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十六章拾穗 【可十六1】耶穌復活後顯現的過程,請參書前<參考資料>。──《啟導本聖經註釋》 要去膏耶穌的身體: 巴勒斯坦地區白天氣溫很高,屍體腐爛得很快。她們似乎不是為了防止屍體腐爛,是為了除去屍體腐爛的味道,以表達對耶穌的真摯的愛。猶太律法規定觸摸屍體不潔淨(利21:11;民1九13),她們的行為超越了猶太禮儀法。
──《聖經精讀本》 【可十六1∼2】這是星期天一大早的事,在太陽還沒有完全出來以前(2節)。安息日以及其令人束手無策的焦慮都已經過去了;現在婦女們終於可以做點事了,縱使只是為屍首塗抹已經買好了的香膏(1節)。──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六1~8】主日清晨到墳墓的婦女從天使那裡得知耶穌復活的消息。四福音書均記錄這件事(太2八1-10;路24:1-12;約20:1-10),參看馬太和路加平行經文。 ──《聖經精讀本》 【可十六1~6,9主耶穌是在什麼時候復活的呢?是在安息日已過的半夜?抑在現在禮拜日的清晨?】 中文聖經和英文聖經在翻譯上都帶著“非猶太人的日子觀念”去從事的。首先我們要明白猶太人對於日子是這樣計算的,即從日落(約下午六時)到第二天的日落為一日,比方“安息日”是在下午六時左右完畢,六時後便已進入“安息日”第二天了。但英文與中文翻譯聖經的先進們早已在習慣的傳統中認為主那穌是在早晨復活的,所以在翻譯上也就帶了有色的眼鏡,把原文的意義更改,或加上一個字表示是在清晨復活。茲把四福音及復活的原文列出,以作研究。 ①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節眾安息日的盡頭,眾安息日的第一(即開始)天亮的時候(指晚間點燈的時候,不是清晨天亮的時候)。 ②馬可福音十六章1一2節安息日過去了……眾安息日的第一,很早的時候(不是清晨),9節同。 ③路加福音二十四章1節眾安息日的第一,很深的時候(指夜深而非黎明),22節同。 ④約翰福音二十章1節眾安息日的第一,早黑的時候(即開始黑的時候,不是清晨天還黑的時候)。 仔細研究,主那穌一過了安息日,即準備復活,不必在墳墓中再睡十二小時,到太陽出來前後才復活。 還有,看守墳墓的羅馬兵回報祭司之後,祭司也教唆他們如何(太二十八章13節),他復活是在夜間,不是在清晨。 對於主那穌復活是在安息日過了之後的晚上,可能是在太陽下山後到半夜子時,而不必等到天亮之前。 不過,我仍保留研究的態度,需要更多的資料,來證明這一條難題的解答。――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可十六1~20】耶穌復活向門徒顯現(1-18節)、升天(19-20節)。耶穌若沒有復活和升天,他的死雖然高尚,卻如猶太人的嘲弄只不過是悲劇。耶穌的復活勝過了死亡的權勢,以此證明他真是神的兒子,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因耶穌死亡而絕望的門徒從他的復活升天得到
能力,以火一般的熱情見證耶穌,向世界各地打開傳揚福音的大門。我們今日蒙召作主門徒,也應當成為耶穌基督的忠心的見證人(路24:48;彼前5:12)。 ──《聖經精讀本》 【可十六3】「彼此說:“誰給我們把石頭從墓門滾開呢?” 」 約瑟所安放的那塊石頭(十五46),已經從滑槽輥到定位,顯然是要防止像她們這種不速之客進入,所以這些婦女們的憂慮是有道理的。祭司們可能害怕耶穌的屍首會被門徒偷走(太二十七64),但約瑟也同樣害怕那些猖獗的盜墓者,古時候有許多的墳墓咒文就是針對這些人而寫的。有無數的墳墓都被別人重新使用,在把最初安葬在裡面的屍首或骸骨拋棄之後,第二度“霸佔”埋葬。但是,當她們承認自己完全無助時,就已踏出了必要的第一步;神必作工,而且,也確實已經作工了。對於施維策而言,婦女們的問題描繪出“人的”方法,我們人類的整個窘境就在這短短幾個字裡面撮述出來。──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六4】「那石頭原來很大,她們抬頭一看,卻見石頭已經滾開了。」 她們若是知道主復活的話,她們一切的憂心與掛慮全都變成杞人憂天;她們自己永遠無法做到的事,神已經為她們做了,因為那石頭(很大)已經輥開。馬可並未提到地震與天使的降臨,根據馬太福音二十八2,是天使把石頭輥開的;它只是照常單單記載故事所需要的事實。這當然不代表他不知道這些事,事實上,他提及那位“穿著白袍”的少年人,就說明他反倒是知道的(5節),因為天使在馬可的故事中已經扮演過重要的角色(一13)。──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六5】「她們進了墳墓,看見一個少年人坐在右邊,穿著白袍,就甚驚恐。」 馬可並未直接說那少年人就是天使,然而從後續的記載明顯可知他超然的特性。我們通稱為“天使”之屬靈實體的領域,在聖經中是以不同的形式向人類顯現。有時候,他們以非人的活物顯現(結一5∼14);另一些時候,卻是以抽象的數學形式顯現(結一16)。但最常見的顯現方式卻是身為屬天的物體,取了人的形狀(至少是暫時的)。年輕與發光的白袍,可能是象徵屬天的完全與榮耀(參九3,耶穌在變像山上,衣服也改變了)。這雖然是遷就了人類視覺與理解力的權宜之計,婦女們在這些純靈物之前仍然大為震驚,正如新約聖經記載中其它人常有的反應一樣(路一12,一29,二9)。──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六6】「那少年人對她們說:“不要驚恐,你們尋找那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他已經復活了,不在這裡。請看安放他的地方。」 馬可在此所用的是普通的字眼neanislcos(少年人),而不是特殊用字angelos(“天使”或“屬天的使者”),可能只是暗示:除了他所激起的敬畏之情以外,這位天來訪客的外貌並未令人留下特別深刻的印象。天使只向信心的眼睛顯現,因為不信的人不看他們;而且,照實詮釋天使們,也是信心的眼睛。無論甚麼時候,當神有所行動時,如果我們想要看出所發現的事乃是神的行動,永遠有足夠的隱晦不明之處,需要有信心的解釋才能看明。在其它方法都無法明白時,最後的辦法就是基督徒的信心,這信心可以明白每一件事都是神的作為,祂永遠是全愛、全聖與全能的神。所以,倘若沒有信心之鑰這個解釋的憑藉,即使是復活的消息也是隱晦不明的。但信心並非主觀的自欺,因為它並不創造它所解釋的事實。只有神才能創造事實或事件,在此就是耶穌復活的事件。信心本身乃是接受神的行動,把握住真實的事物,即使是目前尚未看見的(來十一1)。──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少年人”一定是把墓門大石滾開的天使(太二十八2)。──《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十六7】《馬可》特別提到要將耶穌復活的消息告訴彼得,因為兩天前彼得曾因不認主而跌倒,此時一定陷在極大的痛苦和沮喪中。主復活後立刻給他安慰和鼓勵(比較太二十六75)。──《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十六7∼8】如果婦女們充分相信這信息,我們可以料想得到,她們將會立刻勇敢無畏地作見證。但是,事實上,婦女們只是曾經與一個天使有短暫的會面,到目前為止,她們尚未遇見主自己。那些曾經親自面對面遇見過復活主的人,就“不能不說”他們所聽見所看見的(徒四20),正如我們從其它福音書中可以看見的,但即使是目擊證人可信的見證,也未必能引導聽見的人相信。 從馬可福音中也不能明顯看見使這些可以為復活作見證的人閉口不言的只是出於不信。她們當然害怕,但她們也驚奇(8節),而且ekstasis除驚奇之外可能也會有喜樂之意;與其說是害怕,不如說是敬畏充滿她們(Lightfoot)。這個消息太重大、太奇妙了,不是一時之間可以領略的,而且可能只是因為馬可福音突然在第8節中斷,才使我們無法聽見她們接著向十一個使徒報告的事,一如其它福音書中所記。──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六9】「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復活了,就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耶穌從她身上曾趕出七個鬼。」 基督這次的復活顯現,顯然不是天使在墓園中向馬利亞與另一位馬利亞的顯現,如前面第5節所提過的(約二十1)。這或許是指著約翰福音二十16說的:馬利亞二度探視墳墓,那時才遇見了主自己。路加大概是此處的另一個資料來源,也提及與抹大拉的馬利亞有關的“七個鬼”(路八2),這可能是個象徵的數字,指完全被邪惡的權勢所掌握。有些人認為這位馬利亞就是在法利賽人西門家裡膏主的腳的那位無名女人(路七38),因為她在該處被形容為一個“罪人”;無論如何,此處要表達的是:馬利亞得到的赦免多,所以“她的愛多”(路七47)。──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六9~11】馬可和約翰(約20:11-18)均記載了復活的耶穌首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的事件,參看約翰的平行經文。
──《聖經精讀本》 【可十六9∼20】有些新約的抄本沒有這十二節。但《馬可》不可能寫到第8節便突然中斷,一定有個結語已經散佚。不過主基督復活所帶給世人的和平佳音(約二十19-21),聖靈的同工(約二十22),新子民的團契與教會的建立(徒一12∼14),以及往普天下去把佳音遍傳(太二十八16∼20),都已包含在十六7的一句話中:“在那裡你們要見他”。主基督一直在工作(十六20;參徒九章;來七25;啟二∼三章)。──《啟導本聖經註釋》 9-20節有“[ ]”標記,因為“西乃山抄本”和“梵蒂岡抄本”等抄本沒有這部分。有學者主張,馬可福音到8節就結束了,9-20節是後添的<緒論,符類福音資料說>。不過,9-20節內容沒有神學錯誤,反而補充了福音書的內容。──《聖經精讀本》 【可十六10∼11】雖然其它的婦女們因著害怕,甚麼也不告訴人(8節),抹大拉的馬利亞此時卻把這個好消息傳揚出去。但是,甚至在她如此說時,門徒們都還拒絕相信(11節),雖然他們極其憂傷(10節)。儘管這樣的見證正是他們問題的答案,門徒們卻拒絕接受,再沒有比這更為可悲的了。門徒們的不信,是馬可福音中持續的主題,即使是在耶穌復活之後,他們還是一樣,證明作者對他們的描繪是真實的。──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六12∼13】這些門徒當中那兩個人,在往以馬忤斯路上遇見那陌生人時,最初並不知道祂就是復活的基督(路二十四16),也就不足為奇了,那似乎就是此處變了形像所說明的故事;在耶穌復活之後向門徒顯現期間,通常立刻會被他們認出。當他們回到耶路撒冷,告訴其它門徒說他們遇見了主,卻發現自己的見證不被他們相信,而他們自己起初也不相信婦女們的見證,可謂因果相循。──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路加詳細記載兩個門徒去以馬忤斯的路上遇見耶穌的事件,參看路24:13-35。 ──《聖經精讀本》 【可十六14】「後來,十一個門徒坐席的時候,耶穌向他們顯現,責備他們不信,心裡剛硬,因為他們不信那些在他復活以後看見他的人。」 這一定是指基督向全體門徒顯現說的,依時間順序記載在約翰福音二十19下半節。門徒們在他們的憂愁、頑梗中,彷佛已經真的寧可不信、沮喪,也不願接受神所給他們這喜樂的復活事實。不信與剛硬的心,是過去一直纏繞著門徒的罪(九19),而且再沒有比他們這樣拒絕相信復活更明顯的了。馬可從頭到尾,對門徒們所作的描繪都是一致的,這是非常引人注目的。然而,按照神的定律,這兩宗罪也將是使徒們向別人傳講福音時所遭遇的兩個最大的障礙。若要明白在基督以外那些人的瞎眼與剛愎,他們只需檢視自己的內心,就能明白,並且謙卑下來。──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十二門徒中的加略人猶大此時已自縊身亡(太二十七5;徒一18)。──《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十六14~18】耶穌升天之前交付門徒大使命(太2八16-20;路24:44-49),與馬太和路加的差異參看平行經文。
──《聖經精讀本》 【可十六15∼16】這是“大使命”的一個形式,根據馬可福音二十八16∼20,是在加利利的一座山上頒佈的,基督早期的許多教導都是在那裡進行的。這次的顯現實現了祂所說要在門徒以先往加利利去的意圖(7節)。直到門徒們親自遇見了復活的主,並且真正相信祂的復活以前,他們並沒有福音可傳,所以當然也只有現在才能領受大使命。事實上,耶穌在地上的事工,離福音的使命普及化尚遠,雖然祂醫病與教訓的工作傳佈甚廣,其範圍卻刻意局限在以色列人身上,祂對外邦人的事工也不是出於刻意的尋求(七27)。在馬可的這卷“外邦人”福音中,雖然並未記載耶穌曾經禁止祂的門徒向外邦人傳福音(太十5)──這是極其自然的──卻同樣也沒有記載祂在地上服事期間曾經命令他們要把福音“傳給萬民”。由於馬可對外邦人有極強烈的關切,這乃是一個引人注目的事實,證實其它福音書的描繪屬實。如果確是如此,那麼在基督的十架與復活之後,傳福音的範圍就發生了極引人注目的擴展,雖然充分的果效還必須等到五旬節之後才能見到。──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六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神在與人類交往時常見的情形一樣,使人稱義的總是信心,使人受定罪的也總是不信,而從此以後,基督徒的信心將要以受洗來表徵並證明。馬可福音他處並沒有提及信徒的洗禮,不過約翰福音四1∼2記載耶穌的事工有提及。在長結尾的這個命令中,也沒有詳細說明受洗的方式或應該照甚麼規矩。這可能是因為這兩件事不是極為重要,或是因為在寫作當時,大家對這兩件事極為熟悉,因此覺得無須在此詳述。──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得救……定罪: 本章重要主題之一,指出信心的重要性和不信的罪性。信心和受洗是密不可分的,被看成一個行為,信心必定伴隨外在的行為——受洗<徒1九3,關於水洗禮>。
──《聖經精讀本》 【可十六17何謂新方言?信的人都要說方言麼?】 答:當耶穌復活以後,曾想十一門徒顯現時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好了。」(可十六15,17)這裡主所提到的「新方言」,從前後文的語意看來,乃是指向普天下人所要說的別國的話,是為傳福音的需要而賜的,為人人所能聽得懂的方言(林前十三1),正如五旬節時代門徒所說的方言一樣(徒二4-8),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林前十四22,23),可見方言乃是神所賜給信的人一種超然的恩賜,這一段經文說到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喝毒物必不受害,手按病人就好了等無樣事情,應許給信的人都必需具有這些恩賜,乃是因著信靠主的恩典,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大小,按照各人所得的恩賜而有所不同的領受。恩賜原有分別,利潤有人會說預言,有人會醫病趕鬼,行出異能,有人會說方言(羅十二3,6,林前十二9,10),保羅說:「豈都是先知麼……豈都是行異能的麼,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麼,豈都是說方言的麼……」(林前十二4,29,30),由此可知方言不是信徒都要說的,現今有一般靈恩派的人,還要要求每個信徒都要說人所聽不懂的方言(林前十四2,9),既不能造就別人,亦不能造就自己,乃為一種極大的錯誤(參二二四題)。——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可十六17∼18】這裡又有一個屬靈生活的重要法律;神跡乃是賜給那些相信之人的,主要的並不是為了要叫人相信。這乃是法利賽人與耶穌之間永無止境的爭論:法利賽人一再反復要求神跡,而耶穌同樣斬釘截鐵地聲明不會把神跡賜給不信的人(八11∼12)。附帶一提的是,這裡所用的“神跡”一字,馬可從未用來指耶穌所行的神跡,雖然約翰確是如此用的(Anderson);這也可能顯示出其年代較晚,當然也說明這段長結尾的作者可能不是馬可。──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些神跡是給所有信主之人的應許。“信的人”不僅指十二使徒,也包括後來相信耶穌的所有聖徒。這些神跡可定義為神賜給聖徒的權柄和護理,奉我的名: 顯明聖徒能力的源泉只有來自耶穌基督(6:38-39;約十四13-14)。 ──《聖經精讀本》 【可十六18】拿蛇……不受害: 使徒保羅曾親身經歷(徒2八3-5),但應該理解為神對聖徒全備保守的隱喻。
──《聖經精讀本》 【可十六19】「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 這節經文顯然是描述升天(路二十四50∼51),語彙取自舊約聖經,雖然很難精確的說是哪一處。本節似乎結合了列王紀下二11(以利亞的升天)與詩篇一一○1(彌賽亞詩篇)。早期基督徒解釋主的升天清楚易見;這是得勝凱歸的升天,隨後是“登上寶座”,等候神最後為祂的基督作證。詩一一○是重要的彌賽亞詩篇,應許要將麥基洗德的祭司職分賜給主;當主耶穌向文士們問到有關大衛的兒子,同時也是大衛的主這個“難題”時,祂所引用的也正是這篇詩篇(十二37)。──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被接到天上: 儘管本卷未提,耶穌升天是在復活40天后(徒1:3)。“伯大尼的對面”(路24:50)、“有一座山,名叫橄欖山”(徒1:12),可看出耶穌升天的地點是耶路撒冷和伯大尼的岔口橄欖山腳。耶穌升天時,有雲彩擁著他,並且有兩個天使護衛(徒1:9-10),這榮耀與出生時在客棧沒有地方只得降生在馬槽裡的情形(路2:7)形成鮮明對比。耶穌的升天表明:①耶穌取了人的樣子,卑微到被釘十字架而死,又重新恢復作為神兒子的榮耀。②在最後的日子,他也同樣榮耀地再來,作人類的統治者和審判者。 ──《聖經精讀本》 【可十六19~20】馬可和路加同樣記載了耶穌的升天(路24:50-53;徒1:9-11),這是僅次於耶穌復活的榮耀的事件。 ──《聖經精讀本》 【可十六20】「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跡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阿們」 這是平靜的結尾經文,一如路加福音二十四53;但路加是以門徒們在聖殿裡敬拜作結束,而馬可福音的長結尾卻說明教會向四方擴展。其原因可能是路加的福音只是他的教會歷史的上卷,其後續的發展將會記載在使徒行傳中。但在此卻不是這樣,作者以這單單一節經文就涵蓋了整卷使徒行傳;而最後這節經文的寫作風格非常接近使徒行傳,可能並非偶然。教會不可能走回頭路,必須與主一起向前進。這位無名的作者在此道出了真理,即使他不是馬可,也配得過成為這卷最早福音書作者的後繼者,因為他與馬可有完全相同的目標與關注。最後,神跡並不構成信息,而只是證實信息;就此我們也要附和本卷的結尾說:阿們。──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到處宣傳……同工: 顯明耶穌復活所具有的另一種意義。雖未詳細說明,分明是指五旬節聖靈降臨之後耶穌的門徒放膽傳揚福音、施行許多神跡奇事(徒2:1-3;3:10)。 ──《聖經精讀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