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十九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人生各種問題與正確的答案】 一、身體和心靈的病痛問題──跟隨主,能得醫治(1~2節) 二、休妻問題──不可破壞神的合一(3~9節) 三、守獨身問題──賜給誰,誰才能領受(10~12節) 四、小孩是否配得祝福問題──在天國的,正是像小孩子的人(13~15節) 五、行善得永生問題──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16~26節) 六、將來得賞賜的問題──根據今日撇下的程度(27~30節) 貳、靈訓要義 【我們生活為人與國度的關係】 一、生活為人與進天國的關係: 1.必須勝過疾病的難處(1~2節) 2.必須勝過情慾的難處(3~12節) 3.必須勝過驕傲的難處(13~15節) 4.必須勝過貪財的難處(16~26節) 二、生活為人與得國度獎賞的關係: 1.須為主撇下,才能得國度的獎賞(27~29節) 2.得國度的獎賞,有先後之別(30節) 【主對各種不同的人的態度與要求】 一、對有病的人──施予同情、憐憫、拯救(1~2節) 二、對試探祂的法利賽人──不肯犧牲真理來和他們妥協(3~12節) 三、對缺少愛心的門徒──示範愛心的榜樣(13~15節) 四、對獨善其身的少年財主──點出他的缺點(16~22節) 五、對捨己跟從祂的人──指明福份(23~30節) 【神『起初』的心意】 一、神要與人聯合: 1.神起初造人的心意,是藉夫妻成為一體,表明祂要與人聯合(3~6節) 2.人因著心硬,不理會神起初的心意(7~8節) 3.罪惡(淫亂)破壞了合一(8~10節) 4.神賜恩給少數人,使他們為天國的緣故,完全為神而活(11~12節) 二、神要作人滿足的供應: 1.人以為靠自己的力量(大人),才能有分於屬天的祝福(13~15節) 2.人想作善事以得永生的報償(16節) 3.人所擁有的一切,反而成了得著屬天祝福的攔阻(17~22節) 4.必須放棄自己的掙扎努力,完全信靠神(23~26節) 5.撇下一切,就得著神的所有作滿足的賞賜──天國的獎賞(27~30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馬太福音註解》 叁、其他綱目 【馬太福音第十九章:君王國度與生活為人的關係】 一、生活為人與進天國的關係 1、有疾病的難處 (1)「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的境界,約旦河外」(1節)——馬太十八章記載主耶穌對門徒的一席話,點出人自大、絆倒人、輕看人、丟棄人和不饒恕人等毛病,然後就往前走,要緊猶太地的耶路撒冷,在那裡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參太二十18~19)。所以主耶穌此後的行程,乃是十字架的道路。 (2)「有許多人跟著祂;祂就在那裡把他們治好了」(2節原文)——本節的原文並無「的病人」三個字,表示這些跟隨主的人個個都是有病;若不是身體有病,便是心靈有病。跟隨主行走十字架的道路,乃是人得醫治的秘訣。 2、人有情欲的難處 (1)「有法利賽人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生命緣故,都可以休妻嗎?」(3節)——法利賽人代表宗教徒。宗教徒只顧律法的字句,卻忽略了律法的精意(太二十三23),因此與主耶穌的教訓格格不入。他們在這裡想藉著摩西有關休妻的律法來試探主,好抓住祂的把柄。 (2)「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4節)——主耶穌的答話,是要把人帶回到「起初」的光景。神在起初造人的時候,又造男人又造女人(創一27,五2),神的用意是要男女結合,故婚姻是神親自設立的。 (3)「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5節)——上一節是藉神的創造來體會神的心意,本節是藉神的話(創二24),來證明婚姻是神所命定的並且神的命定是一男一女,而不是一男多女,或一女多男。 (4)「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6節)——男女二人,一經婚姻的結合,在神看,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個人,所以聖經記載人數,往往不將婦女計入(參太十四21,十五38)。人若有此屬靈的眼光,便會看見說,離婚乃是將一個人硬生生劈開兩半的行為。 (5)「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耶穌說,摩西是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7~8節)——有幾件事我們必須看見:第一,摩西所訂休妻的誡命(申二十四1),並非「吩咐」,乃是准「許」;第二,摩西准許人休妻,乃因人「心硬」,並非神「起初」的心意;第三,許多時候,人因硬心而不遵從神時,神會暫時容忍活任憑他,但並非表示神喜悅如此情形;第四,一切事物應從「起初」的觀點,而非既成的事實,來推斷是否合乎神旨。 (6)「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9節)——正當的離婚,只有一種理由,就是有一方淫亂;因為淫亂在神看,是破壞合一的行為。夫妻間在神面前的合一,既已遭拆毀,故無必要去維持外表的合一。「淫亂」原文指「娼妓行為」,似乎不止是偶然的過犯,且以習以為常;「姦淫」原文指「已婚男女破壞婚姻關係的行為」。 (7)「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10節)——門徒的意思是說,結婚之後發現對方不滿意,但又不能隨意離婚,倒不如不結婚為妙。 (8)「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11節)——結不結婚,並不在乎人的定意,只有那些有神特別恩賜的人(參林前七7,37,「女兒」原文是「童女」),才可以不結婚。人若無此恩賜,卻勉強不結婚,恐難免發生淫亂(參林前七2,9)。 (9)「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12節)——有的人天生就有生理上的缺陷,有的人是被迫失去性的能力,但惟有為著天國的緣故,徹底對付自己的情欲,這等人乃是特別蒙恩的(參啟十四4)。 3、人有驕傲的難處 (1)「那時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門徒就責備那些人」(13節)——「按手禱告」意即與主聯合,承受主的祝福。門徒企圖阻止小孩子來接受主的按手禱告,是因認為小孩子微小、幼稚、無知,不夠資格領受主恩。在人的天然觀念裡頭,滿了這種尊卑、貴賤、大小的思想(雅二1~7)。信徒也常不知不覺中,有貴重這個,輕看那個的情形(林前四6)。 (2)「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14節)——像小孩子「這樣的人」,是指像小孩的純真、謙卑、依賴,這是進天國的要件(太十八3)。 (3)「耶穌給他們按手,就離開那地方去了」(15節)——主樂意與謙卑的人聯合並祝福他們。我們當趁著還有機會親近主的時候,學習謙卑的功課;否則,等到祂「離開那地方去了」,就來不及了。 4、人有貪財的難處 (1)「看哪,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作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16節原文)——這一個人是一個少年財主(22節);「得永生」在馬太福音裡,是指進入天國並生活於其中。這個少年財主以為行善是進入天國的惟一條件,故有此問。 (2)「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17節)——主這話的意思是說,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太七18),只有善人才能發出善來(太十二35);而惟有神是善的,世人不可能憑其邪惡的本性,行出善事進入天國。 (3)「你若要進入生命,就當遵守誡命。他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17~19節原文)——這些誡命是舊約律法中對於人的條例(出二十12~16;利十九18)。神當初頒佈這些誡命的用意,乃是要人在遵行之中領會兩件事:第一,誡命表明神愛的心和聖潔的性情;第二,因人不可能完全遵行誡命,從而認識自己的敗壞,並求告神。主耶穌在這裡向那少年財主提起這些誡命,目的也是要讓他瞭解,他憑自己是不可能完全遵守誡命的。 (4)「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20節)——可惜這少年人並沒有看見自己的無能,以為一切都已遵守了,其實他頂多只在字句外表上遵守誡命,卻在精神內涵上免不了違犯誡命。 (5)「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21節)——主在此提出最厲害的要求,以顯明認得不完全。本節的含意如下:第一,即使人遵行一切誡命,在主看仍是不完全;第二,人的「有」常成為人蒙恩的攔阻,故要變賣「所有的」;第三,你不能把所有的分給別人,就證明你並不「愛人如己」;第四,你現在所有的,不過是地上的,你在天上一無所有;第五,即使你將所有的分給人,在你的心裡仍可能他只有窮人而沒有主(太二十六11),故還要來跟從主,亦即愛主過於愛一切(太十37~38)。 (6)「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22節)——那少年人所以會憂憂愁愁的走了,是因為他發現屬地和屬天,屬世和屬靈並不能兩全其美,除非放棄其中的一方,就不能得著另一方;可惜他竟揀選了屬地和屬世的一方,乃因他的產業很多。這話也證明,人越多財就越貪財。這種情形,也可應用在屬靈的事上,人若在主之外注重屬靈的產業,例如口才、知識、恩賜,就會引來憂愁的後果。 (7)「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23~24節)——「財主」的定意是,在主之外有所擁有,不肯為著主的緣故,捨己、失喪魂的享受(太十六24~25)的兒女。這種人要進天國,比駱駝穿過針的眼還難。駱駝頂大,針眼頂小,除非應用十字架的原則,就是捨己、把己燒成灰,化為烏有,如此才能穿過去。 (8)「門徒聽見這話,就稀奇得很,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25~26節)——這是本段經文的結論:人要進入天國並活在其中,不止那少年財主覺得不能,門徒也覺得不能,連主耶穌也印證說,在人這是不能的。人不能憑著自己進入天國,但是神能將人所不能的,轉變為可能,因為在神凡事都能。神的方法是將祂自己給人,在人裡面加力,使人也凡事都能(腓四13)。 二、生活為人與得國度獎賞的關係 1、國度的獎賞在於人的撇下 (1)「彼得就對祂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呀得什麼呢?」(27節)——彼得的意思是說,我們在今天既已有所撇下,就應當在將來有所得著,這樣才算合理。其實他並沒有看到,他之能夠撇下所有的來跟從主,乃是神使然的。 (2)「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28節)——「復興的時候」是指當主再來,帶進千年國度,萬物復興的時候(徒三21);那時,主要坐在寶座上作王(啟十一15),並有複數的寶座賜給跟從祂的得勝者,其中包括十二使徒,他們要審判以色列民並萬民(啟二十4)。主耶穌這段答話,表明神既是公義的,決不會漠視我們撇下所有的來跟從主的舉動,必定有所獎賞。我們得以進入天國,是在乎神的恩典(弗二8);而我們能得著國度的獎賞,是在乎人的行為(啟二十二12)。 (3)「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29節)——「得著百倍」是指在今世就能得著豐滿的享受和喜樂(可十30);「承受永生」是指在來世得著永遠生命的福樂(路十八30)。這些都是國度的獎賞。 2、國度的獎賞有先後之別 (1)「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30節)——「然而」一詞乃是對彼得自滿於目前光景(27節)的警告。人若將為主擺上的引為炫耀自誇,就必落到「在後」;即便你沒有驕傲的靈,但若鬆懈而未竭力奔跑(參腓三13~14;來十二1),仍將會落後。 (2)「在後的將要在前」(30節)——前句是警告;本句是鼓勵。為著得國度的獎賞,我們都當盡力奔跑(林前九24),把自己當跑的路都跑盡了(提後四7),就有可能成為「在前」的。我們的本分是跑,而判斷在前或在後,乃在於主。 ── 黃迦勒《查經輯要》 【基督徒的家庭】 經文:太19:1-15 引言:有人說,信了耶穌就不要祖宗了,是嗎?有人說,我要耶穌就夠了,不要家了,要家就是貪戀世界。其實耶穌的教導乃是,基督徒要建立一個美滿的婚姻家庭才能榮耀 神。那麼一個美滿的婚姻家庭就必須要關顧三代人。 一、孝敬上一代 1-5 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出20:12;弗6:1-3)。如何孝敬父母呢? 1.關心他們的身體需要 1-2 (約三1:2) 2.關心他們的信仰生命 3-4 婚姻美滿才能榮耀 神。 3.關心他們的生活起居 5 (創2:24;弗5:31) 二、堅固同一代 6-12 夫妻的婚姻生活好不好會直接影響整個家庭的美滿。 1.夫妻需要一體生活 6 2.夫妻不許離婚分開 7-8 基督徒可以離婚嗎?(申24:1-4) 3.夫妻拒絕外遇淫亂 9 基督徒能夠離婚的唯一條件就是,另一方是犯淫亂的,而且又是對方一定要要求離婚的。 4.夫妻可以暫時獨居 10-12 (林前7:5-6) 三、祝福下一代 13-15 養育兒女是父母神聖職責,“養育”即不但把兒女生下來了,把他們養大,還要對兒女進行教育,包括德、智、體、靈的教育。(弗6:4;箴22:6) 1.帶小孩子來見耶穌 13上 2.給小孩子按手禱告 13下 3.讓小孩子領受祝福 14-15 參路1:80,一個幸福家庭的描述,詩128篇。 ── 毛南春陽 【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 經文:太19:13-15 一、小孩子是魔鬼攻擊的對象(弗4:14) 1.魔鬼藉著法老殺害小孩子(出1:15-16) 2.魔鬼藉著希律殺害小孩子(太2:16-18) 3.魔鬼藉著環境殺害小孩子(如灌輸無神論、賭博、色情、毒品、電子遊戲、電腦網路、結幫打架等等) 二、小孩子是我們教育的物件(箴22:6) 1.不要惹兒女的怒氣(弗6:4)。無故惱怒、打擊使其沮喪(西3:21)。惹兒女的氣有四種:(1)不雅的話;(2)負面的話;(3)消極的話;(4)負面的比較。 2.不要把兒女交給鬼(利20:2-5)。如算命、召魂、燒香紙、拜偶像……。 3.不要讓兒女去放蕩(撒上2:12,17,22-25)。(1)不認識神;(2)藐視神;(3)與婦人苟合;(4)不聽父母的話。 4.不要對兒女有偏愛(創25:27-28)。惡這個愛那個。 三、小孩子是神先召的對象(撒上3:1-10) 1.用聖經教導兒女(申11:19;提後3:14-15;路2:46-47,51,52) 2.用禱告托住兒女(伯1:5) 3.把福音傳給兒女(太19:13-15)。如挪亞。 4.用信心堅固兒女(提後1:5)。鼓勵、支持、讚美、幫助。 5.給神奉獻兒女(撒上1:26-28;路2:22-23)。如亞伯拉罕。 兒女是神賜給我們的屬靈產業,所以我們務要好好保管看守、奉獻給神。(羅12:1-2;傳12:1) ── 毛南春陽 【基督徒的生命】 經文:太19:16-30 引言:基督徒的生命是如何光景,耶穌以少年財主映照一個人的生命光景。 一、消極方面:不是貪愛世界的生命 16-26 1.常行善是人良心的本份 16-17 有人認為信耶穌的目的是教人行善,因此看到耶穌只不過是“良善的老師”,學耶穌做好人、常行善。 2.守誡命是人愛心的彰顯 18-19 有人認為信耶穌的目的是守誡命行律法。耶穌此刻就著那個少年人的善行提出幾條有關善行的誡命,看看他真的可以靠自己行出善了嗎? “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 3.得永生是人信心的果效 20-26 人得永生不是靠行善或是靠律法,乃是捨棄世上的財寶跟從耶穌。很多人就因無法捨棄世上的享受和罪中的快樂而憂憂愁愁地走了。 二、積極方面:乃是豐盛盼望的生命 27-30 1.跟從耶穌坐寶座 27-28 2.撇下世物得百倍 29 3.奔走天路搶在前 30 (來12:1-2) ── 毛南春陽 【我該作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經文:太19:16-22;
路18:18-30; 可10:17-22 引言: 敘述這件事。 一.永生是甚麼?(林前15:42-49) 1.是永遠存在,而不受時間所限制的生命(參創5:)。 2.是永遠強壯而不軟弱。 3.是永遠健康而不朽壞。 4.是永遠榮耀而不羞辱。 5.是永遠屬靈而不受血氣所限制的生命。 6.是永遠屬天的生命。 7.是神自己的生命(約5:39-40)。到耶穌這裡來就能得這生命(約10:10)。 二.作甚麼事才能得永生? 1.人的看法(路18:20)。世上道德的標準: (1)不姦淫。注意意念。 (2)不殺人。注意心恨。 (3)不偷盜。不貪心,拜偶像。 (4)不作假見證。誠實。 (5)孝敬父母。順服父母的教導。 因為無人能完全行善,結果無人得永生。故神另立標準。 2.神的標準。即耶穌所說的缺少一件:“信”。 (1)信耶穌所說的話:神愛世人的福音。神將自己的富有分給人(路18:22)。 (2)信耶穌所行的事:降生,受死,復活,升天,再來。相信祂是替我受死,叫我復活的。 (3)信耶穌所應許的寶貝:永生。 (4)信神在我們身上所要作的事:聖靈重生的工作(約3:)。 三.不信的結果(路18:23) 1.永遠的憂愁。 2.永遠負重擔。 3.永遠不能得生命,至終滅亡。 結論: 述說一個信主得永生的見證。 ── 黃彼得 【耶穌的回答 馬太福音19章】 一丶心懷詭詐試探主19:1-3 二丶不聽摩西不服主19:4-8 三丶門徒不懂求問主19:9-12 四丶主許小孩朝見主19:13-15 五丶為得永生請問主19:16-17 六丶不知誡命靜聽主19:18-20 七丶心愛財寶不跟主19:21-26 八丶撇下一切為了主19:27-30 ──作者不詳 【跟從耶穌】 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一、人不可休妻 1.人要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 2.神配合的 3.人不可分開 二、在天國的,正是小孩子 1.店小孩子到來見耶穌 2.門徒責備他們 3.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 三、少年財主憂憂愁愁的走了 1.可去變賣你所有的 2.還要來跟從我 3.他選擇了他的產業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往耶路撒冷的途中(十九1∼30)】 一、引言(十九1∼2) 二、關於婚娶和休妻的教訓(十九3∼12) 三、為小孩子祝福(十九13∼15) 四、一個富有的少年人(十九16∼22) 五、論財富與賞賜(十九23∼30) ──《丁道爾聖經注釋》 【馬太福音第十九章】 一、猶太人的婚姻與離婚(十九1-9) 二、理想的實現(十九10-12) 三、耶穌歡迎小孩(十九13-15) 四、重大的拒絕(十九16-22) 五、財富的危險(十九23-26) 六、錯誤的問題智慧的答覆(十九27-30) ──《每日研經叢書》 【馬太福音第十九章】 一、關於婚姻、離婚和獨身(一九1∼12) 二、關於小孩子(一九13∼15) 三、關於財主:年輕富有的官(一九16∼26) 四、關於過捨己生活的賞賜(一九27∼30)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離婚的問題(十九1∼12)】 一、婚姻的原意(1∼9) 二、獨身的討論(10∼12) ──《新舊約輔讀》 【財富與天國(十九13∼30)】 一、祝福小孩(13∼15) 二、財主進天國(16∼26) 三、跟從主的賞賜(27∼30) ──《新舊約輔讀》 【跟從者的條件和賞賜】 一、婚姻(十九3∼12) 二、離婚的條例(十九3∼9) 三、不結婚的說法(十九10∼12) 四、孩子們的福氣(十九13∼15) 五、年輕的財主(十九16∼26) 1.故事(十九16∼22) 2.討論(十九23∼26) 六、耶穌的諾言(十九27∼30) ──《中文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