們從神接受甚麼。 (三)一個最具有天然才幹的人,可能是一個最壞的基督徒;有才幹的人,他所想的可能是要為主作甚麼,而不是讓主作甚麼。 (四)神是揀選一個知道自己貧窮、一無所有、一無所能的人,神不能用一個自己以為是合神用的人。 (五)事奉神的人是以神為中心,不是以『己』為中心;是我要站在神的一邊,而不是要神來站在我的一邊。 (六)那些擁有神國的有福之人,乃是把一切身外之物都捨棄,又把心中佔有慾的根統統拔掉的人,他們就是靈裏「貧窮的人」。 (七)真正靈裏「貧窮的人」,再也不受外物的轄制,他們已經折斷那個暴君──『物』──所加在他們身上的軛。 (八)一個靈裏感到貧窮的人,就會覺得有需要,因此他們必不驕傲、不自義;同時因為覺得有需要,他們就會尋求神、親近神。 (九)得著神國就是得著了一切,因此他們不再有任何佔有的欲望。 (十)我們的屬靈成就無論到何種程度,仍應該像保羅那樣不自以為已經得著了,乃是竭力的不斷向前追求(腓三12~13)。 (十一)惟有肯時時倒空自己的人,才會有靈裏虛空的感覺;我們應當將已往所得的觀念、知識、意見倒空,只求主自己來充滿。 (十二)信徒天天需要與聖靈合作,讓聖靈挖去我們心中的石頭(罪惡),使它成為謙卑痛悔的虛心(路十三8)。這樣,神的種子種到你心裏後,才能給種子充分發展的機會。 【路六21】「你們饑餓的人有福了,因為你們將要飽足。你們哀哭的人有福了,因為你們將要喜笑。」 ﹝原文字義﹞「哀哭」極其傷心的哭泣。 ﹝文意註解﹞「饑餓的人」:『饑餓』不是指身體的饑餓,而是指心靈的饑餓;凡在心靈裏面如飢似渴,尋求以神自己和屬神的事物為飽足的人,就是『饑餓的人』。 「將要飽足」:就是滿足饑渴的心靈,不覺得遺憾。 「哀哭的人」:『哀哭』不是指為自己可憐的光景而有的哀哭,而是指與神表同情而有的哀傷,包括:對於自己的犯罪失敗,對於聖徒的冷淡退後,對於教會的分裂荒涼,對於世界的邪惡敗壞,對於世人的剛硬不信,在在都覺得憂傷哀痛,這樣的人才是『哀哭的人』。 「將要喜笑」:就是因神的安慰而得享喜樂。 ﹝話中之光﹞(一)所有屬靈的長進,都是在乎我們的「饑餓」;不覺得饑餓的人,不能從神得飽美食(參一53)。 (二)「饑餓的人」必然有好的屬靈胃口;人若有了這種屬靈的胃口,就會因著神的賞賜,一再得到飽足(得二12)。 (三)不曾哀慟的人,不知道甚麼叫作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聖靈中的喜樂,惟有經歷過的人才能領略。 (四)我們今日雖有憂傷難過,但仍能靠主喜樂(腓三1),並且將來神還要擦去我們一切的眼淚,那時,就不再有悲哀哭號(啟廿一4)。 (五)聖靈在人心裏作工時,有光照、審判、責備的作用。信徒為罪憂傷痛悔,就給聖靈一個深入作工的機會,救你脫離神所定罪的事。 【路六22】「人為人子恨惡你們,拒絕你們,辱罵你們,棄掉你們的名,以為是惡,你們就有福了。」 ﹝原文直譯﹞「當人們為人子的緣故,確實地恨惡了你們,以及當他們革除你們,並辱罵你們,又除掉你們的名,視你們為惡人的時候,你們正是有福的人了。」 ﹝文意註解﹞「人為人子恨惡你們」:不是指因為自己的過失或任何緣故,而是指『為人子』(即主耶穌)的緣故,而遭人恨惡。 「拒絕你們」:指將人畫在他們的界限之外,亦即拒之圈外,革除,不與之來往。 「辱罵你們」:比『拒絕』更進一步,不但他們自己不承認,甚且詆毀其名聲,使眾人也和他們一樣地蔑視。 「棄掉你們的名」:指『革除名籍』;不但不要人,連名也不要。 「以為是惡」:指『視同惡人』;這種『惡人』在原文含有『不但自己為惡,且會叫人為惡』的意思,換句話說,就是被視同瘟疫。 「你們就有福了」:按原文『你們現在就有福了』;不必等到將來,是正當挨罵受辱的時候,便是一個有福的人了。 ﹝話中之光﹞(一)我們若不是「為人子」的緣故,一切的犧牲與受苦都沒有價值。 (二)世人在恨我們以先,已經恨主了;他們既逼迫了主,也要逼迫我們(約十五18~20)。 (三)我們若真信主,就會遭受逼迫;為主受辱乃是神國子民必有的經歷;從未因主受過逼迫的,恐怕信主還不夠認真。 (四)說謊和毀謗乃是迫害基督徒很普遍的方法,世人無法抓住真信徒的把柄,只好捏造事實;凡過來說,我們若不講真話,就是變相的迫害別人。 (五)在教會裏面,真實愛主的信徒,也常會遭受教會領袖的恨惡、排斥、毀謗、革除等處置,並被認為如同瘟疫或麵酵。 (六)許多人在沒有遇見逼迫時,顯得很軟弱;但是逼迫一來,反而變得剛強起來。這是因為他們裏面的生命,顯出喜歡為主站住的特性。 【路六23】「當那日你們要歡喜跳躍,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他們的祖宗待先知也是這樣。」 ﹝原文直譯﹞「你們在那日子裏要喜樂並雀躍,看哪,因為你們在天上的工價是大的,因為他們的祖先也曾以這些事對待先知。」 ﹝文意註解﹞「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大』字表示賞賜的程度多且大,難以用言詞形容。 「他們的祖宗待先知也是這樣」:指古人對待先知,也像廿二節所述的一樣;這話表示我們被高抬,竟然得與先知同列,也被算是配為主的名受辱(徒五41)。 ﹝話中之光﹞(一)不是等到將來才歡喜跳躍,乃是正當為主的緣故被辱罵、毀謗的時候,就要歡喜跳躍。 (二)主的意思是叫我們在被人恨惡的時候,要轉眼『看哪』(原文有此意)──不是看地上,乃是看天上;不是看難處,乃是看賞賜;不是看現在的損失,乃是看將來的所得。 (三)基督徒的道路,若有逼迫,反而是福,因必得屬天的賞賜;若一直亨通平順,反而有問題。 (四)基督徒遭受別人的逼迫、毀謗時,我們該有的反應,不是嘆一口氣,也不是悶聲不響,乃是「要歡喜跳躍」。 (五)我們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八18)。 (六)我們若要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便須付上先知所出的代價,受先知所受的苦(太廿三34,37)。 (七)小逼迫,就有小喜樂;大逼迫,就有大喜樂。這一個喜樂,是沒有經歷過的人所無法領會的。 (八)「先知」乃是明白真理、傳揚真理的人;一個肯為真理出代價的人,這人必得天上大的賞賜。 【路六24】「但你們富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受過你們的安慰。」 ﹝文意註解﹞廿四至廿六節的『四禍』,乃是廿至廿三節所舉『四福』的反面陳述。 「但你們富足的人有禍了」:『富足的人』是指以地上的財富為滿足,而不知追求屬靈的財富的人。 「你們受過你們的安慰」:『受過』原文是商業用語,用於承認已經收足款項,故含有『已經充分地受了』的意思。 【路六25】「你們飽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要饑餓。你們喜笑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要哀慟哭泣。」 ﹝文意註解﹞「你們飽足的人有禍了」:『飽足的人』是指以今生的事物為飽足,而不知追求來世之享受的人。 「你們喜笑的人有禍了」:『喜笑的人』是指只顧魂的享樂,而不知追求靈裏的喜樂(羅十四17)的人。 【路六26】「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因為他們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這樣。」 ﹝文意註解﹞「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說話行事若只顧討人的喜歡,而不顧討神的喜歡(加一10),雖然因此而博得眾人的讚賞,但卻失去了神的稱許。 「他們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這樣」:惡待真先知(參23節),而善待假先知,顛倒是非,這是宗教界的實況。 ﹝話中之光﹞(一)一個為神說話的人,固然不該無故惹人厭煩,但也不該因為惟恐聽的人不喜悅,而避諱不講(參徒廿27)。 (二)假先知的特點就是粉飾太平,以討好眾人(結十三8~16);凡以甜言蜜語討好於人,而隱晦神旨意的傳道人,必遭受神的懲治。 【路六27】「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 ﹝文意註解﹞「你們的仇敵要愛他」:『仇敵』是指那些敵視反對我們的人;『愛』字的原文是神聖性質的愛(agapao),表示這個愛是出自神的生命,而不是人自己所原有的天然生命。 ﹝話中之光﹞(一)一個不恨惡仇敵的人,已經非常難得,但還夠不上主的要求;主不單要我們不恨仇敵,祂還要我們「愛」仇敵。 (二)屬靈的軍火庫裏有一樣秘密的武器,就是愛的武器;愛,無敵不克,無堅不摧。但它並不是我們天然的愛,乃是神所賜的愛。 (三)愛,能化敵為友;恨,能化友為敵。 (四)仇敵不是外人,常是自己的人,是在神的家中。人若愛仇敵,就沒有仇人了。 【路六28】「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 ﹝話中之光﹞(一)一般世人的反應是以咒詛還咒詛,以凌辱還凌辱;道德高尚的人的反應是隱忍不動聲色;基督徒的反應是以祝福還咒詛(羅十二14),以禱告還凌辱。 (二)基督徒在遭受逼迫時,最有效的對策乃是禱告;禱告能叫神作工,改變環境,使我們可以平安無事的度日(提前二1~2)。 【路六29】「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裏衣也由他拿去。」 ﹝文意註解﹞「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這是指別人的無理惡待。 「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挨打而心裏面沒有怨恨,才能轉過另一邊的臉再給人打;這不是我們人的忍耐、修養所能作得到的,必須是出於神的生命才能作得到。 「有人奪你的外衣」:這是指別人無理的剝奪。 「連裏衣也由他拿去」:『裏衣』是指一個人最貼身的財物,也是一個人最起碼的享受(連窮人也要穿裏衣);當別人不公平地剝奪我們的財物時,不但不要求取回,甚至肯犧牲自己,成全別人。 ﹝靈意註解﹞『打臉』象徵羞辱。信徒應當超脫到一個地步,榮耀、羞辱、惡名、美名(林後六8),都摸不著我們。 『剝衣』象徵失去隱私。我們為著基督的緣故,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林前四9),甘心樂意喪失生活行為的隱私權。 ﹝問題改正﹞注意:主在本節的話並不是教導我們『不抵抗主義』,也不是叫我們不須要防備惡人的惡行,乃是教導我們要認識在我們裏面神的生命,遇事要讓神的生命作出反應,而不憑天然的生命行事為人。同時,本節的話是對基督徒說的,千萬不要隨便告訴不信的外邦人,以免招致不必要的羞辱,並且對人、對己均無益處(參太七6)。 ﹝話中之光﹞(一)世人爭的是誰先打人,後打人的乃是合法的自衛;但基督徒不但不先下手打人,甚至是不肯還手。 (二)人打我們「這邊的臉」,是主藉著人的手,來擴充我們的度量,叫我們長大;所以,最佳反應乃是轉過「那邊的臉」,以加增主藉人手所作的事。 (三)「這邊的臉」是主在對付我,「那邊的臉」是我站在主這一邊來對付我自己;靈命長進的途徑,乃是歡喜著『阿們』主十字架的對付。 (四)我們若看見別人的『手』竟是主所用的『工具』,就不會在挨『打』時心裏冒火、不舒服,反要歡喜快樂了。 (五)人要拿我們的外衣,是絕對沒有道理的;我們給他裏衣,也是絕對沒有道理的。基督徒是不講道理的。 (六)基督徒不是憑對錯和人講理由;講理由的基督徒,是活在頭腦(魂)裏,不是活在生命(靈)裏。 【路六30】「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 ﹝文意註解﹞「凡求你的,就給他」:這裏的意思不是要我們不分皂白的施捨,而是要我們的心能夠超脫,不受錢財的霸佔,因為財物是最能霸佔人心的(太六21)。 「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奪』是帶有暴力性的搶奪;主的意思不是要我們助長暴力行為,任人為非作歹,而是說我們不要以暴還暴,以搶還搶。 ﹝話中之光﹞(一)你的財物並不是屬於你的,是神託付你管理的。 (二)凡來向你開口求助的,要把他看成是神差來的使者,要試驗出你的存心何在。 【路六31】「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文意註解﹞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這是神國子民對待人的原則。你對待人的方法,乃是根據要人怎樣對待你,不是根據人怎樣對待你。 ﹝話中之光﹞(一)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其他的宗教也有類似教訓人『不要作』的消極哲語;但主耶穌的吩咐卻是積極的,祂要我們主動的去『如此作』。這是基督教與世上一切宗教、哲學不同之處。 (二)基督徒對人的行為,不是根據事實,乃是根據最高的原則。 (三)不是約束自己不加害於人,乃是去使人得益;不單是你不可向人掠奪,你還應當對人賜予;不單是你不可殺人,你還應當愛人。 (四)你願意得到怎樣仁慈和關心的對待,你就要以同樣的態度對待其他的人。這是愛的金科玉律。 【路六32】「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 ﹝文意註解﹞「有甚麼可酬謝的呢?」『酬謝』原文是『恩惠』,指得著神的恩待與賞賜。 「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表示世人的愛都是『有來才有往』的愛,人們都愛那愛他們的人。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的愛,應當不同於世人的愛;我們若單愛那愛我們的人,根本與世人無異,因此得不著神的賞賜。 (二)愛那愛我們的人,憑天然的生命也能作;愛那恨我們的人(參27節),必須憑神的生命才能作。 【路六33】「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是這樣行。」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的行為,應該與罪人有分別;若是我們所作的,罪人也能作,神憑甚麼酬謝我們,而不酬謝罪人呢? (二)基督徒對付別人的惡待的最佳辦法,就是以善待還惡待,也就是以善勝惡(參羅十二20~21)。 【路六34】「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 【路六35】「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祂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原文字義﹞「愛」神聖的愛(原文agapao)。 ﹝文意註解﹞「倒要愛仇敵」:我們信徒要超越天然的愛惡感情。一方面,我們固然惡要厭惡、善要親近(羅十二9),絕不可與惡人同夥(弗五7);但另一方面,我們卻要愛罪人的靈魂,存心憐憫。 「不指望償還」:意即『絲毫不當作損失』。 「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至高者』就是神;這表示愛仇敵和借貸不指望償還,乃是與神兒子的生命性情相符合的表現。 「因為祂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5);祂公平對待一切世人,並不因人的忘恩和作惡,而有所差別待遇。 ﹝話中之光﹞(一)人的愛(原文phileo)是相對的愛,受環境的支配,只能愛可愛的對方;神的愛(原文agapao)是絕對的愛,所以能夠愛不可愛的人。 (二)我們怎樣有求必應,獲得神的恩待,也當照樣恩待別人,彼此作神恩典的管道,互相流通恩典。 (三)我們憑著自己實在無法愛仇敵,也實在辦不到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但我們是神的兒子,有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所以我們能作一般人所不能作的。 (四)神將人所不該得的給人,並且多過人所想望的;我們只要讓神從我們的身上活出來,也就能將人所不該得的給人。 【路六36】「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文意註解﹞「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慈悲』意即對人滿有同情與慈憐;『你們的父』指天上的父。神並沒有將我們應受的懲罰加在我們身上,這就是祂的慈悲。照樣,別人雖然惡待我們,我們本可以去加以報復,但我們卻選擇去饒恕人、善待人。 ﹝話中之光﹞(一)「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這句話暗示我們只有憑著天父的屬天生命,才能作到像父的慈悲一樣。 (二)神既然用為父的慈悲心腸對待我們,我們也當照樣用神的心腸去對待別人。 【路六37】「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饒恕原文作釋放);」 ﹝原文字義﹞「論斷」審判,辨別,決定;「定罪」判為有罪,認定有罪;「饒恕」釋放,解開。 ﹝文意註解﹞「你們不要論斷人」:『論斷人』指挑剔別人短處,宣判人家罪狀。主在這裏的意思不是說我們不可按事實慎思明辨、分別是非(腓一9~10),而是說我們不可將個人主觀的情感、偏見等,摻進客觀的事實裏面,對別人施以惡意的評判。 「就不被論斷」:『被論斷』是『論斷人』的反面;在此處,『被神論斷』的成份多於『被人論斷』(參林前四3~4)。 ﹝話中之光﹞(一)『愛』有兩件事是不會作的──愛不「論斷人」,愛也不「定人的罪」。 (二)「論斷」意即我和我的話站在同一邊,憑我主觀的意思來說,並不憑客觀來說。論斷的人定規是沒有脫離『己』的人。 (三)神對祂兒女管教的原則乃是:你怎樣對待別人,別人也會怎樣對待你。 (四)信徒為人的原則是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信徒越是長進,就越多審斷自己,而越少審斷別人。 (五)在恩典時代中,我們所要的不是律法的審判,而是生命的供應;我們見證基督,不是藉著外面行為的改正,乃是藉著裏面生命的流露。 (六)信徒若捨本逐末,不追求靈命的長進,而追求屬靈知識的增加,那些屬靈知識就會叫他成為審判官,用所得的知識去定罪別人。 (七)喜歡論斷別人的人,乃是活在律法原則之下,沒有活在生命的實際裏。我們越活在生命的實際裏,我們就越脫離審判的靈。 (八)我們若要不論斷別人,便須活在主的光中;惟有裏面滿了亮光的人,才能夠不論斷別人。 (九)一般人所以會批評論斷別人,是因為不認識自己的敗壞;越認識自己的人,就越不敢隨便論斷別人,對人也越寬大。 (十)那不憐憫人的,也必受無憐憫的審判(雅二13)。 (十一)信徒不要隨便批評別人,定別人的定罪;你對人的態度如何,關係到神對你的態度如何。 (十二)我們的存心縱然是為著神,但我們的行為配不上神,所以仍需求神的饒恕,才能坦然無懼的來到神面前禱告(來四16)。 (十三)我們若要蒙神饒恕我們的過犯,必須先能饒恕別人的過犯;也惟有能饒恕人的,才配為神禱告。 【路六38】「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裏;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背景註解﹞「倒在你們懷裏」:古時猶太人所穿外衣,非常寬大,在腰帶上方留有一摺,可成為一個大口袋(兜),用來盛裝相當容量的麥子(參得三15)。 ﹝文意註解﹞「用十足的升斗」:表示神所給我們的,絕不會少於我們所給人的;神絕不虧待我們。 「連搖帶按」:表示內容紮實,絕沒有空隙;神所給我們的,都是實實在在的。 「上尖下流的」:表示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參弗三20)。 「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量器』原是指量取食物的器具(如斗等),這裏轉用來指彼此對待的程度。 「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指神的回報,是照我們如何對待別人。 ﹝話中之光﹞(一)「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這乃是我們蒙受神恩典的原則:我們必須先待人以恩,才能指望神恩待我們。 (二)神的兒女若是在物質上或屬靈上貧窮缺乏,必定是因為我們沒有按照神所定的律──不肯先給別人。 (三)信徒得豐富的秘訣乃是「給人」。要豐富,就得給;要貧窮,就可保留。自私的人,定規是貧窮的人。 (四)世人理財的原則是『量入為出』,基督徒理財的原則是『量出為入』;信徒的收入若是有問題,必定是由於支出出了問題。 (五)我們的神是寬廣的神,祂絕不小氣;祂所給我們的回報,總是遠遠超過我們所付出給別人的。 (六)「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多給的多得,少給的少得,這是無可更改的原則。當一個人用大的量器量給人時,必得著大量的回報。 【路六39】「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瞎子豈能領瞎子,兩個人不是都要掉在坑裏麼?」 ﹝文意註解﹞「瞎子豈能領瞎子」:前一個『瞎子』指法利賽人和文士;後一個『瞎子』指無知的百姓(參羅二19)。他們都是被這世界的神蒙蔽了心眼,所以看不見榮耀福音的光(參林後四3~4)。 「兩個人不是都要掉在坑裏麼?」甚麼樣的老師出甚麼樣的學生,跟隨錯誤的老師,在屬靈的道路上必然沒有前途。 ﹝話中之光﹞(一)凡分不清甚麼是屬人的,甚麼是屬神的,就是屬靈的「瞎子」。 (二)「瞎子領瞎子」:不學無術的人,最喜歡作別人的教師;不明白神旨意的人,最喜歡向人傳講神的旨意。 (三)沒有啟示的人,作沒有啟示的工,結果帶領人的和受帶領的,都要陷入絕境,無路可走(「掉在坑裏」)。 【路六40】「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凡學成了的不過和先生一樣。」 ﹝文意註解﹞「學生不能高過先生」:有兩種解釋: 1.若按39節,『先生』是指帶領人的瞎子,『學生』是指被帶領的瞎子。故本節是說一個信徒若隨從了錯誤的教導,就不能指望他將來的成就會有多麼高明。 2.若對照其他的福音書,『先生』是指主耶穌,『學生』是指我們信徒;並且含有『連先生都會受人毀謗和逼迫,更何況他的學生呢』的意思(參太十24~25)。故本節是說我們作主的門徒,被人毀謗和迫害的程度,絕不會超過主所受的毀謗和迫害。 ﹝話中之光﹞(一)我們是主的學生,理當凡事跟祂學習,尋求祂的引導。 (二)主的腳蹤乃是事奉主者追隨的榜樣;事奉主的人必須走十字架的道路,這是注定不可避免的。 (三)一個基督徒無論怎樣受苦,最多也不過和主一樣。這給我們安慰,主知道我們在地上的遭遇。 (四)人既辱罵、褻瀆我們的主,我們就不能盼望人對我們有好的待遇。當我們每次被人誤會、逼迫、輕看時,我們要想到人如何待我們的主。 (五)我們的主在地上所得著的是十字架,我們卻想得到屬世的榮耀;這是不可以的!我們不能盼望我們和主有不同的命運、不同的前途。任何尋求屬世榮耀的人,都不是主的好門徒。 (六)如果這個世界對待我們,跟他們對待我們的主不一樣,就恐怕是因為我們有了毛病,我們跟主的關係出了問題。 【路六41】「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原文字義﹞「刺」從木材上剝離的細小屑片;「梁木」粗大的木料。 ﹝文意註解﹞「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刺』原指從木頭上剝落的小片,轉用來指較細微的小過錯。 「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梁木』原指房屋建築上所用的樑木,轉用來指較明顯的大過錯。 『刺』只會叫人覺得傷痛,『梁木』卻會壓死人。 37節是說論斷人的後果,本節是說論斷人的不合式。一般論斷人者,往往只看見別人的小弱點,卻看不見自己更大的過失。 ﹝話中之光﹞(一)看不見自己身上缺失的人,就沒有資格批評別人身上的缺失。 (二)每逢我們挑剔別人的過錯時,必須想到自己可能有更大的過錯。 (三)越是污穢的人,越容易從別人的身上看出污穢來;越是聖潔的人,越不容易找出別人的錯。 (四)我們對過失大小的看法常不準確;自義的人常會輕重倒置(太十八9~14)。那些越多犯過錯的人,反而越會對別人吹毛求疵。 (五)我們與人相交來往,最重大的毛病就是缺乏愛心。凡喜歡批評別人的人,正表現出他裏面缺少了那個最需要的愛心。 (六)我們裏面若有更多的愛,就不會急於批評別人所有而自己所沒有的東西,並且在我們判斷別人時,會更有憐憫和恩慈。 【路六42】「你不見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文意註解﹞「你不見自己眼中有梁木」:『梁木』不單指自己的嚴重錯誤,也指對別人懷有成見,以致遮蔽了眼光,看不清事實真相。 「怎能對你弟兄說」:表示他根本不可能有公正的論斷。 ﹝話中之光﹞(一)信徒在評判別人之前,應先查看自己。 (二)越認識自己的人,越不敢隨便定罪別人。 (三)屬靈的看見乃是先對付自己。 (四)我們先去掉愛好批評的惡慾,拋棄那種不敬虔的挑剔惡習,然後才能看清楚事實真相。 (五)我們以甚麼樣的標準來看待別人,別人也以甚麼樣的標準加倍看待我們。 (六)我們的眼睛所要看得清楚的,不是別人眼中的「刺」,而是如何「去掉」刺。要去掉別人眼中的刺,要緊的不是把那刺看得真切,而是使我們自己在別人的眼中顯得可愛,自然而然就會把那根刺化除了。 (七)自己先受主的對付,然後才能對付別人;我們對人真實的幫助,乃是根據我們親身的經歷。十字架的功課,總是先從自己身上開始的。 【路六43】「因為沒有好樹結壞果子;也沒有壞樹結好果子。」 ﹝文意註解﹞本節是神對兩種不同生命的判定──各從其類(創一11)。神聖生命(「好樹」)和天然生命(「壞樹」)所結的果子截然不同(加五19~23);甚麼樣的生命,就結出甚麼樣的果子(羅六21~22;七4~5)。我們若憑神的生命(「好樹」)而生活工作,自然會流露出屬靈的「好果子」;否則,人在我們身上所能看見的,必然是敗壞的肉體(「壞樹」)所產生的「壞果子」。 也有的解經家認為,『樹』是指教訓,『好樹』就是正確的教訓,『壞樹』則指假先知的教訓。教訓的正確與否,能影響聽的人產生出對或錯的性格(果子)。 ﹝話中之光﹞(一)甚麼樣的生命,就有甚麼樣的工作表現和成果。 (二)追求屬靈的事,須慎選帶領的人;我們若跟錯了帶領的人,跟隨了假先知,將來必受虧損。 (三)我們的問題不在於外面所作的是好事或壞事,問題乃在於我們憑哪一種生命去作。我們若是憑著基督的生命去作,就結出好果子來;我們若是憑著自己天然的生命去作,即使是作好事,也必結出壞果子來。 (四)外面的現象雖然可以假冒,但是生命卻是假冒不來的。神聖的生命必然會領人注意神自己,愛慕天上的事物;天然的生命則叫人注意人自己,並顧念地上的事物。 【路六44】「凡樹木看果子,就可以認出它來。人不是從荊棘上摘無花果,也不是從蒺藜裏摘葡萄。」 ﹝文意註解﹞「凡樹木看果子,就可以認出它來」:『果子』是指人憑著本性所產生的肉體行為。我們認人,不能單憑人的外貌和言語(約七24),而須察驗他們在人背後的生活為人和事奉工作的果子。 ﹝靈意註解﹞「人不是從荊棘上摘無花果,也不是從蒺藜裏摘葡萄」:『荊棘』和『蒺蔾』是人墮落後,地受神咒詛而長出來的東西(創三18),所以它們象徵人的天然肉體。『無花果』和『葡萄』是迦南地的代表產物(哈三17),它們象徵屬靈生命各方面的表顯。所以本節的靈意是說,在我們的天然肉體上,是不可能長出屬靈生命的果子的。 ﹝話中之光﹞(一)「果子」是內在生命的流露,故憑果子可認出其生命的本質。屬靈的事看外表是不可靠的,看後果才最準確。 (二)主的話給我們看見,本節的果子,是出於上節的教訓(先知)的;只有對的教訓,才能產生對的果子。 【路六45】「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裏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 ﹝文意註解﹞兩個『存』字在原文有如銀行保險箱的收存法。言語表露一個人的存心(言為心聲);我們的心若接納收存甚麼意念,口裏就會將它發表出來。 ﹝話中之光﹞(一)求主鑒察我們心裏的意念,好叫我們口中的言語,能蒙主悅納(參詩十九14)。 (二)我們若要對付口,就得先對付心(箴廿五28)。 (三)聽一個人的言語如何,就能知道他這個人是如何,因為言語最能表明一個人的心。 (四)人一生的果效,都是由心發出(箴四23);故須先對付裏面的存心,外面才會有正常的、成熟的表現及生活。 【路六46】「你們為甚麼稱呼我“主阿,主阿”,卻不遵我的話行呢?」 ﹝文意註解﹞「你們為甚麼稱呼我“主阿,主阿”」:主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祂是看內心(撒上十六7);主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啟二23)。祂知道有許多人只用嘴唇尊敬祂,心卻遠離祂(太十五8)。像這般有口無心的人,當然不能有分於天國。 「卻不遵我的話行呢?」一個不遵行主的話、卻隨己意而行的人,他乃是一個不服神權柄的人。 ﹝話中之光﹞(一)跟隨主不能光在口頭上(「主阿,主阿」),須有實際行動(「遵我的話行」)方可。 (二)許多信徒常常在嘴裏說『感謝主』和『讚美主』,卻在實際的生活中,事事以自己的心意為出發點,而漠視主的話。 (三)除非遵行祂的話,否則主必棄絕人一切的事工。 【路六47】「凡到我這裏來,聽見我的話就去行的,我要告訴你們他像甚麼人;」 ﹝文意註解﹞「聽見我的話就去行的」:主的話是神國子民生活和工作的磐石和根基。我們聽了主的話就去遵行,就是把我們的一生建造在主話的根基上。 ﹝話中之光﹞(一)基督教的道理教訓,不是為著讓人說說聽聽的(徒十七20~21),乃是為要讓聽見的人付諸實行的。 (二)人明白,有智識固好;遵行實行更要緊。這才是真智識,真明白,也才是蒙福之道。 【路六48】「他像一個人蓋房子,深深的挖地,把根基安在磐石上;到發大水的時候,水沖那房子,房子總不能搖動;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有古卷作因為蓋造得好)。」 ﹝靈意註解﹞「深深的挖地」:就是挖去表層的沙土;人是用塵土造的(創二7),所以『沙土』豫表人天然的喜好、意見和辦法。 「把根基安在磐石上」:『磐石』豫表主在祂的話中所啟示的旨意。 ﹝話中之光﹞(一)神的話如同磐石,永遠安定在天(詩一百十九89);我們必須以神的話為根基,才能有堅固的建造。 (二)教會(「房子」)必須建造在「磐石上」(太十六18);惟有基督自己才是建造教會的根基(林前三11)。 (三)神國子民的生活和工作,若是以主的話為根基,就能經得起從各方面來的環境考驗,而不至於遭受患難和逼迫就跌倒了(太十三21)。 (四)今天我們若按主的原則行在地上,就任何試煉都不能勝過我們;到那日,審判的試煉也不能勝過我們。 (五)信徒的為人若是建造在主話的根基上,其品格必定能經得起風吹雨打(「水沖」)。 (六)藉著十字架深入的工作,挖去所有屬地的成分──「深深的挖地」,並以基督為惟一的根基──「把根基安放在磐石上」,才能有穩固的建造,經得起任何的打擊和考驗──「水沖那房子,房子總不能搖動」。 【路六49】「惟有聽見不去行的,就像一個人在土地上蓋房子,沒有根基;水一沖,隨即倒塌了,並且那房子壞的很大。』」 ﹝背景註解﹞猶太地通常是夏日乾旱,冬天則大雨大水,人們蓋造房子多是在夏天;但只有無知的人,才會忘記了冬天的大雨大水,而把房子蓋在沙土上。 ﹝文意註解﹞我們若是聽道而不行道(雅一23),就是一個隨心所欲、任意而行的人。我們的生活和工作若是以人意為根基,就經不起各種環境的考驗,是要倒塌受虧損的,並且所受的虧損必定很大。不只在今世要受虧損,在來世還要受虧損(林前三15)。 ﹝話中之光﹞(一)按人的眼光看,聰明或愚拙是依人作事的本領而分;但從神的眼光看,聰明或愚拙則在於人對主話的反應如何而分。 (二)若是我們把生活建立在主之外任何事物上面,即使是最好的事物,例如神的律法、人的美德,也都是建立在沙土上,都經不起試驗。 (三)聽道而不行道,其後果相當嚴重(「壞的很大」)。 (四)我們的人生,若是以主之外的辦法和意見為根基,是經不起試驗的,並且將來所受的虧損必定很大。 (五)我們若逃避十字架的挖掘,而以屬地的事物為根基來建造──「在土地上蓋房子」,必受不住任何沖擊,而遭致不堪設想的慘局──「倒塌了,...壞得很大」。 叁、靈訓要義 【人子救主是安息日的實際】 一、主的門徒在安息日掐麥穗吃(1節)──人飽足了才有真安息 二、法利賽人在安息日不可作事(2節)──人若沒有主,道理規條就成了人的束縛 三、跟從大衛的人可以吃陳設餅(3~4節)──跟從主就不受道理規條的束縛 四、人子是安息日的主(5節)──主是在道理規條之上 五、安息日在會堂裏有人右手枯乾了(6節)──注重道理規條的宗教因缺乏生命的供應而沒有安息 六、法利賽人窺探耶穌治病不治病(7節)──宗教人士只顧道理規條而不顧人有沒有安息 七、主問他們在安息日可否行善救命(8~9節)──主看重人的需要過於道理規條 八、主醫治枯乾了手的人(10節)──主給人帶來真安息 【從使徒名字的原文字義看屬靈的教訓(14~16節)】 一、作主的工人,必須『聽從』(「西門」字義)主話,擺上自己作主建造的材料──『石頭』(「彼得」字義,參彼前二5) 二、我們必須『剛強』(「安得烈」字義)作主工 三、主的工人乃是一個能夠『抓住』(「雅各」字義)『神的恩賜』(「約翰」字義)的人 四、巴多羅買又名拿但業;主的工人應當『深深地愛』(「腓力」字義)『神的禮物』(『拿但業』字義) 五、主的工人既從主得著了『神的恩賜』(「馬太」字義),就當好好『抓住』(「雅各」字義)而運用它(參太廿五14~21),才能使它『轉換』(「亞勒腓」字義)成『加倍的』(「多馬」字義)的恩典 六、要緊的是必須從心裏『熱切地聽從』(「奮銳黨的西門」字義)主 七、『敬拜』(「猶大」字義)的行為是表面的,光是外表裝作主的工人,仍有出賣主的可能 【基督徒的福與禍】 一、靈裏貧窮的人有福(20節)──今生富足的人有禍(24節) 二、心靈饑餓的人有福(21節上)──魂裏飽足的人有禍(25節上) 三、為屬靈光景哀哭的人有福(21節 下)──為屬世光景喜笑的人有禍(25節下) 四、為主被人棄絕的人有福(22~23節)──被所有的人都說好的人有禍(26節) 【基督徒待人的原則】 一、愛仇敵(27,32,35節) 二、善待那惡待的人(27,33,35節) 三、為人祝福並禱告(28節) 四、忍受羞辱(29節) 五、有求就給,借給人不指望償還(30,34~35節) 六、不以暴還暴(30節下) 七、願意人怎樣待我們,也要怎樣待人(31節) 八、作神的兒子,像父神一樣慈悲(35~36節) 九、不論斷人,不定人的罪,倒要饒恕人(37節) 十、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38節) 十一、不要作多人的師傅(39~40節) 十二、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才能去掉別人眼中的刺(41~42節) 【如何作至高者的兒子】 一、要以神的愛來愛仇敵(27,35節) 二、要像神一樣善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27~35節) 三、要像神一樣慈悲(36節) 四、要像神一樣寬廣地給人(38節) 五、要向主學習(39~40節) 六、要先對付自己,才能幫助別人(41~42節) 七、要憑神的生命而活,結出神生命的果子(43~45節) 八、要遵行主的話,把根基立在磐石上(46~49節) 【基督徒行事的準則】 一、要憑著屬靈的生命而行,不要憑著天然生命而行(43~44節) 二、要對付裏面的存心,自然會有外面正常的表現(45節) 三、不要只用嘴唇尊敬主,卻不遵行主的話(46節) 四、遵行主的話,是把房子的根基安放在磐石上(47~48節) 五、聽見主話而不行的,房子沒有根基,必要倒塌(49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路加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路加福音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