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1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王的家譜】 一、家譜的名稱(1節) 二、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共十四代(2~6節) 三、從大衛到遷至巴比倫共十四代(6~11節) 四、從遷至巴比倫到基督共十四代(11~16節) 五、家譜結論(17節) 【王的降生】 一、馬利亞從聖靈懷孕(18節) 二、約瑟從天使得主降生的啟示(19~23節) 三、降生及起名(24~25節) 貳、逐節詳解 【太一1】 〔原文直譯〕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基督」:這名表明祂乃是被神用聖靈所膏(路四18;但九26),分別出來歸於神,作神國度的君王與祭司,來到地上實現神的計劃,完成神的旨意。 「耶穌基督」:『耶穌』是祂降卑為人的名字,『基督』是祂被人尊敬的名字;祂是先成為卑微,後得著尊貴(腓二6~11)。 本節暗示下面的家譜是用來證明:耶穌就是神所應許的彌賽亞,叫萬國因祂得福,祂並且是承繼大衛的王位直到永遠的那一位。 〔靈意註解〕 1.來接續大衛的王位,承受國度(撒下七12~13;耶廿三5;路一32~33)。 2.為祂的子民帶來『平安』(『所羅門』原文字義)。 3.講說智慧的話(王上十23;太十二42)。 4.建造神的殿 ── 教會 ── 作神的居所(王上六2;弗二21~22)。 「亞伯拉罕的兒子」(原文):說出祂就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所預表的: 1.祂是來承受神所應許的地土(創十五18)。 2.順服至死,且從死裡復活(創廿二9~10;來十一17~19;腓二8)。 3.使萬國因祂得福(創廿二18;加三14)。 4.至終迎娶外邦新婦 ── 教會(創廿四67;約三29;啟十九7)。 「耶穌基督的家譜」:表明家譜中的每一個人都關乎基督的來歷,他們的生活為人和歷史,都是引進基督的。 〔話中之光〕 (二)「耶穌基督」也是新約聖經的末一個名字(啟廿二21)。祂是初,也是終;祂是阿拉法,也是俄梅戛;祂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啟廿二13);從起頭到末了,都是祂。 (三)這名又是新舊兩約之間的頭一個名字,說出祂是新舊兩約的轉捩點 ── 舊約在祂結束、成全;新約在祂開啟、帶進。 (四)『耶穌』的希伯來文名字是『約書亞』;祂是真約書亞(民十三16),降世為要帶領神的百姓進入真安息(來四8~9)。『基督』的希伯來文名字是『彌賽亞』;祂是彌賽亞(約一41),要在地上建立神的國度。 (五)耶穌家譜的開頭不從亞當說起,卻從亞伯拉罕及大衛說起,這是說明主乃因信蒙恩者(「亞伯拉罕的後裔」)的王(「大衛的子孫」)。 (六)耶穌是『亞伯拉罕的兒子』,表明祂來是為我們的罪受死,叫我們因信稱義(『以撒』所預表的);祂又是『大衛的兒子』,表明祂是得勝者,將要作王掌權(『所羅門』所預表的)。 (七)『大衛的兒子』說出基督雖然被人藐視、輕看、厭棄,卻是神的受膏者(參撒上十六6~13);祂在十字架上打傷仇敵(歌利亞)的頭(參創三15;撒上十七49)。 (八)『亞伯拉罕的兒子,』兒子表明父親 ── 亞伯拉罕撇下家鄉,在異地飄泊,一直仰望得著更美的家鄉(來十一8~10);基督為著我們撇下天鄉和寶座,三十三年半在地上飄泊,沒有枕頭的地方。 (九)除了耶穌基督以外,「大衛」是新約聖經的頭一個人名,也是末一個人名(啟廿二16)。 (十)『大衛的兒子,』因彌賽亞的應許,是直接給大衛的(撒下七12,16),必須是從大衛出來的,才是真彌賽亞(參詩一百卅二1011;賽十一1;耶廿三5;比較約七42;徒十三23;羅一3)。 (十一)本節稱主耶穌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因神曾親自應許亞伯拉罕(路一73),他也歡歡喜喜的仰望祂(約八56)。 (十二)本節不說耶穌基督是別人的兒子,而說是『大衛』和『亞伯拉罕』的兒子,表明本書有兩條線:一是大衛的兒子(先知),一是亞伯拉罕的兒子(祭司);耶穌基督成功了這兩種職分。 (十三)『大衛的兒子』說到祂是基督,『亞伯拉罕的兒子』說到祂是耶穌;祂是救主,也是君王,祂是一切。 (十四)主耶穌是『大衛的兒子』,是說到祂和猶太人的關係;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則是說到祂和地上萬族的關係。祂是『猶太人的王』(太二2),又是地上『萬民的救主』(路二10~11)。 (十五)本書一至廿五章即講論耶穌基督是『大衛的兒子』;廿六至廿八章即講論耶穌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兒子』。 (十六)主耶穌作『亞伯拉罕的兒子』,是在祂頭一次降臨時;祂作『大衛的兒子』,是在祂第二次再來時。 (十七)「耶穌基督」這名表明祂先降卑,後被高舉;先受苦難,後得榮耀。我們若要與祂一同得榮耀,就必須先和祂一同受苦難(羅八17)。 (十八)基督是神一切應許的中心;神一切的應許,在基督裡都是實在的(林後一20)。我們惟有在基督裡,才能得著神的豐盛(西二10)。 (十九)『家譜』是記載生命繁衍的故事;耶穌基督的家譜,乃是記載與基督有生命的關係,而能繁衍基督生命的人們。 (二十)我們每一位基督徒都該是基督的活家譜,是基督所寫的活信(林後三3),把基督介紹給人們。 (廿一)誰的身上能夠彰顯基督,誰就有份於基督的家譜;所有屬乎基督的人,都應當操練敬虔,讓基督能從我們身上彰顯出來(提前三16)。 【太一2】 〔原文字義〕 〔背景註解〕 「以撒」:是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人的天然生育能力斷絕之後,憑著神的應許所生的兒子(創廿一1~3)。 「雅各」:為人狡猾詭詐,欺騙父兄(創廿五29~33;廿七18~29),其品格不如他的兄弟以掃,但神卻揀選了他。 「猶大」:因為顧到受苦的弟兄(創四十四18~34),所以能從他的眾弟兄中脫穎而出。 「和他的弟兄」:他們都是蒙神揀選而成為以色列十二支派的祖宗(民一章)。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二)我們必須學習「亞伯拉罕」信心的榜樣 ── 否認自己,接受基督作我們的一切,這樣,我們才能得著基督並活出基督。 (三)神棄絕以實瑪利而揀選「以撒」(創十七18~19),說出我們得以有分於基督,原不在乎我們的掙扎努力,乃在乎神的應許和揀選(羅九8)。 (四)以實瑪利是亞伯拉罕的第一個兒子,以撒是他第二個兒子;神不要第一的,神只要第二的。在神的算法裡,一切出於天然的,屬肉體的工作,都算不得數;惟獨一切出於神的,屬靈的工作,才是神所要的。 (五)主耶穌降世,乃是我們大喜(「以撒」的字義)的信息(路二10)。 (六)「以撒」是憑應許生的,是自主婦人的兒子(加四21~31);神賜下基督耶穌給我們,是要我們憑著應許,作神自由的兒女。 (七)「亞伯拉罕生以撒」『以撒』見證基督是承受父一切所有的。 (八)神棄絕以掃而揀選「雅各」,說出神揀選人,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神自己(羅九11~13)。 (九)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祂這發憐憫的神(羅九15~16)。 (十)按行為來說,恐怕雅各不如以掃,可是神揀選了雅各,這說出我們蒙神恩典,並不是因我們比別人有何長處,行為有何高尚,乃是因為神揀選了我們。 (十一)「以撒生雅各」『雅各』見證基督得著長子的名分。 (十二)按出生先後秩序,「猶大」不是長子;按世上的地位,「猶大」也不如約瑟;我們蒙召,並不是因為我們有智慧、能力、尊貴,所以我們不可自誇(林前二26~29)。 (十三)「雅各生猶大和他的弟兄」『猶大』見證基督是領頭的,是新造的元首。 (十四)「和他的弟兄」這話表明千千萬萬沒有被題名的,他們也照樣見證基督,彰顯基督,因為基督實在是太豐富了。 (十五)首先的亞當的家譜都是『死』(創五章),基督(末後的亞當)的家譜都是「生」,這給我們看見,基督乃是生命的王。 (十六)見證基督,彰顯基督,乃是一件屬於生命的事。 【太一3】 〔原文字義〕 〔背景註解〕 「法勒斯和謝拉」:他們是孿生兄弟,生時在前的反而在後,在後的反而在前。 「法勒斯生希斯崙」:請參閱創四十六9。 「希斯崙生亞蘭」:亞蘭(路三33)或指『蘭』(代上二9;得四19)。 〔靈意註解〕 〔話中之光〕 (二)「他瑪氏」不擇手段,甚至亂倫來取得長子的名分,說出我們若要得著基督,應該盡一切所能的去追求,而不要瞻前顧後,被規條和辦法所拘束;不過,我們不可像她那樣不顧道德。 (三)「他瑪氏」的故事告訴我們,應當竭力追求得著基督;但她兒子「法勒斯」的故事告訴我們,得著基督不在乎人的掙扎努力,乃在乎神的預定。 (四)「謝拉」是人所定規的,神卻揀選了「法勒斯」(創卅八27~30);可見人所定規的,並非神所揀選的;神所揀選的,是人所棄絕的(彼前二4)。 【太一4】 〔原文字義〕 〔背景註解〕 〔話中之光〕 (二)我們應該讓主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 【太一5】 〔原文字義〕 〔背景註解〕 「路得氏」:是一個摩押婦人,摩押人原是被神咒詛的(申廿三3),她因跟隨婆婆拿俄米回猶大地而改嫁波阿斯(得四9~10)。 〔話中之光〕 (二)「波阿斯」因為顧念體恤貧窮軟弱的路得,就得著作王的大衛(得二19;四21~22)。顧念貧窮的弟兄,體恤軟弱的姊妹的,是將來在國度裡得著王位的人。 (三)主耶穌真是罪人的朋友和救主,祂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無助(來四15);凡是來投身倚靠祂的人,都必得著良好的歸宿。 (四)信徒不該單顧自己對基督的享受,也該顧到別人對基督的享受(腓二4)。 (五)一個永不可入耶和華會的摩押女子「路得氏」,因為愛慕婆婆的國和神(得一16),竟作了基督的先祖,可見無論何人,只要肯就近主,必蒙接納。 (六)聖經一面說基督是從耶西的本發出的枝條,一面又說基督是耶西的根(賽十一1,10);「耶西」這人一面是出於基督,一面又是生出基督的。基督是信徒的根源,也是信徒的彰顯。 【太一6】 〔原文字義〕 〔背景註解〕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二)四個不名譽的女人,竟也列在主的家譜中,這說出主的救恩使外邦罪人也能與祂有分!(我們在神面前都是犯罪的女人。) (三)四個污穢的女人得以納入基督的家譜,這是告訴我們,即使是再污穢墮落的人,只要藉著信心聯於基督,仍有可能因基督的生命而成為聖潔,而有分於帶進基督並繁衍基督。 (四)四個污穢的女人中,『他瑪氏』主動的犯罪,故她代表罪;『喇合氏』代表信(來十一31;雅二25);『路得氏』代表蒙救贖,得著屬靈的恩典和產業;「烏利亞的妻子」一進大衛家就不再出去,故她代表救恩的穩固。 (五)「烏利亞的妻子」說出大衛的罪,「所羅門」說出神的恩;人雖然犯罪,但若肯悔改,就必蒙神的恩典;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卻更顯多(羅五20)。 (六)罪人心裡沒有平安,但只要肯悔改歸主,就必得著平安(「所羅門」的字義),也必蒙神喜愛(撒下十二24~25)。 【太一7】 〔原文字義〕 〔背景註解〕 〔話中之光〕 (二)神揀選「羅波安」和猶大國,而將包括大多數選民的以色列國排除在外,這說出神揀選的恩典乃是『餘數』的原則(羅十一5);神所要的得勝者總是居少數的。 【太一8】 〔原文字義〕 〔背景註解〕 〔話中之光〕 (二)如果我們要與基督聯結,我們就永遠不可敬拜偶像。 【太一9】 〔原文字義〕 【太一10】 〔原文字義〕 【太一11】 〔原文字義〕 〔背景註解〕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二)從羅波安到約西亞共記載了十二位王,六善六惡,善父生惡子,惡父生善子;他們得列在基督的家譜裡面,與他們個人的善惡無關,乃因他們有分於帶進基督。 【太一12】 〔原文字義〕 〔背景註解〕 〔話中之光〕 (二)「所羅巴伯」率領被擄的選民從巴比倫回歸耶路撒冷,重建神殿(拉五2);被擄之人的歸回,為基督提供了降生在伯利恆的機會(太二4~6)。我們若一直被擄在巴比倫中(『巴比倫』象徵偶像的世界),就不能向世人彰顯基督。 【太一13】 〔原文字義〕 【太一14】 〔原文字義〕 【太一15】 〔原文字義〕 〔話中之光〕 【太一16】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全篇家譜都是說『某人生某人』,以男性為中心,但至耶穌時則說「是從馬利亞生的」,文法一變,改以女性為中心,這是表明主耶穌是由童貞女而生,祂乃是『女人的後裔』(創三15),而不是男人的後裔,故祂沒有繼承人類所共有的罪性。 本節也表明耶穌不是約瑟親生的兒子,故祂不是耶哥尼雅的後裔(參閱12節〔背景註解〕 〔話中之光〕 (二)太一章中的五個女人,前四個都是污穢或重婚的,惟獨耶穌的母親馬利亞是貞潔的童女(參23節),這表明基督是無罪的,是在聖潔裡生的。 (三)馬太家譜中所以有女人的名字,乃因為神在尋找『女人的後裔』;在前面的四個女人中,神並沒有發現那『女人』,結果終於找到了第五個女人,就是童女馬利亞,由她帶進了基督。 【太一17】 〔文意註解〕 三個十四代共計四十二代,但實際僅列四十一代,因其中大衛一人身列第一個十四代之終,和第二個十四代之始。有人認為耶哥尼雅可視為第二個十四代之終,和第三個十四代之始,但因耶哥尼雅被神所棄絕(耶廿二24),故不能列入君王時代(即第二個十四代)。 注意第二個十四代之末,和第三個十四代之初,馬太特意不以人名為時代的分界點,而改以被擄之事為界標,表示基督才是君王時代的真正終結人物 ── 祂是來承繼大衛的王位的。 〔靈意註解〕 整個基督的家譜表明: 1.家譜中歷代的人物都出於神的安排,合起來為基督作完全的見證。 2.他們歷盡苦難與試煉,乃為引進基督;基督是苦難中的榮耀目標。 3.一切受造之物生存的目的,都是為著基督。 4.人若沒有基督,就仍在虛空之下,沒有安息。 三個十四代,表明基督徒的三層經歷: 1.從亞伯拉罕到大衛 ── 初信時得勝、火熱、奉獻、順服,讓神掌權時期。 2.從大衛到遷至巴比倫 ── 這是我們的肉體、天然被帶到盡頭死地,被擄、荒涼、受壓的時期。 3.從遷至巴比倫到基督 ── 這是我們從荒涼中恢復,而達到基督豐滿的階段。 〔話中之光〕 (二)「到大衛...從大衛」大衛結束了第一個時代,也開始了第二個時代;他是承先啟後者,他開闢了君王的時代,帶進了基督的寶座。 (三)三個十四代正代表了舊約猶太人的三個時期 ── 列祖、君王與敗落,最終引到基督。 (四)家譜中代代傳續直到基督,數千年來,雖然仇敵不斷興風作浪,人間滿了混亂紛擾,但神為祂兒子的旨意卻穩操在祂主宰的手中;到了時候,一切終照祂既定的旨意成就。 (五)家譜中有作王的、為平民的、被擄的,以及從被擄之地得釋放歸回的,這告訴我們,不管人的身份是怎樣尊貴或卑賤,也不管人的遭遇是如何不幸與惡劣,只要肯藉著信心聯於基督,就都要因祂榮耀的生命,得著拔高、釋放、自由、變化,並一同有分於祂那不能朽壞之榮耀的盼望。 (六)家譜裡所有的人物都是引「到基督」 ── 基督是一切的歸宿,是人生的最終意義 ── 人活著,乃是為著引到基督,為著彰顯基督。 (七)神的子民不怕失敗跌倒(百姓被遷至巴比倫),只怕不肯悔改回到主面前(從巴比倫到基督)。 【太一18】 〔原文字義〕 〔背景註解〕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二)主耶穌是神又是人,因此才有資格作救主,消極方面可以代替人擔罪,積極方面可以將神的生命賜給人。 (三)「馬利亞」代表清心愛主的人,絕對不受世界的玷污;基督就是在這樣的人裡面成孕並長大。 (四)馬利亞之懷耶穌,乃是「聖靈」成功的;聖靈滿有大能,但必須我們的順服,聖靈才有機會作工在我們裡面。 【太一19】 〔原文字義〕 〔背景註解〕 〔文意註解〕 「義人」:並非指在神面前是義人(羅三10),而是指遵守律法的人;保羅說他自己就律法上的義說,是無可指摘的(腓三6)。 〔話中之光〕 (二)單靠人的義,若非神的啟示與引領,不但不能成就神的旨意,有時反而會攔阻神的旨意(想要把她休了)。 (三)天然的人不認識屬靈的事,所以感到困惑。 【太一20】 〔文意註解〕 「主的使者」:即天使,受神差遣來向人宣示神的旨意。 「夢中」:在古時還未有聖靈在信徒裡面給人引導之前,神常藉此方式來與人交通並給人啟示(創廿八10~17;王上三5等)。 「大衛的子孫約瑟」:這個稱呼似乎暗示他將與彌賽亞的降生有關。 「不要怕」:約瑟怕娶過馬利亞來,因他是義人,他恐怕被馬利亞玷污了。義人不願意害人,但也不願包庇罪惡、沾染罪惡,而害了自己。 〔話中之光〕 (二)「思念」主的事,是給主作工的機會,使我們得著引導。 (三)謙卑的人最大的表現是「怕」錯;一個怕錯的人,自然在神面前要多思念、多考慮。 (四)人的怒氣不能成就神的義;真正的義人是對人有寬大的心,對己有自制的能力,對神有敬畏的態度。 (五)馬利亞有基督的內住(『從聖靈懷孕』),約瑟有基督的啟示(「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二者相合,就能帶進神的旨意。 (六)只有當人的思想停下(睡覺)時,神的心意才能向人顯明(「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 (七)只有關乎基督的啟示(天使對約瑟講論基督),才能拯救人脫離律法的觀念(思念休掉馬利亞),而成就神的旨意。 (八)「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她所懷的』是基督;神啟示的中心,乃是關乎基督的。 【太一21】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從罪惡裡救出來」:不只是救人於罪惡之中,使其所犯罪惡得著赦免;且是將人從罪惡裡面救拔出來,使其脫離罪惡的權勢和能力,免再作罪的奴僕。 〔話中之光〕 (二)對主耶穌信而順服,是得蒙救拔的必要條件;誰肯甘心作祂「自己的百姓」,讓祂作王掌權,誰就能從罪惡裡被拯救出來。 (三)主耶穌的拯救,不是局部的拯救,乃是完全的拯救;不是救生圈的救法(使人免於沉溺水中,但仍未脫離水的威脅),乃是救生船的救法(不但使人免於沉溺水中,且將人從水中救到船上)。 【太一22】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二)基督的到來,完滿應驗了經上的預言;基督乃是一切預言的終點。 【太一23】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耶穌』是神給祂起的名字,表明祂的使命;『以馬內利』則是人給祂起的名字,表明祂的特性。『以馬內利』說出: 1.祂不僅是神的兒子,祂乃是神自己來成為人。 2.祂是神而人,神在人裡,人在神裡,在祂裡面神與人同在。 3.我們得著祂,就是得著神,與祂同在,也就是與神同在。 4.我們惟有在祂裡面,才能經歷神與人同在。 〔話中之光〕 (二)「耶穌」這名說出救恩的手續,「以馬內利」這名說出救恩的目的;主把我們從罪惡裡拯救出來(21節),為要促成「神與我們同在」。 (三)我們若要進到神面前,或讓神來到我們中間,便須解決神與人之間的難處 ── 罪惡;罪惡的問題不解決,便無法達成『神與人同在』。 (四)神與人只能在基督裡相遇相安,在基督裡面,才有「以馬內利」;在基督之外,絕沒有「以馬內利」。 (五)主的使者向約瑟題說一節舊約聖經的話,幫助他消解心中的難處。當我們被疑慮的黑雲遮蓋的時候,也需要聖靈提醒我們一、兩節聖經的話,使其發出亮光,我們的心中就會立刻甦醒過來。 【太一24】 〔話中之光〕 (二)為著給神使用,遵行神的旨意,什麼名譽、情面都要為主擺上。 (三)一個人有了神的啟示之後,切不可再思念、再疑惑;人若疑惑神的話,就要陷入黑暗中。 (四)遵行神的旨意必須果敢、迅速、即時(「起來,就」),因循拖延,必致誤事。 (五)啟示叫人脫離一切天然的難處與困惑,啟示也叫人從神得著能力,作人所不能作的事。 【太一25】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二)能夠給神使用的人,是一個能「等」候時間的人;約瑟真是一個『攻克己身』(林前九27)的好榜樣。 叁、靈訓要義 【從名稱認識主】 一、「耶穌」(16,21節) ── 是神來作人的救主 二、「基督」(16節) ── 是聖靈所膏的 三、「大衛的兒子」(1節) ── 是國度的王 四、「亞伯拉罕的兒子」(1節) ── 是承受應許的 五、「以馬內利」(23節) ── 使人經歷與神同在 【從家譜領受教訓】 一、家譜的每一個人都有分於基督,都說出基督的來歷(1節) 二、家譜中四個污穢女人表明我們原來都是罪人: 1.「他瑪氏」(3節) ── 她主動犯罪,與公公亂倫 2.「喇合氏」(5節) ── 她原是耶利哥城的一個妓女 3.「路得氏」(5節) ── 她原是一個被神咒詛的摩押人 4.「烏利亞的妻子」(6節) ── 她改嫁大衛是犯淫亂罪的後果 三、我們得能有分於主,並不在乎我們的定意奔跑,乃在乎發憐憫的神: 1.「以撒」(2節) ── 神棄絕他的同父異母兄弟以實瑪利 2.「雅各」(2節) ── 神厭惡他的孿生哥哥以掃 3.「猶大」(2節) ── 他原非長子 4.「法勒斯和謝拉」(3節) ── 生時在前的反而在後,在後的反而在前 四、我們不只是因信而得著基督,並且也是因信而活出基督: 1.「亞伯拉罕」(2節) ── 他因信被神稱義,也因信而活 2.「喇合氏」(5節) ── 她因信懸掛紅繩而使全家得救 五、要愛神、愛弟兄: 1.「猶大」(2節) ── 他顧到受苦的弟兄約瑟 2.「波阿斯」(5節) ── 他體恤窮苦無依的路得 3.「路得氏」(5節) ── 她愛慕婆婆拿俄米,也愛婆婆的神與國 4.「大衛王」(6節) ── 他為神的殿預備了材料,並且按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 5.「所羅門」(6節) ── 他為神建造聖殿 六、不要愛世界和偶像: 1.「約蘭生烏西亞」(8節) ── 其間有三代因拜偶像而被刪除 2.「約西亞生耶哥尼雅」(11節) ── 其間有一代因與埃及有關而被刪除 七、不怕失敗跌倒,只怕不肯悔改: 1.「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6節) ── 這是他犯罪失敗的事實 2.「生所羅門」(6節) ── 大衛澈底悔改後蒙神悅納,帶來平安 3.「百姓被遷到巴比倫」(11節) ── 預表神的子民被擄到罪惡的世界裡面 4.「所羅巴伯」(12節) ── 他率領神的子民歸回聖城重建聖殿 八、天然生命漸漸被剝奪,屬靈生命長大成熟,最終得以完滿見證基督: 1.「雅各」(2節) ── 天然的生命被神對付,變成『以色列』 2.「從遷至巴比倫到基督」(17節) ── 預表從荒涼中恢復,達到豐滿彰顯基督的地步 3.「十四代...十四代...十四代」(17節) ── 象徵經過完全的試煉與試驗之後,靈命長大成熟,得以完滿的見證基督 4.「生...生...生...」(2~16節) ── 見證基督乃是一件屬於生命的事,故須靈命長大成熟 【家譜中四個污穢的女人(3~6節)】 一、她們都是外邦人 二、她們若不是妓女,就是重婚的女人 三、在聖經中『四』代表所有受造之物及整個人類(啟四6~7),故她們預表我們原是生在罪惡中的外邦罪人 【如何才能將基督帶給人們】 一、是神發起、啟示並促成的: 1.「從聖靈懷了孕」(18節) ── 基督的成孕乃出於聖靈大能的運行 2.「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20節) ── 神的啟示使約瑟在主耶穌降生的事上盡他的一份功用 3.「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22節) ── 主降生的事是神預先定意安排的 二、是人聽話、信而順從的結果: 1.「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18節) ── 她不顧自己的名節,毅然接受天使的話(參路一38) 2.「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24節) ── 他甘心順服天使的吩咐,而不顧別人可能施加的譏笑和羞辱 三、需要信徒的同工配搭: 1.「約瑟,就是馬利亞的丈夫」(16節) ── 在生主耶穌的事上,需要約瑟和馬利亞的同工配搭 2.「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20節) ── 我們一面需要像約瑟那樣有啟示,有異象 3.「童女懷孕」(23節) ── 我們一面需要像馬利亞那樣純潔、清心愛主 4.「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頭胎的兒子,就給祂起名叫耶穌」(25節) ── 兩人都尊主為大,密切配搭合作,何等美好 【救恩的手續和目的】 一、手續:「耶穌」(21節) ── 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二、目的:「以馬內利」(23節) ── 神與我們同在 【義人約瑟的特點】 一、「義人」(19節) ── 為人公正 二、「不願意明明的羞辱她」(19節) ── 不肯羞辱別人 三、「怕」(20節) ── 不肯玷污自己 四、「思念這事」(20節) ── 行事慎重 五、「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24節) ── 遵守神旨不怕任何犧牲 六、「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兒子」(25節) ── 敬畏神,能自制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馬太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馬太福音提要」末尾處 |